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要义 一二两章就文体和内容来说本是一篇。11为本书题名,除论及亚毛斯的故乡、职业和他执行先知任务的时代外,又提及他所训诲的民族。12所记载的是先知全部宣讲的主题。13-216是先知论述天主审判的一篇诗歌,这篇诗歌算是亚毛斯全书的序文,不论看它的结构或内容,都使我们相信这诗歌在文字上应是一篇。就这诗歌的外形结构来说,每首前后都有一样的语句,如「上主这样说」,「为了再三再四犯罪」;就它的内容来说,每首都有同样的布局:(A)宣布审判,(B)指明罪恶,(C)定谳。仅在26-16论述北国的诗中,与上述的布局不甚相符。这种例外,是因为亚毛斯是奉命到伊撒尔去执行他的任务的,所以必须清楚地指出这国人民的罪恶,宣布他们所应遭受的惩罚。先知首先所提及的那些民族,不过只是为了要他们作彰显天主审判伊撒尔的大公无私的证人。先知的这篇诗,无论从心理或诗律上说,都堪称为杰作。引起先知作这篇诗的动机可能是这样的:当伊撒尔王雅洛贝罕二世年间,国势强盛,既无内讧,又无外患,人民妄想可以安居乐业,但正当此时,在人民集中于北国的宗教中心贝特耳举行宗教兼政治的庆节之际,来自南国的先知亚毛斯,便突然出现,向民众公开宣讲,破除人民的这种妄想,并宣布天主即将施于人民的审判。亚毛斯遂借天主正义的宣传员的名义逐一传唤异邦民族到天主的法庭前听审。先知所传唤的前三个民族——阿兰、培肋协特、腓尼基人,是历代与伊撒尔有关系的民族。随后传唤的三个民族——厄东、哈孟、摩阿布,是与伊撒尔有兄弟、语言和血统关系的民族。以后被传唤的便是犹大民族,而犹大民族,与伊撒尔民族更是骨肉至亲。伊撒尔眼见邻邦都已受到惩罚,便沾沾自喜,讵知先知也传唤他们来听天主更严厉的审判。先知传唤民族的顺序,是根据他们与伊撒尔关系的远近而排列的,而且每个民族所受的惩罚,也是按他们犯罪的轻重而递进的。北国人民是受惩罚最严厉的民族,这明显她的罪恶也最深重。有如:社会上不公道的现象,违犯自然法律与天主制定的法律,不法和猥亵的敬礼,忘恩负义和拒受天主的爱情等等皆是,这一切无法无天的行为,都促使天主施以最严厉的惩罚。
最后我们要说:这篇诗歌的中心思想,是在颂扬以普遍的伦理法审判万民的天主的正义。
章旨 11题名。12宣言的主题:正义的天主的威严与盛怒由煕雍出现。13-216咏述天主审判众民族的诗歌:13-5审判阿兰,16-8培肋协特,19-10腓尼基,111-12厄东,113-15哈孟,21-3摩阿布,24-5犹大,26-16伊撒尔。
1亚毛斯的言行:他原是忒科亚的一个牧人,在犹大王胡齐雅时代与耶曷阿市的儿子伊撒尔王雅洛贝罕时代,地动前两年,关于伊撒尔所见的神视:①
2他说:上主要由熙雍怒吼,要从耶路撒冷发出祂的声音;牧童的草场必要凄惨,加尔默耳山巅必将枯干。②
3上主这样说:为了达默协克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用铁磟碡碾压了基耳哈得。③
4我必将火掷于哈匝耳家,火必焚毁本哈达得的宫阙。
5我必打断达默协克的门闩,消灭彼卡特阿文的居民和贝特赫登执权杖的人;阿兰的人民必要被掳往克尔——上主说。④
6上主这样说:为了哈匝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将整个战俘掳去,卖与厄东。
7我必将火掷于哈匝的城墙,火必烧尽她的宫阙。
8我必消灭阿协多得的居民和阿协刻隆执权杖的人;我也要伸手攻击赫刻龙,培肋协特的残余必将灭亡——吾主上主说。⑤
9上主这样说:为了祚尔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将整个战俘卖与厄东,毫不顾念兄弟的盟约。
10我必将火掷于祚尔的城墙,火必烧尽她的宫阙。⑥
11上主这样说:为了厄东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持刀追击自己的兄弟,抹煞了自己的恻隐之心,永远怀着自己的忿怒,始终保持自己的气愤。
12我必将火掷于忒曼,火必烧尽波责辣的宫阙。⑦
13上主这样说:为了哈孟子民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剖开了基耳哈得的孕妇,以求拓展自己的边疆。
14在交战之日的呐喊中,在风雨日的狂暴中,我必在辣巴的城墙上放火,火必烧尽她的宫阙。
15他们的君王,即他与他的官吏必要一起被俘而去——上主说。⑧
注 释
① 如此详细和明晰的题名,不见于其他先知书。题名内提起了先知的名字、职业、家乡、任职的时代和他所要教诲的民族。希伯来经文的题名,似乎过于烦杂,一定有后人的增补,原有的题名可能是:「忒科亚人亚毛斯的言行;他在地动前二年关于伊撒尔所见的神视。」「亚毛斯的言论」一句,一如耶1:1所载,包括先知的宣讲、神视和与其先知任务有关的事迹。忒科亚是亚毛斯的故乡,是犹大旷野中的一小村庄,位于白冷东南方(撒下14:1-20;耶6:1)。「所见的神视」:指示先知得自天主的默感,并不单指神视,而也指示先知在天主的默感下所宣布的神谕和他所有的事迹。「关于伊撒尔」:亚毛斯虽属犹大国人,却被天主派往北国——伊撒尔执行先知的任务(7:15)。「地动前二年」,是一种指示时间的通俗用语。从这种指示,可以推定本书题名和亚毛斯的预言集是极古的作品,因为编辑者没有提及以后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只提出了人所周知的地动。地动在巴力斯坦本是常有的事,本书题名所提及的地动,虽然不能正确地指定发生在何时,但根据匝14:5和亚述年鉴,可以推定亚毛斯所说的地动是指公元前763年所发生的地动而言。「一个牧人」一词,指出了亚毛斯的职业(见引言)。「在犹大王……时代」一句是亚毛斯逝世后增补上去的。亚毛斯执行先知任务的时代,是在犹大王胡齐雅(亦名哈则勒雅,公元前769—738年?),和伊撒尔王雅洛贝罕二世年间(公元前783—743年)。关于先知的时代背景,参阅依撒意亚引言第一章。 ② 本节为本书的主题:说明至公至义的天主的威严和义怒要从耶路撒冷出现,来打击所有的民族。本节好像是亚毛斯宣讲的口号,在他的宣讲中,时时不离至公至义的天主的审判。先知为阐明本题的主旨,写下了一首极美丽的并行诗,前两句中所有的两个比喻,是说明天主的审判如何严厉,并说明这不可避免的审判业已迫近,因为(1)怒吼而猛扑猎物的饿狮,是最残忍的(3:4;依5:29;耶2:15;咏22:14;伯前5:8);(2)雷声大作,说明风暴已临在目前(出9:28;依30:30;约37:4-5;咏18:14;46:7等)。为描绘这审判的效力,先知也用了两个比喻:(1)牧人一听见狮吼,必然惊心动魄,引领羊群迅速逃避,被蹂躏的草地显得异常凄惨(3:8;耶4:25,27;9:9);(2)由于只带来雷电和冰雹的可怖的风暴(依30:30),加尔默耳山好像为天主的怒火所焚烧。这座灌溉厄斯得隆大平原的高山的枯焦,指示着巴力斯坦将要遭受的灾祸(依33:9;鸿1:4)。先知所用的比喻都是他身为牧人的经验之谈,比喻中所用的文字,现示出亚毛斯的作诗天才。但是最重要而应注意的,是此处所用的「熙雍」二字所表示的真正神学思想:熙雍或耶路撒冷是天主显示自己光荣的地方,是天主在世的住所,也是崇拜天主的中心地点(依6:1;8:18;31:9等),其他的圣所,都被亚毛斯视为不法的场所(5:5)。本节亦见于岳4:16和耶25:30,不过耶25:30在字句上稍有不同。按我们在岳厄尔引言中所讨论的,岳厄尔等处是援用了本书,请读者自去参阅。 ③ 第一个被先知传来听审的民族是阿兰(叙利亚)民族。达默协克和5节所载的彼卡特阿文与贝特赫登,是代表叙利亚的整个民族。叙利亚王国几乎常与选民,尤其与北国——伊撒尔为敌,从雅洛贝罕一世起,即已开始侵犯伊撒尔。阿兰人所以侵犯伊撒尔,是因为他们对若尔当河东的戛得、勒乌本和默纳协三支派的领域,即基耳哈得与巴商地区,时常怀着并吞的野心。耶胡王晚年(公元前842-815),即亚毛斯任先知职前四十年,叙利亚王哈匝耳已侵入了这些地区(列下10:32-33),他的儿子本哈达得三世扰攘伊撒尔尤甚(列下13:2-3)。耶曷阿市和雅洛贝罕为伊撒尔王时,伊撒尔人民虽然收复了所有的失地(列下13:25:14:25等),但是复失的危险仍然存在,因此阿兰民族被传来听受天主的审判。「再三再四犯罪」一句,是表明所犯的罪过众多不可胜数的意思。但先知在每个民族所犯的罪中提出一个特殊的罪行,来加以审判。「我不收回成命」,原作「我不收回它」,根据7:7-8;8:1-2天主所不收回的,即是祂所注定的惩罚,因此译为「成命」。叙利亚被控诉的特殊罪状,是哈匝耳和本哈达得占据若尔当河东地区时,迫害伊撒尔人民的罪行(列下8:12;10:32-33;13:3-7)。「用蹘碡碾压了……」「蹘碡」为一农具,用以压麦谷之用,但有时似乎也用来将战俘碾毙(列下13:7;箴20:26)。用蹘碡碾压某民族,即指蹂躏压榨和劫掠而言(依41:15),也许在此含有这种意思。 ④ 先知用了不同的比喻,如放火和打断门闩,来表明叙利亚所要遭受的惩罚。「哈匝耳家」即指哈匝耳所建立的王朝(列下8:7等节)。「火」即指的兵燹(户21:28;民9:20),说明上主要利用敌军来侵入叙利亚,破坏她的王室——「本哈达得的宫阙」,和一切堡垒——「达默协克的门闩」。「彼卡特阿文」一语即谓「罪恶的山谷」,可能就是里巴嫩与安提里巴嫩之间的山谷中的巴哈耳贝客城(Baalbek)。贝特赫登为一地名,含有「喜乐之家」的意思,大概位于幼发拉的河岸,或者就是亚述人所称的贝特阿狄尼(Beth Adini)。于是叙利亚全境,即由里巴嫩直到幼发拉的河的地区,必要遭受蹂躏,人民和首领必要被消灭,大部人民必要被掳往克尔。克尔位于何地,无从考证,根据9:7克尔是阿兰人的发源地(参阅列下16:9;依22:6),大概是在美索不达米亚。根据列下16:9的记载,亚毛斯先知的这项预言已经应验了,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Tiglath-pileserⅢ)的年鉴上有这样一段记载说:「我突破大门侵入了京城,活捉了统帅……将他悬在刑架上,征服了他的领土……首先将他关起来,如鸟关在笼中一样,以后我便占领了他的京城」。 ⑤ 先知在6至8一段,从东北的阿兰转向西南的民族——培肋协特,传唤他们来听天主的审判。自从撒慕尔和达味时代,他们便是伊撒尔子民的大敌,虽然第八世纪——亚毛斯时代,他们的势力已趋衰弱,但仍时时侵犯犹大地域,骚扰百姓,将一部份人民卖给厄东人,而后厄东人再贩卖给埃及人和希腊人(参阅编下21:16-17;28:18;北14;岳4:6)。哈匝在培肋协特五大城中是商业的中心,由此往北可以通往叙利亚,往南有通至埃及的大道。先知在此没有提及戞特,因为戞特在八世纪初,已失去昔日的势力(撒上6:17)。贩卖俘虏在古代东方民族中是一件极普遍的现象,这由埃及和亚述的古碑碣上可以证明。由于培肋协特人对待俘虏如此残酷,天主必将他们完全消灭。 ⑥ 先知又从南方转向北方,传唤腓尼基人来听审。腓尼基如培肋协特一样,是贩卖伊撒尔俘虏的民族。祚尔是腓尼基最强大的城市,先知以她为全国代表。祚尔不但以贸易著称,而且也以艺术和建筑圣殿著称;达味和撒罗满建筑圣殿与王宫时,即请了此处的著名艺术家(撒下5:11;列上5:15;9:10-11等)。阿黑阿布为伊撒尔王时(公元前873-854年),曾娶了漆冬的女儿依则贝耳为妻(列上16:31),因此伊撒尔腓尼基遂成了姻亲之邦。至于祚尔人何时将伊撒尔俘虏卖于异民,无从证考。亚毛斯先知或者暗示哈匝耳和本哈达得三世为叙利亚王时贩卖俘虏的事实。这两位君王曾将伊撒尔俘虏卖于腓尼基人,而腓尼基人又将之贩卖于其他民族(岳4:6)。在亚毛斯心目中,腓尼基人的罪恶特别重大,因为他们与伊撒尔由撒罗满时代起,便缔有「兄弟之盟」,两民族间保持着特殊的友谊关系(参阅列上9:13)。亚毛斯先知的预言数百年后终于应验了。提革拉特丕肋色尔三世侵入巴力斯坦时,祚尔因纳贡得以保存;后来阿秀巴尼帕耳虽然占领过祚尔,但是不久祚尔人又背叛了亚述而独立;以后拿步高虽然围攻祚尔十三年之久,仍然未将她克服(参阅则29:18);终于在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七个月的围攻才占领了这座名城。 ⑦ 先知在11-12两节中又传唤东南部与伊撒尔有血统关系的厄东人,来听天主的审判。由于他们与伊撒尔有血统关系,他们的罪恶也就显得特别重大。先知谴责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断地敌视和压迫与他们有兄弟之谊的选民。按伊撒尔与厄东之间的仇恨始于雅各伯和黑撒乌兄弟二人之时(创25:22等),在伊撒尔从埃及归国时,这种敌视尤为显明(户20:14等)。日后厄东虽为犹大所占领,但是他们仍然不断作乱背叛犹大(列下8:20等;14:7)。犹大王约兰年间,厄东也许在培肋协特人和阿剌伯人的联军中,进攻过犹大,劫掠了王宫的所有的财宝(编下21:16-17;北10-14,21)。「忒曼」是厄东北部的一地名(则25:13),因多智慧者而著名(耶49:7等;约2:11;4:1),此处用为代表厄东全地。波责辣在亚毛斯时代可能是厄东的京都和商业的中枢(依34:6;耶49:13,22)。关于这段预言的应验,参阅拉1:3-5。 ⑧ 1:13至2:3一段内,先知又揭穿了两个与伊撒尔有亲属关系的民族所犯的重罪。这两个民族都是罗特的后裔:即哈孟民族和摩阿布民族(参阅创19:30-38)。哈孟人所犯的罪尤为重大,「因为他们剖开基耳哈得的孕妇」。这种残酷的兽行,是古代战胜者屡次施于被征服者的行为(列下8:12;15:16;欧14:1;依13:16)。至于哈孟人何时犯了这种无法无天的罪行,不得而知。「辣巴」一名哈孟辣巴(即谓哈孟大城),今为约坦国的京都。「交战之日的呐喊和风雨日的狂暴」,指示天主未来的审判,好像说:天主的审判要突然临在哈孟。「他们的君王」(15)一句,拉丁通行本和许多学者作:「米耳公」,即哈孟人的神祇,参阅列上11:5,33;耶49:3。
