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哈巴谷先知
哈巴谷书在玛索拉经文和希腊译本中居十二小先知书之第八位。关于哈巴谷的身世,除知道他名叫「哈巴谷」和他是一位先知外(1:1),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据一般学者的意见,这名字出于希伯来动词「Habaq」,意谓「拥抱」。另有一些学者却以为是出于亚述文之「Hambakuku」,乃一草名。希腊本作「Ambakoum」,同样的名字亦见于达14:33,38,说那时有一位名叫「哈巴谷」的犹大的先知,被天使提到巴比伦去,给囚在狮圈的达尼尔送食物。在希译本的这段史事前所有的小引内,明说这一段史事是录自「肋未支派耶稣的儿子哈巴谷的预言」;看来希译本的译者以十二小先知中之哈巴谷先知为达尼尔14章所述的「哈巴谷」先知,这种意见决不可取,因为十二小先知中的哈巴谷是在充军以前写了自己的著作,决不能活到达尼尔时代(达14:1)。
二 哈巴谷书
(a)结构与分析
由本书的外面的结构看来,虽然分为两大段:1,2两章为第一段,写的是「神谕」。3章为第二段,是先知的祷辞。每段前面都标有题名,对于这两个题名,尤其对第二段的题名,不必注意,因为是后人所加的。全书虽分为两段,但就内容说,只有一个论题,即先知与天主的对话。上主先以神谕答复先知在祈祷中所有的疑难,最后以神视叫先知看见祂降来施行审判的威严。如此本书可分析如左:
1:1题名
1:2-1:11先知的第一次质疑与上主的答复:他抱怨天主:背信和凶残的人为何还不受制裁(1:2-4)。天主答复说:祂必召那残忍凶猛的加色丁民族来惩罚这些恶人(1:5-11)。
1:12-2:20先知的第二次质疑与上主的答复:先知抱怨上主藉外族加于伊民的惩罚太残忍暴虐(1:12-17),而后安心等待天主的答复(2:1)。天主的答复:先命令先知把自己的答复写在版上(2:2-3),然后输出自己启示的内容:一切不公义和不虔敬的残暴人必不能存留,但公义虔敬的人必获得拯救。天主对那不虔敬的残暴者的审判早已决定,叫他成为人人的笑柄,受人的讥讽(2:4-20)。
3:1-19先知第三次的质疑与上主的答复:这一次先知即刻恳求上主执行祂在启示中所说的神谕(3:1-2)。这次天主以神视答复了先知,在这「神视」中,先知心目中已见到天主来临消灭祂的一切仇敌,救助自己的百姓(3:3-15)。最后先知表白他对天主坚固不移的信仰与依赖(3:16-19)。‘
(b)内容与特征
由上面的分析看来,哈巴谷书与其他先知书虽然不同。本书的性质与其说是劝导百姓,不如说是辩护天主的公义。哈巴谷不相似其他的先知,奉天主的命起来宣讲,反对不遵守天主诫命的人,向他们预报未来的审判;而他以对话的文体与天主讨论有关虔敬和公义的犹大人的问题。他一面质问天主,一面祈求天主执行自己的答复;他所探讨的问题是:天主对那些任意虐待人民和对凶残的压迫者所有的态度是否公正?他既然关心这个问题,所以他在本书内常拿自己作为一切受压迫者的辩护人或仲裁者,他对以上这问题老是郁积在心中(1:2-4,12;2:1)。最后赖天主的启示他解决了这难题:即天主不断地留心一切犯罪和作恶的人,给他们规定了期限,期限一到,必要惩罚他们。至于犯罪和作恶的犹大人,天主用外邦人来惩罚他们,但这些外邦人却因残忍无道要受天主更严厉的惩罚。义人和虔敬人应坚忍与信赖,等待上主审判的日子降来。在困苦和窘迫的境遇中,更应对天主表示自己的信赖,凡有这样信赖的人终必获得胜利,也终必获救。如此,先知得了天主这番启示以后,就在自己受压迫的百姓前作了天主公义的辩护者。所以本书的目的是为给那些怀疑天主公义的犹大释难,也是为安慰他们,并规劝他们要常依赖天主,因为天主必要救护信赖自己的人。明白了本书的目的,就不难解释本书的意义了。
(c)诠释书义
