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名
梅瑟第二书原名Weeleh Shemoth意即「这些名字」,这是取首字为,名的古例;希腊译本名为Exodos即「出离」之意,拉丁通行本从之,作Exodus。我国圣教典籍多译「出谷纪」,就是取本书大意为名,伊民出埃及国,如出窜流涕泣之谷。
(二)内容
出谷纪是继续创世纪记述雅各伯一家的历史,创世纪中天主曾向列祖起誓,要赏亚巴郎的后代昌盛,使他们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创世界最后几章记载雅各伯一家在埃及的光荣史,雅各伯父子那时在埃及被尊为上宾,若瑟位居首相,英俊才智有功于国家社会,因此颇得埃及王的器重;然而时过境迁,世代迭更,若瑟的功勋,便为人所忘,加之伊撒尔人繁殖很快,二三百年后已遍布各地(1:7),因此埃及人甚为恐惧,怕他们将自己的国家取而代之,所以便百般地虐待他们,使他们过着一种极劳苦的生活,并且不准他们生养男儿。他们过着这悲惨的生活,悲哭哀号,声澈云霄,上主便怜恤他们,降下伟人来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打发了梅瑟。他一踏进世界,就受到埃及人的压迫,他虽侥幸于初生,却不能幸免于将来,终被弃置水中;天主的照顾何其微渺,正为法郎的公主发现,她不忍残杀这俊美的婴儿,遂将他收入宫中,充作自己的义子,如此梅瑟不惟幸免于溺死,且得到了优良的环境。梅瑟到了成年,见自己的同胞日受埃及人的虐待,愤愤不平,竟因此杀了一个埃及人,不得已逃亡米德杨地,在一位名叫耶忒洛的司祭家中服役,日后娶了他的女儿为妻。一天他在曷勒布山牧羊,天主在荆棘火焰中显现于他,将自己「雅威」的圣名启示他,付以重任,命他率领伊民出离埃及。梅瑟自知艰难重重,无力应付,因此再三推诿,天主为他选了亚郎作他的助手(1-4)。
梅瑟接受了天主的召叫,毅然返回埃及,同胞们对他抱着莫大的希望,相信他是天主派来的人,一时民心极为振奋,没事不敢迟延时日,马上偕同亚郎渴见法郎,要求释放伊民;藉着奇灾异祸,使法郎屈服。无奈法郎心硬如铁,直到最末一个灾难发生之时才放走伊民。在出埃及的当夜,伊民首次吃了巴斯掛羔羊,藉此机会立定了踰越节,无酵节,因那夜上主保护了伊民的长子,所以他们的长子都属于上主。在黎明以前,他们开始了长远的路程,从此脱离了埃及为奴的地方,他们向着西奈进行,路经红海,在这里埃及全军覆没,伊民从容地过了海,在彼岸曾讴歌上主的尊威,感谢天主消灭了他们的敌人。到了玛辣,梅瑟将苦水变为甜水,经过厄林,来到欣旷野,在这里民众遭受饥饿,天主由天上给他送来丰美的食品:就是玛纳和鹌鹑。在勒非丁时,伊民由于无水解渴,叫苦连天,梅瑟仗击磐石,涌出水来,解了伊民的口渴;当梅瑟的岳父耶忒洛闻得伊民来近西乃旷野,将梅瑟的妻子和孩子送来,并建议梅瑟立定监管民众的官员。(5-18)
出埃及满了三个月以后,伊民到了西乃山下,在这里天主颁布十诫,与伊民结了久远的盟约,因为事关重要,故此事前要他们预备三天,许下绝对的服从。嗣后上主在闪电中显现,梅瑟登山接受天主的诫命,天主首先启示他十诫的正文,以后又启示给他法律;梅瑟下山将十诫和法律宣布给百姓,百姓当场许下,凡上主所吩咐的,他们必全遵行;梅瑟就代表民众,隆重在雅威与选民之间,用洒血之礼订了盟约,要誓死遵守约书上的。(19-24)
以后梅瑟独自登山,天主启示他宗教的礼仪,命他召集艺术人才,建造约柜、陈列桌、灯台、会幕、全燔祭壇、庭院,制司祭的礼服,立祝圣的礼节,每日献的祭品,立人丁税,制洗濯盆,祝圣油和香料,天主亲自指定了工程师,最后天主将十诫的条文,刻在两块石板上,交与梅瑟。
梅瑟在山时,百姓强迫亚郎为他们制造了金牛,他们以为是恭敬天主;天主命梅瑟下山,梅瑟一见,大为震怒,将两块石板摔得粉碎。天主决意消灭百姓,梅瑟向上主哀求,因此上主看梅瑟的苦衷,赦免了百姓。梅瑟二次登山,天主重新授予他两块石板(25-34)。
