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罪恶的奴隶,若按圣人们所履行的热心规则,作出了有功劳的行动,他这样的行动,是否可能,是否可以中悦天主,是否可被接纳? 答:天主在古经上说:“罪人向我奉献牛犊,有如奉献狗脑;奉献最精细的面粉,有如奉献猪血”(依66:3(七十贤士本) )。天主又规定,关于奉献的祭品,要格外慎重,如有违犯,必受严罚。据新约记载,吾主耶稣在福音中说:“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玛6:24);“你们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钱财”(玛6:24)。耶稣又更清楚地说:“同样,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33)。如果在没有严格责任的事情上,耶稣作出这样的断定,那么,关于禁止的事情,又当怎么说呢?圣保禄宗徒也说:“你们不要与不信的人共负一轭,因为正义与不法之间,那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基督之于贝里雅耳,那能有什么协和?或者,信者与不信者,那能有什么股份?天主的殿与偶像,那能有什么相合?”(格后6:14--16)这些话明显地指出,如有人竟敢做绝对禁止的行动,必然是危险的、为天主所严恶的。所以我劝你们按照吾主耶稣的教训种好树,结好果子{玛12:33),先清洁杯的里面,然后外面才能整个成为清洁的(玛23:26)。我们应该遵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洁净自己,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格后7:1),然后才能在基督的爱内完成至善的圣德,成为天主所喜悦和乐于收纳的祭品,挣得天国。 问题8.如果不按天主规定的方式,完成天主的诫命,是否能为天主所悦纳。 答:从旧约里可以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还可以找到解决这类问题的一般规律。天主在古经中说:“你的祭献虽是正义的,但因分配不妥当,你仍然犯罪,罪恶就伏在你门前”(创4:7<七十贤士本> ),这些话表示,不但不按规定的祭献,不能为天主所悦纳,就连献祭人的行动,也将成为一种罪恶。从圣保禄宗徒所举的例子中可以懂得,事奉天主的规矩,是普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原则,永不能破坏。圣保禄宗徒说:“若有人竞赛,除了按规矩竞赛,是得不到花冠的”(弟后2:5)。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吾主耶稣自己说的话里,得出同样的结论一我们这样作是怀着深深的敬意而作的。耶稣说:“主人来时,看见他如此行事,那仆人才是有福的”(玛24:46)。耶稣用“如此行事”这个词,有意表示,凡不按传授,不按旧约与新约中的事迹和教训行事的人,得不到他的祝福。所以,凡不合于时间、地点,不合于人与事的行动,或工作无节制,无秩序,以及意向不纯正,都不包括在“如此行事”之内。 我们首先应该考虑,什么行动是不合于地点的行动。圣保禄宗徒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明确,更能帮助听众,懂得热心生活的特点,举出了一个常见的例子。他说:“不是本性也教训你们:男人若蓄发,为他就是羞辱;但是女人若蓄发,为她倒是光荣吗?”(格前11:14--15)为此,根据生活需要,追随本性的习惯就是合适的。因为,虽然为保存生命必须吃喝,但那个有教养的人在广场上吃喝呢?或者,谁能认为把种子,种在石头上合适呢?这样,他不是既丢了种子,又耽误了预期的收获吗?谁都可以想到,有许多工作因为工作的地方不合适,将会给我们造成危险,甚至使我们受到惩罚。我们还可以再引用圣保禄禄宗徒的话,“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这一切事,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纪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这些生活在世末的人”(格前10:11),看,天主关于热心生活,批准了的行动,是否没有保持不可否认的区别,虽然它们之间也有共同点。有些工作指定在耶路撒冷作,在别处作就不是光明正大,就会为作这事的人造成危险。另一些工作尤其有地点限制,比如:规定在圣殿和祭坛上,为祭献天主所行的礼仪,就与指定在耶路撒冷,或其它地方进行的礼仪大有区别。任何人都不可把指定在圣殿和祭坛上举行的礼仪,挪到耶路撒冷其它地方举行,同样,指定在别处作的行为,也不准在圣殴里进行。为此,在不适当的地方执行天主的命令,为我们也有危险,特别是在亵渎天主的地方奉献圣祭,因为这样的行动,不但为献祭者造成侮辱天主的罪过,并且由于一般群众,各方面知识欠缺,必然会对群众产生各种坏的影响。 