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 由于1-3章内,厄则克耳描绘天主如何召叫他为自己的先知。依撒意亚(6)和耶肋米亚(1)先知也很详细地记述了他们被召时所见的奇事,但不如厄则克耳所见的那么错综复杂,深奥难明。圣热罗尼莫说:犹太经师以为没有人能解释厄则克耳被召时所见的神视(1),和他日后所见到的有关新圣殿的异像(40-48)。圣教会的圣师和经学家一致承认在这几章内颇多困难,所以我们在注解中多次将其他学者的意见提出,以供参考,却不敢评断孰是孰非。我们注解此书,只愿根据圣经的神学和巴比伦的文献,把先知的意思稍加阐明。在1章内,除1-3节的小引以外,记载天主光荣的发显。有14-315记述先知的使命。关于316-21和22-27所有的难题,在注解中略加解释。
在第1章内,虽然对历史和语言学上的难题,容易解决,但它在宗教的文学史上,具有一种优越的地位,有很大的势力和影响,圣若望的默示录和但丁的神曲有不少地方,模仿了这一章。
章旨 1-3厄则克耳被召的时期和地点。4-28天主光荣的发显:4-14描绘四个活物,15-21四个轮子。22-25四活物头上的穹苍及四活物的运行。26-28穹苍上有天主的宝座及天主的威严。
1三十年四月五日,当我在革巴尔河畔的俘虏中间时,上天裂开,我望见了天主的奇像。2【时在耶苛讷雅王被掳后第五年四月五日】3那时在加色丁地临近革巴尔河,上主的话传于步齐的儿子厄则克耳司祭;在那里上主的手按手在我身上。①4我望见:看哪!由北方吹过一阵暴风,刮来一大块火光四射的云彩,云中有一团旋转的火,火中间有一个发光的金属。5火中似乎有四个活物的形状,它们的外表是这样:它们有人的形状。6每个有四种形状,每个也都有四支翅膀。7它们的脚是直立脚,它们的脚底像牛脚底,它们发光闪耀,像磨亮的铜。8在它们的翅膀下,四面都有人的手;这四个活物各有自己的形象和自己的翅膀。9它们的翅膀彼此相接触;在进行时不必转身,各朝着自己的面前进行。10关于它们外表的形状:它们四个的前面都具有人的形状,右边有狮的形状,左边有牛的形状,中间有鹰的形状。11它们的翅膀向上张开,每个活物用两支翅膀与别的相接触,用两支翅膀遮蔽身体。12它们各朝着自己的面前进行;神力催迫它们往那里去,它们就往那里去,它们在进行时不必转身。13在活物中间有一种相似炽燃的炭火,又好像火炬在活物中来回疾驰。这火有亮光,又由火中发生闪电。14【活物往来疾行,好像打闪。】②15我再细看了那些活物:看哪!靠近那些活物的四面,在地上各有一个轮子。16那些轮子和它们制造的外形有如橄榄石的光泽,它们四个都有同样的形状。它们制造的样式,好像一个轮子套入另一个轮子中。17它们走动时可向四面旋转;它们进行时不必转辙。18我也望见,看哪!它们有轮辋,轮辋的四面布满了眼睛。19活物在进行时,轮子也在它们旁边转动;活物由地面上升起时,轮子也升起。20神力催迫活物往那里走,它们就往神力催迫的方向走去,轮子同它们也一起升起,因为活物的神力在轮子内:21活物行动,轮子也行动;活物站住,它们也站住;活物由地上升起,它们也随之立即升起,因为活物的神力在轮子内。③22在活物的头上有一种形状好像穹苍,又像发亮光的水晶,在它们头顶伸展。23在穹苍下展开着它们的翅膀,每个活物有两支翅膀,彼此相对,又各有两支遮盖着它们的身体。24当它们行动时,我听见它们翅膀的飒飒声像急流之声,又像全能者的声音,又似军营中喧噪之声;当它们停立时,它们的翅膀就敛下。25由它们头顶的穹苍上面,发出一种响声;当它们停立时,它们的翅膀就敛下。④26在它们的头顶的穹苍上面,有一块像碧玉的石头,又像宝座;像宝座的上面有一个形象,相似人形。27我望见:在他的相似腰部的上面,好像是发亮光的金属,内里和周围好像一团火;我又望见,在他的相似腰部的下面,好像是光的形状,围着他有一道辉煌的光。28那围绕他辉煌耀目的形状,就像在雨天的云彩中所发现的虹霓:这就是上主光荣显现的奇象。我一望见,就伏地掩面,同时有一位说话者的声音。⑤
注 释
① 1-3节中,先知指明自己在何时何地见了天主的奇象。在这短短的三节中对于年代和文字有很多的疑义:如话语由第一位(1节),转移到第三位。「三十年」,未注明年代的起点。2节显然是增补的句子。诸如此类的问题,表示这三节已经过了一位编纂者的修改和增补;然若愿意恢复经文的原来面目,这种尝试的工作,颇不容易。有些经学家已作了这尝试性的工作。他们以为这三节经文的原来面目,应是这样:「1我三十岁那年四月五日,当我在革巴尔(Chebar)河畔的俘虏中间时,上天裂开,我望见了天主的奇像。(2节删去)。3在加色丁地(Chaldaea)临近革巴尔河,上主的话传给我。我是步齐(Buzi)的儿子厄则克耳司祭;在那里上主的手按在我身上」(Kittel:Biblia Hebraica;Van Hoonacker,Révue Biblique,1912,241-253)。关于地点问题没有什么困难。革巴尔河是幼发拉的河的一个流贯尼普尔古城的支流。对于神视的时期,经学家还没有给一个圆满的答覆。「三十年」,这数字究以谁作起点?有人以为起自约熹雅(Josiah)宗教改革那一年,即公元前622年(圣热罗尼莫等)。昆基(D. Kimchi)认为「三十年」的起点由过去的喜年(Annus Jubilaei)算起。还有些学者以为起于纳波颇拉撒尔创立新巴比伦帝国之年(625年)。杜木(Duhm)、玛尔提(Marti)和贝托肋(Bertholet)把「三十年」改为「五年」,如此,1节与2节相合。洛忒斯坦(Rothstein)推测原始经文作「在拿步高为王第三十年」。敖黎革讷(Origenes)以为「三十」是指先知自己的年龄;现代的经学家,许多都拥护这个意见。犹大王耶苛讷雅贝掳到巴比伦是在597年,那么,按2节所载,厄则克耳的被召是在593年或592年。「五月」,如果从「尼散」月(Nisan)算起,即在今之阳历八月间;如果从「提市黎」(Tishri)算起,即今之阳历二月间;对于此点,各有各人的理由,但以「五月」为今阳历八月的见解,更为妥善。「我见了天主的异象」一句,表示上主虽罚充军的人分散国外,离开祖国,离开上主的面(列下17:20),但上主藉先知教训充军的人,上主是无所不在的,应当戒避恭敬外邦的邪神。1节的「奇象」与28节稍微不同。1节的「奇象」是天主安排的一种现象,令人感觉天主的来临;28节的奇象是天主威赫的光荣发现于外的奇象;28节的话好像是1节的结论。 ② 先知所见的奇象,不是一种「可察觉的神视」,而是属于「想象的神视」。先知见了这奇妙的现象,很受感动。他在描绘那些神视时,觉得世人的话太穷乏可怜,不能表达他所看见的天主的奥妙,因此他不得不用「似乎」、「好像」、「相似」的话,来描写其万一。先知将他所见的奇象分为三层来描述:即四个活物,四个轮子和上主的宝座。我们可用一句话来概括整个的神视,即称它为「天主光荣而神奇的轿车」;换句话说:厄则克耳在被召之日,看见了天主光荣的鉴临(Praesentia gloriae Domini)。犹太人称此神视为「上主的车子」,并且他们的神秘学(Kabbala)的许多原则,是由这神视推论出来的。德训篇的作者赞美厄则克耳,也称这神视为「上主的车子」。他说:「厄则充耳看见上主在革鲁宾的车上,显示给他光辉的异像……」(德49:10)。这神视的成分,一部分有犹太教的传统,一部分是新加的,另一部分则来自巴比伦的文物和艺术品。但这神视的目的不外是:上主不但显示在圣地内或自己的圣殿中,且也在外国人的国土中。加色丁人因打败了犹太人,便以为自己的神明比雅威强大,不但加色丁人,即犹太人中也有对上主的全能发生怀疑的,且以为他们远离了圣地,就没有敬拜上主的义务了,上主在外国显示给厄则克耳,发显祂威赫的光荣,因而证明祂是全世界的天主,是无所不在的,并且也是人类历史的主宰。在4节中先知描写上主显现时常有的现象(Elementa theophaniam concomitantia),如暴风、云彩、烈火、光亮等(出13:20,22;14:19-20;19:18;鸿1:3;咏18:10;50:3;68:8;约38:1等)。火中所有的:「发亮的金属」(亦见27节),不能确知是指的什么;今从革色尼犹而译述。这种「发亮的金属」,无疑的是表示一种强烈的生活力,即「自有者」的生命。「火中似乎有四个活物……他们有人的形状」(5节),事实上,它们不仅有人的形状,也有狮、牛、鹰的形状,然而人的形状占主要部分,因而先知说:「它们……都有人的形状。」依据5节,可把6节译为:「每个(活物)有四种形像」,而不可译作「每个有四种面貌」。按7,8,10三节所描写的,这四种活物有人的面貌和人的手,狮子的身躯,牛的脚,鹰的翅膀。「面貌」字按希伯来语言学,不仅含有面貌的意思,也含有形状、状态、外貌等意。由于这四个活物有人脸和人手,因此先知在5节中能写:「它们的外表是这样:它们有人的形状」。在未发掘亚述和巴比伦两国的古物之前,已经有些经学家,因5和8节的经文,而把本章的「面貌」字(Panim)解释作「形状」(Prado Pereira etc)。自从发现了两帝国的古物之后,大多数的经学家遂认为「面貌」字是「形状」的意思。在所发掘的雕像中,有一种具有人头,狮身,鹰翅的雕像。这种雕像安置在皇宫门口,当作门神。参阅Vigouroux:La Bible et les decouvertes modemes,Ⅳ. Galling:Biblisches Real-lexicon:“Mischwesen”。先知在本章内所记载的活物,按10:20就是「草鲁宾」。革鲁宾在原祖父母被逐出「伊甸」之后,被派在怡园东边,防守生命树的道路(创3:24注九)。厄则克耳在本书所看见的四活物,支撑上主的车子。在宗教文学中,这种活物作为四大圣史的象征:人象征圣玛窦,狮象征圣马尔谷,牛象征圣路加,鹰象征圣若望。10节很难解释,「中间有鹰的形像」一句,是一种推测的译法,有的译为:「后面有鹰的形状」。赫尔曼(Herrmann)改译为:「人的形状和狮的形状是在他们四个右边,牛的形状和鹰的形状是在他们四个左边。」无疑的,这样的改译,比较清楚,但完全是依据主观的考订学,证据不够充足。厄则克耳在神视中所见的一切,无论如何不能绘之于图画的;换句话说:他所见的形像,只有象征的价值,而无事实的。先知对自己所见的神视,几时想到了,便万分的感动;在描述时,也模糊不清。9和12节记四活物的运行。它们无论往那一方进行时,不必转身;它们的运行,被一种神力推动着,这神力是由天主来的。在四活物中间,有一种生发闪电的炭火。火是一种很奇妙的光体。按伊民的观念,火象征天主纯神的性体。14节是后人加的脚注,不见于希腊通行本。 ③ 15-21节一段的经文,有两处欠妥:18节,玛索辣显然有遗漏。有的学者订正作:「轮辋高大惊人,轮辋的四周布满了眼睛。」我们的译文是按希、叙、拉和现代经学家的译文修改的。21节根据一些经学家的意见是后加的脚注,然而按厄则克耳的文笔,多不嫌烦文重述,因此本节可能属于原始的经文。在这一段中先知描写他看见靠那四个活物有四个轮子。「在地上」,不是说这四个轮子安置在地面上,而是说轮子所处的地位较四活物为低。活物和轮子都悬在空中;那四个轮交插着套在一起,因此,行走时,不必转辙,可往四面前行,如同四活物,都可以朝着自己的前面而行。这其中的含意,是象征天主无所不在,处处都在。轮子和活物是同时行动,同时停止的,因为推动它们行走,或使它们停止的,是推动活物的那个神力。对于这些轮子的形状和运行的方式,就如对于活物一样,不能绘之于图,也不能推知它们究竟是什么。它们的真实价值不在幻想它们的形状如何,而在他们所有的象征意义。 ④ 22-25节的经文,有两三处稍加修改。25节,许多经学家以为是窜入经文的旁注(海尼市Heinisch,贝托肋Bertholet,雇克Cooke etc)。那四活物的头上顶着好像水晶石的穹苍,即是像蓝色天幕平铺在上的一块物体(出24:10;默4:6)。四活物的翅膀,在行动时,发出一种惊人的响声,相似急流、海啸(依17:12),又像上主说话的声音(则10:5)。按25节那可疑的经文,还有一种奇妙的响声发自穹苍之上。这响声是什么?这响声是象征天主的鉴临,即晚年犹太经师所说的:「上主之声」。 ⑤ 26-28节描述天主的宝座和天主的形像:天主「相似人形」;腰部以上,有发亮的金属;腰部以下,好像一团烈火。在这一段内,可特别注意到,先知如何觉得自己决不能将所见的事物描写出来,尤不能说出天主的宝座和天主的形像,只好用「好像」,「相似」等词来形容于万一。梅瑟已在创世纪中1:26等处教训伊民,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创造了人,因此伊民自然想象天主的形状是相似人而超越人形的,而且天主多次藉人的形像发显给诸位先知(出33:17-23;亚7:1-7依6:1-2;耶1:9;匝1:8;达7:9)。天主藉人形发显,无疑的含着一种预言的成分,就是天主藉此给人多少明白天主圣子降生成人的奥迹。
在这庄严的神视中包含六种不同而密切相联的成分:(一)四个活物的形状;(二)四车轮的形状,轮辋上布满眼睛;(三)一种似穹苍的形像;(四)一架碧玉的宝座的形状;(五)上主坐在宝座上光耀的形像;(六)虹霓环绕着上主。
现今略加阐明这庄严的神视所包含的深奥的道理。无疑的,先知已把自己所见的神视向充军的犹太人讲解过,我们也不妨说,先知把这神视也传报给留守在耶路撒冷的同胞,因为这神视为选民是一个教训,令伊民明白上主无所不在和掌管万物的道理。伊民不仅在圣地和在圣殿内必须恭敬上主,且不拘在什么地方总应恭敬祂。巴比伦人常夸耀自己的神像是如何美丽,但这些神像仅是人的艺术品而己,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神。惟有上主超越万物,只有祂是真神。那些负着宝座的四位革鲁宾(10:20),象征上主的超越性。人形指的是智慧,狮形指的是威严,牛形指的是力量,鹰形指的是迅速。在世界上所表现的这些德能无不属于天主。天主的神力推动着这些德能表现在世界上,彰显天主的光荣,然而天主是高居在上的,为万有的君王。车轮或者表示天上的日月星辰,它们不是神,虽则巴比伦人以它们为神,但只是上主的受造之物。「四」的数字,代表全宇宙,全宇宙无不常受上主的掌管和照顾。「宝座」表示上主是万王之王,万君之君。推动车子行走的「神力」,就是由天主而来所赋给万物和引导它们的生命力(创1:2注2)。
这神视为伊民还是一种安慰;充国异邦的犹太人,藉这神视的宣布,知道上主也在流徙之地,照顾自己的百姓,并且这神视表明上主是整个宇宙的大主宰,因此他们更信仰上主是全人类历史的主动者。
一个人熟读了这一章内的异像而加以深思,必会知道那些唯理派的批评家说厄则克耳先知是一个疯子,那真是无理的诽谤。赫尔曼说的很对:由这一章可证明厄则克耳是一位体格强健的先知和一位神秘的神学家。
第二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7天主委任厄则克耳为先知,8-10并显示给他一部内外写着哀伤、悲叹和灾祸的书。
1祂向我说:「人子!站起来!我要同你讲话。」2祂对我说话时,就有一种神力进入我内,使我站立起来,我就听见有一位向我讲话。3祂向我说:「人子!我派遣你往伊撒尔子民,为反抗我的那些叛逆的人民那里去,他们和他们的祖先违背我一直到了今天。①4那些子民,虽腆面无耻,心肠顽硬,我仍派遣你往他们那里去,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5他们或听或不理——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但终究要承认,在他们当中有一位先知。②6你啊,人子!你不必怕他们也不必怕他们说什么,虽然他们反抗轻视你,以致你就像坐在毒蝎之上,你仍不必怕他们说什么。当他们面前不必恐惧,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7他们或听或不理,你应向他们宣讲我的话,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③8你啊,人子!倾听我要向你所说的,不要反抗,像那叛逆的家族!张开你的口,吃下我所给你的!」9我就望去,看见有向我伸开的一双手,又看见上面有一卷书。10祂把那卷书在我面前展开,内外都写着字;上面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④
注 释
① 先知一望见第1章所描述的天主的光荣,即刻俯伏在地,掩面不敢仰视(1:28)。正在这时天主对先知发言,又用自己的神力,叫他站起来,派他往伊撒尔子民那里去,为自己的先知。天主叫厄则克耳为「人子」,这称呼在本书中凡九十余次,其意义与「人」字略同,不过「人子」的意思,更表示人的软弱和卑微(户23:19;依51:12;耶49:18;咏8:5注三等)。「我派遣你往伊撒尔子民……」厄则克耳的使命,不但是为充军异邦的犹太人,且也为留守巴力斯坦的同胞。按先知的意思,整个伊民从古以来不断地反抗上主的命令(1623章)。其他的先知们也攻斥过伊民历代的罪恶(耶2:20;7:24;22:21;申命纪中更多),但没有像厄则克耳那样的严厉责斥伊民和整个历史。圣斯德望(St. Stephen)在会堂演讲时攻斥在场的听众,对祖先的责备也与厄则克耳相同(宗7:51)。因为厄则克耳先知受委派去感化那「叛逆的家族」,为感动他们的铁石心肠,先知的讲辞当然十分激烈,似有言过其实的地方。 ② 「吾主上主这样说」一句,指先知全部书上的言论都是天主的话语,他所讲的不是自己的,而是上主的旨意(耶1:9;依6:7等)。厄则克耳的宣讲,就如依撒意亚(6章)的宣讲,其结果相同:就是人民不肯相信天主的舌人的道理。对这结果,天主预先知道,也告诉了先知。圣热罗尼莫解释说:并不是因为天主预先知道人将如何行事,人就没有自由,完全被动而行;天主虽早已知道,但总不干涉人的自主之权。「终究要承认在他们当中有一位先知」,这话郑重声明:终有一天,不少人要相信天主的舌人。由这些话上,我们对厄则克耳的宣讲得到一种暗示:就是他们的同胞首先拒绝他的道理,不肯信服。及至发觉先知所预言的事都一一应验了,遂承认他是天主的一位信使。事实上,直到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伊民仍不信服厄则克耳为先知,及至圣京陷落之后,一部分人就听信了先知的话。这样,我们的这位先知,一如耶肋米亚、巴路克、依撒意亚的门生等(见依40章要义401至405),整顿了那些将复兴祖国的「遗民」。 ③ 上主劝勉先知不要怕同胞们的反对(耶1:8),他们对于先知只是害人的毒蝎而已。「反抗轻视」,是按叙利亚译本翻译的,有的经学家译为:「他们对你无异于荆棘和蒺藜」,意义略同。 ④ 从8节到下章3节所记述先知在神视中所见到的一种象征行为,这行为表示天主赋给先知默感之恩。先知们为表示默感之恩,普通常说:「天主的手按在我身上」,就如厄则克耳先知在1:3所说的。但是,在此处先知看见天主的手给他一部内外写着字的书,叫他吞下去。先知在神视中能接受天主的邀请,也能拒绝,他有知觉的意识,能完全自由。但若他拒绝了,就算反抗了天主,也将列于那叛逆的家族中。那部书内外只写着「哀伤、悲叹和灾祸」。这三句话表示先知开始五、六年间所宣讲的要旨。他与他同时的先知耶肋米亚的使命一样,要警戒同胞,唤醒他们明白目前的灾难和不久的将来所要遭受的更惨痛的灾难,都是他们罪恶的后果。从这一段内决不能推论说:厄则克耳原来的先知书只包含灾祸的预告,就如曷耳协尔(Hoelscher)等学者所推想所主张的:「凡是带安慰色彩的预言,全是后人加添的」。我们该知道,当天主召叫一个人作自己的先知时,主要的是要他警告民众将要发生的灾祸,叫他(也叫我们后世的人)明白他责任的重大和艰苦。他若善尽了自己的任务,的确是功德圆满的人。然而在他宣讲未来的灾祸的神谕之外,并不排除宣讲安慰人心的道理,这由梅瑟、依撒意亚、耶肋米亚等先知的宣讲中可以证明。
第三章
(要义见第一章)
章旨 1-3先知吃下书卷。4-11天主劝勉先知。12-15先知去到俘虏那里。16-21先知的重大责任。22-27幽禁先知活动。
1以后祂向我说:「人子啊!这所有的,你应吃下,要吃下这卷书,去向伊撒尔家宣讲!」2我便张开口,祂就把那卷书给我吃,3并向我说:「人子啊!要让你的肚腹食取,要把我给你的这卷书充满你的五内!」我就吃了下去,这卷书在我嘴里甘甜如蜜。①4然后祂向我说:「人子啊!你往伊撒尔家去吧!用我说的话向他们宣讲!5你被派遣而去的,不是去语言深邃或语言不通的人民那里,而是到伊撒尔家。6也不是到语言深邃或语言不通的许多民族那里去;若是我派遣你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会听懂你!7然而伊撒尔家族却不肯听你,因为他们不肯听我;因为伊撒尔全家都已额坚心硬。8看啊!我使你的脸硬,相似他们的脸;叫你的额硬,相似他们的额。9我使你的额就像金刚,又比火石还硬。纵使他们是叛逆的 家族,不必怕他们,在他们面前也不必恐惧。」10祂又向我说:「人子啊!我要向你说的一切话,你要留心侧耳细听。11去到被掳者——你百姓的子民那里,向他们宣讲,对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不管他们听,或不理。」②12当上主的光荣由那地方升起时,神力也把我举起,我听见在我后面有强烈的轰轰声,13就是活物们的翅膀彼此摩擦的响声和靠近它们的轮子的响声,成了一种强烈的轰轰声。14有一种神力把我举起,将我提去;我心神激动而苦闷地走了,因上主的手重压在我身上。15我就来到了忒耳阿彼布被掳者那里,他们沿革巴尔河住着,【那里是他们居留之地】;在那里我在他们当中昏昏沉沉地住了七天。③16过了七天之后,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7「人子啊!我立你为伊撒尔家的守卫,当你由我口里听了什么话时,你应替我去警告他们。18假使我对恶人说:你必丧亡!你若不警告他,为劝戒那恶人离弃恶途而得生存,那恶人要因自己的罪恶丧亡,但是我要从你手中追讨他的血债。19假使你警告了恶人,而他不肯回心转意,离开凶恶和恶途,他必因自己的凶恶死去,但你却救了你自己的灵魂。20若是一个义人离弃正义,作了恶事,我要在他面前安放绊脚石,他就会丧亡;如果你没有警戒他,因而因自己的罪恶死去,他所行过的正义,再不被记念,可是我要从你手中追讨他的血债。21然若你警戒了那义人,不叫那义人犯罪,他就不再犯罪了,他要生存,因他听从了警戒,你也救了你的灵魂。」④22在那里上主的手又按在我身上,他向我说:「起来!往平原里去吧!在那里我要同你讲话。」23我就起身到了平原中。看哪!上主的荣光停留在那里,就像在革巴尔河我曾看见的那光荣,我遂伏地掩面。24有一种神力入了我内,使我站立起来,祂训示我说:「你去!把你关在房中!25你啊!人子,看哪!人们要加给你绳索,系你在绳索中,你就不得摆脱,到人民中去。26我要叫你的舌头贴在你的上颚,使你变作哑巴,再不为他们成为一个训戒的人,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27然而几时我与你讲话,我就要开启你的口,你应向他们宣讲说:吾主上主这样说:谁听,就让他听!谁不理,也就随他不理,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⑤
注 释
① 1-3节应与前章8-10节相连。天主吩咐先知吃下所给的那卷书,叫它充满他的五内。先知应命,将它吞下,嘴里便尝到一种甜如蜜的滋味。吃书之事,是神视中一种象征的行为,可作为耶1:9:「看哪!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那句话的生动的解释。那书上所写的字全是天主的话,先知必须先领会于心,然后宣布给人。耶肋米亚将天主的话比作在自已骨头中燃烧的火,非要宣讲出来不可(耶20:9)。厄则克耳慷慨地接受了天主的邀请,吞下了祂所给的书卷,立即就觉着赐安慰的天主是如何的甘饴(格后1:3)!这段经文说明了默感的性质。先知的宣讲,只是将天主的教训表达于外,决不是先知自己所捏造的。厄则克耳在这里不能再清楚说明:他的宣讲全是由天主来的。 ② 4-10节一段与前章3-7节大致相同。天主不但在先知吃书之前,即于领受默感的恩赐以前,却也在他吃书之后,还三番五次地劝慰他,给他预告未来的艰难,也给他一个保证,要时常保护他。「伊撒尔家族」之意,直接指充军在巴比伦的犹太人,且也包括留在圣地的其他的犹太人。他们的心志顽强固执,远超那些不认识上主的外邦民族(5:6;16:47;玛11:21-24)。10节「我向你说的一切话」一句,指天主说的话不只限于「哀叹和灾祸」(2:10),还暗示其他的话语,如带安慰性的预言也包括在先知宣讲的对象中。 ③ 「当上主的光荣由那地方升起时……」玛索辣本作:「神力把我举起以后,我听见在我后面有剧烈的轰轰声说:上主的光荣由祂的地方显示出来,是可赞美的!」本节按一般经学家的译文修改。先知虽没有看见上主光荣的车子的消失,但因为听见革鲁宾的翅膀彼此的摩擦声,和车轮的辗辗声,因此先知推测上主的座车已移动。「神力把我举起」,就如8:3;11:24一样,不必作具体的解释,意思是说:在这种神力推动下,先知离开了那看见神视的地方,往忒耳阿彼布去了。先知的「心神激动而苦闷」,「激动」,因为他刚才见了天主的威严;「苦闷」,因为他知道了自己的同胞心硬如铁,不肯听信天主的训示。「上主的手重压在我身上」,就是说:先知感觉他的责任的重大。「忒耳阿彼布」是充军者集中的地方,这名字好像是希伯来语,即「谷穗岗」之意。该地靠近革巴尔河,但今在何处,却无从考定。有的学者以为此地名本为巴比伦语,即忒耳阿彼布(Tell Abibu)意谓「冲积岗」。充军的犹太人到了那里,遂改为「谷穗岗」,祝祷将来五谷丰登。忒耳阿彼布似乎是充军者最重要的地方。「我在他们当中昏昏沉沉地住了七天」,就是说:因他所见的神视和所领受的使命,叫他七天之久仍然激动和苦闷(参阅宗9:9)。 ④ 16-21节一段与33:7-9大意相同。有些经学家——亦有公教经学家在内——以为本段在此处不合上下文义。本章16节历来与4:1相连贯。(对22-27节一段参见下注)。但是因为厄则克耳的文章不嫌烦文重复,我们认为本段在此处亦颇适宜。按海尼市(Heinisch)博士高明的意见:本段内所有天主的训令,指导着厄则克耳一生的使命和宣讲,所以应该将本段放在他开始行使先知任务之前。本段表示厄别克耳不但是天主的代言者,而且也是一位监督和一位导师。守卫的责任是保护城池不受敌人的突击,并且把本城的危机警告市民。厄则克耳被委派为伊撒尔家的守卫。「伊撒尔家」是指充军在外的犹太人,他们已受到了惩罚,已流徙国外;他们所能遭遇的危险,不是属于物质或肉体的,而是属于精神和宗教的,换句话说:先知对他们要负宣讲天主道理的责任。他若不去宣讲,不回头的罪人和化为恶的义人的责任,要先知来承担。本段中「丧亡」或「救灵魂」,按原文的意思可指「死去」、「救命」或「生存」的意思,但按上下文义所指,先知的眼界已超乎现世的生命和死亡的界限,而已遥见身后永远的赏罚。「我要在他面前安放绊脚石」(20节),就是说:天主一见义人变为坏人,就不再照顾他了,任凭他犯罪,自趋灭亡。天主的公义是厄则克耳所着重宣讲的道理,这不是说他决不宣讲天主的仁慈,但是耶路撒冷在未遭最后毁灭前,他特别宣讲天主的公义。 ⑤ 近几十年来的经学家对22-27节一段有许多解释,最主要的不外三种:(一)厄则克耳患了癫痫病,因此不能讲话。对于这种意见,我们仅说:由厄则克耳一生的行实上,可以完全否认他患了这种病。(二)毕齐(Buzy)等主张天主于六年之久让先知患了一种疯瘫或风湿等病。毕齐以为这病是天主加给的,因为在26节记载:「我还要使你的舌头紧贴在上鄂」。虽则毕齐的意见与第一说不同,但也不能按字意来讲。我们以为25,26二节按照上下的文义,只是寓意,并不是一件事实。(三)赫尔曼以为25节好像记述充军者反对厄则克耳的一种运动,就是说他们禁止厄则克耳宣讲天主的神谕。我们以为本段的大意是:天主吩咐先知要在一个时期内杜门谢客,不可外出。在这时期内,他不要告诉充军的人自己在神视中所见所闻的一切,须等待天主下令才去宣讲。「在那里上主的手按在我身上」(22节),即谓先知在忒耳阿彼布得了上主的默感,要他往平原中去,在那里他又看见了上主的光荣,他遂又像上次一样俯伏在地(23节)。天主又用神力叫他站起,命他杜门不出,如同身系囹圄的人一样。不但身体不准自由,且使他的舌头也不能运用自如。先知这种态度会引起充军者的好奇心,因而日后容易聆听先知的训言。天主认识他们的硬心,在先知宣讲之前,还要作许多象征的行为去开导他们(4-5章)。如果先知一开头就向他们宣讲,他们必不信服。总之,这种幽禁和默静的态度,目的是引起犹太人的好奇心,去聆听先知将来的神谕。
要义 自4到7四章记载厄则克耳于公元前五八三年内,即蒙召后的一年中,所表演的象征行为和这些象征行为所包含的意义。他所表演的象征行为一共有五:(一)在砖上刻划圣京被包围的图形(41-3);(二)照定期侧卧于床(44-68);(三)吃定量的粗饭(49-11);(四)奉命在不洁的燃料上烤要吃的馒头(412-15);(五)分散他自己所剃的发须(51-4)。关于这些象征行为的解释和其中的次第,自古以来经学家都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关于经文中的次序,因为在叙述方面有许多类似的话,经庸人篡改,颇多错乱之处。近代的经学家对这些错乱之处,想恢复经文的原来面目,但他们的修正各不相同。今中文翻译仍照玛索辣,较为稳妥。对这些象征行为,是否先知实在实行过,或只是在神视中所见而后向人民宣讲的?经学家的主张,亦各不相同。我们以为先知实在实行过,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引起百姓的好奇心,来聆听他的道理。
章旨 1-3耶路撒冷被围的象征。4-8充军在外时期的象征。9-11吃粗饭的象征。12-17食不洁之物的象征。
1「你啊!人子!拿一块砖,放在你面前,把耶路撒冷城刻划在上面!2你要围困她,建造攻她的云梯,堆起攻她的高台,摆列攻她的阵营,四周设立攻她的破城机!3你还拿一个铁烤盘!把它立在你和城之中,当作一堵铁墙;以后扳起脸来朝着她,她好像是被围困的,你好像在围困她:这为伊撒尔家族算是一种征兆。」①4「你应向左侧卧着!我将伊撒尔家族的罪过放在上面,你要按照你卧着的日数,承担他们的罪罚。5我给你计算他们犯罪的年数,即三百九十日,要这些时候承担伊撒尔家族的罪罚。6你度过了那些日子以后,你再向右侧卧着,四十日之久,承担犹大家族的罪罚:一日我算你一年。」②7「你要扳起脸来朝着被围困的耶路撒冷,向她露出你的胳膊,对她讲预言:8看哪!我必要用绳索捆缚你,叫你不得翻身动转,直到你被围困的日期完了。」③9「你还要拿小麦、大麦、豆子、扁豆、黍米和粗麦来,放在一个器皿里,给你自己做成馒头,在你【三百九十天】侧卧的日期内,要吃这食物。10你每天应衡量二十协刻耳,作你吃的口粮,并且按一定的时刻去食取。11你还喝定量的水,即六分之一歆,也按一定的时刻去喝。」④12「你应吃大麦烙的饼,这饼是在他们眼前放在人粪上烤的。13上主曾说过:伊撒尔子民要这样在异民之中,即在我分散他们的地方中吃不洁之物。」14我答说:「哎呀!吾主上主,看哪!我的心灵总没有受过沾污,就是我自幼至今总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撕裂的兽肉,不洁的祭肉也没有入过我的口。」15祂对我说:「好吧!代替人粪我让你用牛粪,就在那上边烤你的馒头吧!」⑤16祂又对我说:「人子,看哪!我要断绝耶路撒冷的粮源,叫他们怀着焦虑吃配给的饭,怀着恐怖喝定量的水,17好叫他们缺乏食粮和水,彼此恐惧,因自己的罪过同归于尽。」⑥
注 释
① 第一次(即597年)充军在外和留守圣地的犹太人,都还相信假先知的话,以为不久之后,巴比伦的国势必要衰败,而自己的国家必得复兴。厄则克耳在国外的使命就如耶肋米亚在本国的使命(耶29章),要开导充军在外的同胞不要轻信假先知的欺骗,不要妄想,不久之后即能回国;相反,那以为不可攻破的圣京耶路撒冷,不久要遭最惨重的破坏,其中的残余人民大部分要被掳去充军。充军的人对厄则克耳威严的外表,以及先知七天杜门不出和缄默的态度(3:15,24-26),已经非常惊奇;现今他们又见他所表演的举动,更引起注意,而来听他的宣讲。所表演的第一个象征行为,颇适合于巴比伦的环境;那里没有石头,人们只用土砖盖房屋,也多用柔软的砖刻划书写。先知在砖上刻划了圣城之后,又拿了一个烤盘,立在他和方砖之中。先知是代表天主,那刻着圣城圆形的方砖是指的伊民,那铁的烤盘表示天主和自己的人民之间已经有了一种隔阂。铁是坚硬金属的代表,天主对选民已经好似铁一般的坚硬了,丝毫不再加以怜恤,天主的仁慈已经过去。「以后扳起脸来朝着她」,是表明天主对伊民的愤怒。这围困圣城的事,是六年之后巴比伦所要实行的;其实是天主主动的,巴比伦仅是天主的工具而已(依10章)。 ② 厄则克耳侧卧在床,是否因为患病,或是为服从天主的命令?他是否按所叙述的日子真的侧卧了,或者仅侧卧了一个时期为引起同胞的注意?以上四种意见都有拥护的学者。我们以为先知为听从天主的命令实在一些日子向左侧卧,一些日子向右侧卧。先知一发觉同胞都注意他的态度,便开口讲解他那态度的意义。「三百九十日」是伊撒尔北国充军的时期,「四十日」是犹大南国充军的时期。两国的充军期要在同时结束,三百九十年加四十年共计四百三十年,正是伊民在埃及为奴的年数(出12:41)。这数字只是一种象征,表示两国在充军中所受的痛苦,不亚于他们的祖先在埃及四百三十年所受的。不少近代的经学家按希腊译本将「三百九十」改为「一百九十」,以为「一百九十」本属原文。按他们的解释:一百九十年实在是指伊撒尔国自734年或自722年到538年,几乎一百九十年的充军期。「四十年」是指犹大国自586至538年的充军期。为明白这个象征行为,先须明白那行为的目的。先知卧在床上先向左侧,是先象征北国充军赎罪之事;向右侧,是象征南国充军赎罪之事,很相似伊民曾在埃及为奴的惩罚。按这种解释,那些数字只有象征价值,而不是绝对实在的数目。 ③ 7节与3节意义相连,属于第一个象征行为的举动,意思是天主——先知只是天主的代表——像一个武士一样,向耶路撒冷伸出他的胳膊,去攻击她。8节属于卧床不起的第二个象征行为的举动。在3:25天主对厄则克耳说:「看哪!人们加给你绳索……」此处述天主捆缚先知。前章与此处并不矛盾,反之,意思相同。在前章中记述天主的命令,要先知杜门不出,似乎在缧绁中,此处说天主要先知卧在床上,像受了捆缚似的,不得随意转动。 ④ 9节的「三百九十天」是日后窜入经文的旁注。9-11节一段述圣京于被围中在饮食方面所受到的恐慌。被围困的人民要吃平日不能下咽的混合面,且这样的食物,还是配给的,分量也不够。9节中述说把各种粮食混合起来,作成一种混合面,在战争时或饥荒时多有这种现象。 ⑤ 12-15节是前段象征行为的实行。按15节所描述的,先知是否实行了这一切,或者仅在神视中奉了天主的命令,要怎样准备自己的食物,然后宣讲给人民?对此,经学家的意见不同。我们以为对这一个象征行为,先知只在神视中看见过,厄则克耳是一位司祭,很清楚知道那种食物是洁的或不洁的(出22:30;肋17:10-15;22:8),因此他对天主的命令表示怪异。当天主命令圣伯多禄吃大布中的四足兽、昆虫和各种飞禽时,圣人也向天主说了与先知同样的话语(宗10:14)。 ⑥ 16-17节与肋26:26,39相同,描述城池被围时的惨状。食粮和水渐渐都要匮乏,人民都要流为饿殍:这一切都是他们罪过的惩罚(哀5:4;2:12,19)。
第五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4先知奉命剃去发须。5-17解释所表演的象征行为(41-54)。预言圣城要遭受的苦难。
1「你啊!人子!应取一把快刀,去剃你的头发和胡须,然后拿一个衡量的天秤,分开那些发须。2等被围的日期一满,把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烧了,再拿三分之一,围着城用剑击打,其他三分之一要飘扬在风中,【我要在他们背后拔出剑来】。3然而你要从中取出少许发须,系在你的衣边上,4你再从这些之中取几根投入火中焚烧,然后对伊撒尔全家说:①5吾主上主这样说,这就是耶路撒冷啊!我安置她在万民之中,使万国环绕着她!6但是她违背了我的法令,为非作歹甚于异民;违背了我的规律,甚于环绕她的万国,因为他们轻视了我的法令和规则,没有照着遵行。7为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比环绕你们的异民更为悖逆:没有照我的规矩行走,没有按我的法令行事,且也没有按照环绕你们的异民的法令去行事。8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亲自要到你那里,在你中,于异民眼前要实行我的裁判。②9为了你们的一切凶恶,我要对你施行曾未施行过的,将来也不会施行的那些事:10因此在你中间,为父的要吃自己的儿子,为子的要吃自己的父亲。我要对你施行裁判,再把所遗留下的分散到四方。③11为此吾主上主说:既然你用了你的一切丑恶之事和你的一切偶像沾污了我的圣所,我是永生的,我必将你剪除,我的眼目必不怜视你,我一点也不爱惜。12你的三分之一在你中间要死于瘟疫,亡于饥荒;另三分之一在你四周之地亡于兵戈;其他三分之一,我要散之于四方并在他们背后拔出剑来。④13如此,我的愤恨才会满足,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才会平息,得了报复;当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得到满足时,他们便知道,我,上主,在我妒火之中讲了话。⑤14我必使你在你四周的异民中和一切过客眼前成为一片荒凉和一种嘲笑。15当我在你身上大发愤怒,严厉惩罚你,而施行裁判时,你就成为你四周异民中的一种嘲笑、侮辱、警戒和惊吓——这是我,上主所说的。16我要向你射出饥荒的凶箭,我射的是带来毁灭的箭,毁灭你们;我还使饥荒蔓衍,断绝你们的粮源。17我要打发饥荒和猛兽去到你们那里,灭绝你们的子女;又使瘟疫和血案来在你身上,并且还有兵戈来打击你:这是我,上主所说的。」⑥
注 释
① 4节末句按玛索辣本作:「这火从那里要烧到伊撒尔全家」,今按希腊译本改译。这剃须发的象征行为,我们以为先知实在行过,当然为行这事先知没有回到耶路撒冷,而是在他用砖所刻划的圣城圆形上,表演了他这象征的行为。有的学者以为他只在神视中见过这象征行为,而没有实行过,但是无论如何解释,意义总属一致:烧在城中的三分之一的须发,是指城中的三分之一居民因饥荒或瘟疫而死。围城用剑击打的三分之一,是指在战争逃亡时为敌人所杀的三分之一的人民。最后在风中飘扬的三分之一,是指城中所剩余的三分之一的人民,还要被掳充军,流浪四方(见17节)。「我要在他们背后拔出剑来」,是指充军各方的人仍常受上主的惩治。由这最后的三分之一的头发中,取一些系在衣边上,是指少数的遗民,他们是选民的希望,准备选民的复兴。4节是指遗民中还有些不良分子,不守天主的法律,也要遭受歼灭。有些经学家以为这一节,是指公元后70年提托灭亡圣城之事。依7:20已将剃刀的比喻指外来的敌人:「那一日,吾主要用由大河彼岸借来的剃刀即亚述王,削去头和脚上的毛发,胡须也必要剃掉。」(参阅依7:20注十四)。 ② 先知表演了那象征行为以后,奉命去向充军的人解释所表演的举动,藉以警戒他们。先知直接是向充军在巴比伦的犹太人说话,但间接也是向留守在本国的同胞说话。5-8节第一段说天主把耶路撒冷高举在万民之上,将启示的宗教赐给她,叫她作为万民的模范,好像灯塔普照万国。但是她却相反了天主的旨意,为非作歹甚于异民(16:47;11:12;耶2:10等18:13;列下21:9)。这样的罪恶,天主必要加以惩治,且在万民前惩治他们,因为他们在万民前侮辱了天主的圣名(20:9,14,22,44;22:16;28:25;38:28;39:27;肋26:45)。厄则克耳先知以后的犹太经师和古来圣教会的作家,都以为耶路撒冷的位置是在大地的中心,所以被称为大地的肚脐(38:12)。这种思想一直延到中世纪。但丁在神曲中也把耶路撒冷置于天堂、炼狱和地狱之中间(地狱34:114)。圣热罗尼莫(St. Jerome)根据古来的历史说:耶路撒冷的位置是在诸大帝国埃及、波斯、巴比伦、亚述和欧洲的中心。 ③ 9-10节先知预告圣城被围时,必要实现天主从前警戒他们的一切预言:为父母的因饥饿所迫要吃自己的儿女(申28:53;肋26:29)。这可怕的预言按哀4:10所记述的,实在应验了。六百年后,罗马人围困圣京时,也发生了同样的惨事(Bell. Jud. Ⅵ,4:205et seqq)。 ④ 犹太人怎样亵渎了圣所。在8-11四章内,先知描述的十分详尽。按先知的意思,背弃上主去敬拜外邦的邪神是最愚蠢和最丑恶的行为,因此天主大发愤怒,用极惨酷的惩罚:瘟疫、饥荒、兵戈和流徙来消灭他们。先知的大意不外是:直到现今我们所受的苦难还不能平息天主的愤怒;如果人不真心悔改,是得不到宽恕的。 ⑤ 「在我的妒火之中讲了话」一句的意思,是指伊民为天主的净配。伊民既是天主的净配,若她离弃天主别有所恋,天主好像为丈夫的一样,也有嫉妒之意。先知在16和23章,根据这个道理详解伊民的历史,参阅雅歌引言六。 ⑥ 14-17节一段的大意是:耶路撒冷既不肯作万民的光明,她必成为万民的笑柄(耶18:16;19:18;49:17;索2:15)。16-17二节据许多现代的考订家的意见,是窜入正文脚注,但因已见于本书各处,且厄则克耳又不嫌烦文重复,故考订家的意见未必尽然。研究一篇旧文学的作品,不应拿现代的思想和原则来批评,先当明白那时代的体裁和作者的文笔才是。
第六章
(要义见第四章)
章旨 1-7关于伊撒尔群山的神谕:天主的惩罚要来到它们之上。8-10仅有少数逃亡的人得免于难。11-14其他的人民从南到北都要丧亡。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的脸要向着伊撒尔的群山,对它们讲预言!3你应说:的确!我要使兵戈临于你们之上,荡平你们的高丘;4必要把你们的祭坛破坏,把你们的太阳柱打碎,还要把你们那些伤亡的人,抛掷在你们的神像前!①5【也要把伊撒尔子民的尸体抛掷在他们的神像前】,把你们的骨骸撒在你们祭台四周。6凡你们所居住之地,城池变为荒野,为叫你们的祭坛也被离弃而荒废,你们的神像也被粉碎,你们的太阳柱被打断,你们手工制造的被铲除。7伤亡的人横卧在你们中间:如此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②8当我分散你们于各地之时,我还要由你们中把一些幸免于兵戈的人,存留在异民中。9那时你们被掳去的那些人流亡在异民中必要想念我,因我击碎他们的好淫而离弃了我的心,并击碎他们的好淫而随从了他们邪神的眼睛:那时他们为了他们那些丑恶的事,而厌恶自己所行的凶恶。10如此他们要承认我是上主,我也没有徒然说:要对他们施行这类的灾祸。」③11吾主上主这样说:「鼓你的掌!顿你的脚!要喊说:祸哉,伊撒尔的那些丑恶的事!他们要亡于干戈、饥饿和瘟疫。12远地的要死于瘟疫,近处的要亡于干戈,剩余而被围困的人要死于饥饿,于是我就对他们发洩了我的怒火。④13当那些伤亡的人,围着他们的祭坛,横卧在他们的神像中间,在一切高山上,在一切山顶上,在一切深绿树下,在密茂的樟树下:就是在那些他们给自己的邪神,献了馨香的地方时,这样,你们就会承认我是上主。14我要伸我的手打击他们,在我们所居住的地方,我使田地自旷野直到黎贝拉变为沙漠和荒野:这样,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⑤
注 释
① 4-5两章中先知所表演的象征行为和其中所包含的意义,是关于耶路撒冷城和其中的居民;6-7两章内所讲的是对全圣地。「伊撒尔的群山」(2节),是指多山的巴力斯坦地区,住在巴比伦的厄则克耳每用这称呼指圣地(36:1-15)。在巴力斯坦各角落里——高山、丘陵、溪流和山谷中,人民迷于异端,崇拜邪神,行了极丑恶的事,因而不久之后,天主的惩罚必要降到这些地方。这些无灵的山丘河流不能犯罪,为何先知向他们警告天罚呢?忒敖多勒托和古今的经学家解释说:「伊撒尔的群山」是比喻之辞,是象征「伊撒尔的居民」;有的经学家以为:天主必定实行惩罚伊撒尔人民,但在实行之前先召呼山丘、山谷和各种受造之物作见证:上主是如何的公义,一切无灵之物是如何听天主的指挥,而人们却胆敢违犯天主的诫命(申32:1;依1:2;米1:2;耶8:7)。我们以为先知还另有深意:天主把一切受造之物托付人类管理,属于人的掌握之下,人若善用了受造之物,它们将扶助人达到人生的目的:这是天主对受造之物所定的终向。如果人不善用万物,反而妄用,拿它们去得罪天主,天主必要破坏给受造物所定的终向,不仅人要受惩罚,也要连累万物遭受天罚(罗8:19-22)。伊民沾污了圣地,因为他们到处建立了「高丘」(列上12:25-35;列下17:29-32)、「祭坛」(列下21:3)、「太阳柱」(依17:8;27:9)和偶像。人们依靠这些奇形怪状的偶像,希望得到它们的救援,然而事实上,敌人来杀戮他们,正是在他们所敬奉的无能的偶像之前。 ② 5节上半句似乎是由肋26:30引来而窜入正文的注释。战争破坏了敬邪神的祭坛和地点,并且灭绝了那迷信邪神的人。按旧约,将尸体或骨骸抛在祭坛上,是沾污祭坛最有效的方法(户19:16;列下29:8,14,16,20)。住在巴比伦充军的人和由犹大逃脱的遗民,或耳闻或亲眼看见那破坏的情形,相信先知的话都一一应验了,也共认雅威是天主,他们所敬拜的邪神偶像,只是危害他们的虚无而已。从5-7节中已暗示了先知所主张的「遗民」的道理。厄则克耳与依撒意亚和耶肋米亚一样,把「遗民」看作将来复兴的种子和保证。厄则克耳把597和586年两次充军的人当作「遗民」。参阅11:14-20;耶24:5-8;29:1-32。至于散在其他各地的犹太人,因着所受的惩罚和所有不道德的生活已忘记上主;对他们,先知不抱着什么复兴的希望。 ③ 8-10三节不易解释,经文也有残缺,今按现代著名的经学家略加修改。经文大意仍保存完好,大意是说:天主要由那些经过战争没有丧亡而被掳到外邦充军的人中,挑选出祂的遗民来。在586年犹大和耶路撒冷必要灭亡,但选民不至完全灭种;无疑的,由他们中仍留下一部分,他们要归向上主。他们之所以回心转意,完全是因天主的催迫,就是天主击碎了他们好淫的心和眼睛,叫他们自己讨厌所行的丑恶。回心转意的结果是叫人想念天主,要承认那曾预言施行惩罚的雅威,是惟一的真天主。「好淫的心和眼睛」是指伊民对上主背信违约和事奉邪神的罪。他们居心行事全像一个淫妇(耶3:1等;则16:23;出34:15;肋20:5;欧2章;9:1;依5:1;54:5;62:4等)。 ④ 「鼓掌」、「顿脚」在圣经中多是幸灾乐祸的表示。厄则克耳对天主所施行于伊民的严厉惩罚,不像耶肋米亚的悲叹哀悼,他反同情天主所发泄的愤怒,庆幸天主的正义得以彰明。 ⑤ 13节「他们的祭坛」,希腊和拉丁本作:「你们的祭坛」。13节末句随希腊和拉丁本改作:「你们就会承认我是上主」;叙利亚本作「他们……」意义无大出入。13节与4节意思相同。14节天主宣告祂的惩罚要连累伊撒尔全地区,从旷野即所谓的犹大旷野或讷革布,一直到黎贝拉(列下23:33;25:6,20等)。黎贝拉(Riblah)在叙利亚境内,靠近敖龙忒河。588年拿步高在此地设立了总司令部,指挥作战(耶39:5)。
第七章
(要义见第四章)
章旨 1-9犹大国的末日临近了。10-13那是一切同归于尽。14-27描述战争中国内的一切惨祸。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你啊,人子!吾主上主如此对伊撒尔地域说:终期到了,大地四极的终期到了!3现今终期来在你身上了,我要向你发洩我的怒火,要按你的行径裁判你,把你所有的丑恶之事都要报复在你身上。4我的眼决不怜视你,我一点也不爱惜;反之,我要把你的行为报复在你身上,你那丑恶之事必要显露在你中间:这样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①5吾主上主这样说:「灾祸,惟一的灾祸,看哪!已临近了。6终期到了,那终期到了!它醒起来灭亡你。看!它已来到了。7地上的居民啊!天命已来到你身上,时候到了,战乱的日子临近了,不再有山上欢呼的喜乐。②8现今,我立即就要向你倾洩我的愤怒,在你身上洩尽我的怒火,要按你的行径裁判你,把你所有的丑恶之事都要归到你身上。9我的眼决不怜视你,我一点也不爱惜;反之,我要把你的行为报复在你身上,你那丑恶之事必要显露在你中间:这样,你们还要承认我是打击人的上主。③10看那日子,确已来到!冠冕升起,权杖开花,豪华怒放。11强暴兴起,而成了穷凶的棍杖,但他们中一无所存:他们的财富不见了,他们的豪华没有了,他们的光荣一无所留。12时候到了,日子临近了!买主不欢乐,卖主也不忧愁,【因为怒焰要降在所有的财富上:13卖主不能恢复他所卖的,虽然所卖的仍存留于世。】因为怒焰一降在所有的财富上,就不得挽回。没有一个人在罪恶中能保全性命。④14你们吹喇叭,准备一切吧!但是没有人出征赴阵,因为我的怒火要降到所有的民众之上。15外有干戈,内有瘟疫和饥饿:在乡间的要死于干戈,在城市的要死于瘟疫饥饿。16他们有些逃脱了的,他们在山中,就像哀啼的鸽子,各人为了自己的罪恶而悲泣。⑤17手都无力地垂下,膝部像水那样柔软。18他们都要穿上苦衣,恐怖笼罩他们,每人的脸上都带羞容,头上完全秃光。19他们把自己的银子丢弃在街上,他们的金子成了他们的恶浊。【他们的金银,当上主发怒之日不能救助他们】,它们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灵,它们不能使他们的肚腹饱饫,因为金银是他们陷于罪恶的绊脚石。20既然他们把自己华丽的装饰品制成了夸耀的东西,也做了他们的丑恶的神像,所以我要叫这神像成为他们的恶浊。21我要把它交于外邦人手中作为胜利品,交给地上的匪徒作为掠物,为叫他们亵渎。⑥22我要由他们那里转过我的脸去,让外人亵渎我的宝藏,叫匪类侵入其内而亵渎,23用以制造锁链;因为地上充满了血债,城市中充塞了残暴。⑦24因而我要引最凶残的人民来占据他们的房舍,荡平他们傲慢的势力,叫他们的圣所受亵渎。25恐怖来到,人们都寻求救助,却是徒然。26祸上加祸,各种噩耗接踵而来;人们向先知求神视,毫无所得;司祭失去了法律,长老没有了主意。27君王要忧惧,王侯要为惊吓所包围,人民吓得手颤无力。我要照他们的行径对待他们,按他们的法度裁判他们:如此,他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⑧
注 释
① 本章的经文脱误之处很多,经学家虽尽力修订,亦难恢复原来的面目;虽则如此,本章是厄则克耳书中最壮丽的诗词之一。诗人在本章中有三个意思反复申述:
(a)审判已迫在眉睫;
(b)选民的罪过应受处罚;