最末六章是记述装备会幕,制造圣衣圣器的经过,百姓献纳了必需的器材,工匠们把会幕圣器修建完竣,天主命令竖起会幕,天主的光荣充满了会幕,云柱停于其上。以后百姓的起行和安营,完全以云彩的升降为转移。(35-40)
(三)分析
出谷纪既是历史的记述,应该有所划分。最简便的分法,就是把书中所记的史事,分作数段。今将本书分作三段:第一段(1-12)伊民在埃及的生活。第二段(12:42-18)伊民出埃及到西乃山的一段路程。第三段(19-40)宗教组织:颁布十诫和法律,修建会幕。
(四)作者
梅瑟一人负着重大的使命,要将伊民领出埃及送往福地,对于一些重大的事迹,他自然认识的比任何人更深刻,在他本人方面。是一生不会忘掉的。照普通人的心理,他一定愿意将他一生不能忘掉的事迹,传于后世,何况天主还有命令,叫他将这些重要的事迹,录于书册。详察梅瑟所记录的事实,确是有时代背景的:如伊民的长子,藉巴斯挂羔羊的血,免于死亡,因而立定了逾越节礼;梅瑟以为在短期内,既可到达福地,所以从天主手中,接受了十诫,奠定了宗教的基础;由于十诫的简略,不能治理人事,因此在十诫以外,又领得了法律书;为给伊民建立宗教的中心,所以建立了会幕。这一切与梅瑟职守有关的事迹,说是梅瑟当时的记录,实为可信。
从本书内容来观察,作者一方面对于梅瑟幼年的事迹,是特殊的清楚,并且熟悉当地的地理环境。然而对于梅瑟父母的出身和尊卑,家庭光景却没有注意,作者特别注意的是梅瑟的圣召,这一切都显然地说明是梅瑟的自叙。
(五)出谷纪探源
梅瑟五书的总论和本书引言的前段,虽已证明梅瑟是本书的作者,但不能就此论定,我们现在所有的出谷纪是否完全出于梅瑟之手,如同创世纪与梅瑟五书其他的部分,除抄录者的误写外,尚有许多增补和删改的地方,这样本书也不能例外,另外对于法律有许多增补和删改;有时是由于时代的变迁,和适应时代的需要,有时是由于原文的晦涩而加的注解。法律是社会生活的标准,但是社会生活不停地在转变和演进,所以法律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定律,有了新的需要,就当有新的法律;对于宗教的仪式,当伊民在旷野流窜的时候,限于地方和财力,在形式上自然比较简单,到达客纳罕国以后,自然在形式上是趋于完善,隆重庄严的;以下我们根据这个原则,将全部出谷纪作一个检讨。
(a)梅瑟没有将过去的历史,完全收在书内,这有他自己的目的。因此在梅瑟的记述以外,百姓中尚保存着不少的传说,后人为了重视这些传说,便取来插入梅瑟的书中:比如3章至6章,已将梅瑟的蒙召,从米德杨回到埃及,号召百姓,初次拜见法郎的种种事迹,述说过了;但是6:2-12;7:1-6,8-13却又发见了一些类似的记述,仅仅一些小节目略有出入。埃及的灾祸在7:14-10:27只说了七个,第八个要来的便是击杀长子,在8:12-15;9:8-12;8:1-3加添了蚊子、疮疫、蝦蟆三灾,补充起「十个」象征的数目;24:2说:只有梅瑟一人代表全体百姓在西乃山上受了十诫和约书,但是19:25却说亚郎在西乃山上与梅瑟共享其荣。32:18-19说:梅瑟下山后亲见百姓敬拜金牛,于是怒从中起,首先责罚百姓和亚郎,然后在天主面前为百姓恳切代祷,并且说梅瑟当时甚为恐惧,不知能否得到天主的宽恕。32:7-14说:梅瑟还在山上已得到了天主的启示,知道百姓犯了重罪;梅瑟当即代他们哀求了天主。梅瑟二次领受十诫,在山上住了四十昼夜,也许是另一种传说。至于他下命收藏玛纳的事迹,也是后人追述的。
(b)不但历史的记述因传说而有所加添,即法律上也有许多的增补。有的是新加的法条,有的是旧有的法律的解释,不过为了尊敬法律,他们没有将旧有的法律予以取消,就如梭伦(Solon)没有废除得辣苛(Draco)的法律;在哈慕辣彼(Hammurabi)的法律中,也是新旧兼采;伊撒尔人有着同样的作风,有时将新法置于旧法的旁边,有时插入旧法中间:如关于逾越节12:21-27是梅瑟原定的法律,但是12:3-14却是占据客纳罕以后的新法,12:43,50是达味时代的规定。关于无酵节,13:3-10所载者是梅瑟原定的规律,12:15-17和12:18,20诸节却是晚期的规定。
