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三卷》
第20章
谈论断绝对现世事物的享乐,灵魂所得的益处。
1那么,神修人应该留心细查,不使他的心和快乐执着于现世的事物,要害怕小事酿成大事,级级增长,由于小事成大事,开始时小事一桩,末了却变成滔天大事;恰如星星之火,足以焚尽整座山及全世界(雅三5)。千万不要信誓旦旦,因为所执着的是小东西,而没有立刻斩断,由于他以为后来会斩断;然而,当执着的东西这么小,刚开始时,没有勇气断绝,等到粗大又根深蒂固时,怎能设想,他会有能力断绝呢?尤其是,我们的主在福音中说:凡不忠于小事的人,也不会在大事上忠信(路十六10)。因为那避免执着小东西的人,将不会陷于执着大事。不过,那执着小事者,仍有严重的损害,因为己经进入人心的圈篱和城墙;如格言说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达味警告我们说:即使财富日增,也不要挂念在心(咏六一11)。
2那么,虽然人所做的不是为了天主,及善尽基督徒全德的本分,他也要为了随之而来的现世益处,及其余的灵性益处,使他的心从欢乐于所有前述的世物中,获得完全的释放。所以,他不仅获释于前一章所说的危害人的损害,除此之外,由于除去欢乐于现世的美物,也获得自由的德行;这自由是天主的主要属性之一,绝不能与贪婪并存。
此外,他得到灵魂的自由、清楚的理智、安息、宁静、平安的信赖天主,及意志真的朝拜和尊崇天主。
由于不占有受造物,他从中得到更多的欢乐和娱乐,如果他怀着据为己有的贪恋来看它们,他不能欢乐于其中;因为这是一种牵挂,好像圈套,把心灵绑在地上,不让他有内心的逍遥自在。
在放开事物时,他得到对事物的更清楚认识,使他更了解事物的真理,无论是本性或超性的真理。所以,放开和紧抓住事物,两者的欢乐大不相同,放开事物,使他得到很大的优势和好处。因为,这一个欢乐于事物的真相,那一个则是假象;这一个欢乐于最好的,那一个最差的;这一个事物的本体,那一个以感官紧抓着事物,欢乐于事物的附质;因为感官不能得到,也不能达到附质以外的本体,反之,已清除附质的云障和形状的心灵,透彻事物的真相与价值,因为这才是心灵的对象。为此,快乐蒙蔽判断犹如云雾,因为没有自愿的占有,也就不能有自愿的欢乐于受造物,这就如同,没有内心习惯性的占有,也不会有快乐的情绪伴随;而拒绝和净化这样的快乐,使判断力清明,如同烟雾消散的空气。
3那么,凡不以占有事物为快乐者,他能欢乐于所有事物,仿佛他什么都有;另一种人,却是以特别据为己有的心怀注视事物,普遍地失掉其中所有的欢乐。不占有事物的这种人,心中什么都没有,如圣保禄说的,处于很大的自由中,他什么都有(格后六10);另一种人,如果故意地紧抓住些什么,他就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掌握不住,反之,他的心却被它们掌握住;为此,他如同囚犯,备受痛苦。所以,他想在受造物上有多少欢乐,在他那贪恋又占有的内心,也必会有相当的折磨和痛苦。
对那放得开的人,关怀事物不会妨碍他,无论是在祈祷的时间内,或时间外,这样,不必浪费时间,他很容易积存丰富的心灵美善;至于另一种人,却耗尽光阴,在圈套旁转来转去,他的心执着贪恋,又据为己有,尽管辛苦费力,也几乎不能有片刻的自由,离开这个圈套,亦即离开他的心紧抓住的思想和欢乐。
那么,神修人欢乐于事物,在起心动念的第一个动作时,应该加以克制,要记得我们在此提出的原则:没有什么事物是人应该欢乐的,除非是服事天主,并在一切事物中,寻求天主的荣耀和光荣,要引导所有的事物,惟独的归向这个目的,离开事物中的虚荣,不从中探寻自我的愉悦和安慰。
4放弃欢乐于受造物,有另一个很大和主要的益处,就是为了天主,使内心自由无碍,这是天主赐予所有恩惠的基本准备,没有这个准备,天主不会赐予恩惠。这些恩惠是这样的,甚至是从现世的角度来看,灵魂为了爱天主和福音的全德,放弃一个快乐,在今生会得到百倍的赏报,如至尊陛下在福音中的许诺(玛十九29;谷十30)。
然而,就算不是为了这些利益,神修人还是得在他的灵魂内,熄灭这些在受造物上的欢乐,因为它们令天主不悦。我们在福音中看到,只因那个富翁欢乐于积存多年的财物,天主这么生气,对他说,今夜就要收回他的灵魂(路十二20)。因此,我们应该相信,每当我们徒然地欢乐,天主会按照我们应得的报应,细查并安排一些惩罚与痛苦的饮料,所以,有的时候,从欢乐而来的痛苦报应,千百倍于欢享的快乐。圣若望在《默示录》中,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她从前怎样自夸自耀、奢侈享乐,它们就怎样加给她痛苦和哀伤(默十八7),虽然这话是真实的,但这并不是说,痛苦不会比享乐大,确实这样,为了一时的愉快,所施加的是永远的痛苦。这话意指,凡事都各有惩罚,因为那惩戒闲言的天主(玛十二36),必不宽免虚空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