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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之城(圣奥古斯丁著)列表
·天主之城 序
·天主之城 第一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卷
·天主之城 第三卷
·天主之城 第四卷
·天主之城 第五卷
·天主之城 第六卷
·天主之城 第七卷
·天主之城 第八卷
·天主之城 第九卷
·天主之城 第十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一卷
·天主之城 第十二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三卷
·天主之城 第十四卷
·天主之城 第十五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六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七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八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八卷
·天主之城 第十九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一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二卷
·附录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天主之城 第二十一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一卷
浏览次数:1188 更新时间:2022-1-19
 
 

第二十一卷

撒旦城的结束,即恶人的永罚,及恶人反对它的理由。

第一章 讨论的次序,先论受罚者与魔鬼的永苦及圣人永远的福乐

因着天主的助佑,在本书中,我将竭力设法讨论,天主城及撒旦城,因为生者死者的判官吾主耶稣的工作,达到目标时,魔鬼及其追随者将受永罚。

我愿意随这次序,因为圣人及受永罚的人都将有身体,肉身似乎不能在痛苦及永福中。证明了永苦的可能性后,就更容易讨论圣人肉身将来的不朽。

这种次序并不相反《圣经》,它有时将善人的福乐放在前面,如:“行过善的,复活入生命;作过恶的,复活受审判。”(若•伍•二九)有时则放在后面,“人子要差遣他的天使,由他的国内,将一切使人跌倒之事,及作恶的人收集起来,扔到火窑里,在那里有哀号和切齿。那时义人要在他们父的国里,发光如同太阳”。(玛•拾叁•四一^^四二)“这些人要进入永罚,而那些义人却要进人永生”。(玛•贰伍•四六)

谁细心地去读先知书,要一一引证,就太长了,就会发觉它们所随的次序,也不常一样。我选了这次序的理由,我已经说过了。

第二章 肉身能否永远为火所烧

我将说什么,使恶人相信人的身体具有灵魂而生活,不但能不死亡,并能永远忍受永火的刑罚。他们不愿我将它归与天主的全能,但愿意我用几件事实来作证明。

若我答复他们,有些微小动物一定有死亡,但生活在火中。在有些泉水中有小虫能生活无恙,而泉水这么热,人的手竟不能去触它,而这些小虫竟不能在热水外生活。若他们说:我若不证明这点.他们就不信,即便以可靠的证人来证明它,他们还是心存恶意,说这些证据是不确实的,不能证明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这些虫会死.但在高热中,却逍遥自在,因为这些元素适合它们的胃口,不但不损害它们,反而养它们,不为火所苦,反而为火所养,这是不可信的。

在火中受苦但活着是奇妙的,然而在火中生活而不受苦,则更奇妙。若相信这事,为何不信那事呢?

第三章 肉身受苦,是否就会死去

但有人说:没有一个身体能受苦而不死亡的。这点我们如何知道?谁能知道魔鬼说自己受重大痛苦,是在身上受苦?若回答说:没有任何世间的身体能受苦而不死亡的,这只是由五官及经验而知的。

他们所知的,只是有朽的肉身,他们的理论是:他们没有经验过的,就以为不可能。乃以痛苦为死亡的原因,而实际上却是生命的证据。我们无论如何研究,受苦的人能永久生活,一定的,一切受苦的必定存在,因为只在生活物体上,才能有痛苦。

为受苦当有生物,然而痛苦并不一定杀害人,因为并非一切痛苦都杀害人,但是他们一定要死亡。有时痛苦能杀害人,因为灵魂与肉身严密结合。在重大痛苦时,灵魂就让步,但因彼此联系微妙,所以不能忍受这类重大痛苦。

但在永远时期中,灵魂将与肉身如此结合,任何时间都不能解除这类联系,亦没有任何痛苦能解开它。那时不能有别种死亡,只有永久的死亡。灵魂不能生活,因为它没有天主,亦不能以死亡,解除肉身的痛苦。

第一次死亡,将不甘心情愿的灵魂,由肉身中逐出;第二次死亡,灵魂将强制肉身,虽然它不愿意。这两种死亡所共同的,是灵魂虽不愿意,却该当忍受肉身的痛苦。

反对我们的人,只注意到现世,没有一种身体能受苦而不死亡的,但不思想,有比肉躯更重要的,就是灵魂,因着它,身体生活,能受苦而不死亡。在受罚人的身上,将有所有人灵魂上所有的。

若我们详细研究肉身的痛苦,就要发觉,更好说灵魂的痛苦,因为受苦,可谓是灵魂的特性,而不是肉身的,虽然痛苦的原因,是由肉身而来。我们说肉身受到感觉,因灵魂而生活。同样,我们说肉身受罪,虽然痛苦,只能由肉体而来。

所以灵魂在肉身上某处受苦,但它自己亦能单独受苦,有时因着不能看见的原因而忧愁,虽然肉身丝毫无恙。灵魂与肉身分开后,

亦能受苦。那位福音中的富翁在地狱中受苦说:“因为我在火焰中极其痛苦。”(路•拾陆•二四)

然而没有生命的身体,不会受苦,有生命的身体亦不单独受苦.是与灵魂一起受苦。若是痛苦为死亡的原因,这理由对的话,就是说能死亡,因为能受苦,则死亡更好说是灵魂的,受苦是它的特性。

所以若受重大痛苦的,不能死亡,那么为何要结论到受罚人的肉身因为受苦,就当死亡呢?柏拉图派人相信是肉身在灵魂上发生恐惧、愿望、感觉痛苦及喜悦,为此诗人维治利说:“因着它,即现世肉身,乃恐惧、期望、受苦、欢乐。”(EN•陆•七三三)

但在本书第十四卷中,我已证明,照他们的意见,即灵魂炼净一切肉身的缺点,仍切望回至肉身中去。但有希望,亦即有痛苦。因为若不满意,或为达到所期望的,或失去所得的,就要变成痛苦了。

为此,如灵魂离开肉身,亦能痛苦至极,但不死亡,同样,肉身虽受苦,也不能死去。最后,为何肉身能使灵魂受苦,但不使它死亡,岂非因为使人受苦的,不一定使人死亡。

那么为何不信,这火能使肉身痛苦,但不使它死亡,如同肉身灵魂受苦,不强迫它死亡一样。为此痛苦并非将来死亡的证据。

第四章 自然界的榜样,可以证明生物在痛苦中,可以继续生活

细心研究过动物的人写说:鲵鱼生活在火中[1]。在西西利岛,自古有火山,火焰万丈,而鲵鱼仍活着,我们有许多证人,可以证明火并不消灭一切。

灵魂亦证明并非一切能受苦的,都会死亡,那么为何还要寻找证据,以证明永远受罚人的身体,受地狱火的焚烧,但不消灭,他们受苦,但不死亡。

那时肉身有天主所赐的特性,在自然界中,特奇的事物这么多,我们已不觉得可奇了。它使孔雀死后,肉体不朽烂。我在迦太基城,正遇到这似乎不可信的事。有人拿来烧熟的孔雀肉,我们取去需要的肉脔,加以保存。

过了许多日子后,别种肉都已腐烂不堪,但孔雀肉却毫无臭味,过了三十日后,仍旧如初,一年后,肉只干瘪而已。天主亦给稻草特性,可以保存雪,却可使未成熟的果子成熟。

谁能解说火的奇妙,它焚烧物件,使它变成黑色,而火自身,却极光明。它使周围的事物都烧成黑色,使火光炎热了的炭,成为黑炭。

但并非常常如此:因为石灰石在火中燃烧后,变成白色,虽然火越烧越红,石灰石却越来越白,白色立于日光之下,如黑色立于黑暗中一样。火烧木料与烧石头,在同样的物质中,能发生不同的效果。石头与木料虽然不同,但并不相反,如黑白一样,然而火却使石头变白,木料成黑。一种由石头形成,另一种由木头形成。石头光明,木料黑暗。火烧木料,烧后就熄,烧石炭石却越烧越透明。

炭如此,岂不奇痧至极!它脆碎,轻加压力,就立刻分解,然而另一方面却非常坚固,不为潮湿所侵,长久不变。定界限者,往往放一块石头,经过许多年后,一块石头,就可使人不能否认界限。

何物在潮湿的地下而不朽腐,岂非烧毁一切的火。石灰石在烈火中成为白色,其他事物在火中却成为黑的。石灰石好像将火吸人内部,虽然以后变成冷的,里面尚保存着火,因此我们称它为生石灰,似乎火尚藏在它内,用水泼它,就生火焰,这是多么奇妙呢!

