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章旨 1题目。2-5全书小引:上主特爱伊民。6-9责司祭轻视祭献。10-11废除旧祭献而预言新祭献。12-14责司祭亵渎祭献。
1神谕:上主的话藉玛拉基亚传于伊撒尔说:①
2我爱了你们——上主说;你们却说:祢怎样爱了我们?黑撒乌不是雅各伯的哥哥吗?——上主的断语——我却爱了雅各伯,
3而恨了黑撒乌;我曾使他的山荒凉,使他的产业变为豺狼的旷野。
4若厄东说:我们虽被破坏了,但我们要重建那废墟。万军的上主这样说:他们可以重建,我却要破坏。人们要称他们为邪恶的区域,为上主永远所愤恨的人民。
5你们亲眼看见,你们必会说:上主在伊撒尔的疆界以外显示了伟大。②
6儿子应孝敬父亲,仆人应敬畏主人。若我是为父亲的,对我的孝敬在那里?若我是为主人的,对我的敬畏在那里?万军的上主对你们说:司祭们啊!你们轻视了我的名。你们却说:我们在什么事上轻视了祢的名?
7就是你们在我的祭坛上奉献不洁的食物。你们又说:我们在什么事上沾污了它?即在你们说「上主的台桌是可轻贱」的时候。
8当你们奉献一只盲目的作牺牲,能不是罪过?当你们奉献一只跛腿的,或残疾的,能不是罪过?把这样的献给你的省长吧!他岂会喜欢你,或者悦纳你?——万军的上主说。
9现今你们恳求天主开恩怜恤我们吧!【既然经你们的手行了这事,】祂怎能垂顾你们?——万军的上主说。③
10但愿你们中一个人关上殿门,别在我的祭坛上白白地点火!我不喜欢你们——万军的上主说——也不悦纳你们经手的祭品,
11因为自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异民中大受显扬,在各处给我的名焚香献祭,且献纯洁的祭品,因为我的名在异民中大受显扬——万军的上主说。④
12但你们亵渎了它,即当你们说:「主的台桌沾污了,上边所有的食品也是可轻贱的」时候。
13你们还说:啊,多末麻烦!你们遂轻慢了我——万军的上主说——你们带来了夺来的、跛腿的和残疾的献为祭品,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悦纳?——上主说。
14那骗子是可诅咒的!在他的畜群中有牡的,且也许了愿,但向上主祭献了残疾的。因为我是大君王——万军的上主说——我的名要在异民中受敬畏。⑤
注 释
① 关于玛拉基亚的名字见引言一A。充军后十二支派已无南北的区分,同为上主的选民。充军时和以后的先知对犹太人宣讲时,多用伊撒尔,这名号是天主给圣祖雅各伯所起的,是光荣和胜利的头衔(创32注六)。现今他们国家虽灭亡,一切景况十分凄惨,但他们仍是天主理想的选民。 ② 上主拣选了伊撒尔作祂的选民,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功劳,完全是出于天主的特爱(罗9:10-13)。伊民对上主召选的大恩,以及对上主怎样显了许多神迹救护了他们,怎样藉圣祖和先知等将各种道理启示给他们,对这一切奇恩异宠,每个伊撒尔人都应铭刻在心,世世相传,不应遗忘。