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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13-23章)
申命记(13-23章)
浏览次数:5308 更新时间:2008-7-8
 
 
 

第十三章

戒避敬拜邪神

1.  凡我吩咐你们的事,你们应谨慎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除。

2.  若你们中出现了一位先知或作梦的人,给你提供一种神迹或奇事,

3.  而他所说的神迹和奇事实现了,以致向你说:「让我们去随从事奉其它的神罢! 」而那神是你素不相识的;

4.  你不要听从这先知或作梦者的话,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有意试探你们,愿意知道你们是否全心全灵真爱上主你们的天主。

5.  你们只应跟随上主你们的天主,只应敬畏他,遵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事奉他。依靠他。

6.  至于这先知或作梦的人,应处死刑,因为他出言背叛了领你出埃及地,由奴隶之家赎出你来的上主你们的天主,要你离弃上主你的天主命你当行的道路:如此你由你中间铲除了邪恶。

7.  如果你的兄弟,你父亲或母亲的儿子,或你的儿女,或你的爱妻,或你视如性命的朋友,暗中引诱你说:「让我们去事奉其它的神罢! 」而那神是你和你的祖先素不相识的,

8.  是你四周,离你或近或远,由地极这边到地极那边的各民族所敬拜的神;

9.  你不可对他表示同意,不可听从他,也不可怜视他,顾惜他,袒护他;

10. 务要将他杀死,并且你应先动手,然后全体人民动手打死他。

11. 你应用石头砸死他,因为他图谋使你离弃领你出埃及地,出奴隶之家的上主你的天主。

12. 这样全以色列人听了必然害怕,在你中间不致做出这样邪恶的事。

13. 如果你听说,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居住的一座城内,

14. 由你中间出来了一些坏人,勾引本城的居民说:「让我们去事奉其它的神罢! 」而那神是你们素不相识的;

15. 你就该调查、探寻、仔细访问;如果真有其事,在你中间真发生了这样可恶的事,

16. 你该用利剑杀尽这城的居民,完全破坏此城和城中所有的一切,连城中的牲畜也用剑杀尽,

17. 并把由城中掠夺的一切财物堆积在广场上,将城和所掠夺的一切财物放火焚烧,全献给上主你的天主,使那城永远成为废墟,再不得重建。

18. 凡应毁灭之物,一件也不可留在你手中,好使上主撤回他的盛怒,对你施恩,怜恤你,照他对你祖先所誓许的,使你繁昌,

19. 只要你听从上主你的天主的话,遵守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实行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视为正直的事。

第十四章

关于丧仪和食物的规则

1.  你们是上主你们天主的儿女。你们不应为死者割伤自己,不应将头顶剃光,

2.  因为你是属于上主你天主的圣洁人民,上主由地上的万民中,特选了你做他自己的人民。

3.  凡是可憎恶之物,你不可吃。

4.  你们可吃的走兽如下:牛、绵羊、山羊、

5.  鹿、羚羊、黈鹿、野山羊、臆羚、野牛和野羊。

6.  走兽中,凡有偶蹄分趾而又反刍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是在反刍或有偶蹄分趾的走兽中,你们不可吃的:有骆驼、兔子或岩狸,因为牠们虽反刍,蹄却不分趾,对你们仍是不洁的。

8.  至于猪,虽有偶蹄,却不反刍,对你们也是不洁的;你们不可吃这些走兽的肉,也不可摸牠们的尸体。

9.  水族中你们可吃的如下:凡有鳍有鳞的,都可以吃;

10. 凡无鳍无鳞的,都不可吃;这一切对你们都是不洁的。

11. 凡是洁净的飞禽,都可以吃。

12. 飞禽中不可吃的:有鹰、鹗、秃鹫、

13. 鸢隼、鵰类,

14. 凡乌鸦之类,

15. 驼鸟、夜鹰、海鸥,凡苍鹰之类,

16. 小枭、鸱枭、白鹭、

17. 塘鹅、鸨、鸬鹚、

18. 鹳鹭类、戴胜和蝙蝠。

19. 凡有翅的昆虫,对你们都是不洁的,都不可吃。

20. 凡洁净的飞禽,都可以吃。

21.              凡自死的动物,你们不可吃,却可送给在你城内的外方人吃,或卖给外邦人,因为你是属于上主你天主的圣洁人民。不可煮羊羔在其母奶之中。

什一的献仪

22. 你每年在田地内播种所得的出产,应缴纳十分之一。

23. 你应在上主选定为立自己名号的地方,于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吃那五谷、酒、油的十分之一,及你的头胎牛羊,好使你能学习着常敬畏上主你的天主。