为使它失去内中的火,乃泼以水,使其浸人全部,开始是冷的.忽而成为热的了。其他一切事物浸水后,都变成冷的。失去了热气后,石灰变冷,水亦不能再使它变热。开始是生石灰,现在却变成熟石灰了。

对这奇妙事情,还能添加什么?还可添加:若不用水,而用助火燃烧的油,无论如何添加,石灰石总不变热。若我们读到,或听见别人谈论石灰石,我们一定相信这是谎话,大为惊异。这类奇妙事,每日在我们眼前总有几千种,因为日常所见,所以就不奇怪了:连由远方印度而来的石灰石,我们也不惊奇了。

我们中有许多人,特别是金银匠,琢宝石者。有一种金刚石•据说不能用铁器或火或其他物件去分开它,只能用羊血。但有它的人或认识它的人,岂会如第一次看到它的人那么奇怪吗?总没有看过它的人,可能不相信,或者相信,对不知的物件表示惊奇。若给他看,就会惊奇,如一件特奇事物,若是他时常看见它,就不再惊奇了。

我们知道磁石吸引铁,我第一次看到时,非常惊奇。我看见一个铁环,为磁石所吸,悬在空中,又好像磁石将特性传与铁,铁圈上挂着另一铁环,亦悬着,如第一只铁环,附在磁石上面一样。这样第二只铁环就挂在第一只铁环上。

第三、第四只铁环亦如此,这样一个一个挂着,成为一串。谁不惊奇磁石的能力,不但在磁石自身,并传至各个悬着的铁环上,似乎是由不可见的联系力所联系了。

但我由同道米来维的斯物鲁主教处,所知有关磁石的事,更使我惊奇不已。他说自己在非洲昔日的侯爵巴旦南(Batana)处用膳时遇到的事:他拿起磁石,放在银器之下,上面放磁石,然后用手移动磁石,上面的铁,即与磁石一起移动,而在中间的银子,却毫无影响。磁石为人所执,上面的铁则为磁石所吸。

我听讲的,是我自己亲眼见到,及听见别人向我报告的,就如我自己亲眼看见一样。

现在我说我对磁石所听到的:在它旁边放一块金刚石,就不吸引铁了;若巳吸取,金刚石一近时,立刻放开。

我们一认清了磁石后,就不再奇怪了,何况由他们而来的,他们很容易地能获得它。他们看它,如我们看石灰一般。水本可灭火,一泼人生石灰中,却生出火来,若用平日燃灯的油,就不会燃烧,因为这是平常的事。

第五章 许多事物,不能以理由去解说,但是真的,这是没有疑惑的

我们向外教人讲天主,古时及将来所发的圣迹,但我们不能以榜样加以证明。他们问我们理由,我们不能给他们证明,因为超越人的能力之上,他们就认为我们说谎话,那么我们自己就当追求所见奇妙事迹的理由。若我们看出不能由人而成,我们就不能说一件事情没有发生或不能发生,只是不能说出理由而已。

我不去寻找许多书上所写的事,或曾发生过,现在已不存在的事,只是人可去研究的事情,并且数目是少数。

据说意大利西西里岛亚且都(Agrigen-tinum)城的盐,放在火中,如在水中一样融化,若放入水中,就爆裂起来,如在火中一样。®在加拉孟(Garamantas)地方有一口泉水,日间甚冷不能饮,夜间则热得不能触它。在埃必(Epimm)地方有一口泉水,如其他泉水一般,燃着的蜡烛熄灭,但不同的,是熄灭了的蜡烛会燃烧起来。

在希腊亚加地(Arcadia)地方有一种石头,燃烧起来,总不会熄灭。埃及有一种无花果树,不如其他木料,浮在水上,却沉人水下,奇怪的是沉在水底后,既然湿了更重,却浮在水上面。

在巴力斯坦索多玛(Sodoma)地方生有一种苹果,似乎已熟,若咬它一口,或用手指捺它,就云消雾散[2]。波斯的火石,手拿它时,会燃烧手指,所以名为火石。在波斯有一种石头,它的光彩与月亮同增同减。

在小亚细亚加巴多(Cappadocia)地方,牝马由风而孕,但所生之驹不能生活两年。印度底龙(Tilon)岛,为风景胜地,因为所生草木,不会失去它的叶子。

历史上所记载的这些及其他奇妙的事迹,不是古代的,而是现在还存在的,我若要一一加以研究,就太长了。外教人不愿相信《圣经》,以为神不会做出这类不易相信的事,对我们现在所说的去追求其理由吧!

他们说:不能承认肉身被烧而不消灭,人受苦而不死亡,如理论家所承认的,他们曾说出奇妙事迹的理由。请他们说出我所举少数例子的理由;若他们不知道,我若说将来要实现的事,他们自然更不相信了。

我若说将来人的肉身被烧受苦,但总不会死亡。若说有一种盐,火能将它融化,如水一般,水能使它爆裂,如在火上一般;有一口泉水夜间热得不能触它,日间冷至不能饮它;有一种石头,能焚烧拿它人的手;另有一种石头,燃烧后就不能熄灭,及其他我们当提出的事,却舍弃了其他无数的事,则他们中,谁肯相信呢?

若我说将来要发生这类事,外教人可答说:若你们愿意我们相信,请给我们证据。我以为不可能,因为这一切,及天主的其他奥妙工程,远超过人的软弱理智之上,但我坚信全能的天主行事,一定有其理由,虽然人的理智不能说出原因。在许多事上,天主所愿意的不很确定,但他所愿意的,必定都会成功,这是一定的。我们相信他所说的,因为我们不能相信天主无能或会说谎言。

批评我们的信仰,追求理由的人,我们问你们人类理智不能理解,且相反本性事情的理由,请你们答复。若我说是将来的事,则外教人要问我们所说将来事件的理由。

为此,天主的这类工程存在,虽然我们不知道其理由,为此别的事情亦能存在,因为一件事情,若我们不知其理由就不存在,这是不合理的。

第六章 并非一切奇迹都是自然的,有的系由人的技术所作,许多乃由魔鬼而成

此处他们能答应说:“这类事不是真的,我们不信,所说所写都是假的。”他们又加上说:若当信这类事,你们亦该当相信书中所载的。在维奴斯女神庙中有一蜡台,上面的火,在空气中燃烧;任何暴风大雨,都不能使它熄灭,它如上面的石头一般,总不熄灭。

这使我们难以应付,因为我们若说,不当相信这类书籍,亦能使人不相信我们所提的;若我们说该当相信,我们就承认外教人的邪神存在。

但我在本书十八卷中所说:我们不要相信外教人历史的一切,因为如范罗所说,历史家彼此意见不同。若我们愿意,可以相信书中听载不互相矛盾的,我们不疑惑当相信它。至于这类圣迹的地方,只要我们可以看见的,或容易找到证人,使不信的人,亦相信这事。

至于维奴斯女神的庙及其不灭的火,不但我们没有困难,并且前途无限,在不熄的灯以外,我们还可添上许多由人以魔术所做的,即人用魔术而行,或竟由魔术所行的。若我们要否认这些事,我们就相反所信的《圣经》了。

人以技术,以不灭之火造了大庙,火由魔术所燃,使人在庙中惊奇,或魔鬼以维奴斯的名义,显露出来,使人看见奇迹,为时甚久。

魔鬼由天主所造,而非由他们自己造的事物所出。他们居在世间,乃依其所好,以不同的石头、草木、动物、歌咏及礼仪而行。

为使人呼求他,他们以恶神引诱人,将毒药注人他们的心中,或以假友谊勾引人,其中有些成为弟子,许多别的成为博士。

若魔鬼没有告诉他们,人们一定不能知道,神愿意什么,恨什么,当用何等名称呼他,求他,能因何而行,巫术的来源为何。邪魔特别侵占人心,沾沾自喜,竟将自己变成光明的天使。所以他们的许多行为,越奇妙,越当避免。

为此现在我们就当注意:若邪魔能做这类事,天使的能力自然更大。上主能使天使行奇迹,他的能力,自然更是伟大无比了。

若受造之物,以人的能力,能做出这么奇妙的事,无智者居然信以为是神的工作,因此,在一庙中,在地面及屋顶间,放着一块大磁石,一尊神的铁像,好像因着神的能力,站在半空,大家都不知道上下有何物。我已说过,匠人能在维奴斯神的灯中放上不灭之石,也是如此。

若魔鬼能抬高《圣经》上所称巫人术士的工作,欺骗人的五官,竟使著名诗人维治利对一个精通巫术的女人说:

“许以法则变人心,江河停流星倒行;夜魔扰乱睡人梦,足下大地呼呼鸣,榛树由山向下行。”

何况天主能做出外教人以为不可能的事,但为天主的大能却是轻而易举的事。天主造了石头等的能力及人的理智,使能奇妙地运用;天主亦造了天使,他们的能力,超乎世间的一切以上,他的智慧,由所作、所命、所许,在秩序及行事中显出,在造宇宙中,更是善于利用。

第七章 在一切奇妙事中,信仰的最后原因,是造物主的全能

天主为何不能使亡者复活,恶人的身体永远受火烧呢?他在所造的宇宙中,天上,地下,空中,水内,奇妙至极,宇宙自身更是奇妙无比。

与我们辩论的人,也相信天主为宇宙的造物主,他造了诸神,以管辖宇宙。他们亦承认在宇宙中能自然地,或因某种礼仪或巫术,能有奇迹,但我们一提灵迹,不是人或神所做的,如我上面简单提及的,他们就往往回答说:这是自然界的能力,是自然如此,这是他们的本性如此。

所以亚且都的盐在火中融化,在水中爆炸,因为这是它的本性。似乎这是相反它的本性,因为依照本性,不是火而是水能融化盐,是火而不是水能焚烧,而他们却说:是盐的本性,有相反的作用。

对加拉曼的泉水,日间冷,夜里热,无论何时去触它,都感觉不好过,他们亦说出同样的理由。

另一泉水,虽然冷,如其他泉水一样,能使燃者的火熄灭,但与其他不同的,是它能使熄灭的复燃。同样,明石自身虽没有火,但与火一接近就燃烧起来,不能熄灭。

这是反复不停,令人生厌的理由,有相反本性的行为时,不说出其他理由,只说这是它的本性如此。我承认这理由简单,答复已够了。

天主既然是宇宙的造物主,他们为何不承认我们的理由更充足?他们不相信一件事,以为是不可能的,我们说这是全能天主的旨意。他被称为全能的,就是因为他能为所欲为。天主造了这么多的事物,若不显示出来,或不由可信者的传说,大家都要以为是不可能的,不但不为人所知的如此,我所提及大家所知的,亦莫不如此。

大家都可不相信,而不受人指责,只在书中读到,没有其他证人的事,因为他们没有受天主的启示,所以可能有错误。

我亦不愿人盲目相信我在前面所提及的事,因为我自己并不以为没有任何可疑惑处,除了我自己观察过的,及每人容易看到的。如石灰在水中沸腾,在油内却冷冷静静;磁石不知因何能力,不动草屑而吸铁;孔雀肉不朽烂,而柏拉图的死尸却早已烂了;稻草可保存雪,却能使苹果成熟;火焰可烧石头,使它发亮,焚烧他物时,却使它黑暗。同样,一滴油,使衣有污点,以白银可印黑线。

