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地狱辩护的错误末世论教义在蔓延,这促使信理部向各主教团发出了一份纠正文件。该文件提请注意,在教友们的普遍观点中,“信经的某些内容正在缓慢地腐化和逐渐瓦解”。文件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神学推想过度的自由,以及对神学家之间争论的不当过度宣传,但纠正文件却以惯常的委婉方式,对许多主教纵容这种错误教义的事实只字未提。这份文件重申肉身将在末日复活的重要教义;还重申了人死后仍有意识和意志的元素存在的传统信仰; 它捍卫了“灵魂”一词,教会一直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一元素,它否认有必要改变“灵魂”一词,它重申了来世生命的教义,其中义人将在天堂中享受永恒的生命,而悖逆之人将继承永恒的死亡(这就是所谓的“地狱”),这被称为第二次死亡。
永恒的幸福对于人类的心智来说,似乎是合理而恰当的。合理,是因我们能直观无限真理,享受永福,由此不可能再堕入谬误,或再去追求已包含一切美善“至善”之外的其他独立善。然而,当论及永恒惩罚时,人心的反感却随之而来。阿巴迪(Abbadie)曾敏锐指出15:自爱使我们对永恒幸福欣然接受,却对永恒惩罚心生厌恶。他问道:若非自爱使人自欺,此等现象何以解释?
然而,接受地狱时的困难并不仅仅是肤浅情感的流露,这里存在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在深层次上寻求解决;在此,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的格言显得尤为贴切:即真理藏于深处。
法国主教声称:“地狱是天主自已的耻辱,是天主的痛苦,是天主救赎之爱的失败16。这种对地狱的质疑源于某些形而上学的假设。人们得出的结论是,既然天主对宇宙的眷顾和计划包含了某些恶,所以这个系统本身就是不好的,与天主之爱不相容——因为天主之爱可以自由地创造一切祂所愿之物,并在祂的一切化工中都是美善的。但是,地狱仍然是爱的产物;但丁毫不犹豫地将“永恒的痛苦”与“原始的爱”联系在一起:
“正义推动了我的造物主;
神圣的权能,至高的智慧、
与原始的爱创造了我17”。
所有存在的事物本身都是善的,但事物具有有限性和相互关联性,意味着某物相对于他物而言,可以是善或恶的。通奸是某种意义上的善,因为它是一个人生命力的体现,本身有生命生育力;但如果考虑到道德律以及通奸行为对他权利造成的损害,它就是一种恶。在天主里面不可能有恶,因为恶存在于某些有限事物的相互联系中,而天主是无限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与任何其他事物都无关;祂本身是善的,对所有受造物也是良善的。这些受造物通过分享了天主的存在、真理和美善,而成为存在的、有智慧的和善的。
从天主的角度来看,死亡与地狱并非“恶”。地狱的存在是为了惩罚罪恶、伸张正义,因此它是善的;而死亡则是为了让万物得以转化,维持自然界生命的循环,并在物质世界中通过近乎无限的有限存在展示天主的内在无限性,因此它也是善的。如果认为地狱是破坏天主计划的一个“意外”,那么天主的整个系统就有缺陷,即一种整体秩序合理性被破坏的荒谬。然而,事实上,地狱是整个现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这个整体是善的。这种善是由许多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分开来看,要么彼此相容,要么彼此排斥,但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美好的综合整体,天主以其完美意志的力量,意愿这个整体存在。
为了结束这篇简短的地狱辩护,我想说几句话,以便尽可能地消除人们对地狱这一概念的普遍疑虑。天主教对地狱的概念应该以其神学本质出发;对地狱的幻想应该留给个人想象力自由发挥。但丁和米开朗基罗足以证明,人的想象力在这方面可以达到很高的境界。但天主教关于地狱的教义并不像一些教理书所说的那样,将地狱描述为一种 “受尽邪恶折磨却没有任何善行”的永久发作,尽管加斯帕里枢机主教Cardinal Gasparri撰写的那本著名的教理书并非如此。这种存在状态在形而上学上是荒谬的,因为它排除了神圣的仁慈,这种仁慈即使在地狱中也会运作,而且它忽略了一种地狱中的秩序感,这种秩序感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丧亡的灵魂在宇宙的道德体系中处于其应当的位置。如果可以冒昧地打个比方的话,那么丧亡者的处境与其说是一种痛苦,倒不如说是一个无限漫长的昏暗和沉闷的日子。(译者注:作者在此处的言论,我不认同。传统教导说,地狱有二种苦,一痛苦,二失苦。痛苦很容易理解,每个犯大罪丧亡的灵魂,根据其生前大罪种类和程度,而感受到肉身般的不同痛苦。第二是失苦,就是永远不得见天主,失去天主的痛苦。如同无本罪但有原罪的堕胎婴孩,他们没有本罪,所以在地狱中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见不到天主,故而适用于无限漫长昏暗沉闷的日子的失苦。但是作者此处,故意不提痛苦,只强调失苦,实为不妥。犯大罪的灵魂,不仅有肉身的无休止剧痛,还要叠加上无限漫长的昏暗,实在是苦不堪言)
备注:
14. 《罗马观察报》,1979年6月16-17日
15. 《论基督宗教真理的论文》,第二卷,第402页
16. 法国主教,同上,第292页“地狱对天主自己是一种丑闻,是祂的痛苦,是祂救赎之爱的失败。”
17. 《地狱篇》,第三章,第4-6行
“正义推动了我的创造者;
神圣的权能、至高的智慧
和原始的爱创造了我。”
18. 圣多玛斯·阿奎那教导,地狱与不同程度的真实但不完美的自然幸福是相容的
参见《论恶》,第五卷,第3章,以及《句子注释》,第二卷,第33题,第2条,第2节。[译者注]