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神。认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门口求周济的,就因他所遇着的事,满心希奇惊讶。”— 徒3:9-10 他能走路了,这证明了医治的确凿和完全。他赞美神,这是对这医治当有的回应。 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对神赋予使徒的使命,基督教本身的真实何等的见证!使徒们说,我们奉钉十字架的那一位的名说话,如果你们求一个验证,我们就奉他的名行事。把你们的哑巴带来,我们要使他们说话;把你们的瞎子带来,我们要开他们的眼睛;把你们的病人带来,我们要给他们医治;把你们的瘸子带来,我们要使他们如鹿跳跃。这种证明是适用在各种阶层和能力的人身上的。这不要求论理,辩论这花大力气的过程,这是从天而来极大的印证,使所有人都能看见并且明白的。 在这些神迹中没有一点假装或者合谋的成分。拿我们眼前这个例子来说。这位病人不是住在一个偏远的地方,而是住在耶路撒冷,就是住在使徒的众仇敌当中。他是自从出母腹开始就瘸腿了,现在有四十岁了。很多人都认识他,他是一个乞丐,众人都曾见过他,许多人都触摸过他,因为他每天都被背到乞讨的地方。那地方不是一个偏僻的角落,而是圣殿的入口。这件事情不是在晚上做的,而是在早上9点钟的时候(徒3:1-2),那时候人群聚集。 把这一切放在一起看,然后问一问,有没有别的事情是更加美好的?有没有别的事情,如果是假冒的,是更容易让人去查究的?把这样一个成就和异教徒的奇事,以及罗马天主教的神迹作一个对比吧。 我们也要看到,有什么能比得上不信之人所受的蒙蔽呢?基督徒的信心和不信之人的相信对比起来是怎样的呢?基督徒相信困难的事,因为他们的真理是大大得到验证的;但是不信的人说有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他们对福音的拒绝不可能是出自理智上的原因,而是出于道德上的原因。他们不是缺乏证据,而是缺乏品性;他们不领受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贴后2:10)。所以,“我们若忽略这吗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2:4)。 我要为基督教的主张担惊受怕吗?我的理智应当为我的信仰感到羞耻吗? “因此我命令,从我心中 我的怀疑和恐惧从此离去; 我把灵魂交在那双手上, 他的见证何等神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