同样,炭一近火就变红,木头变黑,坚物软化。这些事情及其他,在本书中要一一提及,未免太长,不但我知道,别人也都知道。

至于我上面所说,不是我自己亲眼看过,只在书中读到的,除了泉水能使燃着的蜡烛熄灭,灭了的蜡烛燃着,及索多玛的苹果,外面似乎成熟,里面却是一股乌烟,我没有找到可信的证人,可以推定是否真实。

我也没有找到见过爱比罗泉水的人,但我遇到过说自己在法国格且纳城[3]看见过相似泉的人。至于索多玛的苹果树,不但有可信的书信提及,也有许多亲眼看见的人作证,似乎不能疑惑[4]

其他事迹,我以为不能承认或否认,我所以提及,只因为历史家曾加以记载,但未说出任何理由,却有人相信。然而我说全能的天主,能做超乎他们的经验及官能的事,即使说出理由,他们亦加以拒绝。

还有比天主实现了他所预言的事,更好的理由,以证明全能的天主,将实行他所应许的事吗?他将实行他所许的似乎不可能的事,使不相信的外教人,相信他们不信的事情。

第八章 我们知道某物的性质,但忽然变成与所知道的不同,这并不相反本性

若我们的敌人说他们不相信人身将永远被焚,如我们信仰所训示的,我们不能用别人对奇妙事迹所表示的意见,说这是自然能力,或说这是此事的本性,因为我们知道,这不是人身的本性,由《圣经》上的话,可以知道。

我说人性受造时,与现在大相径庭,在犯原罪前,人身不会受苦,但在犯罪后,已变坏了,成为我们现在所见的;在死人复活后,它又将与现代不同。

但他们不信《圣经》上所载的,它告诉我们人在乐园中何如,不会死亡。因为他们若相信,就不必长篇大论,与他们讨论恶人将来的罚了。我们当自他们历史家的记载中,说有些事,能f示与其本性不同,是可能的。范罗在罗马人民书中所载的,我现在引他的话:“贾斯都写道:天上出现一个奇迹,在全星中——柏拉都(Plautus)称它为威斯贝路(Vesperugo),荷马称它为美丽的爱斯贝(Hesper-on)——有一奇迹,变换星的颜色、大小、形状及行迹,这是空前绝后的奇迹;拿坡利城著名的数学家齐且纳(Cigycenus)及狄翁(Dion)说这事是任何治且(Ogyge)王在位时出现的。”

若不是相反本性,著名的作家范罗,一定不会称它为奇迹。我们说奇迹相反本性,但这是不对的。因为由天主的本性而成的,如何能相反本性呢?一切受造物的本性,就是造物主的旨意。所以奇迹不是相反本性,而是相反我们所知道的。

谁能数清各民族中所有的奇迹呢?现在只引一件与我们有关的事。造物主安排何事,如星辰的行运,有其确定不移的定律吗?他以大能管辖他所造的,然而他愿意时,就变更它的颜色,大小,形状;更奇妙的,是变换大家所知道的最大,最发光恒星运行的秩序及定律。

这事一定发生扰乱,因为天文学家巳订定几条定律,以计算星宿已往及将来的行运,照这定律,他们能说在金星所有的,是空前绝后的。

在《圣经》中,我们读到若苏厄求天主命太阳停止,直至希伯来人打完胜仗(苏•拾•十三)[5]。我们亦可读到太阳已下降的度数倒退,以表示天主应许希则克雅王多活十五年(依•参捌•八)。他们虽然相信由圣人的转求所得的奇迹,但他们归之于巫术,因此维治利诗人写了上面所引的话:“江河止流星倒行。”

上流停止,下流续行,在《圣经》中我们读到若苏厄领天主的民族进福地时,曾经发生过(苏•肆•十八);厄利亚先知及其门徒经过若尔当河亦然(列下•贰•八)。我上面巳说过,希则克雅王在位时,太阳下降的度数倒退。但范罗所载的金星事迹,没有说是因人的请求而得的。

所以外教人不可将他们对于自然界的认识,闭起双目,以为在自然界中,不能因造物主的意愿,发生任何人类经验所知的事情。虽然自然界的事物,大家所知道的,若加以观察,就会引人惊奇不已,只是普通人遇到出奇事实,才会惊奇。

谁若仔细观察一下,在无数的人中,本性相似,但圣人的面貌不同。若本性不相似,就不能与其他动物有别;若面貌相似,就不能彼此有别。所以在相似中,有不同处。不同处更为奇妙,因为共同的人性似乎要求相似。然而因为稀罕的事就会引人惊奇,我们看见两个相似的事物,其中区别,只在毫厘之中,就更为惊奇。

但他们不相信范罗所说的,虽然他是他们的博学多才的历史家,并且他们不相信这事,因为这出奇的事迹出现不久,就恢复原状了。但我以为现在他们尚有足够的证据,若我们仔细观察自然界时,不能否认天主能变换自然界,使与我们所认识的不同。

索多玛地方,一定不如现在一样,而如其他土地,且更为肥沃,因为《圣经》上将它比作天主的乐园。但受了上天之罚后,如历史证明,现在去那里的人,亦可看到满野荒烟,使人畏惧,其果子外面似已成熟,内中却是一堆败絮。以前并不如此,现在却是如此。造物主将那里的自然界变得更坏了,当时所发生的,直至现在数千年后尚且如此。

正如天主能造他所愿意的事物,亦能变更他所造的,因此妖怪、精异、特奇,若要一一加以记载,这书何时能完?所谓怪物(Mon-stra)由拉丁文指示(Monstrare)而来,是指示一物;怪事(Os_tenta)由表示(Ostendere)而来,异兆(Portenta)由预示(Preostendere)而来,妖异(Prodigia)是由预兆(Praedicere)而来。

然而解说的人,当留心不为邪魔所欺,他设法使好奇的人坠人其陷阱中,虽然他们所说的,有时是实在的。

所说所为相反本性的事,圣保禄宗徒,照人间的说法,说过野阿里瓦树枝,接在阿里瓦树上,同沾树根的肥脂(罗•拾壹•十七)。所谓怪物、怪事、异兆、妖异,当指示、表示、预示、预兆天主对人身的预言,没有任何困难,或自然法律能阻止它。

至于天主曾预言过,我想在前卷中,由《旧约》与《新约》中已相当清楚地说明了,不是有关这问题的全部,但依我看来,为本书已足够了。

第九章 论地狱及永罚的性质

天主借着先知的口,预言恶人的刑罚,一定要来到:“他们的虫总不会死,他们的火总不熄灭。”(依•陆拾陆•二四)

为指出这点,吾主耶稣以肢体代表立坏表样的人,命人砍了他说:“你残废进入生命,比有两只手而住地狱里,到那不灭的火里更好,在那里虫子不死,火也不灭。”他对脚亦说:“倘若你的脚使你跌倒,砍去它!你瘤脚进人生命,比有双脚,被投人地狱里更好,在那里他们的虫子不死,火也不灭。”

对眼睛亦然:“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你一只眼进人天主的国,比有两只眼被投人地狱里更好,在那里他们的虫子不死,火也不灭。”(..四三四八)[6]此地重复三次同样的话,谁对由人而天主的口中所说出的恐吓,不惊心动魄呢?

不承认上面两种刑罚,是肉身的苦楚,以为是灵魂的苦楚的人说,受罚的恶人,心灵痛苦,虽然后悔已太迟了,毫无用处。为此他们以为可用火,以形容激烈的痛苦,因此,圣保禄宗徒说:“谁跌倒,我不心焦呢?(格后•拾壹•二九)

他们也相信虫是指点痛苦,因为《圣经》上说:“对心灵忧伤的人唱歌,就如冰天脱去大衣,又如把醋倒人盐硝。”(箴•贰伍•二〇)承认肉身与灵魂皆当受苦的说:肉身将被火所焚,而灵魂则为虫所咬。这是更为可信,因为说在地狱中,肉身与灵魂都没有痛苦,这是不合理的。我以为主张火与虫皆属于肉身。在《圣经》上没有提及灵魂的受苦,是因为若肉身受苦,灵魂自然亦为后悔所苦。《旧约》上说:“因为亵圣人的罪罚,就是烈火与虫子。”(德•柒•十九)

可更简单地说“要罚恶人”,为何提出恶人的肉身,岂非两者.即火与虫将为肉身的罚?若《圣经》上说肉身将受罚,因为人照肉身生活而受罚,为此将受第二次死亡,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因为如果你们随从肉身生活,必要死亡。”(罗•捌•十三)每人可任意拣选,或者将火归于肉身,虫属灵魂,一照本意,一照寓意,或者将两者照本意,都属于肉身。

我在前数章内,已讨论过,若因全能造物主的圣迹,动物能在火中焚烧而不毁灭,在痛苦中生活而不死亡。谁否认天主能做这一切,就不知道奇妙的自然界,由谁所造了。是天主发了我们所载的大小圣迹,以及其他我们撇下的更多的圣迹,都在宇宙中实现了,它就是最大的灵迹。

每人可拣选他所喜悦的:虫依本意,属于肉身,或照寓意,属于灵魂。究竟哪种是真的,将由事实证明,直至圣人的知识完备,不必亲身尝到苦楚,就能完全知晓,而我们现在只知其部分的,直至完全的来到。(格前•拾叁•九)现在只要知道恶人的肉身,将为火所烧就够了。

第十章 若地狱的火是有形的,无形的魔鬼能否被焚烧

此地可问,若火不是非物质的,如灵魂上的痛苦,而是物质的,触之生痛,能烧身体,邪魔如何亦能受其害呢?因为焚烧恶人及邪魔的,是同样的火,如基督所说的:“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玛•贰伍•四一)

除非如许多博学之士所信的,邪魔亦有身体,由潮湿的空气组成,如风吹时所感觉的。这种物质,若不受火的害,在水中烧后,亦不会烧人,因为先当烧滚,然后才能烧人。

若有人以为邪魔没有肉身,我们不必费心研究,赤面而争。因为众人的灵魂,本是无形的,能居于肉身内,常与肉身为伍,为何不能说,没有肉身的精神体,能受火的痛苦呢?