不过,可能有人说,为什么圣保禄宗徒告诉我们:“我愿意男人们在各地祈祷”(弟前2:8)。当然,吾主耶稣给了我们在各地祈祷的权利,因为他说:“你们将不在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若4:21)。不过,圣保禄宗徒的话也是正确的,因为他所说的“各地”并不包括世俗事务或污秽可羞耻的活动,所占的地方,而只是指从耶路撒冷边界,以至世界各极任何地区的适当地点,以应验先知为祭献天主所作的预言(拉l:11)。这些适当地点则是指,奉献于天主,以举行光荣圣祭的地方。虽然我们听先知说过:“你们要被称为上主的司祭”(依61:6),但不是人人都可冒用司祭的权力施行圣事,也决不可将赐与别人的恩宠窃归已有。每个教友应当安于天主赐给自己恩宠的界限。圣保禄宗徒教训众人说:。所以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反而应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为使你们能辨别什么是天主的旨意,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悦乐天主的事,什么是成全的事。(罗12:1—2)。他又清清楚楚为每一个人划分了对他合适的服务形式,禁止侵犯别人的省份。他说:“我因所赐给我的圣宠,告诉你们每一位:不可把自己估计得太高,而过了份;但应按照天主所分配人的信德尺度,估计得适中”(罗l2:3)。 不但如此,他还为了在一个身体上各个肢体间,维持良好的秩序,以便按照他自己的模式,求得和谐与安全,命令我们,对天主因爱基督乐意赐给我们每人不同恩惠,要各安其位。为此他说:“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但每个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同样,我们众人在基督内,也都是一个身体,彼此之间,每个都是肢体。按我们各人所受的圣宠,各有不同的恩赐:如果是说预言,就应与信德相符合;如果是服务,就应用在服务上……”(罗罗12:4—7)。 既然为了一个共同悦乐天主的目标竞赛的人,彼此在基督的爱内紧密结合,不准越过各人所受恩赐的界限,所以我们要倍加注意,务必把那些不合于圣洁性质的,甚至与圣洁地位相敌对的行动,扫除净尽。我们从上面引证的圣经教训和榜样,以及其它类似的道理,可以得出结论:凡是在不合适的地方进行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我们的共同目标的。 至于在不适当的时间进行的行为,我们可以听听耶稣下面的话: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量女,拿着自己的灯,出去迎接新郎。他们中五个是胡涂的,五个是明智的。胡涂的拿了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而明智的拿了灯,并且在壶里带了油。因为新郎迟廷,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人喊说: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吧!那些童女遂都起来,装备她们的灯。胡涂的对明智的说:把你们的油,分些给我们吧!因为我们的灯快要灭了!明智的答说:怕为我们和你们都不够,更好你们到卖油的那里去,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准备好了的,就同他进去,共赴婚宴;门遂关上了。末后,其余的童女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吧!他却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该醒寤,因为你们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时候”(玛25:1—13)。 吾主耶稣关于这项命令的教训,不止说过一次,而且说的非常恳切。为了使这个教训在你们心里发挥更大的力量,使你们更加信服,我将引证耶稣在另一些地方关于同一问题所说的话。吾主耶稣说:“将来有许多人,要想进去,而不得入。及至家主起来把门关上,你们在外面站着,开始敲门说:主,请给我们开门吧!他要回答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是那里的”(路13:24—25);”为此,你们应该准备,因为你们不料想的时辰,人子就来了”(玛24:44)。耶稣还在别的许多地方说过类似的话。我们若需要请圣保禄宗徒作见证,还可以听他引证先知的话说:“在悦纳的时候,我俯允了你”(依49:8)。然后他自己又加上以下的话说:“看!如今正是悦纳的时候;看!如今正是救恩的时日”(格后6:2)。