第二章
(要义与章旨见前章)
1上主这样说:为了摩阿布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曾把厄东君王的骨骸焚化成灰。
2我必将火掷于摩阿布,火必烧尽刻黎约特的宫阙;摩阿布必亡于骚嚷、呐喊和号角声中。
3我也要由其中消灭判官,将他的一切首领同他一起杀掉——上主说。①
4上主这样说:为了犹大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摒弃了上主的法律,没有遵守祂的诫命;他们的祖先所追随的虚无竟使他们误入迷途。
5我将火掷于犹大,火必烧尽耶路撒冷的宫阙。②
6上主这样说:为了伊撒尔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为银钱出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出卖了穷人。③
7他们把穷人的头踏在地面的尘土上,侵夺谦卑人的生路;④儿子与自己的父亲走近同一少女,为的是亵渎我的圣名。
8他们靠近各祭坛躺在抵押者的衣服上,在他们的天主的殿内饮被罚者的美酒,⑤
9是我由你们的面前消灭了阿摩黎人,虽然他们高大有如香柏,他们坚强有如橡树,但我由其上剥去了他的果实,由其下拔除了他的根柢。⑥
10是我由埃及地领你们上来,四十年之久引你们经过旷野去占领了阿摩黎人的土地。⑦
11是我由你们的子孙中委派了一些人为先知,由你们的少年中选拔了一些为献身者:伊撒尔子民!对不对呢?上主的断语。⑧
12但是你们叫献身者喝酒,命先知说:「不要预言!」⑨
13看哪!是我要压榨你们,如满载麦捆的车重压地面,⑩
14致使敏捷的不能逃遁,强者不能施展己力,武士不能自救,
15持弓箭的不能屹立,捷足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
16在那一天,连武士中最壮健者也必赤身逃窜——上主的断语。⑪
注 释
① 摩阿布因所敬拜的神祇名为革摩市,亦名革摩市民族(户21:29)。这个民族古时也是伊撒尔的敌人之一(民3:12等;撒上14:47),这可由默霞黑碑文所记载的摩阿布王默霞黑为背叛伊撒尔而夸耀的事上证明。但在亚毛斯时代,据我们所知道的,摩阿布与伊撒尔之间,已无战争。实际上亚毛斯在此处谴责摩阿布的罪行,并不是因为他们背叛了伊撒尔,而是因为他们对一个异民君王——厄东王作了极残忍的事。至于这位厄东王是谁和摩阿布何时侮辱了这王的遗骸,不敢确定,一般学者主张这件事发生在犹大、伊撒尔和厄东与摩阿布交战之时。关于这次战争,参阅列下3:9-27。暴尸之刑,在古代的东方民族看来,是一种施于穷凶极恶的人们的严罚。这些恶人的尸首或被弃于田野,作为野兽和飞禽的食物(耶8:1;36:30),或被焚于火中(苏7:25;肋20:14;列下23:16)。古代民族都相信人死后并不完全灭亡,所以他们习惯将亡者予以安葬。他们认为如果将死尸粉碎,亡者的灵魂便找不到安息之所。亚毛斯先知在此提及摩阿布焚化一位君王骨骸的事,这种罪过尤其重大,因为根据古人的思想,君王乃是神明在世的代表。此处应该注意的是:亚毛斯所指责摩阿布人的罪行,不但与伊撒尔人毫无关系,而正是施于伊撒尔的敌人,从这件事上可以证明亚毛斯和伊民都是唯一神论的信仰者:伊撒尔的天主也是天下万民的天主,祂按照普通的道德规范审判万民,根据罪恶的轻重施以惩罚,否则先知一定不能发出这样的谴责。刻黎约特城见于默霞黑碑文和耶48:24,可能就是哈尔摩阿布(户21:15;依15:1),或克尔摩阿布(Kir of Moab,依15:1)。 ② 当先知传唤南国——犹大人民听天主审判的时候,天主的审判也更接近了伊撒尔国。由委耳豪森起,一般的批评学者都否认亚毛斯为本段的作者。他们主张这两节是犹大灭亡之后(公元前586年),为后人所增补的。实在,当先知论及犹大时,只轻描淡写地指出她不遵守天主诫命的罪过,而在论及其他民族时,却提出他们的特殊的重罪,这实在令人有些奇怪。但我们仍主张4-5两节属于亚毛斯,因为先知在宣布天主审判伊撒尔以前,先环视四周的民族,自然不会放过犹大;并且因为先知在被派往伊撒尔宣讲的,此处对犹大人民有一个概括的指摘,可以说已经足够了。再一说,犹大的最大罪恶也就在于摈弃天主的法律——启示和崇拜外邦的邪神——虚无(耶8:19;依66:3)。由于外邦邪神的虚无,向它们所行的敬礼也是一种欺骗人民的行为。犹大所受的惩罚与其他民族所受者相同,其不同者是在于犹大的使命和耶路撒冷的尊严。因为犹大是天主的选民,耶路撒冷是天主的住所,是神圣的京都,因为这京都并没有因国家的分裂而失去她为选民(十二支派)中心的特殊地位(1:2)。 ③ 由1:3至2:5一段,可说是这篇诗歌的序言,从6节起进了正题:伊撒尔的罪恶与其罪罚。论及伊撒尔的这首诗,其格式与前者不同,因为伊撒尔的罪恶如此重多,先知必须详细地予以控诉,因此伊撒尔所受的惩罚,也分别加以公布。伊撒尔的罪恶有下列几种:不公道(6),欺压穷人(7a),亵渎宗教(7b-8);更大的罪恶则是他们拒受天主的照顾和爱情(9-12),为此,他们的惩罚也特别严厉(13-16)。在本书引言内已经说明了,亚毛斯特别注意社会的公义。伊撒尔所犯的不义,在亚毛斯心目中是最大的罪过。先知在本段内特别严厉斥责法官受贿而出卖义人的罪行,和债主欺压穷人,甚至将他们出卖为奴的罪行(5:7,12,15;8:7)。 ④ 本节前半的译文虽然欠妥,但其意义却十分清楚:即形容富人压榨穷人的情形,他们好像在用自己的脚将穷人践在地下。有的学者译作:富人竭力剥削穷人,连穷人头上的灰尘也要刮去;也有些学者译作:富人欺压穷人如此残酷,致使穷人将灰尘撒在自己的头上(约2:12)。本节第二句也有问题,我们将原文的「道路」二字改为「生路」而译作:「侵夺谦卑人的生路」。有些学者则将「道路」二字改作「权利」,即谓富人不准许穷人在法庭有任何权利(参阅依5:12;10:2);有的学者解作:富贵人阻止穷人尽道德的职责(参阅出18:20),或使穷人离弃正路(约24:4)。我们应该知道,公元前第九第八世纪,货币已代替了以物易物的制度,因此资本主义者便开始囤积居奇,所以那时已有了社会问题,这可由先知的宣讲中看得出来。 ⑤ 以不公道的手段来搾取穷人的财物,已经是很大的罪恶。但更用来作宗教敬礼之用,甚至作淫猥的敬礼之用,这种罪恶更为重大,因为这种行为不但干犯了天主,而且也侵害人的权利,并且还有辱于宗教。「走近同一少女」一句,即谓父子二人与同一妓女行淫,这种色胆包天的乱伦行为,遂成了异民辱骂天主圣名的口实,这罪恶尤为深重。并且在行这种淫猥的敬礼时,而更用了穷人们最需要的衣服作为地毯之用,同时还拿由穷人的手中所榨取来的美酒畅饮,无怪乎天主对这种罪行大发震怒,以致天主不说:「在我的殿内」,而说「在他们的天主殿内」(8节)。这正是天主不屑作这民族的天主的明证。上主的断语在此本应中止,按这篇诗的格式,以后应记载这民族应受的惩罚才是,先知在下节又补述了伊民忘恩负义的罪,以加重伊民的罪罚。这段补述的大意是说天主虽然为自己的民族作了一切,但是伊民却始终亵渎天主的圣名。 ⑥ 伊民所犯的罪恶不但在于相反自然法律,而且更在于拒受天主的爱情和忘恩负义的罪行。就伦理生活而言,异民远胜于伊撒尔;就宗教而言,伊撒尔尤劣于异民;但伊撒尔最大的罪行却在于他们的忘恩负义,因为天主赐与伊撒尔的恩惠,多不胜数。9、10、11、13四节的「是我」二字是加重的语气。先知在此处特意说出上主亲自为伊民击败了他们所最害怕的阿摩黎人的事,因为何摩黎人身材特别高大,孔武有力,伊民根本无法取胜,但天主却消灭了他们。「阿摩黎人」在此是指所有的居于客纳罕地敌视伊撒尔的异民。香柏和橡树是象征强力和权能(依2:13;匝11:2);「剥去果实,拔除根柢」一句,是诗人的夸张语,意谓:阿摩黎人虽高如香拍,坚强如橡树,全能的天主也必将之伐倒拔除。 ⑦ 「领你们上来……」一句,是说上主领伊民从埃及平原,上到多山的巴力斯坦高原,参阅则36:1。 ⑧ 上主自从召伊撒尔为自己特爱的民族以来,或在旷野,或在许地,特别在圣殿内时时与这民族在一起。但自北国与南国分裂之后,天主仍没有抛弃了北国,时常打发先知和圣贤们作自己的代表去劝导北国的人民。根据旧约的思想,真先知在伊撒尔民众眼中不但是天主的发言者,而且也是上主与人民同在的标志。自从梅瑟以来(申18:15),先知们时时与伊民在一起,不断地劝导他们遵守天主的法律,维护盟约的神圣性。天主不但给犹大国兴起许多先知,而且也给伊撒尔国兴起或派遣许多先知,如史罗人阿希雅、哈纳尼的儿子耶胡、米该亚、厄里亚和厄里叟等先知。亚毛斯也就是天主所派往北国宣道的先知。自从人民在西乃山献身于上主的那天起,伊撒尔民众中间也常有许多圣贤和献身者(户6:1-21)。民长时代的熹默雄和撒慕尔都是献身与上主的人。列王时代,先知的弟子们和勒加布人也可能都是献身者(列下10:15;耶35:1-2注释)。先知们,献身者或勒加布人,在人民中间都是永生天主的见证人:先知们是天主在人民面前的代表,献身者或勒加布人则是人民在天主面前的代表。前者特用神谕教诲人民,后者则多用善表引导人民归向上主。 ⑨ 伊民不但不听从上主信使的规劝,而且还图谋使这些信使缄口不言。在旧约经书中虽然没有记载伊撒尔人使献身者饮酒的事实,但也是极可能的。禁止先知说预言或宣讲的例子,圣经上屡次见到,如列上13:4;18:4;19:2。亚毛斯先知以后也遇到同样的禁令(7:16)。 ⑩ 以前赐与伊民无数恩惠的天主,现在却要自己审判祂的人民。天主惩罚自己的人民如此严厉,致使人民的一切反抗力都失去了作用。13节的比喻不太清楚,一般学者以为本节经文残阙不全。无疑地,出身为农的亚毛斯此处所用的比喻,一定是乡间所流行的比喻。这比喻的大意是说:天主必要以严重的审判压榨自己的人民,如满载的货车重压土地一样。有的学者以为这比喻的真意,不在满裁的货车的重量,而在货车的巨响,因此他们解作:我要使你们因惩罚而哀鸣,如有满载的货车发出巨响一样。总之,比喻本义的解释无论如何不同,但比喻的涵义可以说是相当清楚的。 ⑪ 「在那一天」,即在天主施行审判的那一天(16),各种武器和装备都成了废物,勇敢、敏捷和胆量也都无济于事,人人都想逃生,但是无处可逃。由亚毛斯的话,可以推测出伊撒尔当时拥有一支富有组织的强大军团。至此,亚毛斯结束了他的第一篇诗(1:3-2:16)。假使先知的这篇诗是在北国宗教的中心贝特耳发表的,可能是在民众齐集贝特耳庆祝胜利的大典上,那末我们更能看出先知的勇敢与其宣言的力量。
第一集 (三章——六章)
小引 自3-6章为本书的主要部分,先知在这四章内说明了伊撒尔为什么和其他民族一样应受惩罚?并且为什么比其他民族应受更严厉的惩罚?在这一集内包括五篇神谕,每篇神谕前皆以「你们应听」(314151),或以「祸哉」(57,1861)为开头语。大体上说,一切神谕都具有审判的形式:先宣布人民的罪过,继而发表审断,最后描述应受的罪罚。这五篇神谕并没有按逻辑或时代前后而排列,只是信手编辑而成的。
第三章