所以邪魔,即使没有肉身,是纯粹的精神体,亦能为火所困而受其苦,但火并不因与精神体接触,而生出动物。而如我所说的,以特奇的形式,由火得到罚,但不生出生命。因为尚有另一方式,精神体与肉身结合后,成为有理智的人,但不能说出原因。

我说精神体被烧,没有肉身,就如在地狱的富人,呼道“我在火焰中极其惨苦”(路•拾陆•二四);除非能答说:这火如此厉害,他抬起眼来,看到拉匝禄,由拉匣禄的指中,口舌愿得一滴水,那边的灵魂都已没有肉身了。

焚烧的火及愿得的一滴水,虽有物质的状态,但如睡者所梦见的,或如出神人所见一样。此时看见非物质的事物,但有物体的形状。

地狱亦称为火力及硫黄火海,是有形的火,焚烧恶人及邪魔。人的肉身,由固体组成,邪魔由空气组成,或是人身与灵魂,邪魔都没有肉身而受苦则同,并不使有形的火,生出生命来。如真理之主耶稣说的:恶人与邪魔的火是相似的。

第十—章 公义是否要求刑罚的时期,不超过犯罪的时候

我卫护天主之城,反对有些人,他们以为以永远的罚,来罚瞬息间所犯的罪,是相反公义,好像公义,要求人犯罪用了多少时间,亦受罚多少时间。

西塞罗写道:“在法律中有八种刑罚:罚款、坐监、鞭打、报复刑、羞耻、充军、死刑、为奴。”除了报复刑外,哪种刑罚,能照犯罪所用的时间,来服刑呢?只有报复刑能使人得与其行为相称的罚。

为此法律说的:以眼报眼,以牙还牙,是以严厉的法律,剜人眼的,同时亦剜出他的眼来。若因口吻他人的妻子而受鞭笞,在瞬息间所做的,却被打数小时,岂不以长期的痛苦,来赔偿一时的快乐吗?

坐监如何?岂当照他犯罪所用的时间,来判他当坐监几时吗?一个仆人出言侮辱主人,或打他一顿,要坐监多年,岂不合乎公义?罚款、羞耻、充军、为奴,普遍都不赦,岂不像似永罚吗?

然而不能是永罚,因为受罚人的性命不是永远的;但长期受刑的,犯罪时所用的时间都极短促。没有人以为杀人、奸淫、亵圣,或其他任何重罪所用的时间,就当受罚多久,不照犯罪的时刻,而照罪名的轻重,加以刑罚。

因犯大罪而受死刑,岂不当以犯人瞬眼间而被杀,而以他永远逐出人类之外吗?

如以第一次死亡,将人逐出现世之外;同样,第二次死亡的人,将人逐出永城之外。如在国家的法律中,一个受死刑的人,不能再做这国的人民;同样,依天主城的律法,亦不许第二次死亡的人,重获生命。

我们的敌人要说:基督所说的“因为你们用什么升斗量,也用什么升斗量给我们”(路•陆•三八)如何能是真的?一个瞬息间所犯的罪,报以永罚,如何能合理呢?

但他们不想想,“用同样升斗”,不当懂作时期的长短,而当懂作罪的报应。谁犯了罪,就当受罚。虽然上面的话,可以适合吾主当时所说的审判及受罚。为此不依公义审判、判刑的,自身当受依照公义被判罚,那么就同样接受了,虽然未接受他所作的恶。

他宣告定刑,亦将受罚,他罚的,不按公义,但他所受的罚,却按公义。

第十二章 原罪的凶恶,因此所有在基督宠恩以外生活的人,都当受罚

永远的罚,照人性看来,似乎太严厉,且不合乎公义,这是因为人性软弱,缺乏必要的智慧,所以弄不清原罪的凶恶。因为人愈享见天主,摈弃他乃穷凶极恶,因此当受永罚,失去永远的福乐。

为此整个人类都受了罚,因为原祖犯了罪,他自己及他的后代都受了罚,除非由天主的仁慈恩宠,谁也不能逃避这当得的刑罚。人类乃分为两种,在有些人身上,显出天主仁慈的恩宠,在别人身上,则显出公正的罚。

若所有人都受应得的罚,这就显露不出来了,因为在任何人身上,都看不出救世主的仁慈恩宠。若所有人由黑暗而迁光明,这点亦显不出来,因为在任何人身上,显不出严罚来。

承受恩宠的人多于受罚的人,以显出各人所应得。若所有人都受赏,就没有人能指责天主的公义,但因为许多人得救,就当感谢救主的恩惠。

第十三章 反对主张死后,刑罚是为炼净罪恶,而非为罚罪恶的意见

柏拉图派的哲学家,虽然不承认任何罪不受罚,但他们相信任何人间或天主法律所定的罚,生前死后,都以迁善为目的,无论已得宽赦,或虽受罚,但未改善的人。

因此维治利•马罗(Maron)[7]说了肉身后,论灵魂说:

“关人黑暗地狱中,恐惧期望苦与乐,离开人世光明后,未脱人间之灾祸;久积恶念一时露.依照罪恶定刑罚,或悬空中或沉渊.烈火炼净诸罪恶。”

随从这意见的人,只承认死后的罚能炼净灵魂,因为宇宙间主。

要的元素是水、火、空气,世间所犯的罪,当由它们炼净。“或悬空中”是指空气,“深渊”指水,火则明明说出了“烈火炼净”。

我们也承认在现世有的苦难能炼人,不是每况愈下的罪人,而是因苦难而改正的人。其他一切刑罚,无论是暂时的或永远的,由天主的上智安措,或因人、天使及邪魔而来,为罚已往或现在的罪恶。

若有人因别人的恶意或错误而受苦,因无智或不公义使人受苦的,一定有罪,但天主因着公正,虽然隐藏的判断,让人去作,并无不对之处。

有人在现世或死后受暂罚,也有人在现世及死后都受暂罚,但总在公审判之前。但并非所有死后受暂罚的人,公审判后,都受永罚,因为有些人,在现世未得宽恕,在来世将得宽赦,以不受永罚(玛•拾贰•三一~三二),如我巳在前面说过的。

第十四章 论人间现世的罚

在现世不受苦,只在后世受苦的人是极少数。但我自己认识或听说有人直至耋耄年龄,总未发过寒热,平安度日,虽然人生本身就是苦,因为不断受诱惑,如《圣经》上说的:“人生在世岂非兵役?”(约•柒•一)

愚鲁无知,也是一种痛苦,当加以避免,所以往往用刑罚强逼儿童去求学,但以刑罚逼他们求学,仍然是痛苦的事,有时他们情愿受罚而不求学。

若能任意选择,或者死亡,或者回至孩童年龄,谁不择选死亡[8]?人生不以笑而以哭开始,无意之中,是预示将来的痛苦。

据说左路亚(Zoroastre)生下时就笑[9]。然而这种特奇的笑,并非是吉利的预示。他虽发明了巫术,然而不能打败敌人,反为亚述王尼奴所败。

总而言之,正如《圣经》上所说:“自从人出离母胎那一天起.直到他被埋葬,归赴到众生之母怀的那一日为止。”(德•肆拾•一)有时婴儿虽因着洗礼,赦了原罪,但仍旧受许多苦楚,有时竟受邪魔的攻击。

希望这些痛苦,不能危害他们,若他们在这年龄,灵魂离开肉身,就要离开现世的话。

第十五章 天主的恩宠,将我们从旧恶的深渊中救出,是为来世的新生命

“自从人出离母胎那一天起,至到他被埋葬,归赴到众生之母怀的那一日为止”,使我们重视痛苦,节制有度,弄清现世因着在乐园中所犯的原罪,已成为痛苦,并知道在《新约》中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是为新世纪建立产业,使我们在现世获得保证,在后世获得所保证的事。

现在是在希望中行动,日日迈进中,以精神压制肉身,“因为主认识那些属于他的人”(弟后•贰•十九);“因为凡受天主的圣神引导的,都是天主的子女”(罗•捌•十四非因本性,而因恩宠。

天主的独一圣子,因着仁慈,为我们成为人子,使我们以本性而言是人,因着他,而成为天主之子。

他虽自身不变,但取了我们的人性,虽然保存真天主性,但取了我们的软弱,使我们与圣而不朽的他结合后,失掉罪人的一切,充满至善,保存他在世间时所行的善。

因着一人的罪恶,我们都陷人重大的不幸中,同样,因着一人的义德,他同时是天主,我们获得这至高的幸福。

但任何人不可想由此及彼,除非已没有诱惑,获得在战争中的平安,因为肉身想攻击精神,精神攻击肉身。(迦•伍•十七)

若人因着自由,保存受造时的正直,就不会有这种战争了。但因为不愿与天主享受和平,在现世不幸,自己攻打自己,虽然这是可泣哭的事,但巳比现世最初时更为可观了,因为攻打毛病,比不交战就为它所控制更好。

我是说:带着永远和平的希望作战,比为人奴,而不想获救的更好。但我们亦希望避免这场战争。为获得和平,下物当服从上物,当燃起天主的圣爱。即使我们没有这种幸福的希望,我们亦当住在战争的困难中,而不退让,让毛病来控制我们的肉身。

第十六章 在何种宠爱的法律下,重生者的年龄问题

天主的仁慈,预定人将来享受天堂的光荣,人生第一期婴孩时,完全顺从肉身,第二期儿童时,理智尚未发达,所以随从肉欲的快乐,虽然他已开始言语,超过婴孩时期,然而他的理智尚不能懂清命令。若他们领了圣事,在儿童时期夭折,将由黑暗中而至基督的天乡,不但可免地狱的永苦,且可不受炼狱的苦。灵魂重生后,就不会受肉身的害了。

但到了成年后,能守规诫,就当与毛病勇敢交战,以不犯罪,免受永罚。若不因节节胜利,余勇可嘉,就容易失败投降,若习惯战胜,就不易败退。不以真理与诚恳,由信仰基督而爱公义,这是不易做到的。

