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兰爱心书屋  
 
小德兰爱心书屋
 
若望•伽先灵修著作选列表
·作者自序
·(一)论隐修士的目的和终向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谈话:(第廿一至
·(二)论鉴别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廿一至
·(三) 论三种弃绝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一至第五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六至第十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一至第十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六至第二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廿一至第第
·(四) 论肉体和精神的贪欲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
·(五) 论八罪宗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二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一至第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六至第
·(六) 论谋杀圣人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十七
·(七) 论灵魂的变化性及恶神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至
·(八) 论掌权者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二十
·(九)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卅一至
·(十)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十一至
·(十一) 论完善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十二) 论贞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一至第五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六至第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十一至十
·(十三) 论天主的保佑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七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三至
·(十四) 论灵性的学问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七至十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十五) 论天主的奇恩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十六) 论友谊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第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至二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四至廿
·(十七) 论绝对的决定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七至十二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九至廿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廿五至三
·(十八) 论三种修士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十六节
·(十九) 论隐修士和独修士的终向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六节)
·(二十) 论痛悔的目的及得赦的标记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七至十二节)
·(二十一) 论五旬期休息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五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
·(二十二) 论夜间的幻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
·(二十三) 论 无 罪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一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六
·(二十四) 论克制私情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廿一至廿六节)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八节)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八节)
浏览次数:3072 更新时间:2008-10-16
 
 
 

第十三节:爱不但是天主的事,而且是天主自己。

圣经上极力称赞爱德,以致圣若望宗徒声称,爱德不但是天主的事,而且是天主本身。他说:“天主是爱,那存留在爱内的,就存留在天主内,天主也存留在他内”(若一416)

 

    我们不是也亲自体会到爱德的天主性吗?确实,我们在心里感到这一种活的事实,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天主的爱,藉着所赐与我们的圣神,倾注在我们心中了”(55)。这就等于说:天主已藉赐与我们的圣神,倾注在我们心中了。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如何祈求才对,天主圣神,却亲自以无可言喻的叹息,代我们转求。那洞悉心灵的天主,知道圣神的意愿是什么,因为他是按照天主的旨意代圣徒转求。(826--27)

 

第十四节:论爱的等级。

我们对一切人都可以表示所谓“博爱”,这就是圣保禄宗徒所说的:“我们一有机会,就应向众人行善,尤其应向有同样信德的众人”(610)。的确,我们应普遍地向所有的人表示爱,因此耶稣为我们定出了爱仇的诫命:“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玛544)

但另有一种所谓“钟爱”,则仅向极少一部份人表示,也就是说只以这样的爱,爱与我们品行相似,德行相仿的人。

 

    此外,钟爱也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儿女对父母,夫妻彼此之间,是一种爱,父母对儿女,兄弟彼此之间,则另是一种爱。钟爱根据各种关系又有区别,比如父亲对每个儿女的爱也不是一样的。圣祖雅各伯就是明证。他是十二个儿子的父亲,以真正父亲的爱爱他们。但他特别钟爱若瑟。圣经上公开说:“他的哥哥们见父亲爱他胜过其余的儿子,就忌恨他。(374)。这个义人,这个真正的父亲,并非不是普遍爱所有的儿子,但因若瑟是救世主的预像,所以特别喜爱他。

 

福音上也记载,圣史若望是耶稣最钟爱的徒弟,并直接称他“是耶稣所爱的”(1323)。当然,其它十一位宗徒也和圣若望一样是耶稣亲自简选的,耶稣也以真正的爱爱他们。他亲口证明说:“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1334)。福音中另一处也记载说:“他既然爱了世上属于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131)所以耶稣单独对圣若望表示的特别的爱,决不是说他冷淡看待别的宗徒;只表明耶稣因圣若望所得童贞和身体清洁的特恩,把更丰富的爱倾注在他身上。福音正是把这种爱称为最高贵、最特殊的。这种爱并不是因为它与恨对立而提高身价,却因它是从充盈外溢的爱泉里涌出,是超乎寻常的特恩,所以才位于诸德之上。

 

雅歌集里也记载有同样的事例。净配说:“他在我身上布置了爱情”(24)。按一定次序布置的爱情,不怀恨任何人,但可以按人的功劳,优先爱某一部份人。在普遍爱一切人的同时,可以另外向一些人表示特别的温情;而在这些特别宠爱的人中,还可以选出极少数人,把他们列为最高一等。

