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只有基督带着罪恶肉身的形状。 如果我们也能脱免罪愆,那末,圣保禄宗徒所说的,“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儿子,带着罪恶肉身的形状”这句话,又当如何理解呢?因为这些话明白表示,只有基督领受了无罪的唯一特恩。耶稣取了真正的、完整的人性,却是不带罪恶的人性,只有罪恶肉身的形状,并不是否认耶稣肉身的真实性,仅说明耶稣的肉身只有罪恶的形象,决不像某些异端人所说,耶稣的人性不是真实的。耶稣的肉身是无罪的,只带着有罪肉身的形状。圣保禄宗徒这句话的第一部份是肯定耶稣有真实的人性;第二部份是否定在他的人性中有任何恶习或道德的缺陷。他有罪恶肉身的形状,所以好似不知道有什么吃的东西,因而不安地问道:“你们有多少饼?” (谷6:38)但是,他的肉身既不属于罪恶权下,他的灵魂也就不被无知所蒙蔽。所以历史立刻又加上说:“他说这话,是为了试探他,他自己原知道要作什么”。(若6:6)耶稣的肉身也和人罪恶的肉身相似,所以,作为一个人,他也知道渴,也向撒玛黎雅妇人要水喝(若4:7及后)。可是因为他的肉身未沾染罪恶,所以他反过来请撒玛黎推妇人向他求活水,并对她说,喝了这种活水将永远不渴,并且这活水将成为涌到永生的水泉。耶稣具有真正的肉身,所以在船上睡着了。但为使同渡的人不迷于这种罪恶的外形,“就起来叱责风和海,遂大为平静”。(玛8:26)耶稣好似按普通人的条件属于罪恶,因而有人说他:“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这个摸他的是谁,是怎样的女人”。(路7:39)但他没有真正的罪恶,所以在批判了法利塞人诬蔑他的思想之后,他当时就赦了那女人的罪。当死亡临头,各种酷刑历历在目,威胁恐吓他的时候,耶稣也曾祈祷说:“我父!若是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 (玛26:39)还说:“我的心灵忧闷得要死”。(玛26:38)这很可能令人想象,他也和别人一样,有一个有罪的肉身。但这种忧闷和恐惧并非来自罪恶,生命的创造者也不可能怕死。耶稣自己证明说:“谁也不能夺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愿舍掉它;我有权舍掉它,我也有权再取回它来”。(若10:18) 第十二节:圣人和义人并非只带着罪恶的形状,而是真正有罪。 由此可见,出于童女的人和按普通人所生的人是大有区别的。我们不是仅带着罪恶的形状,是真正有罪,而耶稣虽取了真正的人性,却没有真正的罪恶,只有罪恶的形状。所以法利塞人固然应该记起依撒意亚先知论救世者说的话:“他没有犯过罪,他口中也从未出过谎言”,(依53:9;伯前2:22)都仍无法理解他罪恶肉身的外形,遂议论说:“看哪!一个贪吃嗜酒的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玛11:19)他们又向重见光明的瞎子说:“归光荣于天主吧!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若9:24)。还对比辣多说:“如果这人不是作恶的,我们便不会把他交给你”(若l8:30)。 第十三章:圣人的罪不是那么严重,不至于剥夺圣德的赏报。 圣经上公开声明,义人和圣人并非完全免于犯罪:“义人虽七次跌倒,仍然要起来”(箴24:16)。跌倒当然是指的犯罪。虽然七次跌倒,仍不失为义人,纯属人性软弱的过失并无损于义德。在圣人的过失与罪人的罪恶之间,有条很深的界沟。犯大罪是一回事;偶然注意不周,致使不正当的思想乘机入侵,或由于无知、遗忘,一时偏离正道,或无意中说了几句无用的话,或在心里对信德一时产生犹豫的阴影,或受到别人称赞暗中欢喜,或因本性拖累暂时从完善的高峰滑下一步等等,虽然不能说一点罪也没有,但和大罪比较,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就是在义人生活上所谓七次跌倒,而并不失为义人。但从另一方面说,这些过错虽很轻微,也引不起多大后果,却不能说不是罪。确实,圣人照样应该天天痛悔作补赎,不断求天主宽恕自己的罪说:“求你宽免我们的罪债”(玛6:12)。 我想用一些显明的例子证实,有许多圣人曾经犯过错误,但最终仍未丢掉义德。 以宗徒之长圣伯多禄为例。我们能认为他不是圣人吗?主要是耶稣亲自对他说了:“约纳的儿子西满,你是有福的,因为不是肉和血启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16:17-19)。还有比耶稣这样的称赞更光荣的事吗?还有比耶稣付给他的权利和许给他的幸福更高贵的吗?但后来由于不懂得耶稣受难的奥迹,竟于不知不觉中反对这项全人类无比重大的利益。他说:“主,千万不可!这事绝不会临到你身上!”(玛16:22)无怪耶稣申斥他说:“撒旦,退到我后面去!你是我的绊脚石,因为你所体会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玛16:23)。怎么样?我们听到至公义的天主如此责备他,能相信他没有跌倒,或相信他从此失掉了圣德和义德吗?