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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之城(圣奥古斯丁著)列表
·天主之城 序
·天主之城 第一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卷
·天主之城 第三卷
·天主之城 第四卷
·天主之城 第五卷
·天主之城 第六卷
·天主之城 第七卷
·天主之城 第八卷
·天主之城 第九卷
·天主之城 第十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一卷
·天主之城 第十二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三卷
·天主之城 第十四卷
·天主之城 第十五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六卷
·天主之城 第十七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八卷
·天主之城 第十八卷
·天主之城 第十九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一卷
·天主之城 第二十二卷
·附录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天主之城 第六卷
天主之城 第六卷
浏览次数:1304 更新时间:2022-1-19
 
 

第六卷

直至此处,圣奥古斯丁辩驳为现世而敬拜邪神的人,现在辩驳为后世敬拜邪神的人。为辩驳他们,他先指出博学外教神学家范罗对神的意见,然后论他所列的三种神:神话的、自然的、民众的。最后指出民众神话上的神,对将来永久的幸福毫无用处。

小引

我在前面五卷书中,已辩驳了为现世的利益,主张以真天主的最高敬礼,去敬拜许多邪神的人。天主教的教义指出这类神,只是无用的偶像,不洁之魔,害人之鬼,是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

谁不知道,为糊涂固执的人,若前五卷书还不够,再写几卷也不会够,因为他们对任何明显的事都不降服3这样的人,自然受害匪浅,因为他们贪求虚荣,无论如何医治,是不能痊愈的病症,这并不是医生的过失,而是病人的过失。

但深加考虑,不固执己见的人,自会觉出前面的五卷书,已超乎需要之上,已解决了这问题。他们不会疑惑,无知愚民,因着现世的灾祸,世界的丧亡,及世事的变迁,乃怨恨天主教;而博学的人不但隐瞒,并且违背自己的良心,去帮助他们,既没有理由及审判力,反而冒失自大。

第一章  辩驳主张不为现世,而为来世当敬拜邪神的人

因为依照我所许下的次序,现在该当教训,辩驳主张不为现世,而为后世,该当敬拜天主教所摈弃的外教人的邪神;我愿用《圣咏》上十分真实的话,开始这章:“依赖天主,不向慕傲慢与趋附欺伪之徒,才是有福的人。”(咏.春软•五)

在人类疯狂之中,我们更该听从哲学家,他们亦不赞成民间的错误,为邪神捏造偶像,对邪神的礼仪上,相信许多不经之谈。

他们虽然不明目张胆,反对这事,但私下表示反对,我当同他们讨论这问题,即为得永生,当朝拜造神人及一切事物的独一真主,虽然亦有几位大哲学家,以为亦当敬拜天主所造的许多在高位的神。

谁能相信邪神,在第四卷中,我曾提及几个,他们各有其现世事物的职司,能给人永生呢?博学多才的贤人,教训人为得某恩当求何神,这是大功大德,为使人不坠入矛盾之中,如演剧员所常做的,向李培禄(Liber)神求水[1],向水神求酒。

博学之士岂能告诉祈求神的人,求水神赐酒,所得的答复是:我们只有水,去求李培禄神,还要求说:你若无酒,赐我永生吧!

还有比这更奇怪的事吗?这类喜笑的神,若不是魔鬼哄骗人,可回答说:“人呀,我们连葡萄都没有.哪里还有生命呢?”

所以去求这种神赏赐生命,真是糊涂至极.在我们短促的生命中,去求神不能赏赐的事,因为不属他管.这可引人发笑。在戏台上,使人发笑,这是对的,但不学无知的糊涂人做出这事来,就要见笑大方了。

贤者知道,并教训人,为某恩典当求某神,至少为国内所敬的神,如何事当求李培禄神,武刚及我在第四卷中提及的其他诸神,其余的我以为不必提及。若不能求谷神赐酒,酒神赐面包,武刚赐水,水神赐火;若求他们每位赏赐永生,岂非糊涂至极?

为此,对神能赐国土的问题,我已答复了,相信世间财物由邪神分施,是糊涂至极;若相信他们中能赐永生,它超乎世间国家之上,岂不更糊涂吗?有人以为神不能赏赐世间国土,因为神高高在上,管这类小事,有伤他们的地位。别人则想到人世的短促,轻视世间国家的强盛,以为不可烦劳神去管国家的事。

为此我在前面两卷中已指出大小诸神,不能给人现世的国家,更不能使人长生不死。我还该添上说,因为我同主张不为现世,而为来世当敬神的人辩论,亦不当为他们所管的事去敬拜他们;如相信敬神为现世有益,我在前五卷中,已辩驳了他们。因为若敬拜青年神的人,就年轻力强,不敬他的人就夭亡,或未老先衰。若胡须神使敬他的人脸色盎然,不敬他的人就不长胡须,或只零零几根,我们可说神各有其所司,为此不当求青年神永生,他连胡须亦不能给,胡须神亦不能赏赐永生,在现世他亦不能赐人生胡须。

