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章旨 1-4居鲁士王谕令犹太人回国建筑圣殿;5-6建筑圣殿的献仪。7-11居鲁士交还圣器,犹太人归国。
1波斯王居鲁士登极第一年,为应验上主藉耶肋米亚的口说过的话,上主就感动波斯王居鲁士的心,叫他出了一道号令,并向全国颁发上谕说:2「波斯王居鲁士这样说:上主的天主雅威将地上的万国交给了我。祂嘱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祂建筑一座殿宇。3上主伊撒尔的天主的全民众中不拘谁若愿意,就可叫他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去,建筑上主伊撒尔天主的殿宇,因为天主住在耶路撒冷。4其余留守这地方的人,要叫他们出金、银、货财、牲口,以及自愿的献仪支援在耶路撒冷建筑天主圣殿的人。」①
5以后犹大和彼讷雅明的族长,以及司祭和肋未人,即那些天主感动了他们的心要上去在耶路撒冷建筑上主圣殿的人们起了身。6凡他们的邻舍都拿出银器、货财、牲口、珍宝,此外还有自愿的献仪来鼓励他们。
7居鲁士王将上主圣殿的器皿交出,就是先前拿步高从耶路撒冷掠夺了来,放在他的神殿内的;②8波斯王居鲁士便命司库官米忒勒达特将那些东西交出,点交给犹太人的首领协协巴匝尔。③9以下是那些东西的数目:金杯三十,银杯一千,香炉二十九,10金盘三十,次等银盘四百一〇,其他器皿一千件。11一切金银器皿共五千四百件。④协协巴匝尔就带着这一切与充军的人从巴比伦往耶路撒冷来了。
注 释
① 充军巴比伦的犹太人,以波斯王居鲁士征服巴比伦之年为居鲁士之元年。因为作者以为居鲁士以前作王的年岁对犹太人的历史不甚重要。按居鲁士登极为波斯王是在公元前五五八年,五三八年即二十年后方攻占巴比伦,灭巴比伦帝国。关于先知的预言,参考耶25:11;29:10;耶肋米亚的预言,当由第一次被掳巴比伦之年(六〇五年)算起为七十年(列下24:2编下36:6)。本书开宗名义的第一节和居鲁士重建圣殿的谕令,已充分表现充军后犹太的作家所有的历史观;充军前的作者叙事的方法,以天主无所不能的权威为依据;然而充军后的作者对天主已另有一种新的信仰,即对某事件的发生,早有先知预言过,所以预言和应验都掌握在天主的手中。依撒意亚先知书曾预言了「居鲁士」这个名字,并称呼他为「上主的牧者」和「受傅者」,并且预言了他要重建圣殿(41:28),这些称呼对一位外教的君王,似乎太过,但是看他如何优待犹太人,令重建圣殿,并归还了圣器,也让犹太人随意回国,所以犹太的作家描绘居鲁士的行动和言语,如同雅威所派遣的犹太君王一样。3,4节按近代译本,加以修改。 ② 巴比伦王拿步高于公元前五九八年占领耶路撒冷,将圣殿的器皿劫去(列下21:12);又于五八六年烧毁圣殿,将所有的金银圣器都运到巴比伦京都(列下25:13编下36:7,10,18)。将圣器放在本国的庙宇内,表示本国的神克服了战败国的神(撒上5:2;17:54;21:10编下5:1)。但是居鲁士却没有这种思想。波斯人信仰一位最高的神,即阿胡辣玛次达(Ahura Mazda),同时仍敬奉许多神明;波斯人灭巴比伦帝国之后,他们不想阿胡辣玛次达也得胜了战败国的诸神,所以不像亚述和巴比伦人战败邻国时,将他们的人民掳走,庙宇拆毁,神器运到巴比伦。波斯人因宗教的观念不同,所以在得胜邻邦之后,用宽大的政策解放被压迫的各民族,让各民族带着自己的神器归国,并给本国的神重修庙宇。关于此事,波斯王对各民族所颁的上谕,对各民族的神所用的话,就像他自己也恭敬那神一样。近代发掘出许多居鲁士有关此事的纪念文字,如「居鲁士圆柱」(Cylindrum Cyri),「纳波尼德年表」(Chronica Nabonidis)等。圆柱上有这样的刻文说:「玛尔杜克(Marduk巴比伦最高的神)想念着全国的人民,要找一位公正而称他心意的君王,藉他的手解救这国的人……他命令安散(Ansan)的君王居鲁士,叫他当万国的君主……命他来到巴比伦。玛尔杜克伟大的上主……我居鲁士王,普世之王,从……直到亚述城,秀兰,阿戛德……以及底格里斯河以西的诸城,那些城很早就成了废墟,在那些城内所住过的神明,我都送归原处,给他们修建永远的居所……」又按纳波尼德年表的记载,居鲁士占领巴比伦不久,即重修了玛尔杜克大庙,在乌尔修了「兴」月神的庙,在波尔息帕(Borsippa)修了厄齐拉神庙(Ezila)。由以上刻文的记载,可以证实本章重修圣殿的上谕和归还圣器的历史性。 ③ 协协巴匝尔奉命接收圣器,率领犹太人回国,又被派为耶路撒冷的总督,安放了重修圣殿的基石(5:14,16):本书以后再没有记他的事迹。同时本书另有一人,名则鲁巴贝耳,也是领犹太人回国,重建圣殿,为总督的人,所以有许多经学家如番曷纳刻尔(A. Van Hoonacker)、谷格肋尔(Kugler)、客拉默尔(A. Clamer)、黎角提(Rieeiotti)等认为二名是一人。协协巴匝尔这名字是波斯名,由君王所赐,代君王管理回国的犹太人,及至到了本国,有了新的使命和任务,即重整破旧的家园,犹太人在此时便称他为则鲁巴贝耳,此说为现今著名经学家的公论。但也有经学家如尼刻耳(Nikel)、突匝尔(Touzard)等以此二名为二人,以为协协巴匝尔即是犹大王耶苛尼雅的儿子协讷阿匝尔(编上3:18),则鲁巴贝耳是耶苛尼雅的孙子。协协巴匝尔管理圣器之事,则鲁巴贝耳组织回国旅行之事,他大约继续协协巴匝尔作总督(盖1:1,14;2:2,21)。以上二说都有自己的理由,但也有自己不可解决的困难。这些困难的原故,是因为本书所记述的历史,彼此不相连贯,因为本书是由各种史料和日记凑合而成的,是一种「断烂朝报」,对于每一位领导人物的生卒以及彼此间的关系,没有一句暗示的话。 ④ 六种器皿数目,当是二四九九件,但本节的总合为五千四百件,大概有许多器皿没有详细列出。厄三为五四六九件,按若瑟夫拉威乌斯为四二六〇件,本章五千四百件之数字较为可靠。
第二章
章旨 本章是充军归国的人名册:1-2a领袖人物;2b-35平民;36-42司祭肋未人;43-58献身者与撒罗满的仆役。59-63家世不明者;64-67总数。68-69族长献款。70总结。
1以下是由被掳而充军,获得归来住在这省的子民,即当初巴比伦王拿步高掳到巴比伦去的人,他们回了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回到本城。①2同则鲁巴贝耳回来的有耶秀亚、讷赫米雅、色辣雅、勒赫拉雅、摩尔德开、彼耳商、米色帕尔、彼革外、勒洪、巴哈纳。②以下是伊撒尔民男子的数目:3法洛市的子孙共二千一百七十二人。4协法忒雅的子孙共三百七十二人。5阿拉黑的子孙共七百七十五人。6耶秀亚和约阿布子孙的帕哈特摩阿布的子孙共二千八百十二人。7赫蓝的子孙共一千二百五十四人。8匝突的子孙共九百四十五人。9匝开的子孙共七百六十人。10巴尼的子孙共六百四十二人。11贝拜的子孙共六百二十三人。12哈则戛得的子孙共一千二百二十二人。13阿多尼杆的子孙共六百六十六人。14彼革外的子孙共二千零五十六人。15哈丁的子孙共四百五十四人。16出于希则克雅的阿忒尔的子孙共九十八人。17贝宰的子孙共三百二十三人。18约辣的子孙共一百十二人。19哈雄的子孙共二百二十三人。20基巴尔的子孙共九十五人。21白冷的子民共一百二十三人。22讷托法人共五十六名。23哈纳托特人共一百二十八名。24哈则玛委特的子民共四十二人。25克勒雅特耶哈陵、革非辣和贝厄洛特的子民共七百四十三人。26辣玛和革巴黑的子民共六百二十一人。27米革玛斯人共一百二十二名。28贝特耳和哈依人共二百二十三名。29讷波的子民共五十二人。