24. 如果为你路途太远,你不能把十分之一之物运去,因为上主你的天主选定为立自己名号的地方离你太远,那么若上主你的天主祝福了你,

25. 你可以把物品换成银钱,手中带着银钱,往上主你的天主所选的地方,

26. 在那里可随意用银钱买牛羊、清酒和浓酒,以及你愿意要的,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吃喝,与你的家属一同欢乐;

27. 但在你城内的肋未人,你不可忘记,因为他在你中间没有分得产业。

28. 每过三年,你应取出全部出产的十分之一,储藏在你城镇内,

29. 那没有与你分得产业的肋未人,和在你城镇内的外方人、孤儿、寡妇都可来吃喝,得享饱饫,好叫上主你的天主,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业上祝福你。

第十五章

豁免年的规定

1.  每过七年,应施行豁免。

2.  豁免的方式是这样:债主应把借与近人的一切,全部豁免,不应再向近人或兄弟追还,因为已为光荣上主宣布了豁免。

3.  向外邦人可以追还,但你兄弟欠你的应一概豁免。

4.  其实,在你中间不会有穷人,因为在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为产业的地上,上主必丰厚地祝福你,

5.  只要你听从上主你天主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

6.  因为你的天主必照他说的,祝福你:你要借给许多民族,而你却不需要借贷;你要统治许多民族,但他们却不会统治你。

7.  如果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内的一座城里,在你中间有了一个穷人,又是你的兄弟,对这穷苦的兄弟,不可心硬,不可袖手旁观,

8.  应向他伸手,凡他所需要的尽量借给他。

9.  你应提防,不要心生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 」就冷眼对待你穷苦的兄弟,不借给他什么。如果他呼求上主反对你,你应负罪。

10. 你应尽量供给他;供给他时,不应伤心,因为为了这事,上主你的天主必在你的一切工作,和你着手所作的一切事上祝福你。

11. 既然在这地上总少不了穷人,为此我吩咐你说:对你地区内困苦贫穷兄弟,你应大方地伸出援助之手。

12. 你的兄弟,无论是希伯来男人,或是希伯来女人,若卖身与你,只应服事你六年,在第七年上,你应使他自由。

13. 使他自由时,不可让他空手离去;

14. 应由你羊群中,打禾场上,榨酒池内,取一些厚厚地酬报他,照上主你的天主祝福你的,分给他。

15. 应记得你在埃及地也曾做过奴隶,上主你的天主将你赎回。为此我今日特将这事吩咐你。

16. 倘若他对你说:「我不愿离开你,」因为他爱你和你的家庭,又喜欢同你在一起,

17. 你就拿锥子在门上把他耳朵刺透,他便永远成了你的奴仆;对你的婢女也该这样做。

18.              使他自由的时候,你不应感到不满,因为他六年给你服务,应得佣工的双倍工资,并且上主你的天主也必在你所做的事业上祝福你。

头胎牲畜的处置法

19. 你的牛羊中所生的,凡是头胎雄性的,都应祝圣与上主你的天主;你不可使头胎公牛耕作,也不可剪头胎公羊的毛。

20. 你和你的家属,年年在上主所选的地方,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吃这些首生的牲畜。

21. 但如果这牲畜有残缺、或腿瘸、或瞎眼、或有任何缺点、你不可祭献给上主你的天主,

22. 可在家里吃,不洁与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如吃羚羊和鹿一样;