若为他们所管的事,不必敬神,因为许多敬拜青年神的,青年时就成为病夫,不敬拜他的反而力强身壮,而求胡须神的人,反为不求神的美髯公所笑。为何人既已知道敬拜神为得现世的恩惠,已不合理,还要以为求永生是有益的<呢?连为使愚民拜神,乃使他们各有其司,不徒手空闲的人,亦不敢肯定这种糊涂事。

第二章  范罗指示外教人所敬神的种类及礼仪,更好是不要提及,我们对他有何意见

谁比范罗更勤力研究这问题?谁比他更巧于寻获?谁比他更用心考虑?谁比他分析得更清楚?谁比他更确实明显述说呢?

虽然他不长于文藻,然而他却以理论及判决力而著名;他在我们所称的世俗学问,他们所称的自由学问上,使学者满意,如西塞罗以文章使人满意一样。西塞罗自己亦极口夸奖他。

西塞罗在学园书中曾说,与“最聪明,一定最博学的”范罗辩论。西塞罗不说他口若悬河,因为在修辞学方面,他远不及自己,但说他是最聪明的,虽在书中他说当犹豫一切,但添上说:“一定是博学的。”西塞罗对这点,如此确定,毫无疑惑,似乎与学园派辩论时,忘了自己亦属学园派了。

西塞罗在第一卷书中,称赞范罗的著作说:“我们在自己城内,如外方人,你的著作使我们找到本家,使我们知道自己是谁,是在何处。你教我们祖国的历史、季候的秩序、礼仪及司祭的律法、家庭及社会的典型,你指给我们地点,解说了神人事物的名字、血统及职务。”

这位以聪明著名的戴伦治,亦以诗称“范罗,是在一切学问方面最博学的人”;他读书五车,使人惊奇他还有时间著作;他的著作,一人终身不能读完;这位有智慧有学问的大人物,若毁灭所写的神,说不属宗教,而属迷信,就写不出这些可笑、可轻视、可厌恶的事。他敬拜神,以为他当受人敬拜;在自己的著作中,他表示不因敌人的攻击,而因人民的懒惰,将丧失一切。

为此他说愿意从这危险、丧亡中救出它,用自己的书籍,使它能保存在人的记忆中,如梅德禄救出维斯大的神器不亡,或如爱乃亚将特罗亚的神救出一样。虽然如此,他给大家读到这些事,使博学鸿儒与白丁都摈弃它,以为与宗教的真理互相矛盾。

我们对他有何意见?他虽然聪明绝顶,学富五车,但没有圣神,受本国习惯及律法的拘束,为颂扬宗教,不愿谈该谈的事。

第三章  范罗人事神事古史的分析

范罗写了四十二卷人事神事的古史,二十五卷论人事,十六卷论神事。他将人事书分为四篇,每篇六章。在此书中他要指出谁在工作,在何处工作,何时工作,做何事情。在最初六卷中,他论人,其次四卷论地方,以后四卷论时代,最后四卷论事物,共二十四卷;尚有最初一卷总论一切。在对神的书中,他保留同样的分法,论人对神的敬礼,在一定的地方及时间。

他在四篇中记述这事,每篇三卷;在最初三卷中论人,其次三卷论地方,以后三卷论时间,最后三卷论礼仪。总之,是论谁、何处、何时、如何敬神。但需要说明礼仪是为敬拜谁,这是最重要的,所以最后三卷乃论神,共十五章。但因有总论一卷,乃成为十六卷,如我们已说过的。

然后他将书分为五篇,分章如下:最先论司祭、其次论卜筮、三为专司礼仪的十五人。第二篇三章,论地方、寺、庙;第三篇三卷,论时间即庆日,斗兽场及戏台上的表演。第四篇三卷,论圣物、论祝圣、私人圣物、公家圣物。除了上面论礼仪的庄严外,尚当论敬礼的对象——神;第一章论确定的神,第二章论不确定的神;最后一章,论主要及次要的神。

第四章  由范罗的言论中,可知敬拜神的人,以为人事先于神事

由这书中精彩的分章看来,只要你不固执己见,很明显的,由我所指出及将来要指出的神中,不能找到所期望的永生。因为这些神是由人所造,或由邪神所造的,而不由善神所造;打开窗户说亮话,是由邪恶之魔所捏造的,他们因为嫉妒,使恶人起恶劣思想及情感,并以假证据坚定它,使人越来越糊涂,不能追随永久不移的真理。

范罗自己说他先论人事,然后论神事,因为先当筑城,然后乃由人建立神的敬礼。而真宗教非为世间国家所立,而由天国所立,是由真天主而来,他赐给敬拜自己的人永生。

范罗自己承认先写人事,后写神事,因为神事由人所创:“如画家在图画之前存在,工程师当先房屋而存在,因而国家亦在它所建立的事物之前存在。”

他并说若要研究每位神的性质,就该当先论神,然后论人;似乎他在书中只研究几位神的性质,而非全体神的性质。他若只论某神的性质,岂不当将神的性质,放在人的性质以前吗?因为在最后三卷中,他谨慎地论确定的神,不确定的神,私人的神,岂不是论每位神的性质?那么下面的话“若我写每神每人的性质,我要先说神性,然后说人性”,有何意义?