(c)贵族与平民所受的灾祸非常惨酷。先知所发的这恐吓的预言是向着伊撒尔地域,即天主向祂的祖先所应许的那地方。先知在叙述中,有许多很相似亚毛斯和依撒意亚对上主的日子所渲染的辞句(亚8:2;依2章)。在那一日因为伊民对自己的罪恶没有忏悔,天主也就不怜恤他们,要在他们身上发泄自己的愤怒,严厉惩治他们。只有如此,才能使他们反省,承认上主是他们的天主。先知在这神谕中,无疑地是预告巴比伦王拿步高于588年攻击犹大的战争(列下24-25章)。先知大约在592年中宣布了这神谕,有的经学家——有些公教者也在内,以为在588年,即当拿步高(Nebuchadnezzar)往黎贝拉(Riblah)进军时,宣布了此神谕。 ② 「终期」在先知生动的文笔下,化身为人,好像一个敌人跃起来去毁灭犹大(6节)。「天命已来到你身上」,今日学者多如此翻译。「天命」按原文「Zephira」与阿剌伯语的「天命」一辞相近。但在依28:5「Zephira」有冠冕之意,因此有些学者将7节译作:「地上的居民啊!有冠冕来在你上!」(Heinisch)。当然,如此翻译含有讽刺之意。 ③ 古代的伊民希望将来有一日,上主藉惩罚选民的敌人,来彰显自己的全能(依2:12-22注六)。先知们把他们的那种思想逐渐加以改正。在上主的日子内,天主不是按国籍,而是按每人的行为去裁判万民。所以到那一日,天主不一定姑息伊民,而只罚伊民的敌人:不论对伊民或外邦人,祂惩罚一切罪人。先知在前章描述了伊民的罪行,本章中又重复一番,并且声明到裁判之日,祂的百姓要承认天主是「打击人的天主」。圣热罗尼莫解释这一句说:「天主加给惩罚,是叫祂的儿女们改恶迁善」。 ④ 10-13节原文的经文不明,经学家的翻译各不相同,甚或有些学者将难译的字句删掉。本段的经义不是暗示拿步高,而是犹大王漆德克雅(Zedekiah)和他臣民因着骄傲所遭的惩罚。「冠冕」和「权杖」指漆德克雅的王位和王权,他原是拿步高所扶持和立定的,但他不愿作拿步高的藩属,蓄意判乱。「豪华怒放」,似乎是指漆德克雅的官吏和贵族的骄傲。上主藉先知们,尤其藉耶肋米亚劝告举国上下要臣服巴比伦,方能保持国家的安全。他们却违背天主的圣意,相反先知们的劝告,与埃及联盟,对抗巴比伦。天主为罚他们这叛逆和骄傲的罪过,让巴比伦的大军来蹂躏全国,把他们杀的杀,掳的掳,将他们的财富劫掠一空。一切光荣势力尽成泡影。11节雇克(Cooker)改译为:「穷凶的权杖必要被折断,他们的骄傲必将受挫折。」与我们翻译的意义无大出入。12-13两节因为国家快灭亡了,先知便劝告买主不必欢乐,卖主也不必忧伤,因为敌人的大军来到之后,不但财宝尽失,即性命也不能保全,对那偿来之物何必患得患失呢? ⑤ 14节按拉丁和叙利亚本及苛尔尼耳(Cornill)等经学家的意见略加订正。伊民相反耶肋米亚的警戒(耶27-28章),暗中作反叛巴比伦的武备。此处天主却用讽刺的口吻,劝那些武装的兵士上阵打仗。孰料这些兵士没有丝毫勇气,不敢出征迎敌。没有逃亡的都死于瘟疫和兵祸;逃于山中的,像胆小的鸽子到处躲藏悲啼。 ⑥ 17-21节先知描写困守城中的人所遭受的灾难。「穿苦衣」、「剃头」、「面带羞容」是罹大灾祸的表示(耶4:8;依15:2;亚8:10)。在城被围时,缺乏的是日用品,金银如粪土,废物般弃于街市。以前他们用金银造了邪神或为邪神的点缀(欧2:8;8:4;13:2),如今所受的灾难,岂不是天主的惩罚?天主把他们的金银和金银的点缀都交给外邦人——巴比伦人和地上的匪徒,即巴比伦的附庸国。「亵渎」,即指亵渎圣殿。 ⑦ 「宝藏」即指圣殿。「用以制造锁链」一句,按叙利亚希腊本及经学家伐加黎(Vaccari)略加修订。大意是说:敌人用圣殿的器皿制造锁链,为锁押俘虏。有些经学家在23节前加:「上主对我说」一句;改「用来制造……」为「你应制造……」好像先知在神视中奉命制造锁链。如此解释也合乎先知于4:1-5:4中记载的象征行为。 ⑧ 24-27节描述圣京陷落的原因和情景。原因是为了君王和贵族人的血债和不义。至于情景:侵扰者是最凶残的民族巴比伦人。卫护犹大国的君主、王侯、先知、司祭、长老等,都毫无主意,只有束手待毙。
第八章至第十一章 先知于神视中看见耶路撒冷人民敬拜邪神的情况
要义 厄则克耳先知在神视中看见了天主的光荣,过了十四个月之后,在忒耳阿彼布于神视中看见耶路撒冷的人民敬拜邪神的情形,和因敬拜邪神所受的惩罚(由8章至11章所载)。犹太人以为上主的巍峨圣殿是不可破坏的,不然,天主就失掉了自己的光荣,没有保护自己圣殿的力量。厄则克耳和耶肋米亚一样,时常攻斥他们这种错误的思想,不断地声称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圣殿必要遭受破坏,这不是因为上主没有能力,而是因为至公义的上主不能不惩治背信违约的伊民。又因为那座圣殿成了敬拜邪神的处所,已亵渎了它的神圣,至圣的天主要离开那圣殿。充军的犹太人受了流徙之苦,也许已受了相当的惩罚,并且他们以为没有在默纳协王权下犯那些敬拜邪神的罪,便以此自负,想不久即能回归故乡。这虽不是过分的奢望,但那成熟的时候还未来到,天主还要先知警告充军和留守本国的犹太人所有的错误思想,为此天主要先知在神视中,看见犹太人如何敬拜邪神,如何亵渎了圣殿,天主如何离开了圣殿,人民如何怨怼天主,辱骂天主。至公义的天主能不惩治这些背信的败类吗?祂定要惩治他们!虽然惩治他们,却不将他们完全灭绝。就是那些不敬拜邪神的人,天主在他们额上划了一个符号,凡有此符号的,得免于难,尚可存留人间。他们是产生新伊撒尔的遗民,天主要赏赐他们一颗血肉的新心,遵守天主的法律,忠信于天主的誓约:这是8章到11章的大意。在本段中发显天主的公义和仁慈是如何兼程并进的,所以经学家冬讷(Donne)写说:「因祂的奥妙深意,厄则克耳在四大先知中堪称最大的。」
章旨 天主提厄则克耳到耶路撒冷观看同胞们的丑恶:(a)1-6他们在圣殿中供奉妒忌的神像;(b)7-13敬礼昆虫兽神,(c)14-15塔慕次神,(d)16太阳神。17-18惩罚的恫吓。
1六年六月五日,我坐在我屋内,犹大的诸长老坐在我面前时,在那里吾主上主的手按在我身上。2我望见,看哪!有一个形象,外表像一个人,从像他的腰部的下面有一团火,从像他的腰部的上面有一道光辉,像发光的金属。3他伸出了像一只手的形状,抓住了我的一绺头发,就有一种神力举我在天地之中,在神视中提我往耶路撒冷,到了内门的北门门口,在那里供着引起上主妒火的妒忌的神像。①4看啊!在那里显出了伊撒尔的天主的光荣,就像我在平原中所望见的一样。②5祂遂向我说:「人子啊!你举目向北看!我一举目向北,看见在靠近祭坛的北门门口有那妒忌的神像。6祂又向我说:「人子!你看他们作的什么事?伊撒尔家——他们在这里行了大可憎恶的事,甚至叫我远离我的圣所;③但是你还要看见更丑恶的大事。」7以后祂提我到了庭院的大门口,我一望,看见在墙上有一个窟窿;8祂遂向我说:「人子!穿破这堵墙!」我就穿破了这墙,显出了一个门。④9祂向我说:「你进去看一看他们在那里所行的丑恶的事。」10我便进去,看见了各种昆虫和走兽的像,都是奇形怪物,还有伊撒尔家的各种偶像,都刻划在四周的墙上。⑤11伊撒尔家的七十位长老,霞番的儿子雅匝讷雅也在他们中间,他们都站在那些神像前,每个手中拿着香炉,烧的香气正在上腾。⑥12祂就对我说:「人子!你看见伊撒尔的长老在黑暗中,每个人在自己的神庙中所行的吗?他们还说:上主不看我们,上主离弃了此地!」⑦13以后祂又向我说:「你还要看见更丑恶的大事。」14然后祂提我到了上主圣殿的朝北的门口,看哪!那里有妇女们坐着,哭悼塔慕次。⑧15祂对我说:「人子,你看见了吗?你还要看见比这更丑恶的大事。」16以后祂提我到了上主圣殿的内庭院里。看哪!在上主圣所的门口,即在走廊和祭坛中间,约有二十五个人,他们的背朝着上主的圣所,他们面向着东方,他们向着东方朝拜太阳。⑨17祂又向我说:「人子,你看见了吗?在此处所行的这些丑恶的事,以致他们的穷凶极恶弥漫了这个地方,惹我发怒。为犹大家这还算是小事吗?看!他们还把树枝举到他们的鼻子上。⑩18我必向他们发洩愤怒,我的眼目不怜视他们,我一点也不爱惜;即使他们在我耳边高呼喊叫,我仍旧不俯听他们。」
注 释
① 「六年六月五日」,希腊本作:「六年五月五日」。此年月日即公元前592年阳历八、九月之间。「犹大的诸长老」,即充军中的头目(14:1;20:1,3;耶29:1),他们曾看见先知所有的象征行为,也听到了他所有的解释,便相信上主也在外邦中派遣祂的信使——先知。众长老正在先知家中时,「上主的手临于我」,即谓先知蒙受上主的启示,或得见一种神视。先知在这神视中看见了上主,祂的形像外表像一个人,腰下似乎一团火,腰上像发光的金属(1:4,26)。「在神视中」,按原文本作:「在天主的奇像中」(1:1),就是说:先知的身体仍在忒耳阿彼布他的家中,他的心神被提到耶路撒冷。「妒忌的神像」即是阿协辣(Asherah)的神像,因为她占了天主所应受的敬礼,所以激起天主嫉妒的怒火。在圣殿中立阿协辣神像始于默纳协王(列下21:5,7;编下33:7);约熹雅王(Josiah)继位后,已把它运走焚毁(列下23:4;编下34:3等),大概约雅金(Jehoiakim)或漆德克雅王又恢复了这敬礼。阿协辣此处不是指一种神柱,而是指哈协托勒特(Ashtoreth)的神像。哈协托勒特与阿协辣名异而实同(见民2章注六)。阿协辣女神,是巴哈耳男神的配偶。亚述、巴比伦、腓尼基、叙利亚、阿剌伯和培肋协特等地的人民都敬此神。她是生育和爱情的神。日后希腊人以为她与他们所恭敬的未奴斯(Venus)同是一神。 ② 「看哪!在那里」,即在圣殿内院中(10:3),天主的光荣显现给厄则克耳(3:23)。这种显现使先知明白两件事:
(a)圣殿是天主亲自选定所居住的地点。
(b)现今因着那里敬拜外邦的诸邪神,亵渎了圣殿,激起了祂的愤怒,迫祂离开此地。 ③ 先知在圣殿中所看见的五种恶事,按着由轻而重的次第叙述出来。因这些丑恶的事,至圣至义的天主不能不发怒,离开那里,严罚那里的人民。 ④ 7,8两节述先知把墙上的一个窟窿扩大成门,由这门进入院中。在人意想不到之时,先知出显在他们中,观察他们所行的丑恶之事。 ⑤ 先知所见到的昆虫和走兽的像,大约是由埃及传入的。至于其他刻画的奇形怪象,和伊撒尔家的偶像,是受到巴比伦——刻划神像是巴比伦的一种特有艺术——以及客纳罕和邻邦宗教的影响。在善王约熹雅死后,他所铲除的迷信和邪神偶像,又渐渐恢复。国内倾向埃及和倾向巴比伦的两党派,为谄媚他们的主子,便在圣殿中立了那两国的神像。 ⑥ 「七十长老」,即七十位民间有地位的人。他们中有一位是霞番(Shaphan)儿子雅匝讷雅(Jaazaniah)。这霞番是否为约熹雅的书记,并阿希甘的父亲,无法断定(列下22:3;耶29:3;36:10等)。此处的雅匝讷雅不是11:1所说的哈组尔(Azzur)的儿子雅匝讷雅。 ⑦ 「在自己的神庙中」一句,原文意义不明,今随现代译本译出。「上主不看我们了,上主离弃了此地!」先知善用别人的话语,作为他们心理的描写(9:9;11:3,5;12:2,25,29;21:5;33:10,24,30;35:12;37:11)。长老这两句话,恰正表示犹大国末年大部分人对上主的心理。犹大自约熹雅阵亡后(列下23:29-30),连年战争,国家不属埃及,即属巴比伦。圣殿中的祭献之事,已经废驰,权贵富豪已被俘充军,纵使圣殿不遭破坏(耶7章),但圣地已遭受了巴比伦人惨酷的蹂躏。这不是上主离开了此地和不顾他们的明证吗?既然上主不保护他们了,为此,他们便敬拜那两大帝国的神明,将来好得它们的庇护。 ⑧ 塔慕次是古代秀默尔人(Sumerii3000a. C.)的神。塔慕次是秀默尔语,即「生命的儿子」或「永生的孩童」之意。对此神的敬礼由秀默尔传至古巴比伦帝国。古巴比伦以它为依市塔尔神(Ishtar,即哈协托勒特)的丈夫。这敬礼又从巴比伦传至腓尼基。腓尼基人称它为阿多尼(Adonis),即「吾主」之意。腓尼基的革巴耳(Gebal)城是隆重举行阿多尼节(Adoniae)的地方。革巴耳城于公元前二千年已与埃及通商,所以在宗教上,埃及也受了腓尼基的影响。敖息黎(Osiris)神的神话,便是由阿多尼的神话演变而来的。希腊阿多尼的神话,也是受了腓尼基的影响。近东各国对塔慕次的神话,虽地域不同,时代各异,故事方面却大部分相同,这些相同之点是:(a)它是一个年青俊美的神;(b)它是一位有生机和爱情的神,颇像依市塔尔女神(参看阿市塔特Astare、阿弗洛狄戒Aphrodites);(c)它春夏两季居于阳间,秋冬两季居于阴间。古人随着季节的变化敬礼它。在春天自然界都复苏生长,他们恭敬它像一位使万物生长的神,并庆祝它由阴间复来阳间。到了盛夏极热的时候,塔慕次即入阴间,万物遂开始凋零,恭敬它的人便哀悼它的死亡。巴比伦人多着重塔慕次神对自然界的生长和凋零。腓尼基和希腊人特记念它的死和复活。又按另一种普遍的神话传说:塔慕次——阿多尼在打猎时为野猪伤害而死,死后下了阴府。恋爱它的依市塔尔女神哭悼它,到处寻找它。经过种种困难之后,终于在阴间发现了它,遂又将它领到阳间来。妇女哭悼它即是效法依市塔尔女神。后人为庆祝它由阴间回来,男女纵欲淫乱,来恭敬它。下面介绍一首哭悼塔慕次的诗,大概作于公元前二十世纪:「哎!那慈泪光耀的神,逝去了!到了地下!你走了,但你的行程迷乱了你的百姓……那勇士向着人们所不知的地方去了!依市塔尔一不看见它,就流泪恸哭。她哭着说:我的娇儿!我的心肝!我的巫祝!……」 ⑨ 崇拜太阳的敬礼由亚述传入了犹大(列下21:3;23:11),「二十五个人」也许指司祭的二十四班再加上大司祭。 ⑩ 「把枝条举到自己鼻子上」一句,不知有何意。许多经学家以为是最猥亵的敬拜邪神的礼仪(依57:8注三)。在敬拜邪神的礼仪中,这一项是天主所最厌恶的。
第九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7忠贞者额上划一符号得免于难;无符号者尽被杀死。8-11先知的转求。
1以后祂高声在我耳边喊叫说:「对此城执刑的,来近吧!每人手中应拿着他的毁灭工具!」①2看哪!有六个人由朝北的上边的门那里走来,每人手中拿着破坏工具;他们中间有一个人穿着细麻衣服,腰间带着书记的墨盒;他们来到就站在铜祭坛旁。②4停在革鲁滨上的伊撒尔的天主的光荣,就由他们身上升起,降到圣殿的门限上;以后祂叫了那穿细麻衣服,腰带书记墨盒的人来,③4上主对他说:「要走遍此城中即耶路撒冷中,要在那些因城中所行的丑恶事,而悲痛哀叹的人的额上划上一个符号。」5以后祂在我耳边又向其他的人说:「你们也跟着他到城中去击杀吧!你们的眼目不要怜视,你们也不要加以爱惜。④6把老人、少壮、处女、婴儿和妇女杀掉灭绝;然而凡是额上有符号的人,不可走近!你们就从我的圣所这里开始吧!」果然他们就从那些在圣殿前面的老人们开始。7以后又向他们说:「要沾污这圣殿,把击杀的人充塞整个庭院!然后出去,在城中击杀。」⑤8当他们击杀时,只存留下我自己,我就伏地掩面,呼求说:「哎呀!吾主上主!祢在耶路撒冷发洩祢的愤怒,竟要灭尽伊撒尔那残存的人吗?」9祂回答我说:「伊撒尔【和犹大】家,真是穷凶极恶,这地方沾满了血,这城市充斥暴行,并且他们还说:上主离弃了这地方,上主看不见她了!⑥10因此,我的眼目再不怜视,我再也不爱惜!反之,我把他们的行为报复在他们的头上。」11看哪!那穿细麻衣服和腰带墨盒的人回来报告说:「我已行了祢所吩咐与我的。」⑦
注 释
① 在前章末节天主已决定惩罚耶路撒冷,丝毫不加怜悯。本章开首即实行这惩罚,先叫执刑的手中拿着武器进来。有些经学家随希腊拉丁本译作:「以后祂高声……说:此城的惩罚临近了……」大意相同。先知所听见的声音,即天主的声音。 ② 执刑的天使一听见天主的声音,即刻来到。他们是由北门进来的,因为那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巴比伦人是由北方而来的(26:1;耶1:13;4:6等)。事实上是巴比伦人来代天主执刑。先知神视中所见的只是一种预兆而已。七位天使中一位较为尊高,穿着相似行职的司祭,和大司祭在赎罪节目所穿的(肋16:4)。他腰间带着墨盒,要在忠贞的伊撒尔人额上划一记号,免遭杀害。他是伊撒尔的保护者,也许是那所说的「上主的天使」(匝1:81012;咏34:8;35:5等)。其他六位是代天主执刑的。巴比伦人所恭敬的讷波神(Nebo)在众神会议时,他手中拿着笔,执行书记的职务。在埃及也有一位相同的神,名叫托特(Toth),因此龚刻耳(Gunkel)以为厄则克耳所记述的这位天使,是由巴比伦的讷波神或埃及的托特神的故事演化而来的。我们不否认有相似之点。本章所提的天使是服从上主,执行上主命令的,但巴比伦和埃及的神却任意写人的命运不服从上天的命令的。 ③ 七位天使站立在铜祭坛旁,这铜祭坛为撒罗满所立(列上8:64)。以后阿哈茲(Ahaz)在那里建立了一座石坛,将铜坛移往圣殿之北(列下的16:14)。他们站在那里时,天主的光荣(1:28)离开了那停在内院的车子,降到圣殿的门限上,由那里对七位天使发号施令。 ④ 天主先命令带墨盒的天使去在不敬拜邪神者的额上划一符号。圣热罗尼莫说:「这些悲痛哀叹的人,就是蒙教恩的人,他们不但未行恶事,且为别人的罪过哀伤祈求。」「符号」,按赫尔曼(Herrmann)的意思,是指腓尼基撒玛黎雅(Phoenician Samaritan)字母中的T字,这字母的形像在厄则克耳时代普通写为一个十字形(十或x)。因此教父和圣师们从敖黎革讷以后,一致认为这些带十字符号的人,是预示耶稣的信徒,即因耶稣的十字架获得救赎的人。他们不仅躲避罪过,而且为那些犯罪的兄弟悲哀,恳求仁慈大父怜恤他们。圣五伤方济各(St. Francis Assisi)对先知的预言,心中很感动,因此他在书信和文件上每在划押签字时,代自己的名字,写一个拉丁「T」字母,以纪念耶稣为救赎我们的十字圣架,并且他一生常劝勉自己的神子要躲避罪恶,要为罪人哀痛做补赎。 ⑤ 凡是额上有记号的人都保全了性命,其他没有那记号的人,不拘男女老幼都被杀死了(创4:15;出12:13,22;默7:3;14:1)。这严厉的惩罚由圣殿中开始,因为在那里长老也都敬拜了邪神。事实上,巴比伦人在杀戮圣城的居民时,遭受惨杀的一定有许多义人,而恶人保全性命的却也不少。对这事实,我们只有惊奇天主照管人类的奥妙,我们也不能把先知所见的奇象一一贴于事实,因为我们不知道这预兆的每一个节目所指的是什么。虽然义人在灾祸中被杀害,但他们还「生活着」(3:18-21),生前死后会觉着天主待他们的仁慈。恶人虽保全性命于乱世,但生前死后总会发觉天主在他们身上所发泄的愤怒。 ⑥ 先知在神视中,看见犹太国和耶路撒冷的灭亡,很觉怜惜。他质问天主的口气,是祈求天主保存遗民,留他们作为将来复兴的希望,但天主的答复却是严厉的。惩罚必要实行,因为这地方恶贯满盈。关于遗民的问题,天主留在11:13-20等处答复。遗民乃是大灾祸后所残存的人(列下21:14;依15:9;耶25:20;亚5:15等)。厄则克耳以为597年战争以后,存留在耶路撒冷的人算是伊撒尔的遗民,他把复兴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但是天主逐步开导先知那复兴的遗民要来自充军者。 ⑦ 灾祸过去以后,那地位较高的天使向天主报告他所行的,就是说:惩罚要实行到底,天主决不更改所预定的一切。
第十章
(要义见第八章)
章旨 本章原来记述二事:(一)2-7天主命天使把火撒在耶路撒冷城上;(二)18-20上主的光荣离开圣殿。对于革鲁滨的描写(1,8-17,21,22),大多数的经学家认为这描写是日后增补的。
1我一仰望,看见在革鲁滨头上的穹苍上,有一块像碧玉的石头,看着相似宝座,出现在他们上边。①2上主就向那穿细麻衣服的人说道:「你去到革鲁滨下边的轮子中间,由革鲁滨中间取一满捧炽燃的火炭撒在城上!」他就在我眼前进来了。3当那人进来时,革鲁滨站立在圣殿的右边,云彩弥漫了内院。4上主的光荣就从革鲁滨上升起,降到圣殿的门限上,彩云也弥漫了圣殿,庭院中弥漫了上主光荣的灿烂!②5革鲁滨的翅膀的飒飒声,连外院也可以听到,就像全能的天主讲话时的声音。6以后祂吩咐那穿细麻衣服的人说:「从轮子当中由革鲁滨中间拿火吧!」那人就前来,站在一个轮子旁边。7一位革鲁布由革鲁滨中间伸出了他的手,到革鲁滨中间所有的火上取了火,放在那穿细麻衣服的手捧中;那人接过去,就走了。③8我看见革鲁滨在翅膀下所有的手,好像人的手。④9我又望见,看哪!在革鲁滨的旁边有四个轮子,一个革鲁布旁有一个轮子,一个革鲁布旁有一个轮子,轮子的外形有橄榄玉石的光泽。10外表上,四个轮子都有同样的形状,好像一个轮子套入另一个轮子中。11他们行动时,可向四面进行;他们进行时,不必转身;头向着那方,他们都向那方去;行走时,他们不必转身。12在他们的身体、背、手、翅膀和四个轮子上,都布满了眼睛。⑤13对于轮子,我听着叫做「戞耳戞耳」。⑥14每一个有四个形状:第一个形状是牛形,第二个形状是人形,第三个形状是狮形,第四个形状是鹰形。⑦15以后革鲁滨就升起来了:这是我在革巴尔河岸所看见的活物。16革鲁滨在进行时,轮子也在他们旁边转动;革鲁滨举起翅膀,由地面上升起时,轮子也不离他们左右。17他们站住,轮子也停住;他们升起,轮子也同他们一齐升起,因为在轮子内有活物的神力。⑧18然后上主的光荣离开了圣殿的门限,停在革鲁滨上。⑨19革鲁滨举起了翅膀,在我眼前由地面升起来了,他们走时轮子也跟他们一起转动。他们停在上主圣殿的东门门口,那时伊撒尔的天主的光荣就停在他们上面:20这是同我于革巴尔河岸,在伊撒尔的天主的下面所看见的活物一样,现在我明白他们是革鲁滨。⑩21每个有四样形状,每个有四个翅膀,在他们的翅膀下有相似人的手。22对于他们外面的形状,同我在革巴尔河所见过的形状一样,各朝着自己的前面进行。⑪
注 释
① 本节与1:26的词句略同。本章开首的一句,把上章末节和本章2节的文义隔断。有人以为此节是厄则克耳自己以后增补的,或者是一位编辑者或后日的一位读者所加的旁注。增补本节的用意是补充9:8和10:4未说出的意思。宝座上此时没有上主坐着,革鲁滨等候祂降临后离去(9:3;10:2,18,19)。本节叫读者更容易明白10:4的意思。那四个负着上主宝座的活物,在本处第一次称为革鲁滨。参阅1章注二、注三和本章后的附注。 ② 2节与上章末节相联。9节中那穿细麻服装的天使,负着保护忠贞伊民的职责。他完成了这职责之后,和其他的六位天使相同,成了天主的执刑者。对七位天使的数目,参阅默15:1;肋26:21-24。穿细麻服装的天使,奉天主的命,要从革鲁滨中间取一满捧火炭撒在耶路撒冷城上(1:13)。以前依撒意亚在神视中,看见了一色辣芬用钳子从祭坛上取了一块红炭,接触了他的嘴,是为洁净他的罪污(依6:6-7注六)。此处穿细麻衣服的天使取出红炭,是为焚毁耶路撒冷,像天主昔日焚毁索多玛和哈摩辣一样(创19:1-29)。9:3先知已说过:「天主的光荣就由他们(革鲁滨)身上升起,降到圣殿的门限上。」本章4节又有同样的记载。9:3以后没有记载上主再回革鲁滨身上。纳本包尔(Knabenbauer)以为本章1节是上主已回革鲁滨上的假设。其他的学者如赫尔曼、雇克、斯帕塔缶辣(Spadafora)等,以为厄则克耳自己或一位编辑者没有顾到9:3的记载,而添了本章4节的话。赫尔曼说:10:3-6一段完全是日后增补的。云彩是上主降临的表记(出40:34;肋16:2;列上8:10注六) ③ 5节的记述似乎与1:24不合,因此经学家普通说:5节是15节的伏笔。按赫尔曼的意见(前注释)此处与1:24没有什么矛盾,写10:3-6的作者,并没有注意1章的记述。也许圣热罗尼莫的意见更有价值,圣人说:同样的异象在不同的时候显现时,一切细小节目不一定完全相同。7节按希腊通行本作:「他(不知指谁)伸出了他的手,到革鲁滨中间所有的火上取了火。」我们以为此处玛索辣经文较妥。作者没有继续描写天使用火焚烧耶路撒冷之事,有的经学家以为:作者在此处不愿引起人的反感。这种假定是不必要的,因为先知多次提出天主的一次命令,而不记述那命令实行,因实行已包在命令中了。参阅依8:1;耶19:1,10;欧1:4,6,9。 ④ 「我看见」,按希腊本修订。1,8-17,21,22等节对革鲁滨所描述的多与1章相同,似乎是日后由1章内勉强移置于此,好解释先知在革巴尔河(Chebar)边所见的那四个活物就是革鲁滨(托依Toy等的意见)。我们以为还有别一种可能的解释,那是先知自己或他的一个门徒在出版本书时,加增了这一段,好使读者觉悟上主的光荣离开了圣殿,是多末痛惜的事。 ⑤ 10:9=1:15-16;10:10=1:16;10:11=1:17;10:12=1:18。11节本作:「为首的向着那方去,别的也随着他走去。」今按多数经学家的译文修改。12节经文有错乱处,今按一般经学家删去「在他们四个身上」一句。1:18只述轮子上布满了眼睛,此处作者记述,除轮子外,革鲁滨四肢上下也布满了眼睛。 ⑥ 在1章内轮子原文作「曷法宁」(Hophanim),本处称作「戞耳戞耳」(Galgal)。名字虽不同,所指则同。本节似乎是一个注脚,使读者明白两个名字的关系。按原文「戞耳戞耳」是旋风的意思。 ⑦ 14节与1:6,10略同。本节按叙利亚本稍加修订。 ⑧ 17节与1:20-21颇同。此处又描述革鲁滨活动的情形:他们和轮子一齐前行,一齐停止,因为他们都是被一种神力所推动的(参阅1章注三)。 ⑨ 上主判决之后,祂好像审判官离开座位退去;如此,上主离开了圣殿,到了革鲁滨上。 ⑩ 19节「他们停在上主圣殿的东门门口」一句,是按希腊和叙利亚本修订的。「圣殿」此处是指所有属于圣殿的建筑物。先知最后遂明白了他在革巴尔河边所见的活物是革鲁滨。 ⑪ 21-22大概也是后加的注解,与1:6,8,9,15所述相同。
革鲁滨(Cherubim,单数作革鲁布Cherub),按言语学的源流出自阿卡得文(Accadian)的动词「卡辣步」(Karabu),「卡辣步」有祈祷,转求的意思。由它而来的名词「卡黎步」(Karibu)即「祈祷者、转求者、中保者」等意。在一首古阿卡得文咏创造万物的诗中(Poema epicum creationis),「卡黎步」或「卡鲁步」都有「转达」的意思。那些在古巴比伦皇宫和寺庙门前所立的半人半牛形的圆像,也被称为「卡鲁步」,因为他们以小神的身分,转求大神加惠于国家或寺庙。希伯来人从巴比伦得了革鲁滨(布)这名字,也许借取了关于革鲁滨的一些概念。但是他们把革鲁滨的概念纯洁化了,就如把巴比伦的创世纪和洪水的传述纯洁化了一样,换句话说:就是把一切泛神论的成分删除,使革鲁滨的概念完全相合于纯粹的惟一神教。
在旧约各经典中对革鲁滨有以下四种记述:
(a)他们是圣地的护守者(创3:24;则28:13-14)。在撒罗满圣殿中他们也尽护守的职务,在至圣所内他们展开翅膀保护结约之柜。列上6:23-28,31-35;7:29;则41:18-20也有同样的意思。
(b)他们是上主的宝座的支撑者,因而常说:上主坐在革鲁滨上(撒上4:4;撒下6:2;依37:16;咏80:2;99:1等)。
(c)有时他们被比作暴风和云彩,如咏18:11;104:3,以风和云是天主驾御的车子。
(d)安置在赎罪盖两端的那两位革鲁滨(出25:18-20;37:7-9),行祈祷和朝拜天主的职务。
由厄则克耳和其他旧约的经典看来,革鲁滨不是神,而是有灵性的天使,是纯神所造之物,他们是事奉天主朝拜天主的天使。在圣经中渐渐地启示了他们最主要的任务。在圣若望的默示录4:6;5:6;6:1;7:11等处,常记述他们是赞扬天主的天使。
古希伯来艺术家,在雕刻和绘画革鲁滨时,多采用埃及的雕刻艺术,但有些学者以为埃及的雕绘艺术是受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影响。海尼市以为厄则克耳所描写的革鲁滨很相似巴比伦守护宫门和庙门的协杜(Shedu)和拉玛稣(Lamasu)二神。如果他在神视中所见到的革鲁滨与在耶路撒冷圣殿者相似,一定不那末详细地去描述了。见第一章及注解。参考Révue Biblique,1926;Watson:The Cherubim and the throne. London,1913.。
第十一章
(要义见第八章)
章旨 1-13对图谋不规的首领所下的裁判。14-21选民的复兴和改造。22-25上主的光荣离开耶路撒冷,异民消失。
1以后神力把我提起,带我到了上主圣殿东面的东门那里。看哪!在门口有二十五个人,在他们当中我看见了哈组尔的儿子雅匝讷雅和贝讷雅的儿子培拉忒雅,他们是民众的首领。2上主向我说:「人子啊!这些人是在这城中图谋不规,出坏主意的。3他们说:房屋不是才建筑不久吗?城是锅,我们是肉。①4为此,讲预言反对他们吧!人子,讲预言吧!」5上主的神就降在我身上,向我说:「你应宣讲:上主如此说:伊撒尔家啊!你们所说的,你们心中所图谋的,我都知道了。6你们在这城中曾杀害许多人,街市上充满了伤亡的人。7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你们在城内所杀害的人,他们算是肉,城是锅,我要把你们由其中赶出。8你们怕刀剑,我却使刀剑来在你身上: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9我要把你们由城中赶出,把你们交于外国人手中,我就在你们身上施行裁判。10你们要死于刀剑,在伊撒尔的边境上,我要裁判你们:如此,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②11这城为你们不算是锅,你们不算是其中的肉;在伊撒尔的边境上我要裁判你们:12如此,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你们没有遵行我的规诫,没有实行我的法律,反之,遵行了你们四周人民的法律。」13我正在讲预言时,贝讷雅的儿子培拉忒雅死了;我遂伏地掩面,高声哀呼说:「哎呀!吾主上主!你要灭尽伊撒尔残存的人吗?」③14上主的话传于我:15「人子啊!对于你的同胞兄弟,同你一起被掳的人并伊撒尔全家所有的人,耶路撒冷的居民正论及他们说:他们远离了上主,这地方归于我们占有了。16为此你应宣讲:吾主上主这样说:虽然我迁徙他们在异民中,分散在各国中,但是在他们所到的地方,我暂时是他们的圣所。17因此,你应宣讲: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从各民族中聚集你们,由那我把你分散所到的各国中召集你们来,把伊撒尔的地域再赐给你们。④18他们一来到那里,就灭绝那里的偶像,把一切丑恶之事由那里铲除。19我将赐他们另一个心,于他们五内放上一种新的精神;我要从他们身上把铁石的心拿去,给他们换上一个血肉的心,20为叫他们遵行我的规诫,谨守我的法律,把它们一一实行:如此,他们是我的百姓,我是他们的天主。21对于那些他们的心仍随从他们的偶像和丑恶之事的人,我要把他们的行为报复在他们的头上: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⑤22以后革鲁滨举起了他们的翅膀,轮子同时也与他们一起转动,伊撒尔的天主的光荣停在他们之上。23上主的光荣由这城中升起,停在城东的山上。24神力把我提起,在异像中即在天主的神力中,把我带到了加色丁,充军的人那里,以后我所见的异像,即由我前消失。25我遂对充军的人讲了上主给我所显示的一切事情。⑥
注 释
① 这二十五位民众的首领与崇拜太阳神的那二十五个人(8:16)不同。先知提出雅匝讷雅和培拉忒雅,因为此二人更出名,充军的人都认识他们。这二十五个人无疑的是反对巴比伦党的代表人物。「房屋不是才建筑了不久吗?」此名句如何翻译,经学家的意见多不相合,按照我们由希腊本所翻译的意思是说:虽然不久以前,耶路撒冷城的建筑物毁于597年的战争,圣殿也遭抢掠,可是房屋都已重修了,战事的遗痕已不存在了。「城是锅,我们是肉」这寓言大概是为反对耶肋米亚(耶1:13)的比喻而来的。他们用这寓言愿意表示自己的安全,就如锅可以保护肉不为火所烧坏,如此,耶路撒冷城和圣殿必要保护他们不为巴比伦所杀害。雇克(Cooke)解释说:「我们是肉,意即我们是选民的精华;因此天主必保护我们,让我们住在安全的城中。反之,那些充军去的人是选民的渣滓,因而在远方受惩罚。」 ② 反抗巴比伦的人,用了一种残酷的手段,把那些倾向巴比伦的人杀害了(7:23;9:9;22:6)。「街上充满了伤亡的人」,他们的凶残以及他们图谋不轨的计划,天主一一知道(耶17:10;箴15:11);因此洞察人心的天主声明他们所杀害的,所恼恨的,正是选民的精华(即肉);至于这些人天主要把他们从城(锅)中赶出去,换句话说:就是叫他们成为渣滓。他们怕巴比伦的刀剑,这刀剑却要击杀他们。那些侥幸逃脱的人,必要在外方流浪失所(8-9节)。10节预言拿步高在伊撒尔边界——黎贝拉残杀犹大的官吏等事(列下25:18-21;耶52:24-27)。 ③ 住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所遭的灾祸,是因为他们违背上主的法律所招致的(11-12节)。先知在忒耳阿彼布(Tel Abib)讲论他所看见的异像时,培拉忒雅在耶路撒冷忽然死了。日后有人由耶路撒冷来证明了先知所见的不误。先知在神视中看见培拉忒雅的死,这种猝死和天主对先知说的那严厉的话,叫他很恐怖,对自己百姓的前途异常关心,他以为天主要灭绝他们(9:8),因此为伊撒尔转求(20:17;耶5:18;30:11;46:28)。在下一段上主解答先知的疑虑,祂不但不灭绝选民,反要藉着人们所轻视的充军的人,使选民复兴:他们要成为一个圣洁的民族。参考9章注六。 ④ 当597年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巴比伦人攻占时,有一万多人被俘到巴比伦充军。那时留守在犹大的伊民,以为那些充军去的人远离了圣地,即离开了上主(撒上26:19);又以为上主摈弃了他们,像对北方伊撒尔国的充军者一样(722年),所以他们庆幸说:这圣地完全归于我们了!但是天主的计划与人的思想完全不同。在充军之地的犹太人虽不能在圣殿内敬拜上主,但是上主自己「暂时仍是他们的圣所」(加下5:19),就是说天主不舍弃他们,仍要加以保护。塔尔古木(Targum)如此解释说:「我赐给伊撒尔人会堂(Synagoga),以代替我的圣殿。」中世纪的犹太经师称会堂为「小圣所」,就是用先知这话来的。除了这应许之外,上主还预许下:祂要从各方把四散的充军的人集合起来,把圣地再赐给他们(依43:5;54:7;56:8;8:10;耶23:3;29:14;31:8;32:37;30:3-4)。 ⑤ 伊撒尔复兴是指宗教的革新:由充军之地归回的人,要铲除邪神偶像(14:6;18:30;20:43;36:25,31),然后天主赐给他们另一颗心,另一个新的精神,就是一种新的力量,叫他们常忠心于天主。由天主的这诺言,可以看出充军者是伊民复兴的希望(耶32:39;咏51:12)。对于那些留在犹大而轻看充军者的人,天主一再声明,祂必要「把他们的行为归在他们的头上」,这是对他们最后的裁判。 ⑥ 上主的光荣离开圣殿之后,就停在城东的山上,即橄榄山上,好似在那里等候百姓最后一次的考虑和悔改。日后吾主耶稣也曾从橄榄山上遥望耶路撒冷流泪,劝她悔改(路19:41-44)。有一位犹太经师约纳堂(Rabbi Jonathan)曾解释这段圣经说:「天主的光荣三年之久停留在橄榄山上,希望伊撒尔做补赎,但是他们没有做。」对本章在本书的位置,有许多现代的考订家以为本章必有错简之处,因为:(a)在前章内记述耶路撒冷已被焚毁,而按本章的记载,此事还未发生。(b)在前章内说:上主的光荣已离开了圣殿,而本章又重复一次。因此认为22-25四节应直接与10:19相联,而本章1-13节和14-22节是后加的。考订家的理由虽不能一味抹煞,但事实不一定如他们所推测的。因为先知不是讲述历史,而是讲述他所见的奇象,和在神视中所听到的话。他在讲述时,自然不一定按照时间的次序。若按照事情和逻辑的次序,当然更能引起人的注意,也能便于记忆。先知在前边讲述了伊民在宗教方面所犯的罪孽,接着揭破民众的首领的恶谋,以后说出他们的结局,引起听众的恐怖。然后为安慰他们,先知预许了将来的复兴。但在复兴之前天主暂时离开他们,以惩治他们的罪过。
要义 由12章到19章大意是天主的裁判不能避免,必定要来,因为人民仍旧作恶犯罪。厄则克耳先知向充军的人讲述了有关耶路撒冷的异像之后,人们仍不肯相信。先知为感化他们那铁石的硬心,又奉命行象征的行为,也给他们解释了其中的意义。本章内先记载两个象征行为,以后开始攻斥先知们诱惑人民的罪恶。
章旨1-6先知表演准备充军带的行囊。7-16先知晚上在墙上挖洞,背着行囊过去:预示君王等的逃亡。17-20先知战战兢兢地吃饭,预示圣城被围时饥荒的恐怖。21-28攻斥轻视和怀疑先知预言的人们。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住在叛逆的家族中,他们有眼为看,却看不见;他们有耳为听,却听不见,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①3你啊!人子!你应白天在他们眼前准备充军的行囊!当着他们眼前从你住的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去,或者他们能看明白此事,因为他们是叛逆的家族。4白天在他们的眼前把你的家具搬出,像搬充军的行囊;傍晚当他们眼前出发,就像充军的人出发。5当他们眼前在墙上挖一个洞,经那里走出。6当他们眼前你应肩上负着行囊,到天黑时出发,并且要蒙着你的脸,看不见地面,因为我要使你为伊撒尔家成一个预兆。」②7我就这样照所受的命令行了:白天我把我的家具搬出,像搬出充军的行囊;傍晚用手在墙上挖了一个洞;到天黑肩负着行囊,在他们眼前出发。③8到了早晨上主的语传给我说:9「人子啊!伊撒尔家,即那叛逆的家族问你说:你作什么呢?10你该答应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这神谕是对于在耶路撒冷的君王和那些住在其中的伊撒尔全家族。11你应说:我为你们成了预兆。他们也要行,像我所行过的;他们要被掳而去充军。④12住在他们当中的君王肩上负着重担,在黑夜出发,人要在墙上挖洞把他领出去。他的脸被蒙起来,不要他用眼再看这地方。13我要在他前设下网罗,他必要在我的网中被捉拿;以后我要引他到加色丁人的地方巴比伦那里,但他不能看见那地方,而死在那里。14我把他所有的护卫、辅佐之士及他所有的军队分散到四方去,我要在他们后面抽出刀剑来。⑤15当我把他们散布在各异民中,分散他们在各国之中时,如此,他们便承认我是上主。16我从他们中仍保留少数的人,免受兵戈、饥荒和瘟疫之害,为叫他们给他们所到之地的异民讲述自己所有的丑恶之事,使他们知道我是上主。」17上主的话又传于我说:18「人子啊!你当战战兢兢地吃你的饭,怀着战栗和惶恐喝你的水。19应向这地的人民宣讲说:吾主上主论及伊撒尔地区的耶路撒冷的居民这样说:他们要惶恐地吃自己的饭,战栗着喝自己的水,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民恶贯满盈,这地方要变为荒芜。20他们那人烟稠密的城市要成为荒野,那地方要成为沙漠:如此,你们便要承认我是上主。」⑥2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2「人子啊!关于在伊撒尔地区你们不是有这流言说:日期拖延了,异像成了空虚吗?23因此,你应对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叫这流言绝迹,在伊撒尔再不用这流言;反之你应向他们说:日期近了,所有的异像必实现。24因为伊撒尔家族中不再有空虚的异像和诱惑的预言。25因为我,上主,我现今要说话:我所说的话,必要实现,不再久延;叛逆的家族啊!就是在你们的日期内,我所说的话,必要实现: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⑦26上主的话又传于我说:27「人子,看哪!伊撒尔家族说:这人所见的异像,是关于遥远的来日;这人的预言,是为那遥远的时期说的。28因此,你应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我所有的话,不再久延;我所说的话,即要应验: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⑧
注 释
① 先知先前所行的象征行为(4-5二章),所宣布的神谕(6-7二章)和所见的神视(8-11四章),还没有感化同胞的硬心:他们的确是一个叛逆的家族,「有眼为看,却看不见……有耳为听,却听不见!」(耶5:21;玛13:13;依6:9等)。 ② 天主为感动住在巴比伦充军的人的硬心,所以又吩咐先知行两种象征行为。3-16节记载第一种:先知白天应准备充军的行囊,傍晚应在墙上挖一个洞,由其中背着他的行囊出去。犹太人看见先知这奇怪的行动,必要来询问他所行的有什么意思。这样,先知要告诉他们,自己的行动所包含的意义:对那已经住在充军之地的人,他们还要长住在那里;那些在耶路撒冷的同胞,不久之后,也要同他们的君王漆德克雅被掳到这地方来。 ③ 巴比伦一般贫穷人的房屋,是用草和泥土作坯所修盖的,在壁墙上挖凿洞穴,甚是容易。 ④ 先知的举动象征漆德克雅王和住在犹大耶路撒冷的人所要遭受的。此处玛索辣经文虽然生硬,还可以保留。有些现代的经学家,因认为关于漆德克雅王的预示是后加的,把10-14节一段任意修改。 ⑤ 12-14节一段预言漆德克雅王悲惨的命运。在耶39:4-7;52:7-11;列下25:4-7所有关于漆德克雅王的记载都一一应验了。那不幸的君王在黎贝拉(Riblah),被巴比伦人将眼睛剜去,以后被送到巴比伦,且死在那里。「他必要在我的网中被捉拿」,这种具体的描写,指天主所预定的一切情况(17:20;32:3;耶16:16;欧7:12;亚4:2;北7)。「分散到四方去」参见5:10;列下14:15,此句也都应验了:当君王、官吏和兵士等被俘时,其余的或逃亡埃及,或逃到附近的邻国(耶40:7;41:1-42:8)。「我要在他们后面抽出剑来!」表示他们所遭受的一切灾祸,都是天主所主动的,巴比伦人只是天主的工具而已(依10章)。 ⑥ 战战兢兢地吃饭,怀着颤栗和惶恐喝水的厄则克耳,表示耶路撒冷在被围时,其中的居民遭受饥荒的惨状。20节说明:不但耶路撒冷,即犹大的其他城池也要变为荒芜,这种惩罚的结果,使人民承认上主真是他们的天主。 ⑦ 犹太人因为没有见到先知关于惩罚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预言迅速实现,便讥笑先知们的预言,将那些预言改成反面的意思,作为讽刺先知的口头禅。但是天主叫先知也用一种简短有力的话反驳他们的流言,说:「日期近了,所有的异像必实现!」24节准备下章的道理。25节天主保证先知对惩罚耶路撒冷所有的预言,不久即实现。 ⑧ 26-28节一段攻斥犹太人另一种态度。上一段攻斥那些因为预言没有在最近实现而起怀疑的人。本段攻斥那些相信预言在很久以后才实现的人。上主攻斥他们与攻斥前段的人相同。在圣教初期有些教友因为没有看到吾主第二次迅速降来,就也起了这样怀疑的心(伯后3:4)。
第十三章
要义 关于假先知的一切,我们愿说明两事:(一)先知所攻击的直接是指住在巴比伦的那些假先知(耶2921-32),间接也是指那些住在耶路撒冷的(耶1413等231-40267等)。(二)先知除攻斥男假先知外,对那些女假先知更加以攻斥,她们以可耻的行为诱惑人民,使人民不听信天主所派遣的信使们。
章旨 1-7攻斥假先知的妄行。8-16粉饰和平的假先知必受惩罚。17-23攻斥女先知的妄行并预示她们应受的惩罚。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当向那些讲预言的伊撒尔的先知讲预言!向那些随自己心意的先知说吧:你们应听上主的话!3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那些只随从自己的私见而一无所见的愚妄先知!4伊撒尔啊!你的先知们就像狐狸在废墟之中。5你们没有上到破裂处去,也没有环绕伊撒尔家建筑围墙,好叫她在战争时,即上主的日子里能立得住。6他们所见的,尽是空虚,他们的预言,尽是欺诈,他们却说:这是上主的话。但是上主没有遣发过他们,他们还妄想上主能应验那话。7不是吗?你们见了空虚的神视,说了欺诈的预言,并且说:这是上主的断语,然而我却没有说过。①8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所说的是欺诈的话,所见的是空虚的像;因此,我必起来反对你们:这是上主的断语。②9我的手要攻击那些见空虚的像和讲欺诈的预言的先知;他们不得参加我的人民的集团,不得登录在伊撒尔家族的名册上,也不得进入伊撒尔的地域内:如此,他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③10因为他们诱惑我的人民说有「和平」,却没有和平,因为我的百姓有如一个修建墙壁的人,看吧!他们就都去粉刷!11你应向粉刷的人说:墙壁要倒塌!若是下骤雨,落冰雹,刮暴风,12看哪!那墙必要倾倒!那时岂不有人向你们说:你们所刷的白粉在那里呢?④13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我的愤怒,我要使暴风刮来,因我的怒火使骤雨降下,因我的愤怒使破坏性的冰雹落下。14如此,我要摧毁你们粉刷的墙壁,使它倾倒在地,暴露它的基础;它倾覆了,而你们也消失在它中:如此,你们便要承认我是上主。15我必定要对那墙壁和那些在其上粉刷的人发洩我的愤怒,然后我要对你们说:墙壁那里去了呢?刷墙的人又那里去了呢?16这是因为伊撒尔的先知向耶路撒冷讲了预言,并且见了和平的异像,然而没有和平: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⑤17你啊!人子!转你的面对着你的人民的子女们,即那些凭自己的心思发预言的,你也预言反对她们吧!18你应宣讲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那些为猎取人命缝缀各样手腕的带子,和按照头的大小制做头巾的女人!难道你们猎取了我的人民的性命,你们就能使你们自己生活吗?19你们为了那一捧麦子,一块面包就在我的人民面前亵渎了我,杀死那不当死的人,不当活的人偏想使他活着;你们真是欺骗了我那好听信谎言的人民。⑥20为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把你们为猎取人命,像捕捉飞禽所用的带子,从你们的手腕上撕下;我要释放你们所猎取的人,就像释放飞禽。21我要撕破你们的头巾,由你们手中拯救我的人民,他们不再成为你们手中的猎物:如此,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22因为你们拿谎言使义人的心沮丧,然而我没有令他悲痛;你们又坚固了恶人的手,使他不肯从罪恶的路上返回,而获得生命。23因此,你们再不得看见空虚之像,也再不会讲神谕,反之,我要从你们的手中拯救我的人民:如此,你们要承认我是上主。」⑦
注 释
① 厄则克耳把假先知比作住在废墟中的狐狸(歌2:15)。他们像狐狸在废墟中挖掘洞穴,使那地方更加速破坏。同样,假先知用诱惑欺骗的话,更加速国家的灭亡(4节)。5节的大意是说:当敌兵将城墙攻破了一个裂口之时,守城的兵士立即拼命填修那个裂口,或者他们在里面另筑一道城墙。假先知们没有这种修补城墙和抗敌的勇气,意思是说他们没有劝戒人民回头改过归向天主,人民回头改过才是获得天主保护的保证。「上主的日子」,是指天主借战争和灾荒施行惩罚的日子。1-16节一段中,先知有时用多数第二位(你们),有时用多数第三位(他们),这种用法,不但见于厄则克耳,亦见于其他先知书;因此本篇神谕不是由两篇合成的,而是自始至终为一篇神谕。对本书颇有权威的赫尔曼氏(Herrmann)也有此主张。 ② 玛索辣本作「吾主上主的断语」。一些古抄本和希腊本B卷删去「吾主」二字。 ③ 对假先知的处罚,按申18:20是死刑,在伊民中这法律渐渐废止。在充军之地他们对这等人更没有处死刑的权柄;因此,天主定了一项同等效力的法律来惩罚他们:就是从圣民的集团开除他们。「不得登记在伊撒尔家族的名册上」,证明伊民虽在充军之地,仍谨慎地保存了他们的族谱。编年纪和厄斯德拉的作者根据这些文献,在书中写了各种的名册(编上1-9章;厄上27章)。 ④ 先知声明了对假先知所有的惩罚之后,在10-12节中提出应受罚的原因。这三节经文有不明之处,但大意仍在。一般的民众都相信天主决不让圣京陷落,圣殿被破坏;他们还想,他们靠埃及国的协助会打败巴比伦。「修建墙壁」,即指这些妄想。假先知不但不攻斥这些错误的思想,甚至拿许多欺诈的预言来坚固那些错误的思想,粉饰太平,他们好像在民众所修建的墙壁上加以粉刷,掩饰墙壁的劣点。可是骤雨一降,墙壁即刻倒塌。 ⑤ 13-16节记述假先知和听信他们的人所受的惩罚,这好像是天主义怒的发洩。15节按叙利亚本略加订正。有些学者将15b译作:「人要对你们说:墙壁没有了,刷墙的人也不存在了!」16节亦可译作:「就是那些向耶路撒冷讲预言,并且见了和平的异像,其实没有和平的伊撒尔的先知。」 ⑥ 在伊民的历史中出现了不少热心的女先知,如梅瑟的姐姐玛利亚(Miriam),民长时期的德波辣(Deborah)(民4:4),辅助约熹雅王宗教改革的胡耳达(Huldah)(列下22:14);但也有女先知诺哈德雅违犯正义(厄下6:14)。此处所载的女先知,似乎是女巫,她们不是天主所派遣的,她们发预言,只是为迎合人的心理,为发财养生而已。18节写女先知用以行法术的工具,今人已不知为何物。「缝缀带子」,有的译作:「制做小枕头」,或「制做手套」。由先知责斥她们「猎取人命」的话上可以推知,是借用法术害人的东西。研究巴比伦古文化史的学者,如雅斯特罗(Jastrow M.)和基尔谷(Jirku)等以为这些带子等物不是寓意之词,是事实上指女巫们在行法术时所用的工具。在一首反对女巫的巴比伦诗词中,那受她欺骗的人向奴斯谷(Nusku)神祈求说:「女巫用法术把我捆缚了,将我奴役了!求你如今去打击她,把她消除!」这可怜的男人向女巫说:「你捉住我当俘虏,你捆缚了我!」还有别的一首诗词,其中受骗的人向神祇哀诉说:「望它们(神祇)解散幽幻,打断恶带,破毁锁链!」「大女巫」在巴比伦诗词中亦称「大猎女」。由这些文献中可略知18节的大意。厄则克耳似乎拿巴比伦的女巫来与伊民的女先知作比较。巴比伦的女巫是为图利,伊撒尔的女假先知是为了生活。 ⑦ 20-23节一段述女先知所受的惩罚,上主决不让恶人时常欺骗迷惑义人。假使恶人不悔改,时期一到,上主必要惩治(Theodoretus)。
第十四章
要义 本章1-11虽然不是直接讨论先知们,但是在论及那些心怀邪神的人们时,因他们仍求问先知,所以这一段可归纳于前章,作为论先知道理(1221-1411)的一个结论。12-23节讨论另一端道理,就是惩罚耶路撒冷是不可挽救的了。先知在讲述这端道理时,先提出一个原理:一个地方的人民若恭敬邪神,犯罪作恶,那地方必要灭亡;其中若有义人,也只能救自己,不能救别人。以后先知把这原理贴于耶路撒冷。这端经文的重要性是更阐明天主公义的道理,与18章的道理同样使人更进一步认识天主的默示。人获得救恩,不只依赖集团的功勋(Collectivismus),却特别依赖个人的功勋(Individualismus)。集团的和个人的功勋主义,二者俱见于旧约的宗教中。但是集团主义最为古老和普遍,也是一般人所易于误解的。旧约的宗教多依仗这集团的功勋主义。他们以为亚巴郎的信德(创127出331户322申344参阅玛39),达味的热诚(撒下78-16)是选民蒙受各种恩惠的原因。按照这思想,义人因自己的义德不但只能救自己,届时也拯救本家、同宗和一国的人(创1823-32出3211-14户1412-38)。同样,恶人不但损害自己本人,且也损害自己的家人,有时也影响自己的宗族和国家。默讷协王的罪恶连累了全犹大(列下2110-152326耶154)。天主颁布十诫时(出205等),对守法与不守法的人,也拿这集团的功勋主义加以警戒。几时伊民有一个国家的组织,住在划定的领域中,这主义为保护纯正的宗教是很有效能的。及至伊民的国家灭亡了,圣殿已毁,人民四散各国,这主义已不能维系他们的宗教了。天主遂借耶肋米亚(1513129)和厄则克耳(1518)宣布了个人的功勋主义:各人要负起救自己的责任,每人的罪由每人自己去承当。
这两个主义的思想在新约的圣教会内,彼此很相吻合。信友要得救:一方面要竭力与天主的圣宠合作,另一方面要坚信教友们个人的罪恶,不妨碍耶稣所立的全教会的圣善。所以教友除自己行善避恶外,还要依仗教会所保存的耶稣宝血的功绩和圣母及诸圣人的功绩,才有获得救灵魂的希望。