23. 只不可吃牠的血,应将血如水一样泼在地上。

第十六章

周年三大节庆:逾越节

1.  你应遵守「阿彼布」月,为上主你的天主举行逾越节,因为在「阿彼布」月的一个夜里,上主你的天主领你出了埃及。

2.  你应在上主所选定立自己名号的地方,给上主你的天主祭杀牛羊,作为逾越节牺牲。

3.  吃这祭肉时,不可吃发酵饼;七天之内,当吃无酵饼,即困苦饼,因为你曾仓猝地走出了埃及地。为此你一生应天天记念你出埃及的日子。

4.  七天之久,在你全境内不许见到酵母;你前一天晚上祭献的牲肉,不可有剩下的,留到早晨。

5.  你不可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任何城镇内,祭杀逾越节牺牲;

6.  只可在上主你的天主所选定立自己名号的地方,晚上太阳快落时,就是你出埃及的时刻,祭杀逾越节牺牲。

7.  并应在上主你的天主所选定的地方,将祭牲煮熟分食;到了早晨,你可回到你的帐棚中去。

8. 六天内应吃无酵饼,到第七天,应为上主你的天主召开盛会,任何劳工都不许做。

五旬节

9.  你应数七个星期,从镰刀收割庄稼算起,数七个星期,

10. 为上主你的天主举行七七节,照上主你的天主祝福你的,献上你手中自愿献的祭品。

11. 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城镇内的肋未人,在你中间的外方人、孤儿和寡妇,都应在上主你的天主所选定立自己名号的地方,于上主你的天主面前欢乐。

12.              应记得你在埃及也曾做过奴隶,所以应谨守遵行这些法令。

帐棚节

13. 你由禾场和榨酒池内收藏了出产以后,应七天举行帐棚节。

14. 在这庆节内,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城镇内的肋未人、外方人、孤儿和寡妇都应欢乐。

15. 你应在上主所选定的地方,为上主你的天主举行这庆节七天,因为上主你的天主,要在你的一切收获和你着手进行的一切事业上祝福你,使你满心喜乐。

16. 每年三次,即在无酵节、七七节和帐棚节,你所有的男子都应到上主所选的地方去,朝拜上主你的天主;但不要空手出现在上主面前,

17.              每人应照上主你的天主赐与你的,依自己的财力,奉献礼品。

设立判官

18. 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各城镇内,要为各支派设立判官和书记,他们应按照公道审判人民,

19. 不可违犯公平,不可徇情顾面,不可接受贿赂,因为贿赂令智慧人的眼目失明;

20.              只应追求公道与正义,好叫你能生存,占有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

禁拜邪神 

21. 在你为上主你的天主所建的祭坛旁,不许竖立任何木头的神柱;

22. 也不可立置上主你的天主所憎恶的石碣。

第十七章

1.  有任何残缺或瑕疵的牛羊,不可祭献给上主你的天主,因为这为上主你的天主是可憎恶的事。

2.  在你中间,即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一座城内,若发见一个男人或女人,做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视为恶的事,违犯了他的盟约,

3.  去事奉敬拜其它的神,或太阳,或月亮,或任何天象,反对我所吩咐的事;

4.  如果有人告诉了你,你一听说,就应详细调查。如果实有其事,真在以色列中做了这种可恶的事,

5.  就将那做这种恶事的男人或女人,带到城门外,用石头砸死他们。

6.  根据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即可将这该死的人处以死刑;根据一个见证的口供,却不可处以死刑。

7. 见证人应先下手,然后众人纔下手将他处死:如此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最高裁判

8.  若在你城镇内发生了诉讼案件:或是杀人,或是争讼,或是殴伤,而又是你难以处决的案件,你应起来上到上主你的天主所选的地方,

9.  去见肋未司祭和那在职的判官,询问他们,他们要指教你怎样判断这案件。

10. 你应依照他们在上主所选的地方,有关那案件指教你的话去执行;凡他们教训你的,应完全遵行。

11. 应全依照他们给你的指导,告诉你的判断去执行;对他们告诉你的定案,不可偏左偏右。

12.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那侍立于上主你的天主前供职的司祭,或不听从判官,应把这人处死。如此你由以色列中铲除了这邪恶;