因为若有法律在出命令,但没有精神的帮助,只能增加犯罪的意愿,而终于跌倒。往往明显的毛病,为暗中的毛病所胜,因为人竟以它为德行,其中有骄傲,诩诩自喜。

该当记住,爱天主才可战胜毛病,这只由天主自己经过耶稣基督才可做到,他取了人性,使我们分享他的天主性。

在青年时,幸而不犯罪的,是极小数,因着肉情之乐,使人犯罪,犯了错误,压伏精神。许多人接受了法律的命令,但因毛病的强逼,竟犯了诫命,因着天主圣宠的助佑,勇毅作战,以精神克制肉身,皈依天主,而得胜利。

谁愿避免永罚,不但当受洗,且当在基督内修德,挣脱魔鬼的权下,而属基督。在公审判之前,没有刑罚可炼净罪恶。然而不能否认地狱的永火,依照罪的轻重,为有些人更轻或更重,或因火自身的强度不同,照各人所应得;或火的强度相等,但各人所受痛苦的强度不一。

第十七章 有人想任何人的罚都不是永远的

现在似乎巳到时候,与我们中的人进行讨论;他们因着仁慈.不愿相信公义的法官,会判人受地狱的永火,或者有一部分人将受永苦。他们以为依照罪的轻重,早晚会被救出的。

对这点最仁慈的是何理日,他相信魔王及邪魔依照他们罪的轻重,经过长期受苦后,终将得救,与天使为伍。

但他们在这点上,及在他事上,特别是祸福在定期中互相交调不息,为教会所罚,因为他们竟将不幸归于圣人,说他们能以不幸,清除罪罚,因此他们就不能享受安稳固定而无恐惧的幸福了。

但他们的仁慈限于人间感情之内,因为他们想被罚人的痛苦不是永远的,每人早晚将被救出,共享永福。这个意见因为是仁慈的,可能是好的真的,越仁慈,就越真。将这仁慈推而广之,及于被罚的天使,他们经过许多世纪后,将被救出。

为何这种仁慈只限于人性,而不及乎天使?为何他们的仁慈不及乎魔鬼?若有人敢这样主持,那么他越仁慈,就越犯重大的错误了。

第十八章 有人主张在公审判时,因着圣人们的转求,没有人会受罚

也有人,如我自己在谈话中听到过的,似乎尊重《圣经》,然而品行不端,只顾自己的私利,主张天主的仁慈,比上面所说的人还重大。他们说:天主虽然预言恶人及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将受罚,但公审判时,却要大发仁慈。

他们说:仁慈的天主,因着圣人们的祈祷,要宽赦他们。若圣人们为难为他们的仇人们尚且祈祷.何况看见他们谦卑请求,岂不为他们祈祷吗?圣人们在世时,不免犯罪,尚为仇人祈祷,达到圣德最高峰时,巳不能再犯罪,反而不为恭敬他们的人祈祷,这是不可能的。天主岂不俯听自己子女的祈祷,他们已造至圣德高峰,已没有祈祷的阻碍了。

他们以为没有宗教信仰及恶人将长期受苦,然后得救,乃引《圣咏》上的话,为自己辩护说:“难道天主忘记了怜悯?或是因发怒而忘记了慈悲吗?”(咏•柒拾陆•十)

他们说:天主的愤怒固然要求不堪享受永福的人,受永苦。若没有终止的话,他就要因愤怒而取消了仁慈了,依《圣咏》上的话,这是不会实现的,因为《圣咏》上说:“或是因发怒而忘记了慈悲吗?”可以证明他不会忘记的。

照他们的意见,天主虽然不罚人,他的恐吓,仍然有效,正如我们不能说天主对尼尼微城的恐吓是无用的,虽然所恐吓的并没有实现。天主没有说:“若尼尼微城不改过,作补赎,将要毁灭。”他没有加上条件,而说尼尼微城将被毁坏。

他们以为天主的恐吓是真的,因为天主预言了尼尼微人所应得的罚,虽然并无意真罚他们。因为他知道尼尼微城人将作补赎,但他却无条件地预言了它将毁灭。这是应当的严厉,因为是理所当然,然而愤怒并没有取消了仁慈,他却宽免了他们的罚,因为他们祈求了。

他们又说:若天主宽免时,曾使先知约纳伤心,何况圣人们求他宽赦罪人,他岂不宽赦吗?《圣经》上虽没有明说他们心中所想的,是为使许多人能因畏惧暂时或永远的罚,改过自新,也有人为不愿飯依的人祈祷。

他们说:为此《圣咏》上写道:“你为敬畏你、投靠你的人,所积存的,在人们面前,所施行的恩泽,是何等富厚呢?”(咏•叁拾•二〇)是为使我们懂得,为使人恐惧,乃隐藏了天主的慈善。

他们且说圣保禄宗徒曾说:“因为天主把众人都圈入背逆之中,为怜悯众人。”(罗•拾壹•三二)是指示天主不罚任何人。

但这样思想的人,也不主张魔鬼亦将得救。他们只由世人的仁慈怜悯世人,特别为使自己的恶行不受罚,在宣扬天主的慈善方面,将为主张魔鬼也将得救的人所胜。

第十九章 有人主张所有罪人,连异端邪说的人在内,亦将得宽赦,因为他们是基督的肢体

别的人主张,并非所有人能免永罚,只有领过洗的人,因为他们已成为基督的肢体了。无论他们生活如何,或陷人异端邪说中,因为基督曾说:“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粮,谁吃了,就不死。我是从那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谁吃了这食粮,必会生活直到永达。”(罗•陆•五〇五一)

为此他们就说:这些人当由永死中得救,而达到永生。

第二十章 主张不是所有人,只有领过洗的天主教人,无论后来犯罪错误,都将得到天主的仁慈

别人不主张所有领过洗的人,及领过圣体的人将来得救,只有天主教的人,虽然他们品行不端,因为他们不但在圣事中,在自己中他们亦领基督的身体,因此亦属基督的身体。为此圣保禄宗徒说:“因为饼是一个,我们虽多,只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众人都共享这一个饼。”(格前•拾•十七)

因此他们虽陷人异端,或如外教人敬拜偶像,只因他们领了洗,在他身中,即教会内,领过圣体,不但不永远死亡,反而能得常生。无论罪恶如何重大,不会受永罚,只是受苦时期较长,受苦更重

而已。

第二十一章 主张不是所有人,只有天主教的信友,虽然日后犯罪多端,应当受罚,但因信仰的基础而得救赎

也有人因着下面的话:“唯独坚持到底的,才可得救。”(玛•贰拾肆•十三)以为进天主教的,虽然品行不端,亦能救灵。因着信仰的基础,他们将如经过火一样得救,如圣保禄宗徒所说:“因为除了奠立了的根基,即耶稣基督外,任何人不能再奠定别的根基。但是如果有人用金、银、宝石、木、草、禾秸,在这基础上建筑,各人的工程将来总必显露出来。因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来。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谁在那根基上所建筑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获得偿报,但谁的工程若被毁了•他就要受到损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的一样。”(格前•叁•十一•十五)

所以他们说:天主教的信友就是犯罪,仍有基督为他的基础:异教人就不然,因为已与他分离了。所以他们相信,因着这个基础.天主教人就是犯罪,将因火而得救,如同建筑在木、草、禾秸的一样,就是由公审判后罪恶人的火中救出。

第二十二章 主张行哀矜的人所犯的罪,不会受罚

我也发觉有人以为只有疏忽行哀矜的人,才会受永罚,依照圣雅各伯宗徒的话:“因为对不行怜悯的人,审判时也没有怜惘。”(雅•贰•十三)

他们说:慈惠的人,就是品行不端,亦将蒙惠待,不会受罚,或一时受苦,总将得救。所以他们想死亡者的判官,将赏右边的善人享永福,左边的恶人受永苦,亦注意到曾作哀矜与否。

他们并说每日念天主经时所求的,亦指点这事:“宽免我们的罪渍,犹如我们亦宽免得罪我们的人。”(玛•陆•十二)因为宽免得罪的人,也是行哀矜。

吾主耶稣自己亦劝人说:“因为你们若宽免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宽免你们的。但你们若不宽免人的,你们的父也必不宽免你们的过犯。”(玛•陆•十五)圣若望宗徒所说,谁没有仁慈,审判时也不会得仁慈,也是指点这事。

他们并说,吾主耶稣没有分大小罪,只说:“你们若宽免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宽免你们的。”因此他们以为因着每天所念的经,天主就宽免人每天所犯的罪,不论多少轻重,就是犯罪至终的也不例外,只要他宽赦得罪了他,而求他宽恕的人。因着天主的助佑,我答复了这些意见后,我就结束了这卷书。

第二十三章 反对主张魔鬼与恶人的罚,都不是永远的

我们先当研究为何圣教会不准辩论有些人的意见,他们主张魔鬼受了长期的重大罚后,也将得宽赦。

许多精通《旧约》、《新约》的圣人,不愿否认魔鬼受了重大苦楚后,能得天堂的福乐,但亦不愿否认吾主耶稣在公审判时所说的话:“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玛•贰拾伍•四一)耶稣用这些话,指出魔鬼及其使者要受永远的火烧。

《默示录》亦说出这端真理:“迷惑他们的魔鬼也被投人了那烈火与硫黄的坑中,就是那位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日夜受苦,至于无穷之世。”(默•贰拾•十)

上面说永远,这里说无穷之世,在《圣经》中,都指点无终。为此,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能相反真实不变的信仰。魔鬼及其使者,绝对不会回到圣人的美德及行为中,因为《圣经》不会欺骗任何人,却说天主不宽赦他们,却将他们打人黑暗的地狱中,等候最后的审判,永远受火的焚烧。

既然如此,如何所有人或有些人一时受苦后,不受永罚,而不损及教义,它主张魔鬼受永罚。若对所有人或有些人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玛•贰拾伍•四一)若恶人不永远在那里,那么有何理由相信魔鬼及其使者要永远在那里呢?

