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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伽先灵修著作选列表
·作者自序
·(一)论隐修士的目的和终向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谈话:(第廿一至
·(二)论鉴别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廿一至
·(三) 论三种弃绝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一至第五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六至第十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一至第十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六至第二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廿一至第第
·(四) 论肉体和精神的贪欲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
·(五) 论八罪宗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二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一至第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六至第
·(六) 论谋杀圣人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十七
·(七) 论灵魂的变化性及恶神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至
·(八) 论掌权者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二十
·(九)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卅一至
·(十)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十一至
·(十一) 论完善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十二) 论贞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一至第五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六至第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十一至十
·(十三) 论天主的保佑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七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三至
·(十四) 论灵性的学问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七至十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十五) 论天主的奇恩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十六) 论友谊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第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至二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四至廿
·(十七) 论绝对的决定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七至十二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九至廿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廿五至三
·(十八) 论三种修士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十六节
·(十九) 论隐修士和独修士的终向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六节)
·(二十) 论痛悔的目的及得赦的标记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七至十二节)
·(二十一) 论五旬期休息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五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
·(二十二) 论夜间的幻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
·(二十三) 论 无 罪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一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六
·(二十四) 论克制私情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廿一至廿六节)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一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一节)
浏览次数:3694 更新时间:2008-5-23
 
 
 

第十六节 除非有肉情刺激,压服我们的骄傲,我们将堕落更深。

  由于灵魂清洁而骄傲自满,是最可悲、最可耻的罪恶;不论洁德如何完整,只要一产生骄傲,为我们就毫无用处。我们上面讲的,魔鬼犯罪的情况就是明证。魔鬼丝毫没有肉情的引诱,但是一个骄傲自满的念头,就把他们从天堂的高位,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我们若是骄傲自满,必定也要受到天主的严罚,在今世要受的罚,就是陷入无可救药的冷淡境地。灵魂的眼睛一被骄傲蒙蔽,就不会发现自己良心上疏忽懈怠的迹象,就不免要产生错觉,自以为不必费什么力气就可以达到完善。假如在我们身上没有肉情的诱感,我们不免要认为不必再节制饮食,不必再严格遵守这方面的规定。肉情的诱感可以深深压制我们的骄傲,不但提醒我们注意保持洁德,还鼓励我们努力清除精神方面的恶习。

第十七节 论天生无情欲人的冷淡状态。(阉人的无情态)

  那些天生无肉情的人通常是冷淡的。这些人不受肉身自然规律的约束,自以为不需要节制饮食,也不需要痛悔。安全感使他们萎靡不振,他们经常的表现是懒散,缺乏热情,不急于追求内心的完善,也不努力克制精神的恶习。他们不是血肉的人而是血气的人。这当然是更坏的一种境地,因为这不是冷,而是不冷不热,按圣经上说的,这是最可恶的一种情况。

第十八节 问:血肉的人与血气的人有什么区别?

  日耳曼──你已经讲明了肉体与精神的斗争所产生的利益,你可以说让我们亲手摸到了这种事实。现在我们请你再给我们讲一讲,血肉的人和血气的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血气的人比血肉的人更坏?

第十九节 答:人的灵魂有三种境界。

  达尼厄尔──圣经教训我们,人的灵魂有三种境界:第一是血肉的境界;第二是血气的境界;第三是灵性的境界。这是圣保禄宗徒明白提出来的。

  关于血肉的人,圣保禄是这样说的:「我给你们喝的是奶,并非饭食,因为那时你们还不能吃,就是如今你们还是不能,因为你们还是属血肉的人」(格前3:2)。紧接着他又说:「你们中旣有嫉妬与纷争,你们岂不还是属血肉的人?」(格前3:3