13.              民众听见了,必都害怕,再不敢擅自行事。

选立君王

14. 当你进入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占据了那地,安住在那里以后,你如说:「我愿照我四周的各民族,设立一位君王统治我,」

15. 你应将上主你的天主所拣选的人,立为你的君王。应由你兄弟中立一人,作你的君王,不可让不属你兄弟的外方人统治你。

16. 但是,不可许他养许多马,免得他叫人民回到埃及去买马,因为上主曾对你们说过:「你们不可再回到那条路上去;」

17. 也不可许他有许多妻妾,免得他的心迷于邪途;也不可许他过于积蓄金银。

18. 几时他登上了王位,依照肋未司祭处所存的法律书,给他抄写一本,

19. 叫他带在身边一生天天阅读,好使他学习敬畏上主他的天主,谨守遵行这法律上的一切话和这些规则。

20. 如此他可避免对自己的同胞心高气傲,偏离这些诫命,好使他和他的子孙在以色列中间久居王位。

第十八章

肋未司祭

1.  肋未人司祭即全肋未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子和产业,他们靠献与上主的火祭祭品,和他们应得的一分维持生活。

2.  他在兄弟中间没有产业;照上主向他所说的,上主自己要作他们的产业。

3.  这是司祭由人民应得的一份,就是宰杀牛羊作祭献的人,应将前腿、两腮和胃脏给司祭;

4.  初收的五谷、酒、油和初剪的羊毛,亦应给他,

5.  因为上主你的天主由各支派中拣选了他,叫他和他的子孙,时时以上主的名义服役供职。

6.  如果一个住在以色列境内任何城镇的肋未人,离开了本地,一心一意地要到上主所选的地方去,

7.  他可因上主的名义供职,如同在那里侍立于上主面前的肋未弟兄们一样,

8. 分享同样的口粮,不必变卖祖产。

真假先知

9.  几时你进入了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不要仿效那些异民做可憎恶的事。

10. 在你中间,不可容许人使自己的儿子或女儿经过火,也不可容许人占卜、算卦、行妖术或魔术;

11. 或念咒、问鬼、算命和求问死者;

12. 因为凡做这些事的人,都是上主所憎恶的;其实就是为了这些可憎恶的事,上主你的天主纔把他们由你面前赶走。

13. 你应一心一意属于上主你的天主。

14. 你要赶走的这些民族,听信了算卦和占卜的人;但上主你的天主为你却不是这样安排;

15. 上主你的天主,要由你中间,由你兄弟中,为你兴起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你们应听信他。

16. 正如你在曷勒布集会之日,求上主你的天主说:「惟愿我再不听见上主我的天主的声音,再不看见这烈火,免得我死亡。」

17. 上主遂对我说:「他们说得有理,

18. 我要由他们的兄弟中,给他们兴起一位像你一样的先知,我要将我的话放在他口中,他要向他们讲述我所吩咐他的一切。

19. 若有人不听信他因我的名所说的话,我要亲自同他算账。

20. 但是,若一位先知擅敢因我的名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或因其它神的名说话,这位先知应该处死。」

21. 也许你心里想:「我们怎能知道上主未曾说过这话﹖」

22. 几时一位先知因上主之名说话,若他的话不实现,不应验,这话就不是上主说的,是先知擅自说的,你不用怕他。

第十九章

避难城

1.  当上主你天主消灭了那些异民,上主你的天主将他们的土地赐给了你,而你占领了那地,住在他们的城镇和房屋里以后,

2.  应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地方,划出三座城,

3.  修好到那里去的道路,将上主你的天主给你作产业的地方,分为三个区域,这样使杀了人的,可逃到那里去。

4.  杀人犯逃到那里得保全性命的案件应是这样:假使有人无意杀了邻人,彼此又素无仇怨:

5.  比如他与邻人同去林中伐树,当他手挥斧子伐树时,斧头脱了柄,落在邻人身上,以致毙命,他就可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去,为保全性命,

6.  以免报血仇者心中发火追赶杀人者,因路途遥远,而能赶上他,将他杀死;其实他与那人素无仇怨,罪不该死。

7.  为此我吩咐你:应划出三座城。

8.  当上主你的天主,照他向你的祖先誓许的,扩展了你的疆域,将许下要给你祖先的整个土地赐给你时,──

9.  倘若你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爱上主你的天主,日日履行他的道路,──你应在这三座城以外,另设三座城,

