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梅瑟第四书是《户籍纪》,原名Bemidbar,即「在旷野」之意。Bemidbar是本书的第一个字,古人多摘首字以题书,因此本书也不例外。希腊译本名为Arithomi即「数目」之意;拉丁通行本从希腊译本作Numeri;马相伯《新史合编直讲》直讲译为「数目纪」,注:「数民也,料民也。」《古史参箴》及《古经略说》等书皆译为《户籍纪》,誓反教译本为《民数纪》。本书所以称为《户籍纪》与《民数纪》者,因在第一章第二章与第二十六章记载统计作战壮丁与统计长子并肋未人之事,这是本书的特点,因此也就成了提名的原因。
(二)内容
《户籍纪》记载由出埃及后第二年二月二日至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期间的史迹。一部分记述希伯来人由西乃山到若尔当河在旷野中旅行的历史;一部分是调查户口的统计;另一部分却包括天主给伊民颁布的法律:例如肋未人的任务,查验妇女犯奸的礼仪,献身的归条,各支派祝圣祭坛的献仪,晋升肋未的礼节,大庆日的祭献,赎罪祭的规律,分福地的手续,肋未与避难城的划分及数目,女子继承等问题。不过这些问题都夹杂在历史中,看去似乎杂乱,没有条理,但是在布局上却有一的次序,或按事情的性质,彼此相连,或按事情发生的先后,而记其始末。今将本书的分割叙述于下:
甲 自西乃起程前之准备(1:1-10:10)。
(1)统计作战壮丁数目与指肋未人的任务(1)。(2)安营与移营前行时的秩序(2)。(3)统计肋未支派成年人为供职会幕,统计一月以上的伊民长子与一月以上的肋未男子。分派肋未人的职务(3,4)。(4)各种圣洁的法律的彙集(5,6)。(5)各支派献牛车载运会幕,与十二支派为诸圣祭坛的献仪(7:1-88)。(6)梅瑟与天主来往的亲密(7:89)。(7)造金烛台(8:1-4)。(8)肋未人晋升礼仪(8:5-26)。(9)第二年一月十四日所过的逾越节,二月十四日的补礼(9:1-14)。(10)移营和安营的记号(9:15-10:10):a云柱(9:15-23),b银喇叭(10:1-10)。
乙 由西乃至卡德市(10:11-20:13)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伊民由西乃起程(10:11-28)。(2)梅瑟要求内兄曷巴布随行(10:29-36)。(3)民众的执拗(11):a在塔贝赫辣的背命(11:1-3);b民众吃厌玛纳贪想肉食,食鹌鹑受罚;选七十二长老辅助梅瑟(11:4-35)。(4)玛利亚和亚郎的怨愤,玛利亚受罚(12:1-15)。(5)伊民至客纳罕边境,派侦探窥视福地,他们带来了不利的消息,民众遂大失所望,越发抱怨梅瑟。上主遂欲消灭伊民,因梅瑟转求,变为四十年漂流旷野的定案,除若苏厄与加肋布外都要死在旷野中(12::1-14:38),伊民相反上主的旨意,欲进客纳罕,而遭受惨败(14:39-45)。(6)全燔祭与和平祭的配祭并赎罪祭的礼仪(15)。(7)科辣黑党相反梅瑟和亚郎的神权,阿彼兰反对梅瑟的政治特权,都遭了上主的显罚;上主为巩固亚郎的神权,使亚郎的棍杖发青开花(16-17)。(8)论肋未人与司祭任务及赡养(18)。(9)论烧化红母牛以其灰作涤罪水;净化触摸尸体者(19)。(10)梅瑟怀疑上主的仁慈,击石二次出水;梅瑟和亚郎受罚不得进入福地(20:1-13)。
丙 由卡德市至若尔当河东(20:14-21)
厄东人拒绝伊民假道(20:14-21)。(2)亚郎在曷尔山逝世(20:22-29)。(3)伊民与哈辣得王交战获胜(21:1-3)。(4)民众抱怨,多人为毒蛇所害;梅瑟竖立铜蛇,凡仰视者即得痊愈(21:4-9)。(5)伊民至若尔当河东(21:10-20)。(6)伊民得胜阿摩黎与巴商诸王(21:21-35)。
丁 外教先知彼肋罕祝福伊民(22-24)