他或写全体神的性质,或只写某神的性质,或不写任何神的性质。若写全体神的性质,一定当将它放在人性之前;若只写某神的性质,为何就不放在人性之前呢?岂有某神,不当放在人之前?若将神放在人前,以为是过余的;放在罗马之前,一定不过余,因为范罗所写的人事,不是全世界的,而只是罗马的。

但他说将人事,放在神事之前是对的,如将艺术家放在图画之前,将工程师放在建筑物之前一般。这样,他明显承认神事,如图画及建筑物一样,是由人而创立的。所以他没有写任何神的性质,虽然他没有明明说出,但让聪明人自己去理解。

说:不是全体,是明说有某人,也可理解为无任何人,因为无任何人,不是某人,也非全体。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要论众神的性质,就当将它放在人事之前;但是他若只论众神的性质,亦当将它放在人之前;他没有说出这点.是真理说当如此。若将神性放在人事之后,就当承认神为虚伪。所以他不将人事放在神事之上,是不愿将虚假事放在真事之前=

范氏论人事时,随从历史的经过;论神事时,能随从何物,岂非随从虚伪的意见?他正用巧妙的证据来证明,不但将人事放在神事之前,他并列出证据,因为他若缄口不言,别人就要卫护他的作风了。

但他引证时,不让别人去研究,反明明指出愿意将人放在他的创作之前,而非将人性放在神性之前。因此他承认写书论神事,不

注意真理本身,是由错误而生的虚伪。他在别处亦说得很明白,如我在第四卷三十一章所写的,说他若要建立新国,就随从自然秩序而写,但他是在已建立的国家中,只能随从习惯。

第五章  依照范罗,神学分为三种:神话的、自然的、民众的

为何范罗承认神学分三种:神话的、物理的及民众的呢?若拉丁文许可的话,我译神秘为神话的,因为希腊文神秘=Mythos)正指神话;第二种自然的为物理的,是这话的意义,许可如此译;第三种他所说的,在拉丁文,即是民众的。

他写说:“诗人的神学为神话,哲学家的神学为物理的,人民的神学为民众的。”在第一种神学中,有许多事情与神的性质不相称,因为说有的神由头而生,有的由腿而出,或由血滴而生;有的神是盗贼,有的犯奸淫,有的为人效劳。总之,在这种神学内,神的品行不端,不但对正人君子不相称,即对下贱的人亦不相称。

范氏能够时,有勇气时,以为不会受罚时,就毫不犹豫地承认,这类无稽之谈,对神是多大的侮辱;这并非对自然神学或民众的神学而言,是对神话中的神学而言,他公开地加以指责。

现在我们看看他对自然神学作何言:对第二种神学,哲学家写了许多作品,论神的数目、住处及性质,是在一定时间开始存在,或永远己有;他们是由火而成,如赫拉克利多(Heraclitus)所信,或由数目而成,如毕达哥拉(Pythagoras)所信,或由原子组成,如伊比古鲁(Epicurus)所信。他继续论其他事物,说当在学校中,而不在公共场所加以讨论。

范氏对哲学家的自然神学,无所指责,他只提及各派的争执;但他不愿在公共场所讨论它,而限于学校之内;他将第一种神话放在城市之外,因为既虚假又丑恶。但人民,连罗马人在内,不喜欢听哲学家论神的高谈阔论,却喜欢诗人所唱,戏子所演的神话;它不但不合神的身份,连对下贱人亦不相称。他们不但倾耳静听,反以为能悦乐神,能平息他的愤怒。

有人说:我们如范罗一样,将神话及自然神学与民众神学分开,现在我们要讨论这问题,先看他如何解说。我们容易理解当摈弃神话,因为是虚伪的,不正当的,与神不相称的。若将民众神学与自然神学分开,岂不承认民众神学亦是假的吗?若是自然的,为何要摈弃它?若民众神学不是自然的,则接受它有何功劳?

