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思想起来,就哭了。” — 可14:72 杜里齐认为这表达的不仅是彼得当时直接的感受,还是贯穿他一生的感情,他想起他恶毒,不感恩的行为,就总是哭了。他的罪肯定是非常严重的,他有所有的失败,但还是一个感情非常细腻,非常丰富的人。 但从这样的源头而出的忧伤不是仅仅局限于我们这位使徒。所有神的百姓在回顾他们的罪时,都应感受到一种痛悔的心情。 有谁回头看去,会找不到自责和懊悔的事情呢?我们有尚未重生时的罪,有我们蒙了呼召来认识真理之后能犯的罪。对于所有这些,我们不应当按它们的大小,而是应当按它们的罪过来加以判断。在我们各样的罪中,我们要看到我们不尽职守的罪,不善用我们的时间和才能的罪,我们的目标和动机有缺陷的罪,我们内心所爱,所信靠的离开我们当得称颂的神的罪。 一些人认为神的百姓所犯的罪是没有邪恶的,以此拦阻这些自我反省的果效。但神百姓的罪比其它人的罪更为严重,因为他们与神的关系更密切,神交托他们的责任更大。他们犯罪的时候,也要克服更大的困难。他们不仅得罪更大的爱,还得罪更大的光照;他们知道罪的恶毒和苦涩,他们的灵受伤,不能担当(箴18:14)。他们的罪和别人的相比,伤害性也更大:让坚强的人困扰,软弱的人跌倒,有偏见的人成见越深,恶毒的人越发刚硬,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撒下12:14),真道被毁谤(彼后2:2)。这难道不算得什么吗?弥迦是这样认为的吗?他说,神啊,有何神像你,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 但我们设想,基督徒被神带领,看到他的地位是稳固的,神与他是和好了。那时他不会哭吗?会的,他会哭得更厉害。神的良善要引导他悔改,让他依着神的意思忧愁(林后7:11),就像一位临终的圣徒,当他被人问道为何哭泣,他回答说,我哭,不是因为让我的罪可以得到赦免,而是因为我有指望,它们会被赦免。 那么,让我们决不要害怕像彼得流泪那样,流下这样的泪水。再也没有什么像它一样合乎体统,理所当然的了。其它的忧伤可能会得到原谅,但这样的忧伤可以得着称义。其它的忧愁可能让我们在我们的同胞眼中看为美,但这样的忧伤是为神称道的:“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这要使我们进入那应许的范围之内:“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诗126:5)。“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太5:4)。让别人明白这点,也许不是容易,也许不大可能,但这事情本身就有一种令人欢喜的地方,落在这种光景中的人很是清楚,他们最快乐的时候就是他们内心最敏感的时候,他们就像奥古斯丁一样,为着“流泪的恩典”而感谢神。这是我们得到圣灵更新的证据。如果石心不被除去,我怎能感受,悲伤?如果我里面除了本性就没有别的,我怎能感受到罪,为罪忧伤?在属神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别的比这性情更有用处的了。它引发救主的同情,得到他的赎罪,他的义,他的代求,他的恩典。这使我小心谨慎:在这样的心态中,我不能让自己暴露在试探之中,或者轻看犯罪,而总是警醒祷告。常存敬畏的,便为有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