他又说:”所以,我们一有机会,就应向众人行善,尤其应向有同样信德的家人”(迦6:10)。如果仍需要另取见证,我们还可以引用达味圣王的话:”为此,虔敬的人在困厄时,都应向你哀祷”(咏31:6)。撒落满也概括地声明说:“一切事宜,都很适时”(训3:11)。 至于有些工作必须由适当的人来执行,我们从古经中就知道这件事如何严重。比如在科辣黑事件中,那些没有经天主授权,竟敢企图强占司祭职位的,终于受天主义怒的严惩,遭到彻底毁灭。吾主耶稣也教训我们在这方面多加警惕,他对宗徒们说:“我被派遣,只是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玛15:24)。又对那个女人说:“拿儿女的饼扔给小狗,是不对的”(谷7:27)。 再者,既然在旧约中命令奉献无瑕的祭品,所以用不够格的材料来献祭,就不能算作祭献。天主关于这样的祭献说:“将这样的礼品,献给你的省长吧!看他是否会喜欢,会悦纳?”(拉l:8)在新约中,吾主耶稣也亲自教训我们同样的真理,他引用依撒意亚先知的话对犹太人说:“依撒意亚论你们这些假善人预言的真好,正如所记载的: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们的心却远离我。他们恭敬我,也是虚假的,因为他们所讲授的教义,是人的规律”(谷7:6—7)。同样,圣保禄宗徒证明犹太人的热心,却又谴责他们顽固拘泥于他们自己的正义。他说:“我可以为他们作证;他们对天主有热心,但不合于真知超见,因为他们不认识由天主而来的正义,企图建立自己的正义,而不顺从天主的正义”(罗10:2—3)。因为圣保禄宗徒真正希望悦乐天主,所以在他历数自己圆满完成了法律的正义之后,又加上说:“不但如此,而且我将一切都看作损失,因为我只以认识我上基督耶稣为至宝;为了他,我自愿损失一切,拿一切当废物,为赚得基督,为结合于他,并非藉我因守法律获得的正义,而是藉由于信仰基督获得的正义,即出于天主而本于信德的正义”(斐3一10)。以上的这些话都提醒我们十分注意,不要把人所想象出来的义德,与吾主耶稣所定的,悦乐天主的规则混为一谈。 旧约和新约的爱德标准是有区别的,我相信为了检查我们的爱德活动,只要记住吾主耶稣的话,就足够明白了。旧约中记载:“应爱你的近人,如爱你自己”(玛l9:19),耶稣却说:“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若13:3434);“人若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此这更大的爱情了”(若15:13)。“一般来说,无论谁都可以懂得有关一切义德的道理,只要他接受吾主耶稣所作的规定:”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 凡把最重要的放在第二位或第三位,而把应放在第三位的放在第一位,这样的行为,就是不按秩序,或本末倒置。比如,当那个青年说了“这一切我都遵守了”之后,吾主耶稣才命令他说:“去!变卖你所有的,施舍给穷人,背起你的十字架,然后来跟随我”(玛19:20--21)。遵守诫命应该是接受邀请的先决条件,假使把后一条命令“来跟随我”放在前边,那就是前后颠倒。再比如,耶稣说:“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玛l6:24)。难道能把“跟随我”这条命令放在前边吗?还有一次,耶稣在长时间施教以后,结尾时说:“同样,你们中无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33)。假如有人不顾吾主耶稣说这话的用意,没有满足前面的要求,就妄想做耶稣的门徒,岂不是违背正当程序吗?所以我们必须服从圣保禄宗徒以下的命令:“一切都该照规矩按次序而行”(格前l4:40)。 我们现在可以研究一下,什么是意向不纯正。耶稣指出,为了受人称赞而施舍,或为了让人看见,而作其它善事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获得了他们的赏报”(玛6:5)。吾主耶稣更加严厉地斥责,由于世俗动机,遵守诫命的人,揭露他们居心不正,指出他们的行为,不但得不到赏报,反而要受罚,因为他们行善不是出于热心,而是为讨人喜欢,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比如,为了贪财或为了促进企业的发辰。圣保禄宗徒也指责过这样的动机。吾主耶稣更严厉地申斥这些人说:“到那一天,有许多人要向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因你的名字说过预言,因你的名字驱过魔鬼,因你的名字行过许多奇迹吗?我们不是曾在你面前吃过喝过吗?你不是曾在我们的街道上,施过教吗?那时,我必要向他们声明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玛7:22—23;路13:26--27)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即使人用天主的恩赐,作出了有效的工作,即使他遵守了诫命,照样不免受上述的驳斥,因为他作这些事的意向不正,没有按照吾主耶稣所规定的目的去作,吾主耶稣曾说:“照样,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玛5:l6)。 