关于哈巴谷书的释义,公教与非公教的经学家的意见彼此甚不一致。其中最大的难处是对于1:2-4与1:12-17两段内的意义。在这两段内先知所抱怨的凶残的暴虐者是否是同一人?对此点颇有争论。据我们的意见在头一段内所说的暴虐者是犹大人,在后一段内所叙述的暴虐者天主用来惩罚犹大人的加色丁人:如此,在同一章内,先知用一样的名词「恶人」,一时指犹大人(1:2-4),一时又指加色丁人(1:12-17)。在1:2-4节内犹大人是暴虐者,而在1:12-17节内却是受虐待的人(是被压迫的人),这未免前后有所抵触。再者,第一章4,5两节之间经文似乎有所中断,由先知的质问一跃而到上主的答复,其间不相连接。为解释这些难题,在学者中就发生了不少的意见,最主要者不外:
(1)大多数的学者以为本书的次序有所错乱,现有经文的次序必须加以更正。依据他们的意见,第一章12-17节一段应直接放在4节以后,形成一篇攻击暴虐者的神谕,是先知对同一的暴虐者所发的怨言,然而所说的暴虐者是谁?主一说的学者的解释又各不相同:
(甲)番曷纳刻以为这暴虐者是指加色丁人。据他的意见全书的次序应排列为1:5-11天主宣布了加色丁人必来惩罚自己的人民;1:2-4,1:12-2:1先知抱怨加色丁人强占土地,不讲公义;2:2-3:19先知终于在天主的启示中得知加色丁人必将受罚。
(乙)洛忒斯坦(Rothstein)等学者则主张本书原来的次序为:1:2-4,1:12-2:1为一段,1:5-11,2:2-3:19为一段。在前一段内先知怨恨自己民族间的暴虐者,即邪恶的约雅金王和他的党羽;在后一段内先知预言天主必遣加色丁人来惩罚这些恶人。
(丙)据步德(Budde)和爱斯斐特(Eissfeldt)等学者的意见,在1:2-4;1:12-2:1一段内,先知是控诉亚述人所加的压迫,对这些亚述人,先知预言天主必藉加色丁人来惩罚他们。
(2)另有一些学者他们不变动原文的次序,只寻求其他解决这些困难的办法。
(甲)据杜木(Duhm)和其他许多学者的意见,哈巴谷书是由六篇不同而不想关联的诗集成的,在这些诗词中,描写亚历山大在东方所获的胜利和他所引起的反感。但1:6明明提到了加色丁人,主这一说的为自圆其说,只得将经文加以修改。
(乙)色林、巴拉(Balla)与洛斯特(Rost)等学者则以哈巴谷书为一篇「先知的礼仪祷辞」(Liturgia prophetica)。当约雅金和漆德克雅两朝代时,犹大人备受加色丁虐待,先知遂作了这篇祈祷辞,为在赎罪之日咏唱。据这些学者的意见,这篇祷辞包含百姓的两段哀求与先知以天主名义所给的答复,最后预言加色丁的灭亡。
(3)以上的学说,我们都不能赞同:因为,一、哈巴谷书不是讲述亚述人的书,因为书中从未提及他们,也未曾暗示他们;二、哈巴谷书决不能暗示马其顿人和马其顿时代。杜木等学者擅改1:6节的经文,更属无稽,因为哈巴谷先知在此对残暴者的描写,与其他先知关于加色丁人的描写完全相符;三、经文不可轻易变动,因为问题可由其他途径予以解决;四、1:2-4内一点也灭幼暗示外方的敌人,4节内所用的「法律」与「审判」二字更可说是指的犹大民族。但是在1:12-17一段内所讨论的明明是指外方的敌人;五、说本书是「先知的礼仪祷辞」,更无所依据。为了这些原因,所以我们对于本书的解释是:1:2-4一段内先知所怨恨的是欺压自己同胞的犹大人;1:5-11是天主答复先知所有的质问,声言自己必召加色丁人来惩罚这些不义的犹大人。1:12-17在加色丁人侵入圣地以后,先知目睹他们如此欺压残害犹大人民和其他的民族,于是先知又质问上主;2:1-20是上主对这些质问的答复,声明到了时候,加色丁人必要受罚。3:1-19最后先知描写天主如一位审判者降来,为消灭加色丁人和选民的一切仇敌,而救护信赖自己的人。这解释看来很适合哈巴谷书所影射的时代背景。
(d)历史背景
据1:6看来,哈巴谷先知得天主第一次启示(1:5-11),是在加色丁人向东方各国拓展自己的势力以前。虽然犹大人早已认识这个民族,但是在哈巴谷先知第一次得到天主启示时,加色丁人的国势尚未达到极盛的时代。关于当时的历史,我们在先知书中册历史总论内,已有所讨论,此处只略提一些与本书内容有密切关系史事。