来访问先知的长老们懂错了集团功勋主义的道理;他们以为在伊民历史中,出现过多少圣祖圣贤和先知,耶路撒冷是不能遭受毁灭的。众先知对她所预言的惩罚是太厉害,失于公平了。厄则克耳为纠正他们这种错误思想说:义人们的功勋和转祷,这次就不能救耶路撒冷脱免灾祸了。(参考耶14151-4。)
旨章 1-11敬拜邪神的人讬先知求问上主,也不能免祸。12-23义人的道德不能救耶路撒冷脱免惩罚。
1伊撒尔的长老中有些到了我这里,坐在我面前;2那时上主的话传于我说:3「人子啊!这些人仍把邪神供在自己心中,仍把他们犯罪的绊脚石安置在自己面前,我岂能让他们求问我吗?4为此,你应与他们说话,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伊撒尔家族中任何人若在自己心中仍供着邪神,仍把犯罪的绊脚石安置在自己面前,他虽有大批的邪神,还来到先知那里,我上主必要亲自答复他,5为抓住伊撒尔家族同他们的心,因为他们为了自己所有的邪神疏远了我。①6为此,应向伊撒尔家说:吾主上主这样说:返回吧!离弃你们的邪神;返回吧!从你们所有的丑恶的事中转回你们的面吧!7因为伊撒尔家族中任何人,和在伊撒尔中侨居的外邦人,若是疏远了我,把邪神供在自己心中,把犯罪的绊脚石安置在自己面前,使他成为一种警标和一种讽刺,然后把他从我的人民中铲除:如此,你们便承认我是上主。②9若是一位先知受了欺骗,而答复了一句话,这是我上主哄骗了那位先知,我要伸我的手攻击他,从我的人民伊撒尔中把他消灭。③10求问者的罪与那先知的罪是相同的,他们都要担负罪债。11为叫伊撒尔家不再误入迷途,而背离我,不再因自己所有的罪恶沾污自己;反之,他们要成为我的人民,我作他们的天主: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④12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3「人子啊!若一个地区得罪我,背信违约,我必伸我的手攻击它,断绝它的粮源,使饥荒降到那里,把人和兽类从那里铲除。14虽然在那地区有诺厄、达尼尔和约伯三个人,惟有他们为了自己的义德能救自己的性命: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⑤15或者我使猛兽横行那地,灭绝人迹,使那地变为荒芜,为了猛兽没人再敢经过,16虽然在这地区中有那三个人,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他们也救不了子女,仅能救护自己,那地方必变为荒芜。17或者我使兵戈来到那地,也吩咐说:兵戈当横行这地,铲除其中的人和兽类!18虽然在这地区中有那三个人,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他们也不能救子女,仅能救他们自己。19或者我要使那地发生瘟疫,在那里倾洩我的怒气,使之流血,为从它中间除灭人和兽类,20虽然诺厄,达尼尔和约伯也在那地区中,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他们也救不了一子一女,他们仅能因自己的义德救自己的性命。21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如果我把这四种惩罚:兵戈、饥荒、猛兽、瘟疫都分发到耶路撒冷,为从那里灭绝人和兽类,更将怎样呢?22的确,在那里还留下一些幸免的人,领着子女逃出;的确,他们要到你们这里来,叫你们得见他们的行径和动作,也要使你们对我加于耶路撒冷的灾祸和对她所行的一切获得安慰。⑥23当你们看见他们的行径和动作时,他们是你们的一种安慰,并且你们也要承认,我不是无缘无故地在那里行了所行的一切: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⑦
注 释
① 1节,「伊撒尔的长老」,在8:1称为,「犹大的长老」,同是指充军者的首领。1末按叙利亚本有:「为询问上主」一句;他们询问有何事,此处未载,大概是为询问有关圣京的将来,和他们不久以后可否回家的问题。先知的答复是对着那些在充军地,和在犹大而怀二心的人说的。他们信仰雅威为天主,然而同时还敬拜外邦的鬼神,相信那多神教的原则:敬神愈多,获佑愈多!他们拿着先知当雅威的巫祝,就如巴比伦的各神所有的巫祝。忌邪的天主岂能容忍他们这种态度!他们不能不知道天主当初在西乃山所颁布的十诫中的第一诫:「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上主对那来询问的人要亲自答复,是说上主不用言语,而用灾祸来惩罚他们,恐吓他们。「为能打动伊撒尔家族的心」,圣热罗尼莫解释此句说:「为叫他们承认祂是洞察人心和其中恶念的天主」。先知称偶像是「犯罪的绊脚石」,因为偶像使选民远离上主,他们的天主。 ② 离弃邪神是回头必要的条件(6节)。不但犹太人,即连侨居在犹太人中的外邦人(肋17:8,10;出12:19),若愿到先知前去求问上主,也必须先弃绝邪神;不然,天主要亲自去惩罚他们,叫他们成为其他人民的笑柄,并将他们从选民中铲除(13:9)。 ③ 先知只讲说迎合民心的话,或是因为他们为物欲所蒙蔽,贪图人民的钱财,或者为魔鬼所愚弄(列上22:19等);虽则如此,上主还说是祂哄骗了先知,因为按希伯来人和闪族人的解释,世上一切事情的发生和变化,都归诸第一个原因——天主,他们不注意次要的原因(Causa secunda)。参阅亚3:6;依45:7。 ④ 天主要铲除假先知和询问他们的人,因为祂要重新准备祂的圣民,即完全归依的选民。天主对他们的那种严厉话,目的是要祂的人民弃邪归正,再建立天主的神国。 ⑤ 12-23节一段的大意是:集团主义不是按充军者所想象的——我们祖先的功勋会救助我们——发生效力,而是按天主的公义——他们的祖先和当今人的弥天大罪,必须铲除——发生了效力。纳本包尔(Knabenbauer)说:「伊撒尔妄恃古来圣贤们的功绩,以为可以获救,但是这一次摆脱不了天主的惩罚。」此处所预示的惩罚共有四种:饥荒、猛兽、兵祸和瘟疫。先知也曾屡次将这四种灾祸一一贴于犹大和耶路撒冷。13节:「断绝它的粮源」,明显是指耶路撒冷之被围(4:16)。在旧约中屡次记述义人的祈祷为挽救受罚的人所有的力量(创18:20-33;19:12-29;出32:11-14;户14:13-38;撒上7:6-9)。但是现今虽在那地中(犹大)有诺厄(Noah)、达尼尔(Daniel)和约伯(Job)三位大义人,他们因自己的义德只能救自己的性命,却救不了自己子女(16,18,20三节)。诺厄因正义保存了人类,成为人类的第二元祖。约伯是一位上古热心事主的人(约1:1,8;2:3;29:14;德49:9;雅5:11)。达尼尔于巴比伦在言论和行事上常表扬正义。若问这位达尼尔是否是我们熟知的大先知达尼尔?上世纪有些经学家如斯门得(Smend)和露斯(Reuss)等,以为此处的达尼尔与大先知达尼尔不是同一人,因为:(a)谁也不能相信厄则克耳把一位还生活在世的先知列在诺厄和约伯之中。(b)祚尔人28:3所认识的达尼尔不能是住在巴比伦的少年先知。(c)按上下文义所指,他该是一位古代因义德见称的贤人。因这些理由此处所提的不能是大先知达尼尔。许多天主教的经学家也赞同这一说。然而毕竟这位达尼尔是何许人氏,我们无从知道。在辣市商木辣(Ras Samra位于祚尔附近)于1929至1939年间,发掘出很多黏板岩上刻的文字。这些文物是公元前十四、五世纪的产物,其中有一段载着一位名叫达讷耳的神话。这人是半神半人,专给寡妇伸冤屈,代孤儿行正义。因此,他在古代被尊为贤圣义人。他的家乡离祚尔很近,祚尔人素来敬仰他的大德和智慧。古代那地方的人敬礼他好像是半属神的人。这位神话中的达尼尔(达讷耳),是否与先知此处所提的为同一人,我们不能完全确定,但很可能为同一人。本章14,20和28:3达尼尔的名字玛索辣经文作「Daniel」(Danil),大先知达尼尔原名作「Danijel」。神话中的达讷耳按腓尼基文作「Dan'el」。参阅 Mariani R Danel:ⅡPatriarca sapiente,Roma,1945. ⑥ 那四种惩罚:饥荒、猛兽、兵祸和瘟疫,于不久的将来必要发生在耶路撒冷。由这四种灾难中,还有一些侥幸逃脱的人要来到巴比伦。充军的人将要看见天主的预言会一一应验;他们从逃难者的口中也要听说犹太和耶路撒冷的人如何顽固丧志,违背天主的命令。他们看见和听见了这一切,心中殊觉宽慰,因为那些惩罚,正彰显了天主的公义。 ⑦ 天主这样惩治了选民,是按照公义,不是无故加刑。这种严厉的教训,的确应使我们醒悟。赫尔曼(Herrmann)说:「当真的宗教处于存亡的关头时,只有严厉的惩罚能以保存她!」
第十五章
要义与章旨 本章记述一颗葡萄树的比喻(1-5),和它含有的意义(6-8)。一颗葡萄树若不结葡萄,它的木材又毫无用途,只有将它砍倒,投入火中焚烧。天主选派伊民,要她向其他民族宣传真天主的道理,因此赏她许多的特恩;然而她违背了上主派她的旨意,甚至忘了选派她的上主,而敬拜了邪神:因此上主视她为一棵不结果的葡萄树,必要将她毁灭。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葡萄树,即在那些树林中的葡萄枝蔓,有什么超越一切树木之处?3岂能取它的木材制造用具?或能取出它一根木干,在上面悬挂家具?4看哪!只有投入火中焚烧,火燃烧了它的两端,中间也正在焚烧;它还能制造什么用具?①5看哪!当它还完整时,不能作什么用途;如果火把它烧尽或燃烧后,更不能制造什么用具了。6为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就像我把树林中的葡萄树投入火中燃烧,我要同样对待耶路撒冷的居民。7我把我的脸冲着他们:他们虽从火中出来,他们还要为火烧尽。②8因为他们背信违约,我必使那地方变为一片荒芜: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
注 释
① 「火燃烧了它的两端」,是指伊民南北两国受的亡国之痛:北国已于722年完全灭亡,南国已于不久之前(597年)为巴比伦占领。君王、贵族、富豪被俘充军的很多。「中间也正在焚烧」,是指留在耶路撒冷的人于不久之后所要遭受的第二次灭亡(587年)。 ② 天主要亲自焚毁耶路撒冷,若有人逃避了这地方的灾难,他们还要丧亡在其他的灾祸中。若是仍有侥幸脱免的人,他们要承认天主的惩罚是如何公义可怕。
第十六章
要义 自梅瑟起,旧约中多次把选民与天主的关系比作婚姻,将西乃盟约比作婚约。厄则克耳根据这种关系在本章中证明耶路撒冷所受的惩罚是很公道的,因为上主的新娘——伊撒尔的品行是一个淫乱的荡妇。其他的先知如欧瑟亚(215910111)和耶肋米亚(22等),以为伊民由埃及一直到在旷野中旅行的时期,为伊民忠于上主的时期。然而厄则克耳却不然,他以为伊民从开首一直到耶路撒冷灭亡的历史,充满了背离上主及与邪神淫奔的记述。犹大的淫荡不但超过了撒玛黎雅,并且超过了淫乱著称的索多玛。
龚刻耳(Gunkel)和随从他的许多经学家认为本章雅威和伊民神圣婚姻的寓意,取自一个古代民间流传的故事。据传说有一位皇上旅行在荒野中,看见一个被遗弃在路旁的女婴,他就起了怜悯的心,令人把她收养,及至她长大成人,皇上就娶了她为自己的妻室。但这女子辜恩负爱,另有外遇。结果为皇上所遗弃,为人民所吐骂。
这故事可能影响厄则克耳,但这故事太简单,不能供给先知什么深奥的意义。先知为写这篇富有寓意的比喻,只根据他所有的典籍和传说已能左右逢源了。参阅智慧书雅歌引言六,二二七——二三〇页。
章旨 1-14伊民的来历和被上主所宠幸。15-34选民的不忠和放荡,35-43因不忠和放荡所受的惩罚。44-52她比索多玛和哈摩辣更坏。53-63选民和全人类的复兴。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去使耶路撒冷知道她所有的丑恶吧!3你应宣讲说:吾主上主这样对耶路撒冷说:你的起源和你的来历是出自客纳罕地,你的父亲是阿摩黎人,你的母亲是赫特女人。4关于你的诞生:在你诞生的那一天,没有人割下你的脐带,也没有用水洗净你,也没有用盐擦你,也没有用襁褓裹你;5没有眼目怜视你而为你做那样一件事,好表示可怜你;反之,在你诞生之日,因为你惹人讨厌,就把你抛弃在田野间。6我走过你旁,看见你在血中转动,就向你说:你要在你的血中生活……7也长起来,有如田野间的青草!你就渐渐发育长大,到了青春年华,你的乳房硕壮,你的头发蔓长,但你还是赤身裸体。8我经过你旁,见到了你;看哪!你的年龄已到了怀春期。我就向你伸开了我的衣襟,遮盖了你的裸体,我又向你发了誓,同你立了约——吾主上主的断语——你便成了我的。①9我用水洗净了你,涤除了你身上的血污,又用香膏涂抹了你。10我给你穿上锦绣的衣服,给你着上海狗皮鞋,给你披上绸缎;11以后我又用珠宝装饰你,给你腕上带上镯子,给你颈上挂上项链,12给你鼻上悬上鼻环,给你耳上带上耳环,给你头上戴上花冠。13金银是你的装饰;细麻布、绸缎和锦绣作你的衣服;细面、蜂蜜和油作你的饮食。你成了美丽绝伦的堪作帝后。14因你的美丽,你的声名传遍了各民族,因为我用我的点缀装饰了你,使你成了完美无瑕的: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②15然而你凭着你的美丽,仗着你的美名去放荡,与诸过路人尽情纵欲,成了他们的。16你拿了你的衣服,点缀彩色的高丘,为在那里行淫;【毫不害羞,也毫不畏惧。】17你又拿了我给你的金银装饰,制造男性的偶像,好同它们淫乱。18你又拿了锦绣的衣服,给它们穿上,拿我给的油和香,供在它们座前。19我给你的食物:细面、油和蜜,本是为养活你的,你却拿去供在它们前,作为悦纳的馨香,【的确都是事实。】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20你还把你给我所生的子女拿去宰杀,作为它们的食物。你这淫行还能算小吗?21你杀死了我的子女,把他们焚烧,献给它们。22你在这丑恶和淫行的事中,却不存想你幼年的时日,那时你本赤身裸体,辗转在你的血中。③23你行了这一切邪恶之后——祸哉!祸哉与你: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24你为你筑了高台,在各街上立了丘坛。25你又在所有的街头设立了丘坛,去损伤你的美丽;你把你的腿脚伸向一切路过的人,尽情地去淫乱。④26你与你那身体肥胖的邻居埃及人淫乱;你尽情行淫,为激动我的怒火。27看哪!我曾把我的手伸开打击你,削减了你的供应品,我把你交给那仇视你的培肋协特的城邑,她们对于你那淫荡的行为也感觉羞耻。28因你还没有满足,你又与亚述人行淫;同他们行淫之后,仍未得到满足。29你又与商业之国的加色丁人纵欲淫乱,但是仍没有得到满足。30你的心是怎样的悴弱——吾主上主的断语——你行了这一切,真是一个无羞耻的妓女所行的!31你在各街头为你立了高台,在各广场上筑了丘坛,但你不像妓女是为贪图淫资,32却像一个淫妇,虽有自己的丈夫,仍交接外人。33人给妓女淫资,但你却把淫资给你的情人,为引他们从各方来你前行淫。34在你的身上,你的淫行异乎妇女们的常情:人本不要与你行淫,你却拿出了淫资;而你不要淫资,这真是反乎常情。⑤35为此,你这淫妇!听上主的话吧!36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显露了你的下身,揭开了你的裸体,同你的情人,同你的丑恶的神行淫,并把你的子女的血也献给它们;37因此,看哪!我要聚集你所喜欢的一切情人和你所爱的人,还有你憎恶的人;我由各方把他们聚集来反对你;并且在它们前揭开你的裸体,使他们看见你整个的裸体。38我要照奸妇和流人血的女人的案件裁判你,要对你发洩愤怒和妒火。39我把你交在他们手中,他们要破坏你的高台,荡平你的丘陵,剥下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让你赤身露体。40然后他们要召集联军来攻击你,用石头击毙你,用刀剑把你凌迟。41他们还要放火烧你的房舍,在许多妇女眼前裁判你;这样,我就止住你的淫乱,你再也不能赠送淫资。42如此,我就平息了对你的愤怒,我的妒火也就远离了你,我也平静了,不再发怒。43因为你没有想念你青年的时日,反在这些事上惹我愤怒。看哪!我就把你的行为报复在你头上——这是上主的断语——你不是在你所有的丑恶的神前行了淫乱吗?⑥44看哪!凡说格言的要讽刺你说:〖是母是女!〗45你真正是你那憎嫌自己丈夫和自己孩子的母亲的女儿,你真正是你那些憎嫌自己丈夫和自己孩子的姊妹的姊妹。你们的母亲是赫特女人,你们的父亲是阿摩黎人。46你的姐姐是住在你北方的撒玛黎雅和她所有的女儿;你的妹妹是住在你南方的索多玛和她所有的女儿。47你虽没有常行她们的道路,没有行她们的丑行,但是在你所有的行为上,虽只一会工夫,却比她们更坏。48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你的姊妹索多玛和她的女儿没有行过像你和你的女子们所行的事!49看哪!这是你的姊妹索多玛的罪过:她和她的女儿们曾好奢华,丰衣足食,贪图安逸,总没有支持过遭难者和贫穷者的手。50并且还妄自尊大,在我面前行了丑恶的事,我一见了,遂把她们铲除。⑦51连撒玛黎雅也没有犯过你一半的罪过,你比她们更增添了丑恶之行:因此,由你所行的一切丑行,你的姊妹显得比你更正义。52如今你应承当你的耻辱,因你为你的姊妹们求情,因为你比她们犯的罪过更重,她们比你更为正义。所以你当害羞!因为你使你的姊妹显得更正义。⑧53我要改变她们的命运,即索多玛和她的女人们的命运,以及撒玛黎雅和她的女儿们的命运;同时也要改变你的在她们中的命运,54为叫你承当你的耻辱,并且叫你对你所行的一切自觉羞耻:这样,你可使她们略得宽慰。55那时你的姊妹索多玛和她的女儿们,要恢复原状,撒玛黎雅和她的女儿们也要复归原状,同时你和你的女儿们也恢复原状。56当你兴隆的时候,你的姊妹索多玛在你口中不是有过臭名吗?57但这是在暴露你的裸体之前,现今你却成为你的四邻厄东的女儿们和培肋协特的女儿们的辱骂的对象,他们从四周都轻视你。58你的淫荡和你的丑行,你必须承当:这是上主的断语。⑨59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照你所行的对待你,因为你不遵从誓言,破坏了盟约。60然而我还记念与你年青时所立的盟约,并且还要同你结一个永久的盟约。61当你收纳比你年长的姐姐们和比你年幼的妹妹们时,当我把她们交给你作你的女儿时,你会想起你的行径,而自觉羞愧,但这并不是出于你忠守盟约。⑩62我要同你订立盟约,如此,你要承认我是上主。63为的是,当我宽恕你所行的一切时,你一想起来,就自觉惭愧,面对着你这耻辱,再不敢开口: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 ⑪
注 释
① 6节末「你要在你的血中生活!」原文重复二次,恐为重抄句,今删去。7节「生长有如田野间的花草!」意义应随6节末,是天主对弃婴直接所说的话,此句引自出1:7,指伊民在歌笙(Goshen)地方渐渐繁衍强大起来。伊民的来历,与上古其他的游牧民族相同,没有什么叫天主特殊爱她的地方,然而天主特别简选了她,完全出于天主的仁慈。「你的父亲是阿摩黎人,你的母亲是赫特人。」二句是根据创10:19;12:6;苏7:9;和创27:46;28:1;苏1:4;参考申1:7注五。8节暗示在西乃旷野的经过。天主在西乃与伊民所立的盟约,好像是与她立的婚约。「我就向你伸开了我的衣襟,」是一种象征的行为,表示一个男子要娶某女子为妻(参阅卢3:9注二)。 ② 9-14节一段描绘新郎如何点缀了自己的新娘。这些装饰象征天主赐与伊民的种种恩惠。犹太经师和公教的经学家以为此段象征着伊民入客纳罕地方后初年的生活。衣服、装饰和饮食都是优裕的,似乎是对待一位王后;这三种恩赐都是天主所赏的,并不是由于伊民有什么功勋而应得的。 ③ 16节「毫不害羞,也毫不畏惧,」是随克忒耳的修订。玛索辣此处不明。普通译作:「这真是前所未有,将来也未有的。」有些经学家将此句删去。19节「的确都是事实」,似乎是插入经文的一个注脚。这被尊为皇后的女人忘了她卑贱的来历,一得了这尊贵的地位便肆无忌惮,妄用皇上赏她的一切,取悦她所有的爱人,而得罪皇上。这皇后的罪过就是不忠于皇上,另有外遇;按旧约的道理,是暗指伊民背离上主而去敬拜邪神,这行为称为伊民的淫行。16-19节指伊民建立君主制度之后所犯敬拜邪神的罪过。20-21两节特指焚烧子女祭祀摩肋客神(Molech)的穷凶极恶的罪行(出12:28;民11:39;列下3:27;21:6,16;24:4;耶7:31;19:5;23:35;米6:7;申18:10;肋18:21;20:2)。伊民所生的子女原来都属于上主,把他们祭祀摩肋客,不仅是一种凶残的行为,且也侵犯上主的权利。 ④ 24节「高台」(亦见于31,39各节),按希腊、叙利亚、拉丁三译本作「青楼」或「妓院」,此译文是由上下文推演的。按原文的语根是指一种圆形的高台,为祭祀邪神之用。25节先知用了一种丑陋的图画指伊民与外国所立的盟约,与23:8,17,30,40;欧2:4等;依57:7;耶2:20;3:2;5:7;13:2等的大意相同。先知们反对伊民与外国订立盟约,纯粹是为了宗教上的关系,因为伊民的国家是神权政体的组织,他们的国家应以上主为他们的中心,为他们的依靠,不当背离上主依杖外国。伊撒尔这蕞尔小国,若与其他的国家有了政治上的关系,在宗教方面也不能不受影响。由伊民的历史证明,先知的反对不是没有理由的。 ⑤ 27节「培肋协特城邑」,原文本作培肋协特的女子们,按女子即城邑之意(户21:25,32;苏15:45;民11:26等)。29节「……与商贾之国的加色丁人」,「商贾」二字原文作「客纳罕」,有的学者以为是指客纳罕地方,此处似乎是指经商著称的巴比伦人(参考箴31:24;依23:8;约40:30)。30节「你的心是怎样的悴弱」,原文不明,经学家多删去。先知们讲述伊民与外邦行淫的事,每多提出最影响伊民宗教的三大帝国:即埃及、亚述和巴比伦。犹大为蕞尔小国,自然要求埃及大国的协助,尤其受到亚述和巴比伦威胁之时,更希望在军事上获得她的援助,但结果没有得着她的援助(依30:7;36:6;耶37:5-7等),而在宗教和风俗上却受了她不少的危害。27节特把培肋协特人提出,作为天主惩罚伊民的工具。「供应品」是指食粮(箴30:8;31;15),即占有了犹大一部份国土。先知此处所提出的,非指民长时和列王初期培肋协特人的迫害,因为那时犹大还不求救于埃及,先知所指的晚近的事,即发生于公元前701年亚述进攻之时,亚述王撒讷黑黎布在泰罗尔圆柱(Cylindrum Sennacherib)上记载说:「我掳掠了希则克雅(Hezekiah)的城池;我把他的国土割给了阿协多得(Ashdod)王米丁提(Mitinti),赫刻龙(Eglon)王帕狄(Padi),戞匝(Ga)王熹耳贝耳(Silbel);如此,削减了他的国土。」(参考依撒意亚书引言(四)培肋协特和腓尼基。)对伊民与亚述的关系,参阅列下16:7等;编下28:16;欧5:13;7:11;8:9;12:2等。对于伊民与巴比伦的关系,见列下20:12-19;23:14等。妓女应受男客的酬资,但是伊撒尔这妓女,却反乎常情,她把酬资给与她的男客:这是说伊民与外邦所订立的盟约,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欧8:9;依57:9)。 ⑥ 43节末句玛索辣本作:「对你那一切丑恶之事,我不算行了恶事。」此句于原文不明,有些经学家将此句删去,今随海尼市(Heinisch)所译。自35-43节一段中,记述这妓女所受的惩罚,她的净配要夺去所给与她的一切,并要在外邦人前羞辱她,也定她犯奸淫所应处的死刑(肋20:10;申22:21-22)。这恫吓应验于587年(耶52章)。 ⑦ 「她所有的女儿」(46,49,53等节),常指大城所附属的乡村。50节末句:「我一见了,就把她们铲除。」此句是照一些希伯来古抄本和阿桂拉(Aquila)所译。拉丁本作:「我遂把她们铲除了,就如你所见的」。在44-58节一段中,说明耶路撒冷的罪过超过了撒玛黎雅(亦见23章)和索多玛的,自然要招致严厉的惩罚。 ⑧ 「因你为你的姊妹们求情」,此句中原文之动词不明,似乎说:天主在裁判撒玛黎雅和索多玛时,耶路撒冷以为自己是一个正义的人,出面担保调停。 ⑨ 57节:「厄东的女儿们,」玛索辣本作:「阿兰的女儿们」,今按一些古抄本和叙利亚译本修改。53-55节记述有关默西亚神国的预言,预示这神国的普遍性。天主不但要改变耶路撒冷的命运,且也要改变撒玛黎雅和索多玛的,就是说一切人类的命运(耶29:14)。「改变命运」,意思是天主叫人类复归原状,使他们重与自己和好,就如原祖在未犯罪之前与天父和好一样。 ⑩ 耶肋米亚曾预言天主要和祂的新选民订立一个永久的盟约(耶32:40)。厄则克耳先知虽以严厉著称,但他在预言天主施惩罚之后,还要大施仁慈,再领回他们来作自己的新选民(则34:25;37:26)。 ⑪ 因这种新而永久的盟约,人人都要认识上主。但除此之外,犹太人还要一方面喜欢,一方面羞愧,因为他们以前对上天的慈父常常失掉了忠贞。这端关于新而永久的盟约的预言,是旧约宗教道理的最高峰。参阅耶31:31-34。
第十七章
要义 公元前五九七年,巴比伦王拿步高(即第一只大鹰之所指),攻破了耶路撒冷,把犹大王耶苛讷雅和他的王侯官员(即香柏木的树梢所指),掳到巴比伦(列下248-16)。拿步高又立了耶苛讷雅的叔父漆德克雅(即本地的种子之所指),为犹大王(列下2417)。漆德克雅曾宣誓忠于拿步高(即把自己的枝叶蔓延到牠那里去的意思),但他日后却背了誓言,竟与埃及王(其他大鹰之所指)结约。拿步高遂又来攻破了圣京,灭亡了犹大,将漆德克雅捕获,送往巴比伦,忧死于狱中(列下25)。但是上主决不灭绝达味的后裔,要他的后裔恒久存留于世,因为由他后裔中要出现默西亚拯救人类(本章22-24节)。先知在15章用葡萄树的比喻,在16章用姦妇的比喻,表示选民的罪恶。本章的比喻是写君王的罪恶和错误。有些学者将本章题名为:破坏旧约的漆德克雅。
章旨 1-10香柏嫩枝与葡萄树的比喻。11-21比喻的解释。22-24默西亚与其神国。
1上主的话传于我:2「人子啊!应向伊撒尔家族陈述谜语,讲说譬喻!3应宣讲说:3吾主上主这样说:有一只巨鹰,翅膀庞大,翅翼广阔,羽毛丰满,异彩灿烂,飞到了里巴嫩,採取了香柏木的树梢,4摘下了嫩枝的尖端,带到了贸易的地方,安放在商贾的城中。5牠又取了本地的种子,播植在苗圃中,栽种它像一棵柳树在多水的岸旁。6果然它发了芽,长成一颗蔓延而躯干矮小的葡萄树;它的枝蔓向着牠,它的根子在牠以下。它遂成了一颗葡萄树,生长了枝蔓,发出了枝干。①7另有一只巨鹰,翅膀庞大,羽毛丰满;看哪!这颗葡萄树往牠那里伸展了自己的根子,又把自己的枝叶蔓延到牠那里,想获得比在被栽植的园圃中更多的滋润。8但是它原是被种植在多水的肥田中,为生长枝蔓,结菓实,成一颗茂盛的葡萄树。10*看哪!它虽还被栽培着,那能茂盛?若东风吹来,岂能不枯萎?它定要在它生长的园圃中枯萎!9你当宣讲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它能茂盛吗?那鹰岂不是要拔出它的根子,割掉它的菓实?使菓实腐烂,使正在生长的枝叶枯萎;它定要枯萎!为拔出它的根来,不需要强力的手臂和众多的人。」②11上主的话又传于我说:12「向这叛逆的家族宣讲吧!你们明白这些话有什么意思?【你当说:】看哪:巴比伦王到了耶路撒冷,捉拿了她的君王和她的官员,带他们到了巴比伦来至他前。13他又选拔了王室的一个后裔,同他定了条约,也叫他宣了誓,然后他把本地的显贵都掳走了。14为叫那王国衰弱下去,不得再振兴,好守条约,而得存立。15然而他却叛离了他,派遣使臣到了埃及,为求人给自己战马和大批的军队。他作了这事,岂能获得结果和救援?那破坏了条约的,岂能幸免逃脱?16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他必要死在立他为王的君王的地方,即死在巴比伦当中,因为他没有尊重誓言,破坏了条约。17当有人们堆积高台,建造云梯,屠杀了大批的人命时,法郎在战争方面却不率领大军,召集人马来协助他。18既然他不尊重誓言,破坏了条约,且还动手作了这一切,他岂能幸免逃脱?19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我是永生的!我必报复在他头上,因为他没有尊重向我宣的誓,破坏了同我结的约。20我要在他前设下网络,叫他在我网中被捉拿;以后我带他到巴比伦去,为了他背离我的罪过,要在那里裁判他。21他所有的精兵和一切军队,都要亡于刀下,其余的人要流散到各方:如此,她们便承认我上主曾说过的话。」③22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亲自由高大的香柏树梢上採下一根,【栽植起来】;我要从嫩枝的尖上摘下一根嫩芽,亲自把它栽种在高山峻岭之上:23就是栽种它在伊撒尔的高山上,它要生长枝叶,结出菓实,成为一颗高大的香柏树,各种飞鸟要栖在它下面,要在它树叶的荫影下建筑窝巢。24如此,凡是田野间的树木都要承认我是上主,我曾贬抑了高达的树,提高了矮小的树,使绿树枯萎,使枯木茂盛:这是我,上主说过的,必也实行。」④
注 释
① 5节:「柳树」(Zafzapha)是按塔尔古木和犹太经师翻译。叙利亚本作「守望台」,拉丁本作「表面」,希腊本作「可观望的」。现今经学家的翻译各不相同。由3-6节用寓意的诗体咏述近几年来犹大国的历史。3-4节用香柏木的比喻指耶苛讷雅王朝。「大鹰」即指巴比伦王拿步高。黎巴嫩是表示耶路撒冷,因为城中有许多建筑物是用里巴嫩山所产的香柏木建造的。「采取了香柏木的树梢」指的耶苛讷雅王被俘到巴比伦。「摘下了嫩枝的尖端,」指耶苛讷雅的诸官吏亦被俘而去。「贸易的地方」指巴比伦国。「商贾的城」指巴比伦城。由5-8节,先知用葡萄树的比喻指漆德克雅王朝。「本地的种子」指漆德克雅王。拿步高王立他代耶苛讷雅为犹大国王。他虽隶属于巴比伦,但在大帝国的保护下,仍掌本国的大权,享受完全的自由,还能得到发展,算得上一个幸运的国家,就像一棵在多水岸旁的葡萄树,能蔓延而茂盛。关于这段伊民的历史,见列下24章。 ② 9-10节的错乱。9节似乎是10节的注解,因此有些经学家以为是日后窜入经文的注解。我们却不怀疑此句出于厄则克耳;但按雇克的意见,将10节放在9节之前。犹大国末年,漆德克雅王愿意脱离巴比伦的束缚而独立,所以请求埃及来协助对抗巴比伦。「另有一只巨鹰」即指埃及王曷斐辣(Hophra)。「往牠那里伸展了自己的根子」即指漆德克雅王倾向埃及。10节的「东风」指巴比伦的武力。「东风」按叙利亚本作「热风」,即由沙漠吹到巴力斯坦的东风,能以吹焦植物。 ③ 11-21节内解释上边的比喻所含的意义。15节特提出漆德克雅,因为他依仗埃及的战马和雄厚的军队,而叛离了巴比伦(列下24:20)。17节记述耶路撒冷被围时,埃及派了一支人马不多的军队来解围,以应付犹大国王。但这支军队也遭了惨败(30:21耶37:5)。无疑的,漆德克雅向拿步高,曾因着上主的名字起过誓,因而上主方说:「向我宣的誓」,「同我结的约」(19节)。漆德克雅违犯了这誓约,也算轻慢了上主的圣名。圣热罗尼莫(St. Jerome)解释说:「这神谕的真意,是教训我们:人若起了誓,即是对敌人起的,也当遵守……不要想,我们是向谁宣的誓,而当想是因谁的名字宣了誓」。 ④ 先知们普通在预言伊撒尔灭亡之后,还预言一篇含有安慰性的神谕,即关于默西亚和其神国的预言(亚9:8-12;依4:1;11:1等)。在前章内厄则克耳先知预示那背弃上主的子女——耶路撒冷被惩罚之后,仍要归依她的净配——上主。本章亦是如此,在说明犹大国灭亡之后,还讲一篇有关由达味的后裔诞生默西亚的预言。22节「高大的香柏树」即指达味的家族。「嫩芽」在圣经中常指默西亚(依11:1;53:2;玛1:11)。「高山峻岭」,指熙雍山。这山常指默西亚的神国的京都(依2:2-4;米4:1;匝14:10;达2:35;咏87)。23节描绘默西亚神国的强大。按字面的意思是说:默西亚本人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最权威的君王:这是「成为一棵高大的香柏」的意思。闪族人把「君王」和「国家」多次看作一事,因此在关于默西亚的预言中,先知们常把默西亚和其神国混合叙述。在23节中亦如此。这高大的香柏树直接指默西亚,间接指祂的神国——圣教会。「各种飞鸟要栖在它下……」指进入默西亚神国的各邦国(玛13:32)。24节描述天主治理人类的奇妙政策:祂贬斥那高傲自大的人,举扬那谦卑自下的人。在圣母的赞美歌中再三阐述了这个意思(路1:47-55)。
第十八章
要义 厄则克耳在16章讲述了,因全伊民背离上主,必要受惩罚。17章又预言本国的君王因食言背约,要被俘充军。此时正在切盼着回国的充军的人,一听到这严厉的预言,顿生失望,开始抱怨天主,说耶路撒冷人所惯说的俗语:「祖先吃了酸葡萄,子孙倒了牙!」(参见耶3129。)他们说这俗语的意思是:我们的祖先如默讷协、约雅金等得罪了天主,我们却来承当他们的罪,天主如此罚我们,真不公平(29节)。耶路撒冷人的这类俗语是根据所谓集团的负责思想而来的(Responsabilitas collectiva)(出205347户1418申59肋2639)。他们总以为自己是义人,不应受这种惩罚。耶肋米亚对耶路撒冷的忍耐早已讲过,那种集团主义的旧思想将来应当废除,人对天主的关系当以精神和个人的功德为基础(Responsabilitas individualis)(耶141517103131-34)。厄则克耳说不须等到将来,即现今义人因自己的正义生存,恶人因自己的罪恶灭亡。他为反对那些过于依仗集团负责主义的人举了三个例子:(一)一个义人,若是生了一个不肖的儿子(这不肖之子也许暗指漆德克雅),他因自己的正义生存,与儿子无关。(二)一个恶人,虽有一个正义的父亲,因他本人不善,必要丧亡(此人恐暗指默讷协)。(三)一个人不效法他父亲的恶表,而遵行正义,这人必因自己的正义生存(此人恐暗指约熹雅)。除了这三个例子以外,先知又举了两个例子:一个义人,若改变了,作了恶,此人必要丧亡;反之,若是一个恶人,翻然悔改,弃恶行善,此人必要生存。先知为解答他们的疑难是依据梅瑟的话:「父亲不可为儿子连带处死;儿子亦不可为父亲连带处死;人被判死刑,应由于自己的罪过」(申2416)。然而先知在本章所讲的道理,怎能与出205等处和先知在其他章内所讲的关于集团负责的道理相吻合呢?我们应承认这道理在旧约的神学中是最难解释的问题之一。但若注意先知在此处讲道理的目的,以及启示的演进问题,对这难题可略作解答:
(a)目的:先知愿意充军的人遵守法律,戒避罪恶,好成为天主所祝福的「遗民」,必须打破他们以前所有的成见。
(b)启示的演进:梅瑟在申2416所说的是指死刑,换句话说,儿子不可为父亲的罪被判死刑,父亲不可因儿子的罪被判死刑。厄则克耳在此处用「生存」和「丧亡」二词,不但表示人肉身的生和死,也表示灵魂的生和死:灵魂的生是表示与天主的同在,灵魂的死是指人远离天主不与祂在一起,不能蒙祂的祝福。灵魂的生死,与肉身的生死没有关系。比方在大灾难之中,义人能罹灾难而死,而恶人却能躲避灾难而生存;但是义人身虽死而灵魂仍与天主同在,恶人虽生存,而常与天主远离。雇克说:「生死二字在本章内,含有一种神秘的意义……生活不指肉身的生活,而是指义人同天主在一起所享受的幸福生活。」先知讲了本章的道理,使天主的启示更进了一步,为福音道理的先河。
章旨 1-4破除流行的俗语。5-9义人生存的条件。10-13义人的不肖之子必丧亡。14-20恶父的善子必生存。21-29人以现今的善恶定其生存或死亡。30-32劝充军者改恶迁善。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在伊撒尔地区中你们有这种流行的俗语说:〖祖先吃了酸葡萄,子孙倒了牙。〗这是什么意思呢?3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在伊撒尔,你们不应再有这俗语流行。4看哪!所有的生命都属于我,祖先的生命与子孙的生命一样都属于我。犯罪的人必要丧亡。」①5一个人若是正义的,他必遵行正道和公义;6他不在山上吃祭物,不敢举目观看伊撒尔家的偶像,不侮辱近人的妻室,也不接近正在不洁中的妇女;7不欺压任何人,清还债户的抵押,不强取财物,施与饥饿者食物,给赤身者衣穿,8不放重利,不取息金,对于不义即缩回自己的手,在人们中实行公正的审断;9遵行我的法度,谨守我的诫命,忠信去行的:这人才是正义的,他必要生存: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②10若他生了一个流人血的匪徒,这匪徒就是行了下面的一条,11甚至不遵守上述的一切;③反之,他若在山上吃了祭物,侮辱了近人的妻室,12欺压贫穷无告的人,强取财物,不清还抵押,举目仰视偶像,行丑恶之事,13放重利又收息金,他岂能生存?他决不能生存!因为他行了这些丑恶之事,一定要丧亡,他的血要归在他自己身上!14若这人生了一个儿子,这儿子看见自己父亲所犯的一切罪过,他虽见到,却不照样去做。15他不在山上吃祭物,不举目仰视伊撒尔家的偶像,不侮辱近人的妻室,16不欺压任何人,不索取抵押,不强取财物,施与饥饿者食物,给赤身者衣穿,17对于不义即缩回自己的手,不取重利和息金,谨守我的法律,遵行我的法度,这人必不因他父亲的罪恶而丧亡,他必要生存!18至于他的父亲,因为他欺压人,强取人的财物,在自己人民中没有行过善,的确,他必因自己的罪恶丧亡!19他们要问:为什么儿子不承当父亲的罪过?因为他遵行了法律和正义,谨守了我一切的法度,并且都实践遵行,他必定生存!20犯罪的人必要丧亡;为子的不承当父亲的罪过,为父的也不承当子的罪过;义人的正义属于自己,恶人的罪恶也归于自己。④21若恶人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回心转意,再遵守我的法度,实行我的法律和正义,他定要生存,不会丧亡。22他所行的一切恶事,不再被提及;为了他所行的正义,他必要生存。23我岂能喜欢恶人的丧亡?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岂不更喜欢他回心转意,离开他以前的行径,而得生存?⑤24若是一个义人离弃了正义,行了恶人所行的一切丑恶的事,他岂还能生存?他所行的正义,不再被提起了。因他背信违约,犯了罪过,为此他定要丧亡。25你们要说:上主的作法不是公平的!伊撒尔家啊!听我说吧!我的作法不公平吗?岂不是你们的作法不公平?26若是义人离弃正义而行恶,因而丧亡:他是为了所行的恶事而丧亡;27若是一个恶人回心转意,离开了所行了一切恶事,而遵行法律和正义,他必定使他的灵魂生存。28若他考虑之后,回心转意,离开了他所行的一切恶事,他会生存,决不得丧亡。29若是伊撒尔家还要说:上主的作法是不公平的!伊撒尔家啊!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吗?岂不是你们的作法不公平?30为此,伊撒尔家啊!我要按各人自己的行为裁判你们: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你们当回心转意,离开你们所有的罪恶,不要再让它们成你们犯罪的绊脚石。31由你们身上抛弃一切你们得罪我的恶行吧!应改造成一颗新的心和一个新的精神!伊撒尔家啊!为什么你们愿意丧亡?32因为我不喜欢那垂死者的死亡: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所以你们回心转意吧!你们定可生存!⑥
注 释
① 2节「祖先吃了……」二句,塔尔古木注解作:「祖先犯了罪过,子孙就受打击。」(参考耶31:29)。「所有的生命都属于我」是说:每一个人对天主有直接的关系,每人在天主前是自立的。天主在对待他时,不去看别人的功过,即他家族和国家的功过,天主只看这人的功过如何。「生命」按原文有「灵魂」和「人」的意思。 ② 6节:「不在山上吃祭物」(亦见于11,15节),有些学者按肋7:27;19:26的禁令,将此句改译作:「不吃带血的」。「不接近正在不洁的妇女,」在11节中缺此句,可能为后加者(肋18:19;20:18等)。本章内先知三次叙述义人当戒之恶和当行之善(6-9;11-13;15-17节)。这里所提出的当行之善与当戒之恶的目录,与依33:15-16;咏15;24:3-6颇相似。经学家多称此段为「厄则克耳的十诫」,除了首尾两条外,其他都是对人所当行和当戒的伦理大道。 ③ 10-11a节的经文很是错综复杂,文义不顺,今按现代各译本略加修改。贝托肋修订作:「10若他生了一个好流人血的匪徒,11他不行上述的一件,反之……」。 ④ 10-20节的话是先知针对充军的人所发的,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受充军的严罚,是祖先的罪所招致的;他们以为自己是义人,至少他们不相信他们犯了应受充军之罚的重罚。先知为攻斥他们的错误的成见,而肯定说:每一个人在天主前仅为了自己的善而生存,为了自己的罪而丧亡;父子彼此不受连累;各人在天主前自已负责。 ⑤ 「本节的话在厄则克耳全书中是最宝贵的」(Kraetzschmar),这种尊高和神圣的意义,启发给圣伯多禄(伯后3:9)和圣保禄(弟前2:4),讲那端天主愿意拯救众人的道理。 ⑥ 伊撒尔民,就其全能来说,他们是一个好叛乱的民族;但就每一个体来说,他们都能忏悔,「改造成一个新心,一种新的精神」。上主在11:19上说:「我将赐给他们另一个心,在他们五内放上一种新的精神。」由这两处的经义来看,人的「改恶迁善」是由天主的圣宠和由人的意志合作而来的(斐2:12)。耶稣说:「我来是叫人得生命,得的越发充足」(若10:10)。耶稣的话更证实了先知的话:天主不愿意人丧亡,而愿意人永远生存。
第十九章
要义 本章可称谓「追悼漆德克雅的挽歌」,全篇是用寓意的诗写成的。本章是补充17章未尽的余意,把充军者以为不久即可返回的希望完全打消,确定国家的大难临近了,劝他们急速改恶迁善,希望天主保护他们脱免这样的大难,成为获得上主祝福的「遗民」,将来得以复兴。
先知在本章内用了两个比喻,都是指犹大国未来的事,而不是叙述已往,换句话说:本章是在耶路撒冷毁灭以前,而不是在毁灭以后写的。先知在叙述时,动词虽常用过去式,但所指的是那些不久将要发生的事。这动词的用法称为「先知的过去式」(Perfectum propheticum)。
母狮子(1-9)和葡萄树(10-14)是指耶路撒冷,和充军者的祖国,不是指约熹雅的母亲耶狄达和漆德克雅的母亲哈慕塔耳。母狮子所选拔的两个幼子:一是指约阿哈次(列下2330-35),一是指耶苛讷雅(列下248-17)。葡萄树那根优秀而被东风吹干的枝条(1112),是指犹大国最末的君王漆德克雅。
章旨 1-9母狮及其幼子的比喻。10-14葡萄树的比喻。
1你应唱一篇哀歌弔伊撒尔的君王!①2要唱说:「你的母亲怎样会像一只牝狮在群狮之中?!她卧在壮狮中,养育了她的幼小。3她养大了幼小中的一只,牠就长成了壮狮,学习了捕捉猎物,吞噬了人类。4然而列国会向牠呐喊逮捕牠;牠就在他们的陷阱中被捕,人用鼻圈牵牠到了埃及地。②5她一见徒然等待,她所希望的消失了,就另取了幼小中的一只,立牠为壮狮。6牠在群狮中趾高气扬,学习了捕捉猎物,吞噬了人类。7牠把猎物带到自己的穴中,牠恐吓羊群,地方和其中的一切对牠的吼声,无不惊骇。8于是各国在牠四周设下了圈套捉拿牠,在牠前安置了罗网,牠就在他们的陷阱中被捕。9然后把牠装在笼子中,带上鼻环,解送牠到了巴比伦王那里,囚禁牠的牢狱中,免得在伊撒尔的山上再听到牠的吼声。③10你的母亲像园中的一颗葡萄树,被栽植在水旁,因为水多,菓实累累,枝叶密茂。11她有一根优秀的枝叶,作为统治者的权杖;它的躯干高大,超出其他的枝叶;因它身量高大,在丛密的枝叶中也可以见到。12但是在狂怒中,她竟被拔出,被抛弃在地上,东风吹干了她的菓实,她粗壮的枝干折断,也干枯了,为火所焚烧。13现今她被栽植在沙漠中,在那枯燥干旱的地方。14由枝梢上生出了一团火,焚烧了她的枝叶和菓实,没有给她留下粗壮的枝条,作为统治者的权杖。这是一篇哀歌,可以作为追悼辞。④
注 释
① 厄则克耳发此预言时,正是犹大的君王漆德克雅在执政,伊撒尔北国已灭亡了一百余年;这残存的小犹大国可代表全伊撒尔民族,犹大国王可称为伊撒尔的君王。 ② 2节:「你的母亲」塔尔古木注解作:「伊撒尔的集会。」(参考16:3,45;2:2,5;4:5;依50:1等)。对犹大于创49:9已比作狮子。「群狮」指其他国家。(参考户23:24;24:9。)先知在此处以狮的比喻称犹大,含有讽刺之意,因为犹大本没有与两大帝国争衡的力量,但她竟学那大国的风度,处处要干涉邻国的政治。3节中的头一只狮子,是指约阿哈次王。「向牠吶喊」,就像猎人于搜捕兽类之前,先吶喊恐吓,使兽类胆破心惊,自陷罗网。「列国」是指埃及王讷苛和他的军队,他率领军队于公元前608年将那为王仅三月的约阿哈次囚禁在黎贝拉,后带往埃及(列下23:30-34;编下36:1-3;耶22:10-12)。 ③ 5节:「徒然等待」,是推测的译文,原文不明;有的经学家删去。7a节玛索辣作:「他奸污了孀妇,摧残了城池。」学者多以为此处经文欠妥,但所修订者各不相同。雇克译作:「牠隐伏在洞中,恐吓羊群。」今随斯帕达缶辣。8a节按玛索辣作:「众民由四周之地来攻击牠」。今随现代各译本修订。约阿哈次被幽禁后,埃及人立了约阿哈次的哥哥约雅金为犹大王(608-598年)。他为王十一年,没有被俘,也没有死在异地,先知在此处不是指他,而是指他的儿子耶苛讷雅王和耶苛讷雅的叔父漆德克雅;前者597年为巴比伦所俘,后者于586年亦被俘:二人都死在国外(列下24章)。 ④ 10a玛索辣作「你的母亲在你的血中……」原文不明,有些经学家将「你的血」(Damka)改作「安宁」(Dumka),译作「当你的母亲享受安宁……」今随加耳默(Calmet)等学者的修订。本段的大意是:漆德克雅被立为王后,犹大国在巴比伦大帝国的保护下,就像一棵栽在多水岸旁的葡萄树(17:7-10),十分繁荣。那统治者漆德克雅王,就像葡萄树中的那优秀的枝条,可说是有地位有光荣的君王;但他不愿属于巴比伦权下,暗地与埃及结好,企图脱离巴比伦的保护。巴比伦人一知他如此,就像一阵燥热的东风吹来,刮干了那葡萄树,即将犹大国完全消灭,达味王朝也随之而亡,一直到默西亚再登上达味王室的宝座,中间再没有出现一位君王(14节)。13节的大意是说:漆德克雅不但害了自己和达味王朝,他也害了全国,因为全国的精华都充军到异邦,受敌人的管辖,再没有发展的余地。
要义 20章至24章内所记载的,是厄则克耳由五九一年至五八八年所讲的道理。20章是一篇按着历史的程序,叙述伊民宗教史的大纲。21章是一篇许多有关耶路撒冷将要沦陷的神谕的集成。22章是先知对伊撒尔罪行的一篇控诉和斥责。23章先知以一篇寓意的文体,按着伊民的历史来揭发伊民历代的罪行。24章先知先以一种比喻说明耶路撒冷目前的急难与毁灭,然后以一种象征的行为表明伊民当听到耶京陷落时所受的苦楚。
章旨 1-9先知斥责选民在埃及地中所犯的罪恶;10-26在旷野中所犯的罪恶;27-31a在客纳罕所犯的罪恶。31b-38上主拒绝伊民的求问,并且要以严厉的惩罚处治他们,目的是为净化他们。39-44伊民在被净化之后,天主必要引导他们回归伊撒尔地,安置他们在圣山之上,使他们全心服从。
1第七年五月十日,有些伊撒尔中的长老来求问上主,他们都坐在我的面前。①2那时上主的话传于我说:3「人子,你向伊撒尔的长老说话吧!你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们是为求问我来的吗?我是永生的,我决不让你们求问: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4人子!你审判他们吧!你应叫他们知道他们的祖先的丑恶!5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在我拣选伊撒尔之日,我便向雅各伯家的后裔举起了我的手,叫他们在埃及地承认了我;我向他们举着手说,我是上主,你们的天主。6在那一天,我向他们举起了我的手,起誓要领他们脱离埃及地,到我早给他们寻得的流奶和流蜜的地方,那是全地上的荣冠。7那时我向他们说:各人都该抛弃他眼中憎恶之物,别为埃及的偶像所沾污:我是上主你们的天主!8可是他们背叛了我,不肯听从我,没有人将他们眼中憎恶之物抛弃,没有丢开埃及的偶像。那时我本想在他们身上倾洩我的怒气,在埃及地域中向他们洩尽我的愤恨,9然而我没有这样做,只是为了我的名,免得在他们所居留其中的异民眼前受亵渎,因为我曾在他们眼前,发显给他们,要引领他们脱离埃及地。②10我引他们脱离了埃及地,领他们到了旷野。11我给他们颁布了我的诫命,教训了他们我的法律,凡遵守它们的人,便可因它们而生存。12我还给他们规定了我的安息日,作我与他们中间的表记,使人知道我就是祝圣他们的上主。13但是伊撒尔家在旷野中背叛了我,没有遵行我的诫命,抛弃了我的法律,即凡遵守它们的人便可因它们生存的条例,他们也重重地亵渎了我的安息日;那时我本想在他们身上发洩我的怒气,在旷野中消减他们,14然而我没有这样做,只是为了我的名,免得在异民眼前受亵渎,因为我曾在他们眼前将他们引领出来。③15可是我也在旷野中间向他们举起了我的手,起誓再不引导他们进入我曾赐予他们的流奶和流蜜之地,即全地上的荣冠。16因为他们抛弃了我的法律,没有遵行我的诫命,并且还亵渎了我的安息日,因为他们的心已随从了他们的偶像。17但是我的眼睛怜视了他们,便没有击杀他们,也没有在旷野中消灭他们。④18那时,在旷野中我向他们的儿子们说:你们不要追随你们祖先的习惯,不要遵守它们的惯例,也不要为他们的偶像所沾污。19我是上主你们的天主:你们当追随我的诫命,遵守我的法律,且要实践履行;20你们当以我的安息日为圣,好成为我与你们中间的表记,使人知道我就是上主,你们的天主。21然而他们的儿子们也背叛了我,没有追随我的诫命,也没有遵守我的法律,即为实行那因而生存当行的法律,且也亵渎了我的安息日;我本想要在他们身上倾洩我的怒气,在旷野中向他们洩尽我的愤恨,22但是我缩回了我的手,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我的名,免得在外邦人眼前受亵渎,因此我才在他们的眼前将他们引领出来。23我在旷野中也曾向他们举过我的手,起誓要分散他们于异民之中,要放逐他们于各国之中,24因为他们没有履行我的法律,抛弃了我的诫命,亵渎了我的安息日,并且他们的眼目也转向了他们祖先的偶像,⑤25为此我赐给了他们不良的诫命和不能使人生活的法律。26我使他们因他们自己的祭献成了不洁的,即让他们使他们头胎所生的经火,为叫他们毁灭,【为使他们承认我是上主。】⑥27所以,人子啊!你当教训伊撒尔家,你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们的祖先连在这事上也亵渎了我,对我背信违约。28当我引领他们进入我曾向他们举手誓许要赐予他们的地域时,他们无论看见那一座高丘,那一颗密茂的树就在那里宰杀自己的牺牲,在那里供上激怒的祭品,在那里献上自己悦意的馨香,在那里奠自己的酒。29我就向他们说:「巴玛」算什么,你竟往那里去?可是直到今日还有人叫它的名字为「巴玛」。⑦30为此你要对伊撒尔家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们不是按着你们祖先的道路成了不洁的吗?你们不是也随他们的可憎之物行了邪淫吗?31你们奉献你们的礼物,即使你们的儿子经过火,不是因着你们的一切偶像直到今日成了不洁的吗?
