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民长纪》,简《民长》,《塔尔慕得集传》《巴巴巴特拉篇》(Baba bathra)称之为:「芍费廷」(Shophetim),敖黎革讷斯(Origenes)称之为:「撒法忒因」(Safateim)圣热罗尼莫(S. Hieronymus)称之为:「索斐廷」(Sophetim),希腊译本称之为:(E ton kriton Biblos,ton kriton)「判官书」,拉丁译本亦称之为:「判官书」(Liber judicum),叙利亚译本亦然。按希伯来文「芍费廷」含有判官意,亦含有拯救者意,但此两种意思都不足包括全书的含义,因为或判官或拯救者,都只说明了为民首领的一部分的任务;所以不如译为民长,意义比较适合圆满,本书称为《民长纪》,因本书所记,乃是十二民长的史事。他们负有治理保卫民众的责任,任期无限定,大多数都是天主亲自召叫的。就他们历史的事迹来观察,他们的确只注重了保卫,而没有注意到治理,为此当时支派之间常不和睦,宗教信仰异常衰弱,使作者多次感叹说:「当时伊民无王,各人任意而行」。
(二)在正经中的位置
本书在希伯来圣经内列于「前先知书」中,常在《若苏厄书》与《撒慕尔纪》间,在希腊和拉丁二译本内,亦常置于《若苏厄书》与《撒慕尔纪》间,只在《民长纪》后添了一本《卢德传》,因其中所述乃民长时代事。有人以为《民长纪》不可自成一卷,一部分应划归《若苏厄书》,一部分应与《撒慕尔纪》合并,但是我们看不出有这种必要的理由来。固然与《若苏厄书》紧紧相结,但不能把《民长纪》包括在《若苏厄书》内;《民长纪》与《撒慕尔纪》本都是记述自若苏厄到列王期间的历史,赫里和撒慕耳亦俱为民长。如果把他们的史事列于《民长纪》内,并没有什么不可。但撒慕尔实为王朝的创始者,故《撒慕尔纪》应自成一卷,紧接《列王纪》。无论从形式,从内容看来,三本书都有各自成一卷的理由。
(三)内容与分析
自若苏厄去世至撒慕尔,这一时期内的史事,都载在本书内。伊民的历史原不能离开宗教,作者即以宗教的史观来著述,若苏厄死后各支派间的情形,因为当时没有像梅瑟若苏厄那样英俊的首领,所以万事俱废,宗教信仰堕落,彼此不和,天主屡藉外族来惩罚他们;又因为作者过于注重宗教问题,所以在历史方面,就有许多缺漏,以致令现在的读者,对不少的历史问题,发生疑问。
本书可分为三段:第一段1-2:6,为本书的弁言;第二段2:7-16为本书的正文;第三段17-21为本书的结论。有的作者将《卢德传》也置于此,参阅《卢德传》引言。
第一段很简单地统计各支派的战果,划分各支派的界限。在南方有犹大、加肋布、刻尼、西默盎、彼讷雅明1:1-21,若瑟支派(默纳协和厄弗辣因)居中1:22-29,则步隆、阿协尔、纳斐塔里居北1:30-33,丹在西方1:34-35。上主的使者责斥伊民,并预言未来的遭遇2:1-5。
第二段是民长时期的历史。2:6-36先引述若苏厄去世后,百姓的生活状况:他们的信仰日渐低落,公然随从了外教人的习俗,敬奉了他们的邪神,违犯了天主的命令,触怒了上主,上主就把他们交于四周的敌人。经过一个惨痛的时期,上主才动了怜悯的心肠,兴起民长来拯救他们。但伊民反复无常,不肯忠于上主,所以民长时代的历史呈波状起伏的现象。
3:6-16:31民长们的英雄史事:曷忒尼耳拯救伊民,征服阿兰王雇商黎协哈塔殷3:7-11,厄胡得刺杀摩阿布王赫革隆3:12-30,霞默戛尔以牛杖击杀六百培肋协特人,3:31,德波辣与巴辣克战败息色辣,息色辣被刺4,德波辣赋诗,追忆战败息色辣的伟大胜利5,基德红从米德杨人手中拯救伊民6-8,基德红的儿子阿彼默肋客在协根自称王9,依撒加尔人托拉黑与雅依尔作民长10:1-5,伊民背主,几乎尽信外邦邪神10:6-18,依弗塔黑保卫基耳哈得与哈孟人作战,依弗塔黑许愿,杀女还愿,依弗塔黑怒罚厄弗辣因人11:1-12:7,依具赞、厄隆、哈贝冬三位民长简史12:8-15,熹默雄出世,及其英雄的事迹13-16。
