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三卷》
第19章
谈论灵魂把快乐放在现世的美物上,能导致的损害。
1把意志的情感放在现世的美物上,其损害使灵魂四面受敌,如果我们必须加以说明,墨水和纸张都会不够用,时间也嫌不足。因为小小的肇端能导致很大的罪恶,且破坏很大的幸福;这样,如同星星之火,如果没有熄灭,能燃起熊熊大火,烧尽全世界。
在这种快乐中,会有的一个主要消极的损害,也是所有这些损害的根基和起源,就是离开天主;因为,正如灵魂亲近天主,是由于意志的情感,从中生出所有的福分。同样,离开天主,也是借这个对受造物的情感,从中生出所有的损害和罪恶,其受损的程度,相称于意志怎样以快乐、情感,来连结受造物,因为这正是他的离开天主。所以,按照每个人远离天主的多少,能获知他的损害是多或少,是广泛或强烈,但大多半,两者(广泛和强烈)兼而有之。
2这个消极的损害,从中生出其余负面和正面的损害,共有四个等级,一个比一个坏。当人达到第四级时,也会达到所有的损害和罪恶,就是在这事上所有能说出的(损害和罪恶)。梅瑟在《申命记》中,针对这四个等级,用以下的话,做了很好的注解:爱人吃得太饱了,会踢人了。的确,他饱满了,肥了,扩张了,遂抛弃了造他的天主,轻视了他的救主(申卅二15)。
3灵魂吃得太饱了,未吃饱前,他是爱人,吃太饱,就是沉迷于受造物的欢乐。第一等级的损害由此而来,就是倒退;这也就是对天主心思迟钝,对天主的福分昏暗无光,如同云朵使天空阴暗,太阳光不能辉煌照耀。因为,经由同样的情况,神修人把快乐放在某个东西上,又让欲望霸权为王,以致鲁莽无礼,他对天主盲目,做为判断的纯朴理智受蒙蔽。按照圣神在《智慧书》中的教导,说:虚荣与欺骗狼狈为奸,使美好的事物黑暗,欲望的要求,颠覆又扰乱无罪的感官与判断(智四12)。圣神在此指明,虽然灵魂的理智不怀有罪恶,单单对这些事物的贪欲和欲望,就足以产生第一级的损害:即在理解真理,好好判断每件事的真相上,心智迟钝、判断黑暗。
4如果让步于贪欲,或欢乐于这些现世的事物,人的圣善和良好判断,都不足以避免陷入这个损害;为此,天主借梅瑟警告我们,说了以下的话:不可接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明眼人眼瞎(出廿三8)。这话特别针对要做法官的人说的,因为他们的审判必须清白和灵活,如果贪爱又欢乐于礼品,事情就不是如此了。
也是为此缘故,天主命令梅瑟,任命法官,要指定憎恶贪心的人,因为,他们不致寻求满足情绪,而使断案愚钝(出十八21)。这里说的,不只是不想望,而是厌恶贪心。因为,为了完善地保护一个人爱的情感,必须维持憎恶之情,用另一个相反的情绪防卫。同样,撒慕尔先知断事,常是这么正直和明智,其理由是因为,如他在《撒慕尔纪》上说的,他未曾从任何人手中接受赠物(撒上十二3)。
5第二级的消极损害,来自第一级;前面引述经文的下一句,已经指明:饱满了,肥了,扩张了(申卅二15)。就这样,这第二级是意志的扩张,在现世的事物上,更加自由无度;自由却在于不再那么看重受造的美物,不因之而受折磨,也不那么欢乐和满意于其中。这损害生自,从一开始就受到快乐的控制;因为屈服于快乐,使得灵魂长胖,如经文所说的,快乐和欲望的肥胖,使意志更扩张和延伸,达及受造物。
随之而来的结果是严重的损害;因为这第二级导致离开天主的事和神业,及不喜欢它们,因为喜爱其他的事,投身于许多不成全和无关的事、快乐和虚空的愉悦中。
6当第二级达到极点时,会完全除掉人的经常修行,他的整个心思和贪求都在世俗的事物中。已在第二级的人,不只在了解真理和正义上,理智和判断皆昏暗无光,像处在第一级的人;甚至非常虚弱和冷淡,在认识和修行(真理)上,马马虎虎。论及他们,依撒意亚说了这些话:他们都爱好贿赂,索取报酬,不为孤儿伸冤,不受理寡妇的诉讼(依一23)。像这样,他们不会没有过失,尤其当他们负有职责时;因为,凡已经达到这个等级的人,如同第一级的人,不会没有罪恶。所以,他们更远离正义和德行,因为意志更加扩张,达及爱恋受造物。
为此,第二级的特色,是在灵修的事上极不热心,修行神业糟糕透顶,其修行系出于形式化,或被迫,或习惯,而不是由于爱。
