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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巴西略神修著作列表
·(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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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修训话
·神修纪律训话
·(四)论天主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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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规章
·第七十九规章
·第八十规章
·神修训话(救灵之法:共同生活、三
·神修训话(脱离世物、没有私物、各
·长规章
·问题1.2.论天主诫命……
·问题3.4.论爱近人及敬畏天主
·问题5.论避免分心
·问题6.论隐居生活的必要性
·问题7.同居共处的必要,及独居生
·问题8.论弃绝
·问题9.献身于主的人财产给谁
·问题10.要求入修院之前的考验
·问题11、12、13、14
·问题15.献身于主、发贞洁愿的年龄
·问题16.一个要度修士生活的人,是
·问题17.大笑也在被制之例
·问题18.凡供给我们吃的东西,我们
·问题19.实行节制应有什么限度
·问题20.供客人用饭,应遵守的规矩
·问题21、22、23、24
·问题25、26、27、28
·问题29、30、31、32
·问题33、34、35、36
·问题37.论工作劳动
·问题38、39、40、41
·问题42、43、44、45
·问题46、47、48、49
·问题50、51、52、53
·问题54、55
·论 圣 洗(第一篇 第一章)
·论 圣 洗(第一篇 第二章)
·论 圣 洗(第一篇 第三章)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2、3)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4、5、6)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7、8、9)
·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0、11、12
·问题13.是否必须忍受各种试探,甚
·讲 道:论慎防自己
·讲 道:反对易于发怒的人
·讲 道:论嫉妒
·讲 道:论谦逊
·讲 道:论脱离世物及教会四周发生
·讲 道:论仁慈及公义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问题29、30、31、32
问题29、30、31、32
浏览次数:3312 更新时间:2007-8-27
 
 
 

问题29.论实行工作,心怀傲慢,或批评的人。

    答:人在实行分配的工作时,态度傲慢或满口怨言,当然不能同那怀着谦逊和痛悔的心情,去工作的人,相提并论。一般来说,骄傲人的工作,在天主眼中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在人前是崇高的事,在天主前却是可憎的”(1615)。圣保禄宗徒也发出一条命令如下:“你们也不可抱怨,就如他们中有些人抱怨过,为毁灭者所消灭”(格前lO10);他又说:“不要心痛,也不要勉强”(格后97)。所以,这种人的工作,就像有污点的祭品,不为天主收纳,他们的工作应与恶人的工作同样看待。那些在祭坛上奉献凡火的,将由上主面前喷出的怒火烧死(l012),可见抱着天主所恼恨的心情,来遵守诫命,是何等危险!圣保禄宗徒说“因为正义与不洁之间,那能有什么相通?信者与不信者,那能有什么股份?”(格后614—15)。圣经上又说:“宰杀牛犊的,又击死了人;祭杀羔羊的,又绞死了狗;奉献礼品的,又献了猪血:他们的心灵巧都喜悦他们可憎的事”(663)。所以最基本的是,在工作中不要偷懒,更不可一面做,一面反对抱怨。院长也要严密监督,修院内的这一部份人,不让他们触犯天主以下的规定:“在齐全道路上行走的人,才可作我的忠仆,诡诈欺骗的人,不得住在我的宫内”(1006-7)。院长尤其要注意,不许人在遵守诫命的同时,又犯罪:或在工作中偷懒,逃避重工,减低工作效率,或在超额完成工作之后,自高自大,不但不承认自己的缺点,反而理直气壮,顽固坚持自己的错误。还有极重要的一点,院长切记深信:如果不用适当的方法,领导弟兄,天主的义怒,不可避免地要降临到他头上,正如圣经上说的:血债要向他追讨(11318)。所属修士,也应当时常有精神准备,去实行天主的诫命;即是最难的诫命,也决不迟疑,因为他们相信天上的赏报是丰厚的。盼望天上的光荣,使他们在服从中,精神振奋,甘心忍受一切的艰难困苦,欢欢喜喜地为天主工作。

 