10. 免得无罪者的血,流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上,血债归在你身上。

11. 但是,如果有人怀恨自己的邻人,埋伏突击他,而将他杀死,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

12. 他本城的长老应派人去,将他从那里逮回,交于报血仇者手中,将他处死;

13.              你不可怜视他,而应由以色列中洗除无辜的血:如此你纔能平安无事。

私有权

14.              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所分得的土地上,不可移动你邻人的地界,因为是先人所划定的。

作证法

15. 人无论犯了什么不义,什么罪恶,或什么过错,只凭一个见证,罪名不得成立;须凭两个或三个见证的口供,纔可定案。

16. 若有人怀有恶意,起来作证控告某人犯法,

17. 二人应一同站在上主面前,和值班的司祭及判官面前。

18. 判官应仔细考问。若那作证的是一个假证人,诬告自己的兄弟,

19. 你就应对付他,如同他想对付自己的兄弟一样:这样你便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20. 其余的人听了,必然害怕,在你中间再不致有这样的恶事发生。

21. 你不可发慈悲,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第二十章

备战出征

1.  当你出征进攻你的仇敌,见到战马战车和比你更多的群众时,你不必害怕,因为领你出埃及地的上主你的天主与你在一起。

2.  当你们快要交战时,司祭应上前来,对民众训话,

3.  向他们说:「以色列,请听! 你们今天就要上阵攻打你们的仇敌,你们不要灰心,不要害怕,不要恐慌,不要在他们面前战栗,

4.  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与你们同去,帮助你们攻打你们的仇敌,使你们胜利。」

5.  然后长官对民众说:「谁若盖了新房屋,还没有祝圣,他可回家去,免得他死在战场,别人来替他祝圣。

6.  谁若栽种了葡萄园,还没有享用过,他可回家去,免得他死在战场,别人来替他收获。

7.  谁若与女人订了婚,还没有迎娶,他可回家去,免得他死在战场,别人来娶她。」

8.  长官再继续对民众致辞说:「谁若害怕灰心,他可回家去,免得他使兄弟的心,如他的一样沮丧。」

9. 长官向民众训完话,就派定军官统率部队。

城池攻占的策略

10. 当你临近一城要进攻时,应先向那城提议和平;

11. 若那地给你和平的答复,给你开门,城内所有的人民就臣服于你,给你服役。

12. 如不与你讲和,反愿与你作战,你就围攻。

13. 几时上主你的天主将城交在你手中,你应用利刃杀尽所有的男人;

14. 至于妇女、婴儿、牲畜和在城内所有的一切,算是你夺得的胜利品,你可享用你由仇人夺得的胜利品,因为是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

15. 这是你对于离你很远,且不属于这些民族的城市的作法。

16. 但是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这些人民的城市内,你不可让任何生灵生活,

17. 应将他们:即赫特人、阿摩黎人。客纳罕人、培黎齐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尽行毁灭,如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的,

18. 免得他们教你学习他们对自己的神所行的一切可恶之事,使你们得罪上主你们的天主。

19. 若你围攻一座城,需要多日纔能攻取占领,你不可用斧头砍伐那里的树木;你可以吃树上的果子,却不可砍倒树;难道田间的树可当作你围攻的敌人看待﹖

20. 只是那些你知道不结实的树木,你可毁坏砍伐,用来建筑围攻的设备,为进攻与你交战的城市,直到将城攻下。

第二十一章

暗杀事件

1.  如果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地方,发现有人被杀,曝尸原野,却不知道是谁杀了他,