伊撒尔家啊!我还能让你们求问我吗?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决不让你们求问我。32在你们的心灵上所起的思想决不能成就,因为你们幻想说:我们愿如异民,像各地上的万民一样,去事奉木头和石头!⑧33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必要以强力的手,伸出的臂,发洩的怒气管制你们。34我必要领你们从万民中出来,以强力的手,伸出的臂,发洩的怒气,将你们由你们所散居的各地方聚集起来。35我要引导你们到异民的旷野中,在那里面对面地审判你们。⑨36就如我怎样在埃及地的旷野之中审判了你们的祖先,同样我也要审判你们: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37我要使你们在我的牧杖下经过,引你们再受盟约的束缚。38我要从你们中分出那些反叛与背弃我的人来;虽然我也要将他们由他们所流徙之地引领出来,但他们不得进入伊撒尔地:这样,你们可承认我是上主。⑩39你们,伊撒尔家啊!吾主上主这样说:每人去事奉他的偶像吧!可是此后,你们中没有不听从我的,再不以你们的献仪和你们的偶像来亵渎我的圣名。40因为我在我的圣山上,在伊撒尔的高山上——吾主上主的断语,在那里凡地上的全伊撒尔家族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里悦纳他们,我要在那里寻求你们的祭品和你们祝圣于我的献仪中最优良的礼物。41在我引领你们由诸异民中出来,并由你们所散居的各地聚集你们之时,我悦纳你们犹如馨香,如此我要在异民的眼前在你们身上显明我是神圣的。42当我引导你们进入伊撒尔的地域时,即我曾举过我的手,起誓要赐你们祖先的那地方时,那时你们必要承认我是上主。43在那里你们要纪念不忘你们的道路,及所有沾污你们自己的行为,并且对你们自己也必厌恶你们所作的一切丑恶的事。⑪44伊撒尔家啊!我这样对待你们,并没有按你们的恶行和败坏的行为,而只是为了我的名:如此你们当承认我是上主: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⑫
注 释
① 按犹大王耶苛讷雅被俘到巴比伦去的那年(597年)起计算,这里的「第七年五月十日」应是591年的阳历七、八月之间,即在先知见圣殿中的异像后的第十一个月(8:1)。长老们来到先知处,要与他讨论人民的难处,希望他能讲一些快慰人心的神谕,因为他们想:如果耶路撒冷真的如厄则充耳屡次所预言的毁灭了,那末真宗教也将随之而消灭了,所以伊民应信奉另一宗教(32节)。厄则克耳因了天主的光照,洞察了他们的心意,不待他们开口,就讲述了他一贯所讲述的道理:因为选民自被选之日起直到现今常常背叛上主,所以天主的正义必要使耶路撒冷沦亡(见16章要义);可是忠实而仁慈的天主决不会完全将祂的百姓消灭,因为早有祂的誓许在,不过只是要净化他们,使净化后的遗民,作忠信事奉祂的新圣民。 ② 在埃及时,天主就藉梅瑟向伊民应许了:(a)要亲自作他们的天主;(b)使他们脱离埃及的奴役;(c)领他们进入客纳罕地(出3:6等)。可是他们就在埃及当地背叛了天主(8节),崇拜了埃及的邪神(出14:12;苏24:14);按正义,天主是应该惩罚他们,甚至于消灭他们,但天主没有这样做,免得异民侮辱祂的圣名,即祂自己(出32:12;户14:11;申9:27等)。因为如果天主在埃及消灭了伊撒尔子民,外邦人必定要说天主没有救护他们的能力,因而天主要受到凌辱;况且天主已向亚巴郎预许:万代的人都要因祂的后裔蒙受祝福,因了这项预许,天主的忠实超过了祂的正义,暂时宽恕叛逆的伊撒尔。 ③ 伊民离开埃及之后,到了西乃旷野,天主就在那里给他们颁布了诫命和法律,并且特别给他们立了安息圣日(依58:13;耶17:21;亚8:5等),因为安息圣日是天主与百姓中间所立的表记(出31:13)。但伊民在旷野中也没有遵守天主的法律,也没有以安息日为圣日(出32:1-6;户14:1-4;16:25。出16:26-27;户15:32)。 ④ 天主仍因自己的圣名,没有消灭他们,只惩罚了他们,不叫他们进入圣地(加肋布和若苏厄除外),希望他们的子孙能看见他们的父亲所受的惩罚而改过迁善(户14:20;32:4;肋17:7)。谁知他们的子孙也同样追随了他们的父亲的后尘。 ⑤ 申命纪全书可作为本章18-24节的释义。天主一心希望他们的第二代改过迁善,但他们仍没有遵守上主的命令。上主本欲消灭他们,但因了自己的圣名,按照预许,仍让他们进入了客纳罕。对他们只加以恐吓:如果他们在客纳罕仍继续作恶犯罪,祂必要将他们驱散于异民之中(肋26:33;申28:33,64)。这种恐吓的言辞,固然是向着目前仍在旷野中的伊民而发的,但若把集团看作一体,日后世世代代的伊民也都包括在内。事实上在722年上,伊撒尔北国大部分的人民被遣散到亚述帝国;在605和597年上,犹大国中有权势的人也被俘到巴比伦去,并且在五年之后(即586年),犹大国必要灭亡,大部分人民都要被遣送到巴比伦或逃亡国外,过流亡的生活。 ⑥ 25-26节与罗1:28很相类似。圣热罗尼莫解释说:「天主为惩治不忠信的伊民,让他们去随从自己的思想和欲望,让他们去行那不合理的事。」换句话说:因了伊民进入客纳罕之后,不但没有遵从天主的法令,反倒去效法本地的恶习,甚至将天主所赐的最大恩惠——子女,也焚烧了献给摩肋客邪神,因此天主让他们以自己的罪恶来惩治自己。「我赐给了他们不良的诫命……」一句,是充满了闪族的语风与精神,并不像有些学者所主张的:厄则克耳先知曾将上主的法律分为良与不良的二种,因为按先知所说的,凡是上主的法律都是赐予生命的。这里所说的「我赐给了他们不良的诫命……」一句,是说我让他们染上不良的习俗,让他们以自己的罪过焚烧子女,遭受毁灭。「为叫他们毁灭」一句,亦可译作:「为叫他们受到恐怖」,就是说使他们因这违反常性的罪过,而去招致天主的重罚。参见Van Hoonacher:Ezechiel,20,25-26. in “Museon”Ⅻ,1893. Bea,in“Biblica”,1937pagg.95-107。 ⑦ 伊撒尔子民进入客纳罕之后,作恶犯罪,从未间断。先知在此处特别指出他们在高丘上敬拜邪神的罪过。参阅申12:2;耶7:31;19:5;32:35;依57:7;65:7等)。「巴玛」本为高丘之意,可是百姓们都以这名词为「聚来」的意思,因为按希伯来文「高丘」(Bama)与「聚来」(Baim)相去不远。所以厄则克耳便说:直到今日还有人到那里去恭敬邪神。或以不正当的礼仪恭敬上主,所以他们仍称那地为「巴玛」,好像其本意即为来到进香之地。 ⑧ 30-32节内,一方面指出了留在耶路撒冷的人民所犯的罪过(30,31节),另一方面揭露了流徙在巴比伦的充军者心中所怀的恶念(32节)。他们都在准备改奉邪教,去事奉偶像。市米特(Schmidt:Die Grossen Propheten,pag.462)以为充军者的心中所起的思想是要在巴比伦建筑一座圣殿为恭敬雅威,但这种意见似乎不适合于32节中的语气:「木头和石头」。 ⑨ 天主见到伊民的心坚硬如铁,仍然执迷不悟,所以施以极惨重的刑罚来惩治他们,将他们流散到异邦中,在异民的旷野中审判他们。将净化的「遗民」保留起来,领导他们回归祖国,重新建立天主的神国。「异民的旷野」,似乎是指由叙利亚至巴比伦中途的沙漠。 ⑩ 「埃及地的旷野」就是西乃半岛中的旷野,旧约中亦称之为:族尔(Zur)、亲(Sin)、西乃(Sinai)或帕兰(Paran)旷野,在那里天主惩罚了脱离埃及的伊民中的背叛者,只留下少壮的青年得进入客纳罕;同样,上主在领导充军者归国之前,在异民的旷野中,也要面对面地裁判他们,就如一个牧童,在羊群经过他的杖下时,检点挑剔;上主也要这样对待祂的百姓,选出那些愿受盟约束缚的子民来,引导他们进入伊撒尔圣地。 ⑪ 犹太人无论怎样顽固,绝对阻挡不住天主圣意的实现。将来在伊撒尔山上,各种崇拜邪神的敬礼必要绝迹,归国者只崇拜惟一无二的真天主。 ⑫ 照伊撒尔子民的罪行,本应受天诛地灭的刑罚,但天主的仁慈与忠实,使天主不计较他们的罪过,只注意到人性的软弱与急需,所以便赦免了伊民,与他们准备订立新约,以备圣言之降生为人。
第二十一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5(拉丁通行本归前章)上主要焚烧犹大地。6-12上主抽剑要击灭犹大,并吩咐先知为此流泪哀叹。13-22是已收关于刀剑的诗歌,上主的刀剑即指巴比伦的刀剑,上主藉巴比伦的刀剑击灭犹大。23-28先知以一种象征行为表明拿步高王如何占卜,以决定他的行止。29-32京城耶路撒冷并要灭亡,君王漆德克雅必要被俘。33-37哈孟子民也必遭到刀剑之害。
(注意:本章的经文,尤其是13至22的经文,欠妥之处颇多。今按一般学者的意见,斟酌上下文义,加以修订译出。我们的只是一种试译,因为有些译经者将这些欠妥之处,以……或【】符号代替之,而不愿翻译。)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转面朝南!发言攻斥南方!讲预言反对讷革布所有的森林。3你要向讷革布的森林说:你听上主的话吧!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在你身上点火,消灭你所有的绿树与枯木;燃着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凡由南方至北方地面上所有的一切,都要被烧尽。4凡有血肉的都看出我是上主点了这火;它总不会熄灭。」5那时我就说:「噢!吾主上主啊!他们要评论我说:这人不是常说比喻吗?」①6上主的话传于我说:7「人子啊!你转面向耶路撒冷发言攻斥她的圣所,讲预言反对伊撒尔的地域!8你应向伊撒尔的地域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攻击你,我从鞘里拔出我的剑来,从你中间铲除所有的义人和恶人。9既然我要从你中间击杀所有的义人和恶人,因此我的剑从鞘里抽出来,是为了击杀由南至北那凡有血肉的。10因此凡有血肉的都知道是我,上主从鞘里拔出了我的剑,它再不会放入鞘里去。11你啊!人子!哀叹吧!在他们眼前要哭得腰断而悲痛!12即使有人问你说:你为什么哀叹你呢?你要答说:是为了一项消息;当它来到了,任何一颗心都要沮丧,任何一双手都要无力垂下,任凭什么精神都要颓唐,膝盖都像水那样柔软。看哪!它来了,必定如此!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②13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4「人子!你预言吧!吾主这样说:你要说:有一把剑,是磨快而且也是擦亮了的剑:15磨快了,是为了大屠杀;擦亮了,是为了闪烁发光。【让我们欢乐!因为你能打倒我儿子的权杖,没有一根权杖不跌倒的。】16把它交给凶杀者,叫他执在手中;这是一把磨快了的剑,这是一把擦亮了的剑,为的是将牠交在屠杀者的手中。17人子啊!你呼号哀叹吧!因为它落在我的百姓身上,它落在伊撒尔的一切首领身上,【他们都同我的百姓丧亡在刀剑之下。】为此你当拍你的大腿,18因为试验已经实行了:这可怎么办?它连权杖都轻视了,甚至不叫它存在: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③19你啊!人子!你预言吧!鼓掌吧!巴不得那剑是双刃的,是三刃的!那是一把屠杀的剑;将这大屠杀的剑,向他们抡起来,20为叫他们胆颤心惊,为叫他们丧亡的人加多。我将屠杀的剑尖,指向他们说有的门户!啊!它擦亮了,为的是发光;它磨快了,为的是屠杀。21你的面无论转向何处,或向左,或向右,你都应是锋利的。22我也要拍我的手,这样我就满足了我的怒气:我,上主说了这话。」④23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4「你啊!人子!你当划两条路,为使巴比伦王的剑在上边走过。这两条路当从一处出发,并且划上一只手,应划在通城市的道路的起点。25你应当划一条路,使剑来攻击哈孟子民的辣巴特,并且也攻击犹大内的坚城耶路撒冷。26因为巴比伦王站在岔道上,在那两条路的起点上,行卜,摇签,求问「忒辣芬」,窥察兽肝。27在他的右手中出现了耶路撒冷的签,于是便下令安置攻城机,攻开裂口去屠杀,高声吶喊,安放攻打城门机,堆积高台,建造云梯。28可是在曾经发过誓愿的伊撒尔子民眼中,以为这签是虚妄的,但它要使他们想起自己的过犯,来俯首就擒。29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使人想起了你们的罪恶,显露了你们的过犯,在你们一切的行为上,现出了你们的罪行,所以你们必要被追问,在他们手中俯首就擒。30你这无耻而万恶的伊撒尔的首领啊!你的日期到了,犯罪的时候完了。31吾主上主你这样说:取下圣冠!摘去冠冕!时局完全要转变:卑微的要高升,崇高的要降低。32我要把他的国度翻转,翻转,翻转!使它再不存在,直到那掌权者到来,我再交给他。」⑤33「你啊!人子!你预言吧!吾主上主关于哈孟子民和他们的讽刺这样说:你说吧!有一把剑,是一把已经抽出的剑!它磨快了是为的屠杀,擦亮了是为的闪耀,34因为术士代你看见了虚妄,给你讲了欺诈的话,为把剑落在作恶犯罪者的脖子上;他们的日期到了,犯罪的时候完了!35我岂能把它再装会鞘里?我要在你受造的地方,在你出生之地裁判你。36我要在你身上倾洩我的怒气,我要鼓起我的怒火来对付你,我要将你交在野蛮人的手中,叫他们毁灭你。37你将成为烈火的燃料,你的血要流在地中,以后的人也在不纪念你:这是我,上主所说的。」⑥
注 释
① 1-5节按地理来讲,犹大应在巴比伦之西;按历史来讲,巴比伦的进袭是由北而南,但厄则克耳却奉天主之命,要面向南,预言上主要借巴比伦人烧尽犹大是由南而北,因此这项预言使长老们(20:1)摸不清究何所指,因此他们便评论先知说:这人又说起比喻来了!讷革布(Negeb)是指犹大的南境(创12:21;苏15:21-32)。 ② 6-12节一段,可作上面比喻的解释。此段中所说的刀剑,即等于前段中所说的火灾。火总不熄灭,抽出的刀剑也不再插入鞘内:火要烧尽所有的绿树枯水,刀剑要铲除所有的义人与恶人;火由南至北而烧,刀剑也由南至北而屠杀。先知为叫长老们明了这次火灾的惨重,不但说明了天主的刀剑要打击耶路撒冷的圣所和伊撒尔地(7节),并且还在长老们面前痛哭得腰断心碎。先知的痛哭是为引起在场的人问他为何痛哭得这样悲伤,因而向他们说明过了不久即要实践他所预言的灾难。 ③ 15b是按照有权威的译者,如厄瓦耳得(Ewald)、委耳豪森(Wellhaussn)、纳本包尔(Knabenbauer)等修订的,现代的考订学家大都丢开这段经文而不译。16a节中的「交给人擦亮」一句,今按雇克(Cooke)、贝托肋(Bertholet)等改为「交给凶杀者」。「因为试验已经实行了」一句,是说犹大人在597年上业已尝过了刀剑的苦味,目下他们又要尝试。巴比伦人的刀毫不顾惜任何有地位的人——它连权杖——君王都轻视了——一一加以无情地屠杀。 ④ 19-22节因为这把刀剑是天主正义的执刑者,所以吩咐先知要鼓掌欢乐,并且天主自己也拍手高兴,因为已彰显了祂的正义。 ⑤ 23-32节是记载一段象征的行为。先知在一块方砖上(4:1-3)划了一条路,由此路又分为二岔路。先知便解释说:当拿步高走到这岔路时,就开始占卜所应取的道路;他所占得的是去犹大的路,并不是去哈孟(Ammon)的路。事实上,两年后,果然实现了。拿步高率领大军,离开了巴比伦之后,便取道叙利亚,来到了黎贝拉(Riblah),在那里安置了总司令部,此时他便开始计划攻打那些反巴比伦的盟国;埃及——巴比伦的主敌,距离尚远,暂且不必顾及。为腓尼基只派了一批军队去包围祚尔,以牵制其他的地域。目前只剩下了两条路:一条去约但河东的哈孟,一条去约但河西的犹大;拿步高便选择了后一条,开始攻打犹大,围困耶路撒冷。「辣巴特」即是哈孟的国都(撒下11:2等)。「窥察兽肝」是巴比伦和厄特鲁熹(Etrusci)以及罗马民族所用的占卜术。假先知们曾迷惑耶路撒冷的民众说:京都和圣殿是绝对不会毁灭的,可是他们的话全是自欺欺人的妄言,因为他们必要被俘,圣京必要陷落,圣殿必要破坏,连君王漆德克雅也要被擒:这是上主早已预定了的。31节是说明国家灭亡后纷乱的现象。32节是说明达味王座再没有继承的人,直到「掌权者来到」。这位掌权者即是默西亚,天主亲自将王位交给祂。参阅创49:10及其注解。 ⑥ 哈孟人的时期,即他们受罚的时期也必要来到。他们也如伊撒尔人一般听信了术士们的谎言,所以他们也必要食他们听信谎言的恶果,即他们的国度必要完全消灭,甚至连「遗民」也没有给他们存留(25:1-7)。34节中的「是把剑落在作恶犯罪者的脖子上」一句,是说明听信术士谎言的惩罚。有的学者将此句译为:「把你放在败类的死尸的脖子上。」话虽不同,但其意义完全一样,即说明哈孟早晚免不了沦亡。
第二十二章
(要义见第二十章)
章旨 1-16犹大人所犯的各种罪孽。17-22犹大人在京城中好似金属在炼炉中,必要毁灭。23-31选民中各阶层所犯的罪恶与其所当受的惩罚。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你啊!人子!你裁判吧!你裁判这流血的城吧!叫她知道她所作的一切丑恶之事!3你当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那在自己中间流血的城!她叫她的时间迫近了,她制造了沾污自己的偶像。4因着你所流的血,你负着罪债;因着你所制造的偶像,沾污了你自己,所以你使你的日期临近了,使你的年数来到了:因此我要叫你为异民所辱骂,为万邦所耻笑。5离你近的和离你远的都要耻笑你,你的名字将受侮辱,你要遭受巨大的混乱。①6看哪!伊撒尔的首领们在你中间为流人血各逞其强。②」7在你中间有的人轻视父母,在你中间有的人难为旅客,在你中间有的人欺压孤儿与寡妇。8你轻视了我的圣物,亵渎了我的安息日。9在你中间有的人散布谗言,为流人的血;有的人在山上吃祭物,在你中间有的人行了淫乱。10在你中间有的人揭露了他父亲的私处,在你中间也有人强姦了在经期中不洁的妇女。11在你中间,这人去和他近人的妻子作丑恶的事,那人去沾污自己的儿媳,别的一个去姦淫自己的姊妹,即自己父亲的女儿。12在你中间有的人接收贿赂,为流人血;你向你的近人取重利和息金,用强力剥削他们;如此你忘记了我;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3看哪!对你所得的不义之财和对在你中间所流的血,我要拍我的掌。14在我与你算账的那一天,你的心还能稳定吗?你的手还能有力吗?我是上主,我说了,必作。15我要分散你在异民之中,要散布你在各地,这样我可由你中除去你的污点。16在异民眼前我要再使你作我的产业:于是你便要承认我是上主。③」17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8「人子啊!伊撒尔家对我算是渣滓,都成了炉中的铜、锡、铁和铅,他们都成了银渣。19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都成了渣滓,看哪!我要将你们聚集在耶路撒冷之中;20就如人把银、铜、铁、铅和锡同放在炼炉之中,在其上吹火,使他们镕化;同样,我要聚集你们在我的怒火和我的愤恨之中,我要将你们抛在里面,镕化你们。21的确,我要聚集你们,在你们身上吹起我的怒火,使你们在其中镕化。22就如银子在炼炉中镕化,同样你们也要在其中镕化:于是你们便承认我是上主,是我在你们身上倾洩了怒火。」④23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4「人子,你当对她说:你是一块不洁之地,是一块在发怒之日不落雨之地。25在她中间有一般王侯,好似撕裂猎物的吼狮,他们吞噬了人,抢夺了财产和宝物,在她中增多了寡妇的数目。26她的司祭们违犯了我的法律,亵渎了我的圣物,没有分出圣与不圣,没有认明洁与不洁,并且闭眼不管我的安息日,我就在他们中受了亵渎。27在她中间的官吏好似撕裂猎物的豺狼,倾流人血,丧亡人命,贪图不义之财。28她的先知们见了幻像,说了欺诈的预言,向他们粉饰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其实上主没有说。29国内的平民,欺压、劫掠、迫害穷困与贫寒的人,并且欺压侨民,无法无天。⑤30在他们中我寻找一个人,能修筑墙垣,在我面前为本地站立在裂口之间,免得我去消灭她,但我没有找到。31所以我便在他们身上倾洩了我的怒气,在我的怒火中消灭了他们;我把他们的行为报复在他们的头上: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⑥
注 释
① 3节按希腊译文略加修改。「她制造了沾污自己的偶像」一句,亦可译作:「她制造偶像使自己成了不洁」。厄则克耳先知在开列犹大罪恶名单的开始,马上便提出了两项最凶最大的罪恶,即杀人与崇拜邪神(11:6,9;16:38和5:6;6:3-7,11,13;7:9,20;8:1-18;16:1-52;20:30等)。「日期」和「年数」指那不能再迟延的刑罚来临的时间。 ② 这里的首领们大概是暗示约雅金、耶苛讷雅和漆德克雅三位君王,他们不顾正义,只仗自己的权势,杀害无辜的人民。治经学家都注意到本章中重复的「在你中间」的句子,能使读者好像亲耳听到先知对背信的本国人民在指点责骂。 ③ 7-12是先知所开列的选民的罪恶名单,都是违反天主的诫命与西乃盟约的罪过。关于轻视父母,参阅出21:17;申27:16;肋20:9;散布谗言,图谋流血,参阅肋19:16。「揭露父亲的私处」一句,即谓与岳母或父亲的妻妾有性的关系(肋18:7注五)。关于经期中的妇女,参阅肋18:19;20:18。关于与儿媳私通奸淫的罪,参阅肋20:10,17;申27:22。接受贿赂也是流血的动机,所以自古就有禁令,参阅出23:8;申16:19;27:25。因了这些罪过,天主必要惩罚他们,将他们驱散到外邦之地;但日后天主还要显示祂的仁慈,再收留伊民作祂的产业。16节是依照希、叙、拉三译本略加修订的。 ④ 依1:22,25曾说天主好似一个冶镕家,要炼净自己的百姓;但耶6:27;1:30和则22:17-22也用了熔炉的比喻,目的是在指出天主惩罚的严厉。伊撒尔是原料,或更好说是渣滓;耶路撒冷是炼炉,天主由渣滓之中提炼不出什么好的金属,所以只是在毁灭,不是在提炼。 ⑤ 25-29节先知开列社会中上层至下层所犯罪恶的名单:王侯剥削平民,司祭渎职,首领杀害无辜,假先知说谎言,像那刷白粉的人(13:10),平民彼此诈财欺骗:这是目前社会的惨状。先知有鉴于此,便向社会发出警告。24节中的「对她说」,即是对京都耶路撒冷说。因她所犯的罪过深重,甚至成为不洁之地,所以天主不向她赐下时雨(申11:14;列上8:35等)。25节中的「一般王侯」是按希腊译本修改的,玛索辣作「一般先知」。这大约是由笔误所致。 ⑥ 当天主的惩罚来临时,没有一人能站在天主前作为民众的中保,以阻止天主的义怒(依51:18;59:16;63:5;耶7:16;11:14)。由此可见,目前的耶路撒冷比昔日索多玛的罪恶尤为重大,所以她绝对免不了应受的重罚。
第二十三章
(要义见第二十章)
章旨 本章与16章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不同者,即16章内,先知特别注意损害伊撒尔子民的客纳罕宗教,本章内却在注意着损害伊撒尔子民的政治盟约,即与埃及、亚述和巴比伦所订立的盟约。在十六章内先知将伊撒尔视为一个整个的团体,将她比作一个不忠贞的妇女。本章内却将伊撒尔视为两个团体,比作两个淫乱的亲姊妹:大的是伊撒尔国,亦称为撒玛黎雅;小的是犹大国,亦称为耶路撒冷。本章内的含义与耶3章大致相同,不过那里用的是神谕的体裁,这里用的却是比喻的体裁。1-4两姊妹在埃及时业已淫乱不贞:5-10姐姐的罪行;11-21妹妹的罪行。22-35妹妹所应受的刑罚与所应喝的苦爵。36-49两姊妹必要同样遭受情郎的惩治。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有两个人,同是一个母亲的女儿。3她们青年时,在埃及行过淫乱,在那里有人挤压了她们的乳房,在那里有人糟蹋了她们的童身。4她们的名字:大的叫作敖曷拉,她的妹妹叫敖曷里巴。她们本来属于我,给我生了子女。【这是她们的名字:敖曷拉就是撒玛黎雅,敖曷里巴就是耶路撒冷。】①5敖曷拉在我属下的时候,就行了淫乱,恋爱了她的情人亚述人,6即那着紫红衣服的公卿、将领和长官,他们都是华美的青年,会骑马的骑士。7于是她便与亚述人所有的青年,和她所恋爱的一切情人行了邪事,并且又为他们的一切偶像所沾污。8但她并没有舍弃埃及地的淫乱,因为他们曾在她青年与她同寝过,糟蹋了她的童身,在她身上发洩了他们的淫欲。9因此我将她交在她情人的手中,即她所恋爱的亚述人手中。10他们便揭露了她的私处,掳去了她的子女,将她用刀杀死,成了妇女们的笑柄,他们就在她身上施行了裁判。②11她的妹妹敖曷里巴虽然看见了这事,但她的情欲甚于她姐姐,她的淫乱远超过她姐姐的淫乱。12她也恋爱了亚述子民,即那些将领、长官和公卿,他们都穿着华丽的衣服,都是会骑马的骑士,都是华美的青年。13那时我看见她也受了沾污,因为她俩走了同样的路。14她对自己的淫行有增无减。她看了在墙上所绘画的人,即用红色绘画的加色丁人像,15腰间束着佩带,头上缠着突出的头巾,都是军官的姿态,是巴比伦子民的形状——加色丁就是他们的出生地。16她的眼一看见了,就爱上了他们,遂遣发使者到他们那里去,即加色丁人那里。17巴比伦子民来到这里,上了爱情床,行了淫事,沾污了她,她因着他们受了沾污,以后她就厌弃了他们。18既然她暴露了自己的淫事,揭露了自己的私处,因此我就厌弃了她,如同曾厌弃她的姐姐一样。19因为她想起来年青的日期内,在埃及地所行的淫乱,更加增了她的淫欲,20又贪恋她以前的情人,他们的肉好似驴肉,他们的精液好似马的精液。21于是你又想寻求你青年时所作的淫事,因为那时埃及人糟蹋了你的童身,挤压了你青春的乳房。22因此,敖曷里巴啊!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鼓动你所厌弃的情人来攻击你,要从四周领他们来攻击你,23即巴比伦子民和一切加色丁人、培科得、芍亚和科亚,【一切的亚述子民也和他们一起!】华美的青年人,所有的将领和长官,军长和公卿以及一切骑马的骑士。24他们带着大批的车辆和车轮,并大队的士卒,他们佩带甲、盾和盔在四周攻击你;我要把审判的事交给他们,让他们按自己的法律判决你。25我要在你身上发洩我的妒火,让他们以怒气虐待你,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给你所余留的都要死于剑下;他们还要掳去你的子女,给你所余留的都要被火吞噬。26他们还要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27这样,我可从你中清除你的淫荡和你在埃及地所行的淫乱,使你再不敢举目看他们,再不想念埃及。③28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将你交在他所恼恨的人的手中,和你所厌恶的人手中。29他们要以恼恨对待你,夺去你的一切财物,赤身露体地抛弃你,因此你放荡的私处,连你的淫奔和你的淫乱都要暴露出来。30他们这样对待你,是因为你随着外邦人行邪淫,因着他们的偶像而受了沾污。31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也要把她的苦爵放在你手中。32吾主上主这样说:你要喝你姐姐的苦爵,那时又深又广,盛的又多的爵。【你将成为讥笑与辱骂的对象】,33你将充满苦闷与忧愁。你姐姐撒玛黎雅的爵就是惊慌与毁灭的爵,34你必要饮它,还要饮尽,连渣滓也要吞下,并且你还要撕裂你的胸怀:这是我所说的——吾主上主的断语。35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你忘记了我,把我抛在背后,所以你也要承担你的淫行和你的淫乱。」④36上主对我说:「人子!你审判敖曷拉和敖曷里巴吧!向她们讲明她们的丑恶吧!37因为她们行了姦淫,血还在她们的手中,她们与她们的偶像行了姦淫,并且还使她们给我所生的子女经火,作为它们的食品。38她们还给我作了这事:就是在那一天她们还沾污了我的圣所,亵渎了我的安息日。39因为当她们杀了她们的儿子奉献给她们的偶像时,那一天也进入了我的圣所,加以亵渎:的确!她们在我的殿宇内这样做了。⑤40并且,你还召人们从远方来,就打发了一个使者到了他们那里。看哪!他们真来了,你就为了他们沐浴、画眉、打扮;41然后你就坐在一张华丽的床上,床前设立桌子,上面摆着我的香和我的油。42因了由旷野中所来的群众,可以听到在她那里有人群欢乐的嘈杂声,他们给她们姐妹的腕上带上镯子,给她们的头上戴上花冠。43那时我就关于这老淫妇说:现在这家伙当然又要行淫!44于是他们都到她那里去,如同到娼妓那里一样:他们就这样到淫妇敖曷拉和敖曷里巴那里去了。⑥45但正义的人们必要照对姦妇的判决和对流人血的妇女的判决制裁她们,因为她们实在是姦妇,血还在她们手中。46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使一批群众上来攻击她们,使她们成为虐待与掠夺的对象。47这批群众要以石头打击她们,要以刀剑砍碎她们,并且还要屠杀她们的子女,以火焚她们的房屋。48如此我要使淫荡由此地绝迹,使所有的妇女都受警戒,再不照你们的淫乱去行。49我要叫你们担负那淫行的报应,你们要忍受恭敬你们偶像的罪罚:这样,你们便承认我是上主。」⑦
注 释
① 2-4节两姊妹的名字含有一种寓意:敖曷拉意谓「帐棚属于她」,暗示伊撒尔国与犹大国分离之后,在丹和贝特耳为自己所建立的祭坛和牛像(列上12:25;1:33);敖曷里巴意谓「我的帐棚在她内」,暗示在耶路撒冷所建立的天主圣殿。两姊妹是一个母亲所生的,即谓她们本为一个选民,因为天主在西乃山上与十二支派全伊撒尔订立了盟约。先知以敖曷拉为姐姐,是因为她包括的支派较多,领域较大。她们两个,即全伊撒尔子民在埃及时已经行了淫乱,即谓在埃及时已背弃了上主(则20:8及注一)。 ② 撒玛黎雅对上主失了忠信,敬礼了她的情人——亚述的邪神,于是上主便藉亚述人惩罚了她(列下17:16;亚5:26;欧5:13;7:11;8:1;12:2)。在公元前722年,亚述军队攻陷了撒玛黎雅京城,掳去了她的居民,即淫妇的子女,散布到各异民之地;因此撒玛黎雅成了邻国——「即妇女们中的笑柄」(16:57;申22:14,19)。 ③ 11-27节一段的大意是:(a)敖曷里巴与她的姐姐同样的行了邪淫,与埃及、亚述和巴比伦曾订过盟约,恭敬了他们的偶像,背弃了自己的净配——上主。(b)耶路撒冷见到她的姐姐所遭的重罚,不但没有改恶迁善,反而她的淫行更甚于她的姐姐。(c)因此天主便要假手于她所恋爱的情人来惩治她。15节中的「加色丁就是他们的(巴比伦子民)出生地」一句,似乎是一个旁注。按加色丁原系一民族之名,他们住在巴比伦南方的一个名叫加耳狄雅的省内。该省的名字在模形文字上作「加市杜」,而后称「加耳杜」。参见依47:1及注二。23节中所提及的来攻击耶路撒冷的民族,都是巴比伦帝国的藩属。培科得(耶50:21)在底格里斯河东,为阿兰民族中一强大的支派,在模形文字上作「普谷杜」(Pukudu)。芍亚(亚述文作稣突)和科亚(亚述文作谷突)亦为底格里斯河东的两个民族,位于培科得之北。24节中的「车辆」和「车轮」不知是指示两种战车,抑或两个名词同指一种战车。25节中的断肢刑罚是埃及国中对淫妇所处的一种肉刑。 ④ 上主震怒之杯(哈2:16;耶25:15-28;51:2;依51:17;咏75:9)是指天主所定的刑罚。既然犹大走了她姐姐的路,将上主抛在背后,当然要喝她姐姐同样的苦爵。 ⑤ 选民的孩子,因为受了割损礼,本应属于上主,但伊民却把他们宰杀,祭献于摩肋客邪神(16:20;20:26-31等),并且还敢在祭献邪神的当日,进入上主的圣殿,加以亵渎。这岂不犯了弥天大罪,去惹上主惩罚吗? ⑥ 42-44节的经文,欠妥处颇多,今按雇克(Cooke)与斯柏达缶辣(Spadafora)等学者略加修改。 ⑦ 「正义的人们」是指巴比伦人,因为他们是天主正义的执行者。他们惩治两姊妹犹如一个奸妇和一个杀人犯。按法律的规定:奸妇是应用石头打死(申22:23),杀人犯是应用刀剑砍死(创9:6等)。
第二十四章
(要义见第二十章)
章旨 1-14锈锅的比喻。15-24先知妻子之死表明耶路撒冷陷落。先知不得为妻子举行丧礼,表明选民当听到耶京陷落时的惨状,也不得举行哀悼的仪式。25-27先知任务的转变。
1在九年十月十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要记下本日的名字,就是今天这一日,正是这一天巴比伦王开始攻击耶路撒冷。①3你应向叛逆的家族讲说一个比喻,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安置一口锅吧!一安放下,里面倒上水。4把肉块,各种好的肉块,后腿和肩膀,都放在一起,用挑选的骨头装满那锅;5并且你也应放上最肥的羔羊肉,在锅下堆起木柴,把它烹煮了,连骨头也要在其中煮烂,6b从其中一块一块地取出来,不要在其上拈阄。6a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有血债的城啊!生锈而锈总不会去掉的锅啊!7因为她所流的血还在其中,她把血流在光滑的石头上,而没有流在土地上,叫地上的土遮盖,8为的是激起我的怒火,去施行报复;我也使她的血流在光滑的石头上,免得遮盖。9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有血债的城啊!我还要加上木柴!10你再加添木柴,燃着火,把肉煮化,把汤熬干,把骨头烤焦;②11然后把空锅放在火炭上,把它烧热,把它的铜烧红,把其中的污秽烧化,使它的锈消失。12真是一项吃力的工作,但它的锈这样多,连火也不能使这些锈消失。13这就是你的不洁,即淫乱;因为我要洁净你,你却不肯洁净,所以直到我在你身上倾洩我的怒气时,你不得由你的污秽中洁净。14我是上主,我说了,就必实现;我去行,不退缩,不怜恤,更不返悔;我必要按你的道路,照你的行为审判你: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5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6「人子啊!看哪!我要以猝死把你眼中所喜悦的拿去,但你不可哀弔,不要涕哭,不要流泪!17你要禁住痛哭,不要向死者哀弔。头上束着你的头巾,脚上穿着你的鞋,不要遮盖你的胡须,不要吃丧礼中的饭食!」③18早晨我向百姓说了,到了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次日清晨我就照所命的作了。19百姓就问我说:「你不能告诉我们,你所作的对我们有什么意思吗?」20我就向他们说:「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1你向伊撒尔家说吧!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把我的圣所,你们夸耀的威能,你们眼目的欢乐,你们心灵的系恋,加以亵渎,并且你们所遗留下的子女也要死在刀下。④22那时你们要照我做的去做:你们的脚上该穿上你们的鞋,不要举哀,不要哭泣;然而你们要因你们的罪恶而消瘦,而彼此伤叹。24厄则克耳为你们便是一个表记。当那事来到了,你们便要照他所做的一切去做,那时你们便要承认我是上主。」25「你啊!人子!在我从他们中取去他们的堡垒,他们的荣耀,他们眼目的欢乐,他们心灵的系恋,他们的儿子和他们的女儿那天,26那天必有一个逃脱的到你这里来,报告你这项消息。27到那一天,你要向那逃脱的张开你的口说话,必要再作哑巴:这样你为他们便是一个表记,于是他们就要承认我是上主。」⑤
注 释
① 厄则克耳因了天主的默示,得知拿步高开始进攻耶京的年月日,是在耶苛讷雅被掳后的第九年(即公元前588年)十月十日。这里的十月十日是按巴比伦的月历所记载的,即合于现在的阳历正月十五日(列下25:1;耶39:1;52:4)。日后犹太人常以严斋纪念这悲惨的日子(匝8:19)。 ② 3-13节经文的次序,似乎有些杂乱,所以有些校订学家,如毕齐(Buzy)、海尼市(Heinisch)、贝托肋(Bertholet)等,都认为本段原来包括两个比喻:一个是煮肉的比喻,说明耶京居民的命运;一个是烧锅的比喻,指示耶京的命运。所以海尼市便依照这种意见将本段的次序排列为:34578910a6b10b11126a13。他所校订的经文是这样:3-5节未动,7「因为她流的血还在其中,她把血流在光滑的石头上,而没有流在地上,叫地上的土遮盖,8为的是好激起我的怒火,去施行报复;我也使她的血流在光滑的石头上,免得遮盖。9因此吾主上主说:祸哉!有血债的城啊!我还要加上木柴,10a你再添木柴,燃着火,把肉煮化。6b你从中一块一块的取出来,不要在其上拈阄。10b把汤「倒出」,【把骨头烤焦】;11然后把空锅放在木炭上,把它烧热,把它的铜烧红,把其中的污秽烧化,使它的锈消失。12【】「但是在火中也烧不掉它那许多的锈」。6a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有血债的城啊!生锈而锈总不会烧掉的锅啊!13【这就是你的不洁,即淫乱】,因为我要把你由这淫乱的污秽中取洁你,你却不肯洁净。所以直到我在你身上倾泻我的怒气时,你再不得由你的污秽中洁净。」这种移动虽然意思上很通顺,但我们以为保留玛索辣原来的次序更为妥当,并且我们以为在本段经文内只包括一个比喻,它的大意是:耶路撒冷城中的居民为表示自己安全的信念,常说:「城是锅,我们是肉」(11:3),先知曾责斥他们说:「这城为你们决不是锅,你们也决不是其中的肉」(11:11):即谓耶路撒冷不会保护你们,你们必要被掳充军。现在厄则克耳又用了同样的比喻,可是讲法不同。锅子是耶京,其中的肉与烈火是表示第一次(即597年)围城之事。这次大火没有除掉锅上的锈,也是说597年的惩罚没有使人民改恶迁善。锅中的东西一块一块地取出来,是指耶苛讷雅君王与人民中的精华被掳充军之事。然后再把锅子放在烈火上,是指耶京第二次(即588年)被围之事。第一次的围困是试炼性的惩罚,若人民改恶迁善,则尚有生存的希望;第二次的围困却带有毁灭性的惩罚,人民再没有生存的希望。 ③ 16节天主预告了先知厄则克耳,他「眼中所喜悦的」——妻子要猝死,并禁止他举行各种哀悼的仪式。先知的妻子死后,先知果然完全按照天主的命令实行了。这种举动,谁也看得出是一种异乎寻常的举动,定然含有某种意义,所以民众便问先知这种作风有何意义。先知便给了他们实际的解答(21-24节)。 ④ 圣所是犹太人的荣耀,是犹太人心灵上恋慕的对象,可是因了他们在其中崇拜了偶像而侮辱了圣殿(8节),所以现在上主要假巴比伦的军队,将他们所夸耀的圣殿予以破坏(参阅耶7:4;米3:11;则23:48)。 ⑤ 厄则克耳也如依撒意亚一般,以自身作某种象征的行为,当作一种表记,为向自己的同胞表达天主的圣意(参阅依20:8)。耶路撒冷失陷的那一天,有一个逃难的跑到巴比伦来,报告先知这项不幸的消息(33:21并注)。由此时起,先知的任务迈入另一阶段。先知再不哑巴,反要开口说话,即是说:直到现在先知常举行一些象征行为,等待长老们到他跟前,他才讲道(8:1;14:1;20:1)。可是自此以后,他要往民间去,安慰他们,鼓励他们,准备他们的心神,奠定将来的神国。由此时起,厄则克耳再不成为一位被轻视被讥笑的先知(2:3-7;12:22-28),而成为一位有权威的上主的信使。这种权威是由于他所发的预言,都一一应验了的结果。那时犹太人才知道在他们中间实在真有一位先知(2:4)。
要义 无论那一位先知都认为伊民以外的国家都隶属于上主的权下,她们的盛衰完全系于她们是否履行上主所嘱讬给她们的使命。这种使命与上主在地上所要建立的神国有着密切的连系;因而,如果她们对于建立天主的神国有所贡献,就恢复兴隆;如果她们反对或破坏天主的神国,则必要衰亡。依撒意亚(13-23)和耶肋米亚(46-51)二位先知都有他们关于外邦人的神谕集。先知厄则克耳也不例外,所以由本章起至三十二章,便是厄则克耳对外邦人所发表的神谕集。本集共分十六篇,是对于七个与伊撒尔人有关的民族:四篇关于伊撒尔的四个邻国:哈孟、摩阿布、厄东和培肋协特,四篇关于祚尔,一篇关于漆冬,七篇关于埃及。厄则克耳先知也许只提出来这「七」个民族,因为「七」字含有圆满的意义。但是,为什么他没有向巴比伦宣布一篇神谕呢?是否因为居留在巴比伦的先知怕惹起政府的反感?有些学者主张这些理由。但这项理由似乎不够充足,因为先知在预言伊民复兴之时,曾无恐无惧地预言过巴比伦将来必要灭亡。所以正因为先知要在伊民复兴的预言中暗示巴比伦的命运,在此不必多此一举。这部神谕集在本书中所占有的位置——即在预言耶路撒冷陷落与预言耶路撒冷复兴的中间——是最适宜不过的,因为这些外邦人对犹大国的灭亡无不幸灾乐祸,引为快事,所以先知向她们宣布了她们将遭受的惩治,如犹大所遭受的一般。并且厄则克耳先知认为外邦人受惩罚正是伊民复兴的必要条件:除非这些国家势力衰弱,遭受惩罚,伊民是不能复兴的。由这点看来,厄则克耳的教义与依撒意亚默示录中的教义(24-27),颇有相同之处。参阅依二十四章的要义。
章旨 1-7关于哈孟的神谕。8-11关于摩阿布的神谕。12-14关于厄东的神谕。15-17关于培肋协特的神谕。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转面向哈孟子民,向他们预言吧!3你应向哈孟子民说:你们听吾主上主的话吧!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对我的圣殿说:哈哈!因为它受了亵渎!对伊撒尔地域说:哈哈!因为它已荒芜了!对犹大家族说:哈哈!因为她已被掳去了!4因此,看哪!我要将你交给东方子民占有,他们要在你中间支搭自己的帐篷,在你中间建立自己的住处,吃你的果实,喝你的奶。5我要使辣巴成为骆驼的牧场,使哈孟子民的地域成为羊群的栖所:如此,你们就知道我是上主。6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鼓掌顿足,对伊撒尔地所遭受的而全心喜悦;7因此,看哪!我要伸出我的手打击你,将你交给外方人作为掠物,从民族中消灭你,从各国中铲除你,且把你完全灭绝:于是你便知道我是上主。」①8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摩阿布【与色希尔】说:看哪!犹大家族和所有的外邦人是一样啊!9因此,看哪!我要敞开摩阿布的肩膀,即她边界上的城池,本国的精华:贝特耶熹摩特、巴哈耳默红和克勒雅塔因。10我要将他们交给东方子民作为产业有如哈孟子民一般,使他们在列邦人中再不被人纪念。11我要向摩阿布施行裁判: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②12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厄东对犹大家族报仇雪恨,向他们报讐而犯了重罪;13所以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伸出我的手来打击厄东,我要由其中铲除人民和走兽,使她成为旷野,从忒曼到德丹,人们都要死在刀下。14我要藉着我的百姓伊撒尔的手向厄东复仇,他们要按着我的怒气和忿恨对待厄东,于是他们便知道我复了仇: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③15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培肋协特施行报复,并以残忍的心报仇雪恨,甚至因了他们的私仇要毁灭伊撒尔;16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伸出我的手来打击培肋协特人,消灭革勒提人,并且铲除那居在海滨所存留的人。17我要在他们身上施行严厉的报复,在愤怒中惩罚他们;当我在他们身上实行我的报复时,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④
注 释
① 自古以来,哈孟子民常敌视伊撒尔人(民11:4;撒上11:1;撒上8:10;亚1:13-15;索2:8-10)。在拿步高侵袭犹大之时,他们使用了两面倒的外交政策,先与巴比伦王联合攻打了犹大(列下24:2),然后又与厄东、摩阿布、祚尔、漆冬和犹大联盟,共同反对巴比伦(耶27章;则21:23-26,33-37)。当耶路撒冷沦陷之后,哈孟人就占领了犹大的一部分土地(耶49:2),再与巴比伦联合。他们对伊撒尔所遭的灾难不但不表示同情,反而满怀高兴,因此天主的刑罚必要降在他们的身上,并且更加深了一层,先让「东方子民」,即阿剌伯游牧民族,在他们的地域内到处杀戮抢掠,然后再将他们交于外方人的手中,予以完全的灭绝。5节中的「辣巴」(Rabbah)亦作「辣巴特」(Rabbath),为哈孟的京城。关于耶肋米亚先知对哈孟所发表的神谕,参阅耶49:1-6。 ② 9节的经文欠妥,今译文按著名的学者们的意见略加修改。按我们的译文,其大意是:天主使边疆上坚固的城池陷落了,那么全国都要大受震动,正如勇士的肩膀若被人击伤了,再没有抵抗的能力。「肩膀」即指「山地」(依11:14)。玛索辣作:「因此,看哪!我要揭开摩阿布山区(肩膀),叫她再没有城池,即全部的城池,本地的荣耀,贝特耶熹摩特……」,贝托肋(Bertholet)等则改为:「因此,看哪!我要推翻摩阿布的山地,我在全地域中必要揭露她的城邑……」。摩阿布对伊撒尔的敌视也是很古远的(户22-24章;民3:11-30;撒下8章;列下3)。当598年巴比伦王侵入犹大时,摩阿布民族则如哈孟子民一样,先协助了巴比伦人,侵害犹大地域,然后在594年上摩阿布王又怂恿犹大王漆德克雅参加反巴比伦同盟。迨巴比伦王攻下耶路撒冷之后,他们则在旁边讥笑,说风凉话:「看哪!犹大家族与所有外邦人是一样啊!」这句话虽然是讥讽的话,但在宗教史上却十分有价值,因为由这句话可以证明,摩阿布民族知道犹太人以自己为一个特殊的民族,为上主的选民。9节中所提出的摩阿布的三座城:贝特耶熹摩特(即今之Suwei-Mei),巴哈耳默红(即今之Maim)和克勒雅塔因(即今之Kureyat)本属勒乌本支派,参阅苏13:24。当时这三座城是很美丽的,可称为摩阿布民族的光荣。关于其他有关摩阿布的神谕,参见亚1:1-3;索2:8-9;依15-16章;耶49及其要义与注释。 ③ 厄东可说是伊撒尔的世仇劲敌(户20:14-21;民11:17;撒下8:13;列上11:14;列下8:20;14:7;24:2;耶27:1-11)。亚北底亚(Obadiah)先知责斥他们说:「当异民掳掠雅各伯的财物时,在外邦人进入她的城门,为耶路撒冷拈阄的日子上,你(厄东)竟站在一旁,像与他们在一起!」(北11节),因此上主必要严厉地惩罚他们,并且要藉着伊撒尔惩罚他们(北17节;加上5:65;加下10:16)。关于其他有关厄东的神谕,见则35章;依34:5-17;耶49:7-22;哀4:21;岳3:19;咏137:7;北全书。「从忒曼到德丹」一句是说天主要打击厄东全境。忒曼有时竟指厄东全地(耶49:7;北20节),位于贝特辣之北。德丹为两个民族的名称:一在厄东之南,离阿卡巴(Akaba)不远,本属于闪族;一在米德杨之南,本属于雇市民族。此处的德丹为厄东之南的德丹。 ④ 培肋协特是扰乱伊撒尔最甚的一个外邦民族。两民族间的仇隙,于民长时期业已开始(民10:6,11;13-16章),继续不断,直至充军之时(撒上4:1-11;5章;7:7-13;13:1-14,46;17章;23:1-5;撒下5:17-25;8:1;21:15-22;列上4:21,24;编下11:8;列上15:27;列下12:17;编下26:6;亚1:6-8;列下18:8等等)。革勒提人属于培肋协特民族(撒下8:18及注七),但在发见辣市霞木辣文件(Documenta Ras Samra)之后,有些学 者认为革勒提人属于腓尼基民族。但此说尚未确定。关于其他有关培肋协特的神谕,参阅亚1:6-8;依9:11;14:29-31;索2:4-7;耶47章;北19节(?);岳4:4。
第二十六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6上主决定了毁灭祚尔。7-14天主将藉拿步高的军队毁灭此城。15-18各国对祚尔毁灭的震惊。19-21祚尔的决定性的毁灭。
1十一年正月初一,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因为祚尔对耶路撒冷说:哈哈!众民的门已破碎,已属于我,我要富庶,她反要荒凉!①3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祚尔!我要反对你,我要引领许多民族上来攻打你,犹如海中的浪潮捲来;4他们要拆毁祚尔的城墙,荡平她的角楼;我还要扫除其中的尘土,使她成为光滑的磐石,5使她成为在海中铺网的地方:这是我所说的——吾主上主的断语:她必要成为异民的掠物。6她那大陆上的女儿必要被毁在刀下: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7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从北方引导巴比伦王,万王之王拿步高和战马、战车、骑士和大队士卒来到祚尔。②8他要用剑屠杀你大陆上的女儿,对着你建筑堡垒,堆积高台,竖起高楯。9他对着你的城墙安放了冲车,用他的战具击毁你的角楼。10因他大批的战马,你要为它们所掀起的尘土所遮盖,你的城墙要因着他的骑士、车轮和战车的喧噪而震动。当他进入你的城门时,就如进入一个已破坏的城一样。11他要以自己战马的铁蹄踏毁你所有的街市,用刀剑屠杀你的人民,并且还要把你有力的神柱打倒在地。12他们必要抢夺你的珍宝,劫掠你的货财,破坏你的城垣,拆毁你喜爱的宫室,并且还要把你的石头、木材和瓦砾一起抛在海中。13我要使你的喧嚷的歌声止息,再听不到你的琴声。14我要使你成为一片光滑的磐石,成为一块铺网的干地,你再不得为人所建筑:因为这是我,上主所说的。」——吾主上主的断语。③15吾主上主关于祚尔这样说:「在受伤者呻吟之时,屠刀在你中间屠杀之际,因了你的倾倒之声,群岛能不震惊?16那时所有的海中君王必要由自己的宝座上下来,脱去他们的莽袍,卸下他们的锦衣;他们为恐怖所笼罩,坐在地上,不停地战栗,因你而惊慌。17他们要作哀歌弔你说:你这海上的住所,海中最有势力的名城,【恐吓大陆的她和她的居民,】怎么消失了呢!18如今,在你倾覆的日子,群岛都要震惊;因了你的灭亡,海中的岛屿都要恐惶。④19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当我使你成为一座荒城,好似无人居住的城时,当我使汪洋上升,使大水淹没你时,20那时我要把你推下,与先前下到阴府的人民在一起,叫你在地之极深处,即自古就荒芜的地域,甚至你再不能居住;但是我要在生活的大地上显示光荣,21使你成为恐怖的对象,你再不得存在,人虽寻找你,却永远寻不着你: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⑤
注 释