第三段17-21,民长时期内的两段锁事,事虽小,为研究当时历史的人,却是很好的资料,因为由此可以窥见当时支派间的不睦,道德情形,以及宗教的状况:
其一为丹人抢夺米加的神像,带回本地,建立圣所,无形中闹成了宗教的分裂17-18。
其二为基贝哈人轮奸一个肋未的妾室,惹起众愤,彼讷雅明支派几遭覆没19-21。
实际上本书应由现有的第二章开始,有简短的一篇引言,申述伊民忘记天主事奉邪神,或许因为晚期的作者,以为不够清楚,又附上了现在的第一章。最后所附的两段故事,与《民长纪》的文体显然不同,似乎是另有的记载,作者只知道这两种故事发生在民长时期,但不知道在何位民长时发生,因此附加于本书之末,作为《民长纪》的附录。
(四)本书的构造
我们不愿意列举唯理学派对于本书结构的意见,来与他们争辩,因为我们不是在此写辩护的专书。概括的说来,他们太偏于主观和成见,他们不是研究圣经,也不是研究圣经文学,而是从圣经中找寻他们的意见;他们假定了圣经,是由多数文卷集合而成的,就努力在每一卷内牵强附会地找出他们的理想,对《民长纪》也不例外,如委耳豪森把本书归于两大本源,他把厄胡得、德波辣、基德红、依弗塔黑和熹默雄的历史归于雅威卷(J)和厄罗因卷(E);把曷忒尼耳和其他的小民长归于《申命纪》的作者,即出自(D)卷。匝仆肋塔耳(Zapletal)断定《民长纪》出于两位作者。据他的推测,2:6-3:6本书第二序言,以及大民长的历史都归于第一作者。曷忒尼耳的历史叙述,乃是第一作者叙述民长历史所用的典型,其他五位民长的记述,皆本于这种形式。原来民长的势力范围全是局部的,但据现有的形式看来,好像是每一位民长都支配着整个的百姓。这都出于第一作者的笔力。再进一步,他说第一作者又利用了多种的史料,厄胡得和熹默雄出自一个史源,德波辣和依弗塔黑的记录出自另一个史源。依他的断定,第一作者,决不能在纪元前第七世纪以前。第一个序言1:1-2:5,阿彼默助客的历史,五位小民长,德波辣的诗,都归于第二作者,出世更晚。可见有的公教学者如匝仆助塔耳也随从唯理派的意见。
我们决不相信本书是一部杂集,而是作者依据当时的史料,本着个人的目的而著成的史书。作者的目的,是愿把苏厄死后的一段伊民历史告诉我们。此时没有梅瑟和若苏厄那样伟大的领袖,伊民初到客纳罕地,各支派的基业大半尚未完全占领。当地居民,尚有实力与伊民抗衡。伊民与异族杂居,难免受其影响,以致对于天主的法律多有遗忘。所以在当时,论政治,论宗教,俱呈显著的混乱状态。作者愿意告诉晚辈,天主怎样引领祂的百姓度过了这个时期,同时希望将来的人以此为鉴,勿蹈他们的故辙。
这一段历史非常混乱,所以作者在叙述方面自有他的困难,因此我们不否认,也不稀奇,有言词重复或矛盾的地方,也有过简不清的地方。现在我们以客观的态度,来讨论一下本书的结构。
「若苏厄死后」一句,是对全书而言,如将此句放在3:7以前似更较适宜。
在第一部分,即本书序言内1:1-3:6,有许多从《若苏厄书》摘来的字句。如1:10-15摘自苏15:14-19,1:21摘自苏15:63,仅把犹大改为彼讷雅明,1:27,28取于苏17:11-13,1:29出于苏16:10,1:30出于苏19:15,16,1:31出于苏15:24. . . . . . ,1:33出于苏19:35,1:34出于苏19:47。所以第一章的取材,大半是由苏摘录来的。作者的目的,是为使读者明了若苏厄死后伊民的处境,令读者有一清晰的认识,并非是有意颠乱次序。但在第2:1-5内,忽然提出天使的一段话,文理方面来的有些突兀。这是作者要开始他的正文,先点出下一段历史的因由。