 

第十五节:有人假装没生气,或假装没发现别人生气,因而更增加自己或别人的怒火。

我们也发现与上述爱德相反的情形。一一天哪!我们不发现这些事有多好啊!一一有些弟兄特别固执,特别心硬。当他们感到自己生某一个弟兄的气,或发现某一个弟兄对自己生气时,他们假装没有感觉到或没有发现。本来用一个谦虚的表示或几句温和的话,就可以化怒为喜,但他们不肯这样做,却装作若无其事,唱着圣咏离开那人。他们企图用这种办法平息自己心里的苦恼;殊不知这种旁若无人的态度,适足以助长马上可以熄灭的火。假使他们肯稍微虚心一点,稍微对别人表示一些关怀,几句适当陪情的话,就可以同时治疗自己的疮伤,并温暖对方的心。

 

照他们这样做,不但不能消除争吵的根源,反倒养虎贻患,更加助长自己的骄傲。主要原因是他们忘记了耶稣的诫命:“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522)“你若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52324)

 

第十六节:如有一个弟兄同我们有什么冤仇,天主就拒绝收纳我们奉献的祈祷。

天主极端反对我们轻视别人的忧愁。若某弟兄有什么反对我们的事,不管他的反对正当与否,我们都要赶快向他陪礼,消除他精神上的怨恨。不然,天主就不同同意收纳我们的礼物,也就是不准许我们向他奉献祈祷。天主没有说:“若你的弟兄真有什么正当理由怨你,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先去与他和好”;而是说:“你若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他事”,这就是说:纵然引起你弟兄怨恨你的事是无价值、无意义的,以前忘掉了,现在忽然记起来了,不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尚未通过虚心的陪礼,消除他心里的隔阂,就不应该向天主奉献祈祷,以免遭到天主的拒绝。

 

福音上就是这样命令我们的:凡有弟兄对我们发生怨恨,即使这种仇恨是过去已久的事,并且没有什么价值,但仍然要向他道歉。可是我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明明是由于我们的过错,最近才激怒了我们的弟兄,却坚持不理睬,假装没发现!我们这些有祸的人,究竟是怎么搞的呢?我们听了魔鬼的话,满脑子骄傲自大,不肯低声下气,羞于承认是自己得罪了别的弟兄,轻视反抗天主的诫命。我们竟敢自作主张,认为天主的诫命对我们没有约束力,不必重视,也无法遵守。但是,我们若擅自断定天主的诫命办不到或不适宜,那就等于自己给自己定罪,就如宗徒所说,“便不是守法者,而是法律的审判者”(411)

 

第十七节:有些人认为应对世俗人忍耐,却不应对自己的弟兄忍耐。

我们听到这样荒谬的话,真该痛哭流涕!有些弟兄受到别人的凌辱,第三者来劝他们,请他们不必生气,并用圣经上的话来向他们说明,不应对自己的弟兄发脾气:“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522),“不可让太阳在你们含怒时西落”(426)。不料,他们竟反驳说:“假使是一个外教人或一个世俗人做了这样的事,或说了这样的话,不错,我们应该忍耐,这是合理的。但是一个弟兄故意犯这样大的错误,说出这样无礼的话,我岂能忍受?”。

 

好像只应忍耐外教人与亵渎天主的人,而不是普遍忍耐一切人!好像对外教人生气是有害的,而对自己的弟兄生气反倒有益!殊不知不论原因来自何人,发怒同样是错误的。

 

    这些人真是顽固至极,简直是发疯!他们确实失去了理智,闭目塞听,分辨不出圣经的真意。圣经上并没有说:凡向外教人发怒的,就要受裁判。假若是这样说了,或者还可以照他们的想法,把同我们有同一信德,同一生活的人除外,然而福音上明明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所以,毫无疑问,真理就是法律,应该将一切人皆视为兄弟;不过在这段圣经里,弟兄这个名称主要是指信友,以及与我们过着同样生活的人,其次才指外教人。

 

