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洗礼神学拒绝接受婴儿洗礼,这显示了它的主观主义倾向,它所依据的是自然主义原则,即接受圣礼应该遵循接受者的自由选择,接受圣礼的行为本身应该是当事人有意识的心理和道德体验的一部分。
历史事实是,教会一直实行婴儿洗礼,即使在异教徒还没有大量皈依教会的最初几个世纪也是如此。当大量成年人皈依教会后,成人洗礼就变得比新生儿洗礼更为普遍,结果就形成了一套复杂的教学体系,包括慕道、审查、驱魔和各种考试,这些在洗礼仪式中一直保留到最近的变革。很明显,要求接受洗礼的成年人必须是在了解信仰和具有正确道德品质的基础上自由选择接受洗礼的,这一要求不能延伸到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的婴儿身上,也不能让他们因为无法满足这些要求而阻止他们接受洗礼圣事。
在圣奥古斯丁的时代1,天主教徒的子女往往要到晚年才受洗,圣安布罗斯St. Ambrose和圣奥古斯丁就是其中之一。但这种做法是由于希望逃避天主教严格的道德要求和严格的忏悔纪律而引起的滥用,如果受洗的成员在受洗后犯下了严重的罪,他们就要对受洗的成员施加长期或终身的忏悔2。圣奥古斯丁告诉我们,推迟洗礼是道德松懈的借口,并顺理成章地引申出推迟洗礼,直到一个人在临终躺卧在床时才接受洗礼圣事的做法。从五世纪起,当整个社会都信奉基督教时,婴儿洗礼几乎成为普遍现象。政府和教会的法令都支持和认可这种做法,并对那些迟迟不给孩子洗礼的人规定了惩罚措施。在基督教社会中,让孩子在没有接受洗礼的情况下死去是一种严重的过错,因为洗礼是获得永生的途径。
关于未受洗婴儿灵魂的自然幸福状态(Limbus puerorum)的主题,自公元五世纪的伯拉纠(Pelagian)之争以来,在神学中一直有很多讨论,但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内。由于迫切需要为新生儿施洗,有时导致人们把洗礼仪式分为两类,任何愿意帮忙的人都可以亲自执行洗礼,这就产生了伦巴第方言中的“给我水”(dare lacqua)和法语中的“洗礼”(ondoyer),而其余的仪式则由神父在教堂中完成。出于同样的原因,在传统的洗礼时间,即复活节和圣神降临节期间,大多数受洗者都是成年人,但后来婴儿洗礼成为普遍做法后,就不再遵守了。
备注:
1. 四世纪,成人异教徒皈依基督教的人数最多,但他们最初对基督教的了解有时很有限。[译者注]
2. 圣奥古斯丁,《忏悔录》,I,XI: Sine illum, faciat quod vult, non dum enim baptizatus est. “别管他,让他做他喜欢做的事,因为他还没有受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