但此时由充军之地归来的人,虽已把圣殿修起,然而社会的秩序,人民的生活状况还十分可怜,圣京内疮痍满目。他们虽受大国——波斯的保护,但时常遭受四周各民族的侵袭骚扰,阻碍他们复兴的工作(厄上4:1-5;厄下2-3章)。此时定有信德不坚固的,怀疑天主的照顾和一向对他们所有的特爱。上主为消除他们的怀疑和怨言,先引述召选他们的祖先雅各伯为恩许的承受人,黑撒乌虽为长子,天主却未选他(创25:21-34;27章);后再以黑撒乌的后裔——厄东人所占据之地永不能复兴为证。耶27:3;则25:12-14;35:10等处曾载厄东人为加色丁人所灭。若瑟夫(Josephus Flavi AntⅩ. 9,7.)曾载拿步高进攻祚尔十三年之久,其间曾征服埃及、哈孟和摩阿布等民族,厄东定于此时被征服。据狄约多洛(Diodorus Siculus:Hist XIX,94 seqq.)所载:阿剌伯(Arabia)的一个部落纳巴泰人于公元前五世纪完全侵占厄东,后在公元前312年于其首都色拉黑(列下14:7),另建一城,名培特辣(Petra)。5节中那出怨言的见了天主如何在异民中显示了威能,要赞扬天主的伟大。此节也许暗示11节默西亚时代上主所受的光荣(依2:2-3;60)。 ③ 上主既如此恩爱伊民,他们应以爱还爱,报谢天主。但事实上所表现的竟全相反。按自然律来说:儿子应该孝顺自己的父亲,仆人应该事奉主人,孝顺和事奉即表现自己的爱慕、尊敬和服从。圣经上天主多次称自己是伊民的造生、怀抱和抚养的大父(出4:22;申32:6;依63:16;64:7);称自己为伊民的主之处,所见更多。但他们竟背弃了这慈爱的父亲,不认祂为自己的主宰(依1:2-3)。他们对上主忘恩负义,得罪天主,尤其是在祭献上。他们本是「司祭民族」,「圣民」,代人类尽司祭之职。但他们中不能人人当司祭,因此特由十二支派中选出肋未支派专司祭献之事。他们应是圣善纯洁的,作为人民精神和道德的领袖。他们若忠于职守,平民也会随之虔诚;若他们渎职弃守,人民的道德便不堪设想。当玛拉基亚先知时代,祭献大典的确使人悲伤,司祭竟敢奉献法律所禁止的残疾、盲目、跛腿的牺牲(肋3:6;户6:14;申1:21;德35:14)。祭献是钦崇天主的大典,应该隆重举行;牺牲当是完好肥美的,好表示人对天主的虔诚和尊敬。此时司祭最大的罪是轻忽祭献,表现轻视天主的心。更加重他们罪过的是他们不肯承认他们的罪过,他们献了那样的祭品,以为没有含着轻看天主的心,没有凌辱天主,还想「上主的台桌是可轻贱的」。司祭怀着这样的思想,可以想见那时他们对祭品祭仪是怎样的疏忽,更谈不到内心的虔诚和外面的恭敬了。9节的上句含有讽刺的语气;下句是疑问句,意即人既不收纳那样的礼物,天主怎能收纳?因此定不会允你们所求的。 ④ 亵渎而违法的祭献,不如没有更好!上主遂藉先知的口命他们关闭圣殿的门,不要再在祭台上祭献牺牲:这是比喻之辞,意即废弃他们的祭献。先知于11节所预言的纯洁的祭献要在世界各地为异民所举行,不像当时的祭献仅在耶路撒冷一地,只为犹太人所举行。万民都要以雅威为天主,钦崇光荣祂。