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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伽先灵修著作选列表
·作者自序
·(一)论隐修士的目的和终向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谈话:(第廿一至
·(二)论鉴别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廿一至
·(三) 论三种弃绝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一至第五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六至第十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一至第十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六至第二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廿一至第第
·(四) 论肉体和精神的贪欲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
·(五) 论八罪宗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二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一至第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六至第
·(六) 论谋杀圣人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十七
·(七) 论灵魂的变化性及恶神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至
·(八) 论掌权者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二十
·(九)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卅一至
·(十)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十一至
·(十一) 论完善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十二) 论贞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一至第五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六至第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十一至十
·(十三) 论天主的保佑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七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三至
·(十四) 论灵性的学问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七至十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十五) 论天主的奇恩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十六) 论友谊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第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至二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四至廿
·(十七) 论绝对的决定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七至十二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九至廿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廿五至三
·(十八) 论三种修士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十六节
·(十九) 论隐修士和独修士的终向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六节)
·(二十) 论痛悔的目的及得赦的标记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七至十二节)
·(二十一) 论五旬期休息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五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
·(二十二) 论夜间的幻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
·(二十三) 论 无 罪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一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六
·(二十四) 论克制私情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廿一至廿六节)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十六节)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十六节)
浏览次数:3123 更新时间:2008-10-30
 
 
 

第十一节:只有基督带着罪恶肉身的形状。

    如果我们也能脱免罪愆,那末,圣保禄宗徒所说的,“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儿子,带着罪恶肉身的形状”这句话,又当如何理解呢?因为这些话明白表示,只有基督领受了无罪的唯一特恩。耶稣取了真正的、完整的人性,却是不带罪恶的人性,只有罪恶肉身的形状,并不是否认耶稣肉身的真实性,仅说明耶稣的肉身只有罪恶的形象,决不像某些异端人所说,耶稣的人性不是真实的。耶稣的肉身是无罪的,只带着有罪肉身的形状。圣保禄宗徒这句话的第一部份是肯定耶稣有真实的人性;第二部份是否定在他的人性中有任何恶习或道德的缺陷。他有罪恶肉身的形状,所以好似不知道有什么吃的东西,因而不安地问道:“你们有多少饼? (638)但是,他的肉身既不属于罪恶权下,他的灵魂也就不被无知所蒙蔽。所以历史立刻又加上说:“他说这话,是为了试探他,他自己原知道要作什么”。(66)耶稣的肉身也和人罪恶的肉身相似,所以,作为一个人,他也知道渴,也向撒玛黎雅妇人要水喝(47及后)。可是因为他的肉身未沾染罪恶,所以他反过来请撒玛黎推妇人向他求活水,并对她说,喝了这种活水将永远不渴,并且这活水将成为涌到永生的水泉。耶稣具有真正的肉身,所以在船上睡着了。但为使同渡的人不迷于这种罪恶的外形,“就起来叱责风和海,遂大为平静”。(826)耶稣好似按普通人的条件属于罪恶,因而有人说他:“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这个摸他的是谁,是怎样的女人”。(739)但他没有真正的罪恶,所以在批判了法利塞人诬蔑他的思想之后,他当时就赦了那女人的罪。当死亡临头,各种酷刑历历在目,威胁恐吓他的时候,耶稣也曾祈祷说:“我父!若是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  (2639)还说:“我的心灵忧闷得要死”。(2638)很可能令人想象,他也和别人一样,有一个有罪的肉身。但这种忧闷和恐惧并非来自罪恶,生命的创造者也不可能怕死。耶稣自己证明说:“谁也不能夺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愿舍掉它;我有权舍掉它,我也有权再取回它来”。(1018)

 

第十二节:圣人和义人并非只带着罪恶的形状,而是真正有罪。

由此可见,出于童女的人和按普通人所生的人是大有区别的。我们不是仅带着罪恶的形状,是真正有罪,而耶稣虽取了真正的人性,却没有真正的罪恶,只有罪恶的形状。所以法利塞人固然应该记起依撒意亚先知论救世者说的话:“他没有犯过罪,他口中也从未出过谎言”,(539;伯前222)都仍无法理解他罪恶肉身的外形,遂议论说:“看哪!一个贪吃嗜酒的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1119)他们又向重见光明的瞎子说:“归光荣于天主吧!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924)。还对比辣多说:“如果这人不是作恶的,我们便不会把他交给你”(l830)

 

第十三章:圣人的罪不是那么严重,不至于剥夺圣德的赏报。

    圣经上公开声明,义人和圣人并非完全免于犯罪:“义人虽七次跌倒,仍然要起来”(2416)。跌倒当然是指的犯罪。虽然七次跌倒,仍不失为义人,纯属人性软弱的过失并无损于义德。在圣人的过失与罪人的罪恶之间,有条很深的界沟。犯大罪是一回事;偶然注意不周,致使不正当的思想乘机入侵,或由于无知、遗忘,一时偏离正道,或无意中说了几句无用的话,或在心里对信德一时产生犹豫的阴影,或受到别人称赞暗中欢喜,或因本性拖累暂时从完善的高峰滑下一步等等,虽然不能说一点罪也没有,但和大罪比较,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就是在义人生活上所谓七次跌倒,而并不失为义人。但从另一方面说,这些过错虽很轻微,也引不起多大后果,却不能说不是罪。确实,圣人照样应该天天痛悔作补赎,不断求天主宽恕自己的罪说:“求你宽免我们的罪债”(612)