这是范氏先写人事后写神事的理由,因为在神事内,他不研究神的性质,而研究人为的制度。

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民众神学:第三种神学是人民,特别司祭们当认识及实行的神学,它规定是当公开敬拜何神,当奉献何种祭献。我们注意范氏所说的:第一种神学是戏台上的,第二种是世界中的,第三种是城市的。谁都看出他重视何种神学,无疑地,是第二种,他是说哲学家的,是世界的,哲学家以为它是最高尚的。

但第一种与第三种神学,即戏台上的与城市的神学,他将它们分开或联合在一起。我们看见属于城市的,不常属世界,虽然城市是在世界内;因为可能因着错误的意见,在城中敬拜    的神,不能在世界内外找到;而戏台何在,岂不在城中?谁建立了戏台,岂非城市?为何建立戏台,岂非为演戏?戏剧何在,岂不在神事之中?人曾写了许多书籍讨论它。

第六章  论神话及民众神学,反对范罗

啊!范罗,你既然聪慧绝伦,无疑的,也是最博学的,但你只是人而不是神,也没有天主的神,以能依真实与自由宣布神的事,你亦看出当如何将神事与人间的谎言与谣言分开。但你怕得罪人民的意见及公共的迷信,虽然在你整部书籍中,你以为不合神的性质,即在人所想象的世界中,亦不适合。

在这犹豫中,聪明绝顶,学富五车,亦何助之有?你愿意敬拜自然神,却被逼去拜民众的神。你固然找出神话里的神,对他你能自由发表你的意见,但在无意之中,你同时亦打击了民众的神。因为你说,神话中的神,宜于戏台,自然神宜于世界,民众神则宜于城市。但世界既然是神的工程,而城市与戏台则为人的工程;在庙宇中受敬的神,不能在戏台上被讥笑;在演戏时所拜的神,岂不是接受祭献的神?

你若说有些神是自然的,其余则为人所立的,必定分析得更深刻;诗人与司祭论神不同,但二者都同意不能使邪魔满意,因为他们是真理的敌人。

我们暂时将自然神学放在一边,后来再谈,我们能自诗人,戏台的神处得到永生吗?不。真天主使我们远离这类疯狂。我们要向邪神求永生,他们喜好这类事,重演他们的丑行时,他们的愤怒就会平息;我想没有人会坠人这类邪神中;不能用神话或民众的神学,得到永生,因为神话描写邪神的丑行,撒下种子,民众神学帮助它,而得到收割。

一种扩布谎话,另一种接受它;神话将假的恶行归于神,侮辱他们;民众神学,将表演这类丑行放在神事之中;神话的诗歌,唱邪神的丑行,民众神学将它列人邪神庆日的节目中;神话说出邪神的丑行,民众神学却爱它;神话说出,表示出来,民众神学认它为真的,即使是假的,亦喜悦它。二者都是丑恶可恨的,戏台上将它变成为公开的无耻,民众神学为之修饰。

由污秽现世的,岂可期望永生?若与恶人为伍,激动私欲偏情,使生命玷污,何况与罪恶满身的邪魔为伍,更使它污秽不堪。若恶行是真的,他们是多么丑恶;若是假的,是以何等丑行去拜他们。

这样说来,不知这事对神是不相称的,只限于诗人所唱,戏台所演,而其他不由戏子,而由司祭所行的,就没有不适宜处了。若如此,没有人会想当在戏台上演出丑行,以敬拜神,他们反而要禁止它了。

若在戏台上演这类事,人不以为耻,因为在寺庙中亦举行。最后范罗将民众神学自神话及自然的神学分出,他使我们懂得,尚有一种由二者组织而成,却有区别的神学。他说:“诗人写的比人民当做的更少,哲学家写的比人民所当知道的更多。”

他们虽然厌恶自己所写的,但自神话及自然神学中抽出,并人民众之内。所以我们先讨论诗人及人民所共有的。由此可见,当信从哲学家的,超于诗人的,但我们不该完全取消诗人。但在另一处,论神的血统时,说人民更容易信诗人,而不信自然界。谁说当做何事,就立刻着手去做。依范氏物理家为利益而写作,诗人是为嗜好。所以人民不当仿效诗人所写的,他们抄写诗人所说神的恶事,使大家喜乐。他说,诗人为兴趣,而不为利益写作,写神所愿意的,而人民所做的。

第七章  神话与民众神学的相似点及融合点

戏台上表演的神话,丑陋不堪,但与民众神学联系;神话虽当摈弃,却为当加研究及实行的民众神学的一部分。如我已证明的,它并非民众神学以外的部分,却与它密密相联,如全身的一个肢体;这由神的像、年龄、性别及服装,可以证明。难道只有诗人描写游维为美髯公,梅古利没有胡须,司祭岂不当如此?岂只有戏子给白亚坡(Priapus)巨大的生殖器,司祭就不然?白亚坡在庙中受人敬拜时为正人君子,而在戏台上却是小丑吗?

