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授与坚振之时期及处所
790条 - 授与坚振于任何时均得为之,而以圣神降临星期中为之,为最相宜。
791条 - 授与坚振之正当处所为圣堂;但授与人认为有正当理由者,得于任何其他适宜之处所授与之。
792条 - 主教得在本座堂区内,连特属地域内,授与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