 

我想用一些显明的例子证实,有许多圣人曾经犯过错误,但最终仍未丢掉义德。

 

    以宗徒之长圣伯多禄为例。我们能认为他不是圣人吗?主要是耶稣亲自对他说了:“约纳的儿子西满,你是有福的,因为不是肉和血启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161719)。还有比耶稣这样的称赞更光荣的事吗?还有比耶稣付给他的权利和许给他的幸福更高贵的吗?但后来由于不懂得耶稣受难的奥迹,竟于不知不觉中反对这项全人类无比重大的利益。他说:“主,千万不可!这事绝不会临到你身上!(1622)无怪耶稣申斥他说:“撒旦,退到我后面去!你是我的绊脚石,因为你所体会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1623)。怎么样?我们听到至公义的天主如此责备他,能相信他没有跌倒,或相信他从此失掉了圣德和义德吗?再者,当迫害耶稣的人也准备对他下毒手,迫使他三次背主(2670及后),难道能否认他显然犯了重罪吗?但犯罪后立刻痛悔,用痛苦的眼泪洗净了如此重大罪恶的污点,仍不失为圣人和义人。

 

所以达味圣王:指着他和与他类似的圣人们歌唱说:“上主稳定善人的脚步,上主欣赏义人的道路:他纵或失足,也不致颠仆,因为上主扶持着他的手”(362324)。天主稳定脚步的人,无疑是义人。然而这样的人“纵或失足,也不致颠仆”,这是什么意思呢?。失足“不就是犯罪吗?”不“致颠仆”岂不是指罪恶不会长久压在他身上吗?一时间,他可能状似颠仆,但他哭求上主,赖天主扶佑很快站起来,没有迷失义德永远不变的正确方向;至少,他由于肉身的软弱一时有偏差,但很快又依靠天主的帮助恢复到正道上来。一个人在跌倒之后仍不失为圣人,因为他知道成义不是靠自己的善功,深信只有天主的圣宠可以救他解脱罪恶的种种锁链,仍然同圣保禄宗徒向天主呼号说:“我这个人真不幸呀!谁能救我脱离这该死的肉身呢?感谢天主,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72425)

 

第十四节:圣保禄宗徒这句话:“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719)应如何理解?

的确,圣保禄宗徒认定,人的思想如波涛起伏,不可能透彻清洁深奥的底蕴。他承认自己像行驶在茫茫大海中的小船,久久漂浮小定,所以他说:“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却去作”(719)。接着又说:“但我所不愿意的,我若去作,那么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内的罪恶”(720)。他还说:“因为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觉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722--23)可见他深深明白,自己以及全人类的软弱,漂荡在深渊边上胆战心惊,急于寻求天主的帮助,找到一处避难的港口。我可以这样说,他对自己这只被死亡的重载压得快要沉没的破船,已感到绝望,遂向全能的天主呼救,求他拯救自己免遭沉沦。我们且听他悲哀的哭声:“我这个人真不幸呀!谁能救我脱离这该死的肉身呢?(724)他深知人性的软弱已无能为力,惟有指望天主仁慈的援助,所以满怀信心,立刻继续说:“感谢天主,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725)

 

第十五节:质疑:圣保禄宗徒在这里是以罪人的口气说话,不是更合适吗?

日耳曼——根据许多人的意见,圣保禄宗徒在这里是代表有心克制肉欲的罪人说话。这些人仍被恶习所束缚,在肉情诱惑之下不能自制;犯罪的习惯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像残暴的专制帝王一样压迫他们,连呼吸自由和德行的新鲜空气都不能。

 

至于圣保禄宗徒本人,他豪无疑问已达到完善的最高顶峰,所以下面这些话:“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却去作。但我所不愿意的,我若去作,那么已不是我作那事,而是在我内的罪恶”(719--20),还有他后面加的话:“因为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现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720--23),这决不能是指他自己说的。我们怎么能把这些意见应用于圣保禄宗徒本人呢?什么是他不能作的善呢?反过来说,什么是他不愿意作,而迫于人的本性不得不去作的恶呢?既然他是天主精选之器,是基督在他内说话(格后133),什么罪恶的法律能把他俘虏去呢?他已经。攻破一切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塞,并掳获一切人的心意,使之服从基督。(格后105),所以他满怀自信地说:“这场好仗,我已打完;这场赛跑,我已跑到终点;这信仰,我已保持了。从今以后,正义的冠冕已为我预备了,就是主,正义的审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赏给我的”(弟后478)

 

第十六节: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再讨论。

戴约纳斯——我已经进入缄默的安全港,却又被你们提出的问题推向充满奥秘的无边海洋。但是,在本会谈中,我们已航行了如此遥远的路程,好容易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停泊所,最好还是暂时抛锚。明天,如果风平浪,我们还可以重新张帆,继续谈话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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