天主对魔鬼及恶人的判决,岂能只对魔鬼是真的,而对恶人是不对的?这样,人所幻想的,比天主所说的还要有力了,这是不会的。所以愿意避免永罚的,不当辩论,最好在尚有光阴时,听天主的命令。

耶稣在同一处,说了包含两者的事说:“这些人要进人永罚,而那些义人却要进入永生。”(玛•贰拾伍•四六)如何能否认永火.却承认有无穷的常生呢?若两者都是永远的,当懂作两者为有终的.或两者都是永远的,因为永罚及常生是同时的。

同时说:永生是无穷的,而永罚将终止,是不合理的。为此.因为圣人们的常生是无终的,永罚也是无终的。

第二十四章 反对主张天主审判时,因着圣人的转求,要宽赦所有人的意见

这点也能反对为自己辩护,相反天主的言语,主张当有更大仁慈的人。他们说天主的言语是真的,因为人该当忍受天主所恐吓的罚,并非真的要受罚。

他们说:因着圣人们的祈祷,天主要宽免罪人,圣人们的圣德越高,越能为仇人祈祷,那时他们已无丝毫的罪恶,所以他们的祈祷更为有力,更容易蒙天主的垂允。

为何圣人们不用他们的圣德及祈祷,为地狱的魔鬼,转求天主减轻他们的痛苦,或从火中救出他们来呢?

能有人以为该当如此,说天使与人一起为魔鬼及将受罚的人祈祷,使因天主的仁慈,不受照公义所当受的苦楚,这是任何有信仰的人没有说过,也不会说的。因为若是这样,耶稣曾命教会为自己的仇人祈祷,亦能为魔鬼及其使者祈求了。

圣教会不为魔鬼祈祷的理由,不为公审判时,当受地狱永火烧的人祈祷,亦同样有效,虽然那时它已达到至高圣德的地步。现在它为现世的仇人祈祷,因为他们还能作有益的补赎。它为他们求什么?岂非:“或许天主会赐他们悔改而认识真理,使这些被魔鬼活捉去,顺从他旨意的人,能觉悟过来,摆脱魔鬼的罗网。”(弟后•贰•二六)

若它一定知道,尚活着的,将与魔鬼一起罚人地狱的永火中,就不为他们祈祷了,如不为魔鬼祈祷一样。但因不一定知道,所以它只为现世的仇人祈祷,但并非为所有的人祈祷,都蒙天主的垂听。

只为他们祈祷,他们虽攻击它,但因它的祈求,他们预定将为它的子女。

谁若执迷,固执不悟,不由仇人变成它的子女,圣教会岂能为他的灵魂祈祷吗?这是何故?岂非他是魔鬼的同伴,在世时皈依基督。这是它为现世罪人祈祷的原因,但不为去世的外教人及已亡的恶人祈祷。

天主听我们为已亡者的祈祷,只为重生于基督,和行不太恶劣,至于不堪得天主的仁慈,亦不太圣善,以致不需要我们的祈祷。这样,在死人复活后,有些人作了补赎后,得了天主的仁慈,不受永火的罚。

因为若在现世未得宽赦,至少在后世将得宽赦,就不能说有些人“在今世及来世,决不得赦免”。(玛•拾贰•三二)但活者亡者的判官既然说了:那时君王要对那些在他右边的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然后又对那些在左边的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这些人要进人永罚,而那些义人却要进入永生。”(玛•贰拾伍•三四四一四六)若说天主所说将受永罚的,不受永罚,一定是胆大妄言,因着这种胆大妄言,甚至对现在失望,对来世发生疑惑。

谁都不当将《圣咏》上的话“难道天主忘记了怜悯?或是因发怒而忘记了慈悲吗?”(咏•柒拾陆•十)解说为天主的判决为善人是真的,为恶人是假的,或者为魔鬼是真的,为恶人是假的。因为这首《圣咏》是对天主所许的子女而言,《圣咏》作者自己也在其内,他说了:“难道天主忘记了怜悯,或是因发怒而忘记了慈悲吗?”立刻继续说:“我便说:这是我最难受的,至高者的右手改变了。”(咏•柒拾陆•十一)

他一定解说前面所说的:“或是因发怒而忘记了慈悲吗?”因为天主的愤怒亦在现世:“人好像一口气,他的时日,宛如消逝的阴影。”(咏•百肆肆•四)

但在现世天主不忘记自己的慈善,“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玛•伍•四五)这样,天主在发怒时,亦不阻止他的慈善,特别是在这篇《圣咏》中所说的:“我便说:这是我最难受的,至高者的右手改变了。”

仁慈之器变成更好的,现世充肃痛苦,就是天主的义怒,虽然在现世尚有天主的义怒,但在愤怒中仍有慈善。《圣咏》上所说的应验后,并非说不属天主城的人就要受永苦。若愿懂为恶人受罚,当懂作天主愤怒,罚他们受苦,但仍保留他的慈善,不要他们受应受的痛苦。并非不受苦,或将有终止时,而是比应得的苦更轻。这样,天主的愤怒,不取消仁慈。我不赞成这意见,但也不拒绝它。

别的人相信《圣经》上下面的话,只是恐吓,而非事实:“可咒骂的,离开我,到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了的永火里去吧!……这些人要进人永罚。”(玛•贰拾伍•四一)“他们日夜受苦,至于无穷之世。”(默•贰拾•十)“他们的虫总不会死,他们的火总不会灭。”(依•陆拾陆•三四)不由我的理由,而为《圣经》自身驳倒了。

尼尼微人的补赎得了效果,因为是在现世作的,天主愿意我们在_时,在痛苦中播种,以便在喜乐中收获。然而谁能否认在他们身上,天主所预言的已实现了,除非不想天主不但在愤怒中,亦在仁慈中罚人。

天主罚罪人有两种方式,或如索多玛城人,因罪而受罚,或如尼尼微人因作补赎而清除罪罚。所以如天主所预言的应验了,恶的尼尼微城被毁了,出现了以前没有的好尼尼微城,其城墙与房屋固然仍在,然而城中的坏风败俗则取消了。先知约纳虽然因他所预言的没有实现而伤心,但天主所预知的则实现了,因为他知道将以更完美的形式而实现了。

为使他们对罪人慈善,懂得下面《圣经》的话,是对何而言:“你为敬畏你、投靠你的人,所积存的,在人的面前,所施行的恩泽,是何等富厚呢?”(咏•叁拾_二〇)亦读下面的话“投靠你的人,所积存的”,“敬畏你的,投靠你的人”有何意义?岂非天主的慈善,对愿以畏惧建立法律上的义德,并不算大,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没有尝到过天主的仁慈。

他们不依靠天主,却依靠自己,因而不知天主慈善的甜味。他们怕天主,如同奴仆一样,而不如子女。齐全的爱德排斥畏惧。

为此,天主赏赐甘饴与依赖他的人,使他们有爱德,以圣洁畏惧之情,不以爱德所排斥的,而以永久长存的,若要寻求光荣,当在天主内去寻求。

天主的智慧是基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基督为我们成了智慧、正义、圣洁和补赎,如此正如《圣经》上所记载的:‘凡要夸耀的,应因主而夸耀。,”(格前•壹•三〇三一)

谁愿建立自己的义德,不属天主的正义,就是基督,不认识天主宠惠所赐的义德,它充满天主的甘饴。《圣咏》上说:“你们要尝试,要瞻望,上主是何等的和蔼。”(咏•叁拾叁•九)

在现世我们只可尝到天主的甘怡,而不会满足,但仍感觉饥饿,我们享见天主时,才会满足,那时《圣咏》上所写的:“使我在义德中得见你的尊容,在我醒了的时候,使我得瞻你的形象,这样我就心满意足。”(咏•拾柒•十五)这样,基督赏赐依赖他的人丰满的甘饴。

若天主对敬畏他的人,隐藏其甘饴,不罚恶人,使他们不知道这点,怕被罚而圣善生活,且为恶人祈祷,如何对待期望他的人,如他们所幻想的,因着这甘饴,天主就不会罚依赖他的人。所以当寻求他赏赐依赖他人的甘饴,而不赏赐给轻视他,咒骂他的人。人在后世,白白地寻找现在有时而忽略的生命。

圣保禄宗徒所说:“因为天主把众人都圈人背逆之中,为怜悯众人。”(罗•拾壹•三二)并非天主不罚任何人,是照上面所说的意义。

圣保禄宗徒给皈依的罗马人写信论犹太人说:“其实,就如你们以前背逆天主,如今却因了他们的背逆而蒙受了怜悯。同样,因了你们所受的怜悯,他们如今背逆,这是为叫他们今后蒙受怜悯。”(罗•拾壹•三〇三一)

他们似乎满意自己的错误,为此圣保禄又添上说:“因为天主把众人都圈人背逆之中,为怜悯众人。”(罗•拾壹•三二)

所说众人是谁?岂非他所称的你们及他们?天主将外教人与犹太人都圈入背逆之中,他早已预料及预定像似他的圣子,为他们的不忠实所惭愧,乃后悔求天主仁慈,用《圣咏》上的话呼说:“你为敬畏你、投靠你的人,所积存的,在人们面前,所施行的恩泽,是何等富厚呢?(咏•叁拾•二〇)

天主对众人都将施仁慈。众人是谁?是在外教人及犹太人中他所预定、招请、成义、光荣的,在他们中,而不是所有人,谁也不会受罚。

第二十五章 在异教人中领洗的,以后荒唐生活,或在天主教中受洗,没有离开它,但生活品行不端,能因圣事,希望避免永罚否

现在我答复主张并非魔鬼与其使者,或所有的人都可脱免地狱的永火,只有领过洗,领过基督体血的,虽然在异端邪说或罪恶中生活的,可免地狱的永火。

但圣保禄宗徒反对他们说:“肉身的作为是显然可见的,即淫乱、不洁、放荡、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竞争、嫉妒、愤怒、争吵、不睦、分党、妒恨、凶杀、醉酒、宴乐及与这些相类似的事:关于这些事我以前怎样预先告诉过你们,如今照样再预先告诉你们:做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天主的国。”(迦•伍•十九二一)