加色丁人到第八世纪末,在默洛达客巴肋阿丹领导之下,已开始脱离亚述国而独立(列下20:12-19依39:1-2)。到第七世纪末,在纳波颇拉撒尔统治之下,居然成了一个独立而强盛的国家,于六一一年攻陷亚述的京城尼尼微,代亚述而建起新的巴比伦大帝国。此时埃及虽想与新巴比伦帝国争霸,然终未得逞,于六〇九年加尔克米市一役,埃及大败,从此东方各国都成了巴比伦的藩属,称臣纳贡(哈1:6,8,10)。六〇五年纳波颇拉撒尔的太子拿步高率兵由叙利亚进入巴里斯坦,第一次侵占了耶路撒冷。2:6,9说残暴的敌人劫掠不义的财物,与当时的情形很相符合,因为据达1:1编下36:6,7拿步高人的暴虐和压迫(哈1:6,7)。拿步高在他父亲死后,六〇五年回到巴比伦之后,就开始兴建宫殿、堡垒、城垣,极力扩大京城,因此史家称他为「巴比伦的创造者」(达4:27)。为完成他这计划,就由他所征服的民族中抽丁服役,以民膏民脂和劳役的汗血,修成了雄伟富丽的巴比伦城。在厄忒默难基(Etemenanki)庙的刻文上,他这样自夸说:「玛尔杜克(战神)所交与我的,作我臣属的诸国人民,我强迫他们服役修建厄忒默难基庙,令他们搬运砖瓦。」还有其他的刻文也指明同样的事。这些刻文都足以佐证哈巴谷先知论强暴的仇敌所说的事(2:9,11)。
此外,犹大国内当时的景况也与哈巴谷书所述的相符合。热心的约熹雅王(六三八——六〇八)死后,当约雅金王(六〇八——五九八)执政时,君王又背离了天主(列下36:5耶25章);背离天主的君王,决不会谋人民的福利,因此约雅金残酷对待自己的百姓。哈巴谷在1:2-4内所述说的民间残暴不义之事,与耶肋米亚在22:13-19严厉责斥恶王约雅金所作的事,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先知第一次的质疑与天主对他第一次的答复,是关于约雅金王初年之事,即自六〇八年至六〇五年。第二次的质疑与第二次的答复是讨论六〇五年以后所发生的事。此时加色丁已初次蹂躏了圣地。由2:8,17看来,犹大民族业已遭受国加色丁人的压迫,但是否已有被掳充军的人,无法确定,但有些学者愿由2:5,3:14两节推测已有一万犹大人充军的事,时在五九八年。对于五八七年犹大亡国和被掳充军之事,全书一点不提,为此我们可以断定先知第二次得到天主的答复是在六〇〇年左右。
(e)著作时代
由前节所述,我们可以断定哈巴谷书是在什么时候写的了。按2:2天主曾命先知把反对加色丁人的神谕写在版上。无疑地,先知听从了天主的命令。先知似乎在这时撰写了自己全部的著作。关于此问题,详见2:2节的注解。据我们看来,天主命先知所记录的神谕,是2:4-3:15一段。第一章好似这神谕的引子,说明这神谕的由来。如此我们可以推断全书的著作时代是在六〇〇年与五九〇年之间。
(f)书的完整与经文的保存
虽然学者对本书的一贯性不予以公认,尤其对第三章原著为先知加以攻击,但是由于本书所讨论的论题只有一个,和本书各部分内在的联系,全书应视为一整个的著作,一面是先知与义人切望并哀求天主快快惩罚那些残暴的恶人(1:2-4,12-17;2:1;3:2);另一面是先知劝告虔诚的人要坚持信赖,因为天主到了自己预定的时候,必要拯救信赖自己的人(1:5;2:3,4)。这样每段都有密切的关系。最后,先知在大难之中应对天主有坚贞不移,百折不挠的信赖,作为本书的结论(3:16-19)。
关于经文,保存得不算很好,尤以第三章哈巴谷的祷辞残缺更多,有数处几乎无法修订,这大概是因为古时犹太人在礼仪中常应用这首诗歌,辗转传抄,一误再误所致;文学史上民间习诵的诗歌,常有这种现象(参见先知书上册总论第八章)。全书大约有三十处加以修订,我们在本书的修订上曾参照古译本,尤其参照了较有价值的希腊译本和一九四七年在死海西岸洞内所发见的哈巴谷注释。至于第三章哈巴谷的祷辞,我们除参照了现有的七十贤士译本外,还参考了一些较古的「小字体抄卷」(Codices graeci minusculi anteriores praesenti recensioni lucianeae)。这些「小字体抄卷」似乎保存了犹太侨民在希腊文化地区的会堂内所习用的哈巴谷的祷辞的经文。
