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善恶的能力,仅是自由的最低限度,唯有一件事是自由的,就是我们仍能选择善的这个事实。 仅限于你有自由选择恶,你便不是自由的。一个邪恶的选择,摧毁了自由。 我们永远不会因恶而选择恶,只会选择在善掩盖下的恶。但当你决定做某种你以为是善、而事实上不是善时,你是在做某种你并不真正愿意做的事情,因此,你不是真正自由的。 完美的精神自由,是完全无能力作任何邪恶的选择。当你愿望的一切都是真正善的,当你的每个选择,不但渴望善,而且真正得到它时,那么,你是自由的,因为你在做所要做的事,你的意志的每个行动,皆达到完美的圆满。 因此,自由不是在于善与恶选择间的均衡?而是在于完全的爱,在于接受真善,痛恨和拒绝邪恶,以使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好的,都使你快乐,并且,你拒绝、否定、不理睬任何能引起不快乐,自我欺骗和痛苦的可能性:「为使你知道弃恶择善。」惟有完全弃绝任何邪恶,达到一点不再愿望它的地步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 天主,绝对没有邪恶或罪的阴影或可能性,是无限自由的。实际上,天主就是自由。只有天主的意志是无缺陷的。其它的自由,都会失足,以假的选择打倒自己。一切的真自由,都是天主的超性恩泽,是分享祂自己本性的自由,因着祂赋与我们灵魂的爱,首先使我们的意志完全翕合祂的圣意,然后把两个意志紧紧结合一起而神化我们的意志。 另一个自由,所谓我们本性的自由,对善恶选择无大关系的自由,无非是一个能力,一个可能性,等待天主的圣宠,意志和超性的爱来充满它。 一切的善、一切的成全、一切的喜乐,只可以在天主无穷的善和万美的圣意中找到。既然自由的真谛,是常常地、毫无差错地、愿望和选择真善的能力,那么,自由只能在完全结合完全服膺天主意志之中得到。如果我们的意志,和祂的意志同行,它将达到同一目的,休憩在同一平安,充满着祂同一的无穷喜乐。 罪的表面上也有一些善,譬如在肉欲的罪中有肉体的快乐。但这些快乐并不是罪,它们是好的,是天主所愿意的;即使当人以天主所不愿意的样子享受这些快乐时,祂还是让人感到快乐。但虽然这些快乐本身是好的,在违反天主意志的环境下追求快乐,就变成了恶。又因为那意志所追求的是恶的,它便不能达到意志所欲达到的目的。因此,它推翻自己。因此,在罪的任何行动上,终无自由可言。 愚蠢的人呀!你确实做了你所不愿意做的事!天主让你得到快乐,因为快乐也是祂的圣意;但你疏忽了祂所愿意和那快乐一齐给你的幸福,或者祂愿给你更大的幸福,在于不享快乐,在快乐以外的,超越快乐的幸福。你吞下桔皮,却抛去了瓤。你把包装纸收藏起来,而把盒子和戒指及钻石一起丢掉。 现在,那必须完结的快乐终于完结了,而你对那本应永远使你致富的幸福毫无所获。如果你照天主为你的幸福安排的方式,享受(或放弃)快乐,在你的幸福中你将仍拥有那快乐,并且,它将永远和你在一起,在天主的意志中处处陪伴着你。 一个健全的人,为了翕合天意,而完成一件工作,是绝不会后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