老年沙都纳,青年亚坡罗,岂止是戏子的小丑,不是庙中的神像?为何门神冯古老(Furculus)、屋神李门丁(Limentinus)属男性,而门枢神贾代亚(Cardea)却属女性?这些正经诗人不愿歌咏的事,岂不载在神的经书中?地亚纳(Diana)女神,在戏台上佩带武器,在城中受人叩拜时,岂止是一位贞女?在戏台上的亚坡罗弹着琴,在庙中就不然了吗?与其他事件比较起来,这可还算是正经的事。

在加比多丘上庙中放着游维的乳母,我们对游维神当作何思想?这使欧美禄(Euhemerus)有理,他不以诗人立场,而以历史学家身份写说,这些神只是古人而已。将寄生神放在游维的桌上,岂不是愿将戏剧上的事物,变成神圣的事吗?因为若戏子将寄生神与游维同坐一桌,是为使人发笑。

范罗亦这样说,不是嘲笑时,是赞颂神时;不在神事书中,而在人事书内;不是论戏剧时,而是论律法时。这些作品证明他相信人以人像给神,因为他们亦喜好人间的快乐。

邪魔亦愿意来助长人类的幻想及错误的意见。爱古来庙的看守者,在庆日空闲无事,乃独自一人双手玩起骰子来,一手放着自己的骰子,另一手放着爱古来的骰子。他的条件是他若赢了,当用庙中的钱请客,请妓女;若爱古来得胜,则用自己的钱来敬神。终于他的左手赢了,即爱古来得胜了,他乃向神献食及艳丽的妓女拉丁纳。她在庙中睡时,梦与爱古来交媾,神并向她说,你一出庙门,就将遇见一个青年,他会给你酬报,就如来自神一般。果然,她一走出庙门,就遇见腰缠万贯的青年谭路治,与她长期姘居后,逝世时,一切家产都由她继承。

拉丁纳得了这批财产后,愿意不忘神的恩惠,并为悦乐神,乃立罗马人民为自己的继承人。从此一去不见,但她的遗嘱却找到了,因而被封为女神。若诗人幻想戏子演这类事,人们一定要说,这是不经之谈,不当与民众神学混在一起。但不是诗人,而是民众;不是戏子,而是司祭;不在戏台上,而在庙内;不是神话,而是一位大著作家所载,它归于民众神学。戏子在戏台上没有白白描写神的丑行,是司祭们在礼仪中,却徒劳无益地去找神所没有的道德。

在沙摩岛,游奴与游维结为夫妇,乃特别敬拜她。亦敬拜谷神,去寻找为阎王普路都所抢的普色比纳。在敬拜维奴女神时,吊她为野猪所杀的情人,俊秀青年亚童尼(Hdoms)。亦举行典礼,敬拜诸神之母,吊她的情人亚底(AtyS),因着女人的妒心,她去了他的势,同时吊不幸去势的加利人。

这些事比任何戏台上的恶行,都要丑陋。因为愿意将城市的民众神学,与戏台上的神话分开;似乎愿将丑陋不堪的事,与正经事件分开。

我们应该感谢戏子,他们为尊重人起见,不将寺庙中的丑事,在戏台上演出。若在光天白日之下的礼仪已是如此卑陋,而在黑暗中所行的,更当如何?他们在暗中与阉过的人所做的,无关紧要,但他们总不能隐藏这类不幸的人。他们使人相信与这类人所做的,乃是神圣的事,就不能否认将这类人列入圣物之中。

我们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但我们知道谁在做这类事;我们亦知道在演剧时所做的事,在妓女跳舞时,亦不让太监参加,但这是丑陋的事,为正人君子所不取。若宗教竟选这类人举行礼仪,他们连戏台都不准登上,这类礼仪又成何体统呢?

第八章  外教贤人对神的自然解说

他们要说:能有自然,物理的解说,似乎我们在辩论时,是在寻找字源,而非神学;在找自然科学,而非神的学。真天主并非因着人的意见,而是因着自身,但一切自然物并非天主;人、动物、植物、石头,都是自然界物,而非天主。

若对众神之母的礼仪,我们找这解说的基础,就是大地,那么我们还要找什么呢?为主张所有神都是人的作家,这是何等的证据!他们是人,正如众神之母是大地一样。在真正的神学中,大地是天主的工程,而不是他的母亲。

但他们无论如何以事物的自然性质,来解说礼仪,将男人变成女子,总是违反自然,而非依照自然。在行礼仪时,竟有如此的丑行,即以醒刑逼供,犯人亦不愿承认。若这种比戏台上还要丑恶的行为,给它一个自然界的解说,就可昭雪,则诗人的神话,为何不能昭雪呢?

