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主在西乃山把十诫交给依撒尔人。到底十诫,不但依撒尔人该守,天下人,无论教里教外,都该守,教外的人,但守十诫够了。教里的人,但守十诫不够,还得守圣教会各样规矩,这就是背了教,或是圣教会弃绝的,既领了洗,成了圣教会的肢体,不守规矩一样有罪。
二,为什么该守圣教会的规矩呢?因为圣教会,是天主的管事的,吾主耶稣把立规矩的权柄,亲自交给圣教会;比方主人出门,临走的时候,派一个管事的,把权柄交给他,手下的人,必得听管事的命,不听他的命,就是不听主人的命。吾主耶稣临升天的时候,派圣教会当他的管事的,对宗徒们说:「你们到普天下去教训万民!听你们的话,是听我的话,不听你们,是不听我!」凡不听圣教会的命,就算是罪人,同外教一样。又说:「你们所捆绑的,在天上也捆绑!你们在世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释放!」所以圣教会所立的规矩,如同天主亲自立的是一样,不听圣教会的命,就是不听天主的命。
三,圣教会立规矩的权柄,不是一总奉教人该有。国家有管人的人,有受管的人,那管人的人,就是政府,官长。那受管的人,就是百姓。圣教会也是如此,有管事的,有听命的,管事的,就是教化皇主教,他们有立规矩的权柄。因为当初,吾主耶稣把这个权柄,交给宗徒们。教化皇主教,既接宗徒的位,就有这个权柄,故此教化皇为普天下教友,主教为他所管的地方,出什么命,立什么规矩,当教友的就该遵守!
四,圣教会不但有立规矩的权柄,也有罚人的权柄。若但能出命,不能管着人听命,规矩也就不算规矩了。比方国家定律法,人犯不犯随便,没有赏罚,国家一定大乱。圣教会也是一理,所以圣教会自古以来,罚那不守规矩的教友,或是不许他领圣事,不许他进堂,或是弃绝他,革除他教籍以外,当不奉教的待他。
五,圣教会的规矩,或罚那不守规矩的教友,都是好意,是相帮好守十诫,勉力前进,容易救灵魂,不是难为教友们,是疼爱他们,恐怕他们懈怠冷淡了。比方吾主耶稣说不领圣体,不能得常生,圣教会怕教友不守这个诫命,得不了天堂,所以定下规矩,至少每年一次领圣体。天主命教友主日罢工,行恭敬天主的事,圣教会解说这个规矩,给教友说:「主日该望全弥撒。」
六,该遵行圣教会各样规矩。凡是圣教会定的规矩,教友都该遵行,到底另外有四条规矩,就是圣教会四规,这四条很要紧,教友故意的犯了,就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