7第三级的消极损害,是完全舍弃天主,不认真遵行上主的法律,为的是,不要缺少世上的东西和美物,由于贪心而陷入死罪。
这第三等级,标示于上述经文的下一句,说:他抛弃了天主,他的造主(申卅二15)。
在这一级中,包括所有以其灵魂的官能,专心致志于世上的东西、财富和交易的人,至于满全天主法律的义务,他们一概不理。对于有关他们得救的事,不但忘得一干二净,也很笨拙;对世上的事物,则是灵活得很,又精打细算。为此,基督在福音中称他们为今世之子,又说,在处理自己的事情上,他们更是明智和敏锐,超过光明之子(路十六8)。因此,对天主的事,他们一窍不通,对今世的事物,却样样精通。真的,这些都是贪心的人。他们的欲望和欢乐于受造物,都已这么扩张和流溢,又这么一往情深,使他们不能心满意足;不过,他们的欲望愈增加,干渴也同样增加,也愈远离天主,这惟一能满足他们的泉源。由于这些人,天主借耶肋米亚亲自说:他们舍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为他们自己掘了不能蓄水的漏水池(耶二13)。这是因为,受造物不能解除贪心人的口渴,反而增加干渴。这些贪心人,由于贪爱现世的美物,堕入数以千计的各种罪过,其损害也是多得无数。达味论及他们说:他们的邪恶,出自肥胖的心田(咏七二7)。
8第四级的消极损害,是上述经文的最后一句指示的:他抛弃天主,他的救主(申卅二15)。这就是刚才所说的第三级的下场,因为,为了现世的美物,他没有留意,把心放在天主的法律上,贪心人的灵魂非常远离天主,他的记忆、理智和意志忘记了天主,仿佛完全不是他的天主。这是因为,他用金钱和现世的美物,为自己制造了神祇,如圣保禄说的,贪婪无异于偶像崇拜(哥三5)。因为这个第四级,已达到忘记天主,把应该给天主的心,正式地放在金钱上,仿佛他们没有其他的神。
9至于这第四级的人,他们毫不犹豫地,把超性的事物祝圣【略带讽刺的语意,原文这个字是用来指祝圣修士成为神父,或祝圣神父为主教,这些人却反其道而行,把超性的事物俗化】为现世的,仿佛成为他们的神祇。他们应该做的正好相反,要把现世的事物祝圣为天主的,如果他们奉祂为天主,这样才是合理。邪恶的巴郎属于这类人,因他出卖天主赐给他的恩宠(户廿二32);还有西满术士,他想以金钱衡量天主的恩宠,想要买下它(宗八18-19)。这么做,他更看重的是金钱,因为他想会有更看重钱的人,为了钱而出卖恩宠。
今日,有许多人,以多种的方式,属于这第四级。在灵性的事物上,他们的理智因贪心而昏暗,所服事的是金钱,而非天主;主导他的是金钱,而非天主;摆在首位的是价钱,而非神性的价值和报酬。他们用许多方式,把金钱当作首要的神祇和终点,使之优先于终极目标,即天主。
10属于这最后一级的,还有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这么爱世上的美物,这么的奉之为神祇,当看到他们的这个神,遭受什么现世的折损时,他们为之牺牲性命,毫不迟疑。他们为了可怜的目的,绝望而自杀,亲手证明这不幸的报酬,是从那样的神来的;因为,假神是没什么可指望的,所给的是绝望与死亡。至于没有追逐(世物),达到这最后的损害——死亡——的人,也会因生活在忧心痛苦,和其他许多的不幸中,导致死亡。他们不让任何喜悦进入内心,或让任何世物有益于他们,总是把心献给金钱,竟至为钱受折磨,他们积蓄财富,导致活该下地狱的最终灾难,如智者的劝告:财主积蓄财富,反而害了自己(训五12)。
11属于第四级的人,就是圣保禄所说的:天主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罗一28)。因为欢乐于财产,以之为最终目标的人,会招致这些损害。
然而,对那受损害较少的人,还是令人万分惋惜,如我们说的,这使得灵魂在天主的道路上,走回头路,愈行愈远。为此,如达味所说:不要嫉妒他人变成富翁,也不要忌恨他人家产倍增,因为他死时什么也不能带走,他的财产也不能随他同去(咏四八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