① 祚尔(希腊文作提洛)与漆冬是腓尼基地域中最著名的两座城。祚尔意谓「击石」,这名字很合乎她的地势,因她位于离大陆约有半公里的小岛上。这城的历史可以溯至公元前三千年以上。按赫洛多托(Herodotus)的记载,在公元前2700年左右,这城的居民就建筑了默耳卡特神的庙宇(II.44.)。在忒耳阿玛纳世代(即公元前十四至十二世纪),祚尔似乎是隶属于埃及,或至少在她的政治的势力范围内。那时祚尔的财富与势力都远不及漆冬。可是由第十一世纪开始,祚尔的财富与势力便驾乎漆冬之上,得到「海上皇后」的荣衔。直到公元前594年祚尔常是伊撒尔的友邦,并且在594年上,祚尔与犹大也都参加了反巴比伦同盟,都站在一条战线上(耶27:2-11)。可是当耶路撒冷失陷之后,她好似忘记了从前与伊民所有的友好,竟也对耶路撒冷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欢喜地说:「哈哈……已属于我……」因为耶路撒冷的灭亡对她的商业有莫大的利益:一来耶路撒冷的商场完全可由她替代,二来将来由南方来的骆驼队经过犹大时再不必纳税。然而因为祚尔在594年与588年曾参加过反巴比伦同盟,所以拿步高便在攻陷了耶路撒冷之后不久,开始围攻了祚尔。按若瑟夫拉威乌斯(Josephus,Antiquitates Judaeorum,X,Ⅱ,1.)的记载,巴比伦人围攻祚尔,凡十三年之久。最后因为祚尔占地理上的优势,又有海军作后盾,拿步高无法攻陷,于是双方便缔结了和约。拿步高撤围之后,使率大军攻打埃及去了(29:17-21)。在公元前333年大亚历山大(Alexander)为攻克祚尔,曾建筑了一道长堤,将海岛与大陆连接,并借着一支强大的海军,将她包围。七个月之后,祚尔便投降了。公元后1291年,阿剌伯人将这座最著名的古城完全予以破坏。厄则克耳关于祚尔写了四篇神谕:第一篇(26章):预告祚尔必要被拿步高所毁;第二篇(27章):将祚尔比作一只巨大而沉于海底的大船;第三篇(28:1-10)和第四篇(28:11-19):预言祚尔王必要灭亡。近二百年来,唯理派的学者都一致认为厄则克耳的这段预言,按29:18的口气没有应验。但我们绝不能由这一节:「人子啊!巴比伦王拿步高为攻打祚尔使自己的军队服了重役,头都磨秃了,肩也磨光了;但是他和他的军队为攻打祚尔所服的重役,从祚尔没有得到报酬」,断定上面的结论是对的,因为这一节不过只是说明加色丁人为攻打祚尔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得不偿失。再者:拿步高围困了祚尔十三年之后,祚尔便隶属于巴比伦王的权下。有历史家赫洛多托(HerodotusⅡ.161)给我们作证。他说:攻打巴比伦的埃及王曷斐辣又开始攻打祚尔。巴比伦本为埃及的敌国,如今埃及亦去攻打祚尔,这显然是祚尔已属于巴比伦权下的有力证据。协米纳(Cheminat)博士另有他个人的见解,他以为祚尔居民见到自己全无胜利的希望时,便起了叛乱,将昏君杀害,另立于一位新王,这位新王便与巴比伦媾和,以免城邑毁灭(Les Prophéties d' Ezéchiel contre Tyr,pag.111,no.3.)。最后,我们所应注意的是:先知在神视中所见到的将来的事,好似平面的画图一般,分不清前前后后,所以不妨后来另有一个神视,将前面的神视或神谕稍微变更,参阅依23章要义及其注释,并参阅Contenau G.,La Civilisation Phénicienne,Paris,1949。 ② 2节的经文欠妥,有的订正为:「那舒服的已荒凉了!」或「我要因她的荒凉而成为富庶的」。祚尔以为耶路撒冷毁灭为她有利,却不知征服了耶京的拿步高却也要围困她。先知描述拿步高的进军好似不可遏止的海潮。6节中:「她那在大陆上的女儿」,是指在祚尔本岛对面的旧祚尔城(Paleotyrus)和在大陆上属于祚尔的城邑。隶属于某座大城的小城,通称为该大城的女儿,在圣经上常见到这称呼;也有时以国家为「母亲」,以其中的城邑为「女儿」。见依1:8;62:11;耶8:19,22;49:2;咏45:13;48:12等。 ③ 「高楯」(8节)即为战争时所用的龟甲形的屏障,8-14节先知用了一篇生动活泼的文字,叙述敌军的胜利与战败者的厄运。「把你的神柱」(11节)一句,大概是指在默耳卡特神庙前的两根高柱。 ④ 「群岛」(15节)与「海中君王」(16节),是指地中海的海岛和周围的国家,以及隶属祚尔的诸君王。他们无论相离多远,听到了母国倾覆的消息,都为之哀伤叹息,并且为祚尔作了一首哀歌。这哀歌与耶肋米亚的哀歌第一章大致相同。特别提出她昔日的荣华与今日荒凉,两相比较,更显得悲惨。 ⑤ 20节经文欠妥,今仍依从玛索辣经文。希腊译文将末句译作:「免得人再居于你中,免得你复活在生活者的大地上。」这种译法,似乎是译者要避开原文的困难。先知在此将祚尔人格化,使其陷落之后,即死亡之后,降下阴府,使其再不得由深渊中出来,因为她的灭亡是绝对的,并不如耶路撒冷一般,因为她尚有复兴的希望。关于阴府,参阅约10章及注九。
第二十七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1-9a祚尔好似一艘华美的大船。9b-25祚尔为万民的市场。26-31祚尔灭亡有如大船沉入海底。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你啊,人子!你应唱哀歌凭弔祚尔。3你应向处于海口,往许多岛屿与各民族通商的商埠——祚尔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祚尔啊!你曾说过:我是完全美丽的。①4海的中心是你的疆域,你的建筑者完成了你的美丽。5他们用色尼尔的松柏制造了你的一切舷板,拿里巴嫩的香柏木作了你的桅樯,6用巴商的橡树作了你的橹桨,用基延岛运来的松木作了你的甲板。②7你说扯起的帆是用埃及所出的绣花细麻布所作的,你的船蓬是由厄里霞岛的紫色与朱色的布所作的。8漆冬与阿尔瓦得的居民为你摇桨,你中间的责默尔聪明人作你的舵手,③9你中间的革巴尔长老和她的贤人修补你的漏洞。
一切航海船只和船员都到你这里来交易你的货品。④10波斯、路得和孚特人在你的队伍中作你的战士,他们将盾牌和铜盔悬在你中,彰显你的华丽。⑤11阿尔瓦得和赫肋客子民站在你四周的墙垣上,戞玛得人在你的角楼中;他们把自己的盾牌悬在你四周的墙垣上,成全了你的美丽。⑥12塔尔熹市因你的货财丰富作你的客商,以银、铁、锡、铅来交换你的货品。13雅宛、突巴耳、默协客也与你交易,以奴隶和铜器贩买你的货物。⑦14由托戞尔玛家族,也有人以马、战马和骡子来作贸易。⑧15德丹的子民作你的客商,许多岛屿也作你手下的商人,以象牙、角和黑檀送你作贡物。⑨」16阿兰人因你的出品繁多,也作你的顾客,以蓝玉、红布、刺绣、细麻、珊瑚和玛瑙交换你的货物。⑩17犹大和伊撒尔地也作你的顾客,以米尼特谷、「法纳客」、蜜、油河香料与你交易货物。⑪18达默协克因你【出产众多】,财帛丰富,也作你的商人,以赫耳朋酒和皓白的羊毛与你作交易。⑫19外丹、雅宛和乌匝耳也与你交易,以炼铁、肉桂和香菖蒲交换你的货物。⑬20德丹以马褥来与你交易。⑭21阿剌伯与刻达尔的一切族长也作你手下的商人,他们以羔羊、山羊和公羊与你交易。⑮22协巴和辣黑玛的商人也作你的顾客,以各种上等的香料,各种宝石和黄金交换你的货物。⑯23哈郎、加讷和赫登作你的顾客,阿秀尔和一切玛特人也都与你交易;24他们在你的市场上,以宝贵的衣服、朱色的外氅、刺绣、彩色的毯子和绞结实的绳索与你交易。25塔尔熹市的船只为你载运你的货物,你在海中实在装满了载重过多。⑰26你的桨夫将你划到汪洋之中,东风吹毁你在海的中心。27你的财帛、你的商品、你的货物、你的水手、你的舵夫、你的修理者、与你交易的商人、在你中所有的武士,以及在你中所有的群众,都在你沉没之日陷落在海的中心。⑱28海岸都因了你的舵手的喊声为之震动。29所有摇橹的人。水手和航海的舵夫都要下船登岸,30追悼你而放声痛哭,头上撒灰,辗转在尘土中;31并且为你剃光了头,穿上苦衣,向你号咷大哭,真心悲痛。32在他们痛苦之中,向你唱了哀歌,追悼你说:谁能相似那沉没海中的祚尔呢?⑲33当你的商品由海中输来时,你使许多民族满足,藉用你多量的财富和货品,使陆地上的诸王富有。34但现在,你沉入海中,落在海底,你的货物和一切民众都随着你沉没了。35海岸的一切居民都因你惊骇,他们的君王都必极其战栗,面带惊惶。36各国的商人都嗤笑你,使你成为惊骇的对象。你再不存在,直到永远。」⑳
注 释
① 1-3节为哀歌的引言,3c节克忒耳(Kittel)等改作:「你曾说过:我是一艘完美的船。」 ② 「你的建筑者」希腊本作:「你的儿子们」。「色尼尔」即阿摩黎人称呼赫尔孟山的名字(申3:9;歌4:8)。巴商(Bashan)位于革讷色勒特(Genesaret)湖东北,以产木材著称(依2:18;匝11:2)。 ③ 埃及纺织品,自古以来,即很著名。厄里霞(Elishah)也许即是忒耳阿玛纳文件(Tell el Amarna Duments)上所载的阿拉息雅(Alasia),即今之基卜洛(Cyprus)岛,但奴宗(Knutzon)等学者以为是迦太基城。阿尔瓦得(Arvad)大概即今之鲁阿得(Ruad)位于漆冬之北(创10:18;编上1:16)。责默尔(Zemer)——玛索辣误作祚尔(Zor)——就是忒耳阿玛纳文件上所载的稣慕辣(Sumura),位于叙利亚的特黎颇里城(Tripolis Syriae)之北。圣热罗尼莫注释至此说:先知所提出的国家是由近及远的。 ④ 革巴耳(Gebal)即希腊人所称的彼布罗斯(Biblòs),位于特黎颇里和贝黎托(Berythus)两城之间(苏13:5)。「到你这里来交易你的货品」一句,在本章内有七、八次之多。有的学者译作:「把你们的货品运到你的市场来」,意义相差不远。 ⑤ 波斯似乎不是指的波斯国,而是指的住在北非的培洛息(Perosi,Plinius)或法鲁息(Pharusii,Strabo)人。因为罗马的历史家撒路斯丢(Sallustius)说波斯人来自非洲,因此雇克(Cooke)等学者以为厄则克耳指的即为波斯国。路得也是北非中的一个民族,普通称之为里彼雅人(Libyans)。孚特据说是住于红海西岸的一个民族。对本节与下几节的地名与民族名,学者们的意见很不一致,今就其较为妥善者,介绍于此。「他们将盾牌和铜盔悬在你中」一句,是说明祚尔所招募的军队的武备,给予祚尔莫大的力量(歌4:1;加上4:57),使她的武力日见强盛。 ⑥ 关于阿尔瓦得,参阅注三。赫肋客(Helech)——有的译作赫蓝(Elam)——玛索辣作:「你的军队」。赫肋客即基里基雅(Cilicia),阿加得语(Accadiari)作克拉谷(Kilakku),离戞玛得(Gamad)民族不远。戞玛得人是住在赫尔孟(Hermon)山麓——在忒耳阿玛纳文件上叫作卡米狄(Kamidi)。至此所提起的民族都是祚尔军队的兵源,以下的民族都是与祚尔通商的民族。 ⑦ 关于塔尔熹市,参阅列上10章注九,是腓尼基人在西班牙所建立的海口。雅宛是在希腊和小亚细亚中所住的约尼依人(Ionians)(Jonii)。突巴耳人住在黑海以南,按亚述楔形文字的记载,他们的住处延至基里基雅。默协客(Meshech)——阿卡得文作慕斯谷(Musku)——为亚美尼亚的一个民族(创10:2,4;依66:19等)。 ⑧ 托戞尔玛,按普通的意见,是指亚美尼亚。德里兹市(Delitzsch)等以为是指在卡帕多细亚(Cappadocia)的默里忒讷城(Melytene创10:3;编上1:6)。 ⑨ 关于德丹(Dedan)参阅25章注三。因为此地名在20节又提出一次,所以有些学者将此处改为洛丹(Rodan)即洛多岛(Rhodes)。儒翁(Joüon)以为本节遗漏了一句,因为此处没有记载德丹所运来的货物,这也是很可能的。 ⑩ 「阿兰人」有的学者改为「厄东人」,他们的理由是因为在18节内又提出阿兰的出产。然而此处所记载的货品都不是出于厄东,是阿兰的产品,因此保留玛索辣更为妥善。 ⑪ 「米尼特」(Minnith)是哈孟地方的一座城(民11:33)。「法纳格」,依阿卡得文作,「帕尼谷」,似乎是指一种糖糕。齐门(Zimmern)认为是一种「香料」,如创37:25,但实在如何,不敢断定。 ⑫ 赫耳朋(Helbon)位于达默协克西北。「皓白的羊毛」是按塔尔古木和叙译本译成的。有些现代的学者以为「皓白」该是一地名,即帀哈尔地(Zahar),此地大约位于纳巴泰地方,因此译作:「帀哈尔羊毛」。 ⑬ 外丹位于何处不详。研究历史、地理的学者们意见很不一致,摩外斯(Movers)以为是亚丁阿登(Aden)。雅宛(Javan)即约尼依(Ionia),见注七。此处经文欠妥。乌匝耳位于阿剌伯地域中(创10:27)。 ⑭ 德丹(Dedan)(15章;创25:3)位于阿剌伯西北。「马褥」这名词的原意很难确定,大概是指在马鞍下所放的那块毡,因此有的学者译为「马垫子」或「马毡」。 ⑮ 阿剌伯即指阿剌伯旷野中的游牧民族(编下9:14;创25:24)。刻达尔(Kedar)即是在叙利亚阿剌伯旷野中所住的一个民族(依21:16注七),楔形文字称为克达黎(Kidarri)(德里兹市的意见)。 ⑯ 协巴(Sheba)位于阿剌伯之南(创10:28;25:3;耶6:20)。辣黑玛(Raamah)大概位于波斯湾附近(创10:7)。 ⑰ 哈郎(Haran),阿卡得文作哈辣奴(Harranu),是美索不达米亚境内一座名城(创11:31;12:5)。加讷(Canneh)指何处,不得而知。苛尔尼耳(Cornill)将此地名修改为加耳诺(依10:9),阿卡得文作谷拉奴(Kullanu),位于叙利亚境内。赫登(依37:12;列下19:12)大概即等于楔形文字的彼特阿狄奴(Bit-Adinu),位于幼发拉的河岸。阿秀尔——原文写法与亚述同——并不是指亚述帝国,而是指位于巴比伦南的秀辣城。「一切玛待人」一句按塔尔古木译成,玛索辣作革耳玛得。这地方位于何处,不详。德里兹市认为即是现今的卡耳瓦达城(Kalwadha),离巴格达得(Bagdad)不远。「塔尔熹市的船只」即指航海的大船。参阅列上10章注九。 ⑱ 东风吹毁这大船,即谓由东方而来的拿步高和亚历山大必要击灭祚尔。见前章要义。 ⑲ 「谁相似那沉没海中的祚尔呢?」一句(32节),是依照儒翁(Joüon)修订的。 ⑳ 祚尔曾因耶路撒冷的倾覆喜欢高兴(26:2),可是她的灭亡也在目前,甚至其余的国家都因她的灭亡而震惊。关于其他论及祚尔的神谕,参阅依23章;亚1:9-10;耶25:2;47:4;岳4:4;匝9:2等处。
第二十八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本章记载弔祚尔王的两篇哀歌:1-10第一篇;11-19第二篇。20-24关于漆冬的神谕。25-26先知重申伊民将复兴。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向祚尔的君王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心高气傲,并且说:我是神,我在海中心坐了神的座位,但是你只是人并不是神,虽然你心中自以为神。①3看哪!你比达尼尔还明智;没有隐密可以隐瞒着你!②4因着你的智慧与聪明你获得了财富,在你宝库内储满了金银;5在贸易上因了你的大智慧,加增了你的财富,因着财富你的心便高傲。6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心中自以为神,7因此,看哪!我要引领外方人,即那外邦民族中最凶残的人来攻击你,他们要抽出自己的刀剑攻击你那用智慧所得的美丽,沾污你的光荣。8他们要将你抛入深渊,你要在海中心死去,有如被杀者的惨死。9在击杀你的面前你还敢说:我是神吗?你在击杀你的人手中只是人,并不是神!10你要在外方人的手中死亡,犹如未受割损人的死!因为我这样说过:吾主上主的断语。」③1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2「人子啊!你要向祚尔王唱哀歌,弔他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是一块模范的印玺,充满智慧,完备,美观。④13你曾在「伊甸」天主的乐园内,各种的宝石作你的服饰,即白玛瑙、青玉、金钢石、黄玉、红玛瑙、水苍玉、蓝玉、紫宝石、翡翠;在你受造的那一天,金制的衣边和金嵌座都已为你准备。⑤14我曾立你像光耀的守卫者革鲁布,你曾在天主的圣山上,在烈火的石中往来。⑥15自你受造的那天起,你的行为本是成全的,直到你身上有了罪过;16因你的生意兴隆,你充满了欺压,犯了重罪,因此我要从天主的山上将你这亵渎者驱逐,将你这守卫者革鲁布从烈火的石中铲除。⑦17你因你美丽而心高气傲,因了你的光耀失落了你的智慧,所以我要将你抛在地上,放在诸王面前,使他们观看你。18因了你的罪过众多,因了你经商不公,你亵渎了你的圣所,所以我要使火从你中间生出,将你吞灭;我要在一切观看你的人眼前,使你成为地上的尘埃。19万民中凡认识你的,都要因你而恐怖,你将成为惊骇的对象,你再不得存在,直到永远。」⑧20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1「人子啊!你面向漆冬说预言反对她吧!22你当说:吾主上主这样说:漆冬,看哪!我要攻击你,我要在你中受光荣;当我在她内施行审判,在她内显为圣者时,人们要知道我是上主。23我要在她内使瘟疫流行,在她的街市上使血腥充斥,由四周攻打她的刀剑所伤亡的人横卧在她中间:这样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24凡轻视伊撒尔家族的四邻中,为伊撒尔家族再没有刺人的荆棘和恼人的蒺藜:这样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⑨25吾主上主这样说:「当我由各民族中把分散于其中的伊撒尔家族聚集时,我要当异民眼前在他们身上显为圣者;他们要住在我所赐予我仆人雅各伯的地域内。26他们要平安地住在那里,建造房屋,栽植葡萄园。当我向一般轻视过他们的四邻施行审判时,他们必平安地住在那里: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他们的天主。」⑩
注 释
① 厄则克耳在这第一首诗的开端,特别提出祚尔君主丧亡的最大原因,即是心高气傲,自尊自大,自以为神。「你心中却自以为神」一句,按字应译作:「你使你的心有如神的一般。」(参阅依10:13;14:13;索2:15)。这神谕是在拿步高围困祚尔城之前宣布的。当拿步高围困此城时(585-573年),城中的君王,按若瑟(Contra Apio. Ⅰ,21.)的记载,应是依托巴耳二世(Ithobl Ⅱ)。本章中的君主应作为整个祚尔城的代表。 ② 关于达尼尔读者可参阅14章注五。我们以为此处的达尼尔应是腓尼基国的一位古圣贤,名叫达讷耳。 ③ 6-10节先知预言祚尔所要遭受的惩罚。天主要亲自引领外邦人中最凶残的,即巴比伦的军队来攻击这海中的皇后。「将你抛入深渊」,即谓将你抛在亡者所居之地(依51:14;约33:22,24,28;则26:20)。「犹如未受割损人的死」,按伊撒尔人的思想,未受割损的人的死与死后,景况非常悲惨,因为他们常是远离上主。按赫各多托(Ⅱ104)的记载,腓尼基人如埃及人一样,也行割损礼,可是因他们的骄傲,天主要对待他们犹如对待未受割损的人一样(31:18;32:19,21,24-26,28,30,32)。 ④ 「一块模范的印玺」,表示完全的美丽,齐全的模范。有些经学家将本节后半句稍微修改为:「对于智慧,是齐全的,对于美丽,是完备的」(Biblica,1926,pag.408.)。 ⑤ 在本节中记载了九种宝石,与大司祭的胸牌上所嵌镶的十二种相同,不过只缺少了三种(出28:17-20;39:10-13)。11-19节的大意是说:天主自古就给祚尔预定了权势与财富,赏赐她各种恩惠,可是她不知利用,并且妄自尊大,忘了自己的原形,而竟敢与神明相媲美。按厄则克耳所讲的:祚尔的历史与原祖亚当的历史相仿。天主安置了亚当在「伊甸」乐园内,并赏赐他各种恩惠,可是亚当忘记了这一切,违犯了天主的严命。同样,天主在创造祚尔的那一天,给她准备了各种金饰,但她也是辜恩负义,妄自尊大,竟敢与天主抗衡。 ⑥ 14a希腊诸译本作:「我曾将你与革鲁布安置在一起……。」在上节中先知暗示过亚当的历史,同样,按许多圣师们的讲解,先知在本节中暗示了撒殚的罪与堕落。先知称撒殚为革鲁布,并且说他住在天主的圣山上,往来于烈火的石中,即谓他尚居于天堂,充满了神的光辉。 ⑦ 可是因为这位天使——圣教会普通称之为路基斐尔;厄则克耳称之为革鲁布——背叛了天主,他就被好的天使从天主的圣山里赶出来。祚尔的命运也将如此。 ⑧ 「你亵渎了你的圣所」,有些学者改作「我的圣所」,但这是不必要的,其主要的意思是说:你用了不义之财装饰了圣所和庙宇。天主的惩罚好似一团烈火,要将祚尔完全吞灭,使她成为地上的尘埃,使万民都要因她而惊骇。圣热罗尼莫说:厄则克耳在前章用了船沉于海的比喻,在本章中用了烈火烧城的比喻,前后都是表示祚尔的灭亡是完全的,是永远的。 ⑨ 祚尔倾覆之后,那海中皇后的宝座,漆冬便取而代之,可是她也免不了天主的惩罚。24节可作对伊撒尔安慰神谕的前奏。 ⑩ 25-26两节是安慰伊撒尔子民的小神谕,可称为依撒意亚外集的纲要(依40章65:21;亚9:13;米7:4)。天主对各民族的作风,无论是提携,或是压服,总有一个目的,即是领导人类认祂为惟一的真神。
第二十九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1-16论及埃及的第一篇神谕,17-21第二篇神谕。
1十年十月十二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面向埃及王法郎,发预言反对他和埃及全国吧!3你应当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埃及王法郎啊!那栖在河中的大鳄鱼!看哪!我要攻击你!因你曾说过:这河是我的,是我自己建造的。①4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鳃,我要使你河中的鱼都贴在你的鳞上;我要将你和你河中所有贴在你鳞上的鱼从河中拉上来;5将你和你河中所有的鱼抛在旷野,你要在地面上丧亡,而不被人收殓,也不被人掩埋;我要将你交给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作为食物。6于是所有的埃及居民都知道,我是上主,因为你曾作过支持伊撒尔家族的芦苇。7当他们在手中握着你的时候,你就破裂了,刺伤了他们的手;当他们依着你的时候,你就折断了,使他们的腰颤栗。②8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使一把刀来得到你身上,我要使人与兽由你中完全消灭。9埃及地将成为荒野沙漠,这样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因为你曾说过:河是属于我的,是我建造的。10因此看哪!我要与你和你的河流作对,我要使埃及地,由米革多耳到色威讷,一直到雇市边疆,成为荒野与沙漠。③11人的足不从那里经过,兽的蹄不从其上踏过,四十年之久,无人居住。12我要使埃及地成为荒芜地域中最荒芜的地,使她的城成为荒凉城中最荒凉的城,凡四十年之久;我要将埃及人分散于外邦人之中,散布在各地之上;13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过了四十年,我要由各民族中把被分散其中的埃及人聚集起来。14我要转变埃及人的命运,领他们回到他们出生的帕特洛斯地域,他们要在那里建立一个小国。15在万国中她是最小的,她再不得提高在万民之上,并且我还要缩小他们,免得他们再辖治别的民族。16他们再不得作伊撒尔家族的靠山;反之她要纪念不忘自己的罪过而追随他们: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④17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8「人子啊!巴比伦王拿步高为攻打祚尔使自己的军队服了重役,头都磨秃了,肩也磨光了,但是他和他的军队为攻祚尔所服的重役,从祚尔没有得到报酬。19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拿步高,他要运走她的财富,夺去她的掠物,掳掠她的战利品,作为自己军队的报酬。⑤20我赐给他埃及地,作为他服役的工资,因为他们是为我工作: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21到那一天我要给伊撒尔生出一只角来,使你在他们中张开口: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⑥
注 释
① 在危害伊撒尔的邻国中,埃及是最刺人的荆棘,最恼人的蒺藜(28:24)。伊民历代受埃及的欺骗,就政治来说,犹大的灭亡便是因埃及的原故。犹大历代仰仗埃及,自从亚述与巴比伦两大帝国的势力迫近地中海后,犹大的政策更倾向埃及,因此由公元前第八世纪至第六世纪末叶,犹大国中倾向埃及派颇占优势(则16,20,23章;依18-20,30-31章;依36:6)。但事实上,埃及像是一根刺依仗她的手的芦苇,时常扰乱犹大的政治,作一个不忠实的盟国(耶34:21等;37:5等;42,43,46章,哀4:17;则17:15;则29:6;依36:6)。因此厄则克耳如依撒意亚和耶肋米亚一样,对埃及发表了他的神谕。厄则克耳对埃及所发的神谕共有七篇:第一篇(1-16节)是在公元前587年,与耶37:5等同时。第二篇(17-21节)是公元前571年,为厄则克耳书中最晚的作品。第三篇(30:1-19),就内容来看,似乎与第一篇同时。第四篇(30:20-26)是在第一篇之后三个月。第五篇(31章)是在第四篇以后两个月,约在耶京失陷前两个月。第六篇(32:1-16)按叙利亚译本的记载,是在耶京失陷后六个月(参阅该章注解)。第七篇(32:17-32),是在第六篇之后一个半月写成的。最后的一篇,按体裁来讲,是一首哀歌,哀悼埃及降下阴府之事,与依撒意亚先知描写巴比伦降下阴府的名诗(依14章)颇相类似。埃及地靠尼罗河而生活的,因此许多君王,尤其是当时的法郎曷斐辣,为灌溉埃及全地,做过许多开河的工作,所以他说:「这河是我的,是我自己建造的。」本句是按叙译本修改。玛索辣作:「我创造了我自己。」格勒斯曼(Gressmann)保留原文,而解释为如勒(Re)神所发出的名言:「勒乃是生产自己的日神。」在27章中先知将祚尔比作一只华美的大船,在本章中先知将埃及比作一条大鳄鱼,因埃及以产鳄鱼著名。 ② 埃及所以招致上主惩罚的最大的原因,是骄傲与欺骗犹大。鳄鱼及贴在鳞上的小鱼是指法郎与埃及人民。 ③ 4-7节先知用比喻描绘埃及所受的惩罚。8-10节先知说明天主要用刀剑,即战祸去惩治埃及全地。米革多耳(Migdol)位于尼罗河口(耶44:1;46:14)。色威讷(依49:12?)位于雇市边界。「由米革多耳到色威讷」一句,表明由北至南,包括埃及全地,就如说「自丹至贝尔协巴黑」包括全巴力斯坦一般。 ④ 不但埃及地要遭受蹂躏,就是她的居民也要被掳充军。凡四十年之久,四十年——一世代——过后,天主要转变她的命运,使她的人民再归回祖国,建立一个小型的国家。那时,伊民因了所受到的惨痛教训,再不以埃及作她的靠山。经学家普通将埃及充军的四十年,由拿步高开始进袭埃及那一年(568年)算起,直到居鲁士(Cyrus)建立新帝国(538年)。柏特洛斯,按埃及语,为「南方」即指「上埃及」(Aegyptus superior),此处即埃及人的出生地(耶44:1-15及其注解;则30:14;赫洛多托Ⅱ4,15)。埃及的复兴与伊撒尔的复兴(16:53-63;17:22等)有天壤之别;埃及的复兴是由大帝国而变成为小国,伊撒尔的复兴是由分裂、被蹂躏、被轻视的小国一跃而成为包罗天下万国万民的默西亚神国的摇篮。 ⑤ 「二十七年……」(17节),即耶苛讷雅充军后的二十七年,等于公元前571年。先知用一小调咏叹巴比伦军队为攻祚尔城得不偿失,所以天主将埃及赐给他们,作为他们的报酬。 ⑥ 「他们为我而工作」一句,正合先知们的思想:各大帝国,各外邦国,都是天主手中的工具,都在实行天主的圣意,虽然他们本人未曾意识到这一点。「我要给伊撒尔出生一只角来」,这只「角」真接是指达味的后裔则鲁巴贝耳(编上3:17等),间接却指默西亚。因此有的学者直截了当地将「角」字译作「大能者」。「使你在他们中张开口」一句,并不是许给厄则克耳先知,他要活到伊撒尔复兴时代,而只是说,从今以后,天主要他讲论伊撒尔将来复兴的大业,以安慰自己的同胞,再不要以恐吓言词来恫吓他们了。
第三十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1-19关于埃及的第三篇神谕;20-26第四篇神谕。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预言吧!吾主上主这样说:悲叹吧!祸哉此日!3因为此日来近了,上主的日子来近了,这是黑暗的日子,异民的时期!①4那时刀剑要临于埃及,恐怖要笼罩雇市,因为伤亡者横卧在埃及,她的财富被人夺去,她的基础被人拆毁。5雇市、孚特、路得和一切杂族,路步及与他们结盟的各地人民,都要倒在剑下。6上主这样说:凡支持埃及的必要丧亡,她骄傲的势力必要衰落,由米革多耳到色威讷的人必要倒在剑下: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7她将成为荒芜地域中最荒芜的地,她的城将成为城中最荒废的城。8当我在埃及点火,她的一切辅佐都毁灭之际,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②9到那一天,将有使者【由我的面前出来,】乘着游艇去恐吓坦然的雇市;在埃及的日子上,恐怖也要笼罩着他们。看哪!来近了!③10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藉巴比伦王拿步高的手,使埃及的财富消灭。11他及同他在一起的人民,即那最凶残的外方人,要来毁灭此地;他们将拔出刀剑来攻击埃及,使此地充满伤亡的人。12我将使河水涸竭,将此地卖到恶人的手中,我要藉着外方人的手将此地和其中的一切破坏:这是我,上主所说的。13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消灭神像,我要使邪神由诺夫灭绝,埃及地再不出现为首的人物;我要使恐怖笼罩在埃及地。④14我要使帕特洛斯变为荒野,在左罕放火,向诺实行裁判;15我要在新——埃及的要塞倾洩我的怒气,要铲除诺的群众;16我要在埃及放火,新将因恐怖而震动,诺将遭受抢掠,诺夫日日遭受敌视。17翁及丕贝色特的青年必要倒于剑下,其余的都要被掳流徙。18当我在塔黑培讷斯打断埃及的权杖,使她的傲慢的势力在其中消灭时,那里白日要变为黑暗,乌云要笼罩她,她的女儿要被掳流徙。19于是,当我在埃及实行裁判时,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⑤20十一年正月初七,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1「人子啊!我打断了埃及王法郎的臂膀,看哪!它没有被敷药包扎,放上绷带裹起,使它再有力量拿剑。22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与埃及王法郎作对,我要打断他的还有力量的臂膀,使刀由他的手中脱落。⑥23我要分散埃及人在外邦人之中,散布他们在各地之上。24但是我要坚固巴比伦王的臂膀,把我的刀放在他的手中;那时我要打断法郎的臂膀,使他在他面前呻吟犹如伤亡者的呻吟。25当我坚固巴比伦王的臂膀时,法郎的臂膀反要垂下;当我把我的刀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使他向埃及地伸出时,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26我要分散埃及人在外邦人之中,散布他们在各地之上:这样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⑦
注 释
① 1-19节关于埃及的第三篇神谕。在这篇神谕内,先知没有提出著作的时期,可是由它的内容来看,本篇应与第一篇(29:1-16)同时。本篇神谕含有三种意义:
(a)1-9埃及全地自南至北都要遭受莫大的涂炭;
(b)10-12灾祸是由拿步高的军队而来的;
(c)13-19先知为表明埃及全地遭受的灾祸,提出了许多名城的灭亡。这些城名不是按地理的位置排列的,而是按她们的重要性。也许厄则克耳特意提出了那些以偶像或庙宇著称的城邑。因为本篇与先知其他关于埃及所发的神谕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所以不少现代的学者认为本篇不是厄则克耳的作品,而是编纂者所增补的。既然学者都共认厄则克耳的文笔是爱好重复的,所以一般考订学家的理由,并不能迫使我们随从他们的意见。「上主的日子」,即指上主显示自己的威严的日子。参阅依13:6注四。 ② 雇市——爱提约丕雅(Ethiopia)为埃及的邻国,她见到埃及所遭的困难,当然不免有些心悸。「她的基础」是指埃及的贵族与贤达。路布——玛索辣误为雇布——指里比雅人。「同他们结盟的各地人民」一句,按忒敖多勒托和赫尔曼等学者的意见,是指住在埃及的犹太侨民。苛尔尼耳(Cornill)改作:「与他们结盟的革勒提(Cherethites)人民」。但不知有何根据。「我在埃及点火」一句,指由兵灾和战祸所发的各种灾祸。 ③ 爱提约丕雅人自以为住在埃及大帝国之南,尚可偏安一时,但埃及的逃难者乘着船逃到他们的那里时,他们也随之惊慌起来,所以恐怖也笼罩了整个雇市。 ④ 12b希腊译文缺。13节的经文欠妥处颇多,其大意为:上主要消灭埃及人崇拜偶像的圣地。诺夫即门非斯(Memphis),位于开罗之南,为埃及第一朝至十朝的京城。其中特崇拜仆塔神(Ptah;依19:13;耶2:16)。「不出现为首的人物」一句,指在埃及国中再不出那样的自尊自大而自以为神的暴君。 ⑤ 帕特洛斯(29:14),即希腊地理学家所称的忒拜斯(Tebais)。左罕,希腊文作塔尼斯(Tanis),十五,十六两朝时名为阿伐黎斯(Avaris),曾为希克索斯(Hyksos)王朝的京都(户13:22;依19:11,13及其注解;依30:4;咏78:12,43)。诺,阿卡得文作尼犹,为上埃及(Aegyptus superior)的京都,希腊和罗马的作家称之为忒贝斯(Thebes),就是敖息黎斯神(Osiris)的圣地(耶46:25;鸿3:8)。新城位于何处不详,普通以她为培路肖(Pelusium),位于尼罗河口以东。16b经文欠妥,有些学者译作:「诺夫(Noph)白日为敌人所攻。」苛尔尼耳(Corni11)等修改为:「诺将遭受抢掠,她的墙垣将要坍塌。」翁(ün)即希腊文所称的赫里约颇里(Heliopolis),位于尼罗河东岸,其中有一座很著名的太阳神庙(创41:45注五;耶43:13)。丕贝色特位于开罗东北,其地恭奉巴斯特(Bast)女神。按埃及神话,她是依息斯(Isis)与敖息黎斯(Osiris)的女儿。塔黑培讷斯位于尼罗河口东北(耶43:7等)。「打断埃及的权杖」亦可译作:「打断埃及的轭。」 ⑥ 21节「我打断了埃及王法郎的臂膊」一句,指法郎曷斐辣587年在耶路撒冷城郊外所吃的败仗(耶37:5-10;34:21等)。 ⑦ 埃及自这次战败之后,再没有复原。「我要加强巴比伦王的臂膊,把我的刀放在他手中……」(24节)等语,证明了万国的命运都操在天主的手中。
第三十一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1-9埃及法郎好似一棵高大的松树,枝叶繁茂,叫「伊甸」园中所有的树木都羡慕。10-14天主藉巴比伦去惩罚它,因它妄自尊大。15-18松树倾倒,万物震惊。
1十一年三月初一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应向埃及王法郎和他的群众说:就你的伟大来说,你相似谁呢?3看哪!有一棵松树,【一棵里巴嫩的香柏木】,枝叶美丽,荫影稠密,躯干高大,树梢插入云霄。①4水令它长大,渊泉使它长高,并且引江河流入它栽植之地的四周,使溪流去浇灌田中的一切树木。5因此它的躯干高过田中所有的树木;它的枝叶繁茂,它的枝叶,在发出时,因水多而生的特长。6天上的飞鸟在它的枝干上筑巢,田间的野兽在它的枝叶下分娩,各国无数的人民都安居在它的荫影下。7因它的枝叶长大繁茂,它实在美丽,因为它的根是在大水之傍。8在天主的乐园中香柏不能与它相比,扁柏没有它的枝干,枫树没有相似它的枝桠;在天主乐园中所有的树木都没有像它那样美丽。②9我使它美丽而有繁茂的枝叶,在天主乐园中「伊甸」内所有的树木,没有不嫉妬它的。10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它躯干高大,枝梢插入云霄,便因它的高大而心高气傲。11因此我要将它交在一位外邦人的官长手中,他一定要按它的罪恶对待它,将它驱逐。③12外方人,即那异民中最凶残的人民要将它伐倒,抛弃它在山上,在一切山谷中落满了它的枝叶,在一切洼地里有它被摔碎了的枝条,地上的万民都离开了它的荫影,都舍弃了它。13空中各种的飞鸟都要栖在它残落的枝条上,田间各种的野兽都要来到它的枝桠上,14为使一切靠近水流的树木,不要因自己的躯干高大而自傲,不要将自己的枝梢插入云霄,免得一切靠近水流的树木因自己的崇高而自恃,因为它们都被交于死亡,都要降到地下层,与那已降到深渊中的人子在一起。④15吾主上主这样说:在它下到阴府的那天,我要使人哀伤,为了它我要封闭深渊,使江河止住,使洪流停滞,我要使里巴嫩为它弔丧,并且为了它,田间所有的树木都要枯萎。⑤16当我使它降到阴府与降到深坑的人在一起时,我要使列国因它的颠覆声而战栗;那时在地下「伊甸」园中的一切树木,一切有水滋润的里巴嫩的精选和华美的树木,都要引以自慰。⑥17凡它的助手以及在外邦之中住在它荫影下的,也都要与它一起下到阴府,与那为刀剑所伤亡的人同在。⑦18伊甸的树木中,就体面与高大来说,你相似那一棵呢?你也要与「伊甸」的树木一起被推到地下,卧在未受割损的人中,与被刀剑所伤亡的人在一起:⑧这是指法郎和他所有的民众——吾主上主的断语。」
注 释
① 本章是关于埃及的第五篇神谕。著作的时期是在耶京失陷前两个月,即公元前587阳历三、四月间。第3节为本章的要领,但译本各不相同。按玛索辣和一切古译本应译作:「看哪!亚述原像一棵里巴嫩的香柏木!」按这样翻译,作者的意思是:亚述大帝国当时的势力实在可畏,好似一棵里巴嫩的香柏木,但终被消灭了。如今骄傲自大的埃及,既然循了亚述的故辙,必定要遭受同样的命运。无论她的势力怎么强大,终要灭亡。许多学者还保留这种翻译,如:纳本包尔(Knabenbauer)、客兰朋(Crampon)、苛铁(Cautier)、儒翁(Joüon)、斯帕达缶辣(Spadafora)等人。可是最使我们怀疑的是:「亚述」这名字只见于本节,为何不见于下文?所以我们随从现代的许多学者的意见,如斯门得、苛尔尼耳、海尼市、赫尔曼、摩法特、雇克、托巴客等人,将Assur读作Teassur而译作「松树」。因为原文Assur和Teassur很容易混淆,并且因为Teassur这名词似乎少见,所以抄录者,或编义者增添了「一棵里巴嫩的香柏木」一句,为解释Teassur使读者知道Teassur是一棵相似香柏木的树。此外2节内先知质问说:「就你的伟大来说,你相似谁呢?」如果我们注意全章的内容,这合理的答案应是相似一棵什么高大的树,而并不是相似亚述国,因此我们以为如果这个比喻是直接指埃及法郎,此处译作「松树」较比译作「亚述」通顺得多。故此我们将此句译作「松树」。 ② 4-8节一段,是先知描摹这棵松树的美丽与高大,换句话说,即先知说明埃及所受到的天主的各种恩惠。这段经文的词句与拿步高在梦中所见的高树的描述(达4:7-10)相类似。4节中的「渊泉使它长高」一句,暗示希伯来人的宇宙观,以为地下有一深渊(创1:2),由此深渊有大水涌出地面,而形成河泽海洋。8节中的,「天主的乐园」一句暗示「伊甸」乐园(创2:3)。那里的树木特别美丽高大,但这些树也不能与这棵松树相比。这就是说:埃及的势力超越其他国家,作了其他民族的靠山——「各国无数的人民都安居在它的荫影下」(6节),因此其他的国家,即所谓「伊甸」园内的树木,没有不羡慕它的,没有不嫉妒它的。 ③ 可惜,埃及忘记了她所受的恩惠乃出于天主——「我使它非常美丽」(9节),因而心高气傲。于是压服骄傲的天主便决意要惩罚埃及。简选了「外邦人的长官」,即巴比伦王拿步高执行这项任务。11节的经文欠妥,今按现代校订学家的意见稍加修改。「把它驱逐」一句似乎与松树的比喻不相吻合,因此赫尔曼(Herrmann)以为先知在此又暗示天主从「伊甸」国驱逐革鲁布(28:14-16)之事,所以作者由松树的比喻一跃而回到「伊甸」园中革鲁布的事上。但我们以为先知一时抛开此类的言辞,直接说明比喻内所指的人物,即埃及法郎。像这样的措辞,本章屡见不鲜。 ④ 12-14节一段,是描写那棵高大而美丽的松树被伐倒后的情形,与旁观者所获得的教训。 ⑤ 15-17节与依14:8-15颇相类似,大意是记述法郎下到阴府后的情形。「我要封闭深渊」一句,即指禁止地下深渊的水涌出地面,使地面干枯。参阅注二。 ⑥ 「阴府」「深坑」同指一处,犹太人称之为「协敖耳」(Sheol),参阅依14章注六。「伊甸」所有的树木,即指从前的一切大帝国。请读者注意本节的对偶法(Antithesis):地上的万民因埃及的灭亡无不惊叹,阴间的帝王却无不引以自慰。参阅依14:4-14。 ⑦ 埃及的「助手」,即指那些帮助她和依恃她的国家,他们也必要与埃及遭受同样的灾祸。 ⑧ 「伊甸」的树木,即古时的大帝国,都下了阴间,埃及也免不了遭受同样的命运。「卧在未受割损的人中」一句,是指一种远离上主的惨死。参阅28:10注三。
第三十二章
(要义见第二十五章)
章旨 1-16关于埃及的第六篇神谕,17-32第七篇神谕。
1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向埃及王法郎唱哀歌,追悼他说:列国的雄狮啊,你今可死了!你曾像海中的鳄鱼,冲进你的河中,用你的爪拦动了大水,搅混了河流。①3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藉着一大队群众】,向你张开我的网罗,用我的网把你拖上来。4我要把你丢在地上,抛在田野之中,使天上的一切飞鸟落在你的身上,使地上的一切走兽因你而得饱饫。5我要把你的肉丢在山上,以你的腐尸填满山谷,6以你的液汁【及你的血】,我要灌溉大地,【直到山上】,以你的腐尸填满沟壑。②7当你熄灭之际,我要遮盖上天,使星辰昏暗,以云彩遮蔽太阳,使月亮再不放光明。8我要使天上的一切光亮在你身上变为黑暗,使黑暗笼罩你的国土: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③9当我在外邦人中将你毁灭的消息传到你不曾认识之地时,我要使许多民族的心神混乱。10当我在他们面前挥动我的刀剑时,我将使许多民族为你而惊惧,他们的君王为你惊惶失措;在你毁灭的那一天,每人都要不断地为自己的性命战栗。11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巴比伦王的刀必要来到你身上。12我要使你的民众倒在勇士,即一切外邦人中最残暴的人的刀下;他们必要蹂躏埃及的荣耀,她的财产必要毁灭!13我还要击灭在大水之傍的一切走兽,人的脚再不搅混此水,兽的蹄也不再搅动此水;14那时我要使此水澄清,使他们的江河像油一样徐徐流下: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5当我使埃及地荒芜,使其中所有的一切遭到蹂躏时,当我打击其中的一切居民时,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④16这是一篇哀歌,人民要歌唱它,列国女子要歌唱它,为弔唁埃及和她的民众歌唱它: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⑤17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上主的话传于我说:⑥18「人子!你哀悼埃及的民众吧!因为我要把她和强大的异邦女子推到地下,与已降到阴府的人在一起!19你的可爱处超越谁呢?你下去,与未受割损的人卧在一起吧!⑦20他们必要倒在为刀剑伤亡的人中;刀已经交出来了:拉她和她的民众下去吧!21最勇敢的武士从阴府中向她说:你和你的辅佐下来吧!与被刀剑所伤亡的未割损的人卧在一起吧!⑧22在那里有亚述和她的民众,【都围着她的坟墓,他们都是伤亡的,丧于刀剑的。】23他们的坟墓是处在极深的坑中,她的群众都围着她的坟墓,他们都是伤亡的,丧于刀剑的,因为他们曾在生活的地域散布了恐怖。⑨24在那里有赫蓝和她的民众,她的群众都围着她的坟墓,他们都是伤亡的,丧于刀剑的,他们未受割损就降到地下,因为他们曾在生活的地域散布了恐吓,所以带着自己的耻辱与那些降到阴府中的人在一起。⑩25在伤亡者之中,为她和她的民众安置了牀榻,围着她有他们的坟墓,他们都是未受割损的,为刀剑所伤亡的,因为他们曾在生活的地域散布了恐吓,所以他们带着自己的耻辱与降到阴府中的人在一起,被安置在伤亡者之中。⑪26在那里有默协克、【突巴耳】和她的民众,围着她有他们的墓坟,他们都是未受割损的,为刀剑所伤亡的,因为他们曾在生活的地域散布了恐怖。27他们现今与那些古代丧亡时带着自己的武器,降到阴府中的英雄们同卧,人把刀剑安置在他们的头下,将盾牌盖在他们的骨骸上,【因为在生活的地域中,他们凭武力散布了恐怖。】⑫28你啊!你也要卧在未受割损的人中,与被刀剑所伤亡的人在一起。⑬29在那里有厄东,她的君王和她所有的首领;他们虽然勇敢,也被安置在被刀剑所伤亡的人中,他们也与未受割损的人同卧,与降到阴府中的人在一起。⑭30在那里也有北方的一切首领和所有的漆冬人,他们也降到伤亡的人中,他们虽仗着勇力使人惊恐,但要蒙受耻辱,与未受割损的人同卧,与被刀剑所伤亡的人在一起,并且还要带着自己的耻辱与已降到阴府中的人在一起。⑮31法郎看见了他们,便对自己所有的民众感觉快慰,因为法郎和他的一切军队都是为刀剑所伤亡的: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32因为他曾在生活的地域散布了恐吓,所以他——法郎和他的民众也要卧在未受割损的人中,与被刀剑所伤亡的人在一起: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⑯
注 释
① 这篇神谕是在耶京失陷六个月后所写的,这是依据叙、希两译本和十三个希伯来文抄本,将原文「十二年」(1)改为「十一年」计算的。如保留玛索辣之「十二年」,本神谕就应是在耶京失陷十八个月后写的。2节的经文,现代的学者随意修正,莫衷一是,我们尽量保留原文。「列国的雄狮,你今可死了!」亦可译作:「人将你比作一只列国的雄狮。」法郎在此如28:2祚尔的君主一般,代表埃及全国。他被称为「列国的雄狮」,因他是反巴比伦同盟的盟主,他在同盟国内是最强而有力的国家。他又比作鳄鱼(29:3-4),是因为埃及以产鳄鱼著名,「搅混了河流」一句,是表示埃及的外交政策,时常使各国彼此混乱。 ② 3节按希腊通行本稍加修改。6节的原文很不通顺,似乎有两个脚注插入其中。贝托肋改为:「我用你的流汁增涨了尼罗河,用你的血液增高了你的水流。」3-6节所讲的比喻是表明埃及灭亡的惨状。 ③ 埃及受惩罚的日子,真如「上主的日子」己来临,因此先知以默示录的体裁来记述(依13:10;岳2:10;3:15;索1:15)。当然这些词句不能逐句去解释,先知只是借以说明埃及将受惨重的祸患而已。。 ④ 9节的译文,我们依照了玛索辣,但有些现代的考订家以为希腊通行本保存了原文的真意,而译作:「当我引领你的俘虏到你不曾认识之地,外邦人中时……」。9-15一段,包含三种意义:(a)凡听到埃及毁灭的消息的国家都要「为自己的性命而战栗」(26:16);(b)埃及的灭亡是假手于拿步高和他的军队而完成的(28:7;30:11等);(c)埃及地必成为一片荒芜之地。「江河像油一样徐徐流下」一句,说明该地荒凉寂寞的情形,江河上先前舳舻千里,如今一艘也不见了。河流的水也不像水,而像油了。 ⑤ 「列国的女子」即指其他各国。天主关于埃及所说的话,必要一一应验,因此这篇神谕可作为一篇哀歌。通常唱哀歌的都是妇女们,因此先知在此特别提出「列国的女子」一句(耶9:17等)。 ⑥ 本节中的「一月」,是按希腊通行本加添的。若这加添的日期是对的,本篇著作的时期应是在前篇之后一个半月。本篇的经文(17-32),非常杂乱,并且不甚妥帖,几乎每节都需要修正,因此考订家的意见很不一致,今就其重要者,介绍于后面的注解中。 ⑦ 18节是按现代的大多数学者,如:洛忒斯坦(Rothstein)、赫尔曼(Herrmann)、贝托肋等人的意见订正的。据这种译法,先知是应当哀弔埃及和「强大的异邦女子」,即强而有力的外邦国家。事实上,本章内先知常将埃及的命运与古代大帝国混为一谈(22-30节)。 ⑧ 19-21节,为本章最难解释的一段。当然其中不免有许多应更正的词句。按我们的译文,其大意是:(a)埃及并没有超越古代的帝国之处:古代帝国都已灭亡了,当然埃及也免不了同样的命运(19节);(b)埃及的归宿乃是阴府:上主已经把自己的刀剑交给了祂的正义的执行者——巴比伦人,并且嘱托他们说:「拉她——埃及和她的民众下去吧!」(20节)(c)埃及下阴府时的景况;当埃及下到阴府时,那里最勇敢的武士都起来讥笑她说:你和你的同盟都下来吧!同那些被刀剑所伤亡的卧在一起吧!21节,参阅依14:10-17。海尼市等人见经文很不通顺,便将这三节的次序排列为20,21a,19,21b,并且加以修改,而译作:「20人已经为她和她的民众,在被刀剑所伤亡的人中准备了灵床。21a勇敢的武士从阴府中向她说:你下到极深之处吧!19你那独特之处超越谁呢?下来吧!卧在未受割损的人中吧!21b卧在被刀剑所伤亡的人中吧!」 ⑨ 无疑地,亚述是旧时大帝国之一(参阅依引言第一章一),但这盛极一时的大帝国一旦灭亡了,旧日的光荣只是昙花一现,所留下的只有今日的一片荒凉而已。先知在这一段中(22-30节),引导读者走下阴府,去观看那些过去的君王坟墓,他的目的是告诉读者埃及法郎也要与他们遭受同样的命运。 ⑩ 虽然赫蓝(Elam)不算是一个强盛的国家,但希伯来人也以她为一个强而有力的国家。赫蓝也曾数次危害了伊民(创14:1-9;依21:2;22:6;耶25:25;达8:2等)。 ⑪ 25节希腊通行本缺,或者是日后窜入经文中的旁注。 ⑫ 26-27两节是按近代学者的意见加以修改的。关于「默协克(Meshech)、突巴耳(Tubal)」参阅27:14;39:1等。27节给我们介绍了古代亚细亚的武士与君王死后的葬殓。将武器与死者同葬,是为表明死者乃是一个武士,就如「身披外氅」,人晓得死者是一位先知一样(撒上28:14)。 ⑬ 本节先知直接向埃及发预言,警告她,她将来的命运将和这些古代的国家一样。 ⑭ 厄东人(Edomites)本来也施行割损,先知在此说他们与未受割损的在一起,是表示对他们的诅咒(创36:31)。 ⑮ 漆冬人不但只指漆冬城的居民,而也指全腓尼基地域中的人民,这种笔法在荷马(Homer)的史诗中和亚述的文献上,时常可以见到。 ⑯ 法郎与古代的君王走了同样的路子,当然也要遭受同样的刑罚。关于本预言的实现,参阅耶46章要义和注解。
要义 由33章至39章为厄则克耳的第三部,预言新伊撒尔的复兴。耶京业已陷落,圣殿已遭破坏,西乃盟约已被废弃,选民的国家已不存在,只剩下一群被掳充军的亡命之徒。如今为伊撒尔什么希望也没有了。可是正当此时,先知改变了他的作风和他所负的责任。自此以后,他只负着安慰充军者的责任。先知在25章至32章之中,已经消极地暗示了伊撒尔的复兴,因为先知以为敌人之遭受惩罚,甚至完全毁灭,便是伊撒尔复兴的先决条件。如今在这几章中先知积极地宣告新伊撒尔所要受的天主的恩宠。
章旨 1-9先知为伊撒尔的警卫。10-20劝告充军者不必失望,真心悔改者必得生存,背义就恶者必受重罚。21-22逃难者来报告耶京失陷的消息。23-29留在犹大国中的人不得生存。30-33先知训告充军者,他们将是新伊撒尔的后备。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啊!你当告诉你民族的子女,向他们说:假使我使刀剑来到某地,那地的民族就由他们中间选出一个人来,立他为自己的警卫。3倘若他看见刀剑来近了本地,就吹起号筒,警告民众;4若有人听见了号筒的声音,而还不戒备,刀剑来到了,把他攫去,他的血债应归在自己的头上;①5因为他听见了号筒的声音,还不戒备,他的血债应归于自己;报警的人却救护了自己的性命。6假使警卫看见刀剑来到了而不吹号筒,因此民众没有受到警告,而刀剑来了,攫去了其中的一个,他虽然是因了自己的罪恶被攫去,但是我却要从警卫的手中追讨那人的血债。7你啊,人子!我立了你为伊撒尔家的警卫;所以当你听了我口中的话时,你应替我去警告他们。8若是当我向恶人说你必要死去时,而你不说话,不去警告恶人离开他的路,这个人虽然使因自己的罪恶死去的,但是我要从你手中追讨他的血债。9假使你警告了恶人,叫他由他的路上归正,而他不由他的路上归回,他必要因他的罪恶丧亡,你却救护了你的性命。②」10「所以,你啊,人子!你应对伊撒尔家说:你们曾这样说:我们的过犯和我们的罪恶重压在我们身上,因此我们必然消失,我们还怎能生存呢?11你当向他们说: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决不喜欢恶人死亡,反之,我却喜欢恶人由他的路上归回而得以生存。归回吧!由你们邪僻路上归回吧!伊撒尔家呀!你们为什么偏要死亡呢?③12你啊,人子!你应向你民族的子女说:义人的正义在他犯罪的日子上救不了他自己,恶人的罪恶在他由他的罪恶悔改的日子上,不会因他的罪恶跌倒;义人在他犯罪的日子上不能因着他的正义而获得生存。13当我向义人说:你定要生存!而他却依仗自己的正义去行恶,他的一切正义必不再为人纪念,必要因他的罪恶中悔改而遵行法律和正义,15清偿抵押,归还劫物,遵行生命的诫命,再不作恶,他必将生存,不致死亡。16他所犯的一切罪过再不被提起,而因他遵行了法律和正义,他必要生存。④17也许你民族的子女要问说:吾主的作法是不公平的,其实是他们的作法不公平!18若义人离弃了正义而去行恶,必要因此死亡;19若恶人由罪恶中悔改,而去遵行法律与正义,必要因此生存。20你们又要说:吾主的作法是不公平的!伊撒尔家啊!我要按每个人的行为去审判你们每个人。」⑤21在我们被俘后十一年十月五日,有一个从耶路撒冷逃出来的人到我这里来说:京城陷落了。22在逃难者来到我这里的前一晚上,上主的手按在我身上,开了我的口;迨他早晨来到我这里以前,我的口已开了,我不再作哑巴。23上主的话传于我说:⑥24「人子啊!在伊撒尔地区内住在那些废墟中的居民说:亞巴郎只一个人,他承受了此地为家业,我们人数很多,这地应归我们占有。25为此你当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们在山上吃了祭物,举目仰望了你们的偶像,并且还流了人血,你们还要继承此地为家业吗?⑦26你们仗恃你们的刀剑,行了丑恶之事,各人污辱了近人的妻室,还要继承此地为家业吗?27你要这样对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我是永生的!在荒地中的必要丧亡在刀剑之下,在田野上的必要交给野兽吞噬,在山堡和洞穴中的必要死于瘟疫。28我要使此地变为沙漠与荒野,我要灭绝她自傲的华丽,我要使伊撒尔的山岭变为荒丘,无人从上面经过。29当我因他们所行的一切丑恶之事使这地变为沙漠与荒野之时,他们便要承认我是上主。⑧30你啊,人子!你民族的子女在墙下与房门间,这一个对那一个,别的一个对他的弟兄谈论你说:来吧!去听听由上主那里发出了什么话!31他们便成群结对地来到你这里,坐在你面前,好似我的百姓一般;但他们听了你的话,却不去实行;他们虽然口说甜言蜜语,但是他们的心却去追随他们的贪欲。32看哪!你为他们好似一个声音幽雅,善于弹琴唱悦耳歌曲的人一般;他们听了你的话,却不去实行。33当这事来时——看哪!已来近了!——他们就知道在他们中真有以为先知。」⑨
