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异端邪教正如「建在沙上的房屋」,他们兴起了,但也衰落了,只有天主公教是「建在磐石上的房屋」,永远常存。
人有血肉之躯,属可见可闻,谓之肉身。亦有明欲之原,不属可见可闻,谓之灵魂。……灵魂,俱原为天主从无物化成而有的,故定为不属灭而常在的。
第三十八章 主教和司铎
在品级权利上神职系统分为主教,司铎和六品三等。这三等品级的区分始自宗徒时代。
按古教的律法来说:这三等品级相当于大司祭,司祭和肋味达。也相当于耶稣所见选的宗徒和门徒。耶稣曾给宗徒们管理圣教的全权,却没有把全权给了他的门徒。
一、六品可以给人付洗,讲道,送圣体。
首批六品是宗徒们祝圣的。
二、司铎比六品高一级,他们能献弥撒圣祭,有听告解赦罪的权。除开坚振和祝圣神品两样圣事以外,其余的圣事司铎都可以施行。
主教的权限 主教有品级上的全权,他们是宗徒的继承者。
一、主教能施行一切的圣事,并且只有他们能施行坚振和神品圣事。他们有祝圣圣油、圣堂和圣爵等祭品的权利。
二、主教所管理的一部分教会称为「主教区」,是由教宗划分给他的。
甲、他有管理教区内财产的权利,但须将账目秉呈教宗。
乙、他有栽培神职和管理区内信友之宗教教育的权利。
丙、他有发给教区内司铎的听告解权,有指派本堂司铎权,有审定出版物和准定制造圣物的权。此外还有许多管理教区事务的特权。
三、主教在本教区内是最高的领袖,但对于委任他的教宗,他须在一切事上完全服从。在规定的期间内,主教必须亲赴罗马,向教宗述职。
四、主教有被召出席总公议会的权利。
本堂司铎的权限 本堂司铎是主教的助手,他所负责管理的领域称为「本堂会口」。
一、本堂司铎的管理教务权来自主教,他们是主教的神子,有代替主教传布命令的责任。
二、在本堂会口中,本堂司铎作主教的代表,假如没有他或主教的允准,任何人也不能在他的本堂内施行圣事,如祝圣婚配,付洗等。
问:什么是会修司铎?
答:会修司铎是属于修会团体的司铎。
一、会修司铎应发福音中所介绍的神贫、独身、听命三圣愿。他们发愿服从会中的长上,在修会中同其余的修会士过着团体的生活。
二、修会士往往被教宗派遣作传教士,为劝化教外人进教。他们办理学校,医院和许多别的慈善事业,且在很多地方他们也作本堂司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