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回答这两省造就人的方法是否有区别的问题。 日尔曼一一我们不得不向当初教育我们的人表示无限的谢意。他们从我们幼年时代起,就造就我们立大志,并且用他们亲身的榜样,使我们尝到了行善的滋味,在我们心里燃起了一股渴望完善的火。但是,即使我们的判断可能有点价值,也不愿拿在这里听到的和当初接受的作比较。你们的清洁生活是无可比拟的。在我们心目中,这不但是你们的理想和你们遵守严格规矩的结果,并且是此地的特殊条件造成的。但是,要反映你们完善圣德的光辉,只草草听两次你们的教导,无疑是不够的。我们有必要久住此地,时时接受你们的帮助,连续不断地聆听你们的教诲,庶几可以惊醒我们心灵上的麻痹。 第八节:完善人不应有什么牵挂,但违返誓愿是否有罪? 若瑟一一对一个修士来说,履行诺言是合理的,是德行齐全的表现,是完全合乎修士身份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修士不应该许什么绝对的愿。因为,他将来或是被迫执行当初不明智的诺言,或是为了更大的好处,背弃他的诺言,这样他就不得不把自己的义务睬在脚下。 不过,我们现在不准备谈论还不急于追究的问题,而是要防止一种错误的行动。我们不必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而是必须找出一条有利的途径,避开暗礁,使你们不致遭沉没的危险。 假定没有什么预许的事阻碍我们,没有任何条件束缚我们,假定我们的选择在各方面都是自由的,这时当然要把最有利的事放在第一位。但是,如果不管我们愿意与否,必须遭受一点损失,这当然应该趋向损失较轻的一方面。 照你们方才说的可以看出,你们是由一种未经考虑的许愿,陷于这样的困境,不论向那一方面走,都将遭受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你们的选择当然应该是损失较轻的一方面,或者比较容易补偿的一方面。 如果你们相信,留在这里比回你们修院有更好的条件,可以使你们的灵性生活获得更大的好处;同时,履行诺言不见要遭受重大损失,那末,最好是冒说谎的危险,放弃自己的诺言。这种损失是一时即过,不会重返的,它本身将来不会是重新犯罪的根源。至于如你们自己所说,倒退到冷淡的地步,则是关系到每日每时,关系到你们终身的损失[。如果为追求更好的前途,变更当初轻率作出的决定,不但是可原谅的,甚至还是可称赞的。这不是缺乏毅力,而是纠正偏差,更正以前的冒失。 以上这些定理,可以从圣经里找出许多证据。圣经上指明,坚持自己的决定如何致人于死地,相反,放弃自己的决定是如何有利,如何引入至永生。 第九节:有时违返誓愿比履行誓愿更有利。 圣伯多禄宗徒和恶王黑洛德的榜样,为这双重真理提供了明显的证据。圣伯多禄宗徒放弃了自己发誓所作出的决定:“不,你永远不可给我洗脚”(若13:8)。由于他收回了誓言,得以同耶稣永远在一起;假使他固执坚持自己的话,无疑会失掉真福。黑洛德为了对一项未经考虑的誓言保持信用,竞残害了救世者的先驱;他怕违背诺言造成发虚誓,结果仍免不了受地狱的永罚。 在一切事情上,应先确定终向,然后按这个终向安排整个生活进程。我们原来定的计划,若在执行过程中,别人提出更合适的意见,发现照原计划进行,势必引起不良后果,当然最好是放弃以前不合适的决定,采纳更好的主张,以免拘泥当初的决定,陷于更重大的罪恶。 第十节:为在西利亚所发的誓愿,我们心怀恐惧。 按我们的心愿,并顾及到灵性的进步,我们当然宁愿常留在这里,在你们的帮助下造就自己。回到我们的修院,定会失掉如此高尚的理想;此外,在那里实行的较低的生活方式,还要为我们造成许多其它损失。但是另一方面,福音上的诫命却令我们大为恐惧。福音上明明说:“你们的话应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照我们的看法,似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可以豁免违犯这条重大诫命的责任。最初做错了,已无法补救。不能善始,焉能善终? 第十一节:应考虑行动的意向,不应考虑行动的结果。 若瑟一一我们说过,在一切事情上,应当考虑的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事人的意向。不要问:他做了什么?却要问:他为什么这样做?经常发现,有些人做的事产生了好结果,但他们仍不免要为这些事受罚;相反,另有些人开始并非没有缺点,最终却修成了极高的圣德。事情发展到可喜的结果,对第一种人毫无补益。他们着手工作的那一刻意向恶劣,并非有意造成事实将来发展的好结果,而适得其反。开始的缺点并无害于第二种人。因为他们当初既非轻视天主,亦非有意作恶,而是为达到一种好的,必要的目的,不得不那样作。 第十二节:坏事发展为好结果,对做事的人并无利;坏结果无害于善人。 我可引圣经上的一些例证,来说明此项原则。耶稣受苦受难,完成救世大业,毫无疑问是全人类最好、最有益的事。但为那个造成耶稣受难的负卖者,不仅没有益处,反成了莫大的祸事,以致给他下了简单的断语:。那人若没有生,为他更好。(玛26:24)。他这种行为的价值,并非按事情的结果来衡量,而是按他当时的恿愿和思想来决定。欺诈与说谎即使对外方人也是可耻的行为,何况对自己的弟兄或自己的父亲?可是圣祖雅各伯并未因此受到说谎的惩罚,反而得到了永远承受降祸昀权利。这是很公道的:因为他不是为贪图世上的利益,而是相信可以因此永远成圣,所以才渴望得到指定给长子的降福。相反,犹达斯将赎买全人类的救主交给恶人,置之死地,所想的决不是人类的得救,而是以耶稣作樫吝的牺牲品。他们二人收到的是他们的思想和意志应得的果实。思想支配行动,意志决定计划:雅各伯当时想的并不是欺骗,犹达斯也没想人类的救赎。按每人最初动机的善恶,不按后来事实结果的好坏,决定赏罚,才是公平的,因为结果往往违返他们的意志。雅各伯因没有别的办法得到,只有长子才能得到的降福,才说了谎话,他的动机仅仅是希望得到降福,不能形成罪恶,所以极公义的审判者认为他是可原谅的,甚至是值得称赞的。假使雅各伯当时有别的办法获得渴望的恩宠,仍选择这种为厄撒乌造成极大损失的手段,他不但对兄不义,且不免有欺父之罪。可见天主看的不是行动的结果,而是行事的目的。 以上原则确定之后,我们应该结束这个问题的前奏,返回本题。首先,请你们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许了这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