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0.论院长责斥人时,应采取的态度。 答:院长不可在自己感情冲动时,责斥犯过错的人,因为抱着愤恨的态度来训戒一个弟兄,非但不能使他改正错误,反而将使他在错误中愈陷愈深。为此圣保禄宗徒说:“以温和开导反抗的人”(弟后2:25)。纵然院长自己受到侮辱,或看见别的弟兄受到侮辱,也不可大发雷霆,仍然要对犯过错的人,表示宽宏大量,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只应该对错误本身表显愤慨。这种薄己厚人的作法,可以避免别人摘疑他自私自利,也可以证明他不是恨犯过错的人,而只是厌恶他的罪恶行为。 如果院长所抱的态度恰恰与我们所指出的相反,就明白表示他不是为天主的缘故,也不是为犯过错者的丧亡表示愤慨,而只是因为他所希求的荣誉,与权势受到了损害。气愤应为天主的光荣而发,只因天主的诫命遭到践踏,天主的光荣受到亵渎才表示愤慨。同样,对犯错误的弟兄宽容怜悯,也只是因为他滨于丧失灵魂的危险。圣经上说:“谁犯罪,谁丧亡”(则l8:4)。不过,我们应该恼恨一切罪恶的本身,所以在处罚罪恶时,我们的感情就要像烈火一样严厉。 问题51.犯错误的人,应如何改正错误。 答:治疗被私欲击伤的人,必须使用外科医生的方法。所以院长不可恼恨病人,而是用以毒攻毒的办法对他所把的错误作战,遇必要时,可采取霸道措施,但目的是为治好他的病。比如,为改正他的虚荣心,就加给他一些屈辱的工作,好说闲话的强令他缄默,睡眠过度的强制他守夜祈祷,懒惰的让他进行体力劳动,饮食无节制的罚他守斋,好抱怨的强迫他与众人隔离,结果人人都不愿同他在一齐工作,也不愿同他交替班,直至他真正表现改正恶习,不怕羞辱,甘愿作补赎为止。在这种情况下,他以前怀着抱怨的心情,而完成的产品,方可收下,但仍不可交与弟兄们应用,只可作其它用项。这样做的理由,在前面已经讲明(参见问题29)。 问题52.应本着什么心情接受处罚。 答:我们上面已经说过,院长应平心静气地来医治病者,反过来说,接受治疗的人,当然也不可把加给自己的处罚,看作是敌对行为。院长为救我们的灵魂,同情我们的弱点,对我们表示关怀,我们决不能认为是虐待。的确,一个生病的人非常信任医生,任凭医生针刺刀割,石砭火炙,灌苦汤苦药,但他始终把医生当自己的恩人。灵魂的医生为了保证我们得救,也往往用严格的纪律来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些痛苦和劳累,我们若不能像肉身的病人一样来感激他们,岂不太可耻吗?圣保禄宗徒说:“除了那由我而受忧苦的人外,又有谁可使我欢乐呢?”(陵2:2);他又说:“且看,这种按照天主圣意而来的忧苫,在你们中产生了多大的热情”(格后7:11)。为此,无论谁按照天主圣意,加给我们痛苦,只要我们注意身后,理应把他当恩人看待。 问题53.传授技术的师傅,如何纠正儿童的错误。 答:申斥学生违犯操作规程,改正他们的错误,是传授技术的师傅,应尽的责任。领导神修生活的神师,也有同样的责任。所以,凡属违犯规定的行为,无论是出自性情恶劣,如不服从、反抗情绪、工作懒散、说闲话、撒谎、或其它不合于修士生活的举动,都应向负责维持纪律的神师报告,以便由他决定治疗的方法与程度。训戒也属于治疗灵魂的范围,正如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作临床治疗,所以只有经过院长,在审慎考虑之后,批准了的人,才能够来训戒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