摩阿布王巴拉克两次遣使请彼肋罕诅咒伊民,天主许他前去(22:1-21)。(2)途中彼肋罕受天使的责斥、告诫与母驴的反抗(22:22-35)。(3)彼肋罕决意要承行天主的旨意(22:36-40)。(4)彼肋罕三次祝福伊民吗,第四次预言由伊民要出现一颗明星和权杖(默西亚),击灭选民的仇敌(22:41-24:19)。(5)最后彼肋罕警戒哈玛肋克、刻尼、亚述诸民(24:20-25)。
戊 伊民于摩阿布旷野(25-36)
伊民与摩阿布与米德杨犯奸拜邪神,遭受显罚(25:1-15)。梅瑟命人向米德杨复仇(:25:16-19)。(3)二次统计壮丁,与分福地的训示并女子继承法(26:1-21:11)。(4)梅瑟得知死期并委派若苏厄继其位(27:12-13)。(5)论每日、安息日与大庆日祭献的规律(28:1-30:1)。(6)论出嫁与出嫁妇女誓愿的废除(30:2-17)。(7)伊民击灭米德杨,报告战果与军人等的取洁(31)。(8)勒乌本及戞得支派与默纳协半个支派获若尔当河东部地域为基业(32)。(9)记伊民由埃及至若尔当河所经过的四十二站(33:1-49)。(10)若尔当河西部土地的划分与界限(33:50-34:29)。(11)肋未城与避难城的分布(35)。(12)女子继承者的结婚法(36)。
(三)户籍纪探源
为什么要假《户籍纪》是梅瑟写的,这却有许多证据,可以断。因为写此书的人是寄居于旷野,并熟悉埃及的历史风俗和典章制度。关于在旷野中行营时秩序之细小节目,和发生的各种事情;述事与立法的混合记载,都可以证明作者是目睹耳闻的。另外立法的动机与原因,多次是由于事情的发生,给了立法者制法律的启示。这种记事体,也乐意明证本书的写作是在梅瑟时代,假若是事后几百年写的,一不会如此记述。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有后人增添的地方。然而若为了一些增加之处,便否认《户籍纪》是梅瑟作的,就如同有人增加和改变了《荀子》,便说不是荀子写的,是同样的错误。今根据德国圣经学家海尼市(Heinisch)的考证,将后人增添之处,引列于下:
甲 法律部分
梅瑟是伊民的立法者,他所立的法律是后代法律的根源。但是法律是适应时代的,必须因时制宜,又必须顾虑到新发生的问题;所以在伊民中,梅瑟的法律也有演变和改易。但是无论如何,后日所有的法律,也一样可称为梅瑟法律,就是说后日所有的法律,已包括在大立法者的旨意和法律中。实际上后日制法律者,也常以梅瑟为依据。《出谷记》和《肋未记》都有梅瑟以后制的法律,《户籍纪》内也是如此。司祭厄肋哈匝尔曾经将梅瑟的法律引申(31:21),所以在法律的改易上,司祭有特殊的权利。后日法律的制多出司祭、君王和先知之手,可知《户籍纪》的法律部分,确有后日演变之处。但是不能因这种时代的小变化,便否认梅瑟的本书的作者。
(1)直接由梅瑟立的法律 伊民于旷野中的法律一有他特殊之点,凡是带着旅行色彩的法律可以断,是没有经过改易的。如不洁者都要屏诸营外(5:1-4);科辣黑党叛逆后梅瑟对司祭与肋未人职责的分派(18:1-5);焚化母牛时所有关于营幕之事(19:4-9);19章的法律至少于基本方面是梅瑟的作品,此外对于女子继承的法律(27:1-11)。
(2)民长时梅瑟法律的演变 给献身者献斑鸠的法律,这一是伊民进客纳罕后才规定的(6:10-11)。肋未人服役期由二十五岁起始(8:23-26),但是(4:3,23,30)指定为三十岁;在福地内,划定四十八座肋未城,其中有六座避难城(35:6-7),这数字似乎也是分划完毕后,才加添的。
(3)属于列王时代的法律 赔偿之物,若受害者已死而无亲属,此物即归司祭(5:5-10);司祭吹喇叭于作战及瞻礼日(10:7-10);于流血祭中已配有素祭与奠祭(15:1-16)。此皆为列王时代所加。达味后触摸尸体的取洁律加倍扩大(19)。祭献的法律大概是出自希则克阿与约熹雅乌二王时,希则克阿王后,这法律是为不能守逾越的人定的(9:1-14)。指定司祭当得之物(18:8-19),18:16「圣所的协刻耳」计算,也是后日增添的。
