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产主义和革命转向天主教教理教学,将这两个主题联合起来的共同主题是指导本书所有分析的主题,即教会适应现代精神的理念。
教会的教育活动以三种方式开展教育,一种是直接的,另二种是间接的。首先,在教会范围内直接进行教理传授,凭借独立于国家的神圣权利。其次是由民间社会开办的学校,在这些学校中,宗教教育由民间和教会当局通过协议进行的。因为这种教育与他们双方都有关系。第三种是天主教学校,其全部教学内容都是由宗教信仰决定的。教会在所有这些领域的活动都是非常广泛的,尽管并不总是很成功。教育是对人类自由的一种微妙影响,其结果是不确定的,因为所涉及的力量是不可计算的。如果说天主教学校有过辉煌的成就,那么它们也有过自相矛盾的失败。我们不应忘记,所有的雅各宾派都上过天主教学校。(注:雅各宾派是法国大革命时期参加雅各宾俱乐部的激进派政治团体。)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有些国家(如德国)的公立学校,都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另一些国家(如瑞士的提契诺州)的公立学校,则有不可知论者的公立学校:宗教是学习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和强制性的组成部分,但学生可以根据宪法规定的良心自由免除宗教信仰;还有一些国家(如西班牙),将宗教教育纳入教学中,作为民族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国家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最后一种制度规定,无论学生的个人信仰如何,都必须接受宗教教育。这是梵二前社会安排的延续,当时宗教义务和公民义务都包括在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中。这些制度消除了赋予个人行为道德价值的自由因素。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宣言》 将学校区分为两类,并对两类学校都表示认可。第一类是由国家建立和控制的公立学校:其总体目标是智力发展、文化传承和职业培训。这些学校是建立在排除宗教信仰的原则基础上的,教廷说,鉴于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多元化,这是必要的1。这段话没有承认,激励教育的主导原则不能仅仅是尊重多元化,因此,它与后来给出的第二个定义不一致,特别是与天主教学校的定义相矛盾。天主教学校的目标包含公立学校的目标,但又超越和改变了公立学校的目标,因为“它帮助学生发展自己成为在圣洗圣事中诞生的新造的人,并将整个人类文化引向救赎的信息,从而使所有关于世界、生命和人的知识都被信仰所照亮2”。因此,从人的宗教价值观出发的教育的积极价值得到了承认,但教会在自己的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权利也得到了维护。然而,在梵二看来,教会在公民社会中的权利,是建立在公民社会自身的原则之上的,即各种信仰一律被视为平等的自由。
译者注:
1. 第 5 和第 6 段。
2. 第 8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