30玛革彼市的子民共一百五十六人。31另一赫蓝的子民共一千二百五十四人。32哈陵的子孙共三百二十人。33罗特、哈狄得和敖诺的子孙共七百二十五人。34耶黎曷的子孙共三百四十五人。35色纳阿的子孙共三千六百三十人。③
36司祭们:属耶秀亚家的耶达赫雅的子孙共九百七十三人。37依默尔的子孙共一千零五十二人。38法协胡尔的子孙共一千二百四十七人。39哈陵的子孙共一千零十七人。④40肋未人:曷达委雅的儿子,耶秀亚和卡德米耳的子孙共七十四人。⑤41歌咏者:阿撒夫的子孙一百二十八人。42守门者:霞隆的子孙,阿忒尔的子孙,塔耳孟的子孙,哈谷布的子孙。哈提塔的子孙,芍拜的子孙,总计一百三十九人。⑥
43献身者:漆哈的子孙,哈稣法的子孙,塔巴曷特的子孙,44刻洛斯的子孙,息哈阿的子孙,法冬的子孙,45肋巴纳的子孙,哈嘎巴的子孙,哈谷布的子孙,46哈戛布的子孙,霞默来的子孙,哈南的子孙,47基德耳的子孙,戛哈尔的子孙,勒阿雅的子孙,48勒斤的子孙,讷科达的子孙,戛仓的子孙,49胡匝的子孙,法色亚的子孙,贝赛的子孙,50阿色纳的子孙,默胡宁的子孙,讷非心的子孙,51巴刻布克的子孙,哈谷法的子孙,哈尔胡尔的子孙,52巴则路特的子孙,默希达的子孙,哈尔霞的子孙,53巴尔科斯的子孙,息色辣的子孙,忒玛黑的子孙,54讷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55撒罗满的仆役的子孙:索泰的子孙,索费勒特的子孙,费鲁达的子孙,56雅赫拉的子孙,达尔孔的子孙,基德耳的子孙:57协法德雅的子孙,哈提耳的子孙,颇革勒特责巴因的子孙,阿米的子孙:58所有献身者和撒罗满的仆役的子孙共三百九十二人。⑦
59那些由忒耳默拉黑、忒耳哈尔霞、革鲁布、阿当和依默尔上来的,不能说出自己的祖宗和族系来,也不知道是否属伊撒尔的人:60德拉雅的子孙,托彼雅的子孙,讷科达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人。61从司祭的子孙中有哈巴雅的子孙,哈科兹的子孙,巴尔齐来的子孙,巴尔齐来娶了基耳哈得人巴尔齐来的女儿为妻,也起了他的名字。62他们遍搜自己祖谱登记的文件,却没有找着,所以他们由司祭中被消除了。63省长曾指令他们,不准他们享受圣物,直到司祭带着乌陵和突明出现。⑧
64全会众共计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65仆俾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在外,其中还有二百歌咏的男女。66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67骆驼四百三十五匹,驴六千七百二十只。
68有些族长一来到耶路撒冷上主的圣殿处,为天主的圣殿就献了款,好在原处将它再建筑起来。69他们按照自己的力量捐献到这工程的仓库里,六万一千金达尔革孟,五千银玛讷,⑨一百件司祭的衣服。
70司祭、肋未人、一些人民、歌咏者、守门者和献身者居住在耶路撒冷;全伊撒尔各住在本城内。⑩
注 释
① 本章是充军回国者的名册,与厄下7出于一源,不同之处,是传抄的笔误,或者是传说的不同。但是回国者四二三六〇数目相同,这数目只包括男子壮丁,若再加上妇女孩童,还要多三四倍,数目大约在十二万至十六万之间。所以有许多考订学家以为这数字过于庞大,与当时事实不合,他们以为这名册是出于讷赫米雅时代,并说第一次回国的人数很少,而且贫弱异常。但是我们由古物的记念文字上知道:撒纳黑黎布自夸于公元前七〇一年掳到巴比伦去的犹太人,男女老幼共二十余万人,再加上五八七年和五九六年两次被掳的人数也不在二十万人以下。其次关于犹太人充军中的生活,至今还没有发现什么专论此事的地下资料,但在楔形文字的古物上记载着许多希伯来人名,他们在巴比伦的社会上占着重要的位置,有些是大地主,有些是巨商,掌握巴比伦和波斯的经济大权,有些是官员,在本书中记载着多少犹太人得了君主的宠遇:由此可以推知犹太人在巴比伦是如何自由。在这些有利的条件之下,犹太民族也一定十分蕃昌,及至波斯王谕令他们回国重修圣殿之时,他们大半数一定乐意回去,复兴祖国,重建宗教和礼仪的中心——圣殿。「这省的子民」,这省即指犹大省,为波斯帝国「河西撒特辣丕雅」(Satrapia)内之一省,河西「撒特辣丕雅」管辖幼发拉的河以西的地区,设波斯总督驻达默协克,总摄河西之事,尚有分管军事和财政的专员。每一总督所辖之境,分若干省,省长多本地人充任,如协协巴匝尔,则鲁巴贝耳和讷赫米雅曾为犹大省长,与讷赫米雅同时的撒玛黎雅省长为曷龙人撒讷巴拉特,哈孟省长为哈孟人托彼雅,阿剌伯人革笙为阿剌伯省长,以上按圣经所载的省长都是本地人。对充军后的犹太人,圣经上有许多称呼,如被掳者,充军者,亡命者,剩余人,归回者等。「各回了本城」,是说各回了自己祖先所住过的城市。 ② 本节是由充军归回者的领袖人物,也是本书5:5;6:7,14所暗示的人。则鲁巴贝耳详见1注三。耶秀亚是充军后的第一位大司祭,他是大司祭色辣雅的孙子(盖1:1),色辣雅曾为拿步高在耶路撒冷所杀(列下24:18-21)。在讷赫米雅名字后按厄下7:7当加纳哈玛尼,为十二领袖,代表十二支派。 ③ 由3到35统计平民的数目:由3到20,30到32和35以族长为单位而统计;21到29和33,34是以城名作单位。由3到20以族长作单位。统计的数字除六节外(3,4,7,9,16,20),其他节之数字与厄下所载者不同。由21到本章末,数字与厄下区别甚小。 ④ 司祭共四二八九名,占全数的十分之一,由此可知司祭对修圣殿的热心,按编上24达味所定的二十四班司祭,归回者为第二班,第三班和第十六班。 ⑤ 肋未人仅七十四名,只指管理圣殿外务的人(5:70厄下7:73;12:45),又指管圣器和什一之物者(厄下11:16编上9:28-32),若广义的说,肋未人也包括肋未的后裔司祭,守门者和歌咏者。 ⑥ 歌咏者和守门者的起源见编上25,26:1-19。 ⑦ 献身者最初是那甘心在圣殿内作卑下工作的肋未人(户8:19编下9:2),以后多是战败的俘虏(苏9:21,23又户31:28-31)。由本章所记的名字看来,多非希伯来人。撒罗满的仆役的子孙是圣地的古遗民(列上9:26-28),他们在圣殿服贱役,所以与献身者一起。 ⑧ 户籍不明的人有两等:一是平民(59,60),二是司祭(61-63)。这些人所来的五个地方,大约在巴比伦,不见于其他经书内,有些经学家认为这些人是皈依犹太教的外方人,或者他们是混血儿(9厄下13)。巴尔齐来是达味的朋友(撒下17:27;19:31列上2:7)。「省长」拉丁通行本译作固有名词「Athersatha」,为波斯语,即「钧座」「省长」之意,厄三5:40作讷赫米雅(参阅厄下8:9;10:1)。对乌陵和突明取决之例,见撒上14:41。 ⑨ 「达尔革孟」是波斯钱币名,或者此名出于达理阿王,或即王宫之意。一达尔革孟等于犹太圣协刻耳之半。「六万一千」按厄三为一万二千金玛讷。玛讷为巴比伦钱名,等五十银协刻耳。 ⑩ 列王纪上载着:「犹大也从本地被掳去了」(列下25:21),这句恐吓的话已经证实。返国者的历史用了这句「全伊撒尔各住在本城内」的话作结,以示警戒,并作为开始复兴的慰藉语。