第二部分本书的正文3:7-16。由曷忒尼耳的历史开端,对于战争的因果以及他个人的生平,描写的很细致。以下对于每一位大小民长的叙述,皆以此为准绳,虽有繁简的区别,但都没有离开这种形式,简单地说来,他的形式是这样的:伊民犯罪,上主发怒,仇人侵扰,伊民呼救,上主兴起民长,民长挽回狂澜,国内安享若干年的太平。在这里必须附加一句,作者采用的叙述方式,完全是带有「宗教适应主义」(Pragmatismus Religiosus)的色彩。
就大体说,各位大民长的历史都描写的非常生动有力,如果细细玩味,很清楚的尝出在历史的表面以下,潜伏着至深的宗教思想。连最末的一位民长熹默雄的历史,外表看来,好似是一篇离奇的小说,但仍不能淹没他的宗教性,作者在未叙述熹默雄的历史以前,先暗示了伊民因罪所处的现况。
不过熹默雄的历史,的确有些特殊的地方,由15:11观察,当时伊民的确受到培助协特人的压迫,但伊民对熹默雄并不满意,也不信頼他,并且在他的历史上,始终没有提到他做过民长,至于提及他拯救伊民的句子,学者们以为系后加的。再看熹默雄反对培助协特人的动机,不是为整个的百姓,而是为报私仇,所以虽予培助协特人相当的打击,但为伊民,没有多大的利益。他一生也没有克服过培肋协特人。
从这种种的理由看来,对于熹默雄诞生前后的记述:天神预报诞辰,自母胎献于天主,天主的神感动他. . . . . . 与他生平的事迹,实难配合。因此我们敢断定前后不能出于同一作者的手笔,如果系一个作者,至少是用了不同的史料。
现在我们再观察一下大民长的历史。厄胡得的历史是完全依据上面说的形式而写成的。请读者参阅3:12,14,15a。假使不按这种形式去读,我们便不会了解他们的历史;这次参战的不是全体百姓,如同曷忒尼耳的当时,而只是厄弗辣因一个支派。
德波辣的一个历史也是沿用这个形式写成的,假使没有4:1-4我们也不能了解她的历史。这一段历史,写的极其生动。这次参战的也不是全体百姓,而只是则步隆和的纳斐塔里两个支派。此处没有说天主兴起德波辣,这次的胜利,并非藉着德波辣或巴辣克,而是藉着一位无名的女子。第五章德波辣的诗,比较固守以前的形式,先提到伊民信仰堕落,政治腐败;并且按这篇诗全伊民都参加了战争。
基德红的历史。6:1,2,看来是作者为填补已有的形式而加添的。在6:2-6:8内,没有提上主把他们交于异族人,也没有提伊民在苦患中呼吁了上主。到6:6b才符合了叙述曷忒尼耳历史的形式。据秀尔兹(A. Schulz)的意见:基德红与其子阿彼默肋客的历史,有许多地方,意思不相连贯,可能是作者取材太散乱所致。
作者为叙述依弗塔黑的历史,完全用了一样的步骤。在记述正史以前的一段引言,完全脱胎于叙述曷忒尼耳历史所用的形式。不过此处没有那一处紧凑。在引言里,说敌人来到若尔当西岸沿河一带,好像要发动全面的攻势,在正史里只说要侵犯基耳哈得,基耳哈得在若尔当东边,但作者说伊民在米责帕聚齐,这样显得战事是全面的,其实只是若尔当东边临时遭害的支派,从此可以了解依弗塔黑向厄弗辣因人求救,遭拒绝的原因。10:6-16完全是作者为了讲这段历史理想出来的,与10:17正史文体完全两样。基耳哈得受哈孟人侵犯,他们没有呼吁上主,他们想法自救,装备军队,推选司令,集中民力,看不出是上主为他们兴起了民长。依弗塔黑在这里称为领袖,军帅,不像在3:9,10内所称的民长。到12:7才称他为民长。这显然是后加的。若此处与曷忒尼耳的历史同出一位作者之手,则他在此不得不补充他拟定的形式。在11:27依弗塔黑称上主为审判者,这一句显然出于另一作者。他对「霞法特「一词与前作者有不同的观点。再看依弗塔黑在这次战争所用的手段。如果他是上主兴起的民长,就不必以外交的手段来与敌人争衡,参阅11:12. . . . . . 依弗塔黑出师以前,向天主许愿,这种行动极不相宜固定的形式,因为上主所兴起的民长,不需要天生另外的记号,依弗塔黑许愿,显露他对战争的胜负没有信心。战争完毕后,又与厄弗辣因人动武,造成兄弟之战,酿成巨灾。种种的事端,都不相合固有的形式。到了12:7才回到原来的形式。但此节也许非原有,且11:11b按意思审量,可能是由撒上8:21摘来的。
