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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伽先灵修著作选列表
·作者自序
·(一)论隐修士的目的和终向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一篇谈话:(第廿一至
·(二)论鉴别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六至第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六至
·梅瑟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廿一至
·(三) 论三种弃绝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一至第五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六至第十节)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一至第十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十六至第二
·巴夫奴斯院长的谈话(第廿一至第第
·(四) 论肉体和精神的贪欲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达尼厄尔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
·(五) 论八罪宗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二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一至第
·撒拉比昂院长的会谈(第二十六至第
·(六) 论谋杀圣人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戴约道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第十七
·(七) 论灵魂的变化性及恶神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至
·(八) 论掌权者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一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六
·赛莱诺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二十
·(九)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十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一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廿六至
·依撒各院长的第一次会谈(第卅一至
·(十) 论祈祷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一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六至第
·依撒各院长的第二次会谈(第十一至
·(十一) 论完善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六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一至
·(十二) 论贞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一至第五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六至第十
·盖莱孟院长的第二会谈(第十一至十
·(十三) 论天主的保佑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七至第
·盖莱孟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三至
·(十四) 论灵性的学问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七至十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十五) 论天主的奇恩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
·乃斯特罗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六至
·(十六) 论友谊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第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至二
·若瑟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四至廿
·(十七) 论绝对的决定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一至第六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七至十二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三至十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十九至廿
·若瑟院长的第二篇会谈(第廿五至三
·(十八) 论三种修士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皮亚蒙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十六节
·(十九) 论隐修士和独修士的终向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若望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六节)
·(二十) 论痛悔的目的及得赦的标记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六节)
·庇诺夫院长的会谈(第七至十二节)
·(二十一) 论五旬期休息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七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十九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廿五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卅一
·(二十二) 论夜间的幻觉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二篇谈话(第十一
·(二十三) 论 无 罪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一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六至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一
·戴约纳斯院长的第三篇会谈(第十六
·(二十四) 论克制私情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一至第五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六至第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一至第十五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十六至二十节)
·亚巴郎院长的会谈(第廿一至廿六节)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至第三十节)
赛莱诺院长的第一篇会谈:(第二十六至第三十节)
浏览次数:3163 更新时间:2008-9-5
 
 
 

第廿六节 受骗先知的猝死,保禄院长的病及他为消罪所立的功劳。

  列王纪上记载,那位被称为天主的人的先知,因犯错误被天主降罚猝死的事实,可作上述论断显明的例证。这位先知仅犯了违背上主命令的错误,并且是由于别人的哄骗,而非出自本人的恶意,也不是有计划的行动,可是立刻受罚,被狮子咬死。圣经上记载说:这是天主的人,因为他违背了上主的命令,所以上主将他交与狮子,狮子撕裂了他,将他咬死,正如上主关于他所说的话(列上13:26)。但在这次事件中,有一种情况应引起我们注意,即狮子一反凶残的常态。竞能克制自己,不吃已死先知的尸体。这表明天主为清洗先知方才犯的罪,为消除他因一时不注意而造成的错误,立刻给以处罚,但同时念及他的功劳和义德,仅加予暂时的惩戒。

  在现今这个时代,也有些明显的事实可以证明这个真理。保禄院长与梅瑟院长的遭遇就是很显着的两个例子。梅瑟院长居住在加拉木旷野;保禄院长的住处在帕乃菲西城附近的旷野里。这个旷野是由于近代几次湖水泛滥形成的。当时每逢刮起强烈的北风,附近湖水被风卷起,冲向四周,淹没土地,沿湖城镇林庄的居民,为逃避水灾,早已弃家出走,遗弃的房舍突出水面,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岛屿。