第三章
章旨 1-5修建祭坛与过枝棚节。6-13重建圣殿的准备工作与奠基礼。
1到了七月,住在各城的伊撒尔子民,都一起聚集到耶路撒冷。2约帀达克的儿子耶秀亚和他的兄弟司祭们。并霞耳提耳的儿子则鲁巴贝耳和他的兄弟们都起来修建伊撒尔天主的祭坛,为在上边奉献全燔祭,就如天主的人梅瑟在法律上所写着的。①3他们即在原处安置了祭坛,虽然害怕本地的人民,但仍向上主奉献了全燔祭即早晚的全燔祭。②4按照经上所载的,他们也举行了枝棚节,每天依照法定的数目献全燔祭。5以后他们献恒常祭,并在朔日和一切祝圣与上主的庆日,也献了全燔祭,至于每一个人也都向上主献了自愿祭。
6从七月一日起他们便开始向上主奉献全燔祭,虽然对上主的圣殿,还没有安置基础。
7他们给了凿石和打石的匠人银钱,将食物、饮料和油供给那些从里巴嫩山由海中将香柏木运到雅缶来的漆冬人和祚尔人,就如波斯王居鲁士所准许的。③8在他们来到耶路撒冷上主圣殿后的第二年二月,霞耳提耳的儿子则鲁巴贝耳,约帀达克的儿子耶秀亚和他们其余的兄弟司祭们并肋未人以及所有由充军回到耶路撒冷的人动了工,又派定二十岁以上的肋未人监督上主圣殿的工程。④9耶秀亚和他儿子们及他们的兄弟们,卡德米耳和他的儿子们并犹达的儿子们一同站着监督那建筑天主圣殿的工程的人,还有赫纳达得的儿子们和他们的儿子们并他们的兄弟肋未人。10工人们安放上主圣殿基础时,司祭们身穿礼服站着,也拿着号筒,阿撒夫的儿子们肋未人拿着铙钹赞美天主,就如伊撒尔王达味所制定的。⑤11他们都唱赞美和感谢上主的诗歌:「因祂是至仁至善的,因祂永远怜恤伊撒尔」,同时民众都踊跃欢呼,赞美上主,因为上主的圣殿奠立了基石。⑥12有些老司祭,肋未人和族长在这地基上曾见过先前的圣殿,他们在这殿前,便放声大哭,但也有许多人欢喜高呼。⑦13所以人们分不清是欢呼声或是哀哭声,因为民众高声喊叫,这声音远处可以听到。
注 释
① 「七月」是按犹太教历,为国历自元月,即今九月与十月之间。七月是庆节最多之月:七月一日是吹号之日,不准作工(户39:1)。七月十日是赎罪节(肋23:27)。十五日开始过枝棚节,一连举行七天(肋23:34-44),第八日为闭会日,仍为圣日(户29:35-39)。按经学家的推算,此当在伊民回国后之第一年。 ② 本节原文残阙,致译文各异。充军返国的犹太人,在可能的范围内,在祭坛原先之地,先立了祭坛,为按法律举行庆节,并每天的早晚祭,好求得上主的保佑,脱离外族人的侵害。「本地的人民」,是指此时住在圣地中的其他外邦人民(9:1;10:2,11厄下9:24;10:31,32),这些外邦人多是亚述王撒尔贡灭撒玛黎雅后由外方所移来的(列下17)。 ③ 则鲁巴贝耳与撒罗满对伐运木料的漆冬人和祚尔人的报酬相同(参见编下2:9列上5:1-12)。雅缶是耶路撒冷西北方的海港。 ④ 返国后第二年即公元前五三八年,二月即依雅尔月(Yyar),在今之四五月间。按厄三5:57奠基礼举行于二月一日。肋未人满了二十岁服役,见编上23:24。由8至10a原文残缺,意义不通顺,巴腾(W. Batte n)依希腊译本订正如下:「于达理阿二年六月,霞耳提耳的儿子则鲁巴贝耳和约帀达克的儿子耶秀亚,并他们兄弟司祭们,肋未人和其他由充军回到耶路撒冷的人动工修天主圣殿的基础。返回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第二年二月一日派定二十岁以上的肋未人为上主的圣殿工作,耶秀亚、巴尼、阿希雅和卡德米耳,曷达米雅的儿子们和赫纳达的儿子们和他们的儿子们并他们的兄弟们,及所有的肋未人都从事修天主圣殿的工程,工人修建天主的圣殿。」巴腾的改译于文意虽通顺,然与本书4:24显然不能吻合。 ⑤ 编年纪的作者将一切礼仪的制定都归于达味,虽然达味时尚未有圣殿(编29:25-30),但作者以为达味是伊民的黄金时代,是他们古代一位理想的君主,预先制定了圣殿的一切礼乐。 ⑥ 他们对唱的诗歌或圣咏大约是105,106,107,136,这几篇圣咏出于此时,或者是取自编上16编下5:13;7:3的歌词。 ⑦ 撒罗满所建筑的圣殿毁于前五十年,一些老年人曾亲眼见过那圣殿如何巍峨堂皇,也知道修那圣殿时,用了多少金银木料,他们在这国破家亡的惨变中,开始重建这圣殿,由所奠之地基及所有的器材,便预知这新殿是如何可怜,怎能不伤心痛哭。
第四章
章旨 1-5工程停顿的原因。6-16控告犹太人的奏文。17-24君王的覆文。
1犹大和彼讷雅明的敌人听说充军回来的人为上主伊撒尔的天主修建圣殿,2他们便来到则鲁巴贝耳、耶秀亚和族长们前,向他们说:「让我们同你们一切修筑,因为我们同你们一样求问你们的天主,自从亚述王厄撒尔哈冬掳我们到了这里之日起,我们也是向他献祭的人,」①3则鲁巴贝耳、耶秀亚和伊撒尔的族长们回答他们说:「我们和你们不可一起给我们的天主修建圣殿,因为按波斯王居鲁士给我们出的命,单独叫我们给上主我们的天主修建一座圣殿。」②4当时有各地方的人来挫折犹太人的勇气,扰乱他们建筑的工作,5并且买通了一些参议员反对他们,破坏他们的计划;这事是发生在波斯王居鲁士在位的期间,一直到波斯王达理阿登极时。③
6在薛西斯王登极之初,他们写了控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的诉状。④7阿塔薛西斯年间彼协蓝、米特勒达特、塔贝耳和其余的同党曾上书于波斯王阿塔薛西斯;奏文是用阿辣美文写的,译为波斯文。⑤8勒洪省长即熹默赛秘书为耶路撒冷事,上书阿塔薛西斯王,其文如下:9「勒洪省长,熹默赛秘书和其余他们的同党:狄纳人、阿法尔撒忒加人、塔尔培拉人、阿法尔撒人、阿尔革瓦人、巴比伦人、秀霞讷加人,此即赫蓝人,⑥10及伟大和容显的阿色纳法尔掳来令居住在撒玛黎雅城的其余人民和河西的各民族等,⑦11「这是呈给他阿塔薛西斯王的奏疏的摹本。」你的臣仆,大河以西的人民等,12奏知大王,先前由你那里上到我们这里的犹太人,去了耶路撒冷,这是一座好作乱罪恶的城,他们大兴土木,要将城墙修起来,已打好了基础。13今奏知大王,那城若是修完,城垣竣工之后,他们便不再纳田赋、课捐和关税,必要加害大王。14现今因为我们所食的是王家的盐,所以不得让我们看见大王受到耻辱,为此我们将此事奏知大王。15请你检查先帝的史书,⑧在史书上一定会发现的,可以知道这座城是好作乱的城,曾加害先王和各省;自古以来他们叛乱不服,所以那城才被毁灭。16为此我们奏知大王:若是那城重建起来,筑了垣墙,一定要丧失河西的版图。」
17以后君王有覆文饬交勒洪总督,熹默赛秘书及其余住在撒玛黎雅的同党和河西其余的人民等:「愿和平等……18你们呈到我们这里来的奏疏,已在我们前诵读明白了。19我出了命检查,的确发见那座城自古以来违抗君王,那里常发生叛乱造反的事。20先前英武的君王统制了耶路撒冷,和整个河西之地,人都应给他们纳田赋、课捐和关税。21现今你们应发一道命令,禁止那些人再修筑城池,直到我们对此事另有指令。22你们当提防祸乱发生,以免君王受害。」23阿塔薛西斯王的覆文摹本在勒洪总督、熹默赛秘书及他们的同党前念了以后,这些人就急速去了耶路撒冷,来到犹太人那里,用威胁和武力限他们停工。⑨24以后在耶路撒冷修建天主圣殿的工程就停止了,如此停工直到波斯王达理阿登极第二年。⑩