问题30.院长应本着什么心情来照顾弟兄。

答:院长的地位不应使他产生骄傲,以免自己失掉天主预许给谦逊人的祝福(53),又“怕他妄自尊大,而陷于魔鬼所受的判决”(弟前36)。另一方向,他要懂得,责任越重,就越该加重服务。谁照顾多数受伤的人,他就当擦净伤口的污染,敷上特别有效的药物,这些工作,不是引起骄傲的理由,反而是谦虚、谨慎和更积极工作的原因。作为众人的公仆,他要为众人的利益负责;他要照顾弟兄们灵魂上的疮伤,并关怀体贴他们的痛苦。这样他将具备耶稣所指出的服务态度:“谁若想做第一个,他就得做众人中最末的一个,并要做众人的仆役”(935)

 

问题31.属下应接受院长的照顾。

    答:在修院居领导地位的,在肉身方面作出的照顾,属下应予接受。真正的谦逊使院长负起为众生服务的责任,同时也告诉属下,接受院长的照顾不是不相宜的。的确,这个结论是从耶稣自己的榜样得出来的。耶稣也曾屈膝为宗徒们洗脚,而宗徒们并没有冒然反抗耶稣这个举动。不错,伯多禄宗徒最初由于尊敬心重,曾加以拒绝,但是一知道不从命即将受罚,立刻就屈服了。为此,属下不必害怕接受院长的照顾,或者认为这有损于谦逊的原则。事实上,院长为弟兄的服务,多次是为教育属下,为他们作强有力的模范,而不是为应付什么客观的急需。因而属下必须在服从与仿效中,表现真谦逊,而不是伪装的谦逊。傲慢地提出异议,是暴露自己的真骄傲。反对正好说明倔强与执拗,尤其是傲慢和口中无人的表现,决不是谦逊服从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听圣保禄宗徒的教训, “在爱德中彼此担待”(42)

 

问题32.论对待亲属应有的态度。

    答:院长不应许可永久参加修会的人士,再为任何事分心;他小能允许他再离开自己的同伴弟兄,以看顾亲属为托辞,私下过活,或者负起照顾亲属的责任。圣经上禁止弟兄们与弟兄们之间,用“我的”或“你的”这样的话:“众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没有人说是自己的”(432)。因此,修院内每个成员的父母兄弟,如果他们是热心教友,应由全体修士,以大家共同的父母或亲属来待承。吾主耶稣说:“不拘谁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1250)。不过,按我们的意见,招待这些人应归院长处理。如果我们的亲属过份关心世俗生活,就与我们专心事奉天主的生活,大相抵触。热心生活付给我们足够的力量,清除一切障碍,使我们一心同天主结合,可是世俗生活,复杂纷乱,勾引我们的亲属远离天主,所以我们同这些人没有共同语言。我们既无法援助他们,只有怀着惭愧抱歉的心情,尽到我们自己的责任,躲遥犯罪的机会。此外,如果上述亲属轻视天主的诫命,疏忽热心神功,那么最好是不让他们来探望我们,因为他们不爱天主。圣经上说:“那个爱我的,就必遵守我的话”(1424)。“正义与不法之间,郡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格后614)

    除此以外,应尽最大努力,彻底排除犯罪的机会,一一这些机会中最主要的是回忆往日在世俗中的生活一一使那些尚在修德的学校里,受训的人,永远不致于在在心里重返埃及(144)。同外来亲友谈话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留恋往事。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亲属或其它外来的人,都不准同弟兄们谈话,除非十分肯定他们的谈话,将对灵魂有利,对达到完善有帮助。如有必要向外来的人讲话,应由善于应对的人去进行,因为他们说话明智,听别人谈话也能增加信德。的确,圣保禄宗徒明明教训我们,讲话的才能不是人人都有,而是天主赏给少数人的神恩。他说:“这个人从圣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语,另一人却由同一圣神蒙受了知识的言语”(格前128);在另一处又说:“好能以健全的道理,劝戒并驳斥抗辩的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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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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