  保禄院长在这个平静寂寞的旷野里,修成了内心的清洁。他如此注意保持洁德,不但不愿见妇女的面,连女人的衣服也不愿看。有一天,他陪同住在同一嚷野的亚而盖比昂院长去探望一位老修士,不料半路上偶然遇兄一个女人。保禄院长一见之下,如遇猛虎怪龙,再顾不到去完成探望老修士的爱德责任,急忙转身,向自己的修院飞奔。虽经亚而盖比昂院长大声呼喊与一再请求,始终无法使他回心转意,他不顾一切地继续向前跑,坚决放弃了预先决定的探望老人的计画。爱护洁德,保持内心清洁的热情,是他这次反常行动的惟一动机。但他这样的举动实在不合情理,也超出了修院纪律与严格生活的正常范围。他所憎恶的不但是与妇女的亲密交往——这当然是危险的——而他偶然见女人一面也这样害怕,未免有些过份。天主立刻惩罚了他。他忽然倒卧在地,全身瘫痪,动转不灵,四肢失去作用,脚手不听使唤,口噤舌硬,双耳闭塞,表面虽尚保留人形,实际已完全失去了人的机能。他突然残废到如此严重程度,男人粗笨的手已无能为力,必须女人以谨慎灵活的手,方可对他有些援助。于是把他送到一个修女院,由修女给他喂水喂饭,照顾他一切人身急需,他自己则连点头示意都不可能。这样维持了近四年之久,直至他去世为止。

  但当他的四肢礓化,全身失去知觉,停止活动的时候,却从他身上发出奇巽的德能,不论什么油接触到他形如死屁的身体,再拿去涂抹在病人身上,可以医治百病。连外教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全身瘫痪是天主仁慈的表现,治愈病人的奇恩是天主圣神所赐,藉以表彰他的清洁,并显示他的功德。

第廿七节 梅瑟院长受魔鬼折磨。

  梅瑟院长确实是品德出众,无比高尚的人,不料有一次他同马加略院长瓣论时,因出言粗暴,立刻受到魔鬼的折磨,魔鬼竞将人的粪便塞到他嘴里。但天主很快把作恶的魔鬼赶跑,解除了他的灾难,用以证明天主惩罚他的目的只是洗净他的污点,即使是一时的错误,也不容许存留在他身上。马加略院长立时为他祈祷,顷刻间恶魔被迫逃遁。

第廿八节 不可轻视被不洁之神磨难的人。

  由此可见,不可憎恶遭受灾难或被恶神折磨的人。我们应当坚决相信两件事:第一,没有天主的允许,魔鬼不能诱惑任何人;第二,一切都是来自天主。我们在今生不论遇到什么事,不论在我们看来是忧愁还是快乐,都是出自仁爱的父亲和慈善的医生之手,都是为了我们更大的利益。因此遭魔鬼难为的人,犹如送进小学的儿童,目的是要他们受教师的管教,以便全身洁净进入来生,不致再受严厉的惩罚,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暂时将这样的人交与撒旦,摧毁他的肉体,为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上可以得救(格前5:5)。

第廿九节 为什么附魔的人不准领耶稣的圣体?

  日而曼——在我们这些省份,附魔的人不但遭到别人轻弃与鄙视,而且依照向来的习惯,不准这些人圣体。据说这是按照福音上的话: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珠宝投在猪前(玛7:6)。照你方才说的,既然应当相信天主用这些诱惑压服他们,是为了洗净他们,使他们的灵魂得到利益,那末,上面这样对待附魔人的辨法是合理的吗?

第三十节 答。

  赛莱诺——我上面说过,我们要认识到,尤其要相信,人的一切遭遇都来自天主,都是为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好处,所以不但不应该轻视附魔的人,而且要特别为他们祈祷。我们要把他们看作是一个身体上的肢体,从心里同情他们的处境,竭尽全力援助抚慰他们。因为,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格前12:26)。我们必须明白,既然他们是我们的肢体,没有他们,我们就不能成全,像古教的圣人没有我们就不能得到完满的恩许一样。圣保禄宗徒关于古教的圣人说:这一切人虽然因着信德获得了褒扬,但是没有获得所恩许的,因为天主为我们早已预备了一种更好的事,以致若没有我们,他们绝得不到成全(希11:39-40)。

  至于领圣体,我们不记得什么时后禁止过附魔的领圣体。完全相反,我们以为,如有可能,应该天天叫他们领圣体。福音上说的你们不要把圣物给狗(玛7:6),这句话,你们应用在这里不很恰当。至圣圣体不可作魔鬼的食量,但可以同时洁净附魔人的肉身与灵魂。恶神霸占着他的身体,企图用他的身体作掩护,但是他领了圣体,好似点起一把火,烧得魔鬼不得不逃跑。我们见过不少这样的情况,最近安德罗尼各院长得到痊愈的事实,更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当敌人看到附魔人不去找天上的神医治疗,必然愈来愈猖獗;当魔鬼发现附魔人很久不服用神药,他进攻的次数必然更多,进攻的程度必然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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