注 释
① 犹大和彼讷雅明的敌人即指那些由各地移来的民族,他们也恭敬雅威,以为这是犹太本地的神,但同时也按他们自己民族的风俗敬拜自己的神(参见列下17:24-40),他们所信奉的是一种混合的宗教(Religio syncretistica)。这些人以为耶路撒冷雅威的圣殿建筑起来,不但宗教受到影响,即正权也受威胁,所以他们也愿意来协助工作,这样不但是协助了兄弟之邦的犹太人,同时对圣殿也获得相当的权利。厄撒尔哈冬王(自公前六八〇至六六八),于六七三年到六七〇年出征漆冬、祚尔、阿剌伯、埃及、爱提约丕雅诸国,即在此时将犹大王默纳协掳至巴比伦(编下33:11)。亚述王移民圣地是历朝都有的事,按他们自己的传说,他们的祖先是厄撒尔哈冬移来的。 ② 犹太人拒绝他们的协助,是因为本地的外族人,内中也有北国的伊撒尔人,或者是俘虏所剩下的犹大人,已与外族混杂,民族不纯,另一方面,他们的宗教是混合的。但是由充军返国的犹太人,是纯粹的雅威主义者,不能容纳那混杂的民族和混合的宗教。他们拿君王的命令来拒绝,只是推辞而已。 ③ 犹太人拒绝的结果,遂招致了外族人的极端愤怒,将以前协助建殿的善意,一变而为憎恨,用恐吓的手段来使他们停止已开始的工程,另一方面贿赂了波斯的官员,以达成破坏的目的。所以建筑圣殿的工程,自奠基后,约经过二十年之久没有动工。居鲁士卒于公元前五二九年,他的儿子坎拜栖兹(Cambyses)继位,在位九年,达理阿于五二一年登极。 ④ 由6到24节的经文错简倒置之处很多,中间缺少联络,其原因,是因本文由残篇断简汇辑而成,又不是按年代编列的。6节的薛西斯按希伯来文作阿哈协委洛市(Assuerus),公元前四八五年到四六五年为波斯王。此处遗漏了诉状的原文,或者作者故意删去。7节:阿塔薛西斯是名隆基玛奴斯(Longimanus 464-424A,C.)的波斯王阿塔薛西斯一世。此处只提彼协蓝等上阿塔薛西斯王的奏疏,奏文内容未载。8节以下是勒洪等上疏控告耶路撒冷,也是在阿塔薛西斯年间,应是后期关于修建城垣的公文,而不是关于重建圣殿之事。这公文当作讷赫米雅时代。24节又属5节的时期。本章经文错简的地方。是关于撒玛黎雅人磨难和控告犹太人的事,犹太人受他们的磨难压迫,历时很久,有许多类似的事件发生,这些类似的事,成了这错简的原因。 ⑤ 「译为波斯文」,原文本作「译为阿辣美文」,不可解。经学家以为此句是一注脚,也有学者根据历史将「阿辣美」改为「波斯」,因当时诸民族已通用阿辣美语,一切公文即以此为主,但君主为波斯人,所以还有一份用波斯文写的。 ⑥ 勒洪省长是撒玛黎雅之省长(17节)。摩法特将9节的民族名多译为普通名,其译文如下:「勒洪省长,熹默赛秘书和其余同人、判官、将领、书记、秘书以及厄勒客、巴比伦及秀霞(此即赫蓝)人……」现代各译本皆不一致,今从各古译本。阿色纳法尔按经学家即亚述王阿秀巴尼帕耳(公前六六九——六二六年),是阿撒尔哈冬的儿子。我们知道阿秀巴尼帕耳于六三九年将秀商和赫蓝的居民迁移到撒玛黎雅一带。 ⑦ 「食王家的盐」,即指得国家的俸禄,也应尽忠报效,现近东民族仍用此种说法,亦有将本句译为「王室的盐是我们的盐」,意即我们对君主有一种神圣的任务。 ⑧ 「先帝」指波斯帝国以前的亚述和巴比伦帝国的诸君主。 ⑨ 「用威胁和武力限他们停工」,按希腊译本作:「他们急速到了耶路撒冷,带了马兵和大批军队来压制修建的人,」由这几句简单的话上,可以想见耶路撒冷当日凄惨的情形。憎恨犹太的撒玛黎雅人一见控诉生了效力,而且有命令去禁止他们建筑城垣,一定变本加厉去执行那谕令,用武力破坏已修完的工程,没有修完的不准再修。撒玛黎雅人如何执行了波斯王的谕令,此处没有详细记载,然而在厄下1:3讷赫米雅听到的坏消息:「省内遭大难……城垣坍塌崩裂,城门为火所焚毁,」恐怕就是指的这事(参阅厄下1注二)。」 ⑩ 24节上接5节又述建圣殿的事(见本章注四)。
第五章
章旨 1-2工作又重新开始。2-5追询开始工作的原因。6-17呈达理阿王的奏疏。
1那时有先知哈盖和希多的儿子匝加利亚二位先知奉伊撒尔天主的名,讲劝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犹太人。2那时霞耳提耳的儿子则鲁巴贝耳和约帀达克的儿子耶秀亚动工修建耶路撒冷天主的圣殿,天主的二位先知同他们一起,也赞助他们。①
3当时河西的总督塔忒乃和协塔尔波则乃并他们的同党到了他们那里问他们说:「谁给你们权柄,建筑这殿并完成这工程呢?」②4他们又问说:「建筑这工程的人的名字叫什么?」5但是他们的天主的眼目看护了犹太人的长老,故此波斯的官长并没有禁止他们工作,直到他们的奏文呈上达理阿,暂等此事的覆文。
6以下是大河以西的总督塔忒乃、协塔尔波则乃和他们那些河西的同党并河西的官员呈达里阿王奏疏的摹本。7他们向他呈的奏疏,这样写着说:「达里阿陛下万安!8奏知大王:我们已去过犹大省,③到了伟大的天主圣殿那里,那殿是用大石修建的,墙壁上安放了木料,这工程在他们的掌握下进行得很快又顺利。9我们询问了那些长老,这样问他们说:谁给你们权柄建筑这殿,修筑城垣?10我们也从他们那里询问了他们的名字,为奏知大王,所以给陛下写了那些首领的名字。11他们如此答复我们说:我们是天地大主的仆人,重修那多年以前所建筑的殿,这殿是一位依撒尔伟大的君王所建筑而完成了的。④12但是我们的祖先冒犯了上天的大主,祂把他们交在加色丁人巴比伦拿步高手中,他破坏了这座殿,把人民掳到巴比伦。13然而在巴比伦王居鲁士第一年,居鲁士王颁布了谕旨,令重建天主的圣殿。14从前拿步高从耶路撒冷殿内带到巴比伦殿内的天主的圣殿的金银器皿,居鲁士王也把这一切从巴比伦殿内拿出来,交给名叫协协巴匝尔的,并立他为省长,15向他说:「你去将这些器皿安置在耶路撒冷的殿内,要将天主的殿重建在原来的地方。16以后协协巴匝尔就来了,安放了耶路撒冷的天主圣殿的基石,但是从那时修建至今,还没有竣工。17现今若是大王以为好,就派人检查大王在巴比伦的宝库,是否有居鲁士重建耶路撒冷圣殿所颁布的谕令,也请大王对此事给我们颁发圣旨。」
注 释
① 本章当与上章5节相连,修圣殿的工程因本地外族人的反对而告停止,停工十六年后,由二先知的讲劝(见匝和盖二先知书),犹太人便开始动工修建圣殿,但是十六年后的外族人和撒玛黎雅人对犹太人已改变了极端反对的态度,看他们上达理阿的奏疏对犹太人似已采取中立,有意支持他们修建圣殿的事。这种改变的原因,一方面由波斯人对各宗教宽大的政策(见1章注二),另一方面,或者是因犹太人与撒玛黎雅人联姻的关系(9,10厄下13:23-29)。 ② 「河西」即幼发拉的河以西地区,包括腓尼基、叙利亚、塞浦路斯岛和巴力斯坦。河西之地先是与巴比伦属于一位总督管理,第一位总督名雇巴鲁((Gubaru),他是征服巴比伦和河西之地的大将军,他作总督直到坎拜栖兹五年(公前五二五年)。由所发现的文件中(达理阿王元年与第二年者),知道接雇巴鲁者为乌市塔尼(Ushtani)。本章所提之塔忒乃是代乌市塔尼管理河西的副总督。不几年后,达理阿划全国为二十撒特辣丕雅(即省之意,然较省为大),巴比伦为第九「撒特辣丕雅」,河西(Abar Naharah seu Transeuphratene)为第五「撒特辣丕雅」。协塔尔波则乃(Setar Bozenai)即秘书之意。在慕辣修(Mourashu)石膏片上此名作「Saterbazana」。厄肋番提乃遗翰上作「Setabarzan」。 ③ 「犹大省」厄三6:8作「去过犹大地方,到了耶路撒冷。」「伟大的天主」一句,是总督借用犹太人的话。 ④ 从11到16节引用了犹太人有关圣殿所答复的话。那圣殿撒罗满王修建的,毁于巴比伦王拿步高,居鲁士王元年命他们回国重建,犹太人称自己为「天地大主的仆人」,「天主大主」是波斯人称他们的神阿胡辣玛次达的尊号,把凄惨的遭遇归罪于自己,故意不使塔忒乃和达理阿见怪,他们虽不能将居鲁士王的上谕的文件交出,但是他们巧妙地将上谕的要点提出作证,特提出协协巴帀尔这波斯名字,而规避了撒玛黎雅人的磨难。