(4)充军后之法律 由肋未人的什一之物给与司祭的详细法律(18:20-22)是实行在充军之后。有许多法律我们不能确定是什么时候改易的。所以法律的部分有改易的地方我们是不能否认的。
乙 历史部分
据本书三十三章所述,梅瑟记载了伊民由埃及至若尔当河所经过的路程表,除这表册之外,根据出:17:8-16所说:梅瑟又将重要事迹,按前后次第书之于册。梅瑟写了这一切,不只是为了同时的人,也是为后世的人,好叫读者念了天主照顾伊民的事迹,更信赖天主,也叫后世的人感觉出来,该怎样顺听上主的旨意。就如法律部分,有后日增加之处,历史部分亦有出于后人手笔的,如21:14-15引用「上主的战书」上的话,并不是梅瑟所引用的,21:27-30吟咏得胜阿摩黎人的诗歌,亦非出自梅瑟。21:1-3与客纳罕王哈辣得的战争,是在民长时期(民1:16-17)。得胜巴商王曷格事(21:33-35)由申3:1-2所插入。默纳协支派占领河东之事(32:39-42)在民长时(苏13:29-31;民10:3-5)。分划福地的人员的名单(34:16-29),亦为后日所加。12:3写梅瑟性格之句,断不是梅瑟自己写的,在记述处罚犯安息日的人时,第一句就说:「当伊撒尔子民曾在旷野之时」(15:32),这似乎是到了客纳罕后根据口传所加上的。
以上的例子,完全是依据海尼市的意见,也许海氏认为增补的地方过多。近代许多考订家——非公教的也在内——原则上只承认有后日增补的地方,但是那一是后日所增补的,那一条是什么时期增补的,谁也不敢下决断的语气。我们把海氏的举列写出,叫人知道圣教会的学者,如何享有考订与评判的自由。
(四)户籍纪的目的
《出谷记》是叙述上主由奴隶中将伊撒尔人救出埃及,领他们到了西乃山,在那里上主与他们结了约,因这约他们要许给天主忠信和服从。《肋未记》的是一部法律书,伊撒尔人要按着法律生活,作为一个圣民。《户籍纪》也含有法律,主要的却是叙述伊撒尔人由西乃启程,在梅瑟领导之下,往天主许给他们的祖先所要到的目的地去。但是他们起身不久,却抱怨这跋涉疲劳之苦,又贪想埃及的肉食,到了客纳罕边疆,多次相反梅瑟,不信赖上主的保护,所以上主罚了他们四十年之久,漂流旷野中,等这一代人死了,下一代方能进入福地。
梅瑟领导民众,的确有特殊的恩宠,使他能够担荷民众加给他的那么众多的烦难。他想尽方法爱护天主委托他的民众,作了民众的中保。虽则如此,民众还是时常抱怨,甚至还要推倒他,另选别人。这一切梅瑟都一一忍受,不过伊撒尔人的强项顽固却使梅瑟失望。他看了这样的人民后,便怀疑天主的仁慈还如何能显灵迹来照顾他们。这一时的软弱,叫梅瑟没有相信天主的绝大仁慈,便犯了罪过。天主虽然罚了他,但是依然爱他,依然要他作民众的先知和领袖。
《户籍纪》是一部咏叹上主仁慈的书,教训人只要是真皈依上主,大罪人也有得赦宥的希望,不可怀疑上主的仁慈;并指示给人不可擅自衡量天主的仁慈,天主对于恶意和浅见的人,也要实行祂救赎的计划;这事由选民的历史上可以知道,尤其在《户籍纪》一书中这真理更彰明昭著,特别在叙述外教先知彼肋罕的故事上,尤为显明。彼肋罕曾预言由伊民众将要出一位统治者得胜选民的仇敌。
《户籍纪》所记载的一切事迹,若是只凭批评和考订的心去读,一定不会了解本书的真义之所在。但是若具有坦白和热诚的心去读,一定会知道圣经所记载的是为了什么。圣经的记载并不是为了考订家或批评家去咬文嚼字,也并不是为考古家或历史家引证考据;圣经的记载其目的正如圣保禄致《格林多人前书》上说的:「这些事就是我们的榜样,叫我们不要贪愿恶事,如同他们贪愿了;也不要拜邪神像,如同他们有人拜了,如同经上载着说,民人坐下吃嗑,起来玩耍。也不要奸淫,如同他们有人行了,以致一日之间丧亡了二万三千人。也不要试探基督,如同他们有人试探了,至于被蛇咬死。你们也不要抱怨,如同他们有人抱怨了,以致被剿灭的天使剿灭了。他们所遇着的这些事,都是为我们作榜样,才记载出来,为训诫我们这生在末期的人。」(格前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