  关于血气的人,圣保禄说了这样的话:「然而属血气的人,不能领受天主圣神的事,因为他是愚妄」(格前2:14)。

  他又指灵性的人说:「惟有属神的人能审断一切,但他却不为任何人所审断」。又说:「你们旣是属神的人,就该以柔和的心神矫正他」(迦6:1)。

  我们自从弃绝世俗以来,已不再是血肉的人了,这就是说,我们脱离了世俗的生活,同一切明显的放荡行为断绝了关系。但是我们不能停留,要竭尽一切力量,争取尽早渡到灵性的境界。如果我们只以表面弃绝世物为满足,只以抛弃最可耻的恶习为止境,因而沾沾自喜,那我们就会妄自尊大,误认自己已经达到了最完善的境界,从此松懈下去,放慢克制其它偏情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徘徊不前,停留在血肉的与灵性的境界之间,永远不能上升到灵性的境界。旣然我们自以为表面上脱离世俗与世俗的快乐。就算大功告成,就算成了完人,就再不属于可朽的肉体,自然就不肯再努力前进,势必跌进不冷不热的境地,结果比什么都坏,只有被天主从嘴里吐出,因为天主已经声明过:「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但是,你旣然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必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默3:15-16)。

  我们吃到肠胃的东西,发出来的臭味,实在让人无法容忍,自然要把那东西吐出来。按说这些东西本来应该是可口的,但现在变了质,引起人恶心,比从未吃过的东西还耍坏,所以我们受不了,不得不把它吐出来。冷东西吃到嘴里可以变热。我们还感到有滋味,有营养;但是不冷不热的东西我们感觉受不了,吐出之后不但不会再拿来吃,甚至连看都不愿意看。

  所以说不冷不热的东西比什么都坏。血肉的人,就是说世俗人或外教人比较容易眞正悔改,悔改后也比较容易奔向完善的高峯。而那些已经发愿作修士的人,并没有决心走完善的道路,也不眞心实意遵守会规,失掉了当初的热情,变成了不冷不热。世俗人或外教人看到自己身上那些可耻的恶习,不由感觉自卑,他们有朝一日发现自己身上确实太脏,就痛恨自己,奔向眞正完善的清泉,把自己洗刷干净,然后全身轻爽,快步攀登完善生活的高峯。他们感到以前背离天主实在可怕,回头看看自己的罪恶不免寒心,这两种心情正是他们变为热心的动力.好似两个翅膀把他们高高举起,很容易飞向完善。但那些从开始就冷冷淡淡,徒有修士虚名的人,在履行自己誓愿的过程中,旣不虚心,也不付出应有的努力,犹如染上不可救药的麻疯病,在这种痼疾的拖累下,意志日见消沉,再尝不到完善的滋味,再也听不进别人的劝告。他心里的想法,正像天主亲自指出的:「我是富有的,我发了财,什么也不缺少」(默3:17)。但是天主下面的话也正是对他说的:「殊不知你是不幸的、可怜的、贫穷的、瞎眼的、赤身裸体的」(默3:17)。因为他看不到自己的可怜,发现不到自己是瞎眼,发现不到自己是赤身裸体的,所以他还不如一个世俗人。他自以为没有什么错误可改,用不着别人的警告或教训,这样他就把自己心门堵死了,拒绝一切可以挽救他的劝告。他不明白修士的荣衔对他是一种新的责任,结果修士的声誉像一付重担一样,把他压的爬不起来。因为别人相信他是圣人,拿他当天主的忠仆,尊敬他。那么,他将来要受的审判和处罚必然更严厉。

  但是,旣然实际经验作出了十分充足的证明,我们何必在这上面再多耽误时间呢?我们见过不少世俗人和外教人,他们以前是冰冷的血肉人,回头以后却变成了热心的灵性人;可是在这些不冷不热的血气人中,我们永远没见过一个改过自新的人!这让我怎么说呢?我们在圣经上看到天主借先知的口,对这样的人表示如此厌恶,以至给灵性的人和博学士们发出命令,不准再劝说他们,教育他们,不许再把生命言语的种籽撒到这块长满蒺藜和荆棘,毫无收获的地里,要抛弃它,另到别处开垦新的土地:这就是说用天主的道理教育世俗人、外教人,向他们传播救世的圣言。「上主对犹太人和耶路撒冷居民这样说:你们要开垦荒地,不要在荆棘中播种!」(耶4:3)。