第十八节:有些人伪装忍耐,故意不说话,更激起弟兄的忿怒。

    有时我们鄙视别人的挑衅,故作不理,反以为自己是有忍耐;可是我们就没有想一想。这种使人难堪的沉默,是一个蔑视的动作,或是一个嘲笑的手势,对发怒的弟兄更是一种讽刺。我们越装模作样,别人的火气就越大,倒不如大声争吵叫别人更容易忍受。我们自以为不发一言,别人就无从指责,就可以在天主眼中无罪,好似天主仅仅把言语,而不是将主要意志看成是罪,或者只有不好的行动才算罪,而坏意图,坏计划则不成为罪;好似天主在审判我们时,只注意我们的行动,而不过问我们的计划,这岂不是胡涂至极吗?判断是否有罪,不仅要看激人发怒的性质,也要看激人发怒的谋算。天主秉公判断,并不斤斤计较争论的形式,主要是看谁挑起了纷争,谁应对这次纷争负责。需要考虑的是罪恶本身,而不是罪恶的表面发展。用欺骗手段陷害人,与亲手持刀杀人一律同罪。不管是骗或是杀,归根到底,同样是因我而死。怎么?没有把瞎子亲手推下悬崖,就可以算作无罪吗?看见瞎子快要跌下悬崖,能阻止而故意不阻止,不是同样要对他的死负责吗?亲手勒死人有罪;准备好绳子,交给人去上吊,或是见人拿着绳子上吊,能夺而不夺去,这难道不也是犯罪吗?

 

    同样,如果我们故作沉默,想利用这种办法,达到与公开凌辱同样的目的;或者再加上一些虚伪的表示,把别人本来可以平息的忿怒,激得更高;或者比这更坏,利用别人的丧亡,使自己受到赞扬:这样的沉默能免罪或减罪吗?利用别人的丧亡,来图谋自己的光荣,这本身就是加罪的原因!何况,这样的沉默,对双方都是有害的。增加了别人的痛苦,也并不能消除自己的痛苦。先知专门诅咒这样的人说:“祸哉,那以搀有毒物的酒给自己近人喝,使他酣醉,图见他裸体的人!你必饱尝耻辱,而毫无光荣”(215--16)。另一个先知也指这样的人说:“人都欺骗自己的近人,不讲实话,使自己的舌头惯于说谎”(945),因为“所有的弟兄都爱好欺诈,一般的近人都好说谗言”(93)

 

    伪装的忍耐比争吵更激起人的怒气。轻视的沉默胜过大声的污辱。人宁可受公开敌人的伤害,也不愿忍受嘲笑的假意奉承。先知特指这些人说:“他们的容貌比奶油更光滑,心却是好战”(5422)。又说:“进谗者的话,如可口美味,能深深透入肺腑的深处”(2622)。下面的断语对他们也很符合:“嘴上对邻友说话温和,心中却设计陷害”(97)。但是骗人者必作茧自缚,“对自己的友伴阿谀的人,是在他脚下张设罗网”(295);“挖掘陷阱的必自陷其中”(2627)

 

最后,当时有许多人明火执杖地来拿耶稣,但只有那个假意问候,假装亲爱吻耶稣的睑,其实足以此为暗号而出卖他的人,才是最恶毒的杀父凶手,才是企图杀害创造生命者最阴险的敌人。无怪乎耶稣对他说:“犹达斯,你用口亲来负卖人子吗?(2248)这就是说:你是假借表示真爱的标志作为糖衣,来掩盖仇恨迫害的苦味啊!可是耶稣这样含蓄的质问,先知早巳更公开、更强烈地提出来了:”若是我的仇人辱骂我,我还可容忍;若是恼恨我者欺凌我,我尚可退隐;可惜是你,我的同僚,我的伙伴、我的友好;我们曾经推心置腹,无所讳言,在人群中走进了天主的圣殿!(541315)

 

上一篇: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第十二节)
下一篇: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至二十三节)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本站简介 | 站长申明 | 投稿信箱 | 德兰圣乐 | 有声书馆 | 每日祈祷
愿天主祝福你,保护你;愿天主的慈颜光照你,仁慈待你;愿天主转面垂顾你,赐你平安!小德兰
开站时间:2006-12-24
您永远是第(1)位蒙受祝福者
站长:小德兰 Email:dadelanxiaodel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