圣教会自初兴迄今,教父和历代的神学家、经学家一致承认这神谕实现在默西亚时代,即指耶稣亲自举行的,而世世代代天下万国的主教神父天天所重行的加尔瓦略山的大祭(详见本书引言三A)。 ⑤ 12节末句拉丁本作:「所陈列的与吞食它的火都是可轻贱的。」所陈列的即指祭品;吞食的火即祭坛上焚烧牺牲的火。13节「轻慢」,原文意为以鼻呼气作响所表示的轻蔑。「夺来的」或即榨压人民所得来的祭牲。先知预言了默西亚时代的祭献如何光荣天主后,又回顾当时的祭献怎样亵渎天主,所以12-13两节又继续7-9节责斥司祭渎职的罪恶。他们奉献了违法的牺牲,遂以为祭坛已受了沾污,就拿着祭坛和在其上的一切牺牲都不当事,将一切法律置诸度外。他们亵渎上主,不但在事实上,且在言语举动中也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得过且过,怕麻烦,不愿指责百姓,不敢拒绝他们所献违法的牺牲,且也公然说出轻视法律的言辞。14节诅咒那些许愿而不按愿行祭献者。按申23:22-24假使不许愿,没有罪;如果许愿不还,天主必向他追讨。又按肋1:3献牡牛羊作牺牲更光荣天主。若是发了愿献牡的,以后却祭献了残疾的,第一犯了愿,第二把天主——应受普世万民光荣的大王所应得的光荣夺去了。
第二章
章旨 1-3警告司祭将受的惩治。4-9司祭原有的尊位已被沾污。10-16攻斥人民离婚与离婚的罪恶。17责人民抱怨天主。
1司祭们啊!现今给你们出这道训令:
2若你们还不听,不把光荣我名的事放在心上——万军的上主说——我必在你们身上降下诅咒,诅咒你们原有的祝福。我已诅咒了它,因为你们决不把这事放在心上。
3看!我要砍断你们的胳膊,把粪污——你们祭牲的粪污撒在你们脸上,并把你们从我面前驱逐。①
4以后你们要承认我给你们出了这道训令,为保存我同肋未所订立的盟约——万军的上主说。
5我同他订立的盟约是生活与平安的盟约,我将它们赐给了他,而他应依敬畏的盟约敬畏我,并对我的名恐惧。
6在他口里只有真理的训诲,在他唇内没找到偏邪;他以虔诚及正直与我往来,且使众人远离罪恶。
7因为司祭的唇应保持智识,人们由他口中应获得训诲,因为他是万军上主的使者。
8但是你们离开了正道,使多人在法律上失足;你们遂破坏了肋未的盟约——万军的上主说。
9所以我要使你们受轻视,并叫你们在全体人民前成为卑下的,因为你们没有遵行我的道,在训诲时徇私顾面。②
10我们不是同有一个父亲吗?不是一个天主造了我们吗?为什么我们彼此相欺,而渎犯我们祖先的盟约呢?
11犹大不守忠信,在伊撒尔和耶路撒冷也有丑恶事发生,因犹大亵渎了上主所爱的圣所,娶了属于外神的女子为妻。
12但愿上主由雅各伯的会幕铲除那行这事的人、证人和监誓人,并由向万军的上主奉献祭品的集团中铲除。③
13其次,你们又行了这件事:你们用眼泪、哭泣和呻吟遮盖上主的祭坛,因上主不再垂顾你们的祭祀,不再悦纳你们经手的祭品了。
14你们反问说:这是为什么?因为上主是在你和你青年时的妻子之间的见证,她虽是你的伴侣,你的盟妻,但你背信离弃了她。
15上主不是造了他们成了一体,有一个肉身,一个性命吗?结为一体要求什么?是求天主的子女!因此保护你们的性命罢!别背信离弃你青年时的妻子!
