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页 授与圣体之日时及处所
867条 - 1项 - 任何日均得授与圣体。
2项 - 圣瞻礼六日仅得对于病人授与临终圣体。
3项 - 圣瞻礼七日仅得于大礼弥撒中及完毕后接连即立时授与信友圣体。
4项 - 仅于举行弥撒之各小时中,得授与圣体;但因正常理由在其他时间显有利益者,不在此限。
5项 - 临终圣体于画夜之任何小时得授与之。
868条 - 司祭如于举行弥撒中授与信友圣体时,不得送至不能见祭台之远处。
869条 - 凡得举行弥撒之处所,连私祈祷房舍在内,亦得授与圣体;但主教于特别情形内因正常理由禁止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