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二卷》
第10章
本章划分理智能把握的所有领悟与理解。
1在有关我们说的这个方法,即以信德达到神性结合的事上,为了详谈因理智的认识与领悟,可能带给灵魂的益处和损害,有必要在此划分所有能获得的领悟,无论是本性或超性的。稍后,以更清楚的次序,我们将引导理智进入信德的夜与黑暗中。我们的分类会尽可能地简短。
2那么,应该知道,理智能以二种方式得到认识和理解,即本性与超性的。本性的认识,包括理智由身体的感官,或借反省能了解的一切事物。超性的认识,包括所有以超越本性的能力和本领给予理智的一切。
3这些超性的认识,有些是身体的,有些是心灵的。
身体的超性认识有二种:一种是得自身体的外感官;另一种是得自身体的内感官,能够理解想像能领悟、构造和设想的一切。
4心灵的超性认识也有二种:一是清楚和个别的认识;另一是模糊、黑暗和普遍的认识。
在清楚和个别的超性认识中,有四种特别的领悟,其传达给心灵,不必经过任何的身体感官,这些是:神见、启示、神谕、心灵的感受。
黑暗、普遍的认识,只有一种,亦即默观,这是在信德内给予的。我们必须带领灵魂进入这个默观,引导灵魂越过其他所有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剥除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