注 释
① 厄则克耳被天主立为伊撒尔家的警卫。过去他善尽了这职务(3:17),来日他更当热心去行。警卫的责任是警告百姓要来的危险,他警告了,就完成了他的任务。至于人民戒备与否,完全在乎他们自已。 ② 警卫善尽其职,便可救护自己和人民的性命,得以生存,免于死亡。生存,即谓可享用天主的恩典;死亡,即谓遭受天主的重罚,因为这种「死亡」原是天主与人往来的最大障碍。教父和圣师们都把这段警卫比喻和下章的善牧比喻,贴于圣教会的主教神父们。事实上,主教神父们一方面应用天主的圣言光照自己的百姓(警卫之职);另一方面应用天主所立的圣事引导他们,养育他们(牧童之职)。 ③ 10-20节一段可说是1-9节的解释。充军者见到耶京业已失陷,心中忧闷绝望,以为他们目前所受的惩罚,是因了自己的罪过,再没有生存的希望,所以先知劝告他们不必失望,给他们指出生存的大道。此处的「生」与「死」含有更深的意义,参阅18:4-32;咏16:11。 ④ 13a按14a和希、叙两译本修改,原文作:「当我向义人说他一定生存时……。」人之「生」与「死」,全系于人的自由,要「生」必须行义,作恶必定要「死」。所以人在世上,具有改变自己将来命运的能力。厄则充耳便依据这端道理鼓励充军的同胞不必失望,要一心去遵守天主的法津,因为这些法律都是赐予生命的法律(18:19),并且劝勉他们顺从天主的意旨,准备建立新的伊撒尔国。 ⑤ 流徙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对一切已经绝望,便抱怨天主说:「吾主的作法不公平。」因为他们心想,他们自下所受的刑罚完全由于他们祖先的罪恶(18:25-26),于是天主便责备他们,而警告他们说:「我要按你们每人的行为去审判你们每个人。」 ⑥ 21节「十一年」是按叙、希两译本及许多希伯来抄本修改的,玛索辣作「十二年」。24:26-27天主预告厄则克耳,迨耶京陷落之后,有一个逃难者要来到巴比伦,给他报告耶京陷落的消息。这项预言完全应验了(21-22节)。有些学者认为21-22两节应置于本章之前,即为:(a)21-22节,(b)1-20节,(c)23-29节,(d)30-33节。 ⑦ 1-20节是先知向充军在巴比伦的犹太同胞讲话;23-29节是论及在犹大地域中的残余人民;30-33节又论及充军在巴比伦的同胞。「你们在山上吃了祭物」一句,有的学者译作:「你们吃了带血的肉」(18:6注释)。 ⑧ 25-29节记载犹太人在圣地里所行的招致灾祸的恶事。由此可证明他们并不相称作亚巴郎的子孙,所以天主的惩罚是免不了的。 ⑨ 充军者渐渐地都去听厄则克耳先知的劝言与警告,可是他们的心尚未完全变化。虽然如此,天主仍要应验祂的预言,实行祂的计划——以充军的亡命之徒建立新的伊撒尔。当天主的话都一一应验时,他们必要承认在他们中真有了一位先知(2:5)。
第三十四章
(要义见前章)
章旨 1-10伊撒尔的牧者渎职,天主要解除他们的职务。11-16天主要亲自牧放、照顾自己的羊群。23-31天主要为自己的羊群设立一位理想的牧者——默西亚。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你当发预言反对伊撒尔的牧者们,当反对他们——【牧者们】发预言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牧养自己的那些伊撒尔的牧者!牧者不应牧放羊群吗?3你们吃奶,穿毛,宰杀肥胖的,但你们却不牧放羊群。4瘦弱的,你们不補养;患病的,你们不医治;受伤的,你们不包扎;迷路的,你们不领回;遗失的,你们不寻找,反而用强力和残暴去管治它们。5于是因为没有牧者,它们就四散了;当它们四散后,就成了田野间一切野兽的食品。6我的羊群流散在群山上,在一切高丘之上;我的羊群分散在全地面上,没有人去寻,也没有人去找。①7因此,牧者啊!你们听上主的话吧!8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因为我的羊群由于没有牧者成了猎物,我的羊群成了田野间一切野兽的食品,因为我的牧童没有寻找我的羊群,反而只顾保养自己,不牧放我的羊群。9因此,牧者啊!你们听上主的话吧!10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反对牧者,我要从他们的手中追讨我的羊群,再不让他们牧放羊群,这样牧者再也不得保养自己;我必要从他们的口中夺出我的羊群,使它们再不成为他们的食物。②11因为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我自己要去寻找我的羊群,要去搜寻它们。12就如牧童在羊群失散的那一天,就去寻找他的羊群,同样,我也要去寻找我的羊群,把那些曾在阴云与幽暗的日子里四散的羊群,从各地救回来。③13我要从各民族中将它们领出来,从各地域中将它们聚集起来,领它们回到自己的地域里去;我要在伊撒尔山上、溪畔,以及那地域中可栖卧之所牧放它们。14我要牧放它们在茂盛的草场上,在伊撒尔高山上将有它们的安息处;在那里它们要卧在舒服的羊栈里,在伊撒尔山上它们要在肥沃的草场上吃草。15我要亲自牧放我的羊群,我要亲自使它们卧下: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6凡是失落的,我要寻找;迷路的,我要领回;受伤的,我要包扎;病弱的,我要疗养,那肥胖与强壮的,我要保护,我要按正义牧放它们。」④17「关于你们,我的羊群哪!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在羊与羊,绵羊与山羊之间施行审判。18难道你们在茂盛的草场上吃饱后,就用你们的蹄子将你们所吃剩的草场践踏;喝足了清水,就用你们的蹄子弄混了所剩下的,为你们是一件小事吗?19难道我的羊群就应吃你们的蹄子所踏过的,喝你们的蹄子所弄脏了的水吗?20因此吾主上主对他们这样说:看哪!我要在肥羊与瘦羊之间施行审判,21因为你们用肋骨用肩膀排挤,用你们的角抵撞一切病弱的,直到将它们赶到外面,22因此我要拯救我的羊群,使它们再不成为猎物:我要在羊与羊之间施行审判。」⑤23「我要为他们立定一个牧者,去牧放他们:那就是我的仆人达味,他要牧放他们,他要作他们的牧者。24我,上主将为他们的天主,我的仆人达味将在他们中为领袖,这是我上主所说的。⑥25我要与他们订立和平的盟约,使有害的野兽由那地上灭绝,使他们安居在荒野之上,安眠在森林之中。26我要赐幸福予他们;围绕我山的地方,我要按时降下雨露,那是幸福的甘霖。⑦27因此田间的树木要结果实,地要生产,他们要安居在他们的地域内。当我打断他们轭上的横木,由奴役他们的人的手中救出他们时,他们便要知道我是上主。28他们再不作异民的猎物,田间的野兽再也不吞噬他们;反而他们要安居乐业,没有人去惊吓他们。29我要为他们使植物繁茂,他们在地域中再不为饥荒所灭,再也不遭受异民的羞辱。⑧30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他们的天主,并与他们同在,而他们,即伊撒尔家,是我的百姓: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31你们是我的羊群,是我草场上的羊群,而我是你们的天主: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⑨
注 释
① 伊撒尔的牧者,即谓伊撒尔的文武百官和宗教的首领,如君王、司祭和假先知们。他们对民众不但毫不关心,反而欺压人民,只图自己的私利。伊撒尔目前所遭受的流离失所之苦,完全是由于这些牧者失职所致。旧约中常以牧者称呼百姓的首领,有时天主也自称为选民的善牧(撒下5:2;列上22:17;咏23章;74:1;79:13;欧13:6;米5:4,7,14;依40:11;耶13:17;23:1;25:36;31:10;50:19;匝10:3;11:7;13:7等)。吾主耶稣自称为善牧,也许有意暗示此处(若10章)。 ② 天主看到自己的百姓陷于这种悲惨的情况,心中大为不忍。于是亲自出来,由这些残害羊群的牧者手中,拯救自己的羊群,亲自管理。其中的含意,即为天主要亲自治理选民,如在西乃旷野一般,恢复旧时的神权体制。 ③ 好的牧童应在羊群失散之时,遂即去寻找牠们;但现今的伊撒尔子民,「在阴云和黑暗之日」四散时,伊撒尔的牧者却毫不关心,只有天上的慈父,伊撒尔的天主去寻找他们,聚集他们,安置他们。「阴云和黑暗之日」一句,即表示伊民目前所遭受的苦患。 ④ 13-16节一段,先知以温存和善的手笔,描写天主对选民所尽的善牧之职。第23篇圣咏可作为本段的最好注释。 ⑤ 17-22节一段描写民间有钱有势的人怎样欺压贫困的人民。当渎职的牧童执政时,因了自己的恶表,不能铲除这般不良份子;可是现今伊撒尔的牧者,并不是默纳协、阿孟、约雅金和漆德克雅等,而是天主自己,所以这种情形绝对不能再发生,因为天主必要裁判他们,铲除他们。 ⑥ 先知对默西亚神国的瞻望已开始了,因为在先知的神视中,伊撒尔国的复兴与默西亚的神国是不能分离的(欧2:15,19;亚9:9,11;依52:11,13;耶3:14,16;23:3,5;31:21-40等)。在伊撒尔复兴时,天主要为她立定一个好的牧者;这位牧者称之为天主的仆人达味,因为一来他是达味的后裔(撒下7:14等),二来达味是他的预像(欧3:5;9:11;依9:7;11:1;米5:2;耶23:5)。加俾额尔天使指着祂说:祂要坐在达味的宝座上,且要获得祂的国度(路1:32),因此犹太经师和基督教的解经学家,都以为本段是直接指示默西亚。昆基(D. Kimchi)说:「这里的达味就是在救恩时期由达味的后裔所兴起的默西亚。」辣熹(Rashi)说:「这里的达味并不是指复生的圣王,而是指由他的后裔产生的君王。」 ⑦ 25-31节是描绘默西亚神国中的特点:平安与幸福。当默西亚来临时,他要与人类订立和平的盟约(米5:5;盖2:10;依9:6;咏72:3,7)。「围绕我山……」一句,即指熙雍山(Mount Zion),这座山将是人类获得幸福的泉源(依2:2-4;咏:2:6;110:2;岳2:32;3:17)。按圣保禄的意见,熙雍山即指圣教会(迦4:21-27;希12:22-24)。 ⑧ 这些物质的幸福即表明天主给圣教会所赐予的超性的恩惠。 ⑨ 「并与他们同在」一句,暗示依撒意亚大先知关于厄玛奴耳的预言。当默西亚来临之后,时常与人同在,再也不远离祂的选民——圣教会(玛28:20)。
第三十五章
(要义见第三十三章)
章旨 天主必要消灭厄东的最大原因:1-9是因为她帮助巴比伦军队屠杀过伊撒尔人,10-15并且因为她图谋占领天主的圣地。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你转面向色希尔山,发预言反对她吧!3你当对她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色希尔山!我要反对你,我要伸开我的手打击你,使你变成荒野与沙漠。4我要使你的城市变成废墟,你将成为一片沙漠:于是你便知道我是上主①。5因为你曾怀恨于心,正当伊撒尔子民遭难之日,在罪恶引起的后果时,将他们交在刀剑之下。6因此,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你曾恼恨了血,所以血要追赶你。7我必使色希尔山成为荒野与沙漠,我要从其中灭绝来往经过的人。8我要以伤亡的人卧满你的山岭、你的丘陵、你的山谷、你的溪涧,为刀剑所伤亡的必要横卧其中。9我要使你变为永久的荒野,你的城邑再不为人所居住:于是你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②10因为你曾说过:这两个民族,这两个地域应属于我,虽然上主在其中,我也要去占领;11因此,我是永生的——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必要按照你由于仇恨对待他们的怒火和妒恨对待你;当我审判你时,我就要使你认识我;12并且叫你也知道,我,上主,听见了你向伊撒尔山岭所发出的一切诅咒说:她们已荒芜了,她们已交给我们吃了。③13当你们傲慢地用口攻击我,当你们堆积你们的言语攻击我时,我都听见了。14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当全地欢跃之时,我要使你荒芜;15就如你对伊撒尔家的产业所遭的荒凉怎样喜乐,我也要怎样对待你:色希尔山将成为荒野,全厄东地将要毁灭!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④
注 释
① 先知在25章里已记载了一篇关于厄东的神谕,为何本章又有一篇反对厄东的神谕呢?其原因是因为作者要读者特别注意下章预言「伊撒尔山」将来应蒙受的天主的祝福(36:1-15),所以先在本章内提出「色希尔山」(Mount Seir)所应受的刑罚,来作一个相称的对照。因为敌人不先毁灭,伊撒尔是不能复兴的,所以作者在此先下一伏笔。 ② 6节与8节是按希腊本稍加修改的。6节按玛索辣,在「上主的断语」之后,加「我必使你流血,血要追赶你」一句,近代的学者都以为希腊译本保留了原文。「你曾恼恨了血……」一句,是指他曾恼恨了自己的兄弟伊撒尔(创27:40等)。 ③ 厄东见到犹大完全灭亡了,于是想乘机占领犹大和伊撒尔的地域——「这两个地域应属于我」(10节)。这种行为不但是不义,而且还是凌辱上主,亵渎上主,因为许地是上主的地域,是上主的居所(列下5:17;欧9:3;岳2:18;肋25:23;咏85:2等)。虽然上主暂时离开了此地(11:23),但上主定要回来,定要领导圣洁的新伊撒尔居住其中。 ④ 先知在本章内依次讲说了天主惩罚厄东的理由:(a)因为厄东对伊撒尔永怀仇恨;(b)因为她曾帮助巴比伦人屠杀过伊民;(c)因为她侵占了犹大的土地;(d)因为她见到耶路撒冷失陷,就怀着幸灾乐祸的心。
第三十六章
(要义见第三十三章)
章旨 1-15伊撒尔山必蒙受祝福。16-32上主为了自己的荣誉,必要使伊撒尔民蒙受内外神形的祝福。33-36上主重建伊撒尔,37-38并使她的人数繁多。
1「你啊,人子!你当向伊撒尔山预言说:伊撒尔哪!请听上主的话吧!2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敌人向你们说:哈哈,那久已荒芜之地成为我们的产业了!①3因此你当预言说: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人使你们荒凉了,从各方面蹂躏了你们,使你们成为各残余民族的产业,也使你们成了人们的口头禅和人们的话柄。4因此,伊撒尔山哪!你们听吾主上主的话吧!吾主上主对高山、丘陵、溪涧、山谷、荒凉废墟之地,以及对那作为四周各残余民族的掠物与笑柄的被遗弃的城池这样说:5为了这事吾主上主这样说:我必要在我嫉妬的火中对各残余的民族和厄东全地说话,因为他们怀着幸灾乐祸和轻视的心情,将我的地域归为自己的产业,占有她像战利品一样。6因此你当对伊撒尔地域发预言,对高山、丘陵、溪涧和山谷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因为你们遭受了异民的凌辱,我今要因我的妬火和愤怒发言。7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要举起我的手来,那围绕者你们的异民必要遭受凌辱。②8但是你们,伊撒尔山哪!你们要为我的百姓伊撒尔生枝结实,因为他们快要来到。9因为看哪!我要望着你们,眷顾你们,使你们得以播种,得以栽植;10并且我要在你们上面使人数,即伊撒尔全家增多,城市再得居住,废墟再得建筑。11我要使人与兽在你们上面加多,他们要增添繁殖;我要使你们再为人所居住就如昔日一样,并且我还要待你们比从前更好:于是你们便可知道,我是上主。③12我要引导人,即我的百姓伊撒尔到你们上面来,他们要占有你,你要作他们的产业,再也不使他们丧失子女。13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人们关于你说:你吞噬了人民,使你的人民丧失了子女!14因此你再不吞噬人民,再不使你的人民丧失子女: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5我再不使你听到异民的凌辱,你再不遭受外邦人的责斥,你也再不使你的人民丧失子女: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④16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7「人子!当伊撒尔家族住在自己的地域时,他们以自己的行动与作为沾污了此地,他们的行为在我面前就好似经期中的污浊。18因了他们在此地上所流的血,又因了他们以他们的神像沾污了此地,所以我就在他们身上倾洩了我的怒气,19将他们分散在异民之中,他们便散布在各地;我按照他们的行动和作为惩治了他们。⑤20当他们到了他们应去的异民那里,他们便亵渎我的圣名,因为有人论他们说:这些人原是上主的百姓,他们却从祂的地域出来了。21我就怜惜了我的圣名,即伊撒尔家在他们所到的异民中所亵渎的圣名。22因此你当向伊撒尔家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伊撒尔家呀!我作这事并不是为了你们的缘故,而是为了我的圣名,即你们在所到的异民中所亵渎的圣名。23我要使在异民中被亵渎的我的大名圣化,即你们在他们中所亵渎的圣名,为的是当我在他们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的时候,异民要知道我是上主: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⑥24我要从异民中把你们取回,要从各地上聚集你们,领你们回到你们的地域里去。25那时我要在你们身上洒清水使你们洁净,我要由你们的各种污秽与各种神像之中净化你们;⑦26并且我要赐给你们一颗新鲜的心,在你们五内注入一种新的精神;从你们的肉体内取去钻石的心,给你们换上一颗血肉的心。27我要在你们身上注入我的神,使你们遵行我的规律,恪守我的诫命,且也一一实行。28如此,你们必要住在我所赐予你们祖先的地域内,你们要作我的百姓,我要作你们的天主。⑧29我要由你们的各种污秽中救出你们来,命令五谷丰登,再不让你们遭受饥荒。30我要使树上的菓实和田间的出产丰收,再不让你们因饥饿在异民中遭受凌辱。31那时因你们记起了你们的恶行与那些不好的作为,你们自己也要对你们的罪过和丑恶之事觉得讨厌。⑨32我作这事并不是为了你们——吾主上主的断语——这是你们应当知道的。伊撒尔家!对你们的行为害羞惭愧吧!」33吾主上主这样说:「在我由你们的各种罪恶中净化你们的那天,我要再使城池得以居住,使废墟再得建筑。34曾在一切过客眼前成为荒芜的地域,如今这块荒芜地域要再得以耕种。35那时有人要说:这块曾已荒芜了的地域如今却成了「伊甸」乐园;荒芜了的、废弃了的、毁坏了的城池,如今成了稳固可居住的。36于是围绕着你们的那些残余的民族要知道,是我上主建筑了毁坏的,种植了那被荒废的。我,上主说了,我必去做。」⑩37吾主上主这样说:「我还要让伊撒尔家请求我为他们实行这事:我要使他们的人数繁衍,多如羊群:⑪38就如祝圣的羊群,就如在庆节内耶路撒冷的羊群那末多的人群:于是他们便知道我是上主。」⑫
注 释
① 天主在6:1-7曾向伊撒尔山——即向伊撒尔全地预言将遭受的重灾,在本章内天主却向伊撒尔山岭预告了祂所要赐予的祝福。天主这样作,是为了消灭敌人对伊民幸灾乐祸的心情,但最后的目的,仍是为了保护自己圣名的光荣。本章内所提起的围绕犹大的敌人,即指她的四邻:厄东、哈孟、摩阿布和培肋协特。这些国家都曾因了耶京的陷落而高兴,并且乘隙攫取了伊民的土地。参阅25章及其注解。「那久已荒芜之地」是按希腊本加以修改的,玛索辣作:「那古来的高原。」 ② 3-7一段有许多重复的辞句,因而考订学家以为其中插入了一些编辑者或日后读者所加的注释,但我们以为先知见到了过去自己的同胞所受的耻辱,同时又见到天主所赐予的宏福,心中有所感动,所以再三重复天主的宣言:因为敌人蹂躏了伊撒尔山,并且讥笑了上主的选民,所以天主必要在妒火和忿怒中,举起自己的手来,打击这些围绕着伊撒尔的异民,换句话说:就是天主要更改这些民族的命运:伊民不久要回到自己的领土,那恼恨过她的邻邦却要遭受惩罚。 ③ 8-11一段先知形容伊撒尔山所要蒙受的祝福:荒芜之地再得以耕种,废墟之地再得以建筑,因灾祸所削减的人口再得以繁殖,换句话说,即伊撒尔将要的光荣要远胜过去的光荣,参阅申21:4;耶18:9;24:6。伊撒尔的复兴,并不只限于一二支派,而是包括「伊撒尔全家」(10节),也并不是因了政治上的优良与军事上的胜利,而是上主自己的工作:「我要望着你们,眷顾你们」(9节)。 ④ 12-15节一段天主向「伊撒尔地」说话。地之所以使伊民丧失子女,或者吞噬他们的子女的原因,是因为选民在这许地之中违犯了天主的诫命与法律,因此天主以兵荒马乱,饥馑瘟疫,屡次来灭绝此地上的居民,好似地吞噬了人民一样。参阅肋18:28;13:23。 ⑤ 在前段(1-15节)中,先知描写了伊撒尔表面上的复兴,在本段(16-38节),先知特别注意伊撒尔精神上的复兴,心灵上的复兴。先知在此先提出目前所遭受的充军的原因——罪恶(先知在此特别提出流血与崇拜偶像的罪恶22:2;20:7;23章;肋26:23),来作伊撒尔心灵上革新的引子。 ⑥ 20节「他们便亵渎我的圣名」一句,是指异民,21-23节是指伊撒尔子民。因为他们充军在异民之地,好似受罚的俘虏,异民见到了他们就联想到他们的上主是无能为力的,不能救援他们,因而天主的圣名遭受了亵渎。可是天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圣名的光荣,必要拯救伊撒尔,必要使祂的大名圣化,使万民知道祂不是一民族或一支派的神祇,而是全宇宙中唯一无二的全能天主。 ⑦ 在22节中天主说:「我作这事……是为了我的圣名。」没有说出何事来。在24-28一段中天主说出祂要作的是什么事:首先祂要领导充军者回归故国,其次要洁净他们,最后赐给他们一颗新鲜的心,叫他们好好遵守天主的一切法律,再不违犯。 ⑧ 「一颗新鲜的心……一种新的精神……一颗血肉的心。」这些言词是表示一种绝对的转变(耶31:31-34)。直到现在,伊民对天主常怀着一颗铁石的心,即谓绝不感到天主的仁慈;可是自今而后,他们将有一颗「血肉的心」,将会了解天父的慈怀,以孝爱之情,去遵守祂所颁定的法律与诫命。一种新的精神,即是一种叫人自然倾向于善的神力,叫他们去作相宜于天主的事(依32:5;岳2:28;匝4章6章等)。这些宝贵的预许,按旧约的道理,应在默西亚时代实现(37:14;39:29;依42:1-44:3;50:21;盖2:5;岳3:1-2;谷1:7)。事实上,这些预言都在圣神降临之日应验了,并且在默西亚的神国——圣教会内,不断的日日实现(宗1:2)。 ⑨ 20-31一段记载的物质的幸福,乃是超性幸福的象征。 ⑩ 谁也不会想到,一片荒芜之地会变成「伊甸」乐园。这是天主的工作:「我说了,我必要做」(17:24)。 ⑪ 因为天主有意赏赐伊民这些恩赐,所以要他们去恳求祂。圣奥斯定说:人当求天父对自己的儿子所许的恩惠。 ⑫ 按旧约的思想,天主最大的祝福是使人类繁多;所以在复兴时代,天主必要使伊民繁多,有如过庆节时在耶路撒冷所有的羊群(编下35:7)。
第三十七章
(要义见第三十三章)
章旨 1-14是一神视:枯骨复活。15-28是一象征行为:二合为一的棍棒表示南北两国的合一,默西亚将为这合一的新伊撒尔的君王。
1上主的手按在我身上,以上主的神力领我出去,将我放在一片平原之中,这平原布满了骨骸。2又使我绕着骨骸走了一遭,看哪!平原上的骨骸多得无数,又极其干枯。3祂问我说:「人子!这些骨骸能复活吗?」我答说:「吾主上主,祢知道。」①4祂又对我说:「你当向这些骨骸发预言,并对它们说:干枯的骨骸啊!你们听上主的话吧!5吾主上主对这些骨骸这样说;看哪!我要使生气进入你们内,使你们复活。6我必要在你们身上放上筋,长上肉,包上皮,然后再在你们身上注入气息,你们就复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上主。」7于是我就按我所受的命令发了预言。正当我发预言时,起了一种响声。看哪!有一阵震动,骨头便与骨头互相结合起来了。8我望见,看哪!在他们身上有了筋,长了肉,在他们身上又包了皮,但是在他们身上尚没有生气。②9上主就对我说:「你当向生气发预言,人子!你当向生气发预言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生气!你当从四方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复活吧!」10我依照命令一发了预言,生气就进入他们身内,他们就都复活了,并且立足站起:是一支极庞大的劲旅。11上主对我说:「人子!这些骨骸就是伊撒尔全家族;看哪!他们常说:我们的骨头干枯了,我们的希望消失了,我们完了!③12因此你当向他们发预言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打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你们的坟墓中上来,我的百姓啊!我要领你们进入伊撒尔地域。13当我打开了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你们坟墓中上来时,我的百姓啊!那时你们便知道我是上主。14我要将我的神注入你们内,你们便复活了;我要使你们安居在你们的地域内,那时你们便知道,我,上主说了,必要去做: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④15上主的话传于我说:16「你啊,人子!你拿一根棍杖,上面写上:犹大和他的同族伊撒尔子民;再拿别的一根棍杖,上面写上:若瑟,【厄弗辣因的棍杖】和他的同族全伊撒尔家。⑤17然后使它们彼此连结,成为一根棍杖,使之在你手中成为一根。18当你民族的子民询问你说:你对此有什么用意,你不给我们解释吗?19你当回答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拿若瑟的棍杖,【即在厄弗辣因手中的,和他的同族伊撒尔支派】,将它与犹大的棍杖相结,成为一根棍杖,使之在我手中只成一根。⑥20你在其上写字的那两根棍杖,应在他们眼前,拿在你的手中,21并向他们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看哪!我要从伊撒尔子民所去的异民之中把他们领回,从各方聚集他们,领他们到他们的地域里去。22我要使他们在那地上,在伊撒尔山上,成为一个民族,将有一位国王治理他们,他们再不成为两个民族,再不分为两个国家。23他们再不为他们的偶像和丑恶之事,以及各种叛逆所沾污;我要拯救他们脱离他们因背约所犯的罪过,并且我还要净化他们:如此,他们便成为我的百姓,我作他们的天主。⑦24我的仆人达味将作他们的国王,他们全体将只有一个牧童;他们将遵行我的法律,遵守我的诫命,且一一实行。25他们将安居在我赐予我的仆人雅各伯的地域内,即他们的祖先所居住的地方;他们、他们的子孙、他们的子孙的子孙都要住在那里,直到永远;我的仆人达味永远作他们的领袖。⑧26我要与他们订立和平的盟约,这是我与他们所缔的永久的盟约;我要厚待他们,使他们繁昌,并在他们中间建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⑨27我的住所要在他们中间;我要作他们的天主,他们要作我的百姓。28当我的圣所永久在他们中间时,异民便要知道我就是祝圣伊撒尔的上主。」⑩
注 释
① 在前章中天主曾应许将要使这荒凉的伊撒尔地再予以重建,其上再要充满居民,但伊民不很相信这番诺言,因为骄傲自恃的伊民(4:5;11:13),在耶京沦陷之后,心理完全转变,以为祖国再不能重建,因此大失所望(33:10),所以他们常说:「我们的骨头干枯了,我们的希望消失了,我们都完了」(11节)!正在他们失望之际,天主便针对着百姓中所传的流言,指示给厄则克耳一个异象,让他看到伊民好似布满于平原中的枯骨,又好似埋在坟墓中的死尸。在天主的命令之下,这些骨骸都生了肉,复活起来;在坟墓中的死尸也都由坟墓中出来,在平原中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劲旅。这异象表示伊撒尔全家定要复兴,因为这是天主自己的工作。厄则克耳知道天主多次使死人复活的事迹(列上17:17;列下4:18;13:20,21等),所以现在毫不疑惑全能的天主定会使自己的选民复兴。先知在此并没有论及世界穷尽时人类肉身复活的事迹,只是依据全能的天主能使死者复活,形成一支庞大劲旅的事实,向伊撒尔子民宣告他们必定复兴,不必忧郁失望。「上主的手」(1节),指示由天主来的默感(1:3;8:1)。「上主的神力」见11:5,25。「平原」与3:22所提及的「平原」相同,大概位于忒耳阿彼布附近。由天主询问先知的话与先知答复的话可以知道,这些骨骸不能复活,除非天主发显奇迹。 ② 无所不能的天主(路1:37)有了使这些枯骨复生的意思,所以藉着祂的信使厄则克耳向这些枯骨下令,叫它们复活。先知一传告天主的命令,这些骨骸都彼此结合起来,「在它们身上有了筋,生了肉……包了皮,」但是它们还没有生气,如同躺着的尸体。 ③ 当先知二次传告天主的命令时,生气就进入了它们的身内,它们都复活起来,有如一支庞大的军队。依照旧约的道理,「生气」好似人的身内的气息(约32:8)。它是由天主而来的,迨人死后还应归回到天主那里去。因为生气是由天主而来的,有时亦称作「天主的神」(14;咏104:30)。11-14节是天主亲自对这异像的解释:这些骨骸即表示伊撒尔全家族——犹大的充军者与伊撒尔的流亡者,骨骸都复活起来,即表示十二支派都要复兴。 ④ 南北两国的人民都流徙在异民之地,好似埋在坟墓内一般,可是全能天主的声音要来唤醒他们,叫他们从坟墓中出来,领他们再进入伊撒尔福地。 ⑤ 15-28节一段,先知预言在复兴时代,南北两国将合而为一。先知为使人民更容易明白这篇预言,所以行了一种象征行为,而后加以说明。「犹大和他的同族」即指示犹大、彼讷雅明、西默盎和肋未支派(编下11:12-16;15:9;30:11-18;列上11章等)。「若瑟……和他的同族」,即谓居于北方的十个支派(编下11注六;15注四)。在他们当中以厄弗辣因的势力最为强大,所以有一个注释家在16-17两节加添了这个支派的名字。厄则克耳常视南北两国为一家族,因为上主在西乃山上是与伊撒尔全家,即十二支派订立了盟约,所以现在要再重订一项新盟约(26节),亦应与整个的选民订立。 ⑥ 19节上主亲自实行厄则克耳所行的象征行为。祂亲自用手拿着两根棍棒,使之成为一根,表示两国合而为一,是上主亲手的工作,是必要实现的(欧2:2;3:5;依11:13;米2:12;5:2;耶3:18;31:5等)。 ⑦ 20-23节是象征行为的解释,新伊撒尔将是一个民族,将受一个理想的国王治理。这种预言,按我们的意见,并不只指充军后的神权政体,因为那时并没有国王,而有其更深远的意义,即指示默西亚与默西亚神国。 ⑧ 新伊撒尔的国王是达味的后裔,因此天主称祂为自己的仆人达味(34:23及其注解)。在这位新王的治理下,人民必要遵守天主的一切诫命,永远安居在天主所许与祖先的圣地里。这里的圣地,就如依2:2-4所说的熙雍山,都是永存到世界穷尽的圣教会的象征。圣热罗尼莫说:「这些话都是指示圣教会和救主时期」。 ⑨ 因为旧伊撒尔以自己的罪恶废弃了西乃盟约,所以天主便照祂所预言的惩罚(申28章),惩罚了他们。可是仁慈的天父,无论选民怎样背信,总要实践祂向亚巴郎所誓许的「天下万民都要因你获得祝福」的诺言(创12:3),因此在默西亚来临之际,便与人类订立了一项新约,这新约是和平的约,因为它给人类带来了天主的和平。这新约是永久的约,因为圣教会再不会废弃它。由于这项新约,天主的圣所要常在祂的圣民之中,直到永远(依54:10;55:3;耶31:33)。 ⑩ 27-28两节可说是第40-48九章的纲要。谁也看得出,先知的预言完全在吾主耶稣所立的圣而公会的身上应验了。吾主在圣体圣事内,常与圣教会同在,并且时常净化她,使她在万民眼前彰显她是人类的圣化者。
第三十八章和第三十九章 默西亚神国在末世所受的攻击和所获得的胜利
要义 如果我们不先明瞭本章与下章的性质,我们不能加以适当的解释。究竟这两章是属哪种体裁呢?是纯粹属的预言体,抑或属于默示录体?是厄则克耳的手笔,抑或出于一位晚年的作者:这两章是互相联系的,抑或39章是另属一篇?由这些问题或与此相类似的问题上可以看出,这两篇是颇难解释的。所以如今我们先略述我们对此二章所有的见解,然后再按此见解加以注释。
厄则克耳先知在前几章中(34-37),记述了人民在默西亚神国中所享受的和平与幸福。当然在这两章中,先知所描述的,也不外乎预言默西亚神国在末年上将遭受的强大攻击,与默西亚神国将获得的最后胜利。先知为描述这事迹,如日后圣若望所著的默示录,借用了人们所熟悉的历史人物、地理与过去敌人侵袭的事件,作为陪衬与背景,为使读者更容易明瞭他所宣布的事实。这段事实的主要思想,是在于告诉读者,在末年上将由一个联盟,在暴君哥格领导之下,去攻打默西亚神国。最后,联盟必归失败,甚至全被消灭。天主消灭这些敌人是为表明祂是人类历史的主动者。在38章中,先知只简略地说明哥格必归失败的惨状。由此可见,这两章都是属于默示录体。但先知在描写末世的事迹时,往往与现时的历史分不清楚,时常混为一谈。参阅先知书上册总论第六章第三节。因此这两章事实上是谈及默西亚神国在末世所要遭受的攻击与获得的胜利,然而描绘得却相似指示新建立的伊撒尔将遭受的灾祸。因此斯帕达缶辣等人以这两章使纯粹的预言,认为暗示玛加伯时代色娄苛王朝所掀起的教难。
在这两章中由许多重复的地方,我们以为,这是厄则克耳文笔的特征。参阅1和10,23-7和44-11,317-21和331-9,16和23等处,身为讲道员的厄则克耳当然不嫌再三地重复同样的论调。贝托肋(Bertholet)以为这两章是由两种文件而来的。这种意见,不但不能解决所有的困难,反而更增加许多难解决的疑问。总而言之,厄则克耳在这两章中,只描绘圣教会在末世将受的攻击,与因上主的助佑,所要获得的最后胜利。(S. Hieronymus,S. Augustinus,Bossuet,Knabenbauer,Tobac,Tondelli,Cooke,Charles.......)。
章旨 38:1-9哥格准备大军,要去攻击新伊撒尔。10-13哥格的恶谋。14-23天主惩罚哥格与其军队。39:1-8哥格失败。9-20哥格失败的惨状。21-29天主的圣名获得光荣。
1上主的话传于我说:2「人子!你面向哥格和玛哥格地域,并向默协克和突巴耳的最高领袖,发预言反对他,3说:吾主上主这样说:默协克和突巴耳的最高领袖哥格啊!看哪!我要攻击你。①4我要引你出来,把钩子搭在你的牙床上,使你和你所有的军队、马匹和骑士出来,都武装起来,戴着盔甲和盾牌的大批军队,他们都持着刀剑。5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波斯人、雇市人和孚特人,都戴着盾牌和铜盔。②6哥默尔和他所有的军队,极北方的托戞尔玛家族和他所有的军队,这许多的民族都与你在一起。7你要时常戒备着,你要好好地武装你自己和聚在你跟前的一切群众,供我调用。③8多日之后,你将奉到命令,在末年上,你要到由兵燹复原的国土中,即由许多民族中所集合的国民。你要去攻击曾经久已荒芜了的伊撒尔山;这国民是由各民族中出来的,是时他们安居在那里。④9你和你所有的军队以及与你在一起的许多群众上来,有如狂风来临,有如浓云遮盖大地。10吾主上主这样说:到那一天,你的心里要起一些恶念,你要筹划恶计,⑤11你要想:我要上那没有围墙的地域去,我要到那些平平安安居住着的人民那里,他们所居住的地方都没有围墙,没有闩,也没有门;12好去抢夺劫掠,下手攻击那些又被居住的荒墟,攻击那些由各民族中聚集起来,储蓄了牲畜和财物,安居在地脐上的人民。⑥13协巴、德丹、塔尔熹市的商人和她所有的客商都要向你说:你来岂不是为了抢夺?聚集了你的群众岂不是为了劫掠,拿去金银,带走牲畜和财物,夺去一大批掠物吗?⑦14因此,人子!你应发预言,并向哥格说:吾主上主这样说:是不是呢?当我的百姓伊撒尔安居的那天,你就起来,15从你的住处,即极北之地而来,带着许多人民,都骑着马,形成一大批人马,一支强大劲旅,16上来攻打我的百姓伊撒尔,有如密云掩盖大地一般。哥格啊!到末日我要领你到我的地域来,为的是当我在异民眼前,在你身上显圣的时候,叫他们好认识我。⑧17吾主上主这样说:莫非你就是我昔日藉我的仆人伊撒尔的先知们在那些岁月中所预言说的:我要领你攻打他们的那位吗?⑨18到那一天,就是哥格入寇伊撒尔地的那一天——吾主上主的断语——怒气必要升到我的鼻孔;19在我的妬忌中,在我的怒火中,我必宣誓说:那一天,伊撒尔地必要发生大地震;20海里的鱼、空中的飞鸟、田间的走兽、地上所有的爬虫,以及在地面上所有的人类,都要在我面前战栗;山要崩裂,悬崖要坍塌,一切的墙垣要倒在地上。⑩21那时,我要召刀剑来在我的一切山上攻击他——吾主上主的断语——于是人的刀都指向着自己的弟兄。⑪22我要用瘟疫与血来惩罚他,并且我要在他和他的军队,以及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身上,降下暴雨、冰雹、火焰和硫磺。⑫23如此,我要显示我的伟大和神圣,使人在许多异民眼前认得我,使他们知道我是上主。」
注 释
① 哥格是玛哥格地域的君主,又是默协克和突巴耳区域的最高首领。按创10:2玛哥格乃是雅斐特的一个后裔,想必是忒耳阿玛纳文件中所谓的戞戞雅民族(Gagaia)。戞戞雅意谓北方的野蛮人;按约瑟夫(Ant. Jud. Ⅵ,1.)的意见,是指秀提雅人。默协克和突巴耳(27:13;32:26;创10:2)大概是指住在黑海南岸的两个民族,或者按文克肋尔(Winckler)的意见,是指弗黎基雅(Phrygia)和卡帕多细雅(Cappadocia)两个区域。5-6两节记载着哥格的五个同盟国,即波斯、雇市——爱提约比雅、孚特——东非民族、哥默尔——即亚述文所称的基米赖,想必是指卡帕多细雅人。托戞尔玛家族——即亚美尼亚。2节的「最高领袖」一句,有的学者译作「洛市的领袖」。如按这种译法,应作:「洛市、默协克和突巴耳的领袖……,」多一个民族名,拥护这种意见的学者(Gesenius Furst,Keil等),以洛市是指俄罗斯民族(Ros-Russi);但有些学者,如托依(Toy)等则认为洛市应是亚述帝国中的一个部落,名叫辣熹(Raschi)的。无论拥护何种学说,厄则克耳先知在此所有的主要目的,是要提出一些强大的民族,在暴君哥格的领导之下,去攻击默西亚神国。根据番曷纳刻尔(Van Hoonacker)等学者的解释,玛哥格是一句秀默尔语「玛突古格」(Matu-Gug),其意谓「幽暗的领域」。如果这意见是对的话,那更适合于这两章所含的意义。到了末年,黑暗的势力,在哥格——即假基督(Antichrist)领导之下,要去攻打光明之子,即天主的圣民,想法消灭他们。这位哥格便是假基督的预象。圣若望在默示录20:8也有这种思想。因此我们再不提出其他各种学说,只依照这种意见去解释此两章的经文。 ② 4节中,厄则克耳大胆地说是天主自己鼓动哥格和他的部队去攻打默西亚神国,若把这节的话与10-11两节作个比较,似乎互相矛盾。因为在第4节中,先知说天主自己主动这次战争,而在10-11两节内却说哥格自动地要攻击新伊撒尔,而予以蹂躏。这两处从表面上看来,似乎彼此有些矛盾,而事实上,却没有一点相反之处,因为先知在此处注意了一种行为的两方面:一方面,一切的行为都是由天主而来的,由天主所主动的;另一方面,人用了自己的自由,自动地去作各种事,但没有注意,他所行的正是天主所安排的。依11章也含着同样的道理,读者可参阅该处的注解。贝托肋(Bertholet)说:天主的行为与人的行为完全相合,彼此无相反之处。 ③ 按圣热罗尼莫等的意见,7节含有一种讥讽的口吻,好似天主给哥格说:你准备好吧!反正你要实行我的计划! ④ 「多日之后」一句,指遥远的将来(创49:1;户24:4;申4:30等)。「在末年上」一句,普通是指默西亚时代(依2:2;耶23:20;30:24)。由上下文看来,此处的这些词句是指默西亚神国的末年。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由兵燹复原的国土……由许多民族中所集合的国民……他们安居在曾经久已荒凉的伊撒尔山上……等等词句,好似是指示充军后伊撒尔归国的时期,因此忒敖多勒托等以哥格的攻击是指厄斯德拉上下所记载的邻邦侵扰新伊撒尔之事。可是这种讲法,怎能适合于哥格的大军与其所遭受的惨败呢?怎能适合于「多日之后」,「在末年上」等等词句呢?因为斯帕达缶辣见到这种困难,使主张这篇预言是指伊民在玛加伯(Macbees)时代所遭受的色娄苛(Seleucid)朝诸王的攻击。然而我们不知「多日之后」「在末年上」,是指色娄苛朝,有何依据。我们在要义中已经说过,先知们在神视中往往将伊撒尔复兴与默西亚来临时代,以及默西亚神国末年之事分不清前后,时常混在一起,所以只有依照上下行文和考虑其预言的目的,去探索本文的意义。按上下文看来,本篇中的哥格并不是去攻击一块普通的小地域——巴力斯坦,因为攻打这块小地方,不需要他由各国中调遣这样大的军队。然而他所要攻击的却是默西亚神国,这也正是本篇预言的目的,因为本篇预言的目的是在告诉读者,将来在世界末日,黑暗的势力——哥格要与光明之国——默西亚神国一决雌雄。这是宗教上最后的一次决战。黑暗的势力必要完全消灭。所以由上下文看来,以及由本篇预言的目的看来,我们以为先知在此处是描述默西亚神国末年之事。 ⑤ 本节又掀起了旧约中所发生的最深奥的问题,即是:为什么天主让恶人,甚至让魔鬼去陷害善人,去引诱人行恶?这问题,只以人的理智是没法解释的。参阅约伯传引言九。可是在新约的光辉之下,圣奥斯定答复说:当天主许人行恶时,是有祂的理由的,因为不论祂所许的或所行的都是有理由的。祂容人行恶,是因为祂能以祂的全能和智慧使恶成善。 ⑥ 新伊撒尔所享受的平安现象(民5:7;艾9:19;匝2:8),正是默西亚所赏赐的各种超性的恩惠的象征。 ⑦ 「客商」原文作「小狮子」,指那些有势力的商人。本节内提起一些经商的民族(协巴27:22,德丹25:13;27:15,塔尔熹市27:12)。他们一点儿也不疑惑哥格的大军完全要粉碎新伊撒尔,所以便随从他,准备收买伊撒尔子民为奴(加上3:41;加下8:10,14,34)。 ⑧ 14节「你就起来」一句,是按希腊本翻译的,玛索辣作:「你一知道了」。14-16节说明天主让敌人攻击圣教会——默西亚神国——的目的,是要在他身上自显为圣,是要领导万民认识祂为唯一的真天主。 ⑨ 天主曾借祂的仆人,即伊撒尔的先知们,预言默西亚神国所要受的攻击(米4:9-11;索3:8;耶4-6章)。「我要领你攻打……」一句,是说天主的决断不能不实现,但决不会妨碍人类的自由。 ⑩ 当黑暗的势力以为业已获得全胜之际,天主的惩罚便来到了,要在伊撒尔山上将他们完全灭绝。地震是表示施行审判的天主的来临(民5:4;岳4:16;米1:3;依24:1等)。当威严的天主来临时,万物都为之震惊。 ⑪ 「刀剑」即指天主的刀剑(依34:5),表明天主的惩罚是必要实行的。 ⑫ 天主为消灭祂的敌人,除了使用兵燹之外,也使用自然界的灾祸,如暴雨、冰雹、火灾和硫磺(智5:21;咏97:3;申29:23;依30:33;约18:15)。这种描述也正与世界末日的描述相同,所以格勒斯曼(Gressmann)以为38:1-39:20是咏述世界末日的一首歌词。
第三十九章
(要义与章旨见前章)
1你啊!人子!你要反对哥格发预言说:吾主上主这样说:默协克和突巴耳的最高领袖哥格啊!看哪!我要攻击你。2我要引诱你,挟持着你,使你从北极之处上来,领你到伊撒尔山上去。3在那里我要从你的左手打掉你的弓,从你的右手上打落你的箭。4你与你所有的军队,以及与你在一起的人民,都要丧亡在伊撒尔山上,我要将你交给各种猛禽和田间的野兽吞噬。5你将丧亡在原野之上,因为我已说过: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6我要使火降到玛哥格和那些安居在群岛上的居民身上:于是他们会知道我是上主。7我也要在我的百姓伊撒尔中显示我的圣名,再不让我的圣名受亵渎:于是异民便知道我是上主,伊撒尔中的圣者。8看哪!我所说过的那一天,已来近了,必要实现——吾主上主的断语。①9那时住在伊撒尔城邑中的居民都要出来,点火焚烧武器:有大小盾牌、弓、箭、枪和矛;他们要用它们烧火,共七年之久。10于是他们不必在田间拾柴,不必从森林中伐木,因为他们可以用武器烧火,他们要抢夺那些抢夺过他们的人,劫掠那些劫掠过他们的人: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②11那一天我要在伊撒尔中赐给哥格一块名地作为坟墓,即死海以东的哈巴陵山谷。这山谷要止住过路人的去路,在那里要埋葬哥格和他的群众,因此,此处要叫作「哥格群众谷」。12伊撒尔家为清洁此地,埋葬他们,必要费七个月。13那地所有的民众也都要去埋葬他们;在我显示我的光荣的那一天,为他们也是光荣: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14他们还要派定一些人,经常不断地巡逻那地,【与过路的人一起】寻找在地面上所留下的尸首,为洁净那地。七个月过后,他们还继续寻找。15当经过此地的人发见了一个人的骨骸,就在他傍边安置一个记号,等待埋葬的人来将他埋在「哥格群众谷」里。16那里的城名也叫作「哈莫纳」,他们就这样洁净了那地。③17吾主上主这样说:你啊,人子!你当向各种的飞鸟,田间所有的野兽说:你们聚集前来吧!你们都从四方齐来参加我为你们所准备的祭餐吧!这是伊撒尔山上的一个隆重的祭餐,你们吃的是肉,饮的是血。18你们要吃勇士们的肉,饮地上的首领们的血,还有绵羊、羔羊、公山羊和牛犊,都是巴商所有的肥畜。19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预备的祭餐中,吃肥肉吃到饱,饮血饮到醉。20你们在我的宴席上,必要饱食马匹、战马、勇士和各种武士: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④21我要在异民中显示我的荣耀,万民都要看见我所施行的审判和我在他们身上所放的手。22于是从那一天起,伊撒尔家必要知道我是上主,他们的天主。23异民也要知道伊撒尔家之所以充军,是因了他们的罪恶,因为他们对我背信违约,我就向他们掩了我的面,将他们交于他们敌人的手中,因此他们都丧亡在剑下。24我按着他们的罪污和他们背信的罪对待了他们,并且向他们掩了我的面。⑤25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如今我要转变雅各伯的命运,我要怜恤伊撒尔全家,我要为我的圣名燃起妒火。26当他们安居在自己的领域中,没有人来惊吓时,他们要忘记了他们的耻辱和对我所犯的罪过所应受的罪罚。⑥27当我从各民族中引导他们回来时,当我从他们仇敌的地域中聚集了他们时,我要当着许多的异民眼前在他们身上显圣。28他们就会知道我是上主,他们的天主,在放逐他们于异民之中之后,又将他们聚集到他们的地域内,一个也没有留在异民之中。29我再不向他们掩我的面,因为我向伊撒尔家族倾注了我的神:这是吾主上主的断语。」⑦
注 释
① 先知在前章内简略地说明了哥格和他的军队必要灭亡。如今在本章内又用了三个比喻,来描述哥格所遭受的惨败,以表明他的灭亡是绝对的。天主一面在伊撒尔山上消灭哥格的军队,另一面也惩罚哥格的老巢——玛哥格和跟从他的人民的故土(6节)。在6节中作者称呼跟从哥格的军队的故土为「群岛」,也许是暗示在前章内所提出的大陆上的民族之外,尚有一些地中海内岛屿上的民族。「看,我所说的那一天,已来近了」,即惩罚的日子。上主的日子已来近了,在这日子上,天主要显示祂的大名,使异民都知道祂是伊撒尔的圣者,祂是惟一无二的真天主。 ② 9-10两节是先知为说明绝对毁灭哥格所用的第一个比喻。 ③ 11-16节是第二个比喻。11节「一块名地」是按近代学者的意见稍加修改的,玛索辣作「一块地在那里」。「哈巴陵(Abarim)山谷」也是按大多数现代学者的意见修改的,玛索辣作「过路者的山谷」。该山谷位于死海之东,在摩阿布(Moab)地域内。由此可知,哥格与其部队死在伊撒尔地域之中,却埋葬于圣地之外。「要止住过路人的去路」一句,是说圣民一到了这山谷,再不前进,因为那地是不洁净的。「哈摩纳」即「群众」的意思。 ④ 17-20节是第三个比喻。先知描述这种惨状,好似祭餐一般,意义与依37:6;耶46:10;索1:7-8相同,但他的言词与论调,谁也不能与之相比。「都是巴商所有的肥畜」一句,指哥格军队中的高级首领,就像巴商的牲畜超过其他的牲畜一般(27:6;申32:14;亚4:1;咏22:13等)。 ⑤ 21-29节的大意是:天主的光荣的胜利是在于祂怎样惩罚恶人,怎样救护祂自己的选民。先知转移视线离开那遥远的时期,又回到目前的伊撒尔身上,以默西亚神国最后的胜利,鼓励劝勉祂的百姓,改恶迁善,全心归依上主,好好准备成为一个新伊撒尔民,好去蒙受默西亚时代的幸福。「从那天起」即从伊撒尔复兴那一天起,并不是38:10,18;39:11所指示的那一天。当天主隆重地领导选民归国的时候,外邦人就都会知道,天主先前是为了罚他们,才让他们被掳充军,并不是因为祂无力救护,因此天主的圣名在外邦人中大受光荣与赞美。 ⑥ 「他们要忘记了……」一句,是按现代一般经学家的意见修改,玛索辣作:「他们要忍受……」 ⑦ 「倾注了我的神」一句(11:19;36:25)暗示天主圣神,因为天主的义子,无论在世上的默西亚神国里,或在天父的家庭里,都完全要依仗天主的神而生活。天主以祂的圣神爱了圣子,爱了我们,我们也应永远在基督内以圣神去爱慕圣父与圣子。
第四十章
要义 厄则克耳最后九章(40-48)可视为厄则克耳先知所预言的极峯,它指示给我们他的人格、著作以及他对新神权政体(Nova Theocratia)所有概念的特性。
这九章原属一个神视。在这神视中天主指给先知,藉先知指给全体伊民,在新神权政体内的新圣殿,新礼仪,新划分的圣地,以及名为「上主在那里」的新京城。这神视在时间上虽然不是厄则克耳所见的最后神视(见29:1-12),但放在书末,却甚为相宜。因为这一段仿佛是全书自然的结论,尤其对后一部分安慰书(33-39)为然。
这九章既然如此重要,又有许多难解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此个别提出讨论。共分四点:(一)分段与一贯,(二)确实性,(三)经文,(四)解说。
(一)分段与一贯
(A) 公教历代新旧的解经学家,除近人海尼市(Heinisch)外,见后——大都承认全段的一贯性,以这九章只出自一个时间相当长久的神视,即在4012两节内所指示的神视。其中各部分,不论是讨论圣殿、礼仪或新划分的圣地,都彼此互相衔接,当然有一些窜入的小注例外。由此可见本段是由同一位作者,在得见神视后,将全部材料,有系统地加以剪裁整理,井然有序地记录下来的。惟理派学者却大不以为然。他们在这段内,也如在厄则克耳书其他各部分内一样,以许多地方是作者在不同的时机内所撰写的,或为后世的编辑者所加添或改编的;如赫尔曼(Herrmann)就在本段内分「最初的仁核」(Nucleus primitivus)(40-43:12;44:4-19;45:9-17,21-25;46:4-7)与作者自己后来所增添的部分。这些部分是由作者在不同的时机内所写的记录中摘录出来的(44:1-3,28-31;46:1-3,8-12,16-24;47-48:8,23-35)。这部著作后来又经一些编辑者的修编,插入了其他关于圣殿与划分圣地的部分(43:17-27;45:1-8,18-20;46:13-15;48:9-22)。见赫氏所著:Ezechiel übersetzt und erklaert. Leipzig,1924. 与登讷斐得(Dennefeld)的Ezechiel,pagg.593-594。
公教学者海尼市(见他所注的厄则克耳十九页与二二七页)以本段所有的一些属立法类的指教,如4318-27444-46184713-4838,为后人所加添的。这些部分,虽然是先知在其他时机内所得知的,但他以「文艺虚拟」(Perfictionem litteratiam)的技巧,穿插在最初的著作内。他并以为还有一些附属的文句,虽然出自作者的思想,但为编辑者所编篡;又459-12论「公平衡量」一段,也认为是编辑者所增添的。
方才我们已注意了,学者们彼此的意见各不相合,足见他们所持的理由都不够充分,不能使人相信;并且同样,依据他们所持的理由,我们也能证明一些他们所认为是原有的,并不是原有的,而是后加的。海氏所提出的「文艺虚拟」,我们也不能赞同,因为在厄则克耳书内,凡是不同的神视,都明明指出来,为什么先知独在此处破例,用这「文艺虚拟」的方法,来将个别的神视连系在一起?