总而言之,我们对于六位大民长的历史,都有一个概括的认识。第一位大民长曷忒尼耳的历史,满存训导之义,欠描写的色彩;其他五位民长的历史有活力,多曲折,后三位离形式较远,但读起来却能引人入胜,如果我们以为这三位民长的历史内,有些关于形式的话是加添的,那么厄胡得与德波辣的历史的形式,也难相信是原来的。结论起来,即制造曷忒尼耳历史模型的就是作者。
在看一下小民长的历史。霞默戛耳的历史,很相似熹默雄的历史,其他小民长的历史,仅片言数语,甚至有的只提到他的名字,如托拉黑、雅依尔、依具赞、厄隆、哈贝冬,完全没有叙述曷忒尼耳历史的形式。可是他们所处的都是太平时期,有几位作者还特别提到他们的子孙,此处作者必然另有依据。
作者写《民长记》的时候,手头上还有两段历史故事。17-21章,本是两段独立的历史故事,与卢德传性质相同,因为事出民长时期,作者便插在民长中,但作者为了适应自己写作的目的,不得不加以修改。但无论怎样修改,每位读者都能领会到此处十分生硬。究竟这两段故事发生在何年,无从考究。作者加添的目的,是解释《民长纪》时代的背景。
(五)民长时期的宗教情形
作者的思想,既完全以宗教为出发点,我们在这里不妨加上一段关于当时宗教情形的检讨,恐读者对于这个问题不免发生疑难,以为伊民即是天主特选的百姓,有上主亲定的严法,有梅瑟的遗嘱,何以能堕落得这样快呢?
伊民自出离埃及,摆脱了为奴的生活,辛辛苦苦地经过了四十年的旷野生活,在梅瑟和若苏厄两位英俊首领指导之下,完成了上主预定的计划,得到上主预许的基业,获得了独立自主的地位。其中最大的推动力,要算是宗教信仰,和梅瑟的法律。直到进入福地,他们觉得处处都是仇敌,自己不过是一个弱小的民族,所以他们觉得只有团结依靠上主才能与各民族竞争;保存信仰与团结的力量,则有赖于梅瑟的法律。但他们的势力越伸展,他们的团结力越薄弱,信仰的热度也越减低。在苏22:9已经显露了分裂的现象,所以在苏24:31民2:7作者很惋惜地说:「当若苏厄和长老们在世的时候,伊民全心归向上主;」这句话暗示新时代的堕落情形。本书17-21所载的两段故事,相信距若苏厄不致太远,但从这两段事迹观察,我们可以想像,当时各支派几乎已绝缘了。厄弗辣因人米加在自己私舍里制造了神像,肋未人自愿充作司祭,这是绝对犯法的行为。丹人抢夺米加的神像,彼讷雅明人对肋未人的淫行,以致惹起自相残杀的战祸,种种的事迹都足给后人作证。
因着宗教及民族性的堕落,失去了双层的联系,伊民的团结力一天薄弱一天,渐渐形成了分裂状态。这样以来,各支派之间,唯各支派的利益是求。过去已有过若尔当东西之分,不过在当时客纳罕地大半尚未占领,还能勉强联合,日后各自为政。后期的战争,已经不属于全体百姓,屡次发生内讧。在基德红时几乎动武。协根人帮助阿彼默肋客杀害基德红的众子。依弗塔黑时的一次内乱,厄弗辣因人死了四万。他们的精神愈来愈局部化,作者感慨说:「各人任意而行。」他们忘掉了他们的使命和特殊的地位,上主特选了他们,把救赎的计划寄放在他们身上,他们却辜负了天主的特宠。
年老的一代,他们都见过天主的奇迹,他们死后,新时代兴起,这一代无论在政治方面,宗教方面都有显著的错误,并且每况愈下。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消灭当地的居民,若苏厄末年已经有这种现象,特别是北方的几个支派,他们这种作法,已经违犯了天主的命令。他们作战只为征服地方,客纳罕人称臣纳税便算了事。他们杂居一处,日久天长,生活方面不能不受他们的影响;最后伊民与异族发生了多方面的关系。