(g)笔法与文体
哈巴谷书内所用的文体,虽然前后有所不同。1:2-4,12-17所用的是哀歌体,写先知个人的哀怨。2:6-20是希伯来人所谓的「玛霞耳」(Mashal)即讽刺诗,共分五段。第三章是颂扬上主显现的一篇圣咏。这篇圣咏更好称之为「末世咏」(Hymnus eschatologicus),因为虽然直接所讨论的是上主对加色丁人的胜利,但间接也是描写天主对自己神国一切敌人的胜利,歌颂上主为全世界的君王。此外在这章内还包括一些末世论和默示录体的成分:如上主审判的时期已经决定,劝勉信徒应怀着忍耐与信赖,等候这已决定而为期尚远的日子。
哈巴谷书在众先知的著作中以简洁见解,多譬喻而善于描写,意义尤其深奥。第三章哈巴谷的祷辞与出15申33和民5的诗歌,算是全部旧约中最古雅的诗歌。
三 哈巴谷的神学
哈巴谷一如其他的先知,由自己民族的遗教、历史和前代与当代先知的道理中,吸取了自己宣讲的资料。他的思想与出15申33和民5的思想类似外,又常引用依撒意亞、米该亞和耶肋米亞以及许多圣咏的思想和语句。他所讲的关于天主的圣洁,对充满大地的上主的光荣和对天主应有的信赖的道理,显然是依据依撒意亞先知的宣讲。
较为重要的问题,还是耶肋米亞和哈巴谷二人之间的关系。凡读过耶肋米亞的,都知道耶肋米亞先知一生不遗余力攻击那些迎合民意,专门预言福利的假先知,因为他们使百姓耽于逸乐,流于罪恶,徒然期待上主的救援,而不思悔改,听从上主的呼唤。据一些学者的意见,哈巴谷和与他同时代的纳鸿先知都应列在耶肋米亞所攻击的专门预言福利的先知内。这意见完全不合事实,因为耶肋米亞与哈巴谷二先知的观点不同,是由于他们所负的使命各异。耶肋米亞是奉命向不忠于上主的犹大人宣布已来近了的严厉的审判,以加色丁人为上主手中惩罚不义之徒的鞭子。哈巴谷先知也有这种思想,但哈巴谷的使命却是为安慰自己百姓中与恶人们同遭加色丁人迫害和压迫的义人,坚固他们的信赖,不要怀疑天主的公义,为此预言加色丁人的末路与自己百姓未来的救援。耶肋米亞的宣讲内也不是没有这种思想,参见耶29:10-14;30-38章,50章51章。此外该注意的是:哈巴谷先知并不是向全犹大人民,而只是向那些虔诚忠信的人预言救恩(2:4),所以不能以他是一位迎合民意,专门预言幸福的先知。
本书亦大可称之为「先知的辩神论」(Theodicaea prophetica),其目的是在于坚固信徒对上主的信赖。在这部号称「先知的辩神论」的书内,特别有三端显著的道理:即天主的忠信,天主的正义和信仰的重要,今分别讨论于后:
(a)天主的忠信:哈巴谷先知决不像假先知们一样,只以选民的地位夸耀,但他以上主在西乃山上拣选伊民为自己的选民的事实,作为天主必要拯救伊民脱离一切仇敌的根源,由此说明在将来伊民的历史上,天主决不会忘记自己所许的诺言。先知以为这西乃山上的显示不过只是伊民将来历史的前奏,因此先知在目前困难煎迫中,全心期待天主从忒曼和帕兰再次发现,以执行审判,广施救恩(3:3)。因为天主「自昔日」就是选民的天主(1:12),是选民的「磐石」,即是选民的基石与保护者(1:12参阅依17:10申32:4,18),所以先知在这最大的困难中,仍以天主为「救助的天主」(3:18)。
(b)天主的正义:天主是忠信的,可是同时也是圣洁的和正义的(1:12;3:3),所以选民的地位决不保证选民不受惩罚,因而起奢望之心,因为上主的眼目是纯洁的,决不能容许邪恶的存在(1:13)。万有的大主宰,人类的审判者天主,从天上注目一切(2:20),决不会容许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肆无忌惮地欺压其他的国家或民族(1:15;2:5-20)。上主既然是万民的审判者,当然更是自己选民的审判者。上主为惩治那些不义的选民,便派定了外邦民族来代替自己执行刑罚(1:12),但是这种刑罚并不是出于上主一时的忿怒,而是完全出于自己的正义,所以天主决不会让义人与恶人一同灭亡(1:13;3:2;欧11:9)。
