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四七——一二九七年 日课经中之颂主曲曾称呼她为「赛拉芬修会」之德莲,是多斯尼(意国)之穷农家的女儿。当丽达七岁时,丧失了热心的母亲,逾二年后,她爸爸娶到家中的继母,待她严苛,一直在对她那烈性而爱欢乐的本性加以挑剔。继母求爱若渴,不认为她是自己的孩子,她于是成为一年轻而富贵骑士的「情网牺牲者」,后者于是说服她同自己生活,他常常描述出婚姻的远景,但总不屈从「情妇」的要求。于是违法的罗曼史上演九年,这期间,她生了一个儿子,后来进入了方济会。她由于公开作「骑士的情妇」生活,时常坐骏马驰聘于乡野间,穿着锦绣衣服,在民众前眩耀自己的罪行,曾给人带来很大的坏榜样。 有一天,骑士逾期未归,他那忠信的狗引领丽达到丛林里,在那里她在用枝叶掩盖的薄纱中,找到了情夫被砍碎零乱的尸体。在这人身上,她看到天主的裁判,立刻把所有的财物移交骑士的家人,会同自己年幼的儿子离开了「犯罪地」。穿戴像一忏悔者,返回父家,后者受继母挑拨,拒绝收留她们。她于是来到高道那,寻求方济会士的协助,他们以后作了她的神师。她在两位方济弟兄的指导下,进步神速,其中之一后来写了她的「传奇故事」。大家公认她不只一次为自己立的坏榜样,曾公开地求了宽恕。 丽达借着看护市中的妇女挣衣食,稍后她放弃该一职分,而以他人的施舍来生活,这样她能用更多的时间作祈祷并帮助穷人。三年后,方济会士看到她的回头是真诚的,于是接受她为第三会会友,她进步到更为高超神修领域,直接与她的赎世主结合(共融),体验了时常的神魂超拔,且严厉克苦自己的肉身,为赔补以前罪过。公认为她曾有一时忍受了市民们毫无根据的猜忌,他们以后忘记了自己的怀疑,转而向她要求祈祷与指导。 在主教的核准以及全市的经济援助下,她建立了一座医院,护理部都由第三会友组成,以后她把该会改成善会,称为「穷人会」。 她的最后几年由许多治愈病人和硬心的罪人回头所圣化,这些人由附近的乡下来寻求帮助。她死在天主默示给她的日期,那时她五十岁,曾度过二十三年的赎罪生活。 她的尸体长存不朽,在一面玻璃的棺材中,放于为尊敬她而命名的高道那大殿之正祭台下供人瞻仰。棺材之红色天鹅绒里面镶嵌着珍贵宝石与昂贵的饰品,这些都是她的病人赠送的。圣尸肤色浅而变干,但十全完整。甚至眼睛也丰满,她手足上的指甲仍留原处——真是奇迹式的保全,经过几乎七百年之久。 「她是我可爱方济会之第三烛光;方济是小弟兄中的一烛光;圣女佳兰乃修女中的第二烛光,在苦行会中,妳是第三烛光。」(这是我们的主给高道那之圣妇丽达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