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爱的女儿,第二种控告,乃是决定性的,它是完成于最后的时刻,那时已经无可救药了,因为已到了死亡的终结;我曾说给你听,良心的虫子,已经为自爱而成为盲目者了,这时,他已开始看见,并因且啮咬良心,在思想到因为自己的罪过,而到达了这样的不幸,并且也不能脱离我的双手,而归罪于自已。 这样的灵魂,如果肯承认自己的罪,而痛悔冒犯了我这个至上而,永恒的善良,那他还能获得我的仁慈。 然而,如果在死亡的时刻而没有这样的光明,只是良心的虫子在咬噬他,而没有对血的依靠心,或者只有可怜自己的情肠,更多难过于自己的不幸,超过冒犯我的过恶,而走向永罚,这时刻,他将由于他的不义与妄恻之故,而由我的正义,被控告,这时刻,灵魂的自我谴责,因为不正义以及其判断之错误——这是说,他更相信他的罪恶胜过了天主的仁慈。(注一)。 这样的罪过,无论是在现世或在来世,都是不能得到豁免的,因为由于他们轻视而不要我的仁慈(注二),对我来说,这个罪过比他所犯的任何罪过,都更重大,为此,茹达斯的轻视,对我来说,我最不喜欢,对我的圣子来说,茹达斯的轻视天主的仁慈比起他所犯的负卖基督的罪恶,还更为重大。这些人由于枉断,更重新再犯了罪过,因为他们认为罪过大过我的仁慈,为此,他们要像魔鬼一样的受罚,并因此而永远受谴责刑罚。 并且他们为了他们更痛苦他们的不幸,超出了冒犯我的罪过,而被控告为不义之罪,在这情形之下,他们犯了不义之罪,因为他们没有还给我本是我的事物,他们并且也将他们归于自己。原来他们应该给我爱情,由心中痛悔他们的罪过,并由他们所犯的罪过而奉献给痛悔之祭,而他们却是作了反面的工作,因为他们更是由于自己的罪过,所要受的刑罚,而给予对自己可怜的爱情。 您看,他们是在这事上犯了不正义的罪过,为此,他们在这件和那件事上,同受谴责,因为他们轻视我的仁慈,而我用整个的正义,只有让他们受那酷残的奴役——以及酷残的暴君的折磨,他们由于自己的感觉之故,自作为牠们的奴隶。然而,他们的受罚,都是公公道道,因为他们都得罪了我,我说他们要遭受我的工具魔鬼的折磨,我的正义必须要给那为罪并作恶的人以刑罚。 注一:创世纪,四章十三节。 注二:马豆,十二,卅一!三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