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 解释上述问题。 赛来诺——你们在这里同时提出来两个非常困难的问题。但我将尽可能予以答覆。我愿照你们提出的次序作答。 绝对不能相信神体可以同女人发生肉体关系。假使曾经发生过一次这样的事,为什么现在不再发生?为什么我们没有见过一个由魔鬼而不是由人的精液出生的人?更进一步,假使魔鬼欢喜可耻的邪事,他们为什么不亲身去做,而要鼓动人去做呢?可见他们不可能亲身实行。我们应该对照训道篇上这段话:“往昔所有的,将来会再有;昔日所行的,将来会再行;太踢之下决无新事。若有人指着某事说:看,这是新事。岂不知在我们以前早就有过”(训1:9-10)。 所以,这个问题应当作以下解释。 自义人亚伯尔死后,为避免人类由一个谋杀兄弟的恶人传宗接代,所以又生了舍特,接替亡兄的位置,做父亲的继承人,最主要的是继承亚伯尔的义德与孝道。舍特的子孙,谨遵父亲的遗表,严防与亵渎天主的加音的后代同处和 结亲。分立家谱就是这件事实的明证:“亚当生舍特,舍特生厄诺士,厄诺士生刻南,刻南生玛拉肋尔,玛拉肋尔生耶勒得,耶勒得生哈诺客,哈诺客生默突舍拉,默突舍拉生拉默客,拉默客生诺厄”(创5:4-30)。加音的家谱则另列如下:“加音生哈诺客,哈诺客生依辣得,依辣得生默胡雅尔,默胡雅尔生默突沙尔,默突沙尔生拉默客,拉默客生雅巴尔和犹巴尔”(创4:17-21)。义人舍特传生的后代,当初 只和同一支脉,同一血统的子女联姻,很长时期忠实保守祖辈和原租的圣德,从未沾染加音一族的亵渎行为与邪恶的习惯,而加音一族则始终保留从杀人的租先传下来的邪恶的中子。 这样的种族分离保持了很长时期。当时舍特的子孙没有沾辱他们高尚的祖传,圣德彰者,享有天主天使的名号。或如圣经其他版本所载,享有天主儿子的名号。加音的子孙则相反,由于他们本身的罪恶与祖先的罪恶,由于他们只愿经营地上的事业,被稀为人的儿子。到后来,被称为天主的儿子的舍特的子孙,为加音血统的女子的美貌所迷惑,娶他们为妻,他们之间那种有益的分离才被废除。这些女子把她们租先的恶习传染到丈夫身上,使他们立刻丢失了原来的圣德与先辈的纯洁。 圣经上以下这段话为他们十分恰当:“我亲自说过:你们都是神,众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但是你们必要死亡像众人一样,必要消逝像任何一位王侯一样”(咏81:6-7)。他们忘掉了祖先传下来的本性的哲理。原祖受造紧随万物的创始,存在于万物本性以内的哲理,原祖洞察入微,毫无疑问传给了后代子孙。他眼看着手摸着新生成的事物的发育成长。此外,他生来充满智慧,天主的气息又传授给他预见未来的才能,所以在他刚刚出世,尚无任何实际经验时,就能分辨各种禽兽的驯良与凶残,以及蛇的毒质等等,一一给他们起了恰如其性的名字,且能理解四季的周期循环。他毫不夸张地说:“是他把所有事物的正碓知识赐耠了我,使我明了世界的构造与元素的能量,时间的始末与中心,冬至夏至的转变与季节的变更,年岁的循环与星 辰的位置,生物的天性与野兽的本能,鬼神的力量与人类的思想,植物的繁杂与草根的效能。所有或隐或明的事,我都知道”(智7:17-21)。 这种对自然界的普遍知识,当舍特家族与加音家族分离时期,曾作为祖先的传家宝,在舍特家族一代一代传下来。子孙们虔诚地接受了这个传统,虔诚地保存下 来,不论是有关恭敬天主的礼仪,或日常生活的知识,都完满保存无缺。不幸在舍特家族与邪恶家族联姻之后,把他们以敬畏天主的心情接受的知识,转作辱慢天主 的用途,创造了诅咒术、妖术、邪法和种种迷信勾当;到后来愈变愈坏,一代不如一代,竞放弃了恭敬至尊天主的礼仪,甘愿朝拜火和其他物质,以及空中的鬼神。 这一切秘密法术,为什么在洪水灭世时没有消灭掉?它们是怎样传留到后世的呢?这个问题本来与我们无关,不妨简单略谈几句。根据古代的传说,诺厄的儿子含,学会了这一套迷信和妖术,但他明知父亲与兄弟都是敬畏天主的义人,不敢把记录这些符咒的书带进父亲造的船里去,就 设法把这些罪恶的符咒与骗人的法术,刻在不怕水腐蚀的金属片上,或刻在坚硬的石块上。洪水遇后,他想尽办法找到了他偷偷留下的宝物,把这亵渎败坏的种子传给了他的后代。民间传说以为妖术及种种秘密邪法是天使传给了人,其实就是这个事实的讹传。 舍特的儿孙同加音的孙女结婚后所生的子女,比他们的父母更坏。他们都是彪形大汉,身体粗狂,善于狩猎,性情暴戾凶狠,既狡诈又残忍,有巨人之称(创6:4)。因为他们宁可抢劫为生,不愿劳动过活。他们的罪恶堆积如山,激起天主的义怒,只有一场洪水方能洗清世界。