要义 伊撒尔由于是天主的选民而妄自尊大,以为由于这种选拔,必能获得天主的特别庇护,因此决不会受害。亚毛斯便根据他们的这种错误思想,来警告他们:正因了他们蒙受天主的特殊爱护,他们所受的惩罚才更严厉。伊民不但放弃了自己超越的使命,而且甚至完全失去了道义心,为此先知邀请异族来审判他们。
章旨 1-8选民由于犯了比其他民族更重的罪,所以必受更严重的惩罚。亚毛斯充任先知不是毛遂自荐,而是有上主的召选和委任。9-10先知邀请异族指摘伊撒尔在伦理上的堕落。11-15由于伊民道德的堕落,惩罚必临于她身上,许地必变为荒凉(11),人民必要沦亡(12),祭坛与宫阙必遭破坏。
1你们应听,伊撒尔子民啊!上主关于你们,即关于我由埃及地领出来的全家族所说的话:①
2由世上一切种族中我只认识了你们,为此我必要向你们追讨你们的罪恶。②
3除非二人预先约定,他们岂能一同行走?③
4狮子除非有猎物,牠岂能在森林中咆哮?幼狮除非有所获,牠岂能在洞中发出自己的吼声?④
5雀鸟若没有受打击,岂能落在地上!罗网若无所获,岂能由地上翻起?⑤
6如在城内吹起号角,人民岂不恐怖?如在城里发生了灾祸,岂不是上主所行的?⑥
7的确,吾主除非将自己的计划启示给祂的仆人先知,什么也不先行。⑦
8如狮子咆哮了,谁不恐惧?若吾主上主吩咐了,谁敢不讲预言?⑧
9你们要在阿协多得的宫阙上和在埃及地的宫阙上宣讲说:你们聚集在撒玛黎雅的山上,观看其中诸般的混乱与其中的欺压!⑨
10他们不知履行正义——上主的断语,只顾在自己的宫廷内堆积强暴和迫害。⑩
11因此吾主上主这样说:敌人要围攻这地,他们必推倒你的堡垒,你的宫殿也必被洗劫。⑪
12上主这样说:牧童怎样由狮子的口中救出两条腿或一片耳朵,伊撒尔子民也要这样被救出。在撒玛黎雅斜倚在安乐椅的角上或达默协克的榻上的人,⑫
13你们要听,要对雅各伯家作见证!吾主上主万军的天主的断语:⑬
14因为在我追讨伊撒尔的罪孽之日,我必追讨贝特耳的祭坛,祭坛的角都要被砍下,倾倒在地。⑭
15我必要击毁冬宫和夏宫,象牙的宫室也必要破坏,高大的建筑也必荡然无存——上主的断语。⑮
注 释
① 先知在第1节内唤醒人民倾听他以天主的名义所要发表的言论。「伊撒尔子民」是直接指北国人民,但根据下文,则是指整个选民所说的。先知在此称这民族为「家族」,是因为上主率领她由埃及上来的时候,还没有组成一个民族;自从她在西乃山与天主缔结盟约的那天起,才正式成了一个民族。 ② 「认识」一词是先知们,尤其是欧瑟亚和耶肋米亚常用的言词;在希伯来文上,不但只指智力作用,而且也含有眷爱的意思(欧13:5;咏1:6):犹言「因爱情而召选了你们」,爱情是因,召选是果(创18:19;耶1:5)。因此,男女之间的交合或知友中间的密切关系,希伯来文皆以「认识」一词来表达(申7:6;14:2;18:1)。本节的「认识」一词,即指上主与伊撒尔之间的密切关系,召选和与上主所缔结的盟约是伊撒尔宗教的神学基础,但是亚毛斯时代,选民已忘却了天主所赐的恩惠,以及由这恩惠所附带的义务。伊撒尔以为天主的召选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天主既成了伊民的天主,也必须予以保护,好像没有伊撒尔,就没有了上主;所以不论在道德上败坏到什么程度,不必害怕,因为天主不能摈弃自己的民族,不能加以消灭,亚毛斯对选民的这种错误的意识,猛烈地加以攻击。亚毛斯所持的理由是:天主召选伊民是完全自主的,可以赏赐,也可以任意收回。召选的恩惠并不保证免除惩罚,反而却赋于人一种更大的责任(路12:48)。所谓「追讨」,即谓彻查伊撒尔所犯的罪,根据罪的轻重多寡,而施以惩治。亚毛斯的这端理论对他当时的同胞,确是消除人民幻想的警言。 ③ 关于3至8节一段,古时的教父们已经指出经文的晦涩不明,因此对这段经义的解释也各有不同。有的学者将这段经文解为天主对伊撒尔的关系,而主张先知所用的比喻含有寓意的意义。3节所说的二人即表示天主和伊撒尔。4节的狮子象征上主,猎物象征伊撒尔。但是这种寓意的解释,使亚毛斯的话难以解释。因此我们根据近代学者的公论,主张这一段(3-8节)是阐明亚毛斯先知对自己的使命所说的比喻,暗示上主和先知的关系。亚毛斯坚持自己是由天主所委任的先知,因为贝特耳的司祭阿玛责雅,和其他的司祭不肯承认亚毛斯先知的使命(7:10等节),因此亚毛斯必须为自己的使命加以辩护。这个辩护置于此处,正好作了他下面所宣布的神谕的引子(2:12;6:3;7:10;9:10)。先知的各项质问都要求人民作一个肯定的答复(参阅依28:24-29)。在这些质问中,先知从日常生活里或从自然界中举出几个因果相成的实例,使读者不得不接受第8节所载的结论。这样我们可以明白,先知宣讲预言是出于上主的委任,预言灾祸警告伊撒尔,也是出于上主的命令,决不是先知无中生有的。我们又当注意,先知在他的辩词中所举的理由是递进的,后面的理由更是强而有力,终于对自己的使命作了一个极有力的结论。在3节举了一个例子说:在旷野中,如果没有同伴,谁也不肯起程就道,如果二人一同就道,他们必是预先约定了的。有的学者将3节译作:「二人岂能一同偕行,除非他们熟识?」意思与前者不同:即人宁愿独自在旷野里行路,也不愿与陌生的人同行,以免被陌生人劫掠。 ④ 直到圣教会初兴时,巴力斯坦尚有许多狮子出没。狮子咆哮有其原因,或是因为饥饿的狮子获取到了掠物,发出可怕的怒吼(1:2),或者幼狮由母狮嘴里获得了掠物,发出的吼声(依5:29)。 ⑤ 本节的经文虽稍有问题,但巴力斯坦的居民是不难了解的。如果雀鸟落在地上,一定是被弋鸟者射伤,或陷于罗网。有的学者解作:如果雀鸟落在地上,那里必然有饵。圣热罗尼莫解说:「雀鸟如果落在地上所设的罗网中,必是因为弋鸟者射伤牠。」 ⑥ 如果城中突然响起号角,所有的居民必要张皇失措,因为他们知道敌军或大难来临了(欧5:8;岳2:1;耶6:1)。「如在城里发生了灾祸,岂不是上主行的」一句,说明古时伊撒尔共同的思想,把一切发生的事件皆归之于第一原因——天主,不分天主直接的作为和天主间接的作为,所有的灾祸都直接归于天主的惩罚。 ⑦ 但是天主在惩治一个民族或一座城之前,必先将自己的计划告诉祂的仆人——先知们,叫他们去劝化他们改过自新,至少使天主的忠仆免于患难(则3:17等)。创世纪所载的亚巴郎为索多玛和哈摩辣两城求情的事,就是这端道理的最好例子:「我要作的事,岂能瞒着亚巴郎……」(创18:17等)。先知被称为天主的仆人或臣仆,是因为他们参与天主的计划,有如臣相参与君王的会议一样。有些学者认为7节为一补注,应删去,或应置于他处,我们以为没有删去或置于他处的必要。先知在本节所说的话,正是极清楚地表示出他的使命。 ⑧ 本节达到了亚毛斯辩论的顶点,将前面的比喻应用到自己的使命上,先知认为自己的被召和被遣是由天主而来的一种强迫。有如狮子的怒吼使人不得不惊心动魄,照样,天主强迫的声音使先知也不得不起来去宣布神谕。所以先知所宣布的神谕,并不是出于个人的意志,而是由于天主而来的不能抵抗的力量,迫使先知不能缄口不言,必须向人民宣布天主的旨意(7:14)。耶肋米亚和其他的先知,如外教的先知彼肋罕和约纳先知也都受到同样的感觉(耶1:7;15:17;20:7-9;户23章)。先知好似是「天主的回音」,天主一发言,亚毛斯必须遵命向伊撒尔传布天主的审判。 ⑨ 「阿协多得」希腊通行本作「亚述」,许多学者跟从希译本改作亚述。但我们仍保存「阿协多得」,因为这是较难的经文。如果原文是「亚述」的话,很不易改作「阿协多得」。上主在此邀请了培肋协特人和埃及人作众民族的代表,是为指证伊撒尔的道德紊乱情形,并为审判伊撒尔子民。由此经文可以极清楚地看出先知和伊民所信仰的惟一神论,以及对为万民有效的普通法律所有的认识。先知既然请异民来作证,这足以表示异民的道德还超过了伊撒尔。「在宫殿上宣布」,即言在宫殿房顶上宣讲,与玛10:27所说的:「在房顶上宣讲」相同。亚毛斯在此叫使者到埃及和阿协多得的宫殿顶上去,特别是为邀请异民的首领和君王齐集在撒玛黎雅的山上,来观看和审断伊撒尔君王和首领所犯的罪过。「撒玛黎雅」山,玛索辣经文原作「撒玛黎雅诸山」,今按希、叙两译本改。「混乱……欺压」二语,说明了撒玛黎雅人的荒淫无度,与道德紊乱和不讲公道的罪行(参阅依22:2;约35:9)。 ⑩ 「堆积强暴和迫害」一句说明了他们贪赃枉法的罪行。撒玛黎雅的巨富们所以如此,都是由于他们「不知履行正义的缘故」。由于亚毛斯抨击这些不讲公义的资本家的大无畏精神,真堪称为保护社会制度的先知。 ⑪ 「敌人要围攻此地」一句,玛索辣经文作:「敌人要巡游这地」,今稍微予以修改。所说的「敌人」是谁,先知没有说出,或者先知自己也不清楚知道谁是将来攻破撒玛黎雅城的敌人。先知在本节内只笼统地说明撒玛黎雅必遭毁坏,在下面诸节内有更详细的描述。 ⑫ 本节的比喻也是取自巴力斯坦的牧人生活(撒上17:34)。狮子闯入羊群撕裂一只羊之后,牧人至多能抢出死羊的两条腿骨或羊耳的一部分,拿回家里给主人看,以证明自己无罪(创31:39;出22:12)。「伊撒尔子民也要怎样被救出」,此句含有讽刺的意义,因为伊民在雅洛贝罕极盛时代,妄想可以安居乐业,丝毫没有各种危险,因此先知在这里极力讥诮人民的这种妄想。12节后半段异常难解,因此解说纷纭。有些学者愿将这半段与上半段联接而解释为:(一)所要几乎完全丧亡的,是那些荒淫无度,毫不忧虑灾祸濒临的撒玛黎雅居民;(二)是那些安居宫殿内的撒玛黎雅的巨富和显贵们;(三)或解释为撒玛黎雅居民,必要沦亡,只有剩余的极少数能坐在床榻的一角。但我们却以为按希伯来诗律此句似乎应与13节相连,即「你们——在撒玛黎雅……要听」。但原文上的「达默协克」仍为一难题,按一般学者的意见,此字应译作:「床板」或「丝被单」。 ⑬ 「你们」是指撒玛黎雅居民而言,也是指12b所说的荒淫无度的居民,他们要听上主的话,要为上主的话作证,即为自己——雅各伯家族作证。「雅各伯家」即指由十支派形成的北国。先知为彰显上主断语的庄严和神圣,用了伊撒尔天主的三种名号:「吾主、上主,万军的天主的断语」。上主的军队是上天下地的万物(创2:1),是一切天神(苏5:13),选民和异族的军团(依10章),因此七十贤士将「万军的天主」一句译作「全能的天主」非常适当。 ⑭ 上主不但要消灭北国人民,而且也要毁灭供他们犯罪的庄丽宫室,和他们的宗教中心贝特耳。昔日亚巴郎和雅各伯曾在贝特耳祭献过天主(创12:8;35:7),以后好像人民也在那里献过祭(撒10:3)。自伊撒尔与犹大分裂后,即雅洛贝罕一世年间,贝特耳已成为北国的宗教中心,亚毛斯时代,贝特耳已被指定为君王的圣所(7:13)。「我必追讨贝特耳的祭坛」一句,说明先知将「贝特耳祭坛」视为一个活物(列上13:2)。祭坛的四个角是形成祭坛圣化的重要部份,因为根据法律,全燔祭和献香的祭坛都必须有四角(出27:2;30:2),砍下了四角,祭坛就作废。亚毛斯在此预言贝特耳祭坛的毁灭,也就等于宣布北国宗教的毁灭。先知的话在民众听来,是最刺耳最不能容忍的事,有如日后耶肋米亚宣布耶路撒冷毁灭的话在民众听来同样的刺耳(耶7:14)。 ⑮ 犯罪的地点除贝特耳圣所外,尚有撒玛黎雅的那些壮丽宫殿。所谓「冬宫和夏宫」,不一定是指特殊的两座宫室,可能是同一宫殿的一部分(民3:20;耶36:22)。「象牙的宫室」,也许是指以象牙装修的阿黑阿布宫殿(列上22:39)。考古学家曾在撒玛黎雅发掘出阿黑阿布宫殿的许多象牙碎片,现今陈列在耶路撒冷博物院,这大概是亚毛斯先知所见的象牙,亦未可知。考古学者在该处也发掘了宫墙的一部分,根据学者们的考证,所发掘出的宫墙,就是冬宫的遗址。
第四章
要义 本章的主题,是传唤顽固的人民听天主的审判。本章第一句又以「你们应听」开始,与31同,为另一篇神谕。1-3论及撒玛黎雅妇女一段更好归于前章。由4至13节开始另一主题:即人应如何寻求天主。伊撒尔始终以为以隆重的仪式可以寻到上主,对上主所要求的正义、服从和道德,他们毫不介意。但上主却对于他们外面的虚礼毫不介意,所要求的只是正义、服从和道德,因此以各种惩罚使他们改恶迁善。伊撒尔虽遭惩罚,仍不知反悔;在此情形下,天主惟有传唤他们前来听审。
章旨 1-3上主审判荒淫无度的撒玛黎雅妇女。4-13伊民寻求天主的方式:4-5用虚妄的敬礼寻求天主,6-11虽遭受许多惩罚,仍不悔改,12-13因此他们必被传唤到天主面前听审。
1你们应听,你们这些欺压贫穷人,虐待困乏人,对自己的主人说:「拿酒来,我们畅饮」的撒玛黎雅山的巴商母牛,听这话吧!①
2吾主上主以自己的圣德起誓:看!对付你们的日子快要到来,你们必被人用钩子钩去,你们中所剩余的也必被鱼钩钩去。
3你们一个一个地要经过裂口,被押到赫尔孟——上主的断语。②
4你们到贝特耳来,犯罪吧!你们到基耳戞耳去,罪上加罪吧!每早奉献你们的牺牲,每三天奉献你们的什一之物!
