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三卷》
第17章
本章开始谈论意志的第一个情感。说明快乐是什么,划分能使意志快乐的事物。
1灵魂的第一个情绪及意志的情感,是快乐。关于快乐,在我们想要说明的范围内,不是别的,是意志的满足,重视那认为合适的对象。因为,除非是有价值,又能满足的事物,意志绝不会快乐。
这也就是主动的快乐,亦即,当灵魂分明又清楚地了解,他享有的快乐是什么,而且他能决定要或不要快乐。因为,另有一种被动的快乐,意志能从中寻获快乐,但对此却没有清楚又分明的理解,虽然有时也理解。至于这样的快乐,要或不要,不是他能决定的。我们后来会谈论这些(被动的快乐)。
现在,我们要说的快乐,是在清楚和分明的事物上,主动和故意的快乐。
2快乐可以来自六种事物或福分:现世、本性、感官、伦理、超性和灵性的快乐,关于这些,我们将顺序谈论,以理智来管理意志,以免受其阻碍,而无法使快乐的力量全专注于天主。
为了这一切,最好先假定一个基本原则,这原则如同手杖,使我们一路上都有依靠。最好精通这个原则,因为这是光,我们应该接受这光的引导,借之理解本道理,也使所有这些快乐的美物,全归向天主,这原则是:意志不应快乐,而只该在那光荣和荣耀天主的事上欢乐,而我们能给天主的最大荣耀,就是依照福音的全德来服事祂;任何与此无关的事,对人毫无价值和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