舍特的子孙,顺从私欲,触犯了原祖留传下来的本性的诫命,所以后来必须以写明的法律形式,重新加以恢复:“不可与他们通婚,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属他们必要使你们的子女远离我,而去 第廿二节 既然尚未定出法律,禁止舍特的子孙同加音的女子结婚,为什么怪罪舍特的子孙呢? 日尔曼——假使预先有命令,禁止舍特的子孙同加音的女子结婚,自然应该怪罪他们擅自违抗命令,但既未定出任何法律,宣布此项禁令,为什么加罪于他们呢?法律只处分立法以后的罪恶,并不追究立法以 前的违法行为。 第廿三节 自造人之初,性律已有约束力,违者理应受审及受罚。 赛莱诺——天主造人时,已按人的本性传授给他法律知识,要成人按天主圣意永久遵守。实际上人类最初很长时期,是照本性的法律执行了。不幸后来违犯性律的罪恶越来越多,才不得不公 布明文的法律,不然何必多此一举呢?内服药既可在灵魂深处生效,外敷药就成了多余的了。可惜人纵情恣欲,积习难返,罪恶累累,完全践踏了性律,所以才规定出梅瑟的严格法律。成文法的目的是继续维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用圣经上的话说,是为帮助人,使他至少由于怕受现世的惩罚,不致完全泯灭从本性得来的知识。先知说:“天主立法,是为帮助人”(依8:20,Lxx)。圣保禄宗徒把法律比作启蒙师(迦2:24),他教育人,防止人由于遗忘而背离本性指示给他的原则。 古代梅瑟法律以前的圣人,甚至洪水以前的圣人,虽然没有法典,仍然谨遵天主的诫命。从此可以证明人在受造之初已具有天赋的一切法律知识。当时既无成文法,若不是天赋的法律予以启示,亚伯尔如何能知道,祭献天主必须用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呢?(创4:4)。诺厄当时既没有法典,若不是凭本性的知识,如何辨别那是洁凈的牲畜,那是不洁凈的牲畜呢?(创7:2)。哈诺客并无任何法律指示,从那里学会与天主往来呢?(创5:22)。闪和耶斐特在那里读过:“你不可揭露你父亲的下体”,因而倒退着走进去,盖上父亲的裸体呢?(创9:23;肋18:7)。谁告诉亚巴郎(创14:22)应该拒绝接收战利品作为酬劳,而将十分之一,按后来梅瑟的律例,交给司祭默基瑟德呢?(创l4:20)。谁告诉了亚巴郎,谁告诉了罗特谦恭招待外方旅客并为他们洗脚的任务(创18:4;19:2)?因为福音中这条诫命当时还没有揭露(若13:24)。约伯从那里吸取了这样强烈的信德,这样光辉的洁德,这样高深的谦逊、良善、仁爱、清贫等德行的知识?现在把福音背得烂熟的人中,我们见不到一个能赶上约伯如此高尚的品德。法律以前的圣人,那一 个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那一条诫命呢?那一个没有坚持这个信条:“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6:4)。那一个没有谨遵这样的禁令:“不可为你制造任何仿佛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出20:4)。那一个没有忠实完成这条诫命:“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 。”(出20:4)或其他十诫的条款: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出20:13-17)?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甚至福音规定的更大的诫命,他们都提前完成了。 第廿四节 洪水以前的人,犯罪照样该受罚。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相信“天主最初创造的一切事物都是完美的,并无任何未预料到或有缺陷的地方,只要万物完全保持原来的情况,按造物主的原来计划遵行,决不需要对第一次的安排再作补充。为此我们必须承认,在法律之前,甚至在洪水以前犯罪的人,都理应严厉惩罚。天主对他们所作的判决是公义的。因为他们违犯了性律,其罪恶无可宽贷,受罚是罪有应得。我们决不可糊糊涂涂地听从一些人的谎言,产生侮辱天主的思想。这些人因为不承认以上真理,企图贬 低旧约中的天主,且讽刺嘲笑我们的信德说:“你们的天主说也奇怪,多少世纪来让人无拘无束,为什么一旦心血来潮要公布法律呢?如果他后来发现了一种更好的计划,这证明他原来的计划并不高明,并不理想,需要从实际经验中接受教训,以便使自己的思想更合乎实际 。” 这样的设想是和天主全知的信条格格不入的,是狂妄的异端邪说,说这等话等于辱骂天主。圣经训道篇中说:“我知道:凡天主所行的事,永恒不变,无一可增,无一可减”(训3:14)。