5你们焚烧有酵的祭品当作感恩祭;伊撒尔子民!你们宣传自愿祭,也加以公布!因为你们就喜爱这样——上主的断语。③
6虽然我曾使你们在你们一切城市内牙齿洁白,在你们一切地方缺乏食粮,而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上主的断语。④
7我在收割前三个月,也未曾给你们降雨,或者我在这一城上降雨,而在那一座城上不降雨;这块田地得了雨,而没有得雨的那一块田地就枯焦了;
8这样两三城的人民踉跄地走到另一城内饮水,但未得满足;而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上主的断语。⑤
9我以热风和霉灾袭击了你们,使你们的田园和葡萄园尽成荒凉,而且毛虫又把你们的无花果和阿里瓦树吃光而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上主的断语。⑥
10我曾在你们中间降下瘟疫,如在埃及所降的一样,并用刀剑杀了你们的精锐,把你们的战马掳去,使你们营中的腥臭扑鼻,而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上主的断语。⑦
11我曾消灭你们有如天主曾消灭了索多玛和哈摩辣,你们竟成了从火里抽出来的火柴,而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上主的断语。⑧
12为此,伊撒尔!我必要这样对待你!我既然要如此对待你,伊撒尔!准备迎接你的天主!⑨
13因为,看!祂形成山岳,制造风暴,向人宣示祂的旨意,祂造了黎明和黑暗,巡行在大地的高处:万军的天主上主是祂的名号!⑩
注 释
① 先知们常屡次严厉指摘妇女们(依3:16-24;32:9-22)。亚毛斯在此也是猛烈抨击撒玛黎雅的贵妇们,这些贵妇们,不是显贵的妻子,就是他们的偏室或爱人。圣热罗尼莫虽以为此处的经文不是指妇女,而是指那些溺于酒色的男人,但考究先知的话,无疑地是指妇女所说的。「巴商母牛」,叙、拉二译本作:「肥壮的母牛」。按巴商是指若尔当河东部,赫尔孟山与雅慕克河之间的一带地域,这个地域有树林和沃田(依2:13;则27:6;匝11:2等),因此盛产肥壮而强悍的牛(申32:14;则9:18;咏22:13)。先知在此以巴商肥壮强悍的母牛,比为撒玛黎雅骄奢淫逸的妇女,亚毛斯认为撒玛黎雅社会之所以如此腐化,都是由于这些妇女,所以她们的罪恶尤为重大,因为她们骄奢淫逸,自然不免要唆使她们的主人贪脏枉法,剥削弱小来满足她们的欲望。「主人」一词在此是指她们的夫婿和情人。 ② 上主「以自己的圣德」起誓,是说明祂必向淫荡的妇女实行审判(6:8;8:7),因为天主既是至圣的,决不能不惩罚罪人。「你们的日子」即指妇女受审的日子(2:17)。在这个日子里,妇女所受的惩罚尤重于男人,当敌军攻破撒玛黎雅,而占领之后,必用铁钩子钩住妇女们押往充军之地。亚毛斯所用的比喻,可能指亚述人对战俘所用的凶残方法,按亚述人的雕刻物上刻着俘虏的下臀,都用铁环穿过,系着绳索被牵往充军之地。「用鱼钩钩去」一句,按希伯来经文是指渔人的钓钩。或者更好改作:「用钩子将你们由废墟中拉出」,或「用刺棒将你们由废墟中赶出」,因为起初也许有些隐藏起来的妇女,但是她们也必要被敌人由隐藏处拉出。这种修改更适合于「母牛」的比喻(依37:29;编下33:11)。以前自命撒玛黎雅的主妇,现在却成了敌人的阶下囚,作了敌人的奴婢!「经过裂口」即谓被掳的妇女由敌人突破的城墙裂口走出,有如一群母牛被赶往赫尔孟;按赫尔孟为巴商境内的一座山,原文「Haarmonah」字意不大清楚,圣热罗尼莫以为是指亚美尼亚,其他学者亦各有不同的意见。赫尔孟山位于撒玛黎雅以东,可能先知是暗示亚述(5:27)。 ③ 4、5节的话或者是亚毛斯当伊撒尔人民在贝特耳开宗教盛会时所宣布的道理。先知在此是以讽刺的口吻讥诮人民虚妄的敬礼,因为伊民不但对自己的罪行毫不介意,并且还到处风行淫乱与邪恶,心想多献祭品,就算满足了宗教的义务。这种只顾外形的宗教与敬礼,不但毫无裨益,并且本身遂成了罪过,因此祭献与敬礼成了民众增加犯罪的原因,因此先知讥讽他们说:「你们到贝特耳去犯罪吧!到基耳戛耳去罪上加罪吧!」。雅洛贝罕一世曾在贝特耳立过象征上主的金牛,因此此地成了宗教的中心(3:14注;耶7:1-2),基耳戛耳也是北国的另一圣地(5:5;欧4:15;9:15;12:12)。但关于基耳戞耳的所在地,学者有不同的意见:(1)许多学者以为基耳戞耳位于若尔当河西岸的耶黎曷附近(苏4:9等节),因为此处是历史上的圣地,人民很容易在那里举行宗教仪式。(2)有的学者以为先知所说的基耳戞耳是指位于贝特耳与熹罗之间的基耳戞耳,此地距离贝特耳十一公里,今名基耳基里雅(Chilchilja)。据说厄里亚和厄里叟曾在此居住过,因而日后人民将此地视为圣地(列下2:1;4:38)。(3)有的学者主张基耳戞耳即指贝特耳而言。「基耳戞耳」为一山名,日后在此山上建筑了贝特耳。按「基耳戞耳」本意为一块四周围以石头的圆地,像在英国或法国古时所用的「环状列石」「Cromlech」,是古时所用为祭献神祇的地方,或者只视此处为圣地。也许伊民古时在贝特耳也立了这样的一块地,而视为圣地。(4)也有一些学者主张基耳戞耳位于舍根城附近。我们以为最后两说,似乎不太确切,而前面两说都有其相当的理由,敦是敦非,无法确定。亚毛斯在此数点了好几样祭祀请伊撒尔去奉献,这也是一种讽刺,即讥诮人民的祭祀过于烦多,礼节过于认真,但对自己的道德生活与社会的道义,却完全置之不顾。「每晨奉献你们的牺牲,每三天奉献你们的什一之物」:什一之物祭,按法律本应每三年举行一次(申14:28;26:12),但先知为了讥笑他们而请他们多多奉献。有酵的饼,除非是为初熟之物献祭(出23:18;34:25;肋2:11;6:10),按法律总不许献在祭坛上,可是先知仍在讥笑他们,让他们任意多献。自愿祭本是表示人民的特别热诚所献的祭献,可是先知用:「宣传……公布」二词来讥笑这些热心献祭的人们,以表明他们只顾外表的热诚(玛6:2)。「你们就喜欢这样,」意谓:你们原来就不愿履行正义(3:10),只喜欢外面的虚礼。告诉你们:这不是宗教,真正的宗教乃在于将自己的整个生命献于上主! ④ 由天主降于人民身上的惩罚,可以看出天主是如何厌恶人民所行的虚礼。因为他们只愿外面的敬礼,而置道德于不顾,因此天主使各种灾祸临于他们的田地、禾麦、家畜和人民,而且灾祸一次比一次严重。就情理而言,他们遭受了这样残酷的惩罚之后,本应改过自新,但仍归于无效:「你们仍然没有归向我!」天主降下灾祸的目的,本也含有对人民的爱情,使他们醒悟悔改,但是伊撒尔却不理会,所以最后天主只有将他们传到自己面前施以严厉的审判。先知的话异常感人肺腑,使我们联想到耶稣对耶路撒冷所说的:「无奈你不愿意」那句伤心的话(玛23:37)。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是:由本段内,我们可以看出,按亚毛斯先知的观点,凡伊撒尔民族史上发生的一切事件皆由天主所命定或所容许的,目的是在于教导选民,使之改恶迁善。这种观点称之为历史的神学观,后起的先知多以此为法则来记述伊民的历史。天主加于选民的第一种灾祸是「牙齿洁白」,这由下文可以明白牙齿所以洁白是由于无物可食。先知的这种语调仍有讽刺的意味。 ⑤ 第一种灾祸既不发生效力,天主惟有再施第二种灾祸即旱灾。由旱灾遂生饥渴之灾。旱灾所加于巴力斯坦的祸患,有多末严厉,耶14:1-6有一段的描述可见一斑。巴力斯坦只春秋二季下雨,从亚毛斯所说的话,我们可以推测那年春天没降雨,那末禾麦定不能生长结实,可是更使人难当的是旱灾来临时没有水喝。假使春季的雨水多,旱井中自然可以灌满,使人民全年不缺水喝。巴力斯坦泉源很少,人民所靠以为生的只有旱井的雨水,但是如遇旱灾,井中亦无水可汲,因此,那没有水的城池的居民只好到附近有水的城去买水,谁知附近的城也正为无水而焦急。先知说明这地方有雨水而别的地方没有雨水,是为叫伊民知道这不是一种自然的现象,而是天主特别降的灾祸。虽然如此,人民仍然刚愎自用,不知悔悟。 ⑥ 天主降的另一种灾祸,是用热风和徽菌(一种真菌)毁灭了伊撒尔的庄稼。这两种灾在巴力斯坦时常发生,由东方吹来的热风,可把刚秀出的麦穗吹焦而不能结实(参阅创41:6,23,27;申28:32;列上8:37)。因潮湿而发生的徽菌使庄稼失去青绿而致萎黄(申28:22;列上8:37;盖2:17)。天主除毁坏了一切庄稼外,还毁坏了他们的园圃和葡萄园——(此处对玛索辣经文,我们稍微加以修订)——天主并且叫毛虫吃光了无花果树皮和叶子(参阅岳1:6-7)。 ⑦ 另一种灾祸是几乎使伊撒尔全国消灭的兵燹、瘟疫和饥馑。这三种灾祸多是同时发生的(参耶14:12;18:21)。我们中国也有:「大战之后必有瘟疫和荒年」的谚语。所说的瘟疫一如天主降于埃及的瘟疫(出9:8等),有些学者解作:天主必用在埃及流行的瘟疫惩罚自己的人民(申28:27,60)。精锐原是人民的希望,但他们也亡于刀下。亚毛斯在此可能是暗示伊撒尔与叙利亚之战(列下13:3,7;8:12)。战马也成了敌兵的胜利品,战死者所发生的腥臭成了瘟疫流行的原因(依34:3)。 ⑧ 这次灾祸,先知虽然没有指出,但是从先知所说的「我曾消灭你们有如曾消灭了索多玛……」一句,可以推测这次灾祸远远超过以前的灾祸。这次灾祸可能是先知在1:1所暗示的地动或者是指伊撒尔因与叙利亚交战而遭受的灭亡。先知们屡次引用索多玛和哈摩辣二城的灭亡,作为天主毁灭选民或异民的例子(创19:25;依1:7;13:19;耶49:18;50:40)。亚毛斯在此引证索多玛和哈摩辣,可能是先知认为撒玛黎雅城在天主眼中比索多玛和哈摩辣尤为邪恶,理当遭受更严厉的惩罚。「由火里抽出来的木柴」一句,大概是巴力斯坦地的一句格言(匝3:2),意思是说从火里抽出木柴,毫无用处,必再投入火中。但天主是仁慈的,还要救出少数的弱小而善良的遗民,予以绝大的怜悯。 ⑨ 在天主所降的一切灾祸都归于无效之后,天主不得不施以更严厉的惩罚,这项惩罚经文没有明白说出,或者先知故意不提出惩罚的性质,藉以使人民提心吊胆,或者先知提出惩罚的性质,而此处的经文有所脱漏。一般学者主张先知在此处是预言贝特耳圣所的毁灭——原文3:14b应置于4:12之后。圣所的毁灭即表示北国人民必被遗弃。「准备迎接你的天主」一句,是说:伊撒尔,你既然不愿归向天主,现在你必被传到天主的法庭受天主的审判。 ⑩ 本节是描述上主——最高法官的威严,祂是全能的天主:因为祂创造了山岳(希译本作「雷电」)和风暴;祂是全知的天主:因为祂认识一切人类,洞察人的心思念虑(耶11:20),明察自己人民的处境;祂是尊威的天主:因祂安排了万物的秩序,脚踏大地的高处,照顾一切万有,因此有形与无形的世界都隶属于祂的权下。最后,先知用「万军的天主上主是祂的名号」一句,作为他言词的戳记。
第五章
要义 本章包括先知的两篇神谕,即第三篇(1-17)和第四篇(18-27)。第三篇也以「你们应听」开首,这篇的主题是:论人民和国家的灭亡已在旦夕,只有真诚的忏悔才能予以挽救。先知殷切希望人民归依上主和公道行事,但是先知已预先感到人民的顽梗必迫使天主施以惨痛的审判(惩罚)。这一篇是以先知的哀歌开始(1-3),而以人民的哀歌结尾(16-17)。本篇可以说是亚毛斯书最混乱的一部份。4至6节和14至15节似乎是独立的,7节似乎应该和10-13一段联合。8-9两节与上下文完全不符,详见引言五。这篇神谕可能是先知宣讲的一些片段,早没有收录,以后他的弟子怕年久遗散,而集于此处。第四篇(18-27),以「祸哉」二字开始,所论的是人民所殷切希望迅速来临的「上主的日子」。人民以为上主的日子一到,上主必要制胜异民而使伊撒尔参与祂的胜利,享受最大的幸福。伊撒尔人民所以有这种思想,一方面是因为在雅洛贝罕二世时代国家富强,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献于上主的祭品特别丰富,因此误认上主必须对他们负有保护之责(参阅耶74等)。如今事实上先知不但警告他们,上主已完全摒弃了他们这种虚妄的敬礼,同时也声明他们的这种妄想必归于无,因为上主的日子正是伊撒尔人民受审的日子,上主必要惩罚他们,使他们遭受充军之苦,因此上主的日子于他们与其说是光明的日子,无宁说是黑暗的日子。
章旨 第一篇:1-3先知哀吊伊撒尔处女的挽歌。4-6忠告:寻求上主!7-13伊撒尔的道德堕落(8,9二节见注)。14-15另一忠告:寻求至善!16-17上主开审和人民的哀号。
第二篇:18-20妄想上主日子的伊民是有祸的,21-27依恃虚伪敬礼的伊撒尔是有祸的。
1你们应听这话,伊撒尔家啊!即听我向你们所唱的哀歌!①
2伊撒尔处女已跌倒,再不能起立,她卧倒在自己的地上,没有人扶起她。
3因为吾主上主关于伊撒尔家这样说:能出一千兵的城,只留下一百,能出一百的城,只留下十个。②
4因为上主这样对伊撒尔家说:你们寻求我,才可生存!