16上主伊撒尔的天主说:如果一个人由于憎恨而遗弃她,他就像用暴行遮盖自己的衣服——万军的上主说——所以保护你们的性命罢!别背信遗弃!④
17你们因着你们的议论使上主生厌。你们反问说:我们在什么事上使祂生厌来呢?即当你们说:凡作恶的在天主眼里成了好人,祂也喜欢他们;或说:公义的天主在那里呢?⑤
注 释
① 3节「我必要砍断你们的胳膊」,玛索辣经文作「我要诅咒你们的后嗣」,今按各古今译本改。有些学者以为司祭在祭牲中应得的前腿为人所割去(申18:3)。1节的「训令」暗含在下文中。上主的这严厉的恐吓之辞,是附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不能更改的,全在乎司祭们是否听从善劝。按申31:8-11给肋未的司祭们应许了特殊的祝福(亦见出32:29),因为他们亵渎职守,上主将所许的祝福取消。祝福之意多指财富而言,如3:10;依65:8;岳2:14;创49:25等;咏21:3;84:6;箴28:20等处,即指司祭因奉侍上主所应得的收入(厄下12:44-47)。3节所说的:把他们逐出圣殿(参阅厄下13:10),即是说要取消他们所应得的收入。有些学者以为:因司祭有祝福的权柄(户6:22),即他们所祝福的,也被诅咒,此说不能成立。因为若是一个热心的小百姓求司祭祝福,另外在祭献时求司祭祝福,司祭因职权所祝福的,上主决不加以诅咒。「诅咒了」一词用了「先知的过去时」,是指将来;此处先知可用过去时,因为在神视中已看见了。「砍断胳膊」,即夺去权柄之意(咏10:15;37:17;约22:9;38:15)。此处不仅说革去他们的职权,夺去他们的收入,而且还加于他们很大的凌辱,就是把粪污抛在他们头上。 ② 4-9先知再进一步申明司祭们应受惩罚的原故,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天主与他们祖先所立的盟约,没有善尽司祭训导的任务。天主与肋未及其家族所立的盟约,见户25:12;申33:8-11。「生活与平安」,即幸福与平安的生活,为获得这样的生活:(一)必须求天主赐他们敬畏之情,有了这内心的情绪人才能感觉出天主的全能和伟大。对司祭、神职人员以及修道者灵修上最大的危险,就是容易对天主失掉敬畏和虔诚的心,拿「天主」和恭敬天主的事,成了「虚文故套」,毫不在乎。反之,若拿着敬礼看作是一种神圣重大的事,才算有敬畏和恐惧的心。德45章极口称扬亚郎和丕讷哈斯的敬畏上主之情。(二)司祭应是法律(泛指梅瑟五书内所包括天主启示的当信当行的一切道理)的保管者和训导者。「训诲」原文作「Thora」。「Thora」的本意即训诲和教导的意思。司祭的任务是教导人民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行动上要随从天主的旨意。法律是教导人民的课本,因此他们判断事理应依照法律,不应徇私顾面(9节);又当熟悉法律,人民若有疑难,应立即与以解答。如此,他们便成了「上主的使者」(参阅盖1:13),因为他们奉上主的名义宣示祂的旨意。他们祭献时代民众在天主前行祭,在民众中又是天主所派的导师。先知把司祭们应尽的神圣职务摆在他们眼前,叫他们看清自己如何放弃了职守。因自己怠忽,不但自己失职犯罪,且也叫人民远离法律,他们应负人民的罪债。既然他们破坏了肋未的盟约,与肋未盟约所享有的光荣与尊位也被取缔(参阅厄下13:10)。 ③ 12节「证人和监督人」,原文不明,古今译本各异,今从番曷纳刻。先知责斥了人民的宗教领袖——司祭之后,由10-12节攻斥百姓与外人通婚之罪。与外人联婚,对选民的宗教是最危险的,因为外邦女子多会传入外邦的邪神与邪神的敬礼(欧7:11;8:8;依18:20;列上11:1-14),所以是法律所严禁的(申7:1-4)。