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我们是否应该相信和遵从天主的每一句话;即使吾主耶稣自己或圣人们有些说法和作法似乎互相抵触,我们也要坚决认定天主说的话都是有效的。 答:凡声称自己信仰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信仰天地万物,可见与不可见的,一切都是藉着他而受造的人(哥1:16),这个问题一点也没有提出的价值,因为耶稣说的话都是从圣父听来的。不过,我们仍需作出答复,才不致违背圣伯多禄宗徒这项教训:“若有人询问你们心中所怀希望的理由,你们要时常准备答复”(伯前3:15)。但是,惟恐只凭我们的知识,适足以使听众迷惑不解,所以必须提出吾主耶稣自己的话,作为依据。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玛5:18),他又说:“然而天地过去,比法律的一笔一画失落,还要容易”(路16:17)。既然吾主耶稣说,这里有一位大于撒落满的,这里有一位大于若纳的(玛12:41,42),自然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位大于梅瑟的。圣保禄宗徒,谈到犹太人不敢接近梅瑟的光荣时,拿梅瑟的光荣与吾主耶稣的光荣相比,接着说:“其实,那先前有过光荣的,因了这更超越的光荣,已算不得光荣了,因为如果那易于消逝的,曾一度有过光荣,那么,这常存的更该多么有光荣!”(格后3:10--11)。为使我们更容易懂得,毫不犹豫地相信福音的话,都是定而无疑的,有效的,还可以举出吾生耶稣另一些话。比如耶稣说:。天地要过去,但是我的话,决不会过去”(玛24:25)。最主要的是,吾主耶稣的话,足以使我们的心坚定于指引我们的圣神,毫下动摇地接受从上主口中,所发出的一切言语(申8:3)。不过,为了进一步扶助我们的软弱,再附带举出一两种理由,看来也很合适。达味圣王说:“为万世万代永远立定,全是基于真理和公正”(咏110:8);他又说:“上主对自己的一切诺言,忠信不欺,上主对自己的一切受造,圣善无比。(咏144:13)。圣咏上还有许多同样意义的词句。列王纪中,耶稣也说:“你们知道上主的话一句也没有落空”(列下10:10)。 至于福音中,似乎互相矛盾的地方,我们每个人,最好归罪于自己知识浅薄,无法测度天主上智的富饶高深(罗11:33),还要考虑到天主的判断,非人力所能透彻,切不可自作聪明,冒然怀疑,以致遭受天主这样的谴责:“他能称君王为歹徒,能称官吏为坏人”(约34:18);“谁能控告天主所拣选的人呢?”(罗8:33)。大多数困难问题,固然一看就明白,容易解决,但也有些段落似乎含有矛盾,这时我们就要坚持以下原则:倘若天主的话或天主的作为,与天主的命令有出入,就应该服从命令,不必探究天主的富饶与上智的高深(罗11:33),也“莫让我的心倾向邪恶”(咏140:4)。这样的作法是悦乐天主的作法,我们从圣经上可以知道,这是最稳妥的道路。此外,有时一项命令,看起来好像与另一项命令相反,但细心研究它们的内容,再统看全篇上下文,最终可以发现,它们并不是不能彼此相容。这时我们就应该虚心满足每一项命令的要求,以响应天主的号召。本来这两条命令,都是指向这个同一目标,不过一条是为纠正我们的错误,另一条则是为鼓励我们前进,奔赴天主所喜悦的至善境界。比如吾主耶稣有一次说:“人点灯并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样,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玛5:15--16);而另一次却说:“当你施舍时,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玛6:3)。 你们也可以从圣史的记载和圣保禄宗徒的书信中,找到许多这样的段落。如果提出一条命令,而没有指出执行的方法,就应当听从吾主耶稣的话:“你们查考经典。(若5:39)。宗徒们当时有不懂的问题,就问耶稣,请他给解释,我们也要学习他们的榜样,如对圣经某段话不能理解,也必须在圣经另一些地方寻找,从吾主耶稣向那位青年提出的,“变卖你所有的,施舍给穷人,你必有宝藏在天主。(玛19:21)。那个劝告,使人懂得耶稣说的:“该在天主为自己积蓄财宝。(玛6:20)的意义;也可以从吾主耶稣给那些希望继承天主国的人说的话中,得到解答。耶稣说:“你们小小的羊群,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喜欢把天国赐给你们。要变卖你们所有的来施舍,为你们自己备下经久不朽的钱囊,在天主备下取用不尽的宝藏。(路12:32--33)。如果在遵守诫命方面,有贪图个人光荣的危险,就必须记起圣保禄宗徒以下的话:“我宁愿死,也不愿让人使我这夸耀落了空”(格前9:15)。在另一处他更详细地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是困苦吗?是窘迫吗?是迫害吗?是饥饿吗?是赤贫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罗8:35)等等。