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三卷》
第14章
本章谈论记忆能把握的心灵认识。
1我们把心灵的认识归于第三种记忆的领悟,不是因为它们属于身体的幻觉感官(其实,它们没有具体的形像和形式),如同其他的(领悟),而是因为它们也归属心灵的回忆和回想。因为灵魂得到这种认识之后,随时愿意,都能回想起来。而关于这个回想,不是借留在身体感官上的画像或形像——因为,由于是身体的(感官),如我们说的,(幻觉感官)对心灵的形式,是无能为力的——而是借刻印在灵魂上的形式,这也是一种心灵的或正式的形式、认识或形像,或借所产生的效果,以理智和心灵的方式回想的。因此,我把这些领悟归于记忆,即使它们不属于幻觉。
2这些认识是什么,及为了达到与天主结合,灵魂要如何处理它们,第二卷第二十四章中,已有足够的讲解,我们在那里谈论了理智的领悟。请阅读那一章,因为,我们在那里解说,为什么有两种(领悟):一种是有关造物主,另一种是受造物。
至于触及题旨的部分,即为了达到结合,记亿该如何对待它们(心灵的认识),我只说,如在前章中,我刚刚说的那些正式的认识,属于有关受造物的那一种,当这种认识产生好效果时,灵魂能够回想它们,不是为了继续保留,而是为了激起对天主的认识和爱。不过,如果回想它们(对受造物的认识),生不出好的效果,记忆绝不要渴望念及它们。
然而,对于非受造的(认识),我说,应该尽其所能,常常回想,因为将导致很大的效果。正如我们在那里说的,由于这些认识是与天主结合的触动和感受,这(与主结合)是我们带领灵魂要达到的目标。关于这事,记忆的回想,并非经由刻印在灵魂上的任何形式、形像或形状,因为,与造物主结合的那些触动和感受,不具形式、形像或形状,而是借产生其内的光明、爱、欢愉和心灵的更新……,每一次回想起来时,某些效果会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