有几位诗人如此解说:说沙都纳吞食自己的子女,是说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而成为沙都纳吞食自己子女的说法。或如范罗所想的,沙都纳象征坠于地上的种子,苗芽乃能生长。别人还有别的解说,对其余事物亦如此。

然而神话上的神学,无论如何解说,都当加以指责,摈弃,不但受哲学家的自然神学所摈弃,并当受我们现在讨论的民众神学所摈弃。这是城市人民的神学,其中含有与神不相称的事物。

写这问题的博学多才的人,知道两种神学都当受摈弃,但他们只敢摈弃神话,不敢摈弃民众神学,以为神话固当摈弃,但民众神学虽与神话相似,但是更好,不比神话高出一筹,所以亦当受摈弃。这样,由不愿指责民众神学的人方面,不会受到指责,神话与民众神学推后,自然神学能为人所接受。

因为神话神学与民众神学,同时是神话的、民众的,若研究它的丑陋是神话的,若再研究戏剧属于神话的神学,在城市中及神的庆日表演,就成为民众的了。

若他们的偶像及礼仪,指示我们他们在形象、年龄、性别、服装、婚姻、出生上,都与当受摈弃神话上的神,极为相似,他们如何能赐人长生呢?由此可以懂得,这些神实际是古人;创立礼仪,以纪念他们的平生及死亡,有时魔鬼怂恿人设立这类礼仪,以欺骗人。

第九章  每位神的职务

为何神的职务这样卑微,当依他们的权能去求他们?这岂不比戏台上的戏剧,与神的地位更为相称吗?

若有人为自己的婴儿雇了两个保姆,一个只给他吃,另一个只给他喝,如有哀杜加及波底那二神一样,我们一定要说他精神不清,在家中如在戏台上一样。

有人说:李培禄(Liber)神由拉丁文(Liberamentum)畅流而来,因着他的助佑,男人与女人交媾时,精液得以畅流。同样,李培拉(Libera)为女人亦然,她就是维奴女神,她使她们泄出卵子,为此他们将李培禄的生殖器暴露在外.,置于庙中。同样,将李培拉的阴部暴露在外。他们并说:女人与酒属于李培禄,以激起他的欲情,为此要狂吃狂饮。范罗自己亦承认狂饮者若不受到刺激,就不会做出这类事来。

后来议员厌恶这类事,乃命令取消它。由此可以看出,若拿邪魔当做神敬,他们在人的思想中,会做出何事来。在戏台上,亦不当做出这种事来,因为在戏台演戏,并不如醉汉,满台跄踉,但神竟喜好这类笑话,岂不糊涂至极!

那么迷信与宗教的区别有何意义?若说迷信者敬畏神,则有宗教信仰者,只羞以神为自己的父母,不怕他们是自己的仇敌。为何以为神都是善良的,他容易宽赦罪人,而陷害善人。但无论如何,他们为产妇竟派了一位神保护她,使施尔万(Silvanus)神夜间不进去,麻难她。为指点三个看护者,他们教三个人在夜间围绕房屋,先以斧击门,然后以木桩,最后用扫帚扫干净,于是施尔万就不得其门而人了。

由这三种行为,前三位神而得名:英德治(Intercidona)由斧砍;毕龙(Pilumnus)由木桩;陀佛拉(Deverra)由扫帚。因为三位神的助佑,新生婴儿,可不受施尔万的磨难。似乎为抵抗一个有意害人的恶神,善神的助佑不够,当用宗教以外的方法,请三位神来抵抗一个野蛮的神。这是神们彼此和睦吗?这是城市的守护神,岂不比诗人及戏台上所演的更为可笑吗?

男女交媾时,则呼求游甘底(Yugatinus)神,更好不要提他;新娘当于归,要求回家神,当住在家中,则呼家神;与丈夫同居,又要求居神。还要什么?当保留人间的廉耻,让肉欲在暗中去做其他的事吧!

伴婚者都退出了,为何让这大批的神留在新娘房中呢?不是夫妇想他们在面前,因而更有廉耻,但因新娘本性羞怯,因着神的帮助,更容易失去她的贞洁。

维治纳(Virginiensis)女神、苏皮古(Subigus)男神、白麻(Prema)女神、毕东大(Pertunda)及维奴女神与白亚波男神在做什么?若丈夫行房事时过于疲倦,一位男神或女神帮助他,不就够了吗?维奴女神在场,岂不绰绰有余,因为没有她的帮助,新娘不会失去贞操。

若人间还有点羞耻,而神却没有,新婚夫妇想起许多神看着他们行房事,新郎岂不更形拘束,而新娘更形害羞吗?

若维治纳女神为破处女膜,苏皮古男神使新娘在新郎前俯伏,白麻女神使她俯伏后不要移动,还要白东大女神做什么?满脸害羞,去你的吧,让新郎做一点事吧!