这里圣保禄宗徒以更有力的词句教训我们,服从天主的诚命,向天主表示更热诚的爱,因为吾主耶稣说:“谁爱我,必遵守我的话”(若14:23),在别的许多地方,耶稣也说了同样的话。不但如此,我们还要效法圣保禄宗徒高呼说:“啊!天主的富饶、上智和知识,是多么高深!他的决断是多么不可测量!他的道路是多么不可探察!有谁曾知道上主的心意?”(罗11:33--34)只有吾主耶稣从天主来,才向我们传达了天主圣父的话。最必要和最有益的一点,就是信赖耶稣,有如小孩子信赖父母,学生信赖老师一样。耶稣自己也说过:。谁若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天主的国,决不能进去”(谷l0:15)。 问题5.既然天主没有对每一句话都加上特别警告,那么不听从天主的每一句话,是否就该遭受天主的义怒,和我们的丧亡呢7 答:是否不服从天主的每一句话,就应该遭受天主的义怒,和本人的丧亡,这个问题已经在论一致性的信中(似指“论天主审判”一文)详细讨论过了。不过,趋现在这个机会,还可以引证几段圣经上有关这个问题的教训。我们先听听圣若翰的话:“那信从子的,便有永生;那不信从子的(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内),不但不会见到生命,反有天主的义怒常在他身上”(若3:36)。吾主耶稣也正式声称:“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玛5:18)。既然这段话对法律来说是正确的,那么,对福音更是正确的,因为吾主耶稣曾经许多次声明过。至于天主没有关于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提出特别警告,是否不服从就要犯严重错误,我想关于这个问题,只要每个教友记起,吾主耶稣在讲罢各端真福后说的话,就可以完全明白。在那些话里,耶稣提出了一系列禁令,有的附带提出警告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玛5:22)。还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但是又有其它命令,他并没有附带提出警告,比如吾主耶稣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5:28);“我却对你们说:你们总不可发誓”(玛5:34)。稍后一点他又说:“你们的话该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有许多命令,吾主耶稣并没有附带提出特别的处罚,原因是他早已对所有命令作了普遍声明:“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在这次讲话临收尾时,耶稣又加上说:“凡听了我这些话而不实行的,就好像一个愚昧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就坍塌了,且坍塌的很惨”(玛7:26—27) 在另外几章里,吾主耶稣还把罪恶列出了长长的清单,不过也没有加上每种罪应得的特别处罚,因为他相信,自己屡次对一切罪恶所作的普遍声明,已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过于软弱,需要加以帮助,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再提出几段圣保禄宗徒说的话,因为他也效法吾主耶稣说:“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们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格前5:11)。又说:“不要彼此说谎”(哥3:9)。他在另一处还说:“一切毒辣、怨恨、忿怒、争吵、毁谤以及一切邪恶,都要从你们中除掉”(弗4:31)。圣保禄宗徒多次发出这样的命令,并没有附带提出特别的处分。不过,有一次他以普遍方式,完结地宣布了应得的处罚。他说:“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荡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恋童的、好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酗酒的、辱骂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格前6:9一lo)。另一处他更详细地写道:“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充满了各种不义、毒恶、贪婪、凶残、满怀嫉妬、谋杀、斗争、欺诈、乖戾;任凭他们作谗谤的、诋毁的、恨天主的、侮辱人的、高傲的、自夸的、排剔恶事的、忤逆父母的、冥顽的、背约的、无情的、不慈的人。