5你们不要寻求贝特耳,不要往基耳戞耳去,不要去贝尔协巴黑,因为基耳戞耳必被掳掠,贝特耳必化为无。
6你们寻求上主,才可生存!免得祂把若瑟家投于火中,火必吞灭伊撒尔,而没有人能熄灭。③
7凡将公道变为茵陈,弃正义于地的,必是有祸的!④
8【那创造昂星与参星,变幽暗为黎明,使白昼为黑夜,召海水而倾之于地面的:上主是祂的名号。
9祂使灭亡闪击强壮者,已使毁灭降临堡垒。⑤】
10他们憎恨在城门口谴责的人,他们厌恶说正直话的人。
11为此,你们既然践踏了穷人,向他横征钱粮,所以你们纵然用方石建造了房屋,却不得住在里面;纵然栽种了美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其中的酒。
12因为我知道你们罪恶众多,你们的过犯重大:对抗义人,接受贿赂,在城门口屈枉穷人。⑥
13因此明智人在这时缄默不言,因为这是奸恶的时代。⑦
14你们应寻求善,不要寻求恶,为使你们能够生存;如此,万军的天主上主必与你们同在,正如你们所说的。
15你们要恶恶好善,在城门口保持正义,或许万军的天主上主会怜悯若瑟的遗民。⑧
16为此吾主,万军的天主,上主这样说:在一切广场上必有哀声,在一切街道上人必要说:哀哉!哀哉!并且召农夫来吊唁,召善哭的人来哭泣!
17在一切葡萄园中必有哀声,因为我要在你们中间经过——上主说。⑨
18祸哉!那仰望上主日子来临的人!这上主的日子于你们有什么好处呢?它是黑暗而非光明!
19就如一个人逃避了猛狮而遇到了狗熊,一进屋里,把自己的手靠在墙上,却有一条蛇咬伤了他。
20上主的日子岂不是黑暗而没有光明,幽暗而没有光辉吗?⑩
21我痛恨,厌恶你们的庆节,我也不喜悦你们的盛会。
22即便你们给我奉献全燔祭和你们的素祭,我必不悦纳,你们的肥牲和平祭,我也不垂顾。
23你的歌声由我前止息吧!你的琴声,我也不愿听。⑪
24惟愿公道如大水常流,愿正义像不停的江河。⑫
25伊撒尔家!你们在旷野中四十年,何尝给我奉献过牺牲与素祭?⑬
26你们抬着为你们自己所造的偶像,即你们的君王撒雇特和你们的星神克汪吧!⑭
27我必使你们充军,越过达默协克之外——名为万军的天主,上主这样说。⑮
注 释
① 这首诗,希伯来文名之为「克纳」(Qina),即「哀歌」之意。关于这诗的格律,参阅哀歌引言三。虽不能确定这首短诗的著作时代,但是一般学者主张这首诗是在一个盛会的机会上作的,可能是先知作于君王检阅军队之日,借此激励人民痛改前非。 ② 将伊撒尔民族比作处女使之人格化,此处尚为初见(参阅耶18:13;31:4,21),日后的先知们也常如此用法,如:「熙雍贞女」,「耶路撒冷女子」,或「犹大女子」(依37:22;哀2:13;1:15)。这称呼在亚毛斯的口中表示天主对选民的挚爱和同情。「处女已跌倒」一句,即谓死于战场。「卧倒在自己的地上」一句,即言在自己的领土内被敌人所征服。伊撒尔的这次战败如此惨重,十分之九的军队都亡于战场,死里逃生的仅占十分之一(依6:13),以致伊撒尔国永远不能复兴,也没有人能予以扶持。 ③ 先知在这里给伊撒尔指出,为挽救未来灭亡的唯一生路,就是放弃外面的虚妄敬礼,而以真正的忏悔和敬畏一心去寻求上主。「……寻求贝特耳,往基耳戞耳去,去贝尔协巴黑」语句,都表示去尽宗教的义务;但是先知却劝勉自己的同胞放弃这种敬礼,因为这种敬礼不但不合法,而且还是崇拜邪神的敬礼。「寻求上主」即言将自己献于上主,遵行祂的诫命,或者如14-15两节所说的「寻求善」——行善。以后的先知也屡次引用这句名言,以说明宗教的重点在于内心的真诚和道德的生活(欧10:12;依9:12;耶10:21等)。这句名言与依撒意亚所说的「相信上主」,意义非常相同(依7:9,参阅若3:18)。「才可生存」,即谓对上主如此虔敬的人,才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参阅肋18:5;路10:28)。除上述的贝特耳和基耳戞耳(4:4-5)外,此处又提及了贝尔协巴黑。按贝尔协巴黑在犹大南部,即所说的讷革布(Negeb),在亚巴郎和圣祖时代是一个著名的地方。按5节后半所载,北国不合法的圣所将来必遭毁灭,但未曾提及贝尔协巴黑,因为此地属于犹大国,而此处只是在讲论伊撒尔国,因此对贝尔协巴黑的遭遇没有提出的必要。「免得把若瑟家投于火中」一句,原文作「免得他像火降在若瑟家」,今略加修订,意思是说:因为上主是忌邪的天主,必有吞灭的忌火(申4:24),所以祂不能容许自己的人民离弃祂。「若瑟家」即指北国而言。北国所以又称为「若瑟家」,是因为若瑟的两个儿子:厄弗辣因和默纳协两支派在北国最占势力,所以「若瑟家」即等于伊撒尔国或北国。「火必吞灭伊撒尔」,原文作:「火必吞灭贝特耳」,今按希腊通行本改。从4-6节一段的神谕里,可以知道先知对伊撒尔仍然寄于获救的希望,只要他们真心忏悔,天主仍然会怜恤他们。 ⑤ 8,9两节是一首颂扬天主威严的古诗,所处的位置似乎不大适宜,参阅本书引言五。「召海水而倾之于地面」一句说明了古闪族对宇宙所有的观念,他们认为世界上的水有两个来源:一是地下的深渊,一是天上的海洋。当天主要降雨时,先将地下深渊的水引至天空,然后再倾之于地(参阅依55:20;约36:27-29;38:34-38)。最后天主的威严也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显示出来,因为祂永远不会容许一个民族骄矜自负(依40:21-24),必要打击强盛的民族,将他们的堡垒加以破坏,但对弱小民族,却时时予以援助和支持。9节经文似有遗漏,因此近代的译文有不相同之处,但大体上说意义没有多大差别。 ⑥ 10至12一段与7节相接,先知在这段内指摘人民的不义,因为他们对于维护正义,为穷人伸冤的法官和见证人表示愤恨。「城门口」是古伊撒尔人施行审判的场所(撒下15:1-6)。由于恶人的贿赂,法官都成了贪赃枉法的人,因此先知只有向他们宣布严厉的惩罚:他们所有的房产和土地,必要被敌人所占有(申28:30;米6:15)。 ⑦ 在此世道日下,人心不古的时代,忠直的谏言和正义的维护都归于无用,因此三缄其口的人才是明智人。 ⑧ 14-15两节与4-6三节相呼应。道德生活(行善)应与信仰(寻求上主)相依附,如此,伊民方能保持「选民」的荣号,而天主也时时与他们相偕。但是这种圣善的生活,必须表现在对穷人和无告者所施行的正义上。「若瑟的遗民」即指过去灾祸中(4:6-11;列下13:3,7)死里逃生的伊撒尔人。这些话都在表示先知如何不遗余力地想拯救自己的同胞。 ⑨ 16-17节是1-3节一段的回声。以前哀悼伊撒尔处女的先知,如今也预见了他的全国同胞所遭受的处境:不但善哭的妇女,就是那些不会哀歌的农夫和经常满心愉快的葡萄园丁,也要痛哭自己国家的灭亡。但是这种哀痛的原因就是天主要如昔日「巡行」埃及的天使一样(出11:4;12:12),来惩罚自己的人民。 ⑩ 关于「上主的日子」参阅岳2注四和依2章注四、五、六。「上主的日子」这个观念首见于本书。根据古代伊民的思想,「在上主的日子」来临的时代,上主要制胜伊撒尔的一切敌人,使他们隶属伊撒尔权下。为此,伊撒尔人常想「上主的日子」是一个光明的日子,即幸福和兴隆而永远和平的日子。雅洛贝罕二世年间,伊撒尔制胜了阿兰之后,人民便以为「上主的日子」已经来近了。亚毛斯虽然也在切望上主的日子,但他的观念与人民所有者迥然不同,因为亚毛斯认为这次胜利与上主的日子毫无关系。上主的日子,应是上主的正义和圣德获得胜利的日子,所以祂必须先严厉地惩罚自己不义的选民,必须压制选民的骄傲(依2:12)。由于选民比异族犯罪尤多,也必须受更重的惩罚(2:6;3:2)。他们愈切望「上主的日子」,「上主的日子」为他们愈黑暗,即灾祸和灭亡愈近(岳2:2;4:15)。光明与黑暗在圣经上屡次是幸福和灾祸的象征;狮,熊和蛇的比喻说明无人能逃避这未来的灾祸。 ⑪ 21-23节一段指出一端与宗教精神有密切关系的道理。举凡庆节、游行、献祭、唱诗、念经等等外面仪式,如果没有道德、正义和至诚的心,都在天主摈弃之例。因为人民的这种外面的仪式,是自欺欺人的仪式,不能取悦至圣的天主。亚毛斯驳斥外面仪式的论调,亦见于后日的先知书中(欧5:6;6:6;8:13;依1:10;米6:6-8;耶7:21等)。21节除记载了「庆节」外,尚提及「盛会」一词,这个盛会就是在无酵节之七日和帐棚节之第八日所举行的「盛大的集会」(申16:8;肋23:36)。「我不喜悦你们的盛会」一句,如果直译,当作:「我不能忍受你们盛会的气味」(参阅肋1:9;13:17)。22节所列举的三种祭献:全燔祭、素祭及和平祭,与肋未纪1-3章所有的次第相同。先知在此特别提及「肥牲和平祭」,因为人民以为所献的牺牲越肥,越易于焚烧,也越中悦上主(肋3:3-4)。此外,先知在23节内也摈弃了有口无心的高声朗诵诗歌和经文的敬礼(玛7:7,21)。 ⑫ 本节颇与依1:16-17相同。上主所要求于人民的,是执行正义和善行。「流水」为巴力斯坦人的生活是最有裨益的,因为当地的旱井,如天不降大雨,为他们屡屡有缺水的危险(耶15:18);亚毛斯在此处的意思是说,社会不能缺少正义,犹之人不能缺少食水一样,本节解明了21至23节的意义:如果人民秉公行事,他们的宗教敬礼必会中悦上主,天主不但不拒受这种敬礼,而且也要求人民以正义为这种敬礼的基础。根据拉丁通行本和一些学者的意见,本节是指天主的「公义」而言,好像先知希望天主复仇的公义临于忘恩负义的人民身上;但是我们认为,根据上下文所说的「公义」应指人们彼此间应行的「公道」。 ⑬ 本节经文残阙不全。唯理派学者根据本节推断先知不认识肋未纪,即「司祭经卷」(参阅梅瑟五书总论第一章四2b)。但是现代的学者,甚至唯理派著名的学者,都一致承认梅瑟时代,留居旷野的伊撒尔子民曾向上主献过祭(参阅出24:4-6;29:10;肋8:14等;9:2等;户7:10),同时也承认那时的伊民保有数条由梅瑟制定的祭礼法。除梅瑟五书上的根据外,从宗教史和心理学上,也可以证明祭祀是最古的一种制度,因为宗教本身也就是藉着敬礼和祭祀来表现人的热诚。本节的言词应根据耶7:22和撒上15:22来解释。耶肋米亚先知说:「在我率领你们的祖先出离埃及的那一天,我并没有对他们谈及什么,对于全燔祭和牺牲亦无任何吩咐,单单向你们吩咐了这事:你们应该听我的声音,我乃是你们的天主,而你们是我的百姓;你们应走我指给你们的路,以求得幸福」。撒慕尔说:「上主岂能喜欢全燔祭和牺牲而胜过听从上主的声音?看!听命胜于献祭,服从超过绵羊的油脂」。有些学者以为本节原文应作:「难道你们在旷野四十年只给我奉献了牺牲和素祭,而未曾顾及公道和正义了吗?」伊撒尔旷野中的生活,在亚毛斯和其他先知(如欧瑟亚,耶肋米亚)的心目中还算是最理想的生活,虽然他们也屡次违叛了天主的命令,但在社会上还保持了正义,但这种社会道德日后为专制的君王所毁。番曷纳刻解释本节说:「伊撒尔家!你们在旷野中给我献了祭吗?」先知好像听了百姓回答说:「是的,献了祭」,因而继续说:「我仍然惩罚了你们四十年。」由此可以知道,人民不能只依赖祭祀和敬礼,而应凭仗正义和道德。根据拉丁通行本,上主向自己的人民发怒,是因为他们在旷野里曾向外邦神祇献了祭,但是这种解释与上下不符。圣斯德望根据七十贤士译本也引证过本处的话(25-26两节),但是圣斯德望的话并不妨碍我们对原文的解释,因为圣人只是引来证明伊民历代都犯了崇拜偶像的罪而已。 ⑭ 25节可说是圣经上最难解释中的一节。为玛索辣、希腊通行本和拉丁通行本各不相同。这种显著的差别可能是来自本节所提出的两个外邦神名——撒雇特(Sakkut)和克汪(Kewan)。撒雇特又名尼奴塔(Ninurta)或名尼尼布(Ninib),是亚述所崇拜的战神和猎神,克汪即谓土星(Saturnus),是亚述和巴比伦所敬的星辰。本书的译文系根据近代公教和非公教学者如番曷纳刻、黎纳狄、诺杰尔、敖斯提和玛克等人译的。26-27两节是相连的,换言之,这两节是天主宣布人民所受的惩罚——充军。人民被掳时,必须将他们所崇拜的偶像撒雇特和克汪带往充军之地,这两个神祇原是来自亚述,崇拜它们的人——伊撒尔理应将它们送回去。先知的这种语调是含有讽刺的意味,好像说,这就是遗忘上主,而崇拜外邦神祇的结局! ⑮ 越过「达默协克之外」一句指出了充军的地点——亚述。圣斯德望更清楚地解释说:「在巴比伦以外」。伊撒尔所崇拜的邪神的发源地,将变成他们受惩罚的地方。
第六章
要义 本章是先知的第五篇神谕,意义与第四篇大同小异。第四篇曾说到伊撒尔人民如何切望「上主的日子」的来临。他们妄想「上主的日子」必给他们带来胜利和幸福,但先知却宣布「上主的日子」为他们将是黑暗而多难的日子。在本篇内,先知特别描述撒玛黎雅京都的居民心中的倾向。他们终日依恃自己的武力,夸耀自己的勇敢,妄自尊大,度着放荡不羁的生活,置天主的正义不顾,因此招致了天主的惩罚。本章除1-7节外,其余神谕皆属断编残简,是先知向撒玛黎雅京都的显贵和巨富们而发的神谕。先知猛烈的抨击他们刚愎自用,骄奢淫逸的罪行,并向他们宣布天主的惩罚:上主必要使敌人和瘟疫蹂躏他们的土地,借以惩罚人民的骄矜自恃和贵族们的恶行,并使敌人将人民掳往充军之地。
章旨 1-7骄矜自恃的人是有祸的,8-14雅各伯的骄矜自恃必为敌人和瘟疫所压伏。
1祸哉!那些安身熙雍,自恃撒玛黎雅山,自命为诸民之首,而为伊撒尔家所归属的人!