第六章
章旨 1-5发现重建圣殿的谕文。6-12达理阿王重颁修建圣殿的谕令。13-18圣殿竣工与庆祝。19-22举行逾越节。
1以后达理阿王下了一道谕旨,令人检查档案室,那是贮藏巴比伦宝物的所在。2在厄克巴塔纳即在玛待省王宫内发现了一宗案卷,①内中载着这样的记录:3在居鲁士王元年,对耶路撒冷天主的殿颁发了上谕,令重建天主的殿,为在那里举行祭献,奉献火祭;那殿当高六十肘,宽六十肘。②4应用方石修三层,木头一层,费用出于王家,③5拿步高取自耶路撒冷而运到巴比伦的那些天主圣殿的金银器皿,都应送回耶路撒冷的殿内,各放在原先的地方,你应把这一切安置在天主的殿内。
6「大河以西的总督塔忒乃,协塔尔波则乃及你们大河以西的同僚官员,你们应远离那地方!7对于你那天主殿的工程,你们不可干涉!要让犹太人的总督和犹太人的长老在原地方重建天主的殿吧!8且我要颁布此谕旨,令你们也与修建那天主殿的犹太人的长老一同行动:要用大河以西所应纳于王库的赋税,当给那些人充作费用,免得停工!9他们所需要的牛犊、公羊和羊羔为作上天大主的全燔祭,以及面、盐、酒和油,应按耶路撒冷的司祭所指定的,每天供给他们,不得有误!10好使他们向上天大主奉献馨香之祭,为君王和王孙的寿命祈祷。11我今颁布此令,凡有敢删改此令者,应把樑木从他屋内拆出,竖起来把他悬在上边,使他的家从此成为粪堆,12在那里以己名为居所的天主,要消灭那一切删改此令和破坏耶路撒冷的天主殿的王子和人民。我达理阿颁布的这谕令,应一律遵行!」④
13以后大河以西的总督塔忒乃、协塔尔波则乃和他们的同党,按照达理阿王所颁布的,都一律遵行了。14犹太人的长老就兴工建造起来,因着先知哈盖和希多的儿子匝加利亚的讲劝,进行的很是顺利,按着伊撒尔天主的命令和波斯王居鲁士、达理阿并阿塔薛西斯的命令重建完竣。⑤15至阿达尔月初三日即达理阿王在位第六年,他们把圣殿建造完毕。⑥16伊撒尔子民、司祭、肋未人和其余由充军归来的人,欢喜踊跃地祝圣了天主的圣殿。17他们为祝圣天主的这圣殿,宰杀了牛犊一百头,公羊二百只,羔羊四百只,又照伊撒尔各支派的数目祭杀了十二只山羊,为赎全伊撒尔的罪。⑦18他们照司祭的品级和肋未人的班次都一一派定,为按梅瑟经典所载的,在耶路撒冷值班奉侍天主。⑧
19由充军归来的子民于一月十四日举行了逾越节。20因肋未人圣洁了自己,他们就成了圣洁的,所以他们为所有由充军归来的子民并为他们的兄弟司祭们及其自己,宰杀了逾越节羔羊。⑨21凡由充军归来的伊撒尔子民,并所有戒避当地民族不洁的人也来参加吃逾越节羔羊,为寻求上主伊撒尔的天主。⑩22他们喜喜欢欢的七天之久举行无酵节,因为上主使他们喜欢,使亚述王的心倾向他们,叫他在伊撒尔天主圣殿的工程上,协助了他们。⑪
注 释
① 厄克巴塔纳,阿辣美语作「阿黑默塔」,即今伊兰之哈玛丹,古时为玛待之首都,此时为波斯帝王之夏季行宫,「案卷」,有许多圣经学者以为不合事实,因古波斯人多在石膏片或瓦片上纪事,但是亚述和巴比伦则多用兽皮纪事而少用石膏和瓦片。此时的波斯人一定采用兽皮纪事的轻便方法。 ② 由3-5节所发现的谕旨,与1:2-4所记的,内容虽有不同,但没有相反的地方,各补充所缺少的材料,这是作者把居鲁士的谕旨作为两种提要,以适应两处文意与环境的不同,将史料兼收并存。按「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比撒罗满所建的较大,恐不可能,尺寸大概连圣殿的廊房也包括在内,参考列上6:2,3。 ③ 「石三层,木料一层」,是指圣殿内院的围墙建筑的方式(列上6:36)。 ④ 6,7二节达理阿追认居鲁士王的上谕。8,9二节君王令河西两省缴纳建筑圣殿的经费,并一切祭献的祭品,波斯的历史也证明达理阿一世的宽大,于五一七年他到了埃及,重建了许多庙宇,令画家在阿孟(埃及最高是神名)庙的墙壁上,画他如何向诸神和女神奉香顶礼,也画出舍易斯城(Sais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女神讷特(Neith)认他为自己的儿子。又在波斯有此法律,即几时行祭献,必须为君王祈祷。从此我们可以明白,何以君王也愿犹太人为君王和王孙祈祷的事。在厄肋番提乃岛上的犹太人,应许为犹大省长巴哥希(Bagohi)祈祷和祭献,若是他出资协助他们在厄肋番提乃重建殿宇。11,12节是恐吓违抗上谕的刑罚。11节是遭人处罚,悬于高杆或木架是近东普遍的刑罚(户25:4撒下21:6,9艾7:10)。达理阿王曾于巴比伦在木架上钉死三千作乱的主犯。「成为粪堆,」是照阿辣美原文,希腊和拉丁译本作,「将他的家产充公。」12节呼天罚,达理阿在贝希斯通(Behistun)的刻文上,也曾呼号阿胡辣玛次达神报复那些抗命的人。 ⑤ 阿塔薛西斯是后日恩准讷讷赫米雅返国重修城垣的君王,此为抄录者忆及此君王亦有功于犹太人而加入的。 ⑥ 阿达尔月(adar)是教历之十二月,在今二三月间,达理阿六年即公前五一五年。 ⑦ 充军返国的犹大支派的人,自以为是全伊撒尔的代表,所以也代替散在各国的其他十一支派的人献祭。 ⑧ 司祭和肋未人在圣殿供职的班次,是达味王老年时与各首长一起所制定的,见编上23-26。 ⑨ 按编下30:17;35:10-14宰杀巴斯卦羔羊为肋未人之职务。本节「肋未人」前原有「司祭们」一词,今删去。 ⑩ 「戒避当地民族不洁的人」,有人以为指原居犹大而未被掳的伊撒尔人;也有人以为是指归依犹太教的外方人。 ⑪ 此处言波斯为亚述王,因波斯帝国的领土和疆域是承袭以前亚述帝国的领土和疆域;或许作者回忆亚述王往日是伊民最大的敌人,如今承袭亚述的波斯君王对选民和对选民的礼仪表示如此的爱护,而有赞美天主照顾之意。
第七章
章旨 1-5厄斯德拉的家世。6-10厄斯德拉回国。11-26君王优待厄斯德拉的谕文,27,28厄斯德拉的谢主颂。
1这些事以后,波斯王斯阿塔薛西斯在位时,有位厄斯德拉者,他是色辣雅的儿子,色辣雅是哈匝勒雅的儿子,哈匝勒雅是希耳克雅的儿子,①2希耳克雅是霞隆的儿子,霞隆是帀多克的儿子,帀多克是阿希突布的儿子,3阿希突布是阿玛勒雅的儿子,阿玛勒雅是哈匝勒雅的儿子,哈匝勒雅是默辣约特的儿子,4默辣约特是则辣赫雅的儿子,则辣赫雅是胡齐的儿子,胡齐是步克的儿子,5步克是阿彼秀亚的儿子,阿彼秀亚是丕讷哈斯的儿子,丕讷哈斯是厄耳哈匝尔的儿子,厄耳哈匝尔是司祭之首亚郎的儿子。
6这厄斯德拉就从巴比伦起了程,他原是一位经师,精通上主伊撒尔的天主赐给梅瑟的法律;赖上主他的天主的手扶助他,君王赏了厄斯德拉所要求的一切。②7有些伊撒尔子民、司祭、肋未人、歌咏者、守门者并献身者于阿塔薛西斯王第七年上了耶路撒冷。8厄斯德拉在王第七年五月到了耶路撒冷。9于一月一日照所指定的由巴比伦起程,赖他天主的手护佑他,五月一日到了耶路撒冷。③10厄斯德拉用心研究上主的法律,为履行并为在伊撒尔中教导法律和诫命。