对于宗教的礼仪,晚期加入的尤多,如香坛、人丁税、洗濯盆、祝圣油、作香料法,都含有晚期添补的痕迹。从29:42a ,42b中,很清楚地见到他们加添的用意;我们可以想像梅瑟时代,会幕,圣器和大司祭的服装,决没有日后那样的隆重和华丽。
(c)有的人由于热心,以为梅瑟的记述太简略,将一切详细的光景,补入经文中;有的人回忆往日的奇迹,惊叹赞颂,因而在过红海的赞美歌里,又加上15:12-18那一段,有人对于建筑感有志趣,所以对会幕建筑的记述,极尽其描写的能事。
(d)出谷纪大体上说,是很有调理的,但是颠倒错简的地方,也不在少数,如4:21-23诸节应紧接4:17以后;10:28,29两节应紧接11:8,9之后;16:4-7诸节应在11,12两节以后;18章所载耶忒洛的一段事,应在32和34章中间。
读者或者要问:一些句子既为后人所加,那些句子是否属于天主的默感?圣经委员会于一九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和一九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说颁布的谕旨,不只指本书整体而言,而且也提到在原书字句上有后期的增加,所以对每一句若详加判断,必须根据考证学的原则,逐句研讨,大体上口传的部分和后加的法律,都当视为在默感领域之内。
(六)出谷纪的重要思想
伊民常自负为天主的选民,当初天主曾向伊民的先祖亚巴郎应许,使他的后裔繁昌,多如天上的繁星,和海边的尘沙,自成一族一国(创12:2;15:5);天主与亚巴郎立约,永远作他后裔的天主,将客纳罕赐与他作为永远的基业(创17:7,8;22:17,18),天主的应许在伊民口里世世相传,从未失掉他们的希望。
出谷纪可说是伊撒尔民族史的一部分,叙述如何奠定了宗教和建国的基础。作者以雅各伯圣祖进入埃及的历史为起发点(1:1-5),对于若瑟的一段光荣历史只字未提,以后立即点出他的本题(1:8-10),就是开始论述伊民受压迫的生活,因为受不过埃及人的压迫,作者立时提到天主听见了伊民的哀号(3:7)。并说到亚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3:6),作者的意思,是在唤醒伊民,使他们追念与他们祖宗立约的天主,现在要履行他的诺言,坚固他们获救的信心,使异族人知道伊民是天主的选民,是天主照顾之下的民族。
天主为实践前言,不惜毁灭他们的敌人,用大量的奇迹,强使他们的仇敌屈服(7-11),天主亲自率领伊民走过旷野四十年的路程,这是作者原意使后世的百姓知道,他们的进入福地,完全是应验上主的诺言。
天主在创世纪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创17:4-7),大半是关于将来。现在伊民既已长成,到了建国立业的成熟时期,天主重新与他们立约(20-23)。这次的盟约作了伊民政治与宗教的基础和中心,在伊民眼中有永远的价值。根据这次的盟约,天主以特别的照顾,明示自己是他们的天主,使他们对天主也负起特别的义务,就是誓死忠信于上主,决不敬拜外族的邪神,要恪守天主所立的典章,依照天主所指示的方式敬拜天主。伊民的忠信与否,关系着他们的祸福(23:25,29),所以伊民占据福地以后,国家衰败的时候,先知们屡次归咎于他们不忠和背约。
约书就是伊民的法律,这一切的法律都基于爱德和公义上面,为此守此法律的伊民,应视为是圣善的百姓。约书中的法律,有时以个人为对象,有时以全体百姓为对象。在作者的理想中,将日常的任务,都加以宗教的约束。
总括上述,作者完全站在宗教方面记述伊民的历史,叫后代的伊民,晓得他们是天主亲手扶持起来的,他们要在万民中保持纯正的信仰,这就是天主拣选他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