综合以上所述,我们以为尚不应放弃传统的学说,应将这九章所述的视为同一个神视,出于一个作者——厄则克耳先知。常遇到的重复,并不应使你大惊小怪,因为这是希伯来文体固有的特性,更是厄则克耳先知所特有的文笔。因为他要细心指教,循循善诱,自不免有所重复。至于经文是否有所增添或有窜入的文句,留在第三节内讨论,此处从略。
(B)我们虽然承认这一段为一整体,但并不妨碍我们将它分段来研究。这九章可分为三小段:40-42为第一段,描写新圣殿;43-46为第二段,描写「上主的光荣」复归圣殿,与新礼仪的开端;47-48为第三段,描写神奇河流所灌溉的新圣地,与新圣地的新划分。至于详细的分析,见每段前的章旨。
(二)确实性
确实性与正经性原是两件事,应分辨清楚。这九章的正经性,至少为公教学者应毫无问题,因为全部厄则克耳已著录在正经书目内,这九章自然也不例外。如今我们所要问的是:这九章确实可靠吗?换句话说:即谓谁是这九章的作者?
公教学者一致所主张的传统意见,都以厄则克耳先知为这段的作者,但在誓反教和惟理派学者间,却发生了许多不同的意见:有些人如曷耳协尔(Hoelscher)、恒特黎黑(Herntrich)等,以为其中没有一句话是厄则克耳的,完全是后世较晚的编辑者所补充的;但另有一般人,尤其近代的学者却主张:「仁核」应归于厄则克耳,其余概属后世的编辑者;但那一部分应视为「仁核」,则言人人殊,意见纷纭。
上面我们已证实全段为一整体;如果这一段为一个作者所写,试问除厄则克耳外,谁又能是这位作者?因为:(a)作者写这段时应正在巴比伦度着流徙的生活(4012),或者至少是一个曾在巴比伦度过流徙生活的人(433)。在充军以后,已有了新圣殿,虽然不够壮丽,但满可应付宗教的需要,谁还有意煞费苦心,描写这无济于事的新圣殿,新礼仪,与十二支派重新统一的景象:此外在则鲁巴贝耳时代尚有司祭(且不只是出自帀多克的后裔)与大司祭,如此谁敢主张44133811所说的事,而对大司祭只字不提?(b)全段所用的书法全是厄则克耳的笔法,因为这段内有许多本书其他部分内所常用的字句,如「吾主上主这样说」(4318446945918461164713),(自2章至39章凡八十次;)「吾主上主的断语」等等(431927441215274591547234829),(自5章至39章凡六十次)。此外由爱好仔细的描述,再三不怕重复的文笔,亦可证明本段的作者与1-39的作者应是一位。像这样的证据,连与我们主张不同的人也都承认,不过他们只是断定,这是后人所模仿的文笔。(c)厄则克耳全书必须要这一段,否则不能算为完整的,尤以343637属厄则克耳安慰书的三章更需要新圣殿,新礼仪与故乡的新景象的观念来作自然的结论,否则有头无尾。又在1章至3章内,述说上主的光荣显现给厄则克耳;在8章至11章内,述说上主的光荣离弃了圣殿,礼仪从此中断,故需要上主的光荣重新出现,恢复已中断的礼仪,如43-48章所叙述的。是以如果厄则克耳写了1至39章,也应该写40至48章。
我们见到上面所提的论证这样充分有力,当然不容许我们放弃传统的学说。对于那些主张「仁核」属厄则克耳,其余部分划归于后世编辑者的学者所提的论证,不但不健全,也不一致,纯属主观的见解,所以我们不能接受。
(三)经文
在引言第二章内,我们曾说过厄则克耳全书的经文残缺颇多,尤以本段(40-48)为甚。但大部分纯属文规上的错误,无伤经意。此外,尚有一些显然抄错的地方或重衍的文句,与一些日后窜入经文的旁注。
七十贤士与叙译本有助于修改原文,然而并不大。拉丁通行本因常紧随原文,逐字直译,故为瞭解原文经意,甚为有益。
对原文,我们如有所修改,通常在注解内指出,然所依据的,多为传统的见解。对于近代学者层出不穷无凭无据的臆说,我们不敢领教。至于经文的次序,除483031外,看来都不必移动。参见48注五。
(四)解说
圣热罗尼莫在他所著的厄则克耳注释,论到这九章时,称为「圣经的汪洋,天主奥秘的迷宫」(Scripturarum oceanum et mysteriorum Dei labyrinthus)。这话一点也不错。为解释这九章实在有极大的困难。我们可说历代的经学家试用了所有的解经方式来解释这一段。
直到十九世纪,除主张「千年说者」,以在某一时期曾逐字实现本段内所说的以外,其余所有教父、经院学者以及公教或教外所有的解经学家,无不主张寓意或象征的解说,以新圣殿,新礼仪和圣地的新划分预示默西亚神国——新教会。
到了十九世纪末叶,誓反教的学者大都放弃这种见解,而主张一种多少带有字义的解说(interpretatio literalis),谓厄则克耳实在有意指示,在充军后复兴的时代内,要建造这样的一个新圣殿,要建立一个像这样的新礼仪制度,要这样地从新划分圣地;参见葵能(Kuenen)、斯门德(Smend)与贝托肋(Bertholet,1897.)。有些学者见到这学说有不少的困难,便假定厄则克耳完全设想过这样的一个理想国,他明知道有些困难,但他相信天主的全能必能解决这些困难(克勒兹布玛尔Kratzschmar)。现代的誓反教的经学家,大部分——其中也有贝托肋(一九三六年版),虽然尽力拥护字面的解说,但并不否认其中尚含有象征或寓意的意义,不过他们不用来解说默西亚神国,却用以预示伊民复兴与时期中的理想神国政权体。有些公教学者多少也附合这种意见。如海尼市(Heinisch,pag.228-230)主张在这段内,厄则克耳不但愿意描绘一些象征,实在也愿描绘来日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圣殿和这样的一个礼仪制度,只有最后两章才应完全用寓意解释。
我们应主张那一说呢?
我们以为如要得到正确合理的解决,须先清楚说明所有的解经学说,然后才可断定取舍。
所有的解经学说,大可分为四种:(Ⅰ)狭义的字义解说,(Ⅱ)半字义半象征的解说,(Ⅲ)独对「默西亚神国」的象征解说,(Ⅳ)针对「伊民新神权政体」而暗示「默西亚神国」的象征解说。
(Ⅰ)狭义的字义解说:按这学说,全段所用的每句话都应就其原意加以解释,如此就有两种可能的解法:(a)厄则克耳在此是描写撒罗满所建的圣殿(怕后人忘了它的尺度),与撒罗满时代真正的礼仪,其目的是劝导日后归国的伊民建造这样的一个圣殿,奉行这样的礼仪。(b)厄则克耳在此实在描写一座与撒罗满不相同的新圣殿,制定了新礼仪的法律......后来归国的伊民本应满足他的心愿,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按着遵行。故依后说,厄则克耳在此并不自以为先知,而自以为是一位建筑家与立法者。
(Ⅱ)半字义半象征的解说:在这段内,有些地方应按原意解释,如论圣殿与礼仪;有些地方应按寓意解释,如由圣殿内涌出来的河流与圣地的划分;或者全段尽应按字义解释,并不否认其中含有寓意。
(Ⅲ)独对「默西亚神国」的象征解说:在40-48内,厄则克耳先知好像愿意用一个大寓言或长象征,来描绘默西亚神国——圣教会:如此新圣殿与新礼仪,是表明圣教会的圣堂与其中奉行的礼仪。河流与圣地的公平划分,表示圣教会中的大量圣宠与正义,人人可得分享,毫无区别。
(Ⅳ)针对「伊民新神权政体」而暗示「默西亚神国」的象征解说:在这段内先知愿用新圣殿和新礼仪的象征,来描绘写在充军期结束后,自己的民族中所要复兴的理想的神权政体。他的目的,是愿引领读者深切了解上主至大的圣洁,因而自知悔改昔日所沾染的恶习。为此他指出在新神政时代,天主的圣殿必健在一座至高的山上,与尘世完全隔绝,人们必以至高的纯洁奉行礼仪,圣地内必也励行齐全的正义,人民必也安享太平。这充满圣洁与幸福的新神权政体,仿佛是进入默西亚神国的一种准备,惟在默西亚时代,这些要点方能完全实现。参见先知书上册总论第七章默西亚论。
如今我们要问:这四种解说我们应坚持那一说?四说之中,第一说不管怎样,不能成立,因为它不能解释以下的困难:(a)为什么伊民在复兴期间建造了一座圣殿,建立了礼仪,而丝毫没有顾及厄则克耳的预言?(b)47,48两章所描写的圣地划分,就地理来说,根本是不可能;对圣殿旁流出来的河流,尤无法解释。(c)为什么厄则克耳一点不提大司祭;对于礼仪与梅瑟法律不协合的地方,又将怎样解释?
对于二义相混的解说也含有前说所有的困难;又全段既已形成一个整体,思想也一贯,看不出来为什么一部分要用字义解说,而另一部分要用寓意解说?
对专对「默西亚神国」的象征解说,也有一些困难:如本段只针对「默西亚神国」含有象征的意义,为什么先知要这样仔细描写圣殿和祭仪的法律?当然不能说他完全没有想到默西亚时代,但如果全用来解释「默西亚神国」,似乎太有些过度。
如今只剩最后一说了。看来只有这一说可讲得通,因为这一说以寓意来解释全段,用以预示未来理想的神权政体。这神权政体在先知的心意中,即是「默西亚神国」的预像。近日的公教经学家,大部分都主张这一说,如东德里(Tondelli)、斯帕达缶辣(Spadafora)、登讷斐得(Dennefeld)等。若愿指出本段与圣教会的关系,如我们在注释内所为的,那就只有这一说可适用了。关于厄则克耳与肋末纪(司祭经典)间的关系,参见46章后所加的附注。
章旨 40:1-4先知在神视中被引至伊撒尔地,整个圣殿出现于他眼前:40:5外墙。40:6-16东门。40:17-19外院。40:20-23北门,40:24-27南门。40:28-31内院与南门,40:32-34东门,40:35-37北门。40:38-43台桌与祭具。40:44-47为供职司祭所设的楼房。随后出现了圣所,首为40:48-49廊屋,41:12圣所,41:34至圣所;次为41:5-11侧旁的建筑,41:12北面的建筑。41:13-15说明它们的尺度,41:16-26描写圣所内的器具。最后42:1-9描写靠近内院北面楼房的构造;42:10-12难免所有楼房的构造;42:13,14说明它们的用途;42:15-20状述分隔圣与俗的外墙。
1我们充军后第二十五年,岁首月之初十,即京城被毁后第十四年,正在这一天,上主的手来到我身上,引我到了那里。2在神视中祂引我到了伊撒尔地,把我放在最高的山上:其上似乎有座建造的城市出现在我眼前。①3祂引我到了那里;看!有一人,祂的容貌仿佛是铜的容貌,在祂手内有条绳索和「卡纳」尺,祂站在门旁。4那人对我说:「人子,你用你的眼睛看,你用你的耳朵听,并留心我对你所指示的一切,因为是为叫你看,纔引你到这里来;凡你所看见的,你要告诉伊撒尔家!」②5看!在殿外四周有围墙,在那人手内有「卡纳」尺长六肘,肘为一肘多一掌。祂量了建筑的高度为一「卡纳」;高度也为一「卡纳」。③6祂来到朝东的一个门,拾级而上,量了门限,宽一「卡纳」。7至于门房:一「卡纳」长,一「卡纳」宽;房与房之间离五肘;朝圣殿的廊屋旁的门限,为一「卡纳」。8又量了门内的廊屋,9共八肘,它的壁柱,宽二肘,廊屋面向圣殿。10朝东的门房,这边三间,那边三间。三间的尺度相同,两边的壁柱的尺度也一样。11又量了门口的宽度,为十肘,门道的宽度,为十三肘。12又量了房前的栅栏,两边各突出一肘;又量了门房,这边六肘,那边六肘。13又量了全门,即自这房顶至那房顶的宽度,共二十五肘。门与门相背。14又计算了壁柱,高六十肘。壁柱内有庭院,庭院四周有门。15由外门口至朝内的廊屋的门口:长五十肘。④16在门房和墙壁四周,有向着门道朝内斜的窗户;在廊屋四周也有这样朝内的窗户。壁柱上有棕榈枝。17祂引我进了外院,看!有廂房和在庭院四周所修的铺道。铺道上有三十间廂房。18在各门旁有铺道,这是与门等长的地铺道。19祂由下门的门口量到内院朝外的门口,宽共一百肘。然后祂就向北走去。⑤20看!另有一个为外院朝北开的门,祂量了它的宽和长。21门房:这边三间,那边三间。它的壁柱和廊屋有如上述的门一样的尺度:五十肘长,二十五肘宽。22它的窗户、廊屋和棕榈枝有如朝东的门一样的尺度。有七级可升至其上;廊屋向内。23在北门前,如东门一样,有门通至内院。祂量了门与门之前,共一百肘。⑥24祂又带我朝南行,看!朝南有一门,祂量了它的壁柱和廊屋有如前一样的尺度。25在它和它的廊屋四周,也有像先前那样的窗户的窗户。门五十肘长,二十五肘宽。26有七级可升至其上。它的廊屋向内,在它的壁柱上也有棕榈枝,这边一根,那边一根。27内院向南也有一门,祂量了由门至门之间,共一百肘。⑦28祂引我由南门走进内院,量了南门,有如上述一样的尺度。29它的门房、壁柱和廊屋,也有如上述一样的尺度。在它和它的门屋四周也有窗户。门五十肘长,二十五肘宽。3031它的廊屋向外院,它的壁柱上也有棕榈枝;有八级可升至其上。32祂引我走进朝东的内院,量了门,有如上述一样的尺度。33它的门房、壁柱和廊屋有如上述一样的尺度。在它和它的廊屋四周也有窗户。门五十肘长,二十五肘宽。34它的廊屋向外院,它的壁柱两边也有棕榈枝;有八级可升至其上。35祂引我到了北门,测量了,有如上述一样的尺度:36它的门房、壁柱和廊屋四周也有窗户。门五十肘长,二十五肘宽。37它的廊屋向外院,在它的壁柱这边那边也有棕榈枝;有八级可升至其上。⑧38在门的壁柱两旁,各有一间有自己的门的小房,在那里洗涤全燔祭牲。39在门的廊屋内,这边有两张桌子,那边也有两张桌子,在上面宰杀全燔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的牺牲。40在廊屋靠外的一边,近门口处,朝北有两张桌子,廊屋的另一边也有两张桌子。41靠近门旁,这边有四张桌子,那边有四张桌子,共八张桌子,在上面宰杀祭牲。42又有四张为全燔祭用的桌子,都是以石头凿成的桌子,长一肘半,高一肘,宽一肘,其上置放宰杀全燔祭和其他祭牲的用具。43屋内四周钉有一掌长的挂钩,桌上放有祭肉。⑨44内门旁,内院内,有两间小房:一在北门旁,面朝南;一在南门旁,面朝北。45祂对我说:「这面朝南的小房,是为在殿内供职的司祭;46那面朝北的小房,是为供职祭坛的司祭;他们是出自肋未子孙中的帀多克的子孙,来近上主前,为服事祂。」⑩47祂量了庭院,长一百肘,宽一百肘,正为一四方形;殿前有一祭坛。⑪48祂引我进了殿的廊屋,量了廊屋的壁柱:两边各五肘,门两旁的宽度,为两边各三肘。49廊屋长二十肘,宽十二肘,有十级可升至其上。靠近壁柱有二柱,两边各一。⑫
注 释
① 由本章1节至48章末节所述,事实上皆为1,2节内所言及的神视,时在「我们充军后第二十五年」,「京城被毁后第十四年」。厄则克耳充军时在公元前597年,耶京被毁时在586年,所以他所见的神视应在572年。「月之初十日」即介于今三、四月间的「尼散」月(Nisan),是月为犹太教历之正月,故有「岁首」之称。所见的神视并非是外观的,而是想象的,只现示于先知的想象与理性之中,事实上他并没有离去他的所在地,只在想象中确实见到自己被引「到伊撒尔地……最高的山上」。所谓最高的山,虽不提名,亦知是熙雍山。山虽不高,但因其上建有圣殿,众先知视之为犹大神权政体与默西亚神国的中心(依2:2;则17:22;米4:1;匝14:10),故誉为最高山。先知谓「其上似乎有座建造的城市【出现】在我跟前」,其实并不是城市,而是圣殿全部的建筑,看来似乎是城市。 ② 神视是由上主而来的,但另有一人,给他做向导,指点一切,这人即是借人形现示的天使(9:2)。他手持二测量器:一麻绳,一「卡纳」尺。前者量大,后者量小。在这一段内(40-48章)所记的度量,并不含有寓意或任何神秘的意思。先知幼年时曾见过撒罗满建造的庄丽的圣殿,所以如今他以他的理想来描写神视中所见的圣殿,大体上两者相同。先知的用意,是愿表彰天主的殿字应具有极度的圣洁,在过去屡遭亵渎(8章),但到新神权政体默西亚时代,必要维持上主殿宇绝对的圣洁,再也不容亵渎。 ③ 首先测量的是全部建筑的外墙,参见书后附图五M,高一「竿(旧译作「卡纳」kanah),宽一「竿」。一「竿」为六肘,肘为长肘,即一肘加一掌(Cubitus et palmus)(cubit and palm)。按卡耳特(Kalt:Archeologia Biblica,pag.76et seqq.)长肘为埃及制,后为希伯来人所袭用,0.525公尺,故一「卡纳」合3.15公尺。 ④ 这外墙为四方形(42:15-20),除西方外,东、南、北、三面的正中各有一门,其构造相当复杂。6-16节描述东门。虽然述说得很仔细,然就建筑学来说,尚不得称为完美,度量倒还相称,参见书后的图一A。其他二门完全一样,见后。并且内院的三门(28-37节),除廊屋和壁柱的位置与石阶的级数外,亦完全相同。东门有七级石阶,参见希腊译本与本章22,26两节。过了第一门限,经过走廊即到第二门限,随后即是廊屋,再经过两壁柱间,即达第一院,亦称外院,与在圣所前的内院相对。走廊两边各有三间四方形的小房。其前有突出一肘宽的栅栏一排(12节),守门者可由内注视走廊内来往的行人。此房有向外开的门(13节),守门者由此出入。大门的第一门限处,为十肘宽。全走廊的宽度(玛索辣误作长度)为十三肘。全部建筑为一长方形,为二十肘宽,五十肘长。14节跟随希腊译本作二十肘,但这节的希腊译文似乎完全曾加修改;玛索辣本谓壁柱高六十肘,约合1公尺。壁柱上绘有或更好说刻有棕榈枝。16节提到内宽外窄的斜窗,沿着全建筑一圈都有,但没有说明它们的数目。 ⑤ 描写了东门以后,那天使便指给厄则克耳外院,首先指给他外门旁沿外墙一圈用石铺成的铺道,参见书后附图五L。在铺道上建有三十间小房,分布在四面。在它们的前面,由42:6看来,大概有支持走廊的柱子。这铺道称为「低铺道」,以别于内院所有较高的铺道(见本章注十一)。19节载有外院由外门至相对的内门所有的宽度:一百肘,参见23,27两节。 ⑥ 19b-23节简略地描述外北门,其尺度和布置完全与外东门相同。 ⑦ 同样,外南门的尺度完全与前一样(24-27节),惟提到它的壁柱上刻有棕梠枝(26节)。 ⑧ 天使由外南门直接引先知到了通至内院的内南门,遂依次描述各内门,首为南门(28-31节),次为东门(32-34节),再为北门(35-37节),其构造与外门大同小异,惟(a)廊屋与璧柱不朝内院,却与外门的廊屋相对;(b)升至其上的石阶不为七级而为八级,参见附图一B。30节原文与拉丁通行本作:「四围有廊屋长二十五肘,宽五肘。」希腊通行本(B卷)缺,该删去,因为与至今所述,完全相反,且在两相关处(32-34,35-37节)亦不见有所记载。 ⑨ 38-43节描写祭具,这些祭具安置在靠近内东门壁柱的廊屋内外。由40节明明可以看出,这里只指内东门,因为说在它两旁各有一房间,一朝北,一朝南。璧柱外两边各有一间小房,「在那里洗涤全燔祭牲」(参阅肋1:9)。依据厄则克耳祭牲奉献前应先洗净,但不在祭坛旁,如肋1:11所述,而在门旁。这是我们在厄则克耳与司祭经典(即肋未纪)之间所见之不同的第一点。(参见46章附注一)。39-42节描写十二张桌子,其中八个较大者,恐为木制的,四个较小者乃以石制的。前者用为宰杀祭牲,后者用为搁置杀牲的用具。43节原文含义不明,大抵是谓悬于四周一掌长(约7.5公分)的挂钩,用以悬挂既宰的祭牲,至于剖分成块的祭肉则放在桌上。 ⑩ 南北二内门旁,朝内院,亦有两座房屋,彼此相对。它们的用途,一为在殿内供职的司祭(44:15-16),一为供职祭坛的司祭(43:18-27)。这两间房屋的位置和尺度没有说明。戞林(Galling)与斯帕达缶辣(Spadafora)推测它们的位置是在两内门与圣所之间,但其他注经学家,都以为它们是在两内门旁,不靠圣所的那一面。参见附图五H。为何为这职务只选帀多克(Zadok)的子孙,参见44:10。 ⑪ 47节为内院的面积,一百肘长,一百肘宽,成一正方形。在18节中记外院铺道时,称此铺道为「低铺道」。戞林由此归纳内院是用方石铺的,很是合理(Galling in Bertholet,1936p.141)。在此内院中央有全燔祭坛,其构造见43:13-17。 ⑫ 自48节到下章4节,描写圣所,即所谓正殿(Templum proprie dictum),厄则克耳通常称之为「殿」(Domus),故我们亦常译之为「殿」或「殿字」或「圣殿」。厄则克耳所描绘的「殿宇」(圣所),如撒罗满建造的一样:为门廊、圣所和至圣所三部所构成。这章最后的两节只状述第一部分——廊屋。参见附图二A。门廊前有一台级直达壁柱,依希腊通行本为十级。壁柱旁有两柱子。这两柱子依列上7:21,一名「雅津」(Jachin),一名「波哈次」(Boaz)。璧柱长为五肘,宽为三肘。门口的宽度依希腊通行本为十四肘。廊屋内部则为二十肘长,十二肘宽。(依希腊通行本,玛索辣经文本作十一肘。)
第四十一章
(要义与章旨见前章)
1祂引我到了圣所,量了壁柱,两边各宽六肘。【按会幕的宽度。】2又量了门口,宽十肘,门口两侧,两边各为五肘。然后祂量了圣所,四十肘长,二十肘宽。①3祂进到里面,量了至圣所的门口的壁柱,宽二肘;入口宽六肘;门口全宽七肘。4祂量了圣所的前面,长二十肘,宽二十肘,然后对我说:「这是至圣所。」②5祂量了殿墙,厚六肘;沿殿周围的侧楼,宽四肘。6侧楼的建筑层叠而上,共为三层,每层三十间。殿墙的四周,有为侧楼的墙坎,为此彼此相连,却未插入殿墙内。7侧旁的建筑,越上越宽,因为越上,殿四周的建筑越宽,为此建筑越高越宽,有下层可登至中层而到上层。8我见殿周围有一平台,为侧楼建筑的基础,台脚高一「卡纳」,正为六肘。9侧楼的外墙宽五肘,所余的空地亦宽五肘。在属殿的侧旁建筑10和楼房间,有宽二十肘的空隔地,环绕着殿的四周。11侧楼的门都开向空隔地,一朝北,一朝南。周围的余地宽五肘。③12朝西空隔地前的建筑,宽七十肘,长九十肘。周围这建筑的墙,宽五肘。④13祂量了殿宇,长一百肘;空隔地、建筑和墙,共长一百肘。14殿的正面与向东的空隔地共宽一百肘。15祂量了殿后空隔地前面的建筑和两边的墙,共长一百肘。⑤至于圣所,内方的至圣所和外方的廊屋,16门框和斜窗以及上述三者周围的墙和门限的外表,周围都盖以木板。由地至窗——窗是遮蔽的,17至到门上,以至殿的内部和外部,周围所有的墙上里面和外面都绘有图形:18绘有革鲁滨和棕榈枝;棕榈枝在革鲁布与革鲁布之间,革鲁布具有两个面貌:19即人的面貌向这边的棕榈枝,狮的面貌向那边的棕榈枝,全殿四周,都作有这样的图形。20由地至门上,墙上都绘有革鲁滨和棕榈枝。至于圣所的21门口有一方柱。在至圣所的前面看来似乎有个22木祭坛,高三肘,长宽各二肘,有角,根基和边墙都是木的。于是祂对我说:「这即是立在上主前的台桌。」23圣所与至圣所各有二门。24二门各有两扇,每扇又有两页,可以转摺,这一扇两页,那一扇两页。25它们上面绘有革鲁滨和棕榈枝,如在墙上所作的一样。廊屋外的前面有木头撑子。26靠近廊屋两边与殿的侧楼和木头撑子之间有斜窗和棕榈枝。⑥
注 释
① 量了廊屋以后,便引先知进了圣所,厄则克耳通常称之为「Ekal」(殿)。入口处有两道较廊屋壁柱稍厚的壁柱,为六肘长,五肘宽。门口宽十肘。圣所的内部为一长方形,四十肘长,二十肘宽,其内依21,22两节,除至圣所前有一座小型祭坛外,别无什物。参见注六。 ② 只有天使进了至圣所,因为厄则克耳只是一司祭,不能入内(肋16:2)。在至圣所入口处,也有两壁柱,然而甚窄小,只有两肘宽。门口宽六肘,但如计算中间支撑门扇一肘宽的门柱,则共宽七肘。参见注六。至圣所的内部为一正方形,二十肘长,二十肘宽,并且依列上6:20为一立方体。厄则克耳一点也没有提约柜事,依列上8:6在至圣所内应存有约柜,且至充军之时约柜定然存在至圣所内,厄则克耳却只字不提。至圣所内有一块三指高的石板,依经师所传,乃是充军后用以指示约柜的所在地,先知也没有提。 ③ 描写圣所内部后,遂说明它的墙宽为六肘,继而说沿墙周围所有的建筑,即所谓的「侧楼」,原为九十间小房,分布在南、西、北三面。建筑共分三层,每层为三十间。依列上7:51,在这些小房内,藏有殿内的宝物和贵重的用具。为避免第二第三两层的面积侵入殿的圣墙内,建筑这些小房使用了一种特殊的建筑法。殿墙的第一层为六肘宽,第二第三两层,逐渐缩短,留出余地为支撑第二第三两层。为此第一层较第二第三两层为窄,但窄多少,却没有提,只知第一层小房为四肘宽。列上6:6却说出了它们的尺度,第一层宽五肘,第二层宽六肘,第三层宽七肘。这侧旁建筑的外楼,只就第一层言,该有五肘宽。(9节参见附图二B。)圣殿与小房全部的建筑有高一「卡纳」(约3.15公尺)的平台为基础,故必须有阶梯升至其上。事实上,前章49节已说明廊屋前有阶梯,希腊译本作「十级」,但海尼市以「十级」不足攀登这样高的「平台」,所以他建议,该为二十级。这「平台」上周围有铺道,又这「平台」在南北两面(也许在圣殿的正面),有伸出五肘的余地,或称之为「空隔地」,以为行道。由这行道,人可走至南北两门,进入第一层小房,再由阶梯升至第二层和第三层,沿着这整个平台(西边也在内)另有二十肘宽的空隔地(9,10)。这空隔地南北两边以这平台和42:1-12所述的两座建筑为界。参见附图五N。 ④ 在西面即圣殿的后面,二十肘空隔地后有一大厅,内部面积为九十肘长,七十肘宽,周围围以五肘厚的墙,却不说明它的用途。参见附图五E。 ⑤ 13-15a载有圣殿全部建筑的尺度,(平台也包括在内,)为一百肘的正方形。 ⑥ 自15b至章末,描写圣所内的装饰品和一些琐屑的东西。廊屋、圣所和至圣所的门柱,窗户与墙全盖以木板,木板上或绘有或刻有棕梠枝和革鲁滨;革鲁滨具有两种容貌:一面狮貌,一面人貌,参见1章。圣所的门,入口宽十肘,至圣所的,则宽七肘,二者中都有门柱。(21节,为至圣所参见3节注二。)每门具有二扇,每扇又具有二页,皆可转摺(23,24)。在圣所内,于至圣所的前面,有个相似木祭坛的桌子,长宽各二肘,高三肘,其上有角,称为「立于上主前的台桌」。依列上7:48-50;编下4:19-22在圣所内还有焚香坛、十金灯台与陈列的饼果等物。此处厄则克耳只提有一「祭坛」,即所谓「台桌」。25,26两节提到「廊屋外的前面的木头撑柱」,大概是为支撑殿顶,出现在殿前廊屋上的椽梁下。圣殿全部的建筑,除至圣所全部遮盖不透光外,其余内部都有斜窗。沿圣殿所有的九十间小房,也应有窗户,但经文不提。
第四十二章
(要义和章旨见第四十章)
1然后祂引我出来,进了朝北的内院,领我进了那在空隔地前,向北的建筑前的楼房内:2长一百肘,宽一百肘。3这座楼房是在属内院的二十肘空隔地与所属外院铺道的前面,走廊与走廊相对,共分三层。4楼房前有向内去的过道,宽十肘,长一百肘,门都朝北。5上层房屋比本建筑的下层与中层的房屋较窄,因为走廊占去了它们的一些面积。6因为它们分三层,却没有如外院所有的柱子,为此在上的较在下的在中的为窄。7沿着楼房,向着外方,靠着外院,有一道墙,长五十肘,立在楼房之前。8因为向外院的那座楼房的全长为五十肘;殿前的那座楼房全长为一百肘。9这些楼房下面的东面,有为由外院来的人进入它们的入口。10入口开在院墙的宽度内。①朝南的空隔地的前面与建筑的前面也有楼房。11在它们的前面也有如为北面的楼房所有的通路。这些楼房有与上述的楼房相同的长度和相同的宽度。它们的出路、位置和门完全与上述的楼房一样。12朝南楼房下面的东面,有为来人的入口,开在相对的墙内,通道的顶端。②13于是祂对我说:「空隔地前南北两面的楼房,都是属于圣所的楼房,亲近上主的司祭在那里分食至圣物,并在那里存放至圣物、供物、赎罪与赎愆祭牲,因为此地是圣地。14几时司祭出去,不应由圣地直接出去,进入外院,而应在那里脱去自己供祭时所用的衣服,因为它们是圣的,换上别的衣服,然后方可接近民众所在地。」③15祂量完了内殿的尺度,就叫我由朝东的门出来,然后祂量了四周:16用「卡纳」尺量了东边,依「卡纳」尺为五百肘。然后祂转身,17量了北边,依「卡纳」尺为五百肘;再转身,18量了南边,依「卡纳」尺为五百肘,19最后祂转身量了西边,依「卡纳」尺为五百肘。20祂四面量了四边包围殿的垣墙,长五百肘,宽五百肘,用以划分圣地与俗地。④
注 释
① 由圣殿的廊屋(见前章末)先知被引至朝北的内院(1节)。内院,玛索辣原文作「外院」,今依希腊译本改为「内院」。在一面沿着所谓二十肘宽的空隔地,另一面沿着靠近外院墙外的小房的中间,圣殿的北面,另有一座建筑,其建筑相当复杂。前章10节业已提到。如今由2-10a节再详细描写这座建筑。参见附图五。这座建筑实际上分为两翼:一朝外院,一朝圣所。朝外院的如与圣所的相比较,则只有朝圣所的一半长。两翼各分三层(36),中横贯以走廊。两翼建筑内都有小房,多少不详。门都朝走廊。(依4节应是都朝北。所谓「都朝北」,是「以大概小,以多括寡」(ex parte potiori)的说法,因为另一半翼建筑的小房该有门朝南。)这两翼建筑每层都有走廊,故3节说走廊与走廊相对。但走廊无柱(6节),故第二、第三层相继较窄,因为走廊占去了它们的一部份面积(5节),参见附图三A。建筑的尺度应为壹百肘长,五十肘宽(2节),但朝北的半翼,自然只有五十肘长,其余五十肘则为一道墙(7节)。横贯其中的过道,宽十肘,长壹百肘(4节)。在7节内所述的墙的宽度内,有一入口,阶梯朝东,为由外院直接进来的人所走的路(9,10a)。 ② 同样,朝南的对面也有一座与上述的建筑相同的建筑(10b节),也分两翼,其房间、走廊、门与前座完全一样(11节),也有为由外院进来的人所开的入口(12节)。 ③ 13-14两节,说明南北两面所有那些房间的用途:即(a)为司祭在内分食祭品祭肉;(b)为更换存放行祭时所用的祭衣。有一部份祭肉,如赎罪祭和赎愆祭的祭牲,与一部份素祭的祭品,是「至圣的」,意即圣物中的圣物,应全归司祭,他们该在一圣地内分食(肋2:3,10;6:17,22;7:1-7)。同样,司祭在行祭时所用的祭衣,依14:17-19该全是麻的,也是圣的,故在司祭出来走到百姓前时,该在一圣地内脱去保存,免得圣洁百姓,而发生许多不便。参见44章注六。为这两种原故,所以这些房间建筑在靠近内院,靠近圣所处,但也离外院的边界不远,由阶梯可下到百姓的所在地——外院。 ④ 天使「测量完了内殿的尺度」,遂引厄则克耳经外院由外东门出来,因为这门其时尚未封闭,只在上主的光荣进来以后,才被封闭。参见43:4;44:1-2。在那里他量了40:5已提及的外墙周围的长度,为五百肘长,五百肘宽(希腊通行本)。这尺度甚适合至今所述其他的尺度,参见45:2及附图五。玛索辣经文、塔尔古木、叙利亚与拉丁通行本译文,将「五百肘」作为五百「卡纳」,即1575公尺,则周围的长度,为1575公尺长,1575公尺宽。如果如此,则圣殿只占有三十六分之一的面积,似乎太不相称。现代的解经学家,还有一些,如海尼市(Heinisch)与斯帕达缶辣(Spadafora)等,仍坚持玛索辣经文,但大多的解经学家,如东德里(Tondelli)与登讷斐得(Dennefeld)等,则依七十贤士本修改原文,作五百肘,即262.5公尺长,262.5公尺宽,与其余的尺度甚相适合。忒敖多勒托早就主张如此,参见他的厄则克耳注释。这外墙是用以隔离圣地与俗地的(20节)。45:2谓:除这大墙以外,周围尚有宽五十肘的空地,这样圣地与俗地间的分界,就更清楚了。
前面己说过(见40章注二),我们不应在厄则克耳给我们所描写的新殿的一些细节上,去推求它的象征的意义。先知所以如此仔细描写的用意,是愿充军的百姓,由新殿理想的重建,深切明了圣洁的观念,自知提高自己的身份,励行圣洁。前三章所述,一言以蔽之,是天主的殿宇有圣洁(咏93:5)。到了默西亚建立神国,一切皆复兴时,事事必有所规定,再不容这圣洁有所损伤。
恭敬惟一真天主的圣殿必建立在至高的山上(40:2),周围有墙与外相隔,不与凡俗相近(40:5;42:20)。为趋赴上主的座前,该常上升,七级上至外门(40:17),八级上至内门(40:28),十级(或二十级)上至圣所。这还不够;圣所的位置不但高出周围环绕的建筑,并且周围建为神圣用途的建筑,如西面(41:12)北面和南面(42:1,10b)所有的房间,都应与圣殿分开,隔以二十肘的空地(41:10)。
所记的尺度也含有完善的意思:至圣所(41:4)、在圣所的祭坛(41:22)、全部圣殿(41:13)、内院(40:47)与整个殿宇的建筑(42:20),都成一完全正方形。内外二院的门(40:21,29)、房间(42:2)与圣所(41:2)的建筑,都成完全的长方形,即两个正方形。连「至圣物」,即祭肉和素祭的祭品与所用的祭衣(42:13-14)也表示同样的圣洁;所有的装饰品如棕梠枝与革鲁滨等亦然。
厄则克耳愿充军的百姓默思他对圣殿所描述的圣洁,因而明白伊撒尔所遭受的一切灾难,是因为他们不但没有尽心保持对圣殿该有的圣洁,反而任意狂妄,加以亵渎(8章)。从此他们该自知醒悟,见到复兴时代与默西亚时代上主的圣殿应具有这样的圣洁,遂即时准备圣洁自己,去相称接受天主所预许的这样大的鸿恩。
(要义见第四十章)
论新礼仪43-46
章旨 43:1-5上主回到自己的圣所,43:6-12照会先知应训示百姓关于新圣殿和新礼仪的规定。43:13-17首先描写全燔祭坛,43:18-26它的祝圣礼,43:27与它的寻常用途;然后审定与圣殿和神圣的礼仪相关的人物。44:1-3外东门保留为元首。44:4-9外方人不得进入圣殿。441:0-14肋未人只可在圣所内尽附属的职务。44:15-16只有帀多克的后裔可当任司祭。为司祭所规定的条例:44:17-19关于他们所穿的衣服,4420-22关于蓄发,饮酒与娶妻之事。44:23-24他们应如何教导百姓,执行裁判,44:25-27应怎样持守法定的圣洁。44:28-31最后论及他们的资产。45:1-6圣地的划分:为圣殿、司祭、肋未与城市各留一份。45:7-12为元首所保留的一份。45:13-17全体百姓应供奉初生物作公共敬礼之用的规定。庆节的礼仪:45:18-20正月初一及初七日。45:21-25踰越节与帐棚节,461-7安息日与月朔。46:8-10最后提出一些有关于礼仪的条款:每逢庆节,元首与人民应如何出入外院。46:11-12为元首所定以及其自愿所献的供物。46:13-15日常祭的祭仪。46:16-18元首的产业。46:19-24司祭与百姓的灶房。
1祂领我到了面朝东的门。2看!伊撒尔天主的光荣由东而来,祂的响声有如大水怒号,于是大地因祂的光荣而辉煌。3我所见的神视与我前次来摧毁城市时所见的神视相仿,神视的情形也与我前在革巴尔河畔所见的神视一样。于是我伏地掩面。4上主的光荣即由面朝东的门进了殿宇。5在神力将我振作起来之后,祂遂引我进了内院。看!上主的光荣充满了殿宇。①6当那人站在我旁时,我听见从殿内有一位对我说话的声音,7祂对我说:「人子!这正是我的宝座的地方,这正是我脚掌所踏的地方,我愿在那里永远主在伊撒尔子民中。8因为他们挨着我的门限安置他们的门限,他们的门框也挨着我的门框,在我与他们之间仅有一墙。他们以自己所作的秽事亵渎了我圣洁的名号,为此我一怒而将他们消灭。9但是如今他们要由我前除去他们的淫乱和他们君王的尸首,我要永远住在他们中。10人子!你应给伊撒尔家状述这殿的尺度和它的完美的结构,好叫他们知道为自己的罪恶惭愧,11好叫他们为自己所作的一切恶事自知惭愧。你叫他们认识殿的形状、结构、出路、进路,它所有的形式、规定和法律,并在他们眼前描述,好叫他们遵守它的一切法律和规定,依照遵行。12这是为殿所规定的法律:在山顶周围所有的地面是至圣的。」②13这是为祭坛依肘长所定的尺度——肘为一肘多一掌——:底座高一肘,宽一肘,在它四周边缘有一掌深的沟槽:此为坛脚。14由地上底座至较低的层台高二肘,宽一肘;由小层台至大层台高四肘,宽一肘。15至于坛炉,高为四肘,坛炉之上有角高一肘。16坛炉十二肘长,十二肘宽,四面正成一四方形。17大层台十四肘长,四面十四肘宽;在它四周有宽半肘的沟槽,周围又有宽一肘的底座。它的阶梯朝东面。③18于是祂对我说:「人子!吾主上主这样说:这是在建造祭坛日,所应遵守的规定,好在上面奉献全燔祭,在上面洒牲血。19你应供给为服事我而与我亲近的帀多克的后裔肋未司祭——吾主上主这样的断语——一牛犊为赎罪祭;20然后你要取它的血涂在祭坛的四角上,层台的四隅和周围的沟槽上。你要这样为祭坛取洁赎罪。21另外,你要拿一只公牛犊献为赎罪祭,在殿内固定的地方将它焚化,但应在圣所之外。22第二天你要献一只无瑕的小公山羊为赎罪祭;这样你为祭坛赎罪,如前以公牛犊所作的一样。23你这样完成了赎罪以后,该奉献一只无瑕的公牛犊和羊群中的一只无瑕的公山羊,24把它们供献在上主前,司祭在上面撒上盐后,献与上主作为全燔祭。25七天之内,每天你应献一公山羊为赎罪祭,另外还应献一只公牛犊和羊群中的一只公山羊,都应是无瑕的。26七天之内,应给祭坛赎罪取洁,祝圣祭坛。④27满了日期,第八天和以后,司祭方可在祭坛上奉献你们的全燔祭和和平祭,我必喜悦你们——吾主上主的断语。」⑤
注 释
① 在前章末,描写了外墙的尺度,关于圣殿神视的前一部份已算结束。如今开始描写神视的后一部份,即关于新礼仪的事。前后本来同属一个神视,但前一部份多涉及先知的想象,后一部多涉及先知的理性。厄则克耳在神视中,被天使引到外东门(1节),在那里看见「天主的光荣」由东方而来(2节)。上主如昔日离弃了旧殿(10:9;11:22),如今再回到祂的殿宇。先知在此(3a)明明指出他所见的神视,就大意说,是与8-11章相连;就细节说,则与第一章相彷,故其「响声有如大水怒号」,乃是革鲁滨振翅所发出的声音,「大地……辉煌」是因立于车上具有的人形所发出的光荣(神性的象征)所致。参见1:24,26-28。神视的效果:如在革巴尔河畔一样,迫使先知伏地掩面,朝拜在临的上主。「上主的光荣」由厄则克耳伏在其旁的东门进了圣殿。先知得「神力」振兴以后(1:12;2:2)就起来,直接被引进内院,看见上主的光荣充满了圣殿(5),其形无疑的应是云形,参见出40:34;列上8:10-11。 ② 天使其时站在先知的身旁,先知在内院内听到有上主的声音对自己说话(6)。7-12节是上主所说的话。上主声明自己已在圣所内建定了自己的居所,好与伊撒尔民永远同居共处,因为伊撒尔子民与他们的君王不再复犯旧日的罪恶,不再敬拜邪神,不再以自己君王的尸首亵渎圣地。为这些亵渎的事,天主曾严励惩罚过犹大和犹大的君王(8:17-18;9:8-10),但今而后决不再如此(9),为此厄则克耳将这一切事全告诉伊撒尔民,叫他们为自己所作的恶事叨愧,又详细描写圣殿的构造和新礼仪,使他们依照遵行(10-11节)。12节再郑重声明前面所说的,作为总结:谓圣殿与靠近在山顶所建圣殿的地域,应保持绝对的圣洁。 ③ 1-12节可视为序言,自13节以后,开始说到礼仪:首先描述全燔祭坛。由40:47我们知道全燔祭坛是在内院内,此处所述乃是它的尺度(13-17节,参见附图三B)。全燔祭坛建立在一「坛脚」上。「坛脚」是由高宽各一肘的「底座」与沿「底座」四周边缘有一掌【深】的沟槽构成(13节)。祭坛的本身为三层相叠的四方堆。由地量起,每堆的高度是:第一堆高二肘,名为「小层台」;第二堆高四肘,名为「大层台」;第三堆亦高四肘即所谓的坛炉,参见依29章注一。在坛炉的四隅有四角,各高一肘(15节)。此后从上而下顺序说明祭坛宽长的尺度:坛炉为十二肘长,十二肘宽;「大层台」为十四肘长,十四肘宽,「小层台」的尺度未提,但依理推论,该是十六肘长,十六肘宽。最后「坛脚」的构槽为半肘宽,「底座」为一肘高。祭坛的东面,有石阶可登至其上。 ④ 描写了祭坛以后,遂记载天使对祝圣坛的礼仪所传告的天主的训令(18-26节)。为建造祭坛所用的器材,自然是凡俗的,为此在其上举行祭祀与流牲血以前(18节),该取洁祝圣。虽然不是先知该直接祝圣祭坛,但由19-25节内的话,却是直接对他说的:厄则克耳身为天主的信使(先知),自然当督促相关的人奉行上主所吩咐的一切。祝圣礼为期七天:第一天,出自帀多克后裔的肋未司祭(44:15-16)应献一公牛犊为赎罪祭,并且要用牠的血涂抹祭坛。把牠的血洒在祭坛的四角、四隅、大小层台与坛脚上(20节;45:19;肋4:25,30,34等处)。血由沟槽经地沟流入克德龙河。第二天,应奉献一公山羊为赎罪祭,「如前以公牛犊所作的一样」(21);在同一天内又应奉献一公牛犊与一公山羊为全燔祭。祭献以先,司祭应在上面撒上一些盐(23,24节)。其余五天的礼仪悉依照第二天进行(25节)。25节经文说「七天之内」,但第一天内只献一公牛犊,只有其余六天的祭仪完全相同,故经文与事实不合。但依我们看来,此处的经文不必修改:作者在此乃总括前文,以六天之祭仪概括全七天的祭仪。关于祝圣祭坛的礼仪,厄则克耳所记的与其他经典所载的互有出入,尤以与肋未纪为然(肋8:11,15,18;9:1-22;出29:12,36)。在44-46章内,也有许多与其他经典不相同的地方。读者如欲知其详,可参见46章后附注一。 ⑤ 先知述说祭坛取洁祝圣礼以后,在27节内就说明它的寻常用途:自第八天开始,以后司祭可在上面奉献民众的各样祭祀,上主必喜悦他们,悦纳他们的献仪。
第四十四章
(要义见第四十章,章旨见前章)
1此后,祂引我向着殿宇朝东的外门走去,门却关着,2于是祂对我说:「这门将关着不开,任何人不得由它进来,因为上主伊撒尔的天主由它进来了,为此将常关着。3惟有元首,因为他是元首,可坐在其中,在上主前吃面饼。他由廊屋的路进来,仍由原路出去。」①4然后祂引我朝殿前的北门走去,我看见了,呀!上主的光荣充满了上主的殿宇,那时我便伏地掩面。5上主遂对我说:「人子!你要留心,眼看耳听我对你所说的一切关于上主殿宇所有的规定和法律,又要留心由各殿门进入殿宇的规则。②6你要对叛逆者,即伊撒尔家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伊撒尔家!你们所作的一切丑恶之事,该够了吧!7因为当你们奉献我的食品、脂肪与牲血时,你们竟叫心身未割损的外方人进来,叫他们在我的圣所内,亵渎我的殿宇;这样以你们所作的一切丑恶之事,破坏了我的盟约。8你们既不照管我的圣物,反倒派定他们代你们在我的圣所内负责照管;9为此吾主上主这样说:一切心身未割损的外方人,不得进入我的圣所:这是对在伊撒尔子民间所有的外方人而言的。③10并且,在伊撒尔错误时,即他们堕落远离我而追随他们的偶像时,那些远离我的肋未,也要背负他们自己的罪债;11他们在我的圣所内只充任看殿门,照管殿宇,为民众宰杀全燔祭牲和其他的牺牲,侍立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服役。12因为他们为民众在偶像前服过务,做了伊撒尔家犯罪的引导,为此我举手来反对他们——吾主上主的断语——他们要背负自己的罪债。13他们不能亲近我,对我尽司祭的职务,也不能接近我的一切圣物和至圣物;他们要这样背负自己的羞辱和自己所行的罪孽。14我只派他们担任管理殿宇,执行各样劳役与其中应行的一切事物。④15惟有在伊撒尔子民堕落远离我时,仍然照顾我圣所事物的帀多克的儿子肋未司祭,他们应来亲近我服事我,侍立我前,给我奉献脂肪与牲血——吾主上主的断语。16他们要进入我的圣所,他们为服事我要亲近我的台桌,他们要遵守我的规定。⑤17几时他们要进入内院的门时,应穿上麻衣,当他们在内院门内或在圣所内供职时,不应穿羊毛衣。18他们的头上,应有亚麻制的头饰,他们的腰间,应有亚麻制的裤子,他们不可缠带出汗的服饰。19但当他们要出去,进入外院来到民众前时,应脱去自己供职时所穿的祭服,把它们放在圣所的房间内,然后再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祭服圣洁了民众。⑥20他们不可剃头,亦不可任自己的头发自然生长,该剪自己的头发。21任何司祭,当他们要进入内院时,不可饮酒。22他们不可娶孀妇或弃妇为妻,该娶出自伊撒尔家后裔的处女或司祭的寡妇为妻。⑦23他们应教训我的百姓区别圣与俗,他们应使他们知道洁与不洁。24在争论的事上,他们应充任裁判,他们应依照我的法律裁判。⑧他们在我的任何庆节中,应遵守我的法律和条例,又要祝圣我的安息日。25他们不得走进死人,以免自沾不洁;但为父母儿女,兄弟以及未嫁的姊妹,可自陷不洁。26在他取洁后,再为他计算七天。27在他要进入圣所、内院,为在圣所内供职的那一天,他应奉献自己的赎罪祭——吾主上主的断语。⑨28他们不该有产业,我即是他们的产业,在伊撒尔间,也不给他们分什么财产,我即是他们的财产。29他们要吃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凡在伊撒尔间所献的禁物,一律归他们。30各种初生物中最好的一份与你们所献的各样素祭的祭品,都应归于司祭;此外你们也应将你们最好的粗麦面饼送与司祭,好叫他们使祝福降在你们的家庭中。31凡自死的或为猛兽所撕裂的飞禽走兽,司祭都不可吃。」⑩
注 释
① 先知由内院出来(43:5),被引至外院靠近外东门处,见门已封闭(1节),并由天使得知,这门以后不再启开,因为「上主由它进来了」(2节)。元首(在神权政体内,只有天主是君王),即国家的首领,他是天主的代表,故可坐于这门内,分食他的一份祭品。但他该由内面来到这门,「仍由原路出去」(3节)。 ② 厄则克耳又由内北门,(因为东门已封闭46:1),被引至内院,到了圣所的前面:上主的光荣仍充满其内,先知伏地掩面(4节),如在43章者然,又由上主直接听到关于能进入圣所并在其内举行礼仪的人的法令(5节)。 ③ 第一项:外方人一律禁入。从前曾选用一些外方人在圣殿内担任平常的劳役,如基贝红人(苏9:27;申29:10),撒罗满仆役的子孙(编上9:2;厄上2:58),其他的外方人(服事肋未的俘虏,厄下7:52;编下26:7)。伊撒尔人这样不顾及圣殿的尊严,所以称他们为「判逆者」(6节)。但从今以后不再许一个外方人进入圣殿。依肋17:8;户15:13原许外方人入殿奉献祭祀,此处反而禁止,此又为厄则克耳与其他经典不同之一点。 ④ 第二项:肋未人在圣所内只能担任次等的职务。或为正式肋未(simplex Levita),不出自亚郎子孙者,或出自依塔玛尔(Ithamar)的司祭(见下注),因敬拜邪神,罢黜降为肋未(10-14节),今后只能执行在11节内所述的次要职务,以为罪罚,再也不能执行任何司祭的职务(13节)。 ⑤ 第三项:只有出自帀多克后裔的司祭,今后可执行司祭的职务,故只有他们可享司祭的权利(42:13)。身为司祭的亚郎四个儿子(出28:1;编上6:48-53)。只有厄肋哈匝尔与依塔玛尔二人有后代(肋10:1-11)。达味在位时,帀多克代表厄肋哈匝尔家系,厄贝雅塔尔(Abiathar)代表依塔玛尔家系。在黑暗时代,即由国家分裂直到耶路撒冷失陷,当全体百姓几乎都陷于崇拜偶像之际,惟有出自帀多克后裔的司祭守正不阿,维护了真正纯洁的宗教。由依塔玛尔传下来的厄贝雅塔尔整个家系却屈就民意,有负于自己的职守,故此上主在复兴的时代,不愿他们再担任司祭的职务。读者如愿知其详,可参阅46章附注一。 ⑥ 以下述及一些司祭该守的规则:首先提到他们行祭时所穿的祭服。司祭在圣所与有全燔祭坛的内院内供职时该着麻衣(出28:39-43)。麻衣在希伯来人眼里是较为珍贵希罕的,此外又较易出汗的羊毛质料所做的服装(18节)更容易保持清洁。这些用为礼仪的服装,该在一个特为指定的地方穿戴脱卸,即42:1-14所述的那些房间内。司祭如穿戴这些服装,便不可走进外院,来到民众跟前,免得自己的祭服「圣洁民众」(19节),给他们招来许多麻烦,如应戒除一些原先能做的事,应遵守一些琐屑的规条,参见出29:37;30:29;肋6:11,20,21;21:1-9;依65:5。 ⑦ 司祭应守的其他规则(20-22节):(a)关于头发,该避免两极端:不可全剃,亦不可任其生长(肋19:27;21:5,10),二者皆为居丧的表示,故于司祭不宜(依22:12;耶16:6)。(b)关于酒:司祭在殿服务时该戒酒(肋10:9)。(c)关于婚姻:司祭不可娶俗人的寡妇或弃妇为妻。(参见肋21:7,13,14;惟此处只就大司祭而言)。 ⑧ 此外,司祭还应教训百姓辨别圣俗与洁污之事(23节;肋10:10-11)。遇有诉讼,司祭应执行裁判,依照天主的法令,公道处决案件(24a节;申17:8-9)。 ⑨ 24b-27节训令司祭谨遵安息日与各样庆节的礼规,保守合法的圣洁,避与尸体接近(24b-25节;肋21:1-4)。如在特殊情形内,依法接近了亲人的尸体,应献赎罪祭,除污圣洁(27节;肋4:3-12)。 ⑩ 28-30节内,先知重申古法,禁止司祭与肋未有产业或财产(户18:20-32;申18:1-7)。他们生活的急需依法有人供给:(a)司祭有权分得一部份素祭(肋2:3;6:9),与其他祭祀内的一部分祭牲(42:13;肋5:13;7:6-10,30-36)。(b)凡献与上主为禁物的一律归司祭(肋27:28-29;户18:14)。(c)凡应献与上主的初熟之物,亦尽归司祭(申18:4-5;肋23:9-20)。此外该注意一事:在下章内,厄则克耳在所保留的一块圣地内,给司祭与肋未都划分了一块土地。参见45:3-5。31节与肋22:8相同,其用意是在预防司祭陷于法定的不洁(肋17:15-16)。
