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八七——一三三0年 真福丽达因为是一矮子、瞎眼、驼背和跛脚的人,她的父母在她孩提时代就把她隐藏起来。她十六岁时,父母领她离家到一显灵的朝圣地,在那里期待治愈。不幸的是,没有奇迹发生,有记录称:这孩子被抛弃了。她于是被市中各个人家照顾,她也以照料小孩挣伙食费。她的心情开朗,乃建立在依恃与爱慕天主之上,尽心竭力地服务别人。她作了圣道明第三会会员,献身于死者与临终人,不过,她对囚犯表现了特别关心。她安死在二三一0年四月十三日,那时她年方三十三岁。在她死后,有二百多奇迹发生了,为肯定(坚认)她的英烈圣德。 攀上列真福品案件最初的几步路,乃是由道明会所承担,但是经过不同时间延搁下来,一直到几乎遗忘。十六世纪在发现她不朽的身体后,对她列品案件的兴趣又复燃起来。一五五八年六月九日:主教一知道原来的棺材腐烂,吩咐将真福丽达的遗体迁移到新棺材内。 在许多正式的证人出席中,着手挖掘坟墓,当一打开棺材,他们既惊讶又敬畏。她身上穿的衣服都化为灰尘,但是她的身体则发现保存完美,好似丽达刚死时一般。显然地:她是矮人,她的身材只有四呎高。头与她那瘦小的外形比较,无宁说是大了牡一。前额宽,渐渐瘦小到下巴,鼻子相当高,牙齿小,甚至边缘口王锯(齿)状。证人们曾注意到她的手脚都小,右腿比左腿短一吋半,这造成了福女的跛行。她的双臂交叉在胸前,左臂毫无支柱稍微抬高。尸体都完全由医生们检查,他们声明:为保存身体任何化学药都未曾用过。于是尸身重新穿好新鲜衣服,放在新棺材内。 在该礼仪后,圣尸显了许多奇迹。于是列品案件又以新兴趣办理起来,最后于一六。九年十月十九日获得顺利的结果:教会正式承认丽达的圣德,发表她为真福,并指定四月十三日为她的庆日。 未曾敷香料的丽达之尸身,如今正供在意国圣道明圣堂之正祭台下。身体的两手臂还能弯曲,睫毛仍在,手足指(趾甲)都安于原位。尸身的肤色稍暗,皮肉干且有些硬,透过所有标准,尸体保存公认为是显著的事情,它已经过六百五十多年。 因为我的父母抛弃了我,但是上主收留了我(咏二六16)。 麦道拉之真福丽达,死于一三二0年,于一五五八年出土全尸不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