2.  你的长老和官长应出来,从被杀者测量到四周各城,

3.  看那一座城离被杀者最近;然后这城的长老应牵来一头尚未耕作,尚未负轭的母牛犊。

4.  这城的长老应把母牛犊牵到尚未耕耘播种的地方,靠近常流的溪水旁,就在那溪水上砍断母牛犊的颈。

5.  肋未的子孙司祭们应上前来,因为上主你的天主拣选了他们为事奉自己,因上主之名颁赐祝福,所以一切争论殴打的事,都应凭他们的裁判来决断。

6.  那离被杀者最近城市的长老,都应用溪水在被砍断颈项的母牛犊身上洗手,

7.  同时声明说:「这血不是我们的手流的,我们的眼也没有看见。

8.  上主! 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人民,不要让这流无辜血的罪债,留在你以色列人民中间。」这样他们算是赎了流血的罪。

9. 你由你中间也除去了流无辜血的罪,因为你行了上主眼中视为正直的事。

娶女俘为妻

10. 当你出征进攻你的敌人时,上主你的天主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获得了一些俘虏;

11. 你若在俘虏中看见了一个容貌美好的女人,对她爱恋不舍,愿娶她为妻,

12. 你可带她到你家中,叫她剃去头发,剪短指甲,

13. 脱去自己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悼她的父母一个月;然后,你纔能亲近她:你做她的丈夫,她做你的妻子。

14.              以后如果你不喜欢她,应让她随意离去,决不能将她卖钱,也不能以她为奴,因为你曾玷污了她。

长子的权利

15. 一人如有两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是长子却是他所恶的妻子生的,

16. 在他将自己的产业分给他的儿子的那一天,不能将爱妻的儿子视作长子,而废弃所恶妻子所生的长子;

17.              必须承认所恶妻子的儿子为长子,将所有的产业,多分给他一份,因为他是自己壮年时的首生子,应获得长子的权利。

逆子的处分

18. 人若有一个忤逆不孝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劝告,责罚他以后仍不听从,

19. 父母就该将他捉住,带到当地的城门前,见本城的长老,

20. 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忤逆不孝,不听我们的劝告,是个放荡的酒徒。」

21. 本城的众人就应用石头将他砸死:这样,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每个以色列人听了,必然害怕。

22. 若人犯了该死的罪,处死以后,应将他悬在木杆上,

23. 但不可让他的尸体在木杆上过夜,应在当天将他埋葬。因为凡被悬者,是天主所咒骂的;你不可玷污上主你的天主所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

第二十二章

慈善为怀

1.  你如果看见你兄弟的牛羊迷了路,你不可不顾,应牵回交给你的兄弟。

2.  如果你的兄弟离你远,或者你不认识他,你该牵到你家中,留在你处,直到你的兄弟来寻找,你就还给他。

3.  对他的驴你应这样做,对他的衣服也应这样做;对你兄弟所失,而由你找到的一切对象,都应这样做;决不可不管不顾。

4.  你若看见你兄弟的驴牛在路上跌到了,你不可不顾,务要帮助他将驴牛扶起。

5.  女人不可穿男人的服装,男人亦不可穿女人的衣服;上主你的天主厌恶做这种事的人。

6.  你在路上,如果发现树上或地上有鸟窝,里面有雏或有蛋,母鸟在伏雏或孵卵,你不可连母鸟带幼雏一并拿去;

7.  应让母鸟飞去,只拿去幼雏:好使你获得幸福,而享长寿。

8. 当你建筑新屋时,应在屋顶上做上栏杆,免得有人由上跌下,而使流血的罪归于你家。

严禁混杂

9.  在你的葡萄园内,不可撒上两样种子,免得你撒种子的收获和葡萄园的出产,都成了禁物。

10. 不可使牛驴一同耕作;

11. 不可穿羊毛和麻混合织成的布料。

12.              你所披的外衣,四边应做上繸头。

婚姻纠纷的处置

13. 若有人娶妻,与她结合后就憎恶她,

14. 捏造可耻的事,败坏她的名誉说:「我娶了这个女人,当我与她结合时,我发现她不是处女。」

15. 那少女的父母应把少女的处女证,带到城门,见本城长老。

16. 少女的父亲应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嫁给这人为妻,他却憎恶她,

17. 捏造可耻的事说: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个处女。然而,请看我女儿的处女证! 」然后就将被单铺在本城的长老前。