若这样的人,就是长期受苦后,能得天国,圣保禄上面的话就错了。然而他的话没有错,所以这种人绝对不能人天国。若不能入天国,就当永远受苦,因为没有中立地方。不人天国的人,亦不受苦。

所以应当研究一下,该如何去理解吾主耶稣下面的话:“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粮,谁吃了,就不死。我是那从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谁若吃了这食粮,必会生活直到永远。”(若•陆•五〇)

我现在要答复的,将为要答复的驳倒,他们不主张所有领过洗,领过圣体的都能得救,只有天主教的人,虽然犯了罪,仍可得救,因为他们说:这样的人,他们领基督的体,不但领圣事,且实际上,成了基督妙体的一部分,如圣保禄宗徒说的:“因为饼是一个,我们虽多,只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众人都共享这一个饼。”(格前•拾•十七)

所以只有与基督合一的,即基督妙身的一部分,实际上才饮基督的血。为此异教人或裂教人,即与基督妙身分离的人,虽能领同一圣事,但没有益处,以后不会得救,反而受的审判更为严厉,因为他们不生活在这圣事所表示的和平内。

别的人说:不为基督妙身的一部分,不能说食基督的体,这是对的,然而他们主张与基督妙身有份的,坠人邪说或外教人的迷信中,也可避免永苦,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先当考虑,许多人,或全体离开天主教会,而成为异端邪说的创立人,却比坠人他们的陷阱以前,总未进天主教的人,情形更为优良。这是相反真理,不能接受的。在天主教中受洗,领过基督的体血,这些异端邪说的创立人竟可避免永罚,这是相反真理,不可能的事,因为一个背叛信仰成为信仰的仇人,一定比一个总没有接受过,也总没有摈弃过信仰的人更坏。

圣保禄宗徒也反对他们,他提及了肉身的工作后说:“做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天主的国。”(迦•伍•二一)所以不可以为恒心至终,就能得救以自慰。就是终身在天主内,但品行不端,摈弃生命的正义,即耶稣基督,或犯邪淫,或以其他圣保禄宗徒不愿提及的淫恶,脏污自己的身体,或沉溺在淫乐中的人,或做圣保禄所说的,就是“做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天主的国”。

所以做这类事的人,不能人天国,就要受永苦。因为不能说,一生至终,生活在恶行中的人,能说恒心生活在基督内,因为恒心生活在基督内,是对他忠心至终。依照圣保禄宗徒的定义,“信德当以爱德行事”(迦•伍•六);他又说:“爱近人就作不了恶。”(罗•拾叁•十)

亦不能说他们食耶稣基督的体,因为他们不是他妙身的肢体。我不引其他证据,他们不能同时是救主的肢体及妓女的肢体。

耶稣基督自己也说:“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若•陆•五六)指出何为食他的体,喝他的血,不但在圣体圣事内,并且在实际上;是住在基督内,以便基督住在我们内,如同说:不在我内的人,我亦不在他内的人,不能说食我的体,喝我的血。

不是基督的肢体,就不住在基督内。成为妓女的肢体,若不作补赎,避免行善,就不是基督的肢体。

第二十六章 何为在基督有基础,谁能经过火烧而得救

但是他们说:天主教信友的基础是基督,虽然在上面他们用不良的品行,即用木、草、禾秸建筑,但未与它分离。这个以基督为基础的真信仰,最后能将他们由永火中救出,虽然当受损失,因为在上面所建筑的,都要被烧去。圣雅各伯宗徒简单答应说:“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德,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雅•贰•十四)

他们问圣保禄宗徒所说:“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的一样。”(格前•叁•十五)是指点谁?我们当一起研究一下是谁,一定不是圣雅各伯所说的,不然,我们就当攻击两位宗徒的意见了,因为一位说:虽然他做了恶事,但信德仍可将他从火中救出;而另一位却说:信德没有善行,如何能救他呢?

若我们先找到何为有基督作基础,就可找到谁为由火中救出的人。为易于找到起见,我们先想房屋的比喻:在打基础前,就根本不能建筑,因此谁在心中有基督,不将世间暂时可有的心事,放在他的上面,就有基督为基础。若将世物放在基督之上,虽然似乎有信德,就没有基督为基础。

若轻视天主的规诫,犯罪行恶,甘心投人淫乐之中,就可证明他不将基督放在前面,是将他放在后面。

若一信友恋爱一个妓女,与她交媾,成为一体.就没有基督为基础了。谁照基督爱自己的妻子,就有基督为其基础,就是依肉情而爱她,以求解决欲情,如不认识天主的外教人一般,依圣保禄宗徒及基督自己,仍能有基督为基础。

若他不将世俗的爱情与快乐放在基督之上,在这基础上,用木、草及禾秸建筑,基督仍是基础,因此虽可得救,但如经过火一样。痛苦的火焚烧这世间的快乐,它在婚姻中并非罪恶,但一切的不幸与灾祸,减少这类快乐,也属这火之中。

为此,这座房屋为建筑它的人是一损失,因为没有所建造的,因着失去某物而痛伤,得之则喜。然而因着基础及火将得救,因为若是一个难为教会的人,让他在这些事及基督中随意选择,他不会将它放在基督之上的。

照圣保禄宗徒,在这基础上以金银宝石建筑的,是“没有妻子的,所挂虑的是主的事,想怎样悦乐主”;(格前•柒•三二)以木、草、禾秸建筑的,是“娶了妻子的所挂虑的是世俗的事,想怎样悦乐妻子”;(格前•柒•三三)“各人的工程将来总必显露出来,因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来”。(格前•畚•十三)是痛苦的日子,因为将以火揭露出来。

圣保禄称磨难为火,如《圣经》别处所说:“炉火试炼陶人的器皿,人的试验,却在于他的言谈中。”(德•贰拾柒•六)“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谁在那根基上所建筑的工程,若存得住——天主的思想及愿意悦乐他的心仍旧存在——他必要获得赏报,即获得他思想的效果,但谁的工程若被焚毁了,他就要受到损失”,(格前•叁•十三•十五)因为没有他所爱的。

他自己可能得救,因为任何磨难,没有使他离开这基础,但好像经过火一样。没有不正当的爱情所有的,也不会没有痛苦就失去:我们似乎已找到了这火了,它不罚任何人,使一人富,一人受罚.而试探两者。

若我们在此处愿将这火理解成吾主耶稣将要对左面的人所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永火里去吧!”(玛•贰拾伍•四一)将在这基础上。以木、草、禾秸建筑的人放人这批人中,因着他们的罪过.经过一时后,因着这基础而将得救。对那在右边的人将如何想法?判官将对他们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玛•贰拾伍•三四)岂非他们在这基础上,以金银宝石建造了吗?

若当这样去理解火的话:如由火中经过,左右的人都当去,因为《圣经》上对这火说:“因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来,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格前•叁•十三)要试验每人。若火要试验每人,工程存在的,即没有被火烧了的,对他所造的,将受酬报;工程被火烧了的将受罚,但一定不是永火。

只有在左面的将被投人永火中,这火却要试验在右面的。有的人受试探后,他们在基督基础上所建筑的,不会被烧去。别的人受试探后,在上面所盖的为火所焚,受其损失,然而将得救,因为他将基督放在稳定的基础之上,爱基督在一切之上。

得救的在右边,一定可与别人一起听到:“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玛•贰拾伍•三四)而不在左边,这边被罚的人将要听见:“可咒骂的人,你们到永火中去吧!’’(玛•贰拾伍•四一)

他们中没有一人能由火中被救出的,因为所有人都要受永罚,那种虫不会死,火不会灭,他们要永远日夜受苦。

至于每人死后至公审判的中间,复活后,他们说:亡者的灵魂当受火刑,在现世没有这类爱情及习俗的人,是不会受其害的,不会烧他们的木、草、禾秸的;即自己的住所,在后世或在现世,虽然亦受轻微的罚,使蒙暂时的罚,烧去俗务。

我并不反对这意见,因为可能是真的,肉身死亡,是原罪的罚,亦能属于这种试炼,使每人发觉他所建筑的。

教难曾使许多殉教者得到荣冠。全体信友当安心忍受,它如火一般,要试验建筑物。有些建筑物与建筑的人,都为火所焚,因为他们没有基督作基础。有的建筑物被烧,但建筑者未受其害,因为他们虽然经过许多艰难,终于得救了。别的建筑物屹然不动,因将永远存在。

在世界穷尽,假基督时,将有空前的灾祸。这些以金、草建筑在基督基础上的,亦将受火的考验,有些人喜乐,别人忧苦,但因基础稳固,无人要受损失。

但谁将妻子放在基督之上的.或以人性爱亲人的,没有基督为基础,他们不但不为火所救,并且不能得救,因为不能与基督在一起,他对这点明说:“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他就不配是我的。”(玛•拾.三七)

谁以肉情爱自己的亲人,但不将他们放在基督之上,受试探时,情愿失去他们,不愿离开基督,将经过火而得救,因为失了他们后,因着爱他们之情,将发生巨大的痛苦。

但谁照基督爱他的父母子女,劝他们寻找天国,与基督结合,或爱他们,因为是基督的肢体;这种爱情,一定不是当受火烧的草、木及禾秸,而是以金银,宝石所建的宫室。因基督而爱人,如何能比基督更爱他呢?