同居共处,成了两民族接近的跳板。这样以来,不但生活,连最神圣的法律,甚至连宗教信仰都受了极大的危险,正应验了天主的话:「若你们不把那地方的居民驱走,所余留下的要成为你们眼中的刺,腰间的针。」(户33:55)。与外教人共居,生活上的同化,本是极自然的事,但藉着生活的同化,再进一步而到宗教的同化,伊民不能辞其咎,这是他们犯的最大错误,作出了许多犯禁的事端。圣经上为此事用了极简单的话说:「他们事奉了巴哈耳及哈协托勒特。」
按宗教心理来讲,这事情绝非在最短时期内可能作到的。相信在最初伊民绝无意负卖天主,甘心恭敬邪神,只想以混合的礼仪来恭敬天主,在初步尚不能说他们恭敬邪神,尤其为一般无知的老百姓,自然倾向偶像崇拜,许多的邪礼,又容易了解,为此自然乐于接收。所以在起初也许出于善意,以为这样恭敬天主更能加增热心。但这一步确实成了信仰的瘟疫,相演成习,终致背弃了天主,拿偶像当了信仰的对象,所以作者数次悲叹说:「他们背弃了真天主,去事奉巴哈耳和阿协辣。」在《民长纪》里,只有一次提到了约柜,没有提到司祭职,也没有提到三大节日。我们虽不敢断定他们已完全废弃,至少我们敢说久已不按法律而行。米加自造神像,私立司祭,一人的错误尚能原谅,丹支派公然抢去,敬之如神,且经过相当长久的时间,的确是最大的憾事。不过读者,也不要想当时每个人都坏到这种程度,以上的话是就大体而言。请读者参看《卢德传》,其中所叙述的是多么热心的一个家庭,当时像这样的家庭,相信尚有许多。
(六)民长纪问世的年代
本书问世的年代,不敢十分确定。有些人以为赫里和撒慕尔没有列入《民长纪》,所以当在撒慕尔以前。但是作者也能特意不将撒慕尔列入是书,一来为自成一卷,二来撒慕尔为王朝的创始人,所以紧接《列王纪》,亦甚相宜。有人想在约熹雅时代,因约熹雅王热心非凡,全心恢复宗教固有的热情,所以令人把民长时期的一段历史写出来以作前鉴。
我们从本书内容再详细的观察一下。在本书第三部分中,作者再三的感叹:「当时伊民无王,各人任意而行;」这固然是作者加添的一句,但这一句给我们说明作者已认识王朝的幸福,且暗示这王朝尚未有完全内部的团结,所以作者故意引述19-21章的两段故事。
我们再作进一步的研究,19-21章是一个附录,但那时的耶路撒冷尚称耶步息人的城,所以城中的主人还不是伊撒尔人。从历史上我们知道,耶路撒冷直到达味时才完全占领,由此可以设想,作者一方面已看见王朝,另一方面当时耶路撒冷尚不全属伊民,所以必是在达味的初年。
(七)论民长纪的作者
对于这个问题要分清每段历史的作者与全书的编纂者。每段历史出于不同的时代,各有不同的文气,一定出于不同的作者。我们在这里所探求的就是本书的编纂者,即谁把片段的历史整理起来,加上叙言,自成一书。对此问题,直到今天,学者们尚没有答案。
(八)本书的原文和译文
《民长纪》一书的原文,可说很完整的传到了我们手里,较诸《撒慕尔纪》以及任何史书都比较完整得多。这并不是说丝毫错误没有,至少在抄写上的错误是有的。我们把这些抄错的地方除开,尚有几点有关文意的错误。比较起来,最可靠的还算《玛索辣》经卷。批判家不论怎样努力,不能除去这几点困难,《塔尔古木》和古译文也没解决这几点困难。
为修正原文,最有价值的还算是希腊译文,特别以下诸译文,《色外黎阿奴斯》抄本(Severianus)、《亚历山大里亚》抄本(Alexandrinus)、苛依息里阿奴斯抄本(Coisilianus)、《巴息里阿诺梵蒂冈》抄本(Basiliano-Vaticanus)也都有相当的权威,此外尚有《六栏本》(Codices Hexaplares)和叙利亚六栏本(Hexapla Syriaca)。
圣热罗尼莫的拉丁译本,也是最好的译文,因为在他的译文中,不单是他个人的意见,另外还有一位犹太助师,自然认识比较外国人更清楚,所以在批评比较栏里,拉丁译文,也占着重要的位置。《塔耳古木》没有校勘的价值,不过对于文意标点和解释方面有些帮助,可视为犹太人的解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