11阿塔薛西斯赐给了司祭兼经师谕令,即赐给了讲解上主给伊撒尔人的诫命和法律的厄斯德拉,那谕令的原文是这样:12「阿塔薛西斯,王中之王,祝司祭兼上天主大主的法律经师厄斯德拉安好:13我颁布此令:凡在我国上土内的伊撒尔人民以及司祭和肋未人中,有愿赴耶路撒冷者,他们可与你一同去。14因为你是君王和七位参谋所派遣的,按照你手中所持的你的天主的法律,去视察犹大和耶路撒冷。15应带着君王和参谋们甘愿献于住在耶路撒冷的伊撒尔的天主的金银,16并带着你在巴比伦全省所获得的金银,以及民众和司祭向耶路撒冷天主的圣殿自愿所献的献仪。17为此你可以用这钱审慎地去买牛犊、公羊和羔羊,以及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的祭品,要将这一切奉献在耶路撒冷你们天主圣殿的祭坛上。18对于所余的金银,你和你的同胞看着怎样作好,就按着你们天主的章旨去作吧!19凡交给你为你的天主的圣殿敬礼时用的器皿,应安置在耶路撒冷的天主前!20若是为你的天主的圣殿还有另外需要之物,你必须购置,可以由王的府库内支出。21阿塔薛西斯王,我今颁布这道上谕,令大河以西守公库的人员,凡厄斯德拉司祭兼上天大主的法律经师向你们要求的,应迅速遵行。22银子一百塔冷通,面一百苛尔,酒一百巴特,油一百巴特,盐无限制。23凡上主大主命令的一切,应为上主大主的殿一一遵行,免得义怒降在君王和他的子孙的国土上。24我再告诉你们!对于司祭、肋未人、歌咏者、守门者、献身者或这主圣殿的侍役,不准你们向他们要田赋、课捐和关税。25厄斯德拉!要照你手中所持的天主的智慧,派定官吏和裁判者治理大河以西所有认识你的天主的法律的人民,并教训那些不知者。26凡不遵守你的天主的法律及君王的法律者,应受严重的处分,或处死刑,或放逐,或将财产充公,或徒刑。」④
27愿上主我们祖先的天主受赞美,因祂提示了君王的心,为光荣耶路撒冷上主的圣殿。
28祂使我在王前,在王的参谋前,和在王前有权势的首长前获得宠幸。赖上主我天主的手扶助我,我就增加了力量,便召集了伊撒尔人的首领,与我一起启程。
注 释
① 波斯王阿塔薛西斯,按经学家之考证即阿塔薛西斯二世(公前四〇五——三五九年)。关于此问题的决定性,当先视厄斯德拉是在讷赫米雅之前抑或在后而决定,关于此问题见本书引言五B。厄斯德拉的家世上溯至大司祭亚郎,按编上6:4-14较详细。 ② 「经师」按原文为「书记」或秘书之意,是当时官家或私人书记,秘书的通称。拉丁通行本译为「速写的书记」(Scriba velox)。充军时的犹太人已经都说阿辣美语,渐渐不懂希伯来文,所以专门研究希伯来文法律书的学者便应运而生,专给民众诵读或解释圣经,他们多半是司祭和肋未人,他们研究圣经,自然也是誊写和保存圣经的人,充军后至公元前二世纪,这些研究法律书的人渐成一派,新约中又分经师和法律士两派。 ③ 阿塔薛西斯七年即公元前三九九年。一月(尼散)即今三四月之间。五月(阿布)即今七八月之间。 ④ 君王给厄斯德拉的诏书,特蒙逾格矜式,恩准各项:一、委任他组织犹太人返国的旅行团(13);二、派为犹大省的视察员(14);三、携带君王、官员和犹太人的献仪返国祭献(14-19);四、向地方索求补助费的特权(20-23);五、对管理圣殿的圣职人员免除纳税和服役(24);六、14节已指定厄斯德拉的任务,又详细说明:叫他去教训犹太人严守法律,并对河西之地的犹太人有指派官吏和裁判的全权,不仅限于犹太的宗教方面,而也有权制裁不守国家法律的犹太人。由此可知,犹太人的宗教生活与他们的社会生活如何有密切的关系。
第八章
章旨 1-14厄斯德拉的同行伙伴。15-20在阿哈瓦的河边召集肋未人。21-30起程前最后的准备。31-36到耶路撒冷后所献的礼品。
1这是阿塔薛西斯君王在位时,从巴比伦同我一起同行的族长和他们的祖籍:2由丕讷哈斯的子孙中有革勒雄,由依塔玛尔的子孙中有达尼耳,由达味的子孙中有协加讷雅的儿子哈突市。①3由帕洛市的子孙中有则加勒雅,同他登记的男子一百五十名。②4由帕哈特摩阿布的子孙中有则辣赫雅的儿子厄肋约赫乃,同他一起的男子二百人。5由匝突的子孙中有雅哈齐耳的儿子协加讷雅,同他一起的男子三百人。6由哈丁的子孙中有约纳堂的儿子赫贝得,同他一起的男子五十人。7由赫蓝的子孙中有哈塔肋雅的儿子耶霞赫雅,同他一起的男子七十人。8由协法忒雅的子孙中有米加耳的儿子则巴德雅,同他一起的男子八十人。9由约阿布的子孙中有耶希耳的儿子曷巴德雅,同他一起的男子二百一十八人。10由巴尼的子孙中有约息费雅的儿子协罗米特,同他一起的男子一百六十人。11由贝拜的子孙中有贝拜的儿子则加勒雅,同他一起的男子二十八人。12由哈则戛得的子孙中,有哈卡堂的儿子约哈南、同他一起的男子一百一十人。13由阿多尼杆最末的子孙中,他们的名字是厄里费肋特、耶希耳和协玛赫雅,同他们一起的男子六十人。14由彼革外的子孙中有匝雇尔的儿子胡泰,同他一起的男子七十人。15我在流往阿哈瓦的河边召集了他们,便在那里住了三天;当我视察民众和司祭时,在其中没有发见一个肋未人。③16我遂派首领厄里赫则尔、阿黎耳、协玛赫雅、厄耳纳堂、雅黎布、另一位厄耳纳堂、纳堂、则加勒雅和默秀蓝,通士约雅黎布和厄耳纳堂,17命他们到加息费雅地方的首领依多那里去,我把他们要说的话,嘱咐他们说给依多和他的弟兄们,即住在加息费雅地方的献身者,叫他们将我们天主圣殿的侍役给我们带来。④18赖我们天主慈悲的手扶助我们,他们给我们带来了一位明智的人,即是玛黑里的子孙,(玛黑里是伊撒尔的孙子,肋未的儿子),即协勒贝雅和他的儿子及他的兄弟们,共十八人,19还是哈霞贝雅,同他尚有默辣黎子孙中的耶霞赫雅和他的兄弟们及他的儿子们,共二十人;⑤20尚有达味和诸首长为服事肋未人所定的献身者,共二百二十人,他们的名字都一一记录了。
21我在阿哈瓦河那里宣布戒食,为在我们的天主前谦卑自己,祈求祂赐给我们、我们的子孙,和我们一切的财物一路平安,22因为我惭愧求君王派军队和骑兵协助我们攻打路上的仇敌,因我们曾向君王说过:「我们天主的手扶助那所有求祂施恩的人,对那离弃祂的人,施以强制和义怒。」23我们就为此戒食并祈求我们的天主,祂便俯听了我们。24我由司祭的首领中拣选了十二个人,协勒贝雅和哈霞贝雅,同他们一起的尚有他们的十个兄弟。⑥25我把金银和奉献给我们天主圣殿的器皿。即君王和他的参谋并首长,以及在那里所有的伊撒尔人所奉献的一切,都衡量了交给他们。26我衡量了,而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共六百五十塔冷通,银器一百塔冷通,金子一百塔冷通,27还有金盂二十个,值一千达尔革孟,发亮的铜器皿两个,贵如黄金。⑦28我曾向他们说:「你们在上主前是圣的,器皿也是圣的,金银是甘愿献于上主你们祖先的天主作礼品的。29你们要谨慎护守,送到耶路撒冷在上主圣殿的库房内,当着司祭和肋未人的首领和伊撒尔众族长前数点了这一切。」30司祭和肋未人就把数点过的金银器皿收下,送到耶路撒冷我们天主的圣殿内。⑧