第二十节 论假弃绝世俗。

  谈起来实在令人害羞,有许多修士是这样弃绝世俗的,他们的恶习和过去的生活毫无变更,只变更了衣服和环境。他们不但舍不掉以前的财产,还设法谋取以前没有的财产;他们以必须维持仆人或兄弟的生活为借口,要继续占有原有财产。甚至──这当然是更可悲的──极力增加他们的财产;或者他们声称要集中财力建立一座修院,自己要当院长,要尽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保留他们的财产。

  如果他们眞心寻求完善齐全的道路,不但应该努力摆脱他们的财产,还应该铲除自己的私欲,不再留恋世间任何事物。只有这样才能孑然一身,毫无挂牵,完全听从长者的支配,不再操心别人,也不再操心自己。但他们的所做所为,却与这个相反。他们不想服从长者,却急于管理别的兄弟,这无疑的是骄傲自满。他们旣然一心谋算教育别人,就忽略了自己,他们本人决学不到,更做个到他们想教给别人的事情。在他们身上应验了耶稣说的话:「若瞎子领瞎子,两人必要掉在坑里」。(玛15:14

  这种骄傲与普通的骄傲不同,它们的表现各有不同:第一种人伪装庄重严肃:第二种人肆无忌惮,狂欢取乐。第一种人不肯同人谈话;第二种人逢人信门开河、大言不惭,惟恐自己落于别人之下,或显得学问不如别人。前一种人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拼命钻营神职高位;后一种人看不起神职,认为不配自己当日在世俗时的地位,或是同自己的功绩与出身不相称。这两种那一种更坏呢?让大家去评判吧!

  不论多做活也好,贪图休息也好,只要违犯长者命令,同样是不服从。不按会规睡觉或不按会规守夜,同样是有害的。不按院长的命令去读圣书和不按院长的命令去睡觉,错误一样严重。看到一个兄弟守斋就讥讽,或者看到一个兄弟吃饭就鄙视,两种态度是从同一骄傲的根由发出来的。这两种表现只有一个区别:外表涂上德行的色彩,冒充德行,是更危险的,沾染这样恶习的人比公开贪图肉身快乐的更不容易悔改。人所共知的病症,患者本人可以自动发现,发现后可以很快治好;蒙在德行面纱下面的恶习,因为不易被人发现,患者本人也不注意治疗,以致越来越重,最终不可救药,所以说这样的病症是最危险的,是最没有指望的。

第廿一节 论轻弃大量财产,反而贪恋微小事物。

  还有一种滑稽的怪现象,确实很难形容。有些人舍掉了祖业和大量财产,放弃了世俗的地位,来到修院参加修士生活。可是,时隔不久,当初的热情低落,对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必需品,对极无价值的东西.却又恋恋不舍,甚至比留恋当初的全部财产更难舍难分。殊不知,不愿放弃这些小东西和当初不肯舍弃重财产,同是一个偏情。现在旣然又重新放纵这个的偏情,那末,当初舍掉财产,对他有多大好处呢?如果变贪图重要财物,为贪图无价值的东西,岂非正好证明,他们旧日的偏情丝毫没有去掉,只不过是变换了对象吗?对一张席,一个小筐、一个背包、一本书或其它类同的东西过份留恋,恰好说明他们仍然与旧日一样,是守财奴!他们那么急于争夺和霸占这些小东西,不惜向索取这些东西的兄弟大发脾气,甚至争吵不休,这未免太可耻了。修士为了维持生活,保留一些必需品,本是万不得已的措施,不料有些人贪婪成性,始终不满于分配给他们的定量。这种表现可说是双重贪吝:第一他们要求要比别人多得一些必需品;第二私有财产的观念仍很严重;贪得无餍,企图把公用的东西据为己有,不让别人触动。难道悭吝之所以成为罪恶,不在于悭吝本身,而在所贪东西的大小吗?如果为了重大事情,还不准发脾气,难道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发脾气就无罪了吗?我们舍掉大家大业,不正是为了根绝贪欲,在小事情上更容易轻弃世物吗?醉心于显赫的荣华富贵和恋恋不舍毫无价值的东西有什么区别呢?舍弃了全部家产之后,却又甘心作小东西的奴隶,这难道不是更不可原谅吗?

  对弃绝作这种想法的人,绝对达不到完善,因为他们表面上是贫穷的,而内心却是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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