这端道理在理论上固无难解的地方,但在实际上不免有使人怀疑天主的圣洁和公义的思想。哈巴谷先知原是对天主的圣洁与公义还有崇高的思想的,但因为他见了当时不洁不义的事,因而心怀怨恨,向天主发出这伤感的质问:你怎能坐视邪恶而不顾正义(1:3,13-17)?这难题不是专靠人的理智所能解决的,而必赖天主的启示。天主对这问题的启示是:凡不义之人,无论是属于选民或属于异民必要灭亡(1:13;3:13),一切义人都要获得上主的救援(2:4)。天主的正义终究必要获得胜利,而众义人与信赖天主的人也必分享天主所得的这种胜利(3:18,19)。
(c)信仰的重要:先知向选民所要求的,就是他们的坚固的信仰,惟有这信仰才能使他们脱离一切困难,而获得救援(2:4;3:17-19)。先知对于信仰的重要所讲的,并不是什么新道理(参见创15:6依7:9,28:16亞5:4,6,14等处),不过推究了它的深义。如今我们要问:「信仰」在哈巴谷先知心目中究竟有什么意义?
为我们的先知,「信仰」是对天主行事的一种完全的信赖,虽然在某些事上人们不能探得天主行事的意向和计划,但该知道天主无论做什么事必然依照自己的正义和圣洁。为此,「信仰」在先知的心目中是指对天主绝对的服从,绝对的依赖,纵然天灾人祸把人重重包围,人仍要坚贞不移,仰赖上主(3:17-18),换句话说:「信仰」即是指人把自己完全交付于天主,虽然在大难中,人力绝望之际,仍然全心依赖天主,知道上主到了自己所规定的时期,必要在全世界前发现自己的光荣(3:3),义人就在此时获得救援(2:4)。
在这一点上哈巴谷先知超越了旧约中其他的作者,他以这端道理给新约尤其给圣保禄宗徒开辟了一条道路。哈2:4做了外邦宗徒宣讲的要旨,所以圣保禄在自己的书内三次引援了这一节(罗7:17迦3:11希10:37-38),并非出于偶然。固然信仰的观念在圣保禄的心目中更为卓越精致,但这堪称为先知道理的成熟果实。先知以自己的言论和芳表所教导的绝对的信赖与圣保禄宗徒所讲的,人如愿得救,必须绝对信赖耶稣基督的道理,相差不过一步之遥。本书最后一节使我们联想到圣若望所说的:「战胜世俗的就是我们的信仰」(若一5:4)。
最后我们还问:哈巴谷先知是否还论及默西亚时代?一些较古的教父,如圣奥斯定、圣热罗尼莫和圣依肋乃都以为「哈巴谷的祷辞」有直接默西亚论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在拉丁通行本内非常明显。圣热罗尼莫把3:18内的「救主」释为「耶稣」,3:13内的「受傅者」译作「基督」。虽然这直接默西亚意义的解释,依原文字义不能接受,但在「哈巴谷的祷辞」内确是含有预象的默西亚意义的(Sensus typicus messianicus)。天主对加色丁人的审判是未来默西亚对天主神国的一切敌人和一切假基督的势力的审判的预象,受压迫的犹大民族的得救是人类得救脱离魔掌的预象。希10:38就是依据这预象的意义,引用哈2:3,4来指示基督第二次降来。圣教会在礼仪上同样也按照这意义用「哈巴谷的祷辞」来庆祝基督的胜利和他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事业(见圣主日瞻礼六的日课),因为按基督自己所说的话,这世界的君王已藉十字架上的祭献被审判,已被驱逐于外了(若16:11;12:31)。所以十字架的祭献与最后的审判,是天主终于获得最后胜利的最大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