但是由充军归来的人,或者由于男多女少(黎角提),或者由于改善政治关系,取悦于外人,就娶了他们的女子为妻(厄下13:4-9,23-27;厄上9:10)。10节先述选民都是出于一个祖宗,为一个天主所造生,因着西乃盟约同为兄弟,同为上主大家庭的一分子,如果轻视兄弟的女子而娶外人,不但对不起同胞兄弟,而且也犯了法律,亵渎了盟约,还亵渎了上主所爱的圣所。按番曷纳刻圣所是指伊民全会众(厄上9:2),也许此处圣所指示圣殿。与外人联姻的人已沾染不洁,他们若进圣殿,也算亵渎圣殿。12节的意思是对与外人联姻的人应处以革除选民之外的惩罚;凡协助他们的也应受同等的惩罚。余详见本书引言三B。 ④ 15节原文用语罕见,意思不甚明显,古今译本各异,因此解释也不同,今从番曷纳刻。玛索辣作:「稍微有灵性的没一个敢妄行的,那唯一的天主要求什么?不是天主的子女吗?」纳本包尔注释「灵性」说:「那略受真道教育或正当用理智的人」,他决不遗弃自己的发妻。16a节按玛索辣和古译本:「你若憎恨,就休她吧!」有些学者以此句为讽刺语,也有学者按申24:1妻子不为丈夫所喜爱,丈夫即可写休书休她,以为即申24:1所论者,但此论调不与先知的思想相符合。有现代译者作「我憎恨休妻之事」,亦不甚符合。今从番曷纳刻与雍刻尔。13-16节先知攻斥人民休妻的大罪。妻子为丈夫所遗弃,这是最大的不义。16节「用暴行遮盖衣服」,即血污沾身之意,是说好色之徒恋爱外邦女子而休自己发妻者,行这大逆不道的人,好像杀人流血的凶手。对婚姻的神圣见本书引言三B。 ⑤ 本节为下章1-6节正义的判官要来秉公审判的引子,此处是当时的平民抱怨天主的话,因为在充军初期的先知如耶肋米亚(耶33:7;31:28;32:26),厄则克耳(则36:10-35;37:26,28),依撒意亚(依49:17;45:1等)曾再三预言充军后,圣地再成为繁荣幸福的地方。所以波斯王下了准许犹太人返国的诏书之后,多少人满怀热望,回了本国(厄上1-2)。但回来的常受外人的压迫,在重建圣殿时受了外人不少的阻难和攻击(厄上4:1-5,24;5:3-4),在重建城垣时所遭遇的攻击更多(厄上4:11-23;厄下1:3;2:9-10,19;3:33-35;4章;6章),平民又受富人的压榨剥削,以致他们一无所有(厄下5),看了这些灾难,遂发生了这怀疑天主公义的心情。「生厌」即他们这种抱怨和怀疑并只顾现世的思想,易招天主的义怒。
第三章
章旨 1-6正义的上主必要来秉公审判。7-12灾祸的原因是不遵守法律。13-21上主之日要赏善罚恶。22-24劝言与预许。
1看哪!我要派遣我的使者在我前修平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子,即你们所渴慕的那盟约的使者必要忽然来到自己的殿宇中;的确!祂必要来临——万军的上主说。
2对祂来临的日子,谁能支持住?在祂发显时,谁能站得住?因为祂像炼金者的火,又像漂布者的卤汁。
3祂坐着好像溶化和精炼银子的人;祂净化肋未的子孙,净炼他们像炼金银一样,好使他们能怀着虔诚向上主奉献祭品。
4这样,犹大和耶路撒冷的祭品悦乐上主,就像昔日和古代。
5那时,我要为了裁判接近你们,我要当一个敏捷的证人反对术士、奸淫者、发虚誓者,并反对那压榨佣工、寡妇和孤儿的人,也要反对那欺凌外方人,而不畏惧我的人——万军的上主说。
6因为我,上主决不改变;雅各伯的子孙!但你们犯罪总不会停止。①
7自从你们祖先的时代,你们即离弃了我的典章,而没有遵守。你们转向我吧!我必转向你们——万军的上主说。你们反问说:我们应该在什么事上转向祢呢?
8人岂能抢夺天主?但你们竟抢夺了我!你们反问说:我们在什么事上抢夺了祢呢?即在什一之物和举祭上。
9你们必被咒语诅咒!你们全体人民啊!因为你们抢夺了我!
10应把什一之物送入宝库中!好在我的殿宇中蓄有食物。你们拿这事试试我吧——万军的上主说——看我是否会给你们开启天闸,给你们倾注祝福,以致无地可容?