31一月十二日,我们从阿哈瓦河起程赴耶路撒冷,赖我们天主的手扶助我们,救我们脱离仇人和路上暗害者的手。32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休息了三天。33第四日,在我们天主的圣殿内,由司祭乌利雅的儿子默勒摩特经手数点了金银和器皿,同他一起的有丕讷哈斯的儿子厄肋哈匝尔,还有肋未人耶秀亚的儿子约匝巴得和彼奴依的儿子诺哈德雅。34该数的数,该称的称,将总数在那时都记录下来了。35曾被掳而充军,以后回来的子民,向伊撒尔的天主奉献了全燔祭,为全伊撒尔献了牛犊十二头,公羊九十六只,羔羊七十二只,为赎罪祭的公山羊十二只,这一切都是献于上主的全燔祭。⑨36他们向君王所指派的总督,河西的诸省长交了君王的谕令,他们便协助了民众和赞助了天主的圣殿。⑩
注 释
① 本节内三位族长:前两位是司祭们的族长,第三位即哈突市是犹大王家之后(编上3:22)。 ② 由本节起至14节共十二位族长,内中八名与厄下10:15以下同。除协加讷雅和协罗米特二名外,都已见于本书2章内。 ③ 「在流往阿哈瓦的河边」,按本章21和31节与厄三应读为「在名叫阿哈瓦的河边」。阿哈瓦大约是靠近巴比伦不远的一条灌溉田地的水渠。肋未人在第一次返国时,参加的不甚踊跃(2:40只七十四人),因为按生活状况而论,在巴比伦要比耶路撒冷好。当社会秩序尚未纳入正轨之时,在圣殿中服役没有保障,必须自己去想办法,(厄下12:46;13:10),这是肋未人不愿回国的理由,但厄斯德拉回国的使命,是复兴宗教,恢复圣殿中的敬礼,肋未人是必须同去的。 ④ 加息费雅,不知位于何地,大概离巴比伦不远,为肋未人和献身者充军时所居留之地,或与厄肋番提乃遗翰所载之加协费(Kasephi)地方同。依多或即肋未人的一位族长。 ⑤ 协勒贝雅、哈霞贝雅和耶霞赫雅三位肋未族长,都是默辣黎的后代(户3:17,33编上25:3,15,19)。 ⑥ 本节按厄三8:55作「我由人民的领袖和圣殿的司祭中拣选了十二人,并协勒贝雅和哈霞贝雅及他们十位兄弟,共二十四人。」按原为似乎是司祭十二人,肋未十二人(30节)。 ⑦ 这里金银的价格约为一百万金镑。巴腾以为这巨额是编年纪的作者景仰厄斯德拉而加大的。 ⑧ 厄斯德拉返国所组织的旅行团,连妇女儿童共约两千人,行程约一千四百公里,费时三月又半。按7:9是一月一日由巴比伦起程至阿哈瓦,此地大概是犹太人聚集之地,他在此处组织了旅行团,邀请了肋未人,分配了所带的金银器物,又守斋求主,保佑一路平安,至一月十二日方正式起程。 ⑨ 这一批人达到目的地,以及将金银器物交代清楚之后,为感谢天主的护佑,就如则鲁巴贝耳回国之后,为全伊撒尔每支派献祭。复兴后的犹太人民,按血统说只是一个又半个支派,但他们总自信是天主所简选,在西乃山下与之缔约的人民,是十二支派的全伊撒尔人。 ⑩ 「总督」即驻在达默协克河西地区的君王代表。河西地区又分若干省,如叙利亚、腓尼基、撒玛黎雅、犹大、哈孟、阿协多得等省,各省皆有省长,直属于河西的总督权下。厄斯德拉既是君王所派遣的视察员,负责管理犹太人宗教之事,所以他向河西的总督和各省长交了君王的谕旨,以便自由行动,执行自己的职权。
第九章
章旨 1-4厄斯德拉闻伊人娶外方人为妻后的悲痛。5-15厄斯德拉的哀祷。
1这些事完毕后,众首领来到我前面说道:「伊撒尔人、司祭和肋未人不但没有离开异方的人民,且随了他们作邪匿之事,即客纳罕人、希威人、培黎齐人、耶步息人、哈孟人、摩阿布人、埃及人和阿摩黎人所作的邪匿之事。2因他们为自己并为自己的儿子娶了他们的女子,故此圣洁的苗裔便与异方的人民相混杂,首长和官员是这罪孽的领导。」3我一听这话,遂撕裂了我的衣裳和外氅,拔去了我的头发和胡须,我就绝望地坐下。4那所有敬畏伊撒尔天主诫命的人都聚集在我面前,为了充军归来者的罪孽,我绝望地坐着直到晚祭。①
5到了晚祭之时,我满怀着悲痛起来,穿着撕裂的衣裳和外氅,就双膝跪下,伸开手向上主我的天主,6说:「我的天主啊!我向祢仰视,实觉惭愧,我的天主啊!因为我们的邪恶积累地高过了我们的头顶,我们的罪孽上达于天。7自从我们祖先时代直到今日,我们犯了重大的罪孽,为了我们的罪恶,我们、我们的君王和司祭都被交在异方的君王手中,亡命刀下,被俘虏,遭掠夺,丢脸受辱,就像今日所受的一样。②8现今上主我们的天主对我们暂施仁慈,叫我们还留下一些残余的人,又在圣地给了我们居所,我们的天主还使我们的眼目明亮,并且在我们奴隶期中,使我们尚有少许生气。9因为我们做奴隶,在我们奴隶期中,我们的天主还没有离弃我们,且叫我们在波斯王前获得宠遇,因此使我们有了生气,重建我们天主的圣殿,收拾它的荒墟,又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给了我们藩篱。③10我们的天主啊!既然有了这些事,现今我们还说什么呢?因为我们遗弃了祢的诫命,11就是祢藉祢的仆人众先知吩咐说:你们要去占据的那地方,因了各地异民的卑污行为,成了不洁之地,因此罪孽便充满了那地方的每个角落。12所以你们绝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给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永不可谋他们的平安和福利,这样你们才会强盛,能吃那地方的出产,并且遗留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13为了我们许多的过失并重大的罪孽,以后这一切就临到我们身上了;我们的天主啊!因为祢估低了我们的罪恶,所以还留下我们一些亡命的人,就像我们这样的。14我们还破坏了祢的诫命同这些污浊的民族联姻呢?是否还要祢向我们发怒,一直消灭我们一个也不存留,或有逃亡的吗?15上主伊撒尔的天主,祢是公义的,因此使我们剩下这些亡命的人,像今日一样。看哪!我们在祢面前都带着罪孽,因此没有人在祢面前能站得住。」④
注 释
① 按上章厄斯德拉五月四日向圣殿的司祭交代了金银器物之后,便到了达默协克和附近省城交了君王的谕旨,说明了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并自己所有的权柄,以后回了耶路撒冷;首先在圣城内开始作复兴的工作。他必是先敦劝民众守那久已废弛了的法律,讲劝的结果,有许多首长前来告密,说伊民沾染了外族的恶习,与外族联姻(6:21;10:11),这是法律上所绝对禁止的(出23:32;34:11-16申7:1-5)。这禁令是保护犹太人宗教和道德的纯正,不为外族所沾染。天主曾向伊民说过:「对我,你们应是圣的,因为我,上主是圣的。我使你们与万民分离,叫你们属于我」(肋20:26)。故此2节称犹太人为圣洁的苗裔;此时的犹太人,数目很少,且是贫弱而被压迫的散民,若不严守法律所定的婚姻制度,的确有被同化乃至消灭的危险。所以厄斯德拉如此痛心疾首;这痛心疾首的态度,表示一位司祭在天主前,对民众的罪是多么负疚。这幕自责的悲剧,给在旁的观众一种深刻的印象,使人认清这罪恶的关系和严重。厄斯德拉悔罪虔诚的哀祷,更激励人民悔改的决心。 ② 6,7两节,厄斯德拉以古人的罪过,和受罚的事实作祈祷的序幕(厄下9:29-35达9:5-8)。 ③ 8,9两节赞美称谢天主对这残余的犹太人所表现的慈爱。「在圣地给了我们居所」,「居所」原文作「橛子」,即支搭帐幕时,钉在地下以栓绳索的木橛。这比喻见依22:23-25,指支搭帐幕的木橛,若牢固的地中,人的生命财产方可以寄托在内。「眼目明亮」,是一种新生、力量和快乐的象征(撒上14:27)。「给了我们藩篱」,「藩篱」,原文亦有「保障」和「护卫」的抽象意义(则13:5欧2:8咏30:13)。 ④ 11,12引用申7:1,3,12;23:7的话;「成不洁之地」,见肋18:24-25。厄斯德拉根据申命纪和众先知以为违犯圣洁的罪过是敬拜邪神的罪,因天主仁慈而得以生存的犹太人竟犯了这根本的法律,迫使天主消灭他们。厄斯德拉的祈祷,不仅是要求天主俯允,而其用意也是愿在听众身上收悔改之效,为此他这祈祷是行在大众之前(10),藉此感化罪人的心,使他们放弃以前邪僻的生活。