他们虽然明知天主正义的规例是: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但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所以,人啊!你不论是谁,你判断人,必无可推诿,因为你判断别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为你这判断人的,正作着同样的事”(罗l:28-2:1)。所以,有许多处罚不一定每次都要提出。根据圣经上的这些话,可以明明地看出,不论违背命令的表现形式如何,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谁,即使只犯了一条诫命,也必然免不了受通常的裁判,因为吾主耶稣说:“拒绝我,及不接受我话的,自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要在末日审判他”(若12:48)。耶稣紧接着说的话,更令人恐惧。人间最大的圣若翰也提供了明确的证词:“那不信从子的,不但不会见到生命,反有天主的义怒常在他身上。(若3:36)。这种意见在圣经上,就连在古经上也是常有的。因为,虽然梅瑟在写大部份法律时,没有对违背法律及轻忽法律的,附带提出恐吓,但是在宣布最严励的处罚之前,却常常对所有犯法的人一齐加以咒骂,比如他说:”不坚持这法律的话而执行的,是可咒骂的。(申27:26)。先知也说:“那怠慢执行上主工作的,是可咒骂的”(耶48:10)。如果怠慢执行上主工作的必遭咒骂,那么,不执行的又当如何呢? 问题6.究竟作禁止的事,算是不服从呢?或者忽略命令事,算是不服从呢? 答:吾主耶稣在这一点上作出了强有力的断言,他不但愿意用言语,而且用实际的表样教导我们敬畏天主的安排。既然实际的行动更容易启发人的信念,所以他这样做不但可以改正我们以前的错误,还可以在我们心里树立正确的信德。耶稣首先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在讲完了这方面的道理以后,不但作出了总结,还用实际例子加以说明:“凡听了我这些话而不实行的,就好像一个愚昧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沙土上:雨淋,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就坍塌了,且坍塌的很惨”(玛7:26--27)。又说: 。有一个人曾将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自己的葡萄园内。他来在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便对园丁说:你看,我三年来在这棵无花果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你砍掉它吧,为什么让它荒废土地”(路13:6—7)。在另一处,吾主耶稣更生动地宣布了自己的判决:“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随后耶稣指出的,并不是干犯禁令的行动,而是贻误命令的过失,他说:“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没有给我喝的”等等(玛25:42)。有许多这样的章节证实,不但作恶的人应受死刑,因为永不熄灭的火在等着他们,而且不行善功,或行善怠慢的人也要受罚;因为圣经上说:“那怠慢执 行上主工作的人,是可咒骂的”(耶48:10)。 还应该提醒因圣洗得到罪赦的人,要紧记圣若翰的话:“毒蛇的种类!谁指教你们逃避那即将来临的忿怒?那么,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你们自己不要思念说:我们有亚巴郎为父。我给你们说:“天主能从这些石头给亚巴郎兴起子孙来,斧子已放在树根上了,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玛3:7—10)。这些话并不是指的热心神功。如果一个人只是怠慢执行上主的工作,也就是说工作没有相当的热情,尚且是可咒骂的,那么一点好事也不作的人,又将是多么可咒骂的呢?的确,以下的话正是对这些人说的:“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从以上这些话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迅速的行动,不懈的热情,再加上善良诚实的慧向,是执行吾主耶稣命令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若能作到,才堪领受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所预许的祝福,耶稣曾宣称:“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饮”(玛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