11于是我便为了你们吓走那吞食者,不容它再损害你们田地的生产,也不再叫你们田间的葡萄树荒芜不实——万军的上主说。
12万民都要称你们是有福的,因为你们成了我快乐之地——万军的上主说。②
13你们胆敢彼此议论我——上主说。你们反问说:我们议论祢什么来?
14即你们说:事奉天主是徒然的,我们遵守祂的规诫,在万军的上主前穿苦衣而行有什么益处?
15现今我们应称骄傲人有福气!连作恶的居然顺利!连试探天主的竟安然无事!
16这是敬畏上主的人彼此议论的;但是上主都加以注意了,也全听见了;为敬畏上主和投靠祂名字的人,已在祂前所有的记录册上记下了。
17他们属于我——万军的上主说——在我执行之日,他们算是我的产业,我要怜爱他们,像一个人怜爱那孝顺自己的儿子。
18你们重新要看出义人与恶人的区别,事奉天主的与不事奉祂的人的区别。
19看哪!因为那日子来到,像烈炉炽燃,骄傲人和作恶的人都成了草秸。到那一日,要燃烧他们——万军的上主说——给他们不再留下根子和枝子。
20为你们这些敬畏我名字的人,要升出正义的太阳,在它的翼下有安宁。你们要跳跃着出来就像出栈的牛犊。
21在我执行之日,你们要践踏恶人,因为他们在你们脚底下好像尘埃——万军的上主说。③
22你们应记念我仆人梅瑟的法律,即我在曷勒布山上向他对全伊撒尔所命令的诫命和章程。
23看哪!在上主的伟大和可怕的日子来临前,我要派遣厄里亚先知到你们这里来,
24他要使父亲的心转向自己的儿子,使儿子的心转向自己的父亲,免得我来到时,以毁灭法打击这地。④
注 释
① 上主为解答2:17平民所有的疑难和怨言,便在1-6节内藉先知预言那审判者要忽然来到主持正义。1节「忽然」之意,是说人们在不料想之时,默西亚就降临了;虽然祂未来之前;先打发使者来给祂预备道路,但犹太人的心为欢迎默西亚却一无准备,所以默西亚来时,他们没有接受祂(若1:11)。迎接祂的人寥寥无几。关于1节内所含的神学见本书引言三C。2节上主的日子即默西亚来临时,祂要分开善人和恶人,像火炼净金银所含的渣滓,又像卤汁漂白布上的污点,这比喻亦见于依1:25;则22:17-22;耶2:22;约9:30。比喻后在3节即刻解释净化的工作先加于「肋未的子孙」,即整个司祭团体,铲除他们中的恶劣分子,使司祭与祭品都合乎法律。「就像昔日和古代」,是指2:6古时模范的司祭生活。默西亚净化了司祭之后,便开始制裁其他各阶层的人,直接答复2:17那些怀疑上主公义的人。5节上主制裁五种恶人,没有尽述所有的恶人,只是举一反三,概括言之而已。此处未述及的恶人,上主也决不加以宽贷。6节仍是针对那些怀疑上主的人而发的警告。上主是自有的,永不更改变化。祂对选民所有的预许,也决不更改收回;他们却变化无常,时时犯罪。 ② 先知解答了人民的怀疑之后,遂指摘他们的罪过。目前伊民遭受许多患难,天主如此对待他们,不是天主不公道,而是因为他们不断犯罪,连他们的祖先也不停地犯罪,离弃了上主的法律,因此上主不得不施以充军之罚,惩治净化他们。天主又派了多少先知劝勉他们,叫他们改恶迁善归向天主,但他们还不认自己的罪,想自己早是归于天主的人,便反问说:「我们应该在什么事上转向祢呢?」他们既不认罪,先知遂指出了他们违犯法律的罪过。按法律伊民应把出产的十分之一献于上主(肋27:30-33;户18:20-32;申14:22-29),在其他节日或庆典有应举行的祭献(户15:17-21;肋7:14,32),把应献于上主的留为己用,即算抢夺了天主,因此天主诅咒了他们的田地,叫田地不再生产,且天旱不雨,并有蝗虫之灾。