2你们去加耳讷,观察一下,从那里再到大哈玛特城去,而后再下到培肋协特人的戞特那里:看你们是否比那些国度更好?或你们的疆域比她们的疆域更广?①
3你们想推开祸患的日子,而你们却接近强暴的岁月!
4他们卧在象牙床上,舒服地躺在他们的塌上,吃羊群中的羊羔和牛栏中的牛犊;
5和着琴瑟声而吟咏,并为自己想发明乐器有如达味。
6用大碗饮酒,以上等的油抹身,对若瑟的崩溃,毫不关怀。②
7为此,这些人在俘虏中,必要首先被掳去,那时狂欢者的燕乐必被消除。③
8吾主上主指着自己起誓,【万军的天主上主的断语】:我厌恶雅各伯的傲慢,我痛恨他的宫阙,因而我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一切交出。④
9将来事必如此:如果在一家内遗留下十个人,他们也必死亡!
10亡者的叔和他的亲友由屋内搬出他的骨骸,问那内室深处的人说:还有人与你同在吗?他必答说:没有了!又说:不要做声!别提上主的名字!⑤
11因为,看!是上主下了命,让敌人拆毁高楼大厦,破坏低小的茅屋!⑥
12马岂能在悬崖上奔驰?人岂能用牛在海上耕作?你们却将公平变为荼毒,将正义之果变为茵陈。⑦
13你们因罗德巴尔欢乐,并且说:我们岂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取得了卡尔纳殷?
14然而,伊撒尔家,看!我必要唤起一个民族来攻打你们——万军的天主上主的断语——他们必从哈玛特关口直到柳树谷压迫你们。⑧
注 释
① 1-2两节的话,好似给我们画出了雅洛贝罕二世年间贵族的社会生活的状况。当伊撒尔得胜了阿兰之后,国务逐日兴隆,使人民,尤其使贵族陷于狂妄倨傲,同时南国——犹大也就有同样的情形(编下26:8),因此,在这里亚毛斯先知先向这两个兄弟之邦宣布神谕(参阅3:1),而后先知只转向伊撒尔发言。「撒玛黎雅山」即指撒玛黎雅城而言,因为北国的京都不但建筑在山上,而且四周都为群山所环绕(依28:1)。先知首先所斥责的是人民中的贵族,因为他们是人民所归属的人,换言之,人民如有争讼事件必须到他们前听受裁判(撒下15:4)。伊民中的贵族自命为诸民的首领,视自己的国家超过其他的邦国,先知在这里极力抨击他们的这种自负心,并请伊撒尔留心观察邻近民族的遭遇和命运,因为这些民族在亚述的强大势力威胁下,都有着灭亡的危机。伊撒尔并不比这些弱小的国家强多少,因而也不免有同样的危机。加耳讷似乎位于叙利亚北部,它是否与依10:9所提及的加耳诺为同一地方,无从考证。哈玛特城位于敖龙忒河岸,为巴力斯坦北方边界上的城市,曾作过赫特人的京都(6:14;户34:8)。戞特为培肋协特人的五城之一(参阅第1章注五)。上述三座城日后终为亚述所占(公元前738,720,711年)。但是哈玛特曾遭受过雅洛贝罕二世的攻击(列下14:28);戞特也遭受过阿兰和胡齐雅王的攻击(列下12:17;编下26:6),加耳讷可能也遭受过阿兰的攻击,不过这仅是一种推测,没有任何历史上的证据。 ② 2节所提及的三个国家,业已受到自己应受的惩罚。伊撒尔尚未受过这种教训,所以仍肆无忌惮,罪上加罪,因此,他受惩罚的日子加速来临。3节的译文是按大多数的近代学者予以修订的,玛索辣经文作:「你们以为降罚的日子还远,就接近邪恶的宝座。」先知在第4节是描述贵族们穷奢极侈的宴会,在5节说明撒玛黎雅贵族如达味一样制造了乐器。虽然根据编下23:5,达味是乐器的制造者,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巨富们何以在宴会上想出制造乐器的事。由于这种困难,有些学者便根据希腊通行本译作:「他们如同达味作了各种乐曲」(撒上16:18)。以油抹身,也是赴宴必行的事,表示高兴和喜乐(训9:7-8;咏23:5;92:11)。有关宴乐的事,依5:11-17亦有所记载(参阅则34)。明显的,巨富们为这种骄奢淫逸的生活,不能不向人民横征暴敛,以图个人的享受。在撒玛黎雅曾发掘了许多雅洛贝罕二世时代的残碎瓦片,由其上的刻文可以证明人民当时向官府应缴纳的油酒税,异常之高。先知在此最感痛心的,是人民首领渎职枉法而对国家面临的危机却漠不关心(参阅依5:12)。 ③ 天主的惩罚,必照贵族所犯的罪恶。先知在此以一种讽刺的口吻,讥诮自命为人民首领的贵族,必须首先被敌人掳去,骄奢淫逸者的宴乐和喧嚣,也必要终止。「狂欢者的燕乐必被消除」一句,希腊通行本作:「那时厄弗辣因骏马的嘶鸣,必要消失。」亚毛斯先知可能用了这种比喻,他称撒玛黎雅的贵族为厄弗辣因的骏马,犹之乎称撒玛黎雅的贵妇为「巴商的母牛」一样(4:1)。 ④ 上主在此以郑重严肃的誓言来肯定自己的恐吓。「指着自己起誓」(耶51:14;49:3)和「我永远生存」,意义相同(申32:40;依49:18;则5:11等)。「雅各伯的骄傲」即指贵族的妄自尊大,欺压平民,而自命不凡的罪恶。他们的傲慢,从先知痛恨撒玛黎雅宫阙的事上,分明的表示出来。这些宫阙和其中所有的人物,牲畜财宝,必被交于敌人之手。 ⑤ 9-10两节,似乎与上下文不连贯。这两节所论的是大战之后所流行的瘟疫(4:10)。先知在5:3所宣布的神谕似乎应与这两节相连接,即谓:将来必有战事发生,大战之后必有瘟疫,以致全城的人民几乎完全死去,即使隐藏在房间的十数人,也必患瘟疫而死。10节经文似有遗漏,但意义却极显明。亡者的尸首,不能存于家中,以免别人也染上同样的疾病。「亡者的叔伯」一句说明了亡者的父母已经死去。亡者的叔伯或亲友与藏起来的人之间的对话,更说明了瘟疫的严重。「不要作声」一句,是埋死人者向藏起来的人所下的禁令。要他们「不要作声」,是怕他们辱骂降瘟疫的上主。「不要提上主的名字」一句,可能是因为屋内因尸首变为不洁之地,怕他们提起上主,有辱上主的名号;也可能是怕他们提起上主,更使上主注意尚存的人,而施以惩罚;或许是因为人在施以惩罚的上主面前,应该缄口不言(索1:7;谷2:20;匝2:17)。「亲友」二字系按一些现代学者的意见而修改者,普通译作:「焚尸者」。从这句话,可以知道所举行的葬礼是火葬,但是,伊撒尔并没有火葬的习俗。至于出20:14;苏7:25;撒上31:12的记载也是例外。可能先知愿意指出战争和瘟疫所造成的残酷后果,即谓人由于战争和瘟疫,不能埋葬人,因此,只有将死者付之一炬。 ⑥ 上主亲自咐吩敌人,毁灭撒玛黎雅高贵人的宫室(3:15)和平民的房屋。 ⑦ 本节经文与上下文不连,可能是所处的位置不妥切。先知在此所用的两个反对自然律的比喻,说明伊撒尔社会上的道德紊乱状态,一切都反对自然的根本法律。 ⑧ 13节内,先知再次谴责伊撒尔因武力充足而起的骄傲。雅洛贝罕二世年间,伊撒尔的版图已大为扩展,曾占领基耳哈得境内的二城——罗德巴尔和卡尔纳殷。罗德巴尔可能与撒下9:4:17:27所载的罗德巴尔为同一地方。关于卡尔纳殷参阅创14:5;加上5:26,43;加下12:21,26。一般学者根据拉丁通行本将13节译作:「你们因虚无而喜乐,且夸耀说:我们岂不是因自己的力量,取得了角吗?」伊撒尔的各种武器和荣华都无济于事,亚述军队决不畏惧,他们将由哈玛特关口(户13:21;34:8;列下14:25),即由北部的边境侵入,占领全巴力斯坦,直到「柳树谷」——南部边境。「柳树谷」(依15:7)),按一般学者的意见,即指哈辣巴海——死海而言(列下14:25)。
第二集 (七章至九章)
小引 本书的第二集,记载了亚毛斯的五个含有象征的异象。借这些异象天主启示先知对伊撒尔,尤其对伊撒尔二教中心的贝特耳,所施行的审判。先知用了五种不同的象征——蝗灾、旱灾、铅垂线、熟果、圣殿和祭坛的毁灭——来预示天主的惩罚。这五个异象对未来审判的真实性和必然性一个比一个有力,都是渐次递进的。前四个异象都有共同的结构,皆以:「吾主上主叫我看见了这事」一句开始,然后为异象的本题,最后为天主的断语或解释。在前两个异象中,先知尚能以自己的祈祷,挽回天主所预定的灾祸。在三、四两个异象中,先知已无能为力了。第五个异象表示天主正在施行审判。前四个异象可能不属于内在的神视(Visio interna),或想象的神视(Visio imaginaria)或理性的神视(Visio intellectualis),而是属于外在的或具体的神视(Visio externa),即是亚毛斯亲眼看见了这些实像。这些实像在天主的默感下,叫先知明白有较为深奥的意义。先知从这些事物上知道了天主给自己的人民所指定的命运。第五个异象则属于内在的神视(Visio interna):就是说亚毛斯以自己灵性的眼,看见肉眼所不能见到的事体,即圣殿和祭坛的毁灭。至于先知看见这些异象的时间,虽然不能确定,但是大致可以说,前两个异象是亚毛斯先知任先知职务的初期所见的。那时如果人民真正忏悔,改过自新,还有转祸为福的希望。后三个异象是亚毛斯任职末期所见的。亚毛斯已不再为人民转求上主免罚,因为他清楚地知道,由于人民的执迷不悟,尤其是身为人民首领的顽固不化,已不可能再挽回天主既定的惩罚。有些学者主张亚毛斯所见的后三个异象是在贝特耳看的,根据他们的意见,铅垂线的异象暗示在贝特耳用方石建筑宫殿时所用的铅垂线(5:11),而满筐的美果,则暗示在贝特耳殿宇内所献的素祭(耶241等)。前两个异象——蝗灾和旱灾——先知可以从忒科亚所度的乡间生活中,得到清楚的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集内除异象外,尚包括数段文体不同的部份:比如在第三个异象后,插入了一段史事(710-11),在第四个异象后,插入了一篇简短的预言(84-14),在第五个异象后,则附加了一篇颂词(95-6)和一篇论及至义的上主,必然惩罚伊撒尔的神谕(97-10),以及一篇论及黙西亚时代的神谕(911-15)。
第七章
要义 本章记载亚毛斯所见的前三个异象。一、二两个异象中,先知尚能以自己的转求,使人民脱免灾祸,但是在第三异象中,先知看见人民的命运,已由上主注定了,先知已不能代为转求。本章最末一段是先知叙述他由伊撒尔国内如何被逐的一段史事,参阅引言。
章旨 1-9三个异象:1-3蝗灾,4-6旱灾,7-9铅垂线。10-13阿玛责雅控诉亚毛斯。14-17亚毛斯证明自己为上主的信使,并预言阿玛责雅应受的惩罚。
1吾主上主叫我看见了这事:当晚草初生之时,就是割了君王的草以后,看哪!上主使蝗虫出现。
2在他们要吃光地上的青草之时,我就说:吾主上主!求祢垂怜!雅各伯如何能生存?因为他这样微弱。
3上主后悔了这事;上主说:这事不得发生。①
4吾主上主叫我看见了这事:看!吾主上主召来了火,吞灭了广大的深渊,然后吞灭了上主的基业。
5于是我说:吾主上主,求祢罢休!雅各伯如何能生存?因为他这样微弱。
6上主后悔了这事;吾主上主说:这事不得发生!②
7吾主上主又叫我看见了这事:看!有一人立在墙上,他手中拿着一条铅垂线。
8上主对我说:亚毛斯!你看见了什么?我答说:一条铅垂线。吾主说:看!我将铅垂线安置在我民族伊撒尔当中,我不再放过她。
9依撒格的高丘必要荒芜,伊撒尔的圣所必要废弃;我要起来,用刀攻击雅洛贝罕家。③
10以后贝特耳的司祭阿玛责雅派人向伊撒尔王雅洛贝罕说:亚毛斯在伊撒尔家中图谋背叛你!国家不能容忍他的一切言论。
11因为亚毛斯这样说:雅洛贝罕必死在刀下,伊撒尔必被掳充军,远离自己的国土。
12阿玛责雅对亚毛斯说:你这先见!滚开,快到犹大地去!在那里糊口,在那里讲预言!
13在贝特耳别再讲预言!因为这是君王的圣所,这是王国的殿宇。④
14亚毛斯答复阿玛责雅说:我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弟子,而是一个牧人和修理野无花果的人;
15但是上主正在我赶羊群时提了我去,而上主对我说:你去!对我的百姓伊撒尔讲预言吧!⑤
16如今你要听上主的话!你曾说:别讲预言攻击伊撒尔,别发言反对依撒格家!