第十章
章旨 1-8厄斯德拉命离弃外方妇女。9-17取得民众大会的同意。18-44离婚者的名单。
1当厄斯德拉祈祷和认罪时,泪流如注,俯伏在耶路撒冷圣殿前,那时有很大的一群伊撒尔人,即男人、妇女和孩子都聚集在他前,这民众也都流泪如注。2有赫蓝子孙中的一位即耶希耳的儿子协加讷雅发言向厄斯德拉说:「我们由异民中娶了外方妇女,因此我们得罪了天主,如今关于这事为伊撒尔还有希望,3所以我们要与我们的天主立约,按照我主子和那些敬畏我们天主诫命者的意见,当离弃那些妇女和由她们所生的人,此事应按照法律去行!①4起来吧!①因为这是你的事,我们要协助你,你应勇敢去作!」5厄斯德拉就起来,叫众首领、司祭、肋未人和全伊撒尔起誓,应按这话去作;他们就发了誓。6厄斯德拉以后离开了上主的圣殿,到了厄肋雅熹布的儿子约哈南的房子;他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他对充军归来者的罪过悲伤。②7随后他们通告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由充军归来的人,令他们聚在耶路撒冷。8凡三日内不来者,照众首领和长老的议决,他的一切财产充公,那人也由充军归来者的会众革除。
9所有犹大和彼讷雅明人三天内都聚集在耶路撒冷,时在九月二十日,众人都坐在天主圣殿前的广场上,为了这事情和下雨的原故,他们都战战兢兢,③10厄斯德拉司祭起来向他们说:「你们娶了外方妇女为妻,因此失了信,增加了伊撒尔的罪孽。11现今你们应光荣上主你们祖先的天主,承行祂的旨意,就是应离开异方的民族和外方的妇女。」④12全会众都高声回答说道:「我们必要照你所说的去作。13但是因为人民众多,又是下雨的时候,所以不能站立在露天地上,并且又不是一天两天能作完的事,因为我们在这事情上越轨的太多了。14请我们的首领为全会众负责,使所有在我们城内娶外方妇女的人,照指定的时候,同每一城的长老和审判官一起来,直到挽回我们的天主对此事的盛怒。」15但是只有哈撒耳的儿子约纳堂和提刻瓦的儿子雅黑则雅起来反对,还有肋未人默秀蓝和霞贝泰支持他们。⑤16由充军归来的子民就照自己说的作了;厄斯德拉司祭遂为自己拣选了一些人,即那些家族族长和所有按名字被指定的人,他们在十月一日就开庭审查此事,17直到一月一日关于娶外方妇女的男子的案件,方才办完。⑥
18在司祭的子孙中有这些人娶了外方的妇女:即约帀达克的儿子耶秀亚的子孙和他的兄弟玛哈色雅、厄里赫则耳、雅黎布和革达肋雅。19他们伸了手,以后就辞去了他们的妻子;为赎他们的罪,献了一只牡羊作赎愆祭。⑦20依默尔的子孙中有哈纳尼和则巴德雅,21哈陵的子孙有玛哈色雅、厄里雅、协玛赫雅、耶希耳和胡齐雅。22帕协胡尔的子孙中有厄肋约赫乃、玛哈色雅、依协玛赫耳、讷塔讷耳、约匝巴得和厄耳哈撒。23肋未人中有约匝巴得、熹默希、刻拉雅也叫刻里塔、培塔赫雅、犹达和厄里赫则尔。24在歌咏者中有厄肋雅熹布,守门者中有霞隆、忒冷和乌黎。25在其余伊撒尔人中:法络市子孙中有辣默雅、依齐雅、玛耳基雅、米雅明、厄尔哈匝尔、玛耳基雅和贝纳雅。26赫蓝子孙中有玛塔讷雅则加勒雅、耶希耳、哈贝狄、耶勒摩特和厄里雅。27匝突的子孙中有厄肋约赫乃、厄肋雅熹布、玛塔讷雅、耶勒摩特、匝巴得和哈齐匝。28贝拜的子孙中有约哈南、哈纳讷雅、匝拜和哈忒来。29巴尼的子孙中有默秀蓝、玛路客、哈达雅、雅秀布、协阿耳和耶勒摩特。30帕哈特摩阿布的子孙中有哈德纳、革拉耳、贝纳雅、玛哈色雅、玛塔讷雅、贝匝肋耳、彼奴依和默纳协。31哈陵的子孙中有厄里赫则尔、依熹雅、玛耳基雅、协玛赫雅、熹默红、32彼讷雅明、玛路客和协玛勒雅。33哈雄的子孙中有玛忒乃、玛塔塔、匝巴得、厄里费肋特、耶勒买、默纳协和熹默希。34巴尼的子孙中有玛哈待、哈默兰、约厄耳、35贝纳雅、贝德雅、革路胡、36瓦讷雅、默勒摩特、厄勒雅熹布、37玛塔讷雅、玛忒乃、雅哈塞、38巴尼、彼奴依、熹默希、39协肋默雅、纳堂、哈达雅、40玛革纳德拜、霞霞依、霞赖、41哈匝勒耳、协肋默雅、默勒雅、42霞隆、阿玛勒雅、约色弗。43讷波的子孙中有耶希耳、玛提忒雅、匝巴特、则彼纳、雅待、约厄耳和贝纳雅。44以上诸人都娶了外方妇女,有的妇女也生了儿子。⑧
注 释
① 协加讷雅代表众人向厄斯德拉献策;协加讷雅是犹大王家之后(编上3:21),是参加厄斯德拉回国者之一(8:5),他同族中有六人娶了外方妇女(27节)。「有希望」,拉丁通行本作「作补赎」。「立约」即指起誓之事。「我主子的意见」,我主子是尊称厄斯德拉之辞。厄斯德拉似乎想到没有别的办法比2「离婚」更妥善和更人道的。 ② 「他到了那里」,希腊译本作:「他在那里过夜。」约哈南此时为大司祭,靠圣殿有他的住宅(厄下3:20,21)。按厄下12:22大司祭的谱系是:「厄肋雅熹布、约雅达黑、约哈南和雅杜亚。」讷赫米雅第一次来耶路撒冷时,厄肋雅熹布为大司祭(厄下3:1;13:4,7,28),厄肋雅熹布大约由四五三年至四三三年为大司祭,约雅达黑由四三二年至四一〇年为大司祭,厄斯德拉即与约哈南同时,与厄肋番提乃遗翰所指之约哈南大司祭即同一人。「厄肋雅熹布的儿子」,儿子按闪族语文,即子孙或后代之意,此处不言约雅达黑的儿子,因厄肋雅熹布为当代最负盛名之人。 ③ 「财产充公」,即归圣殿之意,按申20:16苏6:21本当实行毁灭制或禁制,充军后此制渐宽,仅将财产充公而已。「由会众革除」,即革除教籍,此与若9:22逐会堂外同意,厄斯德拉此权,即根据君王给他的委任状(7:26)。九月为「基色娄」月,即今之十二月,为巴力斯坦之雨季,天气甚寒。「为了这事情」,按儒翁(P. Joüon)订正作「为了冰雹」。 ④ 「光荣天主」,即承认自己的罪,服从天主的法律,甘心牺牲自己,离弃外方妇女,就是光荣天主,遵行祂的旨意。 ⑤ 14,15按原文意义不明,今按现代各译本修正。14节之意为:(a)使他们的族长组织一个法庭;(b)叫那娶外方女人的准时到案;(c)同时他们本城的长老和审判官也应出庭作证(16节)。15节可译作:「只哈撒耳的儿子约纳堂和提刻瓦的儿子雅黑则雅主张此事,默秀蓝和肋未人霞贝泰支持。」此译文显然与16节成立法庭事不合,大家已经同意通过了,何必再提出这四个同意的人来?按原文之意,这四个人一定持有反对之意,他们反对的不是关于离婚之事,因为全体早已决定了,他们不满意的是这法庭的程序过于缓慢。 ⑥ 「十月」为「忒贝特」月,即今之一月。「一月」为「尼散」月,即今之三月,此案件处理共三月之久。 ⑦ 按此章所记娶外方妇女者,共一百十三人,司祭十七人,肋未十人,平民八十六人,只大司祭一家中即有四人。他们做了这样的恶表,他们的罪恶更重,所以应献赎愆祭,没有叫其余的人献祭,只叫司祭献祭,表示他们罪过的重大。「伸手」即起誓之意(列下10:15)。 ⑧ 「有的妇女生了儿子」一句,原文意义不明,厄三9:36作:「他们把妇女和儿子都离弃了,」较为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