18. 本城的长老应拿住这人,加以处罚,

19. 并罚他一百银子,交给少女的父亲,因为他坏了一个以色列处女的名誉,这少女仍是他的妻子,他一生不能休她。

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发现少女真不是处女,

21. 就应将少女领到她父亲家门口,本城的人应用石头砸死她,因为她在以色列中做出了可耻的事,在她父家行了邪淫:这样你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22. 若发现一人与一个有夫之妇同寝,与妇人同寝的男人和那妇人,二人都应处以死刑:这样你由以色列中铲除了这邪恶。

23. 若一年轻处女已许配与人,有人在城中遇见她,而与她同寝;

24. 你们应将他们二人领到当地城门口,用石头砸死他们:那少女该死,因为她虽在城里,却没有呼救;那男人该死,因为他强奸了人家的妻子:这样你由你中间铲除了邪恶。

25. 但若有人在郊野遇见了一个许配与人的少女,强奸了她,与她同寝,只有这与她同寝的人该死,

26. 对那少女,不可行刑,因为她并没有犯死罪,因为这件事就如一个人狙击自己的邻人,将他杀死一样;

27. 因为那男人在郊野里遇见了她,纵使许配与人的少女呼救,也没有人来救她。

28. 若有人遇见一个尚未许配与人的年轻处女,抓住她而与她同寝,并被人发见。

29. 这与她同寝的人应给少女的父亲五十「协刻耳」银子外,还该娶她为妻,因为他强奸了她,一生不能休她。

第二十三章

1.  人不可娶父亲的妻子,也不可揭开父亲的衣襟。

不得加入集会的人

2.  凡外肾受伤或被阉割的人,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

3.  私生子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他的后代即便到了第十代,也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

4.  阿孟人和摩阿布人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他们的后代,即便到第十代,也永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

5.  因为当你们出离埃及时,他们没有带食物和水,在路上前来迎接你们;又因他们从美索不达米亚的培托尔,雇了贝敖尔的儿子巴郎来咒骂你;

6.  但是上主你的天主不但不愿听从巴郎,上主你的天主反而将咒骂变为你的祝福,因为上主你的天主爱你。

7.  你一生永远不要为他们谋安宁和幸福。

8.  你不可憎恨厄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兄弟;也不可憎恨埃及人,因为你曾在他们国内做过侨民。

9. 他们所生的子孙到了第三代,即能进入上主的集会。

营内应有的圣洁

10. 几时你出征扎营,攻打你的仇敌,应避免一切恶事。

11. 你中间如有人夜间梦遗,即成为不洁,应走出营外,不可进入营内;

12. 傍晚时,应用水洗澡,日落时,才能进营。

13. 在营外应有厕所,你应去那里便溺。

14. 在你的武器中;应有一把铲;当你在外便溺时,用它来掘坑,然后用以铲土掩盖粪便。

15.              因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营中往来,为救护你,将你的仇人交给你,所以你的营地应当圣洁,免得他在你那里见到讨厌的事,而离弃你。

仁心处世

16. 凡由主人逃到你这里来的奴仆,你不应将他交给他的主人;

17. 他应在你中间与你同住,住在他自己所选的地方,住在他喜欢的一座城内;你不可欺负他。

18. 以色列妇女中不可有人当庙妓,以色列男人中亦不可有人作庙倡。

19. 你不可将卖淫的酬金和卖狗的代价,带到上主你天主的殿内,还任何誓愿,因为这两样于上主你的天主都是可憎恶的。

20. 借给你兄弟银钱、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

21. 对外方人你可取利,对你兄弟却不可取利,好使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占领的地上,祝福你进行的一切事业。

22. 几时你向上主你的天主许愿,不要迟延还愿,因为上主你的天主必向你追讨,你就不免有罪了。

23. 如果你不许愿,你就没有罪。

24. 凡你口中说出来的,你应遵守;凡你亲口说出向上主你的天主所许的愿,你应执行。

25. 几时你进入你邻人的葡萄园,你可随意摘食葡萄,可以吃饱,但不可装入你的器皿内。

26. 几时你进入你邻人的麦田,可以伸手摘麦穗,但不可在你邻人的麦田内动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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