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耶稣为什么立了圣教会?
答:耶稣立圣教会的目的,是引导人类升天堂。
公教会分为「训导的教会」和「受训的教会」两部,每一部都有耶稣赋给的权利和义务。训导的教会由教宗和主教所组成,他们是宗徒的继承者。受训的教会由一般信友组成之。他们因领洗圣事被录为公教的份子。接受服从训导教会的一切施教。
问:训导教会怎样引导信友升天堂?
答:训导教会奉行耶稣所赋给的三重职务:
一、训导的职务——教会是被指定了去宣讲耶稣教训的机关。耶稣在世时常常训诲人类,一如我人所熟知的山中圣训等等。今天公教会的施教,是施行讲道,判断辩争,裁判错谬的道理。「为此你们去教训万民……教导他们遵守一切我所命令了给你们。」(玛28:19)
二、司祭的职务——教会是被指定了要为信友施行一切得圣宠的方式。耶稣首先施行了得圣宠的方式,例如赦免玛达肋纳的罪,在最后晚餐中把自己的圣体圣血赐给宗徒们,并降福前去拜见他的儿童等等。今日公教实行司祭职务,是在献弥撒、赦罪和行圣事等。
三、管理的职务——公教会有管理和裁判的职权。耶稣亲自作了人类的牧者和管理者:他出诫命,派遣宗徒去传教,栽培他们,并责斥了法利塞人。
公教会施行管理的职务是在订定信友当守的诫命,惩罚改正错谬的见解,约束或放任一部分的权力等等。公教会的神职班和信友双方,假如没有管理和服从权,圣教会便不能团结了。
问:耶稣赋给了教会什么权利?
答:一切的权利耶稣都赋给了她。「一如圣父派遣了我,我也这样派遣你们。」(若20:21)
「凡听从你们的便是听从我;凡摒弃你们的,便是摒弃我。」(路10:16)耶稣在离世界的时候,把一切的权柄都赋给了圣教会,以便继续他的工作,那就好比父亲出外的时候,把一切的权柄都给了母亲,是一样的情形。
一、任何一个社会团体,必须有一种管理权,否则那社团的份子便不能以一致的方针进行团体的公共目标。脱离了圣教至一的异教支派都不承认公教的管理,事实上,他们自己也的确没有必须服从的元首。可是结果他们彼此分歧了千百个支派,每一支派都与另一支派相反悖。
二、公教会的管理权并不只限于道理和信条两件事上,却是举凡有关圣教及信友权利和益处的事务,她都有管理的特权。故此圣教订定了大小斋期,那是为信友成圣所必需的规定。此外如规定善守主日瞻礼的诫命,规定敬礼和施行圣事等,都是圣教特享的权利。
三、公教信友应遵守圣教所规定的一切律法与规诫。
每一个团体都有应守的章程。凡不愿依章程行事的,便被革除了团体。同样公教若没有相当的权利,也绝不能完尽天主神圣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