再者,当迫害耶稣的人也准备对他下毒手,迫使他三次背主(玛26:70及后),难道能否认他显然犯了重罪吗?但犯罪后立刻痛悔,用痛苦的眼泪洗净了如此重大罪恶的污点,仍不失为圣人和义人。 所以达味圣王:指着他和与他类似的圣人们歌唱说:“上主稳定善人的脚步,上主欣赏义人的道路:他纵或失足,也不致颠仆,因为上主扶持着他的手”(咏36:23—24)。天主稳定脚步的人,无疑是义人。然而这样的人“纵或失足,也不致颠仆”,这是什么意思呢?。失足“不就是犯罪吗?”不“致颠仆”岂不是指罪恶不会长久压在他身上吗?一时间,他可能状似颠仆,但他哭求上主,赖天主扶佑很快站起来,没有迷失义德永远不变的正确方向;至少,他由于肉身的软弱一时有偏差,但很快又依靠天主的帮助恢复到正道上来。一个人在跌倒之后仍不失为圣人,因为他知道成义不是靠自己的善功,深信只有天主的圣宠可以救他解脱罪恶的种种锁链,仍然同圣保禄宗徒向天主呼号说:“我这个人真不幸呀!谁能救我脱离这该死的肉身呢?感谢天主,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罗7:24—25)。 第十四节:圣保禄宗徒这句话:“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罗7:19)应如何理解? 的确,圣保禄宗徒认定,人的思想如波涛起伏,不可能透彻清洁深奥的底蕴。他承认自己像行驶在茫茫大海中的小船,久久漂浮小定,所以他说:“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却去作”(罗7:19)。接着又说:“但我所不愿意的,我若去作,那么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内的罪恶”(罗7:20)。他还说:“因为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觉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罗7:22--23)。可见他深深明白,自己以及全人类的软弱,漂荡在深渊边上胆战心惊,急于寻求天主的帮助,找到一处避难的港口。我可以这样说,他对自己这只被死亡的重载压得快要沉没的破船,已感到绝望,遂向全能的天主呼救,求他拯救自己免遭沉沦。我们且听他悲哀的哭声:“我这个人真不幸呀!谁能救我脱离这该死的肉身呢?”(罗7:24)他深知人性的软弱已无能为力,惟有指望天主仁慈的援助,所以满怀信心,立刻继续说:“感谢天主,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罗7:25)。 第十五节:质疑:圣保禄宗徒在这里是以罪人的口气说话,不是更合适吗? 日耳曼——根据许多人的意见,圣保禄宗徒在这里是代表有心克制肉欲的罪人说话。这些人仍被恶习所束缚,在肉情诱惑之下不能自制;犯罪的习惯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像残暴的专制帝王一样压迫他们,连呼吸自由和德行的新鲜空气都不能。 至于圣保禄宗徒本人,他豪无疑问已达到完善的最高顶峰,所以下面这些话:“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却去作。但我所不愿意的,我若去作,那么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内的罪恶”(罗7:19--20),还有他后面加的话:“因为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现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罗7:20--23),这决不能是指他自己说的。我们怎么能把这些意见应用于圣保禄宗徒本人呢?什么是他不能作的善呢?反过来说,什么是他不愿意作,而迫于人的本性不得不去作的恶呢?既然他是天主精选之器,是基督在他内说话(格后13:3),什么罪恶的法律能把他俘虏去呢?他已经。攻破一切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塞,并掳获一切人的心意,使之服从基督。(格后10:5),所以他满怀自信地说:“这场好仗,我已打完;这场赛跑,我已跑到终点;这信仰,我已保持了。从今以后,正义的冠冕已为我预备了,就是主,正义的审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赏给我的”(弟后4:7—8)。 第十六节: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再讨论。 戴约纳斯——我已经进入缄默的安全港,却又被你们提出的问题推向充满奥秘的无边海洋。但是,在本会谈中,我们已航行了如此遥远的路程,好容易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停泊所,最好还是暂时抛锚。明天,如果风平浪,我们还可以重新张帆,继续谈话的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