第四十五章
(要义见第四十章,章旨见第四十三章)
1「当你们抽签分地置产时,你们应保留一块圣地,献与上主当作供物:二万五千肘长,两万肘宽。这地至自己周围各边界全是圣的。2其中一部份划为圣所,五百肘长,五百肘宽,周围成一正方形;此外在它四周尚应有宽五十肘的空隔地。3你用这尺度量一块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的地方,在其中应有圣所,为圣中之圣。4这部份圣地,应划归在圣所内亲近服事上主的司祭,作为他们的住处和他们羊群的牧场。5另一块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的土地,应划归在殿内供职的肋未,给他们建城安身。①6此外你们又应划定一块五千肘宽,与所保留的圣地相等的二万五千肘长的土地,作为城市的产业,划归伊撒尔全家。②7在所保留的圣地和京城的产业两旁,与所保留的圣地和京城的产业相连,西至西头,东至东头的土地,应划归元首。由西头至东头,其长与其他支派所分的一份相等。8这是在伊撒尔间划归他的土地和产业,好叫我的元首不再压迫我的百姓,反给伊撒尔家依照他们的宗派留下土地。」③9吾主上主这样说:「伊撒尔的元首!为你们够了!你们放弃暴虐与抢夺,励行公义与正道,由我民身上撤消你们的苛求吧!——吾主上主的断语。10你们应有公平的衡量,公平的「厄法」,公平的「巴特」。11「厄法」与「巴特」的定量将应相等:即一「巴特」等于「荷默尔」十分之一的分量,十分之一「荷默尔」即是一「厄法」。它们的定量应依据「荷默尔」。12一「协刻耳」应为二十「革辣」。二十「协刻耳」加二十五「协刻耳」,再加十五「协刻耳」,为你们构成一「玛讷」。④13这是你们该举行的献仪:为一「荷默尔」小麦,应取六分之一「厄法」;为一「荷默尔」大麦,也应取六分之一「厄法」。14油的规定:一「荷尔」油,应取十分之一「巴特」。因为十「巴特」为一「荷尔」。15由伊撒尔的茂盛牧场,每两百头羊群中取一只羔羊献为供物、全燔祭与和平祭,为他们自己赎罪——吾主上主的断语。16本地全体人民应给伊撒尔元首奉献这些供物。17至于在庆典、月朔和安息日,以及伊撒尔家所有的节期内,元首应备办全燔祭、素祭和奠祭,他又应备办赎罪祭、素祭、全燔祭与和平祭,为伊撒尔家赎罪。」⑤18吾主上主这样说:「正月初一,你要拿一只无瑕的公牛犊来为圣所取洁。19司祭应取赎罪祭牲的血,涂在殿柱上,祭坛层台的四隅上和内院的门框上。20月之初七,为那不慎误犯的人,你也应这样作,取洁殿宇。21正月十四,为你们是踰越节的节庆,七天应食无酵饼。22在那一天内,元首应为自己与本地全体的人民,备办一公牛犊献为赎罪祭。23七天的节庆内,他应为上主备办全燔祭:七天之内,每天七只无瑕的公牛犊,和七只无瑕的公羊;又为赎罪祭:每日一只小山羊。24此外他又应备办素祭:为一公牛犊献一「厄法」面粉,为一公羊也献一「厄法」面粉,为每一「厄法」面粉加一「辛」油。25」七月十五日的节庆内,他应备办同样的祭品,七天之久,赎罪祭、全燔祭、素祭及油与前相同。」⑥
注 释
① 上主从圣所内(44:4-5)继续对厄则克耳说话,他站在圣所前的内院内恭听,直至46:18皆为上主所说的话。在前章内所论的司祭与肋未人,在重新分圣地时,他们固然没有分子(参见47:13-48:35),但在巴力斯坦的中心却为他们保留了一大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圣地,面积为二万五千肘长,二万肘宽。这一分称为「至自己周围各边界全是圣的」土地,原属于上主,但上主却让与司祭与肋未使用:一半即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的土地归司祭(3-4节),另一半归肋未(5节)。在赐与司祭一分的中心有圣殿,面积为五百肘长,五百肘宽,「四周尚有宽五十肘的空隔地」(2节),藉以分别圣俗,虽然此处所谓的俗,仍指所赐与司祭的圣地。参见附图四中心的一部分。 ② 沿这保留的圣地,另保留了一分土地归于其中心的城市,正与前所保留的土地相平行,面积为二万五千肘长,五千肘宽(48:15)。这京城没有被称呼为「耶路撒冷」,因为她另有名号(48:35),不若昔日只属于一个支派,而今后却属于全伊撒尔(48:19)。 ③ 在这神权政体内的元首,也有自己的土地,共有二份,即在上述为司祭与肋未及京城所保留的面积为二万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宽成为正方形的土地的左右,土地宽度为二万五千肘,长度没有以数字说明,只说西至海(地中海),东至若尔当河与死海。为此,如果在中心没有保留的那一块正方形的圣地,我们可说元首所分得的土地与其他各支派大约相同(48:1-7,23-27),即「由西头至东头」(7节)。给元首划分这样广大土地的目的,是要他们不再如前代元首征收土地税,欺压虐待人民,如下数节所说的一样(8,9节)。 ④ 元首不但不应虐待人民,反应励行公义正道(9节),注重维持度量衡的公平。「公平衡量」的条文亦见于肋19:36。「厄法」(ephah)是为固体的容量,「巴特」(bath)是为液体,二者相等,约合36公升。「荷默尔」亦即「苛尔」(14b节)为液体与固体的容量名,等于十「厄法」或十「巴特」,故其容量约合360公升。「辛」(hin)为六分之一「巴特」(为液体),但因「巴特」与「厄法」容量相等,故在24节内所说的一「辛」即为六分之一「厄法」,约合六公升。关于希伯来度量衡制,可参阅Kait:Archeo1ogia Biblica,pag.78.。为衡量有「协刻耳」(shekel),用以秤量金银。一「协刻耳」约合14公分,「革辣」(gerah)为二十分之一「协刻耳」,即0.7公分。六十「协刻耳」(一说五十)构成一「玛讷」(mina)。依12b节「玛讷」似乎分为三块:一重二十,一重二十五,一重十五「协刻耳」合计为六十「协刻耳」,即为一整个「玛讷」。12节希腊译文作:『五个「协刻耳」该是五个,十个「协刻耳」该是十个;五十个「协刻耳」为你们算一个「玛讷」』。因此有些考证家依据此异文,主张五十「协刻耳」为一「玛讷」。 ⑤ 在新神权政体内,每个国民都该直接向元首缴纳自己为敬礼用的供物(16节)。此处并未提及税收。为祭牲,每两百头羊群内,取一只羔羊或一只羊(15节)。为奠祭与素祭:为每一「荷默尔」小麦取六分之一「厄法」,为每一「荷默尔」大麦亦取六分之一「厄法」,为每一「苛尔」油,取十分之一「巴特」,约为3.6公升(14节)。元首应注意,以这些民众和自己本人所献的供物,「在庆节、月朔、安息日,以及伊撒尔家族所有的节期内」,依法举行祭祀:奠祭与素祭(17节),其详见后。15-17所述与希伯来前代礼仪多相吻合,参见肋23:2,13,18,24,37;户6:15,17;15:3-12。 ⑥ 自18节至下章15节,记载在不同的时节内所应奉献的祭祀的祭仪,如将其中所记载的与其他经典所记载的相比较,就发现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由此可见应就其寓意加以解释,不可泥于字义。在主要的节期内所应奉献的祭祀,为:(a)岁首,即「尼散」(Nisan)初一,应奉献一牛犊为圣所取洁,将其血洒三次(18,19节):在圣所的门柱上(41:21),在全燔祭坛「层台」的四隅(43:14,20),在内院三门的门框上(40:32-37)。同月初七为不慎误犯的人,也应行祭洒血,如初一所行的一样(20节)。依希腊译本,20节首句为:「七月初一」,故这礼仪应在下半年之首举行;又肋4:2-35;户15:22-29所记的祭祀与礼仪与此处不同,读者可自去参照。(b)在逾越节内,即「尼散」月十四日,元首应为自己与全体百姓奉献一牛犊为赎罪祭(21,22节)。此外,从逾越节日起,相继七天,每日应奉献七只牛犊,七只公羊为全燔祭,再加献一只小山羊为赎罪祭(23节)。至于素祭:为每头牛犊与每只公羊,各取一「厄法」细面与一「辛」油(24节)。参见28:19-22。彼处所记与此处所记大不相同。(c)在帐棚节内,即「提市黎」月(Tishri)十五日,所应奉献的祭祀与素祭,完全与逾越节相同(25节)。户29:12-38;肋23:33-43所记载的与此处又不相同,并且还应庆祝第八日。关于「提市黎」初十之赎罪节(肋23:27-32;户29:7-11)的隆重礼仪(出30:10;肋16章),厄则克耳在此一句不提。这不足以证明厄则克耳的时代尚没有赎罪节,因为厄则克耳也没有提及大司祭,虽然明显地在他以前有过大司祭,且不只一人。故先知之所以不提赎罪节,必另有其原因,即出自这段寓意的特性,参见下章附注一。
第四十六章
(要义见第四十章,章旨见第四十三章)
1吾主上主这样说:「内院朝东的门,劳作的六天内应关着,但在安息日上应该打开;月朔之日,也应该打开。2元首从外面应由廊屋进入,站在靠门柱处,司祭奉献他的全燔祭与和平祭。他在门限上朝拜后,就出去。这门不关直到晚上。3安息日与月朔,本地百姓也应在这门口,在上主面前朝拜。4元首在安息日给上主所献的全燔祭,为六只无瑕的羔羊和一只无瑕的公羊。5至于素祭:为一公羊,应献一「厄法」面粉;为羔羊的素祭则随意奉献。一「厄法」面粉应加一「辛」油。6月朔的祭牲为无瑕的公牛犊一只,羔羊六只,公羊一只,都应是无瑕的。7此外他又应备办素祭:为公牛犊,应献一「厄法」面粉,为公羊也应献一「厄法」面粉,为羔羊则随意奉献;一「厄法」面粉应加一「辛」油。8几时元首要进来,由廊屋进来,并由原路出去。9几时本地百姓,每逢庆典,要来到上主面前,凡由北门进来朝拜的,应由南门出去;由南进来的,则应由北门出去:任何人不得由他所进来的门回去,但该由对面的门出去。10元首常应在百姓中:几时他们进来,他也进来;几时他们出去,他也出去。②11在节期和庆典内应奉献的素祭:为公牛犊,应献一「厄法」面粉,为公羊应献一「厄法」面粉,为羔羊则随意奉献;一「厄法」面粉应加一「辛」油。12几时元首要自愿给上主奉献自愿祭,或全燔祭或和平祭,就给他开朝东的门;他如在安息日所行的一样,举行他的全燔祭或和平祭,然后出去。在他出去以后,门应关上。③13每日你应给上主奉献一只无瑕当年生的羔羊作为全燔祭;每天早晨你应奉献此祭。14每天早晨你又应为它配行素祭:六分之一「厄法」和三分之一「辛」的油调和的面粉,献给上主作为素祭:此为每日全燔祭的规定。15为此每天早晨应奉献羔羊、素祭和油,此为每日的全燔祭。」 ④ 16吾主上主这样说:「如果元首送自己的一份产业给自己的一个儿子为赠与,这样归于他的儿子。他们可据为自己的产业。17但是,如果他以自己的产业为赠与,送给了自己的一个臣仆,这分产业至「释还年」归于他,过后仍归元首;惟有送给儿子的产业应归他们自己。18元首不应占取人民的产业,压迫他们,强夺他们的财产;他应由自己的财产分给自己儿子产业,不要使我的百姓中有一人破产。」⑤19此后他由门旁的入路领我到圣所北面的司祭楼房那里。看!在朝西的尽头两边那里有一块地。20于是祂对我说:「这是司祭煮赎愆祭和赎罪祭祭牲和烘烤素祭的地方,免得他们带出来,进入外院,圣洁了百姓。」21祂引我进了外院,并叫我经过庭院的四隅,看!在庭院每个转角处有个小庭院。22庭院四隅的小庭院都有一样的尺度,四十肘长,三十肘宽。23在它们四周,即在它们四个的周围有墙;墙下周围四面设有火灶。24于是祂对我说:「这些都是殿内的职员为百姓煮祭牲的灶房。」⑥
注 释
① 在前章内先知讨论了各庆典内该献的祭祀,如今该提在安息日与月朔内应奉献的祭祀。在叙述祭祀以前他提出一些人民参与礼仪应守的规则。内院的东门,「上主的光荣」既由其中经过(43:5-6),应如那外院东门一样(44:2),通常关闭不开,惟在安息日与朔日应行打开(1节)。元首可由廊屋进到门柱处,参与祭祀,但不可进入内院。人民应站在门前。在这些日子内,门应整日打开,至晚不关(2-3节)。户28:9所记元首于安息日所献者与此处不同,读者可自去对照。朔日应奉献的祭祀,如安息日一样,惟应加献一牛犊为全燔祭,再配献一「厄法」面粉与一「辛」油为素祭(6,7节)。户28:11-15所记与此处亦不相同。 ② 第8节内再详细说明2节内对元首出入的规定,9-10两节内载有人民出入的规则,免生混乱。 ③ 11节重述关于节庆日内祭献的规则(45:24;46:5)。12节说明:如元首愿意奉献自愿祭,就给他打开内院东门。在他出去以后,门应立即关上。关于自愿祭,参见肋7:16;22:18-23。 ④ 13-15节为「日常祭」(Sacrificium quotidianum)的规定:每天早晨应奉献一只一岁的羔羊为全燔祭,同时配六分之一「厄法」的细面与三分之一「辛」的油为素祭。户28:3-8所述的
「日常祭」,分早晚,所定祭品的数量亦与此处不同。读者自可参照。 ⑤ 16-18节上主总结自己的言论,(起自44:6),训令元首不应转让自己的土地(45:7-8;48:21),人民不可更换自己的产业。如果元首由自己的土地内,将一部分赠与自己的一个儿子,这一部分就算为他的产业和财产。但如果他赠与自己的一个臣仆,这分土地直到「释放年」(annus remissionis),即「喜年」(Jubilee肋25:10)归他,过后仍归元首(17节)。元首不应夺取人民的财产,并且也应阻止人夺取别人的财产(18节)。这样在神权政体内,人人永远保有所付与自己的财产和土地(47:13,14)。 ⑥ 在上主结束自己的言论以后,天使又继续自己的使命,指给厄则克耳圣殿尚未见到的部分。先知由内院(44:4)经过南北二内门旁司祭房间的走廊(42:1-14)被引至朝西的尽头(19节)。在那里两面有灶房,为司祭煮祭肉与属他们的供物之所(20节)。参见附图五F。这样司祭不须走进民众的灶房(见下四节),避免以「至圣之物」(42:13)「圣洁百姓」。参见44章注六。然后天使又引厄则克耳到了外院,指给他四个「小院」,即有围墙的天井,位于院的四角,面积各为四十肘长,三十肘宽(21,22节)。参见附图五G。在这些「小院」周围的墙下面,设有火灶(23节)。天使给先知解释说:这地方即是殿内的职员(肋未44:11)为百姓煮祭牲的灶房(24节)。依法律(肋7:15-19;22:29-30;申27:7)人民在一些自己所献的祭祀内,祭祀毕,可赴天主的盛宴,即分食祭物,如此更自觉与天主相接近,得沾祂的神恩。
我们曾屡次提过,在厄则克耳末九章内,尤其在43-46章内,有许多与其他经典颇有出入的地方,尤其与所谓的「司祭经卷」不合之处更多。依批评家所谓的「司祭经卷」是包含全肋未纪与出谷纪和户籍纪二书中关于礼仪的部分。(参见梅瑟五书总论第一章四章二条(b):「司祭经卷」),在这里恐怕读者要问:厄则克耳与「司祭经卷」究有什么关系?
在答复这问题以先,我们须明瞭究竟有什么不同之点。今将厄则克耳书内与其他经书不同与相同之点,开列于后:
(Ⅰ)相同之点:
(a)关于对司祭或对礼仪的法律,有:则44:20=肋19:27;21:5,10;则44:21=肋10:9;则44:22=肋21:7,13,14;则44:23=肋10:10-11;则44:25=肋21:1-4;则44:27=肋4:2-12;则44:29=肋2:3;6:9;7:6,30-36;则45:15-17=肋23:13,18,37户6:15,17;则46:12=肋7:16;22:18,21,23等处。
(b)关于术语和文句:如「公平的衡量」则45:10=肋19:36;「随意奉献」则46:7=肋14:22,30,27:8户6:21等等。在本琪(Baentsch)所著的圣洁法律(肋17-26)1893年版153页上,有一表详载则、肋二书所用相同的字句,读者可自参考(Baentsch:Das Hei1igkeitsgesetz,Erfurt,1893,pag.153.)。
(Ⅱ)不相同的之点:这些地方自然比相同之处更为重要,更值得注意,因为在圣经内原不能有互相矛盾的地方。今将厄则克耳与出、肋、户三经典似相迳庭的地方,胪列如后:
则43:21-26;对肋8:11,15,18;9:1-22;出29:12-36
则44:9;对肋17:8;户15:13
则44:11,13;对肋2:3,10;6:18;7:1
则44:22;对肋21:7,13,14
则45:18-20;对肋4:2-21;户15:22-29
则45:21-24;对户28:19-22
则45:25;对户29:12-36;肋23:33-43
则46:4,5;对户28:9,10
则46:6,7;对户28:11-15
则46:13-15;对户28:3-8
此外厄则克耳始终不提赎罪节和大司祭的职务。按肋16章,23:27-32;出30:10;户29:7-11,七月十日应隆重举行赎罪节,厄则克耳虽在45:18-25述及一些赎罪的礼仪,但似乎太简单,日期不一样,并且一年举行两次,决不能是指赎罪节。参见Médebielle:L' Expiation dans1' A et le N. Testament,Rome,1923. pag.90-91。
认清了事实以后,我们要问何以有这些异同?又怎样加以解释?
所有公教与一部分基督教的学者,对于相同之点,以为厄则克耳曾见过「司祭经卷」,尤其其中所谓「圣洁法律」的一部分(肋17-26章);对于不相同之点,他们则以寓意说来加以解释:这些不同的地方都不外纯属言词的,不应按本意诠释,应按他对未来神权政体与默西亚神国的理想的词意,加以解释。参见40章前要义。
(Ⅲ)论解说
惟理派的学者却持反对的论调。他们主张「司祭经卷」是在厄则克耳以后,且由受了他的影响的人而编撰的,这样自然有不少相同的地方。至于不同的地方,他们以为是出于礼仪法律在时代中自然的演变,在复兴时与以后,对于礼仪自然有适应时代的修改。
对惟理派的主张,我们逐条答复如下:
(a)厄则克耳先于「司祭经卷」说,尚没有明证,所以他们所持的理论,大体说全无根据,应在被摈斥之例。参见梅瑟五书总论第一章四章二条(b):「司祭经卷」。
(b)「司祭经卷」内有许多法律,远在厄则克耳以前就为人所认识,如欧8:12,13;亚2:8,12;4:4,5;5:22;撒上2:13-17;12:32;21:4-7。此外,依惟理派的学者,这些立法者既受了厄则克耳的影响立定了法律,为什么事实上不督促人民遵守这些法律,并且还立定许多与厄则克耳所说的法律完全相反的条例?
(c)惟理派学者主张「司祭与肋未」的区别,是由厄则克耳首创的(44:9-16)。由厄则克耳而进入肋未纪,这完全是假的,因为这区别也见于其他旧约史书内,如民17:5,10-13;撒上2:2728;22:11-20;撒下8:17;列下23:8-9;编上23-26章。这些史书除编年纪外,其著作年代都远在厄则克耳以前。又厄斯德拉上下所开的司祭与肋未的名单(厄上2:36-63;厄下7:39-65),除非假定在充军以前,就已分别司祭与肋末,这种分类开列就无法解释。参见Kittel:Gr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pagg.325-356.。
(d)关于大司祭,惟理派的学者,因为厄则克耳不提,就断定在他以前没有大司祭,大司祭出现是在伊民复兴时期或以后。殊不知在达味与撒罗满时代伊民中就已有大司祭:阿彼默肋客(Abirnelech),厄贝雅塔尔(Abiathar)和帀多克(Zadok)。厄则克耳放过不提,必另有原因,决不是他不知道有大司祭存在。
就以上所论来推断,还是该保持相传的主张:即「司祭经卷」先于厄则克耳,不但如此,并且厄则克耳最后一部分,即自40章至48章内所有似与其他经典不相同的地方,尤以43章至46章为然,该以寓意去解释,不可拘泥字义。
要想正确明白这段(40-48章)的意义,应当将这段的用意放在眼前。先知写这段的用意,是愿在充军同胞的心内激起真诚忏悔的心意,回心转意,圣洁自己去迎接复兴和新神政的时代。
(Ⅰ)43章开始所述「上主复归圣殿」的神视,与前所有「上主离弃圣殿与圣城」(10章)的神视,同是象征的神视。如「上主的离去」表示选民因自己的罪恶所遭的刑罚,同样「上主的复归」表示新伊撒尔民的改过迁善,革面洗心后所蒙受的祝福。
在神视内不但说上主回来了,还说祂要永远住在圣所内,这明明看出来先知的心意不只想到充军以后的时期,并且整个默西亚时代无不亦连想到。
教父、圣师和历代教会的作者,以此处所述上主的进入圣殿来形容圣言降生为人进入世界,故他们以为上主进东门后仍关闭的事(44:1-3),暗示天主圣母玛利亚卒世的童贞。参St. Jerome,Commentarium in Ezechielem. col.416-430. Theodoretus. In Ezechielem. col.1233.。圣教会在礼仪中也适用这解释。圣母无原罪瞻礼日课午时经节日经就引用了这一小段。固然这里所用是「假借的意义」(sensus accomodatus),但是由引申(per extensionem)得来,很为适合。虽然我们不能说在所引的厄则克耳地方明明含有关于天主圣言降生和圣母卒世童贞的预言,或预像,或寓言,但我们却在其中见有关于降生奥迹的暗示。在圣教会与众教父,圣师与学者,将这话贴用在圣母身上以后,自然以上主经过后仍然关闭的东门,暗示圣母卒世的童贞。天主圣子由她进入了世界,并未伤损她的童贞。
(Ⅱ)在这一段(43:13-46)其余的部分内,关于新礼仪,(如全燔祭坛),圣殿内服务人员,庆节与祭祀等所记载的,无非是指教伊民,以后在神权政体内,该如何圣洁自己去恭敬上主。因此不必追究,这些详细的规定,是否与昔日的礼仪法律相吻合。在这些事上,厄别克耳没有心做一位立法者,或改造旧日的礼仪;他不过愿尽他先知的责任,像一位先知在充军的伊民间,唤起一种维新的精神,去破除旧日的恶习。为达到他这种目的,他以各种的方法,使伊民获得一正确的圣洁观念:
(a)先知把圣殿、祭坛与保留的一份圣地等的形式理想化,如:全燔祭坛为正方形,位于内院的中心;保留的一份圣地也为正方形,主持二万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宽,亦在全圣地的中心;圣殿亦为正方形,在保留的一份圣地的中心;京城亦为正方形,位于其所属地域的中心。
(b)严格分别圣俗,丝毫不容相混:如沿周围圣殿的墙,另有五十肘宽的空地,以隔离所保留的一份圣地,不与其他土地直接相连接。在殿内服务的人,分司祭与肋未;煮祭肉祭品的厨房也有专为司祭的,有专为人民的:诸凡此类的区别,不一而足。
(c)为各项庆典及节期与一切祭祀与素祭,都有自己个别的条例与祭仪,仔细详尽,确实是一种理想的礼仪制度。
(Ⅲ)厄则克耳先知煞费苦心,不厌重复如此细微描写,岂能没有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愿自己充军的同胞,在有了正确的圣洁观念以后,「知道为自己的罪恶惭愧……为自己的所作的一切恶事惭愧,从此以后自愿「遵守各种法律和规定,依照遵行」(43:10-11)。所以他的目的是宗教的,伦理的,故也注意衡量的公平(45:10),想到该铲除的苛捐与虐政,欺诈与不义。在先知的心意中,宗教的生活是出自伦理的生活。伦理的生活有比泉源,宗教的礼仪乃是由这泉源涌出的支流,伦理生活的泉源一干涸,宗教礼仪也从此枯萎息灭。是以流亡在外的伊民,如能瞻望这默西亚神国的理想,自能由其中得到神力与勇气去改造自己的生活,好在复兴的时候,成为新伊撒尔民!
(要义见第四十章)
新圣地
章旨 47:1-6有水由殿下流出,行程河流。47:7-12河流的水带来伟大的幸福,能愈疗一切,即连死海的水也骤然改变。47:13-20圣地四境的边界。47:21-28十二支派与侨居其中的外方人该平分这块圣地。48:1-7七个支派平分北部;48:8-14中部是保留为司祭、肋未、圣所与48:15-20京城和48:21-22两旁划归元首的土地;48:23-29其余五个支派平分南部。最后48:30-35述及新京城的面积,城门的位置和名称,再总结以新京城的新名号。
1此后祂又引我到了殿门。看!有水由朝东的殿门门限下流出——因为殿的正面朝东,水由殿的右方下面流向祭坛的南面。2遂后祂就引我由北门出来,带我由外面转到朝东的外门。看!水正由右边涌出。3那人手持绳索向东走去,祂量了一千肘,就叫我由水中走过,水深及踝。4祂再量了一千肘,又叫我由水中走过,水深及膝;祂又量了一千肘,又叫我走过,水深及腰。」5最后祂又量了一千肘,水已成河,不可涉渡,因为水已高涨,成了该泳过的水,不可涉渡的河流。6于是祂对我说:「人子!你看见了吗?」遂引我回到河岸。①7当我回来时,看!沿河两岸,树木繁多。8于是祂对我说:「这水向东流去,下经哈辣巴,流入沧海,流入盐水,这水就治好了。9凡河流所到之地,一切蠕动的生物必然生存,鱼也必然繁多,因为凡这水所到之地,一切必将康复。10渔夫必要住在海旁,自恒革狄至恒赫革拉因,都是张网的地方。它们所固有的鱼类如大海中的鱼一样繁多。11但它的池沼与湖泽却不被清疗,留为以供盐料。12在河流的两岸上,必长有各种的果木。它们的枝叶必不凋零,它们的果实必不缺乏。②它们必按月结果,因为它们所吸取的水是出自圣所。它们的果实将成为食物,它们的枝叶将充作药材。」13吾主上主这样说:「这是你们依伊撒尔十二支派分地为业所应守的界限。——【为若瑟却应有两份。】14你们应被此分佔我曾举手誓许要赐给你们祖先的土地,这土地应划归你们为产业。③15这是地的边界:朝北的一面,由大海至哈玛特的入口,其中经赫忒隆、责达得,16贝洛塔与(在达默协克的边界和哈玛特边界间的)息贝辣因及(靠近哈威郎边界的)哈帀尔赫南。17所以边界应是:由海至哈帀尔赫南,(北为达默协克地界,再北为哈玛特地界:)此为北面。18至于东面,在哈威郎和达默协克之中,在基耳哈得和伊撒尔地之中有若尔当河为界,直至东海再至塔玛尔:此为东面。19至于南面,由朝南的塔玛尔至默黎巴卡德市水,沿河流直至大海:此为正朝讷革布的南面。20最后,至于西面,大海为界,直至哈玛特入口的相对之处:此为西面。④21你们应依照伊撒尔的支派平分这地。22将来你们要为你们,为住在你们中作客,且在你们中生有子女的外方人,抽签平分这地为产业。你们应视他们如生在伊撒尔子民间的本地人,与你们在伊撒尔支派中抽签分地立业。23将来,在一支派内,如有外方人寄居在那里,在那里你们要分给他应得的产业——吾主上主的断语。」⑤
注 释
① 先知在外院见到为人民所设定的灶房之后,又被领到了圣所的前面,在那里,于神视中他看见了由圣所的右边即南面,从廊屋的门槛下所涌出来的水。水由内南门和全燔祭坛之间流出(1节,参见附图五)。天使为叫先知看这水流到那里去,有什么作用,就引他由北门走出殿来(因为东门已关闭44:2:46:1),沿着外墙,带他到了外东门,在那里水再由右边涌出,滚滚东流(2节)。天使遂用专量长距离的绳索,由门开始,沿水流相继量了四次,每次一千肘(525公尺),每次要先知下到水中去试探水流的深度;水逐渐加阔增深,终于厄则克耳不能渡过(3-5节),折回河岸(6节)。厄则克耳有这神秘河流的观念,也许是因他联想到了熙雍山麓下的熹罗亚溪流(依8:6)与灌溉地上乐园的河流(创2:10)。自然这里所论的是神视的象征,并非真有这样的水由殿右边流出,历代古今的解经学家,除近代几位经学者,如克勒兹市玛尔(Kraetzschmar)、赫尔曼(Herrmann)与贝托肋(Bertholet)外,大都一致作象征的解释。岳厄尔与匝加利亚二位先知,也暗示过这神秘的水,参见岳3:18;匝14:8。 ② 目下厄则克耳先知忽然看见沿河两岸树木繁殖(7节),遂由天使得到这事实的解释,并知道了河流的趋向:即经过「哈辣巴」即若尔当河南部不毛的山谷,而流入死海(8节)。人人皆知死海之所以谓「死海」,因其中含盐质过多(百分之二十六),其中没有任何生物;但这河流所到之处,不管是不毛的旷野或死气沉沉的死海,一切必将康复(8-9节)。最大的效验为:(a)各种果木丛生,枝叶茂盛,每月开花结果;(b)死海变为「活海」,鱼类成群,足与大海(地中海)相比,以致渔夫沿海结庐,由恒革狄(En-gedi)至恒赫革拉因(En-eglaim)(靠近死海西岸的两地名)尽晒满了鱼网(9-10节)。但沿死海的池沼湖泽却不被清疗,这并不是出诸惩罚,乃是为提取必需的盐料(11节)。 ③ 描写了这使巴力斯坦变为最肥泛的土地的神秘河流以后,自然要说到伊撒尔十二支派怎样平分这块富庶的土地(13-14节)。肋未支派,既如上述,(参见45章注一),不应私有产业,故明明点出「为若瑟却应有两份」,即他的两个儿子:厄弗辣因(Ephraim)与默纳协(Manasseh),各占一份。参见48:4-5;苏14:4;与创48章注三。有些批评家以这一句为后人所加的注解。 ④ 在划分土地以前,先划出边疆的边界:15-17节为北边界,18节为东边界,19节为南边界,20节为西边界。经文有些残缺,今依古译本,尤以希译本加以修改。北面疆界有许多地名,至今尚不能确定,故不易决定究以何处为界。今有两说:一说以哈玛特(Hamath)为位于敖龙忒(Orontes)河旁的一城市。依此说北边疆界较为更北,已越过了巴力斯坦的边界;一说谓哈玛特即是指靠近若尔当河发源地的赫尔孟山麓的「哈玛特入口」。参见户13:21;34:8;苏13:5;民3:8。依这一说,所指的边界仍是巴力斯坦相传的边界,似较为可靠。參見Dennefeld,pag.624. Spadafora,pag.350et seqq. Abel:Geographie de la Pa1estine Vol. Ⅰpag.301-304。但后二者却偏重前说。东边边界为沿若尔当河经死海,而至死海南面的塔玛尔城(Tammar)。參見Abel:Ⅰ. pag.304-306。南边边界:由塔玛尔至默黎巴卡德市(Meribah-kadesh),即卡德市巴尔纳亚(Kadesh-barnea),今名哈因革德市(Ain Qedeis),再沿埃及河,今名瓦狄耳哈黎市(Wadi el-Arish)而至地中海。参见Abel:Ⅰ. pag.306et seqq。西边以地中海为界。这样由梅瑟时代已划分给勒乌本、戞得及默纳协半个支派若尔当河东岸的土地(苏13:15-32),就不归并在新许地内。这足以证明这一段不能按字面来解释,由以下所述,尤足以证明这一点。参见48章附注。 ⑤ 上述的巴力斯坦地,除在正中所保留的一份与两边属元首的土地外,都应依伊撒尔十二支派分为相等的十二份(21节),在每支派内,大概如若苏厄时代所做的一样(苏14:2),按家系每人再抽签平分土地(14节),建立家业,不管这人是伊撒尔人或是外方人。在新神权政体内,只要外方人在伊民间居处有年,有自己固定的住所,生养了儿女,就应视他为本地人,在自己所住的支派内,亦该有自己私立的产业(22-23节)。最后的这项规定推翻了旧日的社会制度(肋19:34;申23:7-9),预兆默西亚时代,天下万民所要享受的平等身分(弗2:19;哥3:11)。
第四十八章
(要义见第四十章,章旨见前章)
1此为各支派的名字:由北边的极端沿赫忒隆路至哈玛特入口而至哈帀尔赫南(北为达默协克地界,沿哈玛特地)每支派由东至西各有一份:这是丹的一份。2靠近丹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阿协尔的一份;3靠近阿协尔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纳斐塔里的一份;4靠近纳斐塔里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默纳协的一份;5靠近默纳协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厄弗辣因的一份;6靠近厄弗辣因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勒乌本的一份;7靠近勒乌本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犹大的一份。①8靠近犹大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你们所应保留的献地,二万五千肘宽,长如各份的一份,由东头直至西头;在它中心有圣所。9你们所应为上主保留的献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二万肘。10这块献地应归司祭,北面长二万五千肘,西面宽一万肘,东面宽一万肘,南面长二万五千肘。在它中心有上主的圣所。11这地应归帀多克的儿子,已被祝圣的司祭,他们固守了我的礼仪,当伊撒尔子民堕落时,他们没有堕落,如肋未人堕落了一样。12这一份靠肋未边界的,为献地中的至圣献地,应归于司祭。13靠近司祭地的边界有肋未地,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共长二万五千肘,宽二万肘。14其中的地不可变卖,不可交换,不可转让,这是地中最好的一份,因为是祝圣与上主的。15由二万五千肘宽的面积所剩下的五千肘,应划归于城市作为俗地,作为住宅区与城郊,在它中心有城市。16这是它的面积: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东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17城市应有城郊,北面二百五十肘,南面二百五十肘,东面二百五十肘,西面二百五十肘。18至于靠近圣献地长度两旁所有的余地,东一万肘,西一万肘内的出产,应作为城内居民的食粮。19至于城内的居民,应由伊撒尔各支派分派人居住。20整个献地,为二万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宽,因为你们应保留的圣献地和城市所占之地,正成一正方形。21在圣献地与城市所占地的两边,二万五千肘以东至东边的边界,二万五千肘以西至西边的边界,沿着分地的余地都归元首。圣献地与殿内的圣所正在中心:22即在肋未所占之地与城市所占之地及所属元首的地域的中心。元首的土地在犹大边界与彼讷雅明边界之间。②23为其余的支派:由东至西面,是彼讷雅明的一份;24靠近彼讷雅明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熹默红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依撒加尔的一份;26靠近依撒加尔的边界,由东面至西面是则步隆的一份;27靠近则步隆的边界,有东面至西面是戞得的一份;28靠近戞得的边界,南面朝南的边界,为本地的边界,即由塔玛尔至默黎巴卡德市水,沿河流直至大海。③29这是你们为伊撒尔支派所应抽签平分立业的土地,这是他们所应得之份——吾主上主的断语。④30a这些是城门:31a城门应依伊撒尔支派名号的名命。30b北面的尺度为四千五百肘,31b有三门:一为勒乌本门,一为犹大门,一为肋未门。32东面的尺度为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为若瑟门,一为彼讷雅明门,一为丹门。33南面的尺度为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为熹默红门,一为是依撒加尔门,一为则步隆门。34西面的尺度为四千五百肘,有三门:一为戞得门,一为阿协尔门,一为纳斐塔里门。35周围共一万八千肘。从那一天起,城的名号为「上主在那里。」⑤
注 释
① 在前章末,先知提出了分地的原则,如今他实地来进行平分土地。由北部开始。先知再指出北边的疆界,见前章四注,然后提出平分北部许地的七个支派:丹(Dan)、阿协尔(Asher)、纳斐塔里(Naphtali)、默纳协(Manasseh)、厄弗辣因(Ephraim)、勒乌本(Reuben)与犹大(Judah)(1-7节)。各支派都分得相等的土地,由北而南。每份的长度已规定,即由东界至西界,换句话说:即由若尔当河至地中海。至于宽度没有说明,只知这块土地,除中部应保留的一份外(9-12节),全地应平分给十二支派。参见附图四。 ② 先知要描写在巴力斯坦中心所保留的那块土地,自然要把其他分地的支派暂且放下,专来讨论这一部份。在45:1-7内,他原早已提过,在此他再详细说明,指出它的用途与尺度(8-22节)。这块保留地即是中心为三部分所构成的一块广大的正方地面(为二万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宽,约合172.255平方公里)与这正方地面两旁属于元首的土地。(其阔为二万五千肘,其长参见45章注三)。在描写属京城的土地时(15-19节),先知提出几点以前未提及的事:即(a)城为正方形(四千五百肘长,四千五百肘宽,约合5.579平方公里),在自己所属的地的中心;(b)周围以二百五十肘的空隔地;(c)两旁所余的土地,(各是为一万肘),划为农场,所有的出产,尽供城市居民食用。其余的事,先知早已提过,惟此处应注意的是:他特别指出圣殿在为司祭所保留的一份的中心(11节),是至圣的(12节),位于这广大正方地面的中心(8节);又特别指出京城应归属各支派,不如以前专为一支派所独有(19节)。参见45:6;48:30-34。关于司祭(11节),如先知在44:15所说的,该出自帀多克(Zadok)的后代,但在此他还申明一句,他们该受「祝圣」。由出28章29章,肋8章看来,亚郎和他的儿子实在受过祝圣;再由圣经内所援引的几个地方看来,如肋21:10,户20:26-28,编上29:22,大司祭该被祝圣,至于其余的常务司祭,是否应受祝圣,旧约没有提及。无论如何,厄则克耳以为在新神权体内,凡是司祭,都该被祝圣。 ③ 描述居中的一份保留地以后(8-22节),先知继续叙述其他五个支派,应平分南部的土地。平分南部的五个支派,首为彼讷雅明(Benjamin),次为西默盎(Simeon)、依撒加尔(Issachar)、则步隆(Zebulum)与戞得(Gad)(23-27节)。为此,在保留地以北,为犹大支派,以南为彼讷雅明支派。28节内重述47:19内所述的巴力斯坦南部的疆界,参见前章注四。 ④ 叙述十二支派如何平分巴力斯坦地以后(1-27节),在29节内先知郑重声明说:这抽得的土地应视为伊撒尔民中各家系的产业,应永远保存,不可转让变卖,并且有上主直接的命令,应如此进行。厄则克耳所划分的这平行式的土地分法,实在太奇特了,他不想巴力斯坦若尔当河东部还有土地,也不管每支派向来所居的位置,各支派间划定边界地势上的困难,更不问每支派人数的多寡,尤不顾他所明知道的北国十个支派几乎已完全消灭的事实,只就他的心意,将巴力斯坦地,依照平行长方形式平分。这明明使人看出,该以寓意去理解他的分法,字面的解释不但不合时代,且绝对不可能。参见附注。 ⑤ 最后六节(30-35节),以描写新神权政体的京城的十二座城门,点出她的象征的名号,作为40-48章全段的总结。先知原已屡次提及过这座城市(45:6-7;48:15-22),在此他再重复这正方城市周围城墙的长度,借以说明在她四面各有三座城门,共十二座,以伊撒尔十二支派名号命名。所谓伊撒尔支派乃取其原意,是指雅各伯(Jacob)所生的十二子的后裔(创35:23-26),所以包括肋未(Levi)在内,取消厄弗辣因和默纳协,而代以其父若瑟。参见前章注三。在这小段内,为求意义连贯,依据大半批评家的意见,将两节经文彼此移动。城门的次序如下:在北者:为勒乌本门犹大门与肋未门;在东者:为若瑟门,彼讷雅明门和丹门;在南者:为熹默红门,依撒加尔门及则步隆门;在西者:为戞得门,阿协尔门并纳斐塔里门。如此由北而东而南而西,环城一周,每边长四千五百肘,四边总长则为一万八千肘。新耶路撒冷将有一新名号,即「上主在那里」,希伯来文作「雅威霞玛」(Jahve-shamma)。更换名号,在圣经上,尤其在先知书中,常指示一种根本的改变。参见依1:26;7:14;耶3:17;33:16。耶路撒冷新名号的意义,是表示天主今后常住在新京城中;又新京城是属十二支派,每支派有自己的城门,故新京城又代表整个新神权政体,因包括全伊撒尔人民,是以上主当住在新京城中,亦即常住在整个神权政体内。新神权政体内十二支派的新伊撒尔民,代表天下万民,故此处又暗示未来新神权政体的普遍性。新京都的这名号:「上主在那里」,意味深长神妙,不但可视为40-48章全段的结论,厄则克耳安慰书(33-48章)的冠冕,而且亦可视为厄则克耳全书恰到好处的庄严总结,因为他著作的目的,是叫当时和后代的人民努力圣洁自己,去准备做号为「上主在那里」新京城——熙雍的市民,天主神国的国民。
对这两章,在注解内我们原已说过,较前两段(40-42,43-46章),更应按寓意说去解释。
在前两小段内,厄则克耳描写新圣殿(40-42章),新礼仪(43-46章),已启发流亡在外同胞的心,使他们认识圣洁的真谛,全心悔改,破除旧日的恶习。度圣洁的宗教生活;在这一段内先知愿再进一步激励自己的同胞衷心向善,指给他们悔改后所要蒙受的恩宠。这恩宠不是物质的幸福(虽然天主也赏赐这些幸福),而是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纯净的精神幸福,即为人公私生活所赏的各样「圣宠」。这些恩宠固然要出现在新神权政体时代,但不如在默西亚时代更为人容易察觉,新神权政体在先知眼中,只是暂时的,是到默西亚神国的桥梁,最后终为默西亚神国所替代。
先知将这些神恩分为三类,并且他这样描写这些神恩,使人一见,便知他不只注意复兴的时代,而且联想到复兴后的新神权政体升平和以后消失于默西亚神国中的黄金时代。
(Ⅰ)第一类是充军的伊民在复兴的伊始所要享受的幸福,它的象征是由圣所内流出的水(47:1-42)。依据先知们的说法,水常表示天主的祝福(依12:3;35:7;44:3;耶31:12等处),因此它所流往之地,物产必丰富,一切精神上的疾病必得以治疗。
然而这精神的康复与丰富的物产,还是要在默西亚时代基督的十字架树上方可找到它们的实现。由这救赎的祭台下所流出来的水(若16:34)用以为重生的洗涤,成为散布恩泽于普世的河流。为此圣教会在复活节期间洒圣水时唱说:「这水所到之处,一切都得到了救援!」
圣教会的教父和圣师,都以为在已疗愈清洁的死海边打鱼晒网的渔夫,是表示吾主基督所呼为「渔人的渔夫」的宗徒、主教和司铎(玛4:19);又那些在死海出生的鱼类,是表示天下万国成群结队来归向基督,愿聆听祂的福音的人民。参见St. Hier. Comm. in Ezech. col:474。
又默示录22:1-2,圣若望宗徒也见到一条发生同样效果的河流,其源出自「天主和羔羊的宝座」,其意是说:救赎人类乃是天主圣父因圣子而完成的事业。
(Ⅱ)第二类是伊撒尔民在复兴时代所要获得的恩宠,它的象征是平分圣地(47:13-48:29)。平分土地乃是表示权利完全平等,不但在伊撒尔十二支派间,即在伊撒尔与外方人间也相同(47:22-23)。
这样完全的平等,无疑的,已在天主的教会,基督的国内,赖救赎的事业已完全实现(哥3:11)。因为在圣教会内,人人绝对平等,一视同仁(宗10:34),人人享有同样的权利,负有同样的义务,不但如此宣讲,也实地如此实行(S. Hier. op. cit;480)。
(Ⅲ)第三类是在新神权政体后,已进入默西亚时代的新伊撒尔民所获的恩宠,其象征是新耶路撒冷(48:30-35)。
新耶路撒冷已有其新名称「上主在那里」,即谓上主永远住在自已的百姓中。参见48章注五。
请问天主何尝住在自己的百姓中,有如在新约时代?「天主圣子降生为人,居我人间」(若1:14);又问天主几时才算是永远住在自己的百姓间,岂不是也只有在新约时代?在新约的天主教会内,日日祭献天主的圣子与在天的圣父,日日天主圣子隐于祭台的圣事——圣体内;这岂不应验——基督自己在复活后所预许的:「我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穷尽」(玛28:20)?又圣若望宗徒在默示录21:2-8,12-14,明明以新京城表示基督的教会,因为所见的京城的十二道门上,写有伊撒尔十二支派的名字,但在京城的十二基础上,却刻有「羔羊的十二宗徒的名号」。
如此,足以明白这第三段的解说,只有一个,即为新约默示录所激发的寓意解说。参见Tondelli:Le Profezie di Ezechiele pag.199.。在第40章前的要义内我们已经说过,40-48这一大段该视为一整体,其意义前后一贯,不能一部分依照一个学说,另一部分依照另一个学说来解释(参见要义四)。这适用于伊撒尔的新神权政体与默西亚神国的寓意解说,看来是有根据,而合乎经义的惟一正真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