圣保禄宗徒也以基督的名义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或无论作什么,一切都要为光荣天主而作”(格前10:13)。上边提出的吾主耶稣答复那些恶人的话,使圣保禄宗徒心急如焚,于是他说:“我若能说人间的语言,和能说天使的语言;但我若没有爱,我就成了个发声的锣,或发响的钹。我若有先知之恩,又明白一切奥秘和各种知识;我若有全备的信心,甚于能移山;但我若没有爱,我什么也不算。我若把我所有的财产全施舍了,我若舍身投火被焚;但我若没有爱,为我毫无益处”(格前13:l一3)。在另一处,他更普遍,但更有力地说:“如果我还求人的欢心,我就不是基督的仆役”(迦1:10)。 你们若还愿意从旧约中寻求证据,以便更加明了天主在这方面的判断,请先听听梅瑟的话,他说:“你当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申6:5);他又说:“应爱人如己”(肋19:18;玛19:19)。吾主耶稣还加上说:“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玛22:40)。圣保禄宗徒也证明说:“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13:10)。为此,不遵守这两条诫命,不完成基于这两条诫命的正义行为,即应受罚。梅瑟还声明说:“不坚持这法律的话而执行的,是可咒骂的”(申27:26)。达味圣王说:“如果我真存心作恶,上主决不会俯听我”(咏65:18)。他在另一处又说:“在不应惊慌之处,他们反倒惊惶发呆,因为天主分散了那悦乐人者的骨骸”(咏52:6)。所以,我们必须冬加注意,不断警惕,以免在执行天主的法令时,在上述某一方面作的不适当,而使我们不但失去了极大的赏报,反而成为天主义怒的对象。 问题9.凡不归我们负责管理的人或事,我们是否应当与犯 法的人结交,或参与他们无效果的黑暗工作? 答:事实上,凡不遵守整个法律,或违犯其中一条的,都是罪人。因为遗失一小部份,整体就不见沦丧。差不多完成等于没有完成。比如,差不多死了的人就是没死,就是还活着。差不多活了的人就是没活,仍是死人。正在进去还是没有进去,正像福音上说的那五个胡涂童女一样。因此,差不多守法等于不守法,仍是犯法的人。对于这些违法的人,不论他们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完全应该服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或贪婪的、或辱骂人的、或勒索人的,你们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格前5:11)。这里应当指出,圣保禄宗徒不但把犯这一切罪的人,要与众人隔离,而且把犯其中某一条罪的人,也要与众人隔离。他没有说同“这个人” ,而是说同“这样的人”。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又说:”为此,你们要致死属于地上的肢体,致死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于偶像崇拜的贪婪,为了这一切,天主的义怒才降在”(他又概括地加上一句说)悖逆之子身上”(哥3:5—6),“所以你们不要作这些人的同伴”(弗5:7)。他还说:“要远离一切游手好闲,或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生活的弟兄”(得后3:6),他在别处也说过类似的话。 为使我们弄清,究竟不参加无效果的工作是什么意思,首先应该研究“无效果”这个名词是指何种工作,一一是专指那些触犯禁令的工作呢,或者也指那些本身可取而作事意向不正的工作呢?在旧约中,一位先知将圣人比作树说:“他准时结果”(咏1:3)。撒落满也声称:“义人的薪金,用以维持生活;恶人的收入,却只用来犯罪”(箴10:16)。先知欧瑟亚说:“你们应该播种正义,才可收割生命的果实”(欧l0:12<七十贤士本> );先知米该亚也说:但其余的地域,必因其中居民行为的恶果,变为一片荒凉”(米7:13)。其它先知关于这个题目,也说过许多预言。但他们的话不过像灯的亮光,而吾主耶稣却是义德的太阳,照世的真光。吾主耶稣更清楚地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也不能结好果子”(玛7:18)。在别处耶稣也说过类似的话。如果把”果实”这个词用于相反的意义,那么,就应该研究,那种树不结果实,圣保禄宗徒说的无效果的工作,又是何种工作呢?不结果实的树,按圣若翰说的话,意义相当清楚。