9节的「诅咒」是指歉收,与10节的「祝福」指田产的丰收相对(参考2章注一)。所以先知敦劝人民献法律所规定的什一之物,这样,司祭和肋未人等才能安于职守,能每天按照法律专心举行祭献大典。因此天主必多降时雨,消灭各种害虫,使五谷丰登,外人遂称伊民是幸福的(匝8:13)。「快乐之地」亦见于匝7:14;耶3:19;达8:9;11:16,41;则20:6,15。「吞食者」即指蝗虫。 ③ 自19-24节拉丁通行本分划为第四章。先知在上段中许给那守法律的人将获得五谷丰收的祝福。或者听众中有许多守法律的小百姓,听了先知的话就发怨言说:我们守了法律,且不断克苦斋戒,为何没得祝福?而恶人竟万事顺利?!先知由16-21节所答复的难题,是旧约中一端很重要的道理:即赏善罚恶不只在现世的道理;此处把赏善罚恶的思想由「现世」而进入「来世」。16节先知向敬畏上主的小百姓说明天主对人的思言行为,善功罪过,无不加以注意和记录,作来日赏善罚恶的根据。16节是答复14-15两节只想望现世报酬的思想。「记录册」记人的功行罪过,是玛拉基亚先知时颇为普遍的一种思想。在厄下多次记载讷赫米雅求天主记念的事(厄下5:19;6:14;13:14,22,29,31),他如此祈祷是为鼓励自己光荣天主,谋人民的福利。17节「在我执行之日」(19,21,23),是指默西亚时代。虽然世人都是天主的所有物,但敬畏天主的人特属于天主,得祂另外的照顾和爱护(出19:5;申7:6-7),就像父之爱子(1:2,6;2:10),这样,天主要赏报敬畏祂的人。但到那一日天主对待恶人却正相反。此处对惩治恶人用了三个比喻:(a)审判后的惩罚像一个烈炉;(b)恶人像炉中的草秸;(c)恶人要完全被消灭,有如树无枝无根,再无兴起的希望。然而敬畏天主的人是默西亚国的凯旋者,默西亚是他们的光明和正义,在祂的保护下享受真正的平安(咏17:8;36:8;57:2;63:8;91:4)。他们那时所有的喜乐是言语所不能形容的,仅藉出栈跳跃的牛犊的喜乐来比喻。21节仍按着牛犊的比喻,指义人的胜利是绝对的,反默西亚国的人要永远灭绝。 ④ 22-24节是本书的结论:劝勉人民守梅瑟的法律并应许上主要打发厄里亚来敦睦家庭。玛拉基亚被称为旧约的最末的一位先知,他的主要使命是劝导人民遵守法律。此处称法律是上主在曷勒布山给梅瑟颁布的诫命和章程。22节的词句多见于申命纪,先知大概常用申命纪中爱德的诫命来训戒百姓;由24节推知当时因为人民多娶外邦的女子为妻及多离婚之事(2:12-16),一定父子不和;家庭不睦是道德日下的原因,为此先知便拿申命纪的话劝勉人民来作本书的结尾。厄里亚此处被称为是上主日子的前驱,他的使命是来挽教丧失信仰的选民,复归他们先人所有的信仰,叫他们再效法他们先人的善表,免得在审判之日选民完全遭受毁灭之罚(肋27:29;申20:16)。关于厄里亚在默西亚降来前再来的思想即出于此处,德48:11也是根据此处;但这思想的渊源却是由于列下2:11所载:厄里亚坐着火马车乘云去了,因为他肉身没有死,所以犹太人便以为他到末世还降来,要负起他以前所有的使命(参阅列下2:11注六)。关于厄里亚是否已来,或者还要来的问题,详见本书引言三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