丈夫能做的,要她或别位神去做,岂不害羞?或者有人说:她是一位女神不是男神,可加以容忍;因为若是男神,名曰毕东陀,丈夫为保存妻子的羞耻,就要请许多神来对付他,如产妇之对付西尔凡神一样了。我对这点不必多说,因为白亚波男神亦在场,新娘依照宗教的典礼,当坐在他巨大的生殖器上。

外教人还要分民众神学与神话神学,分城市与戏台,寺庙与演戏,司祭的祭献与诗人的诗歌。此外还分正当行为与丑行,真与假,重与轻,郑重与轻浮,严正与可笑,可想望的与当摈弃的,依他们之所能,将一切分析清楚详细。

我们知道他们所做的,他们承认戏剧及神话的神学,系由民众神学而来,它由诗人的歌曲中,如由镜中而来一般。为此说明民众神学后,指责神话的神学,亦厌恶民众神学,因为神话神学由它而来,而神视它,如在镜中一般,喜爱二者,因为更为明显。

为此邪魔严命将它列人圣物之中,在庆日向他们奉献神话神的丑行。这样,将遭人厌恶的戏剧的神学,由大家公认的民众神学而来,更证明他们是邪恶之魔。他们的神学完全是虚伪丑恶的,只有幻想的神,愿意将一部分加人司祭的经书之中,而另一部分则参入诗人的诗中。以后又将作别种分析,则是另一问题。

对于范罗的分析,我以为已明显指出了,神话与戏剧神学,皆为民众神学的一部分。它们是丑陋虚伪却又合理,希望没有人愿从其中求得永生。

最后,范罗尚提及人由怀孕时,直至年老力衰时的神,由维奴(Janus)开始,直至内尼亚(Naenia)女神,在老人丧礼中,当歌颂她。他也提及别的神,不属于人,而属人所需要求生的事物,如饮食、服装及其他一切生活所需要的事物,指出各神的职务,能向何神求何物。但他无论如何精益求精,却没有指出一神,我们可向他求永生,这是我们做教友的独一理由。

谁不看出范罗这人详写民众神学,与丑陋的神话神学相似,它是民众神学的一部分,设法使人接受哲学家的自然神学。但他巧妙地,只指责神话神学,而不指责民众神学,只述说它,使贤者指责二者后,选择自然神学。若天主助佑的话,对这点,在自己地方,我还要论它。

第十章  塞内伽指责民众神学,比范罗指责神话,还要严厉

范罗没有勇气指责民众神学,如戏剧神学一样,与宗徒同时的塞内伽(Seneca)却有这种勇气,但不是全部,而只是部分的,只在著作中,而不在生活内,有这种勇气。在他的著作中,他反对迷信,屡次严厉地指责民众神学,如范罗指责戏剧及神话的神学一样。

他对偶像写说:“他们敬拜神圣的神,却以卑贱的材料塑造他们的像;有人的像、动物的像、鱼的像;有的人脸马身,性别亦变了。他们所称的神,若有灵魂而生活的话,必是怪物。”

稍后,论自然神学时,引了几位哲学家的意见,他问说:“有人要说:我相信天地是神,在月亮上下尚有他神否?我却信柏拉图,他以为只有一位没有肉躯的天主;我信逍遥派司脱东(Strato),他以为有一位没有灵魂的天主。”

他答说你以为谁的梦更为真实,是大治(Tatius),罗马禄,或何斯底(Hostilius)?大治创立了郭治那(Cloacina)女神,罗马禄封了毕谷(Picus),帝白冷(Tibennus)为神;何斯底将恐惧,惨

色变为神,这是人的最大痛苦,一种是心理的现象,另一种不是疾病,而是肉躯的颜色。”谁能相信这类神,能将他放人九天之上呢?

他对丑陋的礼仪亦毫不拘束地自由发言说:“有的去势、有的断臂,以这方式平息神愤怒的,还怕神的愤怒吗?若神竟要求这类敬礼,就不当敬拜他。是精神错乱,行为失常,以为神这样会平息愤怒,连寓言中所说的最暴虐的人,亦不会野蛮到这地步。虐王砍断别人的手足,但总不命人自己伤害自己。有人为将就君王的肉欲,变成太监,但没有主人会发出命令,叫人自己动手去势的。他们在庙中受伤流血,去祷告神;观察做这类事的人,看出为正人君子是非礼,为正常人是疯狂行为,若在少数人前做这种行为,人都要以他是狂人,一旦大群浪人做这行为,就成为明智的行为了。”

他不怕指责在加必多庙中每日所行的事,是疯狂人的行为。他讥笑了埃及的礼仪中痛哭何西利(Osiris)神的丧亡,又因他之寻获而狂喜;丧亡与寻获都是假的,•因为痛哭狂喜的人,都没有失落或寻找到任何事物。他说:“这类疯狂尚有其存在的理由,因为一年疯狂一次是许可的。”“我至加必多庙,为公众疯狂而感惭愧,各人擅占司祭的职务,有人变换神的姓名,别人向游维神报告时刻;有人开道、有人抹油,并做抹油的手势。有些妇女为游奴及米乃伐神理发•,在庙远处,但与神像相近,手指乱动,正如在理发的人一样。有的手中拿着镜子,别人呼求神接受他们的愿;有人给神送上呈本,使他知道自己的需要。一个年老龙钟的戏子,每日在加必多庙中演戏,以为人所欣赏的,神亦必定加以欣赏。许多职业的人,都坐在