第二十七章 反对主张只要行哀矜,就是犯罪亦无碍的意见

现在只剩下答复主张只有不作哀矜的,才会受地狱的永苦,因为圣雅各伯宗徒说:“对不行怜悯的人,审判时也没有怜悯。”(雅•贰•十三)

所以他们说:行哀矜的人,虽然没有改正不良的品行,审判时仍将受怜悯,或者根本不会受罚,或者稍后,即获得赦免。

他们相信耶稣基督分左右两边,右边的人得天国,左边的人受永罚,是完全根据行哀矜与否而定。

为证明每日所犯的罪,无论如何重大繁多,能因哀矜而得赦,他们就用天主经为证据。他们说:信友每日都念这篇经,每日虽犯罪,就可因而得赦,因为我们说:“尔免我债,如我亦免负我债者。”

他们又说,吾主耶稣没有说:你们若宽免别人的罪,你们在天大父亦宽免你们日常所犯的小罪,而说:“你们的天父也必宽免你们的。”(玛•陆•十四)因此他们就以为即使每日犯大罪,就是在大罪中死去,因着哀矜,也可得宽恕。

当劝他们为所犯的罪作哀矜,若他们说:行哀矜,就可为每日所犯种种重大罪恶,得到天主的宽赦,这就不合理,并且可笑。因为这样,他们就当承认一位腰缠万贯的富翁,每日施舍十元,就可获得杀人、奸淫罪恶的宽赦。

这自然是不合理的,然而若有人问:何种哀矜能赦宽罪过,如耶稣的先驱圣若翰所说:“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玛•叁•八)可答复他们说:一定不是犯罪至死人的哀矜。

先是他们抢别人的财物,远比施舍穷人的更多,他们却以为自己如此养育基督,以便每日任意作恶。即使他们为一罪过,将全部家产施舍穷人,但有意继续犯罪,就没有真爱德,因为它不会叫人作恶,他们的哀矜就为他们毫无裨益。

谁愿为自己的罪过作适当的哀矜,先当对自己做起,对人所作的对自己却不作,这是不对的,因为吾主耶稣说:“你当爱你们的近人,如你自己。”(玛•贰拾贰•三九)《圣经》上又说:“对你的灵魂,要有爱情。”(德•叁壹•二四)

谁不怜惜自己的灵魂,以悦乐天主,如何能说为自己的罪恶,作相称的补赎呢?为此《圣经》上说:“不知自爱的,怎能善待他人?(德•拾肆•五)

祈祷一定帮助哀矜,因此当注意下面的话:“吾儿,你若犯了罪,不可再犯,并应为你过去的罪愆祈祷,好得宽赦。”(德•贰拾壹•一)

为此,为得已往罪过的宽恕,我们当行哀矜,但不可因为行哀矜,就以为可固执于恶,任意妄为。

吾主耶稣说在右边的人作了哀矜,在左边的人未行哀矜,是指出哀矜能赦宽所犯的罪,并非因着哀矜,就可随便犯罪。

不愿改正自己行为的,就不能说行哀矜,因为由下面的话“凡你们不给这些最小中的一个做的,便是没有给我做”(玛•贰拾伍•四五)可以看出,他们想做的,实际上却没有做。

因为若他们在饥饿的信友中,看到基督,给他面包,就不会对自己疏忽正义的面包,就是基督,因为天主不看人施舍的,而看施舍人的心。因此谁在信友身上爱基督,就当以接近基督的精神去行哀矜,而不为远离他,以不受罚。因为人越爱基督所指责的,就越远离他。

若不成义人,领洗亦何用之有?耶稣说:“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人天国。”(若•叁•五)同时他亦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伍•二〇)为何畏惧第一种恐吓,许多人领洗,而不畏惧第二种,是因为很少人追求义德。

正如一个人呼兄弟为糊涂人,若他对兄弟不发愤怒,而是对所犯的罪发怒,就不侮辱他,不然,就当受地狱的苦了。同样,给一位信友哀矜,而不在他身上爱耶稣基督,不是给信友施舍,因为他不愿在基督中成为义人。

若有人因称兄弟为糊涂人而犯罪,不是为改正他,而为凌辱他,若不愿照下面的诫命,与他和好:“所以,若你在祭台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兄弟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台前,先去与你的兄弟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玛•伍•二三二四)若仍旧故意犯罪,哀矜就没有益处。

吾主耶稣亲自教我们念的经,称为天主经,我们每日念它说“尔免我债”,以赦免每日所犯的罪,不但念,并每日去做“如我亦免负我债者”。因为犯了罪,所以这样说,并非要我们去犯罪。

吾主耶稣愿意用这篇祈祷文告诉我们,在现世黑暗软弱之中,每日犯罪,当求天主宽赦我们。若愿意天主宽赦我们,我们亦当宽赦得罪我们的人。

吾主耶稣说:“但你们若不宽免人的,你们的父也必不宽免你们的过犯。”(玛•陆•十五)他不愿我们妄依这篇祈祷文,每日犯罪,不守人间的法律,或欺骗别人,是愿叫我们知道,虽然没有陷人大罪中,并非无罪。天主曾命《旧约》的司祭,先为自己的罪过,后为人民的罪过献祭。

我们当细心体会吾主耶稣的话。他不说“若你们宽赦人的过错,你们的在天大父亦赦免你们一切的罪过”,而说“你们的罪过”,因为他教训我们每日的经文,是向圣洁的门徒发言。“你们的罪”,有何意义?岂非连你们已圣洁的人,还会犯的罪吗?

我们的敌人,寻找每日犯大罪的话柄,乃引吾主耶稣没有说“赦你的小罪”,而说“赦你们的罪”。但我们若注意耶稣向谁说话,就当结论到小罪,因为他的门徒所犯的罪,一定不是大罪。

皈依后,当不再犯大罪,它亦不能因祈祷而得赦,除非实行同一处所说的“如我亦免负我债者”。圣人们在世时亦难免犯小罪。犯大罪的人,自然更不易得赦,虽然现在已不再犯。但对待人刻薄,不肯赦别人的罪,耶稣对他们曾说:“但你们若不宽免人的,你们的父也必不宽免你们的过犯。”(玛•陆•十五)

圣雅各伯宗徒说的话,对这种人亦有用:“因为对不行怜悯的人,审判时也没有怜悯。”(雅•贰•十三)我们亦当记住主人宽免了欠他一万元的仆人,但因为他对欠自己一百元的同事没有慈爱之心,主人就逼他还清。

同圣雅各伯宗徒下面的话“怜悯必得胜审判”,(雅•贰•十三)对说谎之子及天主的慈善亦有效。因为圣人们,在世修德立功,且愿接受每日犯大罪的人为朋友,以便为基督所救,使成为义人,不依他的功劳,而依自己的恩宠给他酬报。其中也有圣保禄宗徒,他说:“只就我蒙主的仁慈,作为一个忠信的人。”(格前•柒•二五)

该当承认,被收人天国中的,没有圣人的代祷,是不能得救的。

为此,在他们方面,天主的仁慈胜过审判。但不可相信恶人不改正行为,只以不义而得的钱财,恭敬圣人,就可得赦而人天国。即使以公正方法而得的钱,亦非宝物,只是恶人以为是宝物,因为不知道真的宝物何在。圣人们能引别人人天国,他们才有宝物呢!

因此有些生活,并不恶劣。为得天国,施行哀矜,以救济穷人,结交朋友,以人天国,并非无用,然而亦非十分圣善,因朋友的功劳,尚不能得到天国的福乐。

我惊异在维治利诗中,亦找到吾主耶稣的话:“要用不义的钱财交结朋友,为使你们匮乏的时候,叫他们收留你们到永远的帐幕里。”(路•拾陆•九)

下面的话与上面相似:“谁接纳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将要受先知的赏报,谁接纳一位义人,因他是义人,将领受义人的赏报。”(玛•拾•四一)

诗人维治利以为爱丽色(Elysios)场,是享福灵魂的住所,描写乐国时,不但有因自己的功德而至此的,也有“因别人的纪念而来的”[10],即对别人有功,因而为人所纪念的。他们口中时常说信友请求圣人转求时所说的:“请你纪念我。”

然而是何种方式,何种罪过阻碍进人天国,因圣人的转求,能得宽恕,则不易知道,要强加规定,更为危险。我虽至今研究这个问题,然而还不知道。可能我们不知道,使能更谨慎地躲避它。

因为若知道何种罪过,可继续去犯,不愿修德,仍可希望圣人的转求,则人性软弱,不愿断绝罪恶的牵连,努力修德,只行哀矜,使因圣人的功劳而得救。现在不知道小罪的轻重,虽然尚未断绝,但努力祈祷,修德,亦不忽略施舍哀矜,以交结朋友。

然而因着圣人的转求,只能阻止我们受地狱的永火,而不是已进了地狱,过些时候再出来。因为以为《圣经》上对沃地能结百倍,六十倍,或三十倍的果实(玛•拾叁•三),亦可懂作圣人,因他们的功劳不同,有的能救一百人,有的可救六十人,也有的只能救三十人。也当承认只在审判之日,而不在审判之后。

据说,有人看见有些人以为如此可不受罚,而能得救,乃巧妙地劝人修德行善,成为可为人转求的圣人,因为若只有少数转求者,只能救三十,六十或一百人;可能有许多人,不能因他人的转求而得救;其中有专门希望别人的功劳让与自己的人。

这个答复,为接受《圣经》,如我们一样的人,已经够了,但因他们误解《圣经》,相信将来情形,不如《圣经》所载,而如他们所希望的。我答复了他们后,就结束本卷,如我所许的。



[1]圣奥古斯丁听人传说如此,并不一定正确。本章对磁石一节,是古代对磁力最详细的记载,颇有科学价值。

[2]圣奥古斯丁此处所引的奇妙事物,大都根据罗马生物家贝利义(Plinius)书中所载©见若赛《论犹太战争》书中,及罗马历史家大治督(Tacitus)的书中所记载的。

[3]即现在的格纳白(Grenoble)城。

[4]我于1962年朝拜圣地时,曾至索多玛附近一带,都是不毛之地,并没有任何果树,在附近叶里各城,果子却很多,橘子尤为著名。

[5]这事如何解说,可参考若苏厄书的注解,第五一~五二页。

[6] “在那里他们的虫不死,火也不灭”,在《圣经》原文,只对眼而言,圣奥古斯丁将两句亦加入手足处。

[7]原文只说马罗(Manm),为维治利之姓名,因为此诗是在他的(Eneide)卷一,第六章,第七三三七四二节。

[8]圣奥古斯丁回忆少时求学,常受老师鞭打,直至老年时,对昔曰受教育的经过,然耿耿于怀,竟情愿死,不愿重度这种生活,可启发教育家的反省。

[9]根据贝利尼的记载。

[10] Eneide卷一,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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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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