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六节 受骗先知的猝死,保禄院长的病及他为消罪所立的功劳。 列王纪上记载,那位被称为天主的人的先知,因犯错误被天主降罚猝死的事实,可作上述论断显明的例证。这位先知仅犯了违背上主命令的错误,并且是由于别人的哄骗,而非出自本人的恶意,也不是有计划的行动,可是立刻受罚,被狮子咬死。圣经上记载说:“这是天主的人,因为他违背了上主的命令,所以上主将他交与狮子,狮子撕裂了他,将他咬死,正如上主关于他所说的话”(列上13:26)。但在这次事件中,有一种情况应引起我们注意,即狮子一反凶残的常态。竞能克制自己,不吃已死先知的尸体。这表明天主为清洗先知方才犯的罪,为消除他因一时不注意而造成的错误,立刻给以处罚,但同时念及他的功劳和义德,仅加予暂时的惩戒。 第廿七节 梅瑟院长受魔鬼折磨。 梅瑟院长确实是品德出众,无比高尚的人,不料有一次他同马加略院长瓣论时,因出言粗暴,立刻受到魔鬼的折磨,魔鬼竞将人的粪便塞到他嘴里。但天主很快把作恶的魔鬼赶跑,解除了他的灾难,用以证明天主惩罚他的目的只是洗净他的污点,即使是一时的错误,也不容许存留在他身上。马加略院长立时为他祈祷,顷刻间恶魔被迫逃遁。 第廿八节 不可轻视被不洁之神磨难的人。 由此可见,不可憎恶遭受灾难或被恶神折磨的人。我们应当坚决相信两件事:第一,没有天主的允许,魔鬼不能诱惑任何人;第二,一切都是来自天主。我们在今生不论遇到什么事,不论在我们看来是忧愁还是快乐,都是出自仁爱的父亲和慈善的医生之手,都是为了我们更大的利益。因此遭魔鬼难为的人,犹如送进小学的儿童,目的是要他们受教师的管教,以便全身洁净进入来生,不致再受严厉的惩罚,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暂时“将这样的人交与撒旦,摧毁他的肉体,为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上可以得救”(格前5:5)。 第廿九节 为什么附魔的人不准领耶稣的圣体? 日而曼——在我们这些省份,附魔的人不但遭到别人轻弃与鄙视,而且依照向来的习惯,不准这些人圣体。据说这是按照福音上的话:“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珠宝投在猪前”(玛7:6)。照你方才说的,既然应当相信天主用这些诱惑压服他们,是为了洗净他们,使他们的灵魂得到利益,那末,上面这样对待附魔人的辨法是合理的吗? 第三十节 答。 赛莱诺——我上面说过,我们要认识到,尤其要相信,人的一切遭遇都来自天主,都是为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好处,所以不但不应该轻视附魔的人,而且要特别为他们祈祷。我们要把他们看作是一个身体上的肢体,从心里同情他们的处境,竭尽全力援助抚慰他们。因为,“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格前12:26)。我们必须明白,既然他们是我们的肢体,没有他们,我们就不能成全,像古教的圣人没有我们就不能得到完满的恩许一样。圣保禄宗徒关于古教的圣人说:“这一切人虽然因着信德获得了褒扬,但是没有获得所恩许的,因为天主为我们早已预备了一种更好的事,以致若没有我们,他们绝得不到成全”(希11:3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