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另些人,因为他们有命令权,所以才眼高于顶,因此而产生了不正义的事件;他们所冒犯的不正义之罪,是在相反天主,相反近人,同时也相反他们自己。 不正义的罪,是相反自己,因为他们没有偿还德行之债,没有给予我应给的光荣,没有尊重我的尊名,这本是他们的义务;反之,他们像土匪一样,将那属于我的,偷盗出来,而将它归之于自己。总之,这些干犯不正义之罪的人们,他们如同是瞎子与无知者一样,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我,因之而得罪我与他们自己。 他们之所以如此,乃是如同犹太人与法学士们一样:他们因为妒忌与自利自爱,所以才不承认我唯一子的真理,也不完成他承认永恒真理的责任,真理乃是在他们中间存在着的,这正如我的真理所发表说:「天国就在你的心理」。(注一):然而他们并不认识这个,为什么?因为,我们习惯说,他们丢失了理智之光,没有将应给我的光荣与尊敬还给我,也没有给我的唯一子,祂与我乃是一体啊,为此,他们如同瞎子一样,冒犯了不正义,用许多凌辱来难为我的唯一子,直到他死在十字架上。 他们犯了不正义的罪,这是相反我,相反自己也相反近人的重罪,他们不公道出卖了他们自己属下的肉体,也出卖了接近他,并来到他们跟前的人们。 注一:路加,十七章廿一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