所以“法律不是为义人立的,而是为叛逆和不服从的,为不虔敬和犯罪的,为不敬神和渎圣的……立的”(弟前1:9)。义人在内心里接受的性律,是完全全洁,毫无缺陷的,不需要再从外部制定成文法。成文法律的目的只是为了帮助人完成性律。 由此可见,最初无须颁饰成文法律;在性律为人严格遵守,尚未完全被破坏的时期,成文法律是多余的。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福音。在人尚未学会遵守法律之前,不能将福音完善高超的道理启示于人。在梅瑟法律时代,复仇的法律尚且不能约束过分的报复行为,有些人受了一点侮辱就大动干戈,甚至持刀行凶,致人死地,请问 ,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玛5:39)这样的话,他们能听得进去吗?当时一般人还只将爱朋友作为特殊美德,见仇人躲着走,仅在暗中怀恨而不正面衡突,不伤害仇人的性命,已经算宽宏大量了,他们实在想不通 ,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玛5:44)这样的道理。 第廿五节 福音上指魔鬼说:“因为他是撒谎者,他父亲也是撒谎者”,这句话应如何理解? 现在我们来讨论,你们提出的圣经上有关魔鬼的这句话:“因为他是撒谎者,他父亲也是撒谎者”(若8:44)。如果猜想耶稣这句话是说,魔鬼和他父亲同样是撒谎者,这种想法是违犯常识的。我们方才说遇,神不能生神,灵魂不能生灵魂,虽然肉体是人生的,但灵魂决不是另一个灵魂生的。 根据圣保禄宗徒的分析,人是由两种实质形成的,即灵魂与肉身。圣保禄还很恰当地指明了灵魂和肉身各有各的来源,他说:“我们肉身的父亲惩戒我们时,我们尚且表示敬畏;何况灵性的父亲,我们不是更该服从,以得生活吗?”(希12:9)。这种分析十分明确:以肉身而论,人是我们的父亲;以灵魂而论,只有天主是我们的父亲。还应该指出,连肉身的形成,人也不过起到工具作用。人的生命基本上是造物主一手的工程。达味圣王说:“你的双手创造了我,形成了我”(咏118:73)。圣约伯也说: “你不是将我像奶倒出,使我凝结像一块奶饼!用皮和肉作我的衣服,用骨和筋把我全身联络起来?”(约10:10-11)。最后,天主也向耶肋米亚先知说:“我还没有在母腹内形成你以前,我已认识了你”(耶1:5)。 训道篇也研究了灵魂与肉身两种实质的来源与开始,又研究了他们的终向,然后得出适合于每一种实质的结论;并且,在讲述他们彼此之间的区别时写道:“灰尘将归于原来的土中,生气将归于天主,因为原是天主之所赐”(训12:7)。这里说的再清楚不过了。肉身——即这里说的灰尘——来源于人,因人的功能而生,既出于土,仍将归于土;灵魂则并非因两性相合而生,系出于天主所赐,仍将归于他的创造者。天主造亚当时往他身上吹口气,使他的肉身活起来,就表示赐给他一个灵魂。 从圣经上提出的证据,可以得出明显的真理:人不能做神灵的父亲,只有按自己的意愿创造了神灵的天主,才是神灵的父亲,人作父亲的权利仅限于肉身方面。魔鬼既是神体、是天使,原始是圣善的,所以除创造他们的天主外,不能有别的父亲。可是有一部分天使产生了骄傲,他们心里说:“我要升越云表,与至高者相平衡”(依14:14)。从此他们就成了撒谎者,他们“不站在真理上”(若8:44)因为他们从内心里撒了谎,他们不但成了撒谎者,并且成了谎言之父。我们已经看到,他曾许给人可以得到天主性:“你们将如同天主一样”(创3:5),他显然“不站在真理上”。尤有甚者,因为他将亚当引入死亡,挑拨加音杀害亚伯尔,故此从开始就成了杀人犯。 我们的谈话已经继续了两夜,现在天已破晓,应该结束了。我们所讨论的题目如此深奥,如此广阔,犹如一望无际的海洋,本来没有岸边,但因我知识浅陋,不得不到此靠岸、暂时作为平静稳妥的港口,剎住我的谈聒。我们藉天主圣神之风,在这辽阔深远的海洋上向前走的越远,视线愈宽广,愈感觉事理无穷。撒落满说:“然而智慧仍离我们很远,所有的事,既深远又玄奥,谁能穷究?”(训7:24) 为此我们应该祈求天主,期望、敬畏、爱慕天主之情,恒存于我们心内,永不衰退。敬畏爱慕之情将引导我们在一切事情上谨慎明智,永远避免受魔鬼的侵害。在天主的保佑下,我们必可免蹈死亡之灾。 完善与不完善的区分,关键就在于此。在完善的人身上,爱德根深蒂固,发展成熟,因而坚定不移,永不勤摇,使他们不被环境所左右,更容易修成圣德;而在不完善的人身上,爱德不坚固,容易冷却,使他们很容易陷于罪恶的罗网。 我们听了以上谈话,心里燃起了一股烈火,像这样圆满深透的道理,我们实在渴望继续听下去,所以我们勉强着从老人的宿舍出来时,心里比来的时候更加焦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