圣若翰对那些有资格领受他的洗礼,以赦免罪恶,并已从自己身上清除了一切罪污的人说:“那么,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玛3:8)稍后一点,圣若翰又加上说:“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玛3:10)。吾主耶稣将来对站在他右边的人说的话,意思更为清楚。他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玛25:34),紧接着吾主耶稣指出了他们结的好果实。对那些站在他左边的人,吾主耶稣却指定了“为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玛25:41)。耶稣并没有指责他们犯了什么罪,而是指责他们没有行善功。吾主耶稣说:“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等等(玛25:42)。他们不行善功正是造成他们毁灭的原因,为此,耶稣罚他们分担魔鬼的使者的命运。 结果子的树与不结果子的树是两种相反的类型,它们之间的差别已经很明显了。但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圣保禄宗徒所说的无效果的工作,究竟是些什么工作。仔细思考这个问题,我发现有三种人:一是为悦乐天主而遵守诫命的人…是犯罪的人,另一种人二者都不是,他们作的是好事,但由于上述某种原因(参阅本篇问题8),他们的行为不能讨天主喜欢。我还发现在这三种入之间,存在着必要的联系。关于最后一种人,吾主耶稣说:”他们已获得了他们的赏报”(玛6:5)。请想一想那五个胡涂童女的例子。根据耶稣的话,他们是董女,已经修剪了自己的灯,并且点着了。这就是说,凡明智童女所作的事,她们照样都作了。她们也去迎接主,从各方面说,她们也同明智的童女一样热情。只因为她们壶里没有带上足够的油,所以最后没有达到目的,被摈于新房之外(玛25:1及后)。 吾主耶稣还举了一个例子说:“两个人同在一张床上,一个要被提去,而一个要被遗弃;两个女人一起推磨,一个要被提去,而一个要被遗弃”(路17:34--35)。耶稣在这个例子中没有说明理由,可能是表示,在一切情况下,只要某种最小的细节有缺陷,即可使全部活动失败。按照圣保禄宗徒的教训,特别是缺乏真正的爱德,万事尽归无效(格前13:l一3)。既然我们知道了工作怎么样变为无效的,就必须特别谨慎,在赢得天主欢心的竞赛中,不违犯任何规定, “处处表现我们自己,有如天主的仆役”(格后6:4)。不但如此,还要注意断绝圣保禄宗徒明明禁止的交往。他说:“不要参与黑暗无益的作为”,又加上说:“反要加以指摘”(弗5:11)。这些话正是教训我们,在行动中,应如何节制自己。 现在我们可以看看什么是同人结交,然后再研究结交的各种形式。 我首先用箴言中的话:“来,跟我们去暗算某人,无故地陷害无辜”(箴1:11),然后引用圣保禄宗徒的话:”你们常参与了我受的恩宠”(斐1:7),“你们分担了我的困苦”(斐4:14),“学习真道的,应让教师分享自己的一切财物”(迦6:6)。圣咏上也说:“你遇见了盗贼,便与他同僚,与犯奸淫的人,就同流合伙”(咏49:18)。梅瑟还以天主的名义说:“应坦白劝戒你的同胞,免得为了他而负罪债”(肋19:17)。达味圣王也说:“你既作了这些,我岂能缄口不言?难道你竟以为我真能与你一般?我要责斥你,将一切放在你眼前”(咏49:21)。我引用以上和其它类似的圣经章节,是因为我认为,彼此结伴作一件工作,在于互相协助,奔赴同一目标。根据这个意见,诚心结伴,共同进行工作,要求在工作中感情一致,同甘共苦。还有一种结伴,往往为大多数人所忽略,若细读圣经,即可发现。这种结伴的表现形式是,彼此实际上并没有协作,思想感情也不一致,明知对方在工作中存心不良,却装聋作哑,不能按上述圣经上的要求,公开加以指责。圣保禄宗徒在致格林多人一书中说:“你们岂不更该悲哀,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除去吗?”(格前5:2),他又加上说:“少许的酵母能使整个面团发酵”(格前5::6)。所以我们应该警惕,听从圣保禄宗徒的劝告:“你们应把旧酵母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和的面团”(格前5:7)。一个人怀着善良的目的,同另一个人,合作进行一件好事,当他不知道对方的思想和目的不正时,予以协助,并不犯罪。既然他没有同对方同流合污,仍能坚持按爱天主的规则行事,将按他自己的工作,领受相应的赏报,有如吾主耶稣所举的例子:“两个同在一张床上,一个要被提去,而一个要被遗弃;两个女人一起推磨,一个要被提去,而一个要被遗弃”(路l7:34--35)。我们受委托管理的人,与没有委托给我们管理的人不同,对前一部分人我们有责任照顾,但决不能和他们共同犯罪。我们只可对属于我们管理的人,特别操心,但对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同样严格禁止介入他们的罪恶行为和无效果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