神的面前。”

然后他继续说:“他们虽允许神无用的东西,至少不是丑恶的。有的妇女坐在加必多庙中,以为自己是游维神的情妇;依诗人的话:‘她们竟不怕游维妻子游奴吃醋。’”

范罗胆子更小,只敢指责诗人的神学,不敢批评民众的神学;塞内伽却大加挞伐;若我们相信真实的话,行这类事的寺庙,连戏台都不如了。

为此塞内伽在民众神学礼仪中,只选了智者的行径,并不是他从心相信,只在外面装饰而巳。因为他说:“贤者做这类事,因为是法律所命令的,并不是悦乐神的。”

稍后他又说:“神联婚时,如何兄弟竟娶姐妹?将佩罗纳配给战神马尔斯,将维奴女神配与武刚,沙拉治许与海神内东纳。有的神却伶仃一人,找不到对象;如孀妇的波罗(Populonia),傅谷爱、露茜纳,自然不会有相亲的人。我却敬拜这批大神,由古时迷信而来,要记住:敬神礼,属于习尚,不属真理。”

所以不是律法或习尚使民众神学中,有悦乐神的礼仪。但罗马人的上议员塞内伽,因着哲学,为人公正,却叩拜他所指责的,做他所非的,实行他以为是犯罪的。他曾以哲学,教人重要的事。并不为迷信,是为守法及遵从人间习惯起见,若不仿效戏台上的幻想,至少要仿效庙中所做的事。这是当加指责的,因为他假装所做的事,愿意人民以为他真心而行;演剧者滑稽取人喜笑,而不假装哄骗人。第十—章塞内伽对犹太人的性质,如何想法在民众神学迷信中,塞内伽亦指责犹太人的礼仪,特别是守星期六。他以为这是毫无益处的,因为每星期休息一日,他们就失了

生命的七分之一,又因为还可能不及时干上当做的重要大事。

他不敢对天主教的教友有所批评,他们当时已受犹太人的仇恨。这样,他赞美他们,不违反祖国古代的习惯,但亦不以私意责备他们。他论犹太人说:“这个罪孽的民族,生殖力强,几乎占领了整个世界,战败者给胜利者法律了。”

他说这类事时,自己亦惊奇,不知天主所做的,他继续写了一句对礼仪的格言,指出他对他们的礼仪作何思想:“他知道他们宗教的原因,其他民族,不知为何而行,及如此而行的理由。”

但对犹太人的礼仪,在辩驳摩尼派人时,我已谈过,在本书内自己地方再讨论它。那时我要指出天主为何订立这典礼;为何在适当时期,天主由被选的民族中拿去这点,虽然他们得了启示的永生。

第十二章  外教人的邪神,不能给任何人永生,因为在现世,亦不能帮助任何人

我们不能由希腊人所称的神秘、物理、政治的,而拉丁人呼为神话,自然及民众的三种神学中,得到永生。'不由神话,因为连许多敬邪神的人也否认这点,不由民众神学可得长生,因为神话是它的一部分,与它极为相似,若不是更坏的话。

若有人以为在本卷中所说得还不够,可去参考前几卷,特别第四卷,其中许多事,与幸福之主的天主有关。因为若幸福为神,人岂不该献身与他,以求长生?但它不是神,只是天主的恩惠。我们当献身与谁,岂非献与施舍幸福者?既然我们都爱慕永生,其实完备的幸福即在其内。否,幸福不能是用迷信敬拜的邪神所赐,若不敬拜他们,还要不知耻地大发雷霆。由上面所说的,就可断定他们是邪魔了。

不能赏赐幸福的,岂能赏赐永生?我们所称的永生,是无穷永福的生命。因为若灵魂生活在永苦中,邪魔亦在其中受苦,更好说是永死,而不是生命,因为没有比不死更难受的,人的灵魂既然是不死不灭的,自然当常生活,它的死亡就是远离天主,永远受苦。

所以永生,即是永远幸福的生活,只能由能赐永福的天主而来;民众所敬的邪神不能赏赐,这是敬邪神的人亦所承认的,所以不当因现世暂时的福乐去恭敬他们,更不该为死后开始的长生,去敬拜他们。

但习惯成自然,根深蒂固,若有人以为我对民族神学写得不够,请他阅读下卷,靠天主的助佑我将继续写下去。



[1]李培禄神的职务,见本卷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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