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题
教会之殡葬礼
1203条 - 1项 - 信友之尸体应葬埋之,严禁焚尸办法。
2项 - 凡信友用任何方式命焚其尸体者,不得执行之;如将该命令附加于契约,遗嘱或其他任何法定行为者,应视为未附加。
1204条 - 公教会之葬礼,为移送尸体于堂内,及在堂内对之实行安灵礼节,而葬埋之于为埋亡者信友所适法指定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