17为此,上主这样说:你的妻子必要在城中卖淫;你的儿子,你的女儿必要倒在刀下;你的田地必要被人以绳丈瓜分,你自己必要死在不洁之地;伊撒尔则必要被掳充军,远离自己的国土。⑥
注 释
① 关于蝗灾,参阅岳厄尔书。这要来的蝗灾,异常严重可怖,因为当年初次所割的青草已缴于君王,晚生的草又要被蝗虫吃光,平民已无青草可割。至于「割了君王的草」一句,除列上18:5-6所有暗示外,其他经书,无有记载。根据学者的意见,人民每年或每三年必须缴纳干草,以作君王马匹的刍秣。亚毛斯看见了蝗虫要吃光本年的晚草,也知道这是因了人民的罪恶所招的灾罚,因而恳切哀求天主宽恕这些犯罪的人民(参阅耶18:20)。为人民祈祷,为人民转求上主,乃是先知的职责,因为先知非但是天主在人民中间的代表,而且也是人民在天主面前的代表(创18:22;依6:11;耶7:16;14:7,11;15:1)。「雅各伯还怎能存在」的「雅各伯」一如「伊撒尔」,是指「选民」而言。亚毛斯不但知道天主特别爱慕雅各伯,同时也知道伊撒尔民族负有对默西来将来的使命(参阅户24:17),所以先知哀求天主垂念这个已成衰颓的民族,如果任其灭亡,天主的诺言又如何能在他们身上应验?事实上天主俯允了先知的祈祷。「上主对这事后悔了」一句,是圣经上屡次见到的拟人说,参阅创6:7;出32:12,14;撒上15:35;耶18:8,10等处)。 ② 另一个灾祸比蝗灾更为严重,即火灾临于这个不知反悔的民族身上。「火灾」根据一般学者的见解是指旱灾而言,旱灾多与蝗灾同时出现(岳1:4-12,19-20;亚4:7-9)。火灾一如蝗灾是天主加于人民的惩罚。火「烧毁了广大的深渊」(4节),此处所谓「深渊」,即指泉源和河流的发源地而言。按古代闪族的思想,大地是浮在深渊之上,大地边沿的海水是与天上的水相连的(创1:1;7:11;申33:13;咏24:1等)。按第4节的意义是说:在河川涸竭之后,火就开始吞灭伊撒尔地区的田园。伊撒尔的田园,圣经上屡次称之为「上主的基业」或「上主的份子」(申32:9;匝2:16;米2:4)。旱灾既然吹焦了田地中的一切农作物,人民自然要陷于穷国的绝境(耶14:2等)。先知再次为人民转求上主垂念,又获得了天主的宽恕,但人民仍执迷不悟。 ③ 7-8两节的「铅垂线」一词,希腊通行本作:「钢铁棒」,拉丁通行本作:「泥镘子」。先知在本段内所见的异象,预示天主审判的必然性。异象的形式与日后耶肋米亚和匝加利亚二位先知所见者颇同。首先天主使先知嘱目某一事物,之后询问先知,是否明白所见的事物,最后天主或祂的天使为先知解释所见异象的意义(参阅耶1:11-15;匝4:2;5:2)。「铅垂线」本来是用为勘察墙是否垂直的工具,但在圣经上屡次含有转借的意义,即表示「毁灭」或「击毁」房屋和墙壁的意思,参阅列下21:13;依34:11;哀2:8。先知在这异象中看见天主或更好说是天主的代表将铅垂线画于墙壁上。从下文可以推知所谓的墙壁,即指伊撒尔国,因为伊撒尔与犹大好像是形成地上天主之国的两堵主要的墙壁,但是现在天主却认定伊撒尔这道墙壁歪曲不直,正如依撒意亚所说的伊撒尔这道墙壁,不是按公正和正义建筑的(参阅依28:17),为此,天主不得不将这墙加以破坏。「我不再放过她」一句,原文作:「我不再越过她」,即谓:我不再宽恕她(8:2;箴19:11)。天主所要破坏的,特别是北国人民视之为国家基础,而正违反上主圣意的那些不法的圣所。伊撒尔的这些圣所,大半都建于高处,因此有「高丘」的提出(列上12:31;13:32等)。宗教和政治在北国是混合为一的,从雅洛贝罕一世起宗教即属于君王权下,因此这些圣所必与国家一同灭亡。「依撒格」和「伊撒尔」二名为并行语,犹之乎「雅各伯」和「厄弗辣因」二名在诗文中常并行使用一样,都是指示伊撒尔国。9节「用刀攻击雅洛贝罕家」的预言,在极短的时间后便应验了,即他的儿子则加黎雅为霞隆所弑。参阅列下15:11和本书引言一(五)。 ④ 由于第三个异象内曾提及了贝特耳圣所和雅洛贝罕王室的毁灭,编辑者便在这里插入了一段史事。阿玛责雅可能是贝特耳众司祭之长,由他在君王面前诬告亚毛斯勾结歹徒企图反叛的话上,可能推知亚毛斯在人民中间所有的潜力非常之大。阿玛责雅控告亚毛斯的罪行,也许是以5:5;7:9等处的话为根据,当然其中有许多言过其实的地方。既然驱逐出境的命令不是来自君王,一定由阿玛责雅而来的。阿玛责雅所说的「你这先见」和其他言词,是含有讥笑的语气,因为他好像认为亚毛斯执行先知任务,只为谋生,并未受天主的委任。随后便以国家官员的身份向亚毛斯下了逐客令,严禁他再在贝特耳,即:君王的圣所前露面。「君王的圣所」一句,说明北国的宗教已成为国教——成为国家政府的工具。为此我们也就更能明白亚毛斯和欧瑟亚两先知何以极力抨击北国各种敬礼的原因了。 ⑤ 亚毛斯在这一段内,首先否认阿玛责雅控告他的罪过,然后为自己的使命辩护(14,15),最后预言阿玛责雅必受严重的惩罚(16,17)。亚毛斯否认自已是阿玛责雅所想象的先知或先知的弟子,换言之,亚毛斯否认自己是自任的先知,同时证明自己执行先知任务完全受命于天主。参阅先知书总论第三章和撒上10:5,10,11;19:20。在厄里亚和厄里叟时代自任的先知在圣所内,尤其在北国的著名圣所内,仍然执行先知任务,有时天主从这些自任的先知中,召选几位作祂的信使——召任的先知。亚毛斯并不轻视这些献身于天主的自任先知,他在这里只是驳斥这个惟利是图的阿玛责雅的控诉。亚毛斯执行先知任务并非为谋生,因而他说明了在自己的家乡拥有羊群——「牧人」一词,仅是笼统名词,且是一个修理野无花果树的人,可以一生受用不尽。按「野无花果」属桑科,多产于若尔当河两岸和地中海沿岸。由此推知亚毛斯或者在这些地方占有野无花果树林,或者常赶着羊群到这些地方,修理野无花果树,以增进他的生产(列上10:27;编下9:27译为「桑树」或因野无花果树属桑科而译为桑树,今改。)因此亚毛斯先知决不需要以先知的任务来糊口,并且他在司祭长前说明了他被天主召选时所受的压力,使他不能不接受先知的任务。他的使命既然是来自天主,伊撒尔君王的权柄,岂能干涉天主的命令。 ⑥ 干犯以天主的名义发言的先知,就等于干犯天主,因此亚毛斯遂以天主的名义宣布了阿玛责雅将要遭受的审判。阿玛责雅的妻子、子女和田园,定然是毁于敌人的蹂躏;换言之,他的妻子必在敌人淫威下,度着卖淫的生活,子女则死于刀下,他的田地房产则作了敌人的胜利品。17节「不洁之地」即指「异民之地」——亚述而言(则4:13;欧9:3)。亚毛斯虽然处在这种恶势之下,无法抵抗,只得离开北国,但在最后仍为自己的使命辩护。
第八章
要义 本章包括一个象征(1-3)和一篇神谕(4-14)。夏熟的果实乃暗示恶贯满盈的伊民已临受审判的时期。天主一开始执行这最后的审判,人人都要暗自悲伤。异象后面的一篇神谕,似乎是说明上主之所以执行审判的原因。以前人民尚有蒙受上主怜悯的希望,但现在这种希望已不复存在,只有丧亡之一途。这篇神谕如前数篇神谕一样(314151),也以「你们应听」一句开始。
章旨 1-3第四个异象:伊撒尔的罪恶如夏季已成熟的果子,已到了受审的成熟时期。4-8至公义的天主不会忘掉人的不义。9-10审判的日子给伊撒尔全地域带来哀哭。11-12人民在困苦中再找不到天主的安慰。13-14人民寄以希望的青年人必要丧亡,一切崇拜邪神者必要泯灭。
1吾主上主叫我看见了这事:看!有一筐熟果子。
2于是上主对我说:亚毛斯!你看见了什么?我答说:一筐熟果子;上主就对我说:结局已临于我的人民伊撒尔,不再放过她。
3在那一天,宫中的歌妓必要哀号——吾主上主的断语,必有许多尸首,抛在各处,只有寂寞!①
4你们应听,压榨穷人,又使地上的弱小者绝迹的人哪!
5你们说:朔日几时才过去,好让我们卖五谷?安息日几时才过去,好让我们大开粮仓?减轻「厄法」,加量「协刻耳」,造假秤以欺人?
6用银钱贩卖穷人,用一双鞋换得贫人,卖掉麦糠呢?
7上主指着雅各伯的光荣起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所有的作为!
8大地岂不为此而动摇,其上所有的居民岂不举哀?大地岂不要上涨如尼罗,退落如埃及的大河?②
9到那一天——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必使太阳在中午落下,使大地在白昼变为黑暗。
10我要使你们的喜庆变为丧事,使你们的一切乐曲变为吊歌。我必使你们人人腰束苦衣,使人人的头都要剃光,我必使这哀哭有如丧失独子,其结局无异于忧伤的日子!③
11看!那些日子必要来临——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必使饥荒临于大地,不是对面包的饥荒,也不是对水的饥渴,而是对上主的话的饥渴。
12那时他们必由这海漂流至那海,由北彷徨至东,去寻求上主的话,而却寻不着。④
13在那一天,美丽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而昏眩。
14凡指着撒玛黎雅的耻辱起誓说:「丹!你的神祗永在!」或:「贝尔协巴黑,你的护守神永在」的,必要跌倒,再不能起来。⑤
注 释
① 人民的罪恶已届受审的时候,就如夏天成熟的果实已到采摘的时候一样;圣经上屡次将天主的审判比作收获期(玛13:39;欧6:11;岳4:13)。人民的结局来临了,因为天主不再宽恕他们的重罪(7:8)。先知在这里以极简单的言词描写出审判的后果。在宫中放荡不羁的歌妓哭泣哀号。她们以前肆无忌惮的欢笑,必要变为痛哭。「歌妓」一词,有的学者译作:「公主」,玛索辣经文也许可译作:「到那一天,宫中的歌颂必变为哀号」;希、拉二通行本作:「宫门的枢纽必唧唧作响」。「必有许多尸首」一句,即谓伊撒尔全地到处都是死于战争,或死于瘟疫的尸首,人民只顾逃命,那里还能去埋葬死者。「寂寞」一词,点出这悲剧的惨重,好像先知用「寂寞」一词来禁止幸存的人弔唁死者,因为所有的人都陷于同样的命运之中。再者由于死亡的人数过多(耶16:5-6),也无暇哀吊亡者。 ② 先知在此解释天主这次审判所以如此严重可怖,是因为社会上败德的事激起了天主的圣怒(2:6-7;4:1;5:12;6:12)。显贵与巨富们都有贪赃枉法和欺压穷人的罪行。「地上的弱小者」,即指富贵人所剥削的农夫、牧人和穷人。巨富们由于在「安息日」不能聚敛财富,所以视「安息日」为他们最大的损失。先知在此提及「朔日」,根据古代法律,在「朔日」人民本没有罢工的严分(户10:10;28:11-15),但是第八世纪以后,人民在「朔日」也有罢工的习惯。亚毛斯在此举出了富贵人欺压穷人的好几种罪行,如:他们用低价收买农夫从乡间运来的麦子,之后再以高价将麦子售出;用小量的「厄法」和重量的「协刻耳」,使在买卖之间,有利可图。私造天秤和混用这样的天秤,昔日在伊撒尔人民中是极普遍的恶习,对于这种恶习,圣经上屡次加以谴责(申25:13-16;箴11:1;20:10,23;欧12:8-9;米6:10-11)。在亚毛斯眼中最不道德的事情,是富者以极小的代价,如一双鞋(2:6),将穷人买来作他们的奴隶。对于这些不道德的事,上主以隆重的誓词宣布必要施以审判,惩罚这些不义的人。「雅各伯的光荣」一句,有些学者以为是指示伊撒尔地(咏47:5),有的学者以为是指雅各伯的傲慢或虚荣而言。根据这种见解,所谓「上主指着雅各伯的光荣起誓」,就是上主起誓要击灭伊撒尔的傲慢(6:8;欧5:5;7:10)。但我们跟随大多数学者的见解,主张「上主指着雅各伯的光荣起誓」一句,即言上主指着自己起誓,因为上主只能指着自己起誓(4:2;6:8)。再者「雅各伯的光荣」一句,说明惟有上主才是雅各伯与其后裔的光荣,如果没有天主,一切光荣都是虚伪的,不能存在的。雅各伯的光荣,决不是他们所依恃的武力和财富(3:11;6:8等)。「我永远不会忘记」一句,即言我永远不再宽恕或放过他们的一切恶行。人民的罪恶如此重多,以致大地和受造物都受了他们恶习的影响(参阅依1:2;24:19;玛27:51),因此大地也逃不出天主的严罚——地震。先知将这地震比作尼罗河的突涨和低落,以波动全地。8c一句希、叙二译作:「毁灭有如大河」突然上岸,这种译法似乎较为适宜。 ③ 9-10两节内先知以一种默示录体写出未来的审判。白昼忽然变为黑暗,使人类不得不惊心动魄(5:18-20)。白昼变为黑暗」的句子,是先知们描写「上主的日子」不可或缺的成分(依13:10;则32:7;岳3:4:4:15;玛24:29)。这种比喻是由亚毛斯所亲见的日蚀现象演绎而来的。(按亚毛斯曾见过两次日蚀,一次发生于公元前784年2月9日,一次发生于公元前763年6月15日。)无疑地,先知在此决不会预言什么月蚀或日蚀,而是拿日蚀或月蚀的可怖现象,来描写上主审判之日的可怖情形。10节内没有说出忧苦的原因,但由上下文可以推知忧苦的原因,就是在北国所发生的战祸和瘟疫。先知在这里描述人民的悲苦,有如举行丧葬一样,全境内到处都是哀号的哭声,人人身上都披着丧服和苦衣(列上21:27;列下6:30;耶48:37),痛哭有如丧失独生子。「剃光」原是法律所禁止的(申14:1;肋21:5),但自第九世纪起,已成为举丧者致哀的表示(米1:16;耶7:29;41:5)。「结局」此处是指的人民没有希望没有安慰的日子。多俾亚曾在充军之地提及亚毛斯的这些话。他说:「于是记起了亚毛斯先知对贝特耳所发的预言说:你们的庆节将变为悲哀,你们的一切歌曲将变为伤叹」(多2:6)。 ④ 在未来的大难中,人民切望由上主的话里寻求安慰,但是作为灵魂食粮的天主的话(申8:3;玛4:4),却无处可寻。所谓「上主的话」,即指天主的启示,尤其是指上主藉先知们向选民所宣讲的训言。既然人民对于上主的话和祂派来的先知们加以轻视,将来他们必然再得不到一位以天主的名义宣道的先知,没有先知即是天主遗弃人民的明证(哀2:9;则7:26;咏74:9;撒上28. :6)。「由这海至那海」,即谓由地中海至死海。「由北至东」,这种奇特的语调,或者暗示6:14所说的:「自哈马特至柳树谷」一句。伊撒尔人民虽然被遗弃,但由这段话里可以看出他们仍还保持着信仰的基础,但当他们寻求天主的启示时,却也再找不到。为此圣热罗尼莫将这三节视为天主所遗弃的选民将来命运的纲要,圣人说:「法律取消了,先知们永不再开口……这些到处漂流的人不能再寻到上主的话。」 ⑤ 干渴比饥饿更为严重(路16:24),在巴力斯坦尤甚。青年原是人民的希望和光荣,但是在未来的审判中,他们也必死于口渴,人民所崇拜的神祇,也不能予以援手。大体上说:北国人民虽然崇拜上主,崇拜代表上主的象征和神像,但是在一些地方还崇拜一些当地的古神,起誓原是宗教中的隆重仪式,是表示信仰。一个人如果起誓,明示他相信所指着起誓的神的存在。只可以天主的圣名起誓的伊民,既然在此指着邪神或偶像起誓,所以必要遭受严重的惩罚。亚毛斯在此提出三种激起上主震怒的起誓:一、指着撒玛黎雅的耻辱起誓。按「耻辱」一词虽颇觉奇异,但是我们以为「耻辱」一词,就是亚毛斯在别处所说的「撒玛黎雅的罪恶」,和欧瑟亚所说的「贝特耳的罪恶」,即北国的君王和人民所恭敬的金牛像。有的学者将「耻辱」一词稍加修改而读为「阿协玛」或「阿协辣」女神(Ashemat=Asherah),而主张先知在此暗示雅洛贝罕在撒玛黎雅所立的「阿协玛」或「阿协辣」(列上16:33;列下13:6);二、指着丹的神祇起誓,按丹的神祇亦为一金牛像(列上12:28等);三、指着贝尔协巴黑的国神起誓。至于什么神是贝尔协巴黑的国神,无从察知。有的学者译作:「贝尔协巴黑的敬礼」,或「贝尔协巴黑的道路」,即指朝圣团往贝尔协巴黑圣所所走的路途。回教徒至今起誓时,仍指着「麦加之路」起誓。亚毛斯提及撒玛黎雅、丹和贝尔协巴黑三个地方,可能是愿意暗示伊撒尔全国,从丹直到贝尔协巴黑都有了崇拜邪神的罪恶。末节亦堪称为信仰惟一天主的誓词,因为祂是忌邪的天主,绝不容许人民敬拜邪神(出20:5;34:14)。
第九章
要义 先知在本章描述一个最惊人的异象,这异象可以说是他全部宣讲的顶点。先知这次所见的,已不是什么象征事物,而是立于贝特耳祭坛侧打击柱帽的上主,因此全圣所震动,崇拜邪神的人都死在那里也葬在那里,没有一个能幸免的。北国所以灭亡,完全是因为全国人民积恶到了极点,至公义的天主决不能容许有这样的国家存在。但是这可怖的异象由于下文的一篇神谕(8c-10),而趋于缓和,因为丧亡决不会临于亚毛斯一生所保护的虔诚者、义人和穷人身上。他们虽然也受了百姓所遭的刑罚,被掳往充军之地,但是他们仍然生存在天主的特殊保护之下,连一个无辜者也不会丧亡。先知宣布这篇神谕之后,便拿有关默西亚的预言作为他这部书的结论:目前已衰落的达味家必要借着上主昔日的许诺再次兴起,分裂的国家必要再统一,那些免于天主审判的异族,也必渗入这个神国——默西亚神国,称呼上主的圣名。在这默西亚神国中,永远有兴隆、和平与安全;默西亚的新神权政体必取旧约的神权政体而代之。
章旨 1-8b第五个异象:贝特耳的圣所,即伊撒尔国罪恶的标志,必为上主击毁,一切犯罪的人民必要丧亡。8c-10被俘充军的义人,必获得救恩。11-13本书的结论:11-12达味家必要复兴,他的王权必达于天下万民。13-15默西亚神国的和平与安全。
1我看见吾主站在祭坛旁,搥击柱帽,门槛震动;祂说:我要砍下他们众人的头,若在他们中间还有余下的,我必要用力杀尽,他们中没有一个能逃脱走了的,他们中没有一个能逃避而幸免的!①
2即便他们钻入阴间,我的手必从那里将他们提出;即便他们上到高天,我也必从那里将他们拉下;
3即便他们藏在加尔默耳山顶,我必从那里搜出他们而擒获他们;即便他们避开我的眼目而潜伏在海底,我也要从那里号令蛟龙咬死他们;
4即便他们在敌人面前被掳充军,我仍在那里号令刀剑杀戮他们;我必注目看着他们,是为加害而不是为祝福。②
5吾主万军的上主一触摸大地,大地就动荡,其上所有的居民都要举哀,整个大地要上涨如尼罗,退落如埃及的大河。
6祂在天上建造了祂的楼阁,在大地上奠定了祂的穹苍,祂呼唤海涛而使它们泻在地面上——上主是祂的名号!③
7伊撒尔子民!你们对我岂不是像雇市的子民?——上主的断语——岂不是我由埃及地领上伊撒尔,由加非托尔领出培肋协特人,由克尔领出阿兰人?
8看!吾主上主的眼注视这犯罪的国家,我必由地面上消除她。④
然而我却不全然消灭雅各伯家——上主的断语。
9因为,看!我必下令,我必在万民中摇荡伊撒尔家,如人用筛子摇荡,一粒好粒也不让它落在地上。
10我民族中所有的罪人,那些说「灾祸不会临近,不会来到我们身上」的人,都要死在刀下。⑤
11在那一天,我必建立达味已坍塌的房舍,修补它的裂口,兴建它的废址,使它重建有如往日一样,
12为使他们获有厄东的遗民和属于我名下的万民——做这事的上主的断语。⑥
13看!时日将到——上主的断语——耕田的人必紧靠着收割的人,榨酒的人必紧靠着播种的人;山岳要滴流新酒,所有的丘陵都要溶化。
14我必转变我民伊撒尔的命运,他们必重建已荒废了的城市而居住,栽种葡萄园而饮其中的清酒,修治园圃而吃其中的果实。
15我要将他们栽植在自己的领土中,他们再不会自我所赐与他们的土地上被拔除——上主你的天主说。⑦
注 释
① 根据下文来看,先知是在贝特耳借着内在的神视看见上主接近了祭坛,立在祭坛之侧打击殿宇的柱帽。上主一触摸柱帽,殿门即刻震动,殿宇坍塌,殿中的人都被压毙,逃脱的人也必死于刀下。本节短文残阙,今稍加修订。有些学者保存原文而译作:「我看见吾主立于祭坛之侧,祂说:你要打击柱头,为使门槛震动!你要击碎柱帽,为压毙所有的人,所余下的人,我必用刀杀死他,无人能躲避,无人能逃脱。」译文虽有不同,但本节经义则一:上主的义怒要消灭一切罪人,更何况,天主消灭的目标,正是贝特耳圣所。 ② 2-4节一段,先知以诗体描述天主的全知和无所不在性。在祂义怒之时,无人能够走避或逃脱,因为祂是无所不在的天主,参阅依7:11;14:14;约11:8-9;139:7-8)。本段诗的韵律异常美丽,包括并行诗体、综合诗体和相对诗体。最高和极深的地方,如加尔默耳山、海洋、阴间和上天,都服从天主的命令。先知提及加尔默耳山,因为这山上有森林和山洞,是一个逃难的理想地处。提及海底,因为海洋深处纵然可作藏身之处,但仍有无数的怪物(咏104:25;74:13;89:10),听从天主的命令,加害于他们,捉到阴间,因为它是亡者所去的地方;提及高天,因为那是神灵的居所。虽然有逃往敌国或被掳往充军之地的,但是天主也在那里用刀杀戮他们(则5:2-12)。「注目看着」一语原表示天主垂怜的意思(创44:21;耶39:12),但是在此却表示一种敌视,即言天主要惩罚自己的人民和他们在贝特耳所依恃的圣所。 ③ 5-6两节为一赞颂诗,赞颂天主的正义和威严,前面有关审判的叙述因这一段赞颂诗而中断;这种中断的情形,亦见于4:13;5:8-9(参阅本书引言)。5节与8:8相同,是论及地震的发生。6节是先知以古代伊撒尔人的宇宙观,描述天主的尊威,祂住在天上的楼阁,天主宝座以下有穹苍、大地和深渊。穹苍上面有水,这些水下降即谓之雨(6:8;创1:6-8;咏26:10;104:3,13等)。 ④ 天主在这里正言厉色地谴责伊撒尔的骄傲,并打消他们因「选民尊号」而所怀的幻想和自负。无疑的,先知承认伊撒尔的优越性(2:9-10),也知道伊撒尔乃是天主的民族,天主的基业(7:8,15;8:2;9:10),但是亚毛斯先知却以为伊撒尔的特殊地位,不在于天主从埃及领出他们,使他们形成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因为这些都不能是她夸耀的原因,伊撒尔真正的光荣乃是在于上主肯将自己的玄奥启示给他们,并在于他们肯接受上主所启示的法律,而依照这神圣的法律度圣善的生活。既然他们吐弃了由先知们所得的天主的启示(2:11-12),自然他们的特殊地位也丧失无遗。天主如果愿意,祂能借用任何一个民族达成自己的计划和目的。同样,一个天主教徒也决不能向教外人夸耀自己是教会的一分子。如果愿意夸耀,仅能在认识真天主和遵行天主圣意的事上夸耀。伊撒尔人本身,在天主看来并不胜于被伊民称之为「含的子孙」的雇市人或向被伊民仇恨的培肋协特人和阿兰人(创10:6;户12:1;耶33:7)。如果伊撒尔在出离埃及的事件上自相夸耀,培肋协特人也同样可以夸耀,因为培肋协特人也是天主由加非托尔——克里特岛领出而遣往巴力斯坦的民族(耶47:4;创10:14;申2:23)。事实上,根据古代史料,培肋协特人早在公元前十三世纪便到了客纳罕地。阿兰人也是天主从克尔领出来的民族,按克尔可能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境内(1:5)。既然伊撒尔因不遵守法律而成为有罪的国家,既然没有了比其他民族优越的地位,自然要与其他民族一样等候天主的审判(1:3等)。 ⑤ 由8c开始了有关未来默西亚救恩的预言。「雅各伯」一名,一如6:8;7:2,5是「伊撒尔」一名的代称。雅各伯家不能完全灭亡,这原是上主昔日无条件地许给圣祖的诺言。根据这诺言,伊撒尔民成了世界万民将获得默西亚救恩的中间人,因此伊民决不能完全灭亡。虽然惩罚后所剩的人数寥寥无几,但是天主对这少数的忠信善良的人特别予以照顾。9节先知将充军的惩罚比作筛子,有如人用筛子筛麦粒,坏的麦秕或沙粒筛出,将好的麦粒留在筛子里。圣热罗尼莫解释说:「上主用双手握着大地的两极,如同把筛子来回摇动一样,使那些象征罪恶的糠秕落下,而仅保存嘉美的麦粒。」 ⑥ 「在那一天」一语,指默西亚时代。达味王朝由于分裂为南北两国之后(公元前929年),至到亚毛斯时代,一天天的衰弱下来,达味时代的光荣与辉煌,已不复见。亚毛斯对于尚存的犹大国,亦不寄以任何希望(2:4;6:1),因为目前的达味王朝在先知心目中无异一座倾覆坍塌的房舍。在此凄惨的局面下,先知只希望于默西亚时代,希望那时达味家再恢复以前的光荣和辉煌,以满全上主许于达味的诺言(撒下7:15-16;编下17:13-14)。所谓「修补它的裂口」,即言使南北两国合为一国。国家统一是默西亚神国来临的先声,不但选民是这神国的国民,就是厄东民族和其他异族,都要归属于上主名号之下,都将成为这神国的国民(耶7:10;依66:19)。厄东历来常与犹大为敌,先知在这里提及这个民族,可能是把他们看作选民的敌人代表(撒下8:14;列下11:15;列下14:22;16:6等)。一切敌人衰败和被征服之后,默西亚的神国必要吸引天下万民作它的国民。圣雅各伯在耶路撒冷会议席上曾引证了亚毛斯先知的这段预言,并宣布先知的预言已经应验,异族已开始进入圣教会。圣宗徒的引证是以希腊通行本(Septuagint)为根据,与希伯来文稍有出入。圣雅各伯引证先知的预言的主要目的,在于证明异族进入默西亚神国——圣教会,除信德和受洗礼的条件外,没有任何其他的要求。这神国之门,不但只为犹大人洞开,也为天下万民大开(宗15:16-17)。 ⑦ 亚毛斯最后的预言是以一种夸张的语法并带现世色彩的词句,描写未来神国的幸福。我们或许惊讶这种描述过于现世化,但是为使巴力斯坦的农民领会默西亚神国所带来的幸福,这种现世化的比喻,是最适当不过的。参阅先知书总论第七章三;欧2:20-25;依4:2;30:23;41:18等)。亚毛斯描写默西亚神国的和平和喜乐时,曾应许毁坏的城必要重建起来,田园必要丰收,如美酒、麦子和新油等。田园将不停止地丰收(肋26:5),美酒如此丰多,好像酒是山岭上流下来的一样,好似山岭溶化了。如果我们明白了巴力斯坦的葡萄林通常是生长在山坡上,也在葡萄园内设有榨酒池的事(依5:2),就不难解释先知的这些夸张的言词了。酒和奶的富裕,从天主启示的伊始,即象征默西亚神国的一切恩惠(创49:11-12;岳4:18;米4:4;匝3:10)。天主亲自来转变祂百姓的命运,祂要恢复一切因罪恶所失落的幸福,换言之,祂要使大地变成一个乐园(创1:2)。明显的,这些夸张的诗句,不能以字面的意义来解释,而应以象征的意义解释,就是说这些物质的幸福,表示着默西亚神国的一切神恩。最后的这一句话「上主你的天主说」,可作先知预言必要实现的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