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提倡堕胎的人公开抨击基因学上已经确立的真理,即由男性的精子和女性卵子结合,产生的实体 -- 受精卵 -- 是一个具有自身不可复制不可改变特征的人类个体。例如,美国的卫理公会 Methodist 教会就对此真理进行攻击。该教会认为,胎儿在出生前只是一个细胞组织,而不是一个人类个体,因此可以出于治疗目的将其取出,就像取出大量细胞一样。女权主义运动中粗俗、无宗教信仰的一派也持这种观点,但原本只是一团细胞的胎儿,在出生时却变成了一个人,经过什么样的飞跃,这是一个她们甚至没有回答的问题。这个想法14特土良(Tertullian)曾提到过,并被英诺森十一世15(Blessed Innocent XI)谴责过,因此这并不是什么新观点。尽管如此,生物学的事实肯定是反对这种观点的。因胚胎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人类个体16。如果胚胎看起来没有差异,缺乏个体性,那只是因为它是从宏观而非微观的角度来看的17。说一个人总是从受精的人类卵子中产生是不准确的:它不是产生的,它是一个人,它的存在始于生命的部分从两个生物中分离出来并结合形成一个个体新细胞的那一刻。
受精卵的真正人性和随之而来的堕胎的非法性,是创新者试图通过区分人类生命和人性化生命来逃避的问题。人的生命是胚胎作为生物实体所具有的。这个实体之所以被称为人,并且已知是人,是因为它来自两个人(男人和女人)的精子和卵子的结合,而不是因为它可以被识别为具有人类独特性或区别特征。根据这一理论,人性化的生命是胚胎在被人类社会接受的情况下获得的,特别是被生下他(她)并爱他(她)的父母所接受的。如果胎儿在被接受和爱之前就被杀死,则不涉及犯罪。这是耶稣会士在法国的《研究》杂志18上发表的教导,也是该杂志编辑里伯斯神父在书中所坚持的19。意大利政治家洛里斯·福尔图纳 (Loris Fortuna)于1969 年 2 月 11 日在众议院提出堕胎合法化和推广堕胎的提案时,引用了这些耶稣会士和他们的观点,仿佛他们是教会的代言人。
这些法国耶稣会士的理论是谬误的、肤浅的,在教会中也是前所未有的,除非他们被认为是十七世纪实证主义者的后裔20。这些理论暗含着对事物本质的否定,也有主观主义的弊端。他们认为胎儿没有本质,除非胎儿是被接受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胎儿本质是被父母的主观意志行为所赋予的,而事实上恰恰相反他们的理论;因为胎儿被接受的事实是由已经存在的胎儿的本体论价值所引起的。既然胎儿存在,胎儿就有作为一个存在的东西被需要的权利,而胎儿被需要的权利并不在于他被需要的事实,而在于胎儿存在的事实21。这种错误的人类学源自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一样,错误的人类学把人作为一种关系。人固然与事物和其他人发生关系,但人本身并不是一种关系:在进入符合其本质的关系之前,人就是作为一个存在而构成的。
备注:
14. 德.阿尼玛, 25。
15. 丹青格,第 1185 页。
16. “从一开始”。
17. 哥廷根大学的布莱希施密特教授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他在一个七毫米长的胚胎上进行了七百次横截面切割,同时拍摄了两千张照片:胚胎在每个层面上都进行了分化。参见 E. Blechschmidt, Wie beginnt das menschliche Leben, Stein am Rhein 1976, p.11。
18. 1973 年 1 月。
19. 在 1973 年 1 月 19 日《世界报》关于堕胎问题的公开讨论中,罗克普洛神父说 “胚胎的生命是否是人的生命值得怀疑"。里伯斯神父认为,鉴于这种怀疑,“不仅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坚持让胚胎出生”。
20. 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十七世纪的法理学家能够认为堕胎是合法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一种义务,因为当时的自然科学认为,胎儿在第三个月才获得理性形态,使其成为人。人类的道德观念实际上取决于人们对自然的看法。
21. 在 1971 年 8 月 28 日的官方公报中,拉姆齐指出 ,40%的新生儿是不想要的。但他犯了一个错误,即他没有区分想要怀上胎儿和怀上后想要生下的新生儿。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谈到他的私生子阿